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因公借管理制度款
因公借管理制度款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日益频繁,因公借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资金调动方式,在组织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组织资金安全、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1.规范借款行为,避免因私借公、因公借款乱象的发生;2.明确借款的程序和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加强对借款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使用。
三、管理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各类公务活动中因公借款的管理。
四、借款流程1.借款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借款申请表,附上借款用途说明和借款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交由主管部门审批;2.借款审批:主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如审批通过则签发借款通知书,由财务部门出具支票或转账款项;3.借款使用:申请人根据借款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应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还款管理:借款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还款,并在还款凭证上注明还款事由。
五、管理责任1.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借款申请,审批借款,督促催办还款事宜;2.财务部门:负责出具借款支票或转账款项,监督资金使用情况;3.借款人:负责如实填写借款申请表,按规定使用借款资金,并按时进行还款。
六、管理措施1.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借款资金的使用、流向和还款情况的监控;2.审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查明借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信息公开:对借款事项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借款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监督与评估1.日常监督: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纠正;2.年度评估:每年对借款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2.本制度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在实际工作中,各机构应严格执行因公借款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合规。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员工因公借款的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了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工作需要而设置的一个方便员工因公支出的渠道,但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监督和控制借款的使用,从而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和稳定。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借款流程,明确借款管理责任,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因公借款的行为,借款额度和归还方式均需依据本制度执行。
三、借款申请与审批1.员工在因公需要借款时应填写《员工因公借款申请表》,注明借款金额、用途、预计归还时间等事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借款申请表需提交至相应部门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借款申请,若超过部门领导权限的借款需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将款项发放至员工。
四、借款管理1.员工借款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归还,逾期未还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员工应合理使用所借款项,不得违规支出,一经发现将会追究相关责任。
3.借款的用途应与工作相关,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工作用途,否则公司可要求员工立即归还借款。
4.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员工借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五、借款记录与报销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借款记录和报销制度,详细记录员工每一笔借款的情况和使用情况,并保留相应的票据和凭证。
员工需在借款归还时提供相应的报销材料,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
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对借款记录和报销情况,确保借款和报销的准确性。
六、违规处理1.员工在借款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如私自挪用借款款项、虚报借款用途等行为,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解雇等。
2.对于借款款项的违规使用,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立即归还,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1.以上规定如有遗漏或需要补充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员工。
因公借款财务制度规定
因公借款财务制度规定一、因公借款的定义因公借款是指企业或单位为了开展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为无法自有资金或需要大额资金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财政资金借款。
因公借款的使用是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机构的规定下进行的。
二、因公借款的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需要因公借款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所有从事因公借款业务的相关人员。
2. 因公借款的金额应按照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借款额度进行统一控制。
不得超过企业资金预算制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控制限制。
3. 因公借款的用途必须合理和有效,不得滥用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或个人消费。
三、因公借款的审批程序1. 部门、单位申请借款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用途、金额等基本信息,由领导审核并签字。
2. 申请的单位负责人要对所申请的借款负责,确保所借款项安全使用和及时归还。
3. 财务部门要对借款申请进行核对和审批,并征得领导部门的同意后,才能进行贷款手续。
四、因公借款的管理1. 借款人要按照规定的借款用途和金额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或私自占用。
2. 贷款部门要做好借款的记录和账目,将借款使用情况定期上报财务部门,并做好相关报表。
3. 不得将借款用于高风险投资、赌博等非法或不当用途,一旦发现,贷款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追回借款。
五、因公借款的还款要求1. 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金额进行按时归还借款,不得擅自延迟还款。
2. 如遇到还款困难,借款人需及时向贷款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合理的还款延期或调整。
3. 还款财务部门要做好还款的记录和核对工作,并确保借款的及时回收。
六、因公借款的监督和检查1. 财务部门要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以确保借款的合理使用。
2. 财务部门还要定期向领导汇报借款的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3. 如发现违规使用借款的情况,贷款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向领导报告。
以上便是因公借款财务制度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企业内部借款管理有所帮助。
关于借支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借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借支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暂时从公司借款的行为。
第四条借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借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借支用途必须真实,不得虚构。
(三)节约性原则:借支应尽量减少,严格控制。
(四)及时性原则:借支应及时报销,不得拖欠。
第二章借支范围第五条借支范围包括:(一)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二)因公接待、业务洽谈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三)因公购买办公用品、设备等产生的费用。
(四)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借支程序第六条借支申请:(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款,应填写《借支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支事由、金额、期限等。
(二)部门负责人对借支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借支事由合理、金额合理后,签字同意。
(三)财务部门对借支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支事由、金额、期限等无误后,签字同意。
第七条借支审批:(一)借支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二)财务部门在办理借款手续时,应核实借款人身份,收取相关费用凭证。
