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员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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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 专业能力
返聘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必须符合职位要求,能够胜任工作任务并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
3. 离退休期限
返聘退休人员应在离退休期限内申请返聘,超过期限的需重新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
二、返聘程序
1. 申请
返聘退休人员根据企业内部规定填写返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返聘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
返聘退休人员如有个人定办理手续。
2. 企业解雇
若返聘退休人员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和纠正无效,企业有权解雇其返聘关系。
结语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与正式员工的权益一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工作安排和管理
1. 工作时间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灵活安排,可以全日制或者兼职方式工作。
2. 工作任务
按照返聘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所长。
3. 绩效考核
返聘退休人员参与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终止返聘
1. 自愿终止
3. 面试
符合要求的返聘退休人员将参加相应的面试环节,以确保其与职位的匹配度。
4. 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通过后,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内部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职位等级进行测算和确定。
2. 福利待遇
返聘退休人员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者相近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员工退职、离职、退休和退休返聘管理规定

员工退职、离职、退休和退休返聘管理规定

员工退职、离职、退休和退休返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退职、离职、退休和退休返聘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退职、离职、退休及退休返聘管理。

第三条员工退职、离职、退休和退休返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尊严和利益。

第二章员工的退职管理第四条员工如需在公司内离开任职,须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辞职原因要写明。

第五条公司应尽快处理员工的辞职申请,经确认无误后签署离职手续。

第六条员工在离职前应完成未完工作,并将公司的资料、设备等归还清楚。

第七条离职后,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结算手续,领取个人工资和相关福利。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和使用。

第三章员工的退休管理第九条公司员工在法定退休年龄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内应申请退休。

第十条公司应在员工退休前向员工提前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的退休计划并确定退休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退休后,公司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离退休金和退休后的福利。

第十二条退休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处理有关事务,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三条退休员工在退休后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章员工的退休返聘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对有需要的退休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返聘,并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退休返聘的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安排,认真履行工作。

第十六条退休返聘员工的薪酬待遇及福利待遇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第十七条退休员工在返聘期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配合公司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退休返聘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不得泄露。

第五章监督与处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专门的退职、离职、退休返聘管理团队,负责员工的退休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应对退休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返聘人员,是指离开原工作岗位,已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工作急需,在肯定期限内临时由公司聘用的人员。

第四条各单位返聘人员工作应坚持“一事一聘”的原则。

用人单位属以下状况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请: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难题、技术攻关等所需人员无法在集团范围内调剂解决的;二、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的;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

其次章返聘条件和程序第五条返聘人员必需符合如下条件:一、身体健康,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符合工作要求;二、被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三、从事特别工种工作的,需持有特别工种操作证。

第六条聘用审批程序一、各子公司因生产、工作急需,打算使用返聘人员时,原则上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报《返聘审批表》。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符合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应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出聘用人选、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项,并将最终结果反馈到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依据审批结果与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需使用返聘人员时,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写《返聘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返聘协议》由人力资源部与聘用人员签订。

第三章聘用期限及薪酬、协议管理第七条返聘人员的聘用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两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详细时间长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或工作任务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应准时办理终止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均不得连续聘用。

确因工作需要,应连续使用时,各用人单位须重新填写《返聘审批表》,由人力资源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一、总则随着社会变革进程的加快,退休人员返聘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为了规范退休人员返聘行为,保护退休人员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退休人员的返聘行为。

三、返聘条件1.退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2.退休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返聘岗位的体力和工作环境要求。

3.退休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能够积极融入工作团队,为单位发展做出贡献。

四、返聘程序1.单位需根据实际岗位需求,提前制定返聘计划,并向所属部门报备。

2.单位应公开招聘退休人员,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选聘退休人员。

3.退休人员应填写个人简历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应进行面试和考核,综合评估退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单位根据退休人员返聘的需要和条件,与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五、返聘待遇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单位应依法缴纳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返聘期限1.退休人员返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2.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退休人员表现,可适当延长并续签返聘协议。

七、工作安排1.单位应合理安排退休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并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2.单位应积极支持退休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八、权益保障1.退休人员享有与在岗员工同等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

2.单位不得以年龄、性别等原因限制退休人员的返聘权益。

九、退出机制1.退休人员返聘期满或不符合返聘条件的,单位应按照约定解除返聘协议。

2.退休人员应主动配合单位的退出安排,并做好交接工作。

十、监督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退休人员返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违规返聘行为。

以上即为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各单位和退休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返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执行。

