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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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新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新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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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新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问题】
我公司发生的开办费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请问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分五年摊销吗?
【解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据此,贵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可以分期摊销,但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筹建期间开办费会计分录实例公司筹建期间的会计核算除了开办费外其他的业务与一般生产经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类似的,只是没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完全可以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对开办费用的正确处理,关键是对筹建期和开办费用支出内容的正确界定。

对费用内容应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正确归集。

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

开办费及其账务处理开办费帐务处理,发生的费用支出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准则新税法下房地产企业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在我国关于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直不很规范、也不完善。

开办费的定义至今没有权威解释,而筹建期间的说法更是五花八门。

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有何规定?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有何规定?税法上的规定如下: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新会计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核算和扣除开办费是很多企业都涉及的,会计上和税法处理一直存在着差异,这里就新准则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核算和扣除进行归纳总结,共同探讨交流。

开办费摊销税务与会计处理有差异公司是一家正在筹建的企业,想咨询一下公司开办费是否可以在一年内摊销。

坐席员回答,公司开办费的摊销,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有区别的。

开办费可选择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现就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业务处理阐述如下。

开办费摊销处理方式有三种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方式。

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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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一)开办费的定义
开办费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二)开办费的开支范围
一般说来分为允许计入开办费的支出和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

允许计入开办费的支出: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职工薪酬: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的工商登记费、验资费、评估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开办费的会计分录例:ABC公司股东2004年5⽉1⽇签署协议筹办⼀家加⼯企业,2004年9⽉开始建⼚,同年11⽉取得法⼈营业执照,2005年9⽉1⽇部分⼚房开始使⽤,试⽣产产品并销售,但仍有部分⼚房在建,⽽且已使⽤⼚房与在建⼚房是⼀个整体,属同⼀项⼯程。

2006年4⽉⼚房全部建造完毕,正式开始⽣产销售。

从2004年5⽉1⽇⾄2005年9⽉1⽇期间发⽣⼈员⼯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

假设该企业未来所得税税率保持33%不变,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公司采⽤递延法。

签署协议开始建⼚取得法⼈营业执照部分⼚房开始使⽤并试⽣产销售⼚房全部建造完毕并正式⽣产销售1、ABC公司开办费的界定根据上⽂论述可知,ABC公司筹建期是从2004年5⽉1⽇⾄2005年9⽉1⽇。

开办费⽤是在上述期间发⽣的⼈员⼯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2、ABC公司开办费的会计摊销按会计制度规定,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份开始⽣产经营,当⽉需⼀次性摊销开办费。

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开办费摊销600万元贷:长期待摊费⽤-开办费600万元3、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ABC股份有限公司开办费纳税调整台账设置如下(单位:万元):项⽬开办费实际发⽣或扣除年度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会计摊销额60000000税收扣除额3012012012012090纳税调整额570-120-120-120-120-90尚未扣除额570450330210900①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税务处理2005年允许税前扣除额=600万元÷5年÷12个⽉×3个⽉(开始⽣产经营⽉份的次⽉起为10、11、12⽉)=30(万元)。

2005年应调增应税所得额=600-30=57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账务处理开办费账务处理,嘿,这个话题说起来不难,但细节上真是让人头疼。

就像咱们开个小饭馆,装修啥的,这些花销可不是真的做生意前的那一部分。

开办费其实就是企业开始运营前的那些前期准备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从零开始的花费。

比如,你买了设备,找了人装修,设计了公司标志,做了个宣传海报——这些一开始都不是马上能带来收入的。

嗯,大家理解吧?就是为了让你这生意能走上正轨,得先花些钱,给自己铺路。

可是,企业会计准则又告诉我们,开办费不是随便能算入成本的,得精打细算、审慎处理。

咱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要问了:“那开办费是不是能一股脑儿全算到费用里去?”好问题!但答案是“不行”。

开办费并不像买个桌子或者一台电脑,直接花出去就行。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得先做一些“手脚”。

