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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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路灯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通行。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违章指挥。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进行补考或调整岗位。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路灯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路灯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路灯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指导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路灯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和完善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人。

第七条路灯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八条路灯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九条路灯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施运行状况;(二)安全防护设施;(三)应急救援设备;(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五)用电安全;(六)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路灯设施安全运行。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制定路灯设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路灯管理制度(6篇)

路灯管理制度(6篇)

路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路灯的管理:(一)路灯设施统一由外线班组进行管理;(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2、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3、向路灯设施____、投掷物体,向电缆井内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4、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布依族传统节日期间应开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19:____分至22:____分,冬季每晚19:____至22:00,春节、国庆、____月六当日视情况可延长时间至24:00。

第三条电费的收取和管理第四条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一)路灯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二)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四)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

对各种存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理,保证节假日亮灯率达到____%。

(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路灯,未经允许擅自开启路灯造成的费用由管理人员自行负责。

第五条处罚(一)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二)擅自迁移路灯电源,造成设施损坏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三)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的,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四)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的,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以拆除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及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由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

2.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设立现场督导组、安全检查组、技术支持组、应急处理组等工作组织。

三、人员管理1.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现场督导员、安全检查员、技术支持员等。

2. 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现场管理1. 现场督导组应定期对路灯维护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定并保持秩序。

2. 安全检查组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 技术支持组应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应急处理组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保障施工进度和安全。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队伍、材料配备、安全措施等,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2.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操作,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问题。

六、设备管理1.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工作效率和安全。

七、质量管理1. 质量是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的核心,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八、安全管理1. 安全是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障施工安全。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九、防汛管理1. 预防汛期到来前应加强对道路路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出现降雨天气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排水、防护措施,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路灯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路灯安全管理,提高道路照明质量,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路灯安全1.严格执行《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路灯安装维护管理规定》,路灯安装、维护、管理必须符合规定,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路灯安装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路灯安装工作。

3.路灯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电工资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4.建立路灯设备的巡查制度,每日对路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维修。

5.路灯设备的维修人员应配备专用工具,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6.路灯设备的安装、维修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乱接电线,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路灯故障修复后,要进行测试和验收,并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人员信息。

(二)防火、防盗安全1.防火(1)路灯设备的安装、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定期进行防火演练。

(2)路灯安装位置要远离易燃物,设备周围必须保持清洁,防止杂物积存引发火灾。

(3)安装、维护过程中,注意使用防火材料,防止设备过热和火灾发生。

(4)对于路灯设备的灯具和电源线路,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防止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2.防盗(1)路灯设备的安装位置要设定为开放区域,人员难以接近或拆卸。

(2)设备安装后要定期检查,避免损坏或被盗。

(3)路灯设备的维修人员要严格保管工具和设备,避免被盗或遗失。

(4)对于发生盗窃情况的路灯设备,要及时报警,并进行备案和追查。

三、安全检查(一)定期对路灯设备进行巡查,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气安全。

(二)路灯设备周围的环境要保持整洁,防止杂物积存引发火灾。

(三)路灯设备的电源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和触电事故。

四、附则本办法由市政设施管理部负责解释。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4篇)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4篇)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共道路的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安全,对路灯设施的维修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1.责任主体:(1)相关部门:负责路灯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包括道路管理部门、电力部门等;(2)维修人员:负责具体的路灯维修工作。

2.维修范围:(1)凡是出现灯光不亮、灯泡损坏、线路故障等问题的路灯,都需要进行维修;(2)对于重要通道、交叉路口和人流密集区域的路灯,要加强维护和巡检,确保其正常使用;(3)对于路灯设施老化严重、无法修复的,需要及时更换。

3.维修流程:(1)接收维修信息:接收并记录来自居民、巡查人员等的路灯维修信息;(2)受理和派单:对收到的路灯维修信息进行受理,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派单;(3)维修前准备:维修人员收到派单后,查看维修信息,准备所需工具和材料;(4)维修工作:维修人员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过程中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5)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需填写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使用材料等;(6)验收和反馈:相关部门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居民反馈维修结果。

