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政[2015]213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合政〔2015〕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要求,切实加强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

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推动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审计、履职尽责。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揭示问题,反映矛盾,防范风险,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基石和保障作用。

--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不断健全审计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管理机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努力扩大审计覆盖面

3.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通过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联网审计等方式,实现市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每年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的预算执行以及税收征管情况开展审计,对财政部门、地税部门、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对资金量大、管理项目和二级机构多的部门有重点地安排审计,对资金量小的部门开展联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4.深化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通过开展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审计、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将市本级、四个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纳入市级审计范围,对投资大、建设周期较

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单项工程开展价款结算审计,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5.加快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通过直接审计、授权审计、委托审计、离任交接等方式,实现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采取离任交接方式开展审计,县级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开发区、党校以及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等市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授权县级审计机关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力争实现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轮审一遍。分级分层开展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管理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一遍。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实现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6.实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审计全覆盖。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实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审计全覆盖。坚持以政府审计为主导,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科学统筹,全面整合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每年进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安全完整。

7.推进重大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通过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结合其他项目审计等方式,对党委、政府和社会重点关注的财政专项资金开展跟踪审计,实现重大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

8.探索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通过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结合其他项目审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以及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

点,促进国有资源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严格保护、有效监管。

三、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

9.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各项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