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镇排水规划编制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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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

编制纲要

东莞市水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1、编制说明 (3)

2、规划编制原则 (3)

2.1规划指导思想 (3)

2.2 规划原则 (4)

2.2.1 经济合理性原则 (4)

2.2.2可实施性原则 (4)

2.2.3相关性原则 (5)

2.2.4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

3、规划年限、范围和内容 (6)

3.1 规划年限 (6)

3.2 规划范围 (6)

3.3规划内容 (6)

4、规划成果格式 (7)

4.1规划文本必要章节及图纸 (7)

4.2规划说明书内容要求 (8)

一、概述 (8)

二、城市概况 (8)

三、排水现状调查及分析 (8)

四、排水标准及相关参数 (8)

五、雨水系统规划 (8)

六、初期雨水治理规划 (9)

七、排水管理规划 (10)

八、项目实施计划 (10)

九、投资估算 (10)

十、存在问题及建议 (10)

十一、附录 (10)

5、附则 (10)

1、编制说明

为确保东莞市各镇排水专项规划质量,规范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使其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促进我市排水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本纲要适用于东莞市各镇排水专项规划。

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应在镇街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是对镇街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其成果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图册两大部分。

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应合理布局和规划全镇的排水系统,按流域、地形或地势进行分区,在充分利用现有排水系统设施和服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分析,选定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规划方案,指导全镇排水工程的分期实施。

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须有相应的市政排水规划设计资质。2、规划编制原则

2.1规划指导思想

排水专项规划始终坚持以各镇街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以“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蓄用排相结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各镇街的具体情况,按流域、地形或地势、统筹安排、合理分区。规划的管网系统、雨水提升泵站等适当留有余地,提高排水管网覆盖率、排水收集率,逐步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支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优化城市综合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规划思路上应以“三提高、二确保、二利用、一推广”为核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提高:①提高城市化地区雨水管道、雨水泵站达标率;②提高城市对雨水高峰的缓冲能力,增大调蓄容积;③提高各水利片外围排涝泵站达标率;改善城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环境质量。

二确保:①确保在设计重现期内,排水畅通,不积水;②确保在超过设计重现期时,退水快,积水时间短。

二利用:①充分利用城市的公共绿地、室外大型停车场等场所,作为超标准降雨和低标准地区改造措施的调蓄池,以降低投资成本,体现工程效益;②科学、合理利用雨水资源,作为绿化、道路冲冼及对水质要求不高用水水源。

一推广:积极推广渗透性强的材料作为人行道、停车场的表面层,以降低地表径流,入河水量。

2.2 规划原则

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符合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政策,规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则和必要的工作步骤,以更好地保证水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排水专项规划应严格执行2001年6月实施的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的规定,规划布局必须能有效实现东莞市各镇消除内涝的目标。

因此,本次东莞市城镇的排水专项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2.2.1 经济合理性原则

(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借鉴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本规划片区的具体条件和特点,制定先进、经济、合理的规划方案。

(2)经规划水量复核后尽量利用现有设施,现状大系统基本不变,对需要调整管段进行改造;管网系统的划分和排站的布置,充分结合现状条件和自然地势,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尽可能减少提升量。

(3)排水工程规划应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新技术、新材料,做到规划与发展并进。

(4)重点考虑雨水调蓄设施和利用地面透水材料、扩大绿化面积、减小地面径流等对雨水管网的影响,以节省资金,提高效率。

(5)结合雨水系统现状、所属地区的重要性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暴雨重现期标准,合理规划雨水管网和雨水提升泵站,充分利用现有泵站规模和改造潜力。

(6)在现状管网高程系统的基础上,新规划的雨水管网,尽量重力流进入河道;对于地势较低、受外江水位顶托的区域,局部考虑泵站强排后进入河道。

2.2.2可实施性原则

(1)兼顾城市建设现状,适应市政工程逐步发展的规律,在对现有各项规划和现状调查进行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充分考虑规划方案整体的合理性。近期与远期全面协调,近期以解决内涝为重点,使排水规划具有可实施性;规划与片区开发建设、经济发展相适应,使排水规划具有可操

作性。

(2)要充分考虑现状,尽量利用和发挥原有排水设施的作用,使新规划的排水系统与原有排水系统合理地有机结合。

(3)根据镇街的实际情况,与截污次支管网专项规划相协调,分区域、分时期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尽量建小对交通、商业及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2.2.3相关性原则

(1)排水专项规划应与其它单项规划,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系规划、防洪排涝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竖向规划、防灾工程规划,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处理好与其它地下管线的矛盾,利于工程管线综合。

(2)充分考虑各规划片区内排水系统与周边排水的综合协调,为周边的排水留有通道。

(3)与用地同步规划,与路网同步实施。

2.2.4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建设和发展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规划应考虑近、中、远期的衔接关系,使规划具有一定的弹性。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满足城市总体布局的要求,使城市排水工程成为城市有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2)要树立动态发展的观念,既要强调规划的引导和控制机制,又要灵活适应市场机制,适时地进行调整、补充和修正,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以便更好地深化规划,实施规划。

(3)根据现状特征及相关规划,充分考虑调蓄设施及雨水利用,既能解决内涝问题,又能改善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使城市可持续发展。

(4)排水管网及排水泵站坚持超前规划的指导思想,充分考虑高速度展的特征,为片区发展预留适当的市政容量。

(5)近期与中远期相结合,总体与局部相结合,力求做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而管道敷设、排水提升泵站建设可依据发展情况,资金安排,逐步建设,近期解决眼前最紧迫的问题。

(6)根据规划年限和范围,从全局出发,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做到近远期相结合,贯彻分期建设的原则,注重长远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适应城市远景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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