4.巡查和检修:(1)定期巡查:路灯维修管理部门要制定巡查计划,定期对路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定期检修:对于老化严重的灯具和线路,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路灯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事故应急:对于突发的路灯故障或事故,要能迅速出动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顺畅。

5.监督和评估:(1)居民监督: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路灯维修工作的监督,及时反映问题;(2)投诉处理:对于居民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并处理,确保居民合法权益;(3)绩效评估:对路灯维修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考核维修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以上就是一套完整的路灯维修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路灯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众安全和便利。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制定本制度。

路灯管理维护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维护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灯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城市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保障市民夜间活动和交通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所有路灯的管理维护工作,包括路灯的安装、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活动。

第三条路灯管理维护工作要以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宗旨,严格按照规范制度进行管理维护,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路灯管理第五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路灯基础数据库,包括路灯的位置、型号、安装时间和维护记录等信息。

第六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制定路灯安全使用标准和维护标准,建立路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和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路灯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七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接受市民对路灯设施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路灯维护第九条路灯的维护工作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对于维修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条路灯维护人员要定期检查路灯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处理。

第十一条路灯维护人员要保持工作车辆和维修工具的完好,确保随时投入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路灯维护人员要对维护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做好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路灯更新第十三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根据市政规划,逐步更新老化路灯设施,提升城市照明设施的整体品质。

第十四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的路灯设施更新规划,合理安排路灯的更新工作。

第十五条在进行路灯设施更新时,要充分考虑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节能型号和照明技术。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路灯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路灯设施的质量评估工作,对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路灯所管理制度

路灯所管理制度

路灯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灯管理工作,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市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道路上的路灯管理工作,包括安装、维护、更换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上的路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道路照明效果良好,保障交通安全。

第四条市政部门负责道路上路灯的管理工作,包括规划、建设、维护和更新。

第二章路灯管理责任第五条市政部门负责全市道路上路灯的规划和建设,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需求进行部署和布局。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路灯进行巡检和维护,保障路灯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市政部门应当统一管理路灯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市政部门应当负责路灯设备的更换和更新工作,根据设备的老化情况和技术更新需要进行及时更换和更新。

第九条市政部门应当负责对道路上的路灯灯光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第十条市政部门应当对路灯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和设备台账。

第十一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路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路灯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路灯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市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制定道路上的路灯布局方案,明确路灯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第十三条市政部门应当统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路灯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道路上的路灯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或损坏。

第十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路灯设备维护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对路灯设备的更换和更新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和管理,根据设备的老化情况和技术更新需要进行及时更换和更新。

第十七条市政部门应当设置路灯设备的管理系统和监控平台,对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第十八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路灯灯光照明效果监测制度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上的路灯灯光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路灯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路灯维护作业的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路灯维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路灯的安装、检修、更换、拆除等作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路灯维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路灯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路灯维护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3. 路灯维护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作业前的安全准备(1)对路灯维护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3)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2. 作业中的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

(2)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索,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4)作业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后的安全检查(1)作业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2)对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总结,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路灯维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路灯管理制度五范本

路灯管理制度五范本

路灯管理制度五范本一、导言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中,路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生活的便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好城市的路灯系统,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路灯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路灯管理责任方的划分1.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路灯管理的主要责任方,需要负责路灯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维护工作。

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路灯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人员。

2. 物业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机构可参与路灯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路灯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报修事宜。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并与政府部门形成紧密合作。

3. 市民社会组织市民社会组织可作为路灯管理的参与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监督和意见反馈等工作,推动路灯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三、路灯管理制度的建立1. 路灯规划与建设政府应制定城市道路路灯规划,并根据道路性质、交通状况和人流密集程度等因素,确定路灯的类型、数量和布局。

路灯建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在建设前进行必要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2. 路灯巡查与维护政府和物业管理机构应制定路灯巡查制度,明确巡查的频次和范围。

巡查人员应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发现路灯故障和安全隐患,并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修复。

3. 路灯故障处理政府和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路灯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市民报修需求,并迅速派人进行维修。

