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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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 责。
评标委员应回避的条件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
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
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3、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和垄断市场的情形还是 屡禁不止。
4、评标专家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现象近来越显突出。招 投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极少数人甚至沦商道德和诚信;
5、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6、政企不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干预过多。有的招标人 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有的国家机关或主管部门随意改变评 标结果,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中标人。 7、行政监督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招投标行政监管中缺位、 越位和错位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8、一些地方和部门自定章法,各行其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 了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只许本地 方、本系统的单位参加投标,限制公平竞争。
4、在评标的活动中,不得擅离职守; 5、不要参加开标会议,以免暴漏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身份。
评标委员会的任务
负责评标活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予 合同条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 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工作小组
评标工作小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监理单位等单位抽人组成,向评标委 员会提供各种招标信息,为评标委员会准 备评标资料、统计、归纳、对比、记录和 编写评标报告草稿等工作;
评标的准备工作
1、评标机构的组建。 2、评标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做好评标的准备
工作。(1)提供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汇总资料; (2)归纳、汇总、对比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复 核性对比(资质和业绩、财务能力、企业的经营 状况)、施工方法说明对比(施工方案、施工布 置、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 施、施工设备和劳务施工计划等);投标价格的 对比(包括单价和总价)。 3、评标工作小组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明 确表明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予合同的条 件等评标资料。
开标应注意的问题
1、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个时不得开标应重新招标; 2、重新招标仍不足三个的可开标从中选择中标人,或者经 相关部门批准不再招标; 3、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其投标仍然有效; 4、不要轻易改变开标时间和地点; 5、招标文件中的不足或疏漏都应在开标15天之前发出修改 和补遗,以便投标人能作出响应; 6、开标前投标人放弃投标是他的权利。开标后投标人放弃 投标也是他的权利,但是招标人可以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改正后投标 截止前重新提交。 8、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其 目的是检查招标人保存投标文件的责任。如果被拆封,招标 人承担泄露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责任。如果是属于投标人密封 和标记不符合规定时,他的投标依然有效,但是招标人不承 担被提前拆封和分错标的责任。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讲解内容提要
依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在符合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 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 了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条件下,结合案例,讲解评标和定标。
1、当前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2、招标的宗旨。 3、评标委员会组建。 4、投标文件提交和受理、开标程序和注意的问题。 5、评标的准备工作 6、评标的原则。 7、评标的方法、评标的内容、评标的标准和授予合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 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某些地方不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作法是违反《招标投标法》
的。wenku.baidu.com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选定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的 相关专家名单中确 定。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熟悉的内容
应至少熟悉招标文件的内容有: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标
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评标的原则
1、评标全过程应依《招标投标法》进行,其招标人和投 标人也应主动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 2、评标机构和组织应依法组建,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 权威性,评标委员会成员选择要规范; 3、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 条件,其目的就是让各投标人知道这些方法、内容、标准 和授标条件,以便考虑如何有针对性的投标; 4、上述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的采用,是衡 量评标是否公正和公平的标尺。所以为了保证评标的这种 公正性和公平性,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进行。也不得随意改变招标文件中 列明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更不能制定新 的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这是世界各国通常的作 法。 5、 依《招标投标法》和惯例,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 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
2、邀请招标的资格后审。通过事先对潜在 的投标人进行调查或对市场的了解,对具 备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发出邀请,并购买 招标文件。也是评标过程按标准进行资格 后审。
开标
1、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2、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检查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符合密封要求,才予受理; 3、开标应在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 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监理人、贷款单位,以 及主管部门均派代表参加; 5、按规定的开标程序开标(宣布纪律、点名、宣布主要 工作人员、投标人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 标底时公布标底等 ; 6、按投标的先后顺序,公开启封正本投标文件。公布投 标人的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投标折扣(如果有的话)或修改函、质量目标、工期、投 标替代方案及其他内容等。不解答任何问题;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 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评标方法的选择
1、我国现已使用的评标方法有(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2)综合评估法;(3)最低评标价法;(4)合理低 标价法;(5)性比法;(6)两阶段评标法;(7)最低投 标价法;(8)其他评标价法(如投标价格上下浮动法等)。
2、《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 成本低除外。”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 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 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 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 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 要求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评审方式和程序
资格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则组建。
(一)资格审查方式:
1、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有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2、公开招标的资格后审; 3、邀请招标的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公告); 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3、潜在投标人编写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组建评审委员会; 5、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6、发出合格投标人的通知书; 7、合格的投标人收到合格通知书后向招标人表示有兴趣