2024年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年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3.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按照公司员工考核办法执行。
五、待遇及福利
1.返聘人员的待遇,根据返聘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强度等因素,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返聘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体检等。
3.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解除返聘关系
1.返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返聘关系:
2024年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退休人员管理,规范退休人员返聘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公司返聘的退休人员。
二、返聘条件
1.退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返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与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技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返聘岗位应当符合作内容明确,工作量适中;
(3)不影响在职员工的工作安排。
三、返聘程序
1.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填写《返聘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2)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返聘人员提出解除返聘关系的,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七、附则
1.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岗位需求及退休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返聘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充分发挥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优势,促进对中青年人员的传、帮、带,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不进行人员返聘。

2.自愿原则。

返聘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3.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部门申请返聘的,由该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社根据整体工作需要返聘人员的,一般委派到一个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并委托该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二、返聘范围与对象4.返聘范围。

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的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返聘对象。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我社人员,身体健康,能适应返聘岗位的日常工作,一般不超过____周岁。

三、返聘期限6.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考虑退休人员的身体情况,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聘期,可多次续聘;针对专项工作或重要项目的聘用,也可一事一聘,聘期可不固定。

四、返聘程序7.返聘申报。

拟聘用退休人员的部门商拟返聘人员本人同意后,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理由、工作任务和预计返聘期限等,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分管业务和分管人事社领导审批,必要时报请社长审批。

同等条件下,优先返聘我社退休人员。

职能部门返聘退休人员、其它部门返聘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严控制,一律最后报社长审批。

8.返聘协议。

人力资源部与返聘人员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职责任务、薪资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9.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如需继续返聘的,用人部门应提前____天参照以上程序办理续聘。

逾期不办理续聘的,自行解除返聘合同。

10.社根据整体工作拟返聘人员时,责成人力资源部商相关部门确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返聘人员职责11.自觉遵守我社规章制度。

12.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3.弘扬优良工作传统,履行传、帮、带工作职责。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七、附则
7.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7.3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返聘岗位工作的;
(3)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返聘岗位,返聘人员不同意调整的;
(4)其他原因导致返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6.2返聘人员提出解除返聘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6.3解除返聘合同后,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返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返聘程序
3.1返聘需求提出: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返聘需求。
3.2人力资源部门对返聘需求进行审核,制定返聘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发布返聘公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发布返聘公告。
3.4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返聘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与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2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优先条件:
(1)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拥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的;
(3)公司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本规定旨在规范离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和经验优势,促进公司事业发展。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
1.3返聘离退休人员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返聘条件
2.1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5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5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医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条件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退休职工(执业医师);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家;3、身体健康,且能保证工作时间。

4、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返聘人员待遇1、本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

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未参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执行。

2、外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

3、所有返聘人员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返聘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教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四、返聘、续聘1、符合返聘条件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拟聘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签署返聘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____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4、返聘协议一年一签。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退休返聘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退休返聘人员指退休后重新回到企业工作的员工。

第四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其退休前的专业背景和职业经验相对应。

第六条公司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待遇应当与其工作表现和贡献相匹配,不得低于公司其他员工的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当及时宣传和推广退休返聘人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经验,为其他员工树立榜样。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回访和交流机制,及时了解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退休返聘人员的录用和管理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录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二)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拥有在职期间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经验;(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强度。

第十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录用程序如下:(一)退休返聘人员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面试,确定是否录用;(三)公司制定录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和待遇。

第十一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应当根据其专业特长和特殊贡献进行相应调整和安排。

第十二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休假和福利待遇应当与公司其他员工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四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评价与激励第十五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评价应当兼顾其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退休返聘人员的评价指标应当与其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岗位相匹配。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退休返聘人员的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晋升等方式,激励其发挥余热,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四章退休返聘人员的考核与流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决定其工作岗位调整、薪酬调整和晋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四篇)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四篇)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专业及管理经验,实现对年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导,特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或集团系统内的退休人员,除非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批准,一般不再进行返聘。

第二条返聘范围与对象1. 返聘岗位限定:主要针对公司生产经营一线岗位,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 返聘对象:限于在公司或集团系统内已正式退休且无其他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返聘岗位条件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可考虑返聘:1. 原工作职责未完成,且暂无合适接替人员。

2. 公司某技术或管理工作需要具备特定技术能力的人员。

3. 新项目需要有经验的指导,以弥补人员技术或经验的不足。

4. 能有效解决公司业务、公关等工作中复杂问题的。

5. 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讨论决定。

第四条返聘人员条件1. 拟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特殊专长。

2. 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职责。

3. 管理和技术岗位:男性一般不超过____周岁,女性不超过____周岁;一般员工岗位:男性一般不超过____周岁,女性不超过____周岁。

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申请,公司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第五条返聘期限1. 原则上一年一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 对于解决特定需求的临时聘用,实行一事一聘。