比如,它不能直接当年就全算到当期费用,得分摊到未来几年的账面上。

为什么呢?嘿,谁让开办这些东西都不可能立马见效呢?得有个过程,时间过去了,公司的运营逐渐有了成果,那个时候才能慢慢把这笔钱冲销掉,给财务账目留点空间。

就像你装修的房子,买了好多新家具,肯定不能一装修好就丢掉吧?得慢慢使用,才能看到效果。

不过,别急,处理开办费可不止这些。

你得先把这笔费用登记到“开办费”这个科目里,算是一个临时的账目,等到未来几年,咱再逐步摊销。

摊销?那就是把这笔开办费分期算入公司的费用当中,像按月或者按年分摊。

好比是你买了个新手机,虽然一下子掏钱挺疼,但你可以分期付款,一年还清。

开办费就类似于这类“分期付款”的概念,给公司留点“喘息空间”。

再说,开办费的处理可不是一刀切,得看你们公司花钱的性质。

如果是一些一次性不可再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设计公司制作公司logo的费用,这类费用只能算作开办费用中的一部分。

如果你把它摊销得太慢,可能就会引发税务上的麻烦。

这个分摊期,最好还是要看公司具体的运作情况,不然,别到时候税务局来找麻烦,你还一头雾水。

开办费账务处理还得注意一个细节,那就是有些开办费并不适合做摊销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注:不含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

由于会计和税法所遵循的原则、目标不同,在处理某些具体事项时会计(以会计准则为例)和税法会出现差异,开办费就是其中之一。

开办费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主要是确认损益和税前扣除的时间的差异。

为了便于叙述现举例加以说明。

甲企业2008年10月份设立,2010年3月1日开始经营,执行会计准则,其基本情况如表一:表一:金额单位:万元注:除开办费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一、会计处理财会(2000)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1901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原《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财会[2006]1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的开办费直接进入损益,而不再进行资产化,不计入递延资产中进行分期摊销。

这样甲企业的历年盈亏情况如表二:表二:金额单位:万元二、税务处理为了减少纳税调整工作,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处理和会计处理趋于一致,企业的开办费可以不再按以前的规定进行分期摊销扣除(原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为3年)。

会计实务: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会计实务: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在实务操作中,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具体是怎么做的呢?开办费的内容有哪些?本文详细介绍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以及开办费的相关概念。

 一、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开办费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开办费会计处理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

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将其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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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
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四、期末,。

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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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上述两种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 2008年新成立的企 业,或 2008年之前成立但在 2008年开始生产经营的企业。无论采取哪 种方式处理开办费,一经选定,就不得改变。
——以前年度未摊销部分的开办费,可在 2008年一次性扣除也可分期 摊销扣除。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 于 5 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对于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 的开办费,国税函〔2009〕 98号文件规定,可根据前述两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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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 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 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 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方式。
——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此种选择方式,对开办费的 扣除方法,税法上遵从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处 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 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均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 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 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也就是说无论是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扣除 都可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归集)。

师傅手把手教你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要等到出事了就太晚了

师傅手把手教你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要等到出事了就太晚了

师傅手把手教你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要等到出事了就
太晚了
目录:
一、筹建期的确定
(一)企业如何界定筹建期
(二)[案例]
二、开办费的核算范围
(一)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以下支出可以计入开办费的费用
(二)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以下支出不得计入开办费的费用
三、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四、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筹建期是否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开办期是否计入亏损弥补期?
五、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
六、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七、筹建期试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八、筹建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
九、筹建期发票抬头不一致的扣除
篇幅有限,剩余内容就不一一展示了~~。

开办费的会计如何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如何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如何处理开办费,也叫组建成本,是指为设⽴⼀家股份公司⽽发⽣的成本,包括法律费⽤、发起⼈费⽤以及取得执照的费⽤。

店铺⼩编在下⾯详细讲述了开办费会计处理⽅法、开办费会计处理实例。

开办费会计处理⽅法《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四条规定对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已经失效。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1⽉1⽇实施。

国税函[2009]98号⽂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的当年⼀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的处理规定处理,但⼀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的⽀出,⾃⽀出发⽣⽉份的次⽉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会计处理实例因此开办费的会计处理较2008年以前有较⼤变化,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法进⾏会计处理。