第八条借支发放:(一)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借款金额支付给借款人。
(二)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借款凭证,不得转借、挪用。
第四章借支报销第九条借支报销:(一)借款人完成借支事由后,应及时填写《借支报销单》,附上相关费用凭证。
(二)部门负责人对借支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报销事项真实、合规后,签字同意。
(三)财务部门对借支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报销金额、费用凭证无误后,签字同意。
第十条报销审批:(一)借支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二)财务部门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应核实报销事项、报销金额、费用凭证等。
因公借款报销规定及流程
因公借款、报销规定及流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及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公借款分为差旅借款、招标项目评审借款、办理相关业务借款、其他借款。
并分别按借款类别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因公借款的员工。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一) 差旅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审批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招标项目评审借款:项目部负责人根据一次开标项目的规模、数量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评审费借款原则上按项目分别借款)。
评审费借款只能用于开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审费、招待费(如有)、场地费(如有)、差旅费(市区以外)支出,不得用做其他费用的报销。
(三) 办理相关业务借款:相关业务费用包括招标公告费、图纸复印费、咨询费、协会会员费、培训费、办公用品批量采购费等,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代借款单)》并附支付依据(付款明细、通知)或合同(协议)经批准后由财务部直接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
经办人获取发票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四)其他借款:领导安排临时工作的借款,包括小额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车辆修理、公司组织的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等,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
(五)现金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一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
借领支票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六)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或《付款申请(代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或收款单位、付款事由、付款金额、银行账号并附付款依据(付款明细、通知)或合同(协议)。
(二) 审批流程: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公司领导批准。
公司借款流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公司各部门。
三、借款类型1. 因私借款: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借款,如生活困难、医疗费用等。
2. 因公借款:员工因工作需要,如出差、采购等。
3. 备用金借款:公司为应对突发事件,预先准备的应急资金。
四、借款流程1. 借款申请(1)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填写《借款申请单》,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填写《借款申请单》,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用途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备用金借款: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借款申请单》,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等。
2. 借款审批(1)员工因私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事行政部确认,经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借款人可办理借款业务。
(2)员工因公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部核准,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借款人可办理借款业务。
(3)备用金借款: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部核准,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借款人可办理借款业务。
3. 借款发放借款人持批准后的《借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根据批准的金额发放借款。
4. 借款归还(1)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对于无法一次扣除的,应按借款时约定的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携带相关支付凭证到财务部归还借款。
(3)备用金借款: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携带相关支付凭证到财务部归还借款。
五、职责与权限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财务部负责借款申请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工作,并对借款进行核算和监督。
3. 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借款申请进行审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因公借款的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督和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因公借款是指公司为了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临时需要借款解决资金需求的行为。
公司因公借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批和签字同意。
第三条公司因公借款应当明确借款的用途和期限,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
借款人须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应当做到规范、透明、合理,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制度执行。
第五条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因公借款应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财务可承受能力,并做出必要的经济论证,以确保借款合理合法。
第六条公司因公借款应当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审批、使用和结算。
第七条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应当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借款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借款风险。
第八条公司领导应当对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借款人和审批人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借款申请第九条公司因公借款应当由有借款需求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借款申请表应当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等内容,并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借款申请表应当经过所属部门主管审核,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借款申请表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应当及时报公司领导,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合理合法,用途真实有效,并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经过集体讨论或会议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和公正。
第十五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私自借款或变相借款。
第十六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遵循“先公后私,先核后借”的原则,确保借款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第三章借款使用第十七条公司因公借款使用应当按照借款用途和借款期限进行使用,并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因公借款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职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贷款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公司规定的职工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支出、医疗支出、紧急救助等。
第五条职工借款需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借款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放款。
第六条公司对职工的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进行严格管理,不得私自调整。
第七条职工借款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代扣、银行转账等。
第八条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按期还款,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还款。