故障处理过程中,需要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维修质量的高标准。

4. 路灯能耗与环保管理政府和物业管理机构应关注路灯的能耗情况,推行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同时,要重视路灯对环境的影响,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光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

5. 路灯管理监督与评估政府应加强对路灯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鼓励物业管理机构积极履行职责,推动路灯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四、财务管理与投入保障1. 路灯维护资金政府应保障路灯维护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机制。

路灯日常管理制度

路灯日常管理制度

路灯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灯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路灯使用效率,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路灯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灯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合理使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四条路灯管理工作应加强科学管理和技术支持,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路灯正常运行。

第五条路灯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保障路灯正常运行。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加强对路灯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提高路灯管理水平。

第七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路灯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八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路灯管理台账和档案,保障路灯管理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不断优化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路灯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十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根据道路情况和交通流量合理设计路灯布局,并确保路灯能够发挥最大的照明效果。

第十一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灯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路灯的电路、电源、灯具和控制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路灯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灯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路灯的节能、环保和智能化水平。

第十三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建立路灯设备档案,对路灯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设备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及时淘汰老化设备。

第十四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灯灯具的防盗防破坏工作,建立健全路灯防盗防损制度,提高路灯利用率。

第十五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设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第三章照明管理第十六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制定照明方案,合理设置照明时间和亮度,节约能源,降低排放。

第十七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灯照明效果的检测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照明方案,提高照明质量。

第十八条路灯日常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洗路灯灯具,保证灯具的透光和照明效果。

路灯使用管理制度

路灯使用管理制度

路灯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灯使用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各地路灯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政府负责路灯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四条市民及其他单位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并参与路灯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路灯使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节能、环保、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路灯使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路灯使用管理应当采取“以人为本、服务市民”的原则,提高市民对于道路照明的满意度。

第八条路灯使用管理应当坚持“科学技术、规范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提高路灯使用管理水平。

第二章路灯的安装第九条市政府根据城市道路的布局和区域特点,科学规划路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第十条路灯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保障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路灯的安装应当合理布局,确保道路照明均匀而不耀眼。

第十二条路灯的安装应当充分考虑市民的出行和居住需求,为市民提供舒适的路灯照明环境。

第三章路灯的使用第十三条路灯的使用应当按照太阳升起和下降的时间自动进行开关,保障路灯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四条路灯的使用应当合理调节光照强度,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

第十五条路灯的使用应当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具,确保道路照明的连续性。

第十六条路灯的使用应当加强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提高路灯使用效率和功耗。

第十七条路灯的使用应当及时发布维修通告和警示,提醒市民注意路灯维护和安全。

第四章路灯的维护第十八条路灯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清洗,保障路灯使用的质量和寿命。

第十九条路灯的维护应当加强对灯具、电源和控制系统的维修,确保路灯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路灯的维护应当定期更新设备和技术,提高路灯使用的智能化和节能性。

第五章路灯的管理第二十一条路灯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路灯的管理应当加强对路灯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路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路灯什么部门管理制度

路灯什么部门管理制度

路灯什么部门管理制度一、路灯设施的规划1.城市规划部门应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路灯设施的布局、数量、类型等进行规划,确保路灯的合理分布和覆盖范围,提升城市夜间照明效果。

2.根据不同道路的等级和用途,确定不同类型和功率的路灯设施,保证按需配置路灯照明,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3.在城市规划中考虑到人口密度、交通流量、道路宽度等因素,合理设置路灯的亮度和照明范围,确保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和舒适。

二、路灯设施的设计1.设计部门应根据规划要求,对路灯设施的布局、安装高度、灯具类型等进行设计,确保路灯的照明效果和节能使用。

2.路灯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路灯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城市的实际需求。

3.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路灯与周围环境的协调,避免照明污染和视觉疲劳,提升城市夜间景观的品质。

三、路灯设施的施工1.城市建设部门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路灯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2.施工单位应依法申请路灯设施的安装许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3.施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施工规程,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路灯设施的维护1.市政维护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路灯维护体系,定期检查路灯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2.对于老化损坏或者故障的路灯设施,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路灯的正常运行,提升城市道路照明质量。