⼀、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出发⽣⽉的次⽉,不低于3年分期摊销。

例如:某股份公司2011年7⽉份开始⽣产经营,6⽉份发⽣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公司按照5年分期摊销,每⽉摊销⾦额为96万元÷5年÷12个⽉=1.6(万元)7⽉份摊销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开办费摊销1.6万元贷:长期待摊费⽤——开办费1.6万元开办费纳税调整台账设置如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单位:万元台账填写说明:1.年度:摊销⽇期,指开始⽣产经营的年度和⽉份,以后年度按顺序类推。

2.会计摊销额:指会计上⼀次性摊销的开办费总⾦额。

3.税收扣除额: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额。

4.纳税调整额: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

结果是正数为调增所得额,负数为调减所得额。

5.尚未扣除额: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额。

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开办费的规定及案例分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开办费的规定及案例分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开办费的规定及案例分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无论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是摊销的期限都与原行业会计制度有较大改变。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附录》之“主要账务处理—损益类—6602 管理费用”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未对开办费有明确规定,如以后无新的规定,则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即比照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将不对损益产生影响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损益产生影响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 年”。

因此,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 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案例]:北京材料股份公司2008 年7 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 万元,该开办费对损益没有影响,其把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的月份起分5 年进行摊销,即7月份开始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960000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960000本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96 万元÷5 年÷12 个月×5 个月=8(万元) 请问该怎样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根据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当开办费对未来的损益没有影响时,应把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关于某开办费地账务处理问题

关于某开办费地账务处理问题

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转] 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 2014-1-19 23:30 阅读(21) 转载自金 SIR赞(13)评论(1)转载(299)分享(12)复制地址收藏夹按钮收藏更多上一篇 | 下一篇:企业购地建房如何...新办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由于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称准则)与最新的税收政策(下称税政)在规定和解释上的不同,使得很多会计人员对此认识比较模糊,从而在实务操作中有无所适从的困惑感。

笔者现就自己的学习和理解,给大家谈一点认识,供参考。

一、准则和税政对账务处理的不同规定和解释。

1、开办费的定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前的这段期间。

2、准则对开办费的规定与解释。

在新会计准则里的正文中,找不到对于开办费的具体表述,只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10》里,对科目编号为6602的管理费用的解释上可以看到:本科目核算“(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在新的会计准则里,开办费是放在管理费用这个科目里的。

因为管理费用转入了当期损益,所以也就不需要分期摊销了。

准则中只规定了这一种做法。

3、税政的规定与解释。

“两法”合并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都规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旧的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旧税政一致,也是如此解释的。

国税函[2009]98号《新所得税法实施前已发生的若干税务事项的衔接问题》中,关于开办费的处理是这样规定与解释的:“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开办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例解【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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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交所得税=25×25%=6.25。 4.2011年: (1)因开办费摊销,应调减所得额=∑(第 1 年各月份开支的开办费 ÷36×月份序号)+第 2 年开支的开办费 ÷3=[54÷36×9+45÷36×10+36÷36×11+63÷36×12]+207÷3=127; (2)“纳税调整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176+4-127=53; (3)应交所得税=53×25%=13.25。 5.2012年: (1)因开办费摊销,应调减所得额=∑(第 2 年各月份开支的开办费 ÷36×月份序 号)=54÷36×1+72÷36×2+36÷36×3+45÷36×4=13.50;(2)“纳税调整 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180+4-13.5=170.50;(3)应交所得税 =170.5×25%=42.62 。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房地产企业开办费用怎么做账务核算

房地产企业开办费用怎么做账务核算

房地产企业开办费用怎么做账务核算
一个案例“某房地产企业2018年1月份成立,公司主要部门包括前期拆迁部门(16人)、前期规划报建部门(1人)、总经理1人员、财务部门2人,合计工资20人,项目前期主要负责土地农居房拆迁安置工作,2018年11月份提供咨询服务时,审核发现其中前期拆迁部门账面累计工资及社保总额176万元,前期规划报建部门工资及社保总额12万元,总经理及财务人员工资及社保30万元,账务处理都在开办费中核算。

这样核算对吗?”
不知道大家看完此个案例心中是否有答案,对还是不对呢?今天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房地产企业开办费的核算!帮你得出案例中的答案~
开办费的开支范围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
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

差旅费
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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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

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无论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是摊销的期限都与原行业财务制度有较大改变。

这一新规定与现行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大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应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

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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