第六条返聘程序1. 用人部门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理由、工作内容和预计期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批准后办理返聘手续。

2. 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

3. 签订《劳务协议》,明确聘用期间的岗位、职责、任务、报酬和期限等。

4. 《劳务协议》签订后,企业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岗。

5. 返聘期满续聘,需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本人。

如期满前____天内未收到再聘通知,即视为聘用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第七条返聘人员职责1. 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2. 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分配任务。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返聘资格退休人员需在正式退休后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返聘:1. 岗位需要:公司有特殊需要,且该岗位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填补;2. 专业技能:退休人员需要具备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3. 身体条件:退休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返聘岗位的工作。

二、返聘程序1. 单位审批: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返聘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2. 与退休人员沟通:单位与符合返聘要求的退休人员进行沟通,邀请其返聘;3. 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期限、薪酬等事项;4. 报批复核:公司进行终审,对返聘协议进行审批核定。

三、工作安排1. 岗位分配:根据返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单位需求,分配合适的工作岗位;2. 工作时间:返聘人员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参加单位的日常工作。

四、薪酬待遇1. 工资福利: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2. 保险福利:单位为返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其合法权益;3. 养老金处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返聘人员继续缴纳养老金。

五、工作管理1. 绩效考核:单位按照规定对返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合理评价其工作表现;2. 岗位调整:如有需要,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3. 安全保障:单位要确保返聘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安全可靠。

六、终止与续约1. 协议期满:协议期满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决定是否续约;2. 终止协议:如有需要,双方可提前解除返聘协议,提前通知对方并履行相关手续。

以上为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请各部门依据上述规定执行,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愿大家共同努力,使单位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返聘退休人员成为许多企事业单位管理的焦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本文将详细介绍返聘退休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以保证其公正、合理、有序的返聘和工作。

二、返聘退休人员的资格与条件1. 返聘资格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返聘:(1)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2)退休前具备的专业技术和工作能力仍然符合职位要求;(3)身体状况良好,依法符合从事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4)无不良劳动纪律和失信行为。

2. 返聘条件返聘退休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有返聘需求;(2)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前就本单位员工,工作表现良好;(3)退休后不曾违反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

三、返聘程序与方式1. 确定返聘计划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编制返聘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 返聘招聘(1)单位发布返聘信息,明确岗位需求和条件;(2)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岗位,并提交个人申请;(3)单位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综合评定退休人员的技能和工作能力;(4)经评定合格的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合同。

3. 试用期和转正退休返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默认享受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工作要求的,单位可以申请转正。

四、返聘退休人员的权益保障1. 待遇保障返聘退休人员享受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2. 岗位安排单位应根据退休人员的技能和经验,合理安排其岗位和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特长。

3. 培训与培养单位应加强对返聘退休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养,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监督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与返聘退休人员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和管理程序,加强对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职业发展单位应鼓励返聘退休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和晋升,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3. 考核奖惩单位对返聘退休人员实施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给予奖励,对于违纪违规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也日益引起重视。

为了更好地利用退休人员的经验和资源,提高整体人力资源的效益,特制定本《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拟返聘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条返聘条件1. 年龄不超过65周岁;2. 在退休前正常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 职业发展履历表现突出,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4. 特殊岗位除外。

第三条返聘岗位及工作内容1. 返聘岗位根据人员专业背景和工作需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技术指导、项目管理等;2. 工作内容根据具体岗位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培训、经验分享、解决问题等。

第四条返聘协议1.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 返聘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意愿可以延长;3. 返聘人员享受与在岗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4. 返聘期间不享受退休待遇,但符合工作规定的年度休假。

第五条返聘管理1. 用人单位应建立返聘人员档案,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和问题;2. 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履行岗位职责;3. 用人单位负责对返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给予奖惩;4. 返聘人员有权享受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六条返聘结束1. 返聘工作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返聘关系终止;2. 返聘人员可以选择再次退休或转岗到其他岗位。

第七条法律责任返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24年的返聘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旨在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智慧,为社会和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提高组织整体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返聘退休人员也可以保持活跃状态,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4篇)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4篇)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技能,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单位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退休人员返聘工作。

第三条返聘工作原则:(一)依法、合规:返聘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返聘人员的个人条件。