第九条职工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还款,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职工借款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所有的借款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违反风纪。
第十二条公司对违反借款管理制度的职工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停止借款资格等。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公司将会进行相应通知。
以上为《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公司借支与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借支与报销管理制度
我们需要明确借支与报销的基本概念。
借支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或其他工作需要,暂时从公司预支一定金额的资金,而报销则是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合理费用,通过提交相关凭证向公司申请的费用补偿。
我们来详细解读这份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借支与报销行为,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明确的用途和合理的依据,防止财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经常需要进行差旅、采购等业务的人员。
三、借支管理
1. 借支条件:员工因公务需要预支款项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出差计划或项目预算。
2. 借支流程:员工需填写借支申请表,由直属上级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借款。
3. 借支限额:根据职位和工作性质设定不同的借支限额,超出限额需特殊审批。
4. 借支归还: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归还借支款项。
四、报销管理
1. 报销条件: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合理费用,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2. 报销流程:员工需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经直属上级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3. 报销时限:员工应在费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
4. 报销标准: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设定报销标准,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五、监督管理
1.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借支与报销情况进行审计。
2.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借款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员工因公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范围及用途第四条员工因公借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二)执行公司委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三)因公出差、公务接待等产生的费用;(四)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因公借款事项。
第五条借款用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第三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因公借款,需向财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借款申请表;(二)借款用途说明;(三)相关费用预算;(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借款事项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二)借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三)借款金额是否合理;(四)借款期限是否合理。
第八条经审核同意的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不同意借款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九条借款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章借款管理与还款第十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侵占或借机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期限、金额和方式还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三条借款人如未按时还款,财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二)通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对借款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情节严重的,追究借款人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公司借款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报销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的透明性和规范性,特制定以下借款报销管理制度:
一、借款流程
1. 员工需因公出差或临时工作需要预支款项时,应填写借款申请单,明确借款原因、金额及预计还款日期。
2. 借款申请须经直接上级审核同意后,提交至财务部门复审。
3.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预算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并办理借款手续。
4. 员工领取借款时,应签署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日期等条款。
二、报销流程
1. 员工完成出差或相关工作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整理相关票据和报销单据。
2. 报销单据应包括出差报告、费用明细、发票等证明材料,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3. 报销申请须经过直接上级审核,并附上相应的支出证明文件。
4.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复核,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还款
1. 员工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归还借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还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财务部门应在员工还款后及时更新账目,并出具还款收据。
四、违规处理
1. 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报销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发现虚假报销、挪用公款等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五、其他事项
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以确保其时效性和适应性。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之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因公借款管理,确保医院资金合理使用,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因公借款。
三、管理内容1. 借款申请(1)借款人因公需要借款,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还款时间等。
(2)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款用途合理、金额符合实际需求。
2. 借款审批(1)部门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初步审核。
(2)人事行政部将借款申请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3. 借款发放(1)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借款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借款人领取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并签字确认。
4. 借款归还(1)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前归还借款,如需延期,应提前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2)借款人归还借款时,应将借款单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核对无误后,将借款记录在案。
5. 借款核销(1)借款人归还借款后,财务部应及时核销借款记录。
(2)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应及时与财务部沟通,协商解决。
四、监督管理1.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借款用途合理。
2. 财务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最终审批,确保借款金额符合实际需求。
3. 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发放、归还和核销工作,确保借款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 借款人应遵守本制度,按时归还借款,如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因公借款”是指差旅费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一条管理职责(一)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各部门凡涉及有其他应收款在账的,部门负责人负有督促其按时归还借款之责任。
第二条管理原则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清理。
第三条借款支付方式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而定。
第四条借款程序和标准(一)因公出差借款。