3.对于路灯设施的维修保养人员,要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技术水平和维护能力,保障路灯设施的使用寿命。

五、路灯设施的管理1.市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路灯设施档案,记录路灯设施的位置、型号、安装时间等信息,实现对路灯设施的全面管理和跟踪。

2.对于道路变更、扩建等情况,要及时更新路灯设施的档案信息,调整路灯布局和照明方案,保证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

3.市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绩效评估,检查其照明效果、节能情况和维护状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和政策,提升路灯设施的管理水平。

路灯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路灯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路灯维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路灯维护作业现场,包括路灯的安装、维修、更换等各项工作。

三、安全责任1. 维护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路灯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确保路灯维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 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自身安全。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路灯维护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安全措施1. 作业前准备(1)维护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对维护车辆、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对维护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作业中安全(1)维护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2)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3)在狭窄、陡峭、潮湿等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防跌措施。

(4)维护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作业后清理(1)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现场整洁。

(2)对废弃的物品进行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维护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维护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将对路灯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在路灯维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路灯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制度旨在保障路灯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路灯维护质量,确保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路灯维修工作,提高路灯的使用寿命和路灯的安全性,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和高速公路等各类道路上的路灯维修工作。

第三条路灯维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路灯维修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维修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路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五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维修工作人员队伍,完善培训制度,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路灯维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维修工作中的不足。

第七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维修档案和维修记录,实行记录上报和备份。

第八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的制度,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紧急的路灯故障。

第十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维修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维修服务的用户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二章路灯维修管理第十一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维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维修的工作记录和档案,做好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灯的使用寿命和老化情况,制定路灯的规范维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四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路灯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延长路灯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路灯资产的管理,定期检查资产的情况,建立完善的资产台账。

第十六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路灯维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维修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七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路灯维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维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路灯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维修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维修服务的用户投诉。

第三章路灯维修工作程序第十九条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维修工作的值班制度,分工明确,保障24小时值班。

2024路灯管理所路灯管理制度

2024路灯管理所路灯管理制度

2024路灯管理所路灯管理制度
2024年,路灯管理所制定的路灯管理制度如下:
1. 路灯维护:路灯管理所负责对所有路灯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巡检周期按照不同路段的使用情况确定,频次高的路段将进行更频繁的巡检。

2. 故障修复:一旦发现路灯故障,路灯管理所将立即派遣专业维修人员前往修复。

修复时间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优先处理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故障。

3. 照明亮度控制:路灯管理所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路灯的照明亮度。

夜间交通密集的地区和行人活动频繁的地方,将增加照明亮度,以提高交通安全性。

4. 能源节约:路灯管理所将积极采用节能型路灯,利用LED 等低能耗照明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低峰时段适当降低照明亮度,以降低能源消耗。

5. 安全防护:路灯管理所将加强对路灯设施的安全防护,包括防护网安装、落地固定等措施,以防止恶意破坏和人为损坏。

6. 公众参与:路灯管理所将鼓励公众参与路灯管理工作。

公众可以通过报修平台或热线电话报告路灯故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路灯管理所将及时处理并回应。

7. 数据管理:路灯管理所将建立完善的路灯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每个路灯的巡检、维护和故障修复情况。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趋势,制定更科学的管理策略。

8. 制度评估:路灯管理所将定期对路灯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提高路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潍坊路灯管理规章制度

潍坊路灯管理规章制度

潍坊路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提高城市夜间环境品质,加强对道路的照明管理,维护路灯设施,特制定《潍坊市路灯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潍坊市辖区内所有路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潍坊市公共资源局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和实施。

第二章路灯设施管理第四条潍坊市路灯设施包括路灯灯具、控制器、电缆线等设备。

第五条路灯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数量和亮度应满足市民夜间照明需要。

第六条路灯设施的维护应及时进行,确保灯具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路灯设施的更新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提高能效和环保为目标。

