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技术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科技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以东北大学名义对外进行科技合作所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各类技术合同。
第三条技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要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应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有利于维护学校的权益和声誉。
第四条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应由有关科学技术保密机关核定密级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及管理。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五条东北大学校长是东北大学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委托并授权学校所属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为该二级单位签订技术合同的委托代理人。
技术合同的联系人为所签订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不得超过两人。
第六条技术合同必须经我校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东北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除学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以本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学校对技术合同实行学校与二级单位两级管理体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技术合同项目的管理,切实发挥应尽职责。
第八条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处(军工项目管理处)为我校技术合同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监督、协调、审核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二)代表学校为技术合同文本加盖法定代表人章和技术合同专用章;(三)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登记与认定以及减免税等事宜;(四)负责技术合同项目经费的分配管理,并配合学校计划财经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五)负责技术合同文本及其它有关资料的收存并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六)协助二级单位处理技术合同纠纷问题;(七)发现无效合同或利用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时,及时向学校报告,依法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证科技工作秩序;(八)其它有关工作。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创新成为了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而专利技术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产物,能够帮助企业保护自身的技术优势,增强竞争力。
因此,良好的专利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本制度的制定是基于公司在专利工作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存在的一些缺陷而制定的。
通过制度的完善,可以使专利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提高专利管理效率,降低公司专利纠纷和专利风险,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委托代理的专利申请人、申请机构和第三方。
管理制度1. 专利管理机构为保证专利管理工作的落实,公司设立了专利管理机构,并派出专业人员负责专利管理。
2. 专利保密公司的专利技术是公司的核心资产,所有涉及公司专利技术的人员都要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专业技术培训。
同时,对专利技术的保密工作也应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 专利管理流程3.1 专利申请根据公司的规定,专利发明人应当及时上传专利申请,并在上传申请的同时,披露申请的基本情况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情况。
3.2 专利审批专利申请经过初审后,应当尽快提交给国家专利局进行审批。
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对审批的材料和情况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3 专利维权在获得专利权后,对专利的维权工作也非常重要。
在专利侵权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保护公司的专利权益。
4. 专利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为保证专利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应当定期开展专利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对管理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查找,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结语专利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保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
通过本文档的编写,相信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专利管理水平,为企业的不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专利管理制度_专利管理制度办法
专利管理制度_专利管理制度办法专利管理制度_专利管理制度办法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员工发明创造,应制定规范的专利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专利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专利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积累专利资产,充分发挥专利资产的效益,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总则》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专利管理目标;在公司内牢固树立专利意识;技术创新与专利管理紧密结合,专利管理贯穿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
制订专利战略,把专利资产的形成和充分利用、专利资产效益的发挥列入公司战略的内容之一。
第三条专利名词解释本规定中所称的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本规定中所称的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发明创造;发明人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本规定中所称的专利资产是批: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第二章专利管理机制第四条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总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主管和统筹公司专利工作。
第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专利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专利管理宏观调控和多方协调工作,以及有关专利的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
主要有以下方面:1、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2、专利评价、评估;3、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4、制定和落实公司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5、制定和落实涉及专利技术开发权益的流动人员相关活动的规范;6、落实专利权保护,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及专利权保护;7、收集、研究与公司有关的信息,为公司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相关活动提出对策;8、落实有关专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9、提出修改本制度的意见、建议并提交决策层。
专利分级管理制度
专利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利管理,规范专利管理行为,提高专利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部门专利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专利管理是指针对公司内部自主研发的专利进行分级管理和保护,包括专利的申请、审查、公开、维持、转让和使用等活动。
第四条在专利管理过程中,各级部门应当遵循“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原则,促进专利的实质审查、及时推进专利申请工作,为公司取得专利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条专利管理工作应当服从公司的总体战略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专利的战略地位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专利管理等级。
第六条公司设立专利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主任负责,在公司内负责具体执行专利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命专利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以保证专利管理工作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专利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各级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专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利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各级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应用,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技术发展情况,确保公司专利布局与市场需求的一致性。