1 员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借款单为依据办理借款。
5、员工出差回单位后7日内,应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差旅费的报销并冲销借款。
(二)零星采购借款1、由相关部门做出书面采购计划,注明需预借的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门领款。
4、财务部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办理借款支付。
5、零星采购业务完毕后5日内,应持相关发票等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采购发票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报销并冲销借款。
(三)其他临时性借款1、个人临时性借款一般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进行二次借款。
2、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
3、借款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批、总会计师签批。
4财务部以借款单作为借款、还款的依据。
5、个人借款的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时须有单位担保人。
第五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六条定期报账制度(一)员工借款必须在业务发生后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职工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必须在返回后7日内报销清账,报销后的余额应及时交回。
对于领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零星采购业务,应于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二)员工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员工因公借款的需求逐渐增长。
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因公借款行为,维护企业的财务安全,制定并实施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是企业为满足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企业事务需要,给予员工借款的一种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可以有效控制借款风险、防范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员工因公借款行为,维护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岗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和实习生。
三、员工因公借款的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公司在职员工;2.借款事项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3.借款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四、员工因公借款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借款申请员工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
申请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原因、还款期限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关支持材料。
2.部门审批借款申请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审批,审批意见应写明理由和意见。
3.公司审批经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申请,将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财务部门要进行审查核实,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给予最后审批决策。
4.借款合同签订借款申请通过审批后,借款人和公司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还款条件等。
五、员工因公借款的还款要求1.还款期限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2.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通过工资扣款、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3.逾期还款如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借款管理措施1.借款设置限额为了控制风险,公司可以设置员工因公借款的限额,不得超过员工月薪的百分之三十。
2.借款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员工因公借款的利率。
利息可以按日累计计算,确保员工因公借款的正常运作。
3.监督和审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对员工因公借款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借款流程的透明和合规性。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因公借款”是指差旅费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一条管理职责(一)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各部门凡涉及有其他应收款在账的,部门负责人负有督促其按时归还借款之责任。
第二条管理原则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清理。
第三条借款支付方式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而定。
第四条借款程序和标准(一)因公出差借款。
1 员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借款单为依据办理借款。
5、员工出差回单位后7日内,应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差旅费的报销并冲销借款。
(二)零星采购借款1、由相关部门做出书面采购计划,注明需预借的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门领款。
4、财务部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办理借款支付。
5、零星采购业务完毕后5日内,应持相关发票等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采购发票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报销并冲销借款。
(三)其他临时性借款1、个人临时性借款一般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进行二次借款。
2、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
3、借款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批、总会计师签批。
4财务部以借款单作为借款、还款的依据。
5、个人借款的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时须有单位担保人。
第五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六条定期报账制度(一)员工借款必须在业务发生后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职工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必须在返回后7日内报销清账,报销后的余额应及时交回。
对于领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零星采购业务,应于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二)员工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
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1. 借款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出差、采购、项目实施等需
要借款的员工。
2. 借款申请:员工需提前填写《因公借款申请表》,明确借款金额、
用途、预计还款时间等信息,并由直接上级审批。
3. 借款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根据
公司财务状况和借款用途进行审批。
4. 借款发放: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发放借款,并在借款协议中明
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如有)、还款方式等。
5. 借款使用:员工应严格按照借款申请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6. 借款报销:员工完成任务后,应及时提交报销单据,由财务部门审
核后,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报销。
7. 借款归还:员工应在报销后或借款期限内归还剩余借款。
如逾期未还,财务部门有权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8. 借款记录:财务部门应建立借款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借款的发放、使用、报销和归还情况。
9. 借款监督: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确保借款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归还。
10.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借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如挪用借款、逾期不还等,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追回借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11. 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1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借款管理制度及流程
借款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借款行为,加强借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借款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因公务、个人等原因需要借款的行为。
2.借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因公出差、公务接待等临时性支出;
(2)因工作需要购买原材料、辅料等生产资料;