第八条路灯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路灯照明管理第九条路灯照明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光污染,保护夜间生物生态环境。

第十条路灯的亮度和光色应符合标准,不得出现亮度不足或过度的情况。

第十一条路灯运行时间应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夜间照明的效果。

第十二条路灯灯具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灯具的正常使用寿命。

第四章路灯故障处理第十三条路灯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路灯故障处理机制,确保故障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第十四条市民发现路灯故障应及时向路灯管理单位报告,并配合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路灯管理单位应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对于复杂故障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路灯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路灯设施应安装防雷、过载等保护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路灯设施的安装位置应合理,不得影响交通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设施,应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督查与考核第十九条潍坊市公共资源局应每年对路灯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市民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方式对路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市政府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二十一条路灯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考核评估,效果不达标的单位应督促进行整改。

路灯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规范路灯的管理与维护,提高城市夜间照明水平,确保市民的生活和交通安全,制定本《路灯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辖区内所有路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包括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小区道路等不同类型的路灯。

1.3责任主体路灯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路灯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具体维护工作由维护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章路灯设施分类与标准2.1路灯设施分类根据功能和位置,将路灯设施分为城市主干道路灯、次干道路灯、小区道路灯等,对不同类型的路灯设施进行差异化管理。

2.2路灯标准确保路灯设施的亮度、颜色、高度等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以提供最佳照明效果。

第三章巡查与检测3.1巡查计划制定巡查计划,每周对所有路灯设施进行巡查一次,重点关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灯光是否稳定。

3.2定期检测制定定期检测计划,对路灯设施的电气和机械部分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3.3故障报修机制建立路灯故障报修机制,确保市民可以方便地报修,并设立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故障。

第四章维护与保养4.1维护计划制定维护计划,对路灯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4.2灯具更换定期更换路灯灯具,确保路灯的亮度和照明效果符合标准。

4.3备件储备建立备件储备制度,确保在维护过程中能够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提高维护效率。

第五章节能与环保5.1节能灯具采用节能型灯具,并根据需要配置智能化调光设备,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2废弃灯具处理建立废弃灯具处理制度,确保废旧灯具的合理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循环利用。

第六章数据记录与分析6.1设施档案建立路灯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6.2数据分析通过对路灯设施运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优化维护计划,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紧急处理7.1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制定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对于重要道路的灯具出现紧急故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维护交通和市民的安全。

路灯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路灯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路灯管理制度范本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路灯运行管理,提高路灯设备完好率,确保厂区、家属区道路夜间路灯亮灯率,根据电业规程及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路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家属区范围内路灯设备(包括代管路灯),电源开关、闸刀、路灯附属设备(光控、钟控、户外落地控制箱),以及所属管理范围的路灯直、路灯引下线、电缆等运行工作。

2、本制度制订目的是确保路灯设备的正常运行。

消灭路灯设备事故,延长路灯设备的使用寿命。

3、在运行中有关安全事项应遵照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范”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

第一章、路灯巡修第二条、巡修人员的职责1、巡修人员根据划分的范围,定期完成每天应巡修的任务,不能任意调换巡视范围。

2、巡修中发现的失明灯盏应做好记录。

3、巡修人员要掌握本厂区内的路灯控制方式,接触开关和光源种类、数量等设备情况。

4、因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发生故障,造成路灯大批失明、烧毁或白天放光。

必须及时通知班长,____力量进行抢修,当日修好。

第三条、巡修1、巡修工作按目的分为:(1)、定期性巡修。

(2)、特殊性巡修。

(3)、定期性巡修是根据多年巡修经验,结合设备光源等多种因素决定,为确保路灯亮灯率,其周期规定如下:①、厂区道路,每周一次。

②、家属区道路,半月一次。

(4)、特殊性巡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①、有重要活动。

②、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冰雹、台风、暴雨等)。

③、节假日(国庆、春节等)。

2、巡修时间(1)、定期性巡修,因冬季和夏季亮灯时间差别较大,故巡修时间分别为:夏季: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每周一至五16:00-23:____冬季: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每周一至五15:00-23:00(2)、特殊性巡修按当时工作需要决定。

