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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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一)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县、直辖市或行业的绿化工程养护标准、规范的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2)
(二)攸县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更好的实行我县“管养分离”的市场运作模式,加强我县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结合当前我县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此办法,对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具体检查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机构
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园林处领导任组长、绿化股组成。
(2)考核目的
建立长效稳定的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监督考核机制,采取奖励与约束机制,切实强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我处的城市绿化建设成果,提高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的使用效益。
(3)考核重点
绿化养管考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落实:一是以暗访督查和明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招标确定的全城公共绿化养护承包商进行绿化养护督查考核。二是完善通报制度,公布考核评分结果,对督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及时整改。三是严格施行奖惩,对考核结
果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相应罚款,全年累计二次不合格的,对其养护公司取消其养管资格,扣除全部的养管经费,记“不良记录”一次,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本单位绿化养护投标。
(4)考核评比办法
(一)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每月根据绿化股下达的养护范围及标准,由考核小组对其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未完成内容根据《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处罚条例》标准进行扣分与处罚。
1、定期检查:每月下旬由处考核小组组织,进行检查。
2、巡查:考核小组每天对县内所辖公共绿化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一到二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如未整改到位,按考核办法标准双倍扣分。并在每月养管考核结果中公布。同时按规定予以处罚。
3、暗检:考核小组每月安排一次暗检,对所有公共绿化养护检查,对暗检中存在的问题,存档记录,并通报养护公司及时整改。如未整改到位者,在月底考核中扣分并通报,同时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考核评比等级划分
实行百分制月考核评比方式。85-90分(不含90分)为不合格,90-95分(不含95分)为基本合格。95-100分为优秀。每月考评实行名次评比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