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的专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的专用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2de2af87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65.png)
建筑工程合同的专用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述
甲方(建设单位)委托乙方(承包单位)进行位于[具体地址]的[工程名称]的建设工作。
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具体标准],并通过[相关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
第三条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为[具体日期],竣工日期为[具体日期]。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第四条合同价款
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金额]元。
2. 价款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3. 工程进度款按[具体比例]支付,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五条变更与追加
1. 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因变更导致的追加工作量,按[具体计算方式]计算追加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应按每日[具体数额]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应按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具体比例]的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程 合同 条款-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工程 合同 条款-概述说明以及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132d4a16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1e.png)
工程合同条款-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工程合同条款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签订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合同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和约束条件。
以下是关于工程合同条款的一些重要内容:1. 合同目的和范围:明确工程合同的目的,即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标和预期结果。
同时,要明确这份合同的适用范围,包括具体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等。
2.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条款需要明确工程的总价格,包括有关货物、服务、设备和劳务的费用等。
另外,还需要规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以确保合同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3. 工程实施期限:对于工程项目,合同条款应规定具体的工程实施期限,包括起始时间和完工时间。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可能的延期情况,并约定相关延期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4. 双方权利和责任:工程合同条款应明确合同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
包括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工程建设条件的责任,承包方按时履行工作和交付成果的责任,以及双方对质量问题、安全要求和违约责任的约定等。
5. 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条款应规定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包括合同变更的程序和费用,解除合同的事由和责任等内容,以保证合同的灵活性和可执行性。
6. 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合同条款应明确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诉讼、仲裁或协商等方式。
同时,还需要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以确保合同各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7. 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合同条款还可以包括其他重要内容,如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保护、风险分担和保险责任等。
总之,工程合同条款是确保双方权益和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并合理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违约责任,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示例2:工程合同是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执行。
合同条款是工程合同中具体规定的内容,包括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3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3](https://img.taocdn.com/s3/m/9b439bab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c6.png)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3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乙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
合同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双方因工期延误和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了争议,最终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面对这一情况,甲方根据解释三的相关规定,首先尝试与乙方进行协商解决。
解释三明确指出,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无果后,甲方依据解释三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度,构成违约。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解释三的相关条款,对合同的有效性、双方的责任以及违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解释三指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双方是否有违约行为。
在确认乙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后,法院支持了甲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解释三还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其他常见问题,如工程量的变更、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质量的认定等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这些规定为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解释三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它不仅强调了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还明确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法律规定的正确适用和合同双方的诚信合作。
解释三的出台,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合同双方在面临争议时提供了明确的解决路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ede21bac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2c.png)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1.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是指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通常会出现的一些条款,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和合作关系的规范起着重要作用。
2.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第一步,双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或招标等方式确定合同的订立方式和程序。
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等事项。
3. 合同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价格、工程实施期限、质量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双方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施工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功能、结构、装饰等要求。
工程价格应当根据工程范围和要求进行确定,并且应当明确支付方式和进度。
4. 工程实施期限工程实施期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完成的时间限制。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实施期限,并且约定迟延竣工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
工程实施期限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避免因期限过短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或者因期限过长导致合同履约成本上升。
5. 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是指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符合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的质量标准,并且约定质量监督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质量标准的约定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6. 支付方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支付方式是指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项给施工单位的方式和程序。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进度,并且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的约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出现款项拖欠或者支付延迟的情况。
7. 违约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程度和方式,以及时效和补救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一全文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一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e79f100a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5f.png)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一全文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之间,就某项建设工程的施工内容、质量、工期、价款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通常包括甲方和乙方。
甲方是指工程项目的发起方或业主,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资金和土地等资源。
乙方则是指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方,负责组织人力、物力完成建设任务。
合同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等基本信息。
2. 施工范围:明确乙方的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等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
3. 工程质量:设定工程质量标准,包括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4. 工期要求: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中间节点的时间要求。
5. 合同价款:包括工程总价、计价方式、支付条件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6. 变更与索赔: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处理方法。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8.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合同解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某些条款理解不一致的情况。
此时,应当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和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解释时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
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需求和期望。
同时,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没有遗漏或不明确的地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变更都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成版)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成版)](https://img.taocdn.com/s3/m/cef2076a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52.png)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成版)通用条款1.定义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商定节点工期或商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局部。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推行终了合同商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商定的,承包人开始推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商定由工程师签发完工令确定完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完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商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商定的区段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商定的区段,从其完工日期起至该区段竣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解释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c3869c32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ae.png)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解释一、前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合同的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本文将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