(3)因个人原因需要支付的医疗费、学费等费用。
三、借款流程
1.借款申请:借款人需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并提交给财务部门。
2.审批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需核实借款人的身份、借款用途等信息,并签署审批意见。
3.借款发放: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按照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借款发放。
4.还款管理:借款人需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还款。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延期还款。
四、借款管理
1.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借款台账,记录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
2.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借款人对账,确保借款数据的准确性。
3.员工离职时,须与财务部门核对借款情况,确保无未还借款。
五、违规处理
1.员工在借款过程中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操作。
2.如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通知。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或需要解释,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员工因公借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借支的管理,保障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借支的申请、审批、报销、核销等环节。
第三条员工因公借支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借支项目应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勤俭节约:借支金额应合理,避免浪费。
(三)及时报销:借支发生后应及时报销,不得拖欠。
(四)责任明确:借支申请、审批、报销、核销等环节的责任人应明确。
第二章借支范围第四条员工因公借支范围包括:(一)出差交通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
(二)住宿费:包括酒店住宿费、青年旅社住宿费等。
(三)餐饮费:包括出差期间的餐饮费。
(四)通讯费:包括出差期间的电话费、短信费等。
(五)会议费:包括参加会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六)培训费:包括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七)其他因公借款: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因公借款。
第三章借支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员工因公借支,应填写《员工因公借支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借支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第七条财务部门对借支申请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八条借支申请单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出具借支凭证,员工凭借支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第四章借支报销与核销第九条员工因公借支发生后,应及时报销,报销时限为借支后的30个工作日内。
第十条员工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员工因公借支申请单》。
(二)借支凭证。
(三)相关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十二条报销金额应与借支金额一致,如有差额,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员工报销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员工。
第十四条借支核销:员工报销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借支核销。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第一篇:员工借款管理规定员工借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借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借款的审批和额度第二条员工借款审批。
(一)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特殊情况材料采购借款及办理其他零星支付业务,根据需要可借用现金。
(二)公司员工借支现金需填写“领(借)款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出纳留存备查,一份交会计记帐),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
现金借支1万元以上的,要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
(三)临时工和试用期的员工不能借支现金,有出差任务时,由同行人员借支现金。
(四)现金借支人应亲自到财务部门支取现金并在现金支付备查本上签字,委托他人支取的,必须由受托人在现金支付备查本上签字。
第三条员工借款额度。
(一)为了更准确地掌握现金的收支,原则上200元以下的现金支出不予办理借款。
(二)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门不予借支。
(三)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置最高借款限额,未还借款超过限额时,财务部不再向其借款,特殊情况下,由借款人提出借款事由,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
级别额度总经理20000元副总经理10000元市场部部长5000元市场部发货员3000元其他部门部长及主管2000元其他人员1000元(四)财务部对部分频繁进行现金支付的员工,可核定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借支额度作为周转使用。
第三章员工借款管理第四条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领(借)款申请单”,财务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其业务合理性后,财务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并经总经理核准后,进行会计处理。
第六条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
有工作任务需支出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日批手续,财务部门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第七条财务部要严格控制员工借款总量,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借款期限超过2个月的员工,财务部应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见附件)催收。
机关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机关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关因公借款管理工作,维护国家财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在预算支出不足、经费不足或因应急支出需要等情况下,向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借款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因公借款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审慎原则,确保借款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四条机关因公借款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科学决策、严格审批、规范操作、风险控制”的原则,做到明确职责、规范操作、责任到人。
第二章借款程序第五条机关因公借款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参数,并出具借款审批文件。
第七条机关应当根据审批文件要求,向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申请借款,并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使用借款资金。
第八条机关应当在借款到期前提前做好还款准备,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第九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借款档案,详细记录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计划等信息,定期进行备案和归档。
第三章借款管理第十条机关应当按照审批文件和借款协议要求,严格执行借款使用规定,不得将借款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加强借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做到预算与实际支出相结合,合理规划借款资金的使用。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监督等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借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借款管理中的风险问题。
第四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机关借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内部审核、审计等机制,对借款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借款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定期对借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借款管理中违反规定,挪用、侵占、骗取借款资金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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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司领导及各部门、颂文化、天天舞蹈
自:财务部
编号:TT-ART财务部【2008】5号
日期:2008-08-05
主题: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借款管理,强化会计监督,规范借款行为,维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颁布实施.