(二)因人施策:根据不同人员的情况,分类管理。

(三)公开、公平:返聘选拔机制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四)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返聘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章返聘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返聘范围:适用于已经退休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返聘条件:(一)年龄要求:根据岗位要求,不同岗位有不同的返聘年龄要求。

(二)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所返聘岗位的要求。

(三)政治素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四)专业技术能力:拥有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返聘管理机制,明确返聘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返聘程序。

第七条返聘程序:(一)招聘需求评估: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计划,评估返聘需求。

(二)拟定返聘计划:单位根据招聘需求,拟定返聘计划,并报上级单位审批。

(三)公开招聘: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返聘人员。

(四)资格审查:单位对申请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考核:对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

(六)聘用确认: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程序予以聘用。

第四章返聘待遇和保障第八条返聘人员的待遇和保障参照法定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和保障规定执行。

第九条返聘人员享受下列待遇:(一)工资待遇:按照相应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二)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休假假期:按照单位相关规定享受休假和假期。

(四)奖励和表彰:对于突出贡献的返聘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返聘管理第十条返聘人员纳入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执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返聘人员应依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业优势,规范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和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返聘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返聘岗位应是单位急需且现有在职人员无法胜任的工作。

2、自愿原则:退休人员应自愿接受返聘,且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3、能力匹配原则:返聘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三、返聘条件1、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一般要求提供近期体检报告。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行业或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

四、返聘程序1、提出需求: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返聘退休人员的需求,并填写《返聘退休人员申请表》,说明返聘理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

2、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用人部门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包括退休人员的资格条件、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

3、面试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估,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适应能力。

4、审批决策:面试评估通过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5、入职手续:返聘人员按照单位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等。

五、返聘期限1、返聘期限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

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可续签返聘协议。

2、如在返聘期间,返聘人员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工作,单位有权提前解除返聘协议。

六、薪酬待遇1、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岗位退休人员的平均水平。

2、薪酬支付方式可以采用按月支付或按项目支付等方式,具体方式在返聘协议中明确。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合理利用他们的经验和知识,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效益,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

退休返聘人员是指在退休后经公司允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返聘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确保退休返聘人员和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对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尊重其人格尊严,提供合适的岗位和相应的薪酬。

第四条退休返聘人员应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参加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章返聘程序第六条退休返聘人员需要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审批批准才能返聘。

返聘程序为:退休返聘人员提出申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签订返聘合同。

第七条申请返聘的退休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退休后未满两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第八条退休返聘人员返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到期后可以继续申请返聘,但续聘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章权益和待遇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享有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

第十条退休返聘人员享有法定假期和年休假,工资待遇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期间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进修。

第十二条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奖惩第十三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同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退休返聘人员的绩效工资和职务升迁的依据。

第十五条退休返聘人员如因违反公司规定导致严重失职或经济损失,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甚至终止其返聘合同。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退休返聘人员离岗后,其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退休返聘人员在离岗后享有退休金待遇,具体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退休协议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范文(4篇)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范文(4篇)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退休人员向企业返聘的管理。

第三条退休人员返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退休人员在工作岗位上的作用。

第四条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退休人员返聘的条件第五条退休人员返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退休人员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已经正式退休;(二)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三)退休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返岗位的工作;(四)退休人员在其退休前的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

第六条退休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一)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最近一次体检合格证明。

(四)工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章退休人员返聘的程序第七条退休人员返聘应经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八条协议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返聘岗位及薪酬待遇;(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三)工作期限;(四)工作地点;(五)工资支付方式;(六)保险和福利待遇;(七)终止合同和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八)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退休人员返聘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第十条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单位应与退休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退休人员返聘的管理第十一条退休人员返聘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返聘,不得要求一切退休人员全部返聘;(二)退休人员返聘的工资待遇应与同岗位在职人员保持一致;(三)单位应为退休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护;(四)退休人员返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单位应定期评估退休人员的工作表现,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提升机会。

第十三条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其工资待遇,并与其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优秀6篇)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制度篇一1 适用范围1.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聘用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管理。

2 职责2.1 人力资源部职责2.1.1 审核部门提出的返聘需求。

2.1.2 负责《返聘协议》的签订、续订、解除或终止的管理。

2.2 各部门职责2.2.1 依据工作、生产需要,提出返聘需求。

2.2.22.2.3 代表公司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负责返聘人员工作的日常考核。

3 管理内容3.1 返聘情形3.1.1 因在某个项目或其他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公司内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可以返聘。

3.1.2 因公司内某项技术或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能力时,可以返聘。

3.1.3 因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或技术,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需要指导时,可以返聘。