二、合同主体1. 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资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发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承包人:指具有工程承包资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1. 工程范围:指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
2. 工程内容:指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修、设备购置等。
四、合同价格1. 合同总价: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并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后的总价款。
2. 合同价格调整: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
五、合同履行期限1. 合同工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量的期限。
2. 工期延误:指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导致工期延长的情况。
六、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指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 质量保证:指承包人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质量问题整改等。
七、付款与结算1. 付款条件: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和程序。
2. 结算方式: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进行工程款项结算的方式,如预付款、进度付款、结算付款等。
八、违约责任1. 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2.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九、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指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建设施工合同解释
![建设施工合同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cacaa455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33.png)
建设施工合同解释建设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委托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和解释的合同。
本文将对建设施工合同进行详细解释。
一、合同背景建设施工合同是指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建设工程进行约定的合同。
委托人为工程的建设方,承包人为接受委托进行施工的一方。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工程范围、价款、工期、质量等重要条款,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主要条款解释1. 工程范围: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建筑材料等。
委托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核实并签署相关文件,确保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2. 价款支付:合同应明确约定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等支付阶段及比例。
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或收取相关款项。
3. 工期和延期: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合理工期,以及延期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当延期发生时,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工期的合理安排。
4. 质量要求: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建筑结构的安全性、使用功能和装饰效果等。
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委托人有权进行质量验收。
5.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补偿方式。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合同解释原则1. 合同一致性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释应当根据各条款的内容和相互关系来进行。
在解释合同时,应注重各条款之间的一致性,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解释应根据各方的真实意思进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解决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争议。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互尊重对方的权益。
3. 解释有利于施工的原则:在解释合同时,应尽量做到有利于施工工程的目标实现。
以实现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为目的,合理解释合同条款,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协调。
四、风险防范措施1. 合同条款明确:委托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合同的重要条款明确详细地写入合同文本,避免模糊性和歧义性的条款。
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https://img.taocdn.com/s3/m/0609a428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df.png)
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第一条、合同的定义
建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物业维修等各种建工行业中有关合同行为所约定的一种合同,其目的在于规范当事人间建工合同关系的经济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双方权利义务的实施。
第二条、合同的成立条件
(一)主体有效:当事人必须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能力和合法身份;
(二)形式上的符合:建工合同必须按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形式签订;
(三)内容上的符合:建工合同必须符合主体的真实意思,有明确的目的和法定的内容与用途。
第三条、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必须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的身份、完成的建工项目内容、变更、终止合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技术规范及标准:合同必须明确建工项目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如材料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安全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标准、质量验收标准等;
(三)价款事宜: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定价的方式、结算方式、验收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在建工合同行为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便于争议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
(一)履行完毕:建工合同双方一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可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三)合同被变更:合同双方变更合同条款,使合同内容发生全部或大部分变更的,本合同被视为被终止;
(四)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合同也将终止。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条款解释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条款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5b782ea1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70.png)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条款解释嘿,咱今儿就来好好唠唠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条款!这可真是个超级重要的东西呢!就好比是建筑工程领域里的一把钥匙,能打开好多扇门。
你想想看啊,要是没有这些明确的条款,那工地上不就乱套啦?就像没头苍蝇似的,各方都不知道自己该干啥,不该干啥。
比如说,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要是没有具体规定,那最后建成的房子说不定歪七扭八的,这能行吗?
还有啊,合同里对于工期的规定也特别重要!要是没有明确啥时候得完工,那不是可能拖拖拉拉好几年都弄不完?这不是耽误事儿嘛!这不就好比你约了朋友几点见面,结果没个准信儿,朋友得等得有多着急啊!
再说说付款的条款,这可关系到大家的钱包啊!要是没说清楚怎么付钱,什么时候付钱,那施工方不得急死,工人的工资怎么发呀?这就好像你辛苦工作了一个月,却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工资,心里能踏实吗?
而且哦,这些条款还得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比如遇到恶劣天气啦,材料涨价啦之类的。
这就像是给自己准备了各种应对方案,不管遇到啥情况都能有办法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都得严格按照这些条款来执行。
甲方不能随便
改要求,乙方也不能偷工减料。
这就像一场游戏,大家都得遵守规则,才能玩得开心,玩得顺利。
总之啊,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条款那是相当重要啊!咱可不能小瞧
了它们,得好好研究,认真执行,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顺顺利利地进行
下去呀!。
最高院最新施工合同解释
![最高院最新施工合同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6d5f115a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a4.pn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施工任务。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出现问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一)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或者部分完成;(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四)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施工合同的履行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61370578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44.png)
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哪些现在的建筑工程项目是非常常见的,作为建设方和施工方为了明确权利和义务是需要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内容有很多,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哪些?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哪些1、工程范围,包括建设、勘察和设计等方面的承包和建设内容。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是指工程建造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
5、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工程价款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的结算,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竣工验收。
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
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二、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1、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14、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一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一](https://img.taocdn.com/s3/m/598d773a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7f.png)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一嘿,朋友!咱今儿来聊聊建筑工程合同解释这档子事儿。
您想想,建筑工程那可是个大项目,涉及的钱可不是小数目,这合同就像是给整个工程保驾护航的“金钟罩”。
先说这合同的条款吧,那得跟精密仪器里的零件一样,一个都不能含糊。
比如说,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要是不写清楚,那还不得乱套?就好像您去饭店点菜,只说要一盘菜,没说啥菜,那师傅能给您做出满意的吗?还有这工期的约定,啥时候开工,啥时候完工,得明明白白。
要是没定好,工程拖拖拉拉,甲方乙方不得急得跳脚?这就好比您赶火车,不知道几点发车,能不着急吗?再说说价格的事儿。
这工程款怎么算,是固定总价,还是按照工程量计价?要是没弄明白,结算的时候不得吵翻天?就跟您买东西,没谈好价格,最后结账能顺溜吗?关于违约责任,那更是重点中的重点。
要是一方违约了,该怎么罚,得有个清楚的说法。
不然,违约的一方逍遥法外,守规矩的一方吃哑巴亏,那能行?这就好比在赛道上跑步,犯规的没惩罚,公平何在?而且啊,这合同里的一些术语,可得搞清楚。
别到时候看着合同,跟看天书似的。
比如说“不可抗力”,到底啥情况算不可抗力,得心里有数。
有时候,合同里的一些表述可能会引起争议。
这时候就得根据双方的真实意图来解释。
可不能随便乱猜,那不是瞎折腾嘛。
您说,要是签合同的时候马马虎虎,后面出了问题,那得多闹心?所以啊,签合同之前,一定得把每一条都琢磨透了,就像打磨一块珍贵的宝石一样,不能有一点瑕疵。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可不是闹着玩的,得认真对待,每一个字都得有它的分量,每一个条款都得经得起推敲。
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大家都开开心心,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6ef0eb8f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12.png)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总则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所达成的协议。
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的订立与生效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2.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付方式;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4.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条建设工程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的履行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第八条发包人变更工程内容、规模、进度等要求的,应当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由此导致合同价款增减的,双方应当据实调整。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办理手续。