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 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 人直接确定。
评标专家具备的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 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 相关的实践经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准则
1、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 他利害关系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的条件。 8、评标程序和评标注意的问题。 9、评标和定标。
当前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1、推行招标投标的力度不够,不少单位不愿意招标或者想方 设法规避招标;
2、市场主体行为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做法不统一,漏洞较 多,不少项目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中标人中标后擅自切割标 段、转包、分包、吃回扣、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指:(1) 资格合格;(2)响应招标文件;(3)有能力和 适当的资源完成合同任务。
2、投标价格经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规定 的量化因素核定后的价格,即为经评审的投标价 格。
3、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国际上称为工程师概算) 中扣除利润和风险基金,即为成本。低于此成本 的投标人有恶性竞争之嫌。
招标的宗旨
招标的宗旨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 投标邀请书等形式,招请具有法定条件和具 有承建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通过 竞争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和高效率的承 包人,并使得招标人获得最为经济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是由招标 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初评的程序(一)
评审的标准和程序 (一)初步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各种证书、投标函的签章、投标文
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报价的唯一等); 2、资格评审标准(同资格审查); 3、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的内容、工期、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方案 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体系与措施、环境保 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 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试验与检验仪器 设备等)。 评审过程中要进行算术修正、评审违法和违规程度。
3、评标方法的选择,应该优选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因为这个方法最能体现招标的宗旨。也最能体现授予合 同的公正性,因为除低于成本被淘汰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 最低只有一个,无充分理由否定外,只能由他中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经评审的投标价格量化因素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核定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的 因素有:
1、纠正算术错误; 2、扣除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 3、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又可用货币表示的非实质
上的偏离和保留。 4、以现行银行贷款利率,利用现金流量计算其
缴纳的利息,加到投标价格上去,以资比较,用 以抑制投标人的不均衡报价。 上述价格是评标使用的,选定中标人后签约的 合同价格,仍然是经过算术修正后投标价格。经 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招标人获得的最为经济 的投标。
投标;
8、对合格的投标人并表示有兴趣投标的投标人发出投标 邀请书。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等级; 4、财务状况; 5、类似项目业绩; 6、信誉; 7、项目经理; 8、其他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资格后审
1、公开招标的资格后审。应注意的是在招 标公告上一定要较详细写明资格条件(资 质和业绩等),以便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 标文件前核定自己是否合格。不具备条件 就不要购买招标文件。评标过程按标准进 行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应回避的条件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
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
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3、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和垄断市场的情形还是 屡禁不止。
4、评标专家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现象近来越显突出。招 投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极少数人甚至沦商道德和诚信;
5、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6、政企不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干预过多。有的招标人 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有的国家机关或主管部门随意改变评 标结果,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中标人。 7、行政监督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招投标行政监管中缺位、 越位和错位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8、一些地方和部门自定章法,各行其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 了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只许本地 方、本系统的单位参加投标,限制公平竞争。
4、在评标的活动中,不得擅离职守; 5、不要参加开标会议,以免暴漏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身份。
评标委员会的任务
负责评标活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予 合同条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 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工作小组
评标工作小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监理单位等单位抽人组成,向评标委 员会提供各种招标信息,为评标委员会准 备评标资料、统计、归纳、对比、记录和 编写评标报告草稿等工作;
评标的准备工作
1、评标机构的组建。 2、评标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做好评标的准备
工作。(1)提供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汇总资料; (2)归纳、汇总、对比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复 核性对比(资质和业绩、财务能力、企业的经营 状况)、施工方法说明对比(施工方案、施工布 置、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 施、施工设备和劳务施工计划等);投标价格的 对比(包括单价和总价)。 3、评标工作小组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明 确表明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予合同的条 件等评标资料。
开标应注意的问题
1、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个时不得开标应重新招标; 2、重新招标仍不足三个的可开标从中选择中标人,或者经 相关部门批准不再招标; 3、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其投标仍然有效; 4、不要轻易改变开标时间和地点; 5、招标文件中的不足或疏漏都应在开标15天之前发出修改 和补遗,以便投标人能作出响应; 6、开标前投标人放弃投标是他的权利。开标后投标人放弃 投标也是他的权利,但是招标人可以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改正后投标 截止前重新提交。 8、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其 目的是检查招标人保存投标文件的责任。如果被拆封,招标 人承担泄露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责任。如果是属于投标人密封 和标记不符合规定时,他的投标依然有效,但是招标人不承 担被提前拆封和分错标的责任。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讲解内容提要
依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在符合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 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 了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条件下,结合案例,讲解评标和定标。
1、当前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2、招标的宗旨。 3、评标委员会组建。 4、投标文件提交和受理、开标程序和注意的问题。 5、评标的准备工作 6、评标的原则。 7、评标的方法、评标的内容、评标的标准和授予合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 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某些地方不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作法是违反《招标投标法》