3.1.4 其他经公司领导审批的返聘情形。

3.2 返聘工作要求3.2.1 部门提出返聘需求时,应以发展本部门生产和经营、提高管理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加强年轻人才培养、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3.2.2 返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的返聘工作应经人力资源部备案。

3.2.3 返聘年限3.2.3.1 返聘协议期限应控制在1年以内,期满后有需要可续签。

3.2.3.2 返聘总年限不得超过5年。

3.3 返聘人员条件3.3.1 返聘的人员必须在是在技术、管理方面有专长,在原岗位上应是骨干人才。

3.3.2 返聘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如有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

3.3.3 返聘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急性病,能够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

3.3.4 返聘的重点是在一线从事生产工作的高级技工和掌握重要技术或管理技能的高级职称人员,对其他人员的返聘严格控制。

3.4 返聘人员待遇3.4.1 返聘人员待遇按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技术水平确定。

退休员工返聘管理制度规定

退休员工返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退休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退休员工返聘的相关管理。

第三条退休员工返聘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第二章返聘范围与条件第四条退休员工返聘范围:1. 具有本企业退休手续或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的员工;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或管理经验,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五条退休员工返聘条件:1. 身体健康,能适应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2. 愿意继续为企业和员工服务,积极参与企业各项活动;3. 具备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六条返聘申请:1. 退休员工向企业提出返聘申请,需提供退休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2. 企业对退休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返聘条件的,由企业通知退休员工参加面试。

第七条面试与考察:1. 企业组织面试,对退休员工的业务能力、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考察;2. 面试合格者,企业与其签订返聘协议。

第八条返聘协议:1. 返聘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 协议内容应包括返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

第四章返聘待遇与权益保障第九条返聘待遇:1. 退休员工返聘工资待遇参照企业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2. 企业为退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安全设施和健康保障;3. 企业为退休员工提供与在职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权益保障:1. 退休员工在返聘期间,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2. 退休员工在返聘期间,如发生工伤、疾病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章返聘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退休员工返聘管理制度,明确返聘流程、岗位要求、待遇标准等;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退休员工返聘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返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退休员工返聘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返聘条件的退休员工进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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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1.目地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的管理。

3.概念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退休返聘申请进行审批。

4.2人事行政部
4.2.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推广实施;
4.2.2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2.3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2.4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2.5负责对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2.6负责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7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料的存档。

4.3各部门战略性员工关系管理
4.3.1负责对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提出书面申请。

5.返聘范围与对象
5.1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技术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返聘对象:
5.2.1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5.2.3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返聘条件
6.1年龄要求:男性在65岁以下,女性在60岁以下;
6.2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特长;
6.3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

7.返聘程序
7.1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1.1空缺岗位需求分析:当返聘范围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7.1.2退休返聘申报: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用人部门应填写《返聘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7.1.3退休人员招聘:根据《招聘制度》,人事行政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并依据综合成

确定拟聘人员。

7.1.4 组织体检
7.1.4.1人事行政部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五官检查、血压心率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检查;
7.1.4.2体检应在综合成绩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1.5社会调查
7.1.5.1对于体检合格人员,人事行政部应对其进行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内容包括:社会关系调查、工作经历核实、职称调查。

7.1.5.2社会调查应在体检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

7.1.6通知上岗: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

7.1.7签订返聘协议
7.1.7.1对于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以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

7.1.7.2返聘协议应在通知上岗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7.2公司内部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2.1返聘申请:已与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原正式员工,有意愿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交《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7.2.2返聘审批:《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其人事行政部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7.2.3组织体检:对于审批通过人员,人事行政部应组织其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同
7.1.4,体检应在审批通过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2.4签订返聘协议: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返聘协议,签订时间要求同7.2.5重新上岗:返聘协议签订后,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安排返聘人员重新上岗。

8.退休返聘期限:《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半年。

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9.退休员工返聘待遇
9.1薪资构成:基本工资、原工龄工资、岗位补贴等部份组成。

9.2薪资标准见《薪资管理办法》。

9.3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9.4住房公积金: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住房公积金。

9.5商业保险:返聘人员商业保险承保范围:意外保险
9.6补充医疗保险:只有在北京地区缴纳社会保险且正常退休人员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9.7其他待遇同公司正式员工标准。

10.记录与存档
10.1本办法产生以下记录:《人员需求申请表》、《退休返聘协议》、《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10.2以上记录由人事行政部存档。

10.3存档期限见《档案管理办法》。

11.附则
11.1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1.2本制度执行部门为人事行政部。

11.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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