3、巡修内容(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在巡修中处理;①、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失明灯。

如:i、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较高忽亮忽熄;ii、灯泡光色严重反常;iii、灯泡损坏,只剩下灯芯;iv、下引线松脱,保险丝熔断等;v、触发器、镇流器损坏等。

路灯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路灯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灯维修安全管理,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保障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路灯维修工程的所有人员、设备、材料及现场作业。

三、安全责任1. 路灯维修项目负责人为路灯维修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参与路灯维修工程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路灯维修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四、安全措施1. 人员安全(1)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了解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维修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品。

2. 设备安全(1)维修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2)维修过程中,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现场作业安全(1)现场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2)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安全带等。

(4)作业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

4.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项目负责人对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定期对维修工程进行自查。

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路灯维修工程的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六、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路灯维修工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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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湟源县城路灯设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路灯维修管理水平,结合路灯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路灯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及节能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路灯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和灯亮率。

第三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领导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路灯设施,使灯亮率不低于96%。

第四条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节能方式:
(一)根据道路的行人、车辆流量等因素实行分时分路段减灯照明;
(二)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提高照明效果。

第五条市政设施管理所对主管部门负责,维修队对市政所负责,由分管路灯管理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路灯设施维修工作。

目前湟源县城区路灯设施分为东西大街、建设东西路、南北大街、城北东路、东风路、109国道、滨河南路、滨河北路、职校路、.
饭店巷、东城壕、万安街、北极山巷、坟园巷、光华巷、德胜巷、兴隆巷、公园路、东中沙、药水河滨河东路、万丰村路、交通东西路、驮水路、大沟口路、水利路、西小路、回校东巷、老城区7条支巷等28个区域总计照明路灯1325杆3978盏,高杆灯2套。

控制箱30套,照明线路由五个维修组各负责一个片区的路灯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和
紧急抢修工作。

维修队长安排协调各维修组工作,并接受分管副所长和所其他领导的指挥。

第七条路灯维修组人员职责
1、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人身、交通、施工安全,把好技术质量关,带领全组人员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组员和司机服从组长领导,互相协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维修工作任务,完成上级考核的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及时修复率指标,完成临时交给的其他任务。

3、组长要以身作则,坚持优质服务,带领全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技术指标。

4、全组人员熟悉本组维修区路灯设施情况,按划分的维修范围完成每天的巡查维修任务,不得遗漏不修。

.
5、组长负责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修灯时设置安全标志,带好安全帽,注意车辆和行人动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高空、带电作业时,要密切观察工作范围的情况,确保安全。

6、维修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向维修队长及所领导汇报情况。

7、千方百计节约能源和材料,爱护公物,做好材料的修旧利用工作,使三相负荷接近平衡,不得无故停止路灯设施运行。

第八条巡查检修灯的种类及周期
一、路灯巡查检修工作按目的分为:
1、定期性巡查维修;
2、特殊性巡查检修。

二、定期性巡查检修是根据维修路灯经验和实际,各维修组责任区范围,结合设施量、光源类别、灯型等多种因素所决定,巡查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1、主干道路灯每周四次;
.
2、小街小巷路灯每周四次;
3、20米以上高杆灯每周四次;
4、监控室监控的路段24小时巡查。

三、特殊性巡查检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
1、固定重大节日和重要的政治活动;
2、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洪涝、台风、暴雨、强烈地震等);
3、遇有人为的破坏(如被盗、交通事故等)。

四、巡查检修时间
1、定期性巡查检修是在每周一、二、四、五每晚亮灯开始,因四季天黑天亮时间差别大,具体开关灯时间由维修队长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定。

2、特殊性巡查检修时间按当时工作需要而决定。

第九条巡查检修管理
一、巡查检修应建立资料档案。

.
1、各组维修责任区分片巡查检修小图(标明巡修线路,此图由技术提供)。

2、设施资产记录(带有灯具及各种光源的系统图,由技术科提供)。

3、缺陷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4、黑暗路段(路面照度差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5、特种灯电气接线图及必要档案图纸(由技术科提供)。