第九条各级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专利管理流程和工作条例,规范专利申请、审查、维持等操作,确保所有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提高处理效率和效果。
第十条各级部门应当严格保护公司专利资料和专利权益,加强保密和安全管理,防止泄密和侵权行为。
第十一条各级部门应当及时了解专利动态,保持专利信息的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专利权的有效维护。
第十二条各级部门应当加强与专利代理机构、法律部门等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专利管理工作的分级和分类第十三条根据专利的领域和实质内容,各级部门应当将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不同类别。
第十四条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各级部门应当确定不同的管理级别和管理办法,确保专利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科研成果及专利管理制度
科研成绩及专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科研成绩及专利的管理,提高科研成绩的转化及应用价值,进一步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研人员和涉及科研成绩及专利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科研成绩:指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肯定创新性、应用性和推广价值的研究结果,包含但不限于论文、专著、发明专利、技术发明等。
2.专利:指国家授予的发明、应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3.成绩转化:指将科研成绩变化为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产品、技术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财产化、科技成绩转让和创业等。
第二章科研成绩的管理第四条科研成绩登记1.科研人员应及时将科研成绩进行登记,并提交到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2.登记时应供应认真的成绩描述、创新点、应用性分析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知识产权保护1.科研人员应加强对科研成绩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科研成绩的知识产权。
2.对于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科研成绩,可申请专利保护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条共享与沟通1.科研人员应乐观参加科研成绩的共享与沟通活动,包含在学术会议上或其他平台上进行呈现和演讲。
2.可以通过学术期刊、学术沟通平台等方式发布和共享科研成绩。
第七条成绩转化和推广1.医院将鼓舞科研人员将科研成绩转化为实际应用,供应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2.医院将乐观推广医院内成绩,落实科研成绩的转化落地。
第三章专利管理第八条专利申请1.科研人员发现具有发明创造的发明、应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应及时向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2.申请人应供应完整的专利申请料子,包含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第九条专利评估和授权1.专利申请料子将由专利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将提交到相关专利授权机构。
2.批准授权的专利将归医院全部,医院将对相关专利进行有效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专利转让和许可1.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专利的转让或许可,提高专利的价值和应用空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内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内容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一月九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二条。
二、将第七条改为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 三、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
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复审以及保密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东北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东北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规字〔2017〕62号)及《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东北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东北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挂靠在校图书馆,中心主任由图书馆馆长兼任。
中心的基本职责是:立足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为学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全流程支持服务,支撑学校协同创新和优势学科建设,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条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立足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四条回避原则。
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是与委托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中心与委托方进行业务接洽时,应对委托方进行利益冲突核查。
当委托方需要委托的业务与中心已经完成或者正在进行的专利文献信息服务业务存在利益冲突时,中心不再受理此委托。
例如,当以专利侵权为分析目的时,中心不再同时受理专利权人和被诉侵权人的委托。
第五条客观原则。
(一)中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委托方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不受委托方其它要求的干涉,包括委托方为了己方的利益需求向中心提出的希望获得具有明显目标导向性检索分析结论的要求。
(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提供可信的信息服务结论,中心最大限度地保证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
第六条保密原则。
中心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有关保密事项的权利义务。
服务过程中委托方提交的相关信息属于秘密信息,部分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列举的秘密事项,例如与国家重大决策事务相关的检索委托、军工科研院所或军队委托的与国防建设相关的检索委托等。
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制度
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充分保护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制度适用于研发中心内的科技创新活动涉及的专利申请、授权、维护和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确保专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制度是研究人员的行为准则,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条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工作由专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并由专利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六条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专利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流程、管理要求、管理措施等方面。
第二章专利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专利管理委员会是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研究中心主任任组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法务负责人、专利代理人等。
第八条专利管理办公室是研发中心专利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专利管理主管负责,设立专责人员协助执行专利管理工作。
第三章专利管理的管理流程第九条专利管理工作应当根据研发中心的科研情况和具体特点,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流程,确保专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研发人员发现或者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具有技术方案的,应当及时向专利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提交专利申请的初步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专利管理办公室应当根据专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适合申请专利,并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专利管理办公室应当协助研究人员准备专利申请材料,包括技术方案描述、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三条专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专利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并由专利管理办公室按流程提交专利申请。
第十四条专利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研究人员反馈专利申请的进展情况,保障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专利管理办公室应当协助研究人员进行专利授权阶段的技术攻关、技术排查等工作,确保专利授权的顺利进行。
东北大学发明专利缴费明细
29 2015106329074 一种热连轧中间坯厚度计算方法 30 2015106851562