一、借款原则:
1、借款管理按照“一借一清,按期归还,前账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杜绝一事多借、一借多用、
长期挂账,及个人占用公司资金;
2、借款办理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名义借款。
外埠员工借款由其部门主管指定专人代理借款及督促借款人(外埠员工)按期报销还款。
二、借款对象:公司转正员工。
编外人员因公需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连带负责并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范围:
1、现金借款限劳务等项目成本、零星采购、因公出差及不能使用支票或转账结算的支出业务。
2、为减少现金支付,现金借款最低限额为200元,低于200元的由个人垫付后凭票审核报销。
200元以
上的支付款项,能用支票结算的,应当使用支票。
现金借款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月平均工资,需超出限额的,须有合同、差旅计划、采购批复计划、单项成本预算、专项预算清单等明确依据。
3、领用支票应取得收款单位全称及精确金额,以免丢失支票时造成损失。
4、控制空白支票的借用,有特殊需要时,每次借用空白支票不得超过壹张,且支票上一定要注明日期、
限额及用途。
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一定要用蓝黑色签字笔填写收款单位的全称及金额,才能将支票交给对方,并且收款单位要与所收发票上注明的单位相符;如因未填写或填错收款单位发生资金和法律风险,经办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支票未写收款人和金额的收款人要在“支出凭单”签字处或正式发票背面注明“本人本单位已收妥支票及款项并负完全责任”字样。
非特殊原因,公司员工不得代领支票;外部领取支票人员请一律出具该公司加盖其公章的领款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支付。
二、借款依据:借款应根据其用途,在借款部门相应预算中列支,待报销后多退少补。
若部门预算已超支,
不得审批借款;无预算部门需专项预算报总经理批复后方能办理借款。
五、借款程序:
1、借款人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认真、准确、清楚、完整地填写借款单(注明用途、金额、还款日期等
事项),并附相应借款依据,对于不合本制度要求的借款,财务部不予受理。
在完成所有借款签审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为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性,2000元以上单笔借款在需要领款的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出纳,出纳第二天备好
所需款项。
3、借款授权审批:
3.1:预算内单笔借款<5000:
经办人→部门主管→(监管部门:如培训支出由人资部门复核)→成本会计(产品成本支出与物流结算)/费用会计(费用与资产支出)/总账会计(连锁采购结算)→财务部长→出纳付款
3.2:10000>连锁系统、本版结算、艺术用品、天舞:预算内单笔借款≥5000:
经办人→部门主管→主管副总→成本(产品成本支出与物流结算)/费用(费用与资产支出)/总账会计(连锁采购结算)→财务部长→出纳付款。
3.3:连锁系统、本版结算、艺术用品、天舞,预算内单笔借款≥10000;
其它部门的支出,预算内单笔借款≥5000:
预算外借款审批:
经办人→部门主管→(监管部门:如培训支出由人资部门复核)→主管副总(连锁采购、本版结算、艺术用品、天舞)→成本会计(产品成本支出与物流结算)/费用会计(费用与资产支出)/总账会计(连锁采购结算)→财务部长→公司总经理→出纳付款。
3.4借款核销:分别同上述借款程序。
4、备用金制度:零星小额支出频繁的部门(主要是转正后的采购员、驾驶员、收银员、行政文员等),
适用备用金制度,即可预支公务合理需要的一定限额备用金,报销时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现金。
备用金管理人员出具申请,须部门主管、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复。
六、核销还款:
1、对因公出差、培训会议旅游、现款提货等员工借款,返回公司后15日内报销并核销借款。
2、其他借款的借款人应在借款后立即通知收款单位准备发票,并在借款后30日内办理报销、归还手续。
3、所有备用金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归还财务部,在次年初重新办理备用金借用手续。
4、借用支票应在15日内凭合规发票报销,遇特殊情况需超过15日者,须在请款单上注明,经主管领导预先批准,并递交财务部书面情况说明。
5、对于专项借款在项目结束必须一次核销并还清余款,不允许滞留占用部分款项。
(如采购桌椅借款2000元,实际支出1500元,凭票报销后剩余500元上交核销借款,不允许部分核销1500元,滞留挂账500元)
七、监督管理:
1、审核人员应严格审查每笔借款的用途、去向、日期等,如发现疑点应退回并查清。
2、严禁宽打窄用及无计划借款,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否则,应按情节轻
重追究责任。
3、借款后,由借款人所在部门和审批人对借款的使用、安全、报账及归还共同进行监督管理。
4、借款人工作变动,需办理借款与备用金转户或还款手续,若逾期未办,仍罚扣原借款人的工资,财
务部不予办理工作调离手续。
八、罚则:
1、财务部每月公示各部门员工借款明细表,由借款人部门主管督促借款人核销。
2、借款人不按借款期限报销及返回支票的合规发票的,停发工资、奖金及劳务费,停止审批新借款;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款。
超过二个月仍然不报销的,并未提交书面审批说明的,财务部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对于丢失支票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低于5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损失者,由经办人按公司相关规定负责赔偿。
对超过规定的期限仍未能返回发票的支票借款,另按超过一月、二月、三月及以上,分别处以每月10元,50元,100元罚款,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直至核销完毕。
4、凡属历史遗留已借款,各部门负责人及借款人须出具所有分期或彻底处理的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处理,财务部不再重复受理。
九、生效: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关于因公借款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