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办理。
第十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安全等责任。
五、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迟延付款部分利息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第十五条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解释的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
八、合同的继承和转让第十七条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9e4348dc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9d.png)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对于相关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所做出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双方就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事项所订立的协议。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此时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的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释是指对于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解释其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
例如,对于合同中的工程款项、工期、质量等条款,需要进行具体的解释和界定,以便双方能够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二、合同的履行
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标准,按时完成工程,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或不当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或根据法律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终止。
例如,如果工程发生变更或者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是建筑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规定和实施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筑企业和建筑工程业主需要认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合法执行。
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b6283fcffad6195f302ba6b4.png)
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一、词语定义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8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
1.11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 1.14 款所指的设备。
1.12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 1.15 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3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解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84b69f7f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6f.png)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就某项建筑工程经过协商确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合同中包含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工程建设的各种要求。
下面,我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
一、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合同中应明确乙方的施工内容,以及各专业工程之间的界限划分。
二、建设工期建设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工期总天数。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和竣工的时间,以及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时间。
中间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核心,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标准。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等手段来保证。
四、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是乙方完成工程后应得的报酬,合同中应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一般情况下,工程价款的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预付款是指甲方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的部分工程价款;进度款是指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的结算。
五、材料和设备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合同中应明确甲乙双方的供应责任。
一般情况下,甲方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乙方负责检验和使用。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双方协商、合同约定的原则。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赔偿标准。
八、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的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九、其他条款其他条款包括合同的签订地点、时间、有效期限、合同的副本等。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特殊场景条款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特殊场景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ce1eb92b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96.png)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特殊场景条款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纠纷难以避免。
为了更好地解决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对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程序、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1.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明确了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
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但对于部分无效的合同,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无效后,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工程价款支付司法解释明确了工程价款的支付问题。
对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工程质量责任司法解释明确了工程质量责任。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不修复,发包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4.工期延误责任司法解释明确了工期延误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价款,导致工程延误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解除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定解除条件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权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权](https://img.taocdn.com/s3/m/34e47a39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30.png)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权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解释权。
简而言之,它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含义的理解和应用发生分歧时,由谁来解释这些条款的权力。
通常情况下,合同解释权归属于合同的签订双方,即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
当双方解释不一致时,可能需要第三方介入,如法院或仲裁机构。
我们来看一个建筑工程合同解释权的范本。
该范本旨在提供一个标准的格式,以帮助读者理解如何构建一个合理的解释权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解释权范本】第X条合同解释1. 本合同的解释、补充及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 对于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若甲乙双方对其含义有不同理解,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a) 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4.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合同解释权条款通常会包括解释原则、争议解决途径、争议处理期间的履约要求以及适用法律等几个方面。
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解释权的基本框架,确保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因合同解释权引发的争议,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初,双方就应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详细的解释说明。
合同中的语言应尽量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解释一、词语定义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8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
1.11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
1.12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3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4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机械、仪器、装置。
1.15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6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7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
招标工程指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非招标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
1.1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0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2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4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1.25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1.2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等列出的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28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3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3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1.34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二、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除专用条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3)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适用标准、规范4.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
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
4.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5、图纸5.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査时使用。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5.2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5.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 ,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4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
5.5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査时使用。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5.2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5.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 ,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4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
5.5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6.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
6.2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批准书、批准函、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的一切通知、请求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书面文书后拒绝签收,致使通知或书面文书送达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也可以选择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同时保存好送达证据。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7、发包人7.1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标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他资料和施工条件。
7.2发包人应当在本工程开工前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组织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3发包人可以将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