的。wenku.baidu.com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选定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的 相关专家名单中确 定。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熟悉的内容
应至少熟悉招标文件的内容有: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标
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评标的原则
1、评标全过程应依《招标投标法》进行,其招标人和投 标人也应主动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 2、评标机构和组织应依法组建,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 权威性,评标委员会成员选择要规范; 3、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 条件,其目的就是让各投标人知道这些方法、内容、标准 和授标条件,以便考虑如何有针对性的投标; 4、上述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的采用,是衡 量评标是否公正和公平的标尺。所以为了保证评标的这种 公正性和公平性,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进行。也不得随意改变招标文件中 列明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更不能制定新 的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这是世界各国通常的作 法。 5、 依《招标投标法》和惯例,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 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标条件。
2、邀请招标的资格后审。通过事先对潜在 的投标人进行调查或对市场的了解,对具 备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发出邀请,并购买 招标文件。也是评标过程按标准进行资格 后审。
开标
1、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2、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检查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符合密封要求,才予受理; 3、开标应在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 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监理人、贷款单位,以 及主管部门均派代表参加; 5、按规定的开标程序开标(宣布纪律、点名、宣布主要 工作人员、投标人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 标底时公布标底等 ; 6、按投标的先后顺序,公开启封正本投标文件。公布投 标人的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投标折扣(如果有的话)或修改函、质量目标、工期、投 标替代方案及其他内容等。不解答任何问题;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 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评标方法的选择
1、我国现已使用的评标方法有(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2)综合评估法;(3)最低评标价法;(4)合理低 标价法;(5)性比法;(6)两阶段评标法;(7)最低投 标价法;(8)其他评标价法(如投标价格上下浮动法等)。
2、《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 成本低除外。”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 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 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 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 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 要求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评审方式和程序
资格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则组建。
(一)资格审查方式:
1、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有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2、公开招标的资格后审; 3、邀请招标的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公告); 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3、潜在投标人编写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组建评审委员会; 5、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6、发出合格投标人的通知书; 7、合格的投标人收到合格通知书后向招标人表示有兴趣
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 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 人直接确定。
评标专家具备的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 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 相关的实践经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准则
1、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 他利害关系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的条件。 8、评标程序和评标注意的问题。 9、评标和定标。
当前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1、推行招标投标的力度不够,不少单位不愿意招标或者想方 设法规避招标;
2、市场主体行为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做法不统一,漏洞较 多,不少项目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中标人中标后擅自切割标 段、转包、分包、吃回扣、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指:(1) 资格合格;(2)响应招标文件;(3)有能力和 适当的资源完成合同任务。
2、投标价格经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规定 的量化因素核定后的价格,即为经评审的投标价 格。
3、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国际上称为工程师概算) 中扣除利润和风险基金,即为成本。低于此成本 的投标人有恶性竞争之嫌。
招标的宗旨
招标的宗旨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 投标邀请书等形式,招请具有法定条件和具 有承建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通过 竞争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和高效率的承 包人,并使得招标人获得最为经济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是由招标 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初评的程序(一)
评审的标准和程序 (一)初步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各种证书、投标函的签章、投标文
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报价的唯一等); 2、资格评审标准(同资格审查); 3、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的内容、工期、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方案 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体系与措施、环境保 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 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试验与检验仪器 设备等)。 评审过程中要进行算术修正、评审违法和违规程度。
3、评标方法的选择,应该优选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因为这个方法最能体现招标的宗旨。也最能体现授予合 同的公正性,因为除低于成本被淘汰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 最低只有一个,无充分理由否定外,只能由他中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经评审的投标价格量化因素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核定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的 因素有:
1、纠正算术错误; 2、扣除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 3、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又可用货币表示的非实质
上的偏离和保留。 4、以现行银行贷款利率,利用现金流量计算其
缴纳的利息,加到投标价格上去,以资比较,用 以抑制投标人的不均衡报价。 上述价格是评标使用的,选定中标人后签约的 合同价格,仍然是经过算术修正后投标价格。经 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招标人获得的最为经济 的投标。
投标;
8、对合格的投标人并表示有兴趣投标的投标人发出投标 邀请书。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等级; 4、财务状况; 5、类似项目业绩; 6、信誉; 7、项目经理; 8、其他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资格后审
1、公开招标的资格后审。应注意的是在招 标公告上一定要较详细写明资格条件(资 质和业绩等),以便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 标文件前核定自己是否合格。不具备条件 就不要购买招标文件。评标过程按标准进 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