二、三率指标,由分管副所长和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查灯考核,做好记录列入月度生产报表,并上报所领导及主管部门。

1、亮灯率: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6%,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主干道不低于98%。

2、设施完好率:85%。

3、及时修复率:
(1)灯具四件头(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电容)故障1个工作日修复。

.
(2)常规线路路障2个工作日内修复。

(3)遇有线路设施被盗或自然灾害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复。

(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立即组织修复。

(5)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第十条为了节省电费开支,部分道路实行半晚减灯。

第三章巡查检修内容
第十一条路灯的巡查检修,一般在晚上进行,但要随时掌握早上和半晚的运行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如:
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
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
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
4、镇流器损坏、被盗或镇流器超温、噪音异常;
.
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
6、灯具灯臂移位;
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
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
9、变压器低压保险、控制箱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箱内的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
10、每次修灯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

第十二条路灯杆的巡查检修
一、路灯专用电杆(含水泥杆、金属杆)
1、杆身是否倾斜、被撞、杆基有否下沉或变形现象,如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2、水泥杆如有露筋、裂纹、掉块现象应及时报告。

3、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即予拆除。

.
4、每年对金属电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按地电阻不大于4Ω。

二、路灯共用杆发现问题时,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路灯架空线及横担
1、横担抱箍的螺栓螺姆有无松动、脱离现象;
2、横担是否平直、转向;
3、瓷瓶有无放电闪烁痕迹、裂纹、硬物撞伤、表面是否清洁;
4、瓷瓶螺栓有否松脱、歪斜;
5、导线有无断股、烧伤;
6、扎线有无松动、拉断;
7、导线接头是否良好。

第十四条专用变压器的巡查检修
1、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漏洞现象;
2、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
.
3、高低压瓷管是否清洁,有无放电闪烁和裂纹;
4、低压中点接地线是否良好,变压器外壳是否接地;
5、其他辅助设备高压令克、避雷器、低压保险、闸刀是否完好;
6、变压器上有无搭落的树枝、金属等杂物。

7、每年对变压器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条地下电缆的巡查检修
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

2、地缆线路上不得栽种树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机油易燃物或埋设任何东西等。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有否过热及烧蚀情况。

4、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500伏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必须在0.5M Ω以上。

第十六条高杆灯的巡查检修
.
1、有高杆灯的小组每周一、二、四、五晚上巡灯,随时掌握半夜及早上亮灯、熄灯情况,把高杆灯作为重要巡查项目,保证高杆灯按时亮灯、按时熄灯,发现有整座灯不亮、不熄异常故障,要及时处理,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2、每周对杆头配电箱检查一次,检查箱体、箱门有否受损,检查箱内各开关接头及电器是否良好,各电缆联接是否良好,对每座有40%不亮的灯泡要更换处理。

3、每六个月检查内部减速机构、电缆、插头、钢丝绳等设备是否良好,清除杂物。

对升降机构进行升降操作和保养。

清洁机构积污,加润滑油,保持减速机构和传动机构灵活及牵引钢丝绳的良好状态。

更换不亮灯泡,清扫灯罩。

4、每2年对灯杆和地脚螺丝的金属防腐蚀情况作二次评估,对有锈蚀的地方,根据锈蚀情况,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对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确保高杆灯的可靠强度和安全运行。

5、对以上检修的情况,做好记录存档。

第十七条配电箱(室)的巡查检修
.
精品文档
.1、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箱(室)设施、运行方式、控制方
式、变压器和配盘供电容量及运行状况。

2、配电箱(室)保持清洁、明亮、有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

箱(室)是否漏雨积水,门窗齐全、电缆等设施齐全有效。

3、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正确,空气开头、真空开头、磁吸开头、灭弧罩完整无烧痕,保险管完整,熔断丝工作正常,内部无响声。

4、避雷器外壳无破损裂纹、内部无异声,接地良好。

5、电缆绝缘良好,接头无过热、烧焦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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