一种冷轧轧制升降速过程中板带厚度补偿控制方 宗,刘元铭,王青龙, 法 任艳东,吴林辉,张 孙杰,王力,尹方辰, 31 2015103796987 一种热轧带钢中间坯切头控制方法 姬亚锋,彭文,李旭, 张殿华 孙涛,花福安,李建 32 2014103530480 一种液压张力温轧机的轧件加热方法 平,牛文勇 33 2014103129989
2013102851155 一种等通道转角挤压制备细晶金属材料的方法 2014106614454 一种原位制备梯度磁致伸缩材料的方法 2013104688800 一种超高强6000系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2011102652129
一种铜铝铜双面超薄复合带材的两步复合轧制方 王平,刘静 法 王向杰,崔建忠 2012104690100 一种生产铝合金细棒材的装置及方法 2012102551989 一种生产铝合金空心铸锭的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2012102405183 一种过共晶铝硅合金发动机缸套的制造方法 2015108351462 张海涛,崔建忠,秦克 张海涛,崔建忠,秦克
利用磁场制备纳米级具有规则取向的FeCrC 张林,王恩刚,项兆 龙,左小伟,贾鹏 o磁性材料的方法 张志强,宝磊,乐启 9 2013102502084 一种宽幅镁合金板材的制备方法 炽,丁云鹏,刘轩,崔 建忠 左玉波,康轶瑶,蔺 10 2014104286578 一种铝合金快速测氢装置及测氢方法 玥,崔建忠
一种用于测量液压张力温轧机轧件温度的测温装 孙涛,李建平,张强 RAL国家重点实验室 置及方法 孙涛,杨红,李建平, 34 2015108351320 一种液压张力温轧机金属轧件的温度控制方法 花福安,张春宇,张俊 RAL国家重点实验室 潇
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1. 引言专利是指对新发明、新技术、新设计或新植物品种的独占性权利。
中山大学作为一所知名高校,需要建立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以保护学校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
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的管理流程和操作细则。
2. 申请专利的范围和条件2.1 申请专利的范围中山大学的专利申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创新设计、软件开发和生物科学。
2.2 申请专利的条件中山大学专利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国家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能够进行专利保护,并具有市场前景。
3. 专利工作管理流程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3.1 专利发现与申报中山大学相关科研人员或教师发现与创造的新技术、新发明或新设计,应及时向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3.2 专利申请评审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对专利发现进行初步评估,评估结果包括技术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市场前景等因素。
评估通过后,申请人可以进一步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3.3 专利申请文件准备申请人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绘图等内容。
专利申请文件应符合国家专利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的要求。
3.4 专利申请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经过校内审核后,由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相关专利申请机构提交。
申请机构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公示。
3.5 专利授权和维护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中山大学将拥有专利的独占性权利。
学校将根据专利的实际价值和市场需求进行专利的维护和运营。
4. 专利权益的分配和利用中山大学对申请的专利权益进行合理分配和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4.1 专利转让对于有商业价值的专利,中山大学有权将其转让给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条件进行合同签署和权益分配。
4.2 专利许可中山大学可以选择对专利进行许可,允许他人使用相关专利技术,获得一定的许可费用和权益收益。
4.3 专利运营中山大学可以通过成立专利运营公司或与专业机构合作,对专利进行运营和管理,并通过技术转化和产品开发来实现经济效益。
第七章 A31单一性-法条
权利要求1与2之间是否具有单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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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同类产品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性质类似,可以相互替代,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对现 有技术作出相同的贡献。 1.一种印刷设备,特征是部件A采用材料B。
2.一种印刷设备,特征是部件A采用材料C。 现有印刷设备中部件A由材料D制成。 现有技术中没有公开或暗示印刷机使用一段时间后部 件A产生变形会造成纸张跑偏。 由材料B或材料C制造的零部件具有更好的刚性或不易 变形是本领域公知常识。
同类产品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1 :一种汽车,采用橡胶塑混合材料制成轮胎以 改进汽车的转向控制。 2 :一种汽车,装有电磁方向控制器术,权利要求1采用橡胶塑混合材 料制成的轮胎改进了该汽车的转向控制,权利要 求2采用电磁方向控制器也改进了该汽车的转向 控制,它们均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现有技术整体上:没有给出可以采用把手来解 决不便拿握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特定技术特征: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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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性概念
判断特定技术特征时需要注意:
每一项发明作为整体; 应当理解为是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 献的技术特征。(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第 2.1.2节)
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
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
为一件申请提出。 什么是“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1. 国际公认通用 2. 抽象、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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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性概念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4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 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 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 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 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 贡献的技术特征。
专利管理制度范本
专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利管理,规范专利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及其专利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专利工作的目标是充分利用专利制度,保护公司技术创新成果,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专利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利权的取得和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专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专利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专利管理委员会下设专利管理部,负责公司专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利管理部由专利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专利申请、维护、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指定专利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专利工作的协调和联络。
第八条专利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负责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并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第三章专利申请与管理第九条专利申请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由研发部门、技术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经专利管理部评估后报专利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提供专利检索、分析和撰写等服务,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
第十一条专利申请成功后,专利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办理专利登记、缴纳年费等手续,确保专利权的有效维护。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专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专利信息,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专利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专利实施与许可第十三条专利实施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市场需要,经专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进行。
第十四条专利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意愿和公司的利益,制定专利许可策略,办理专利许可手续,确保专利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专利许可过程中,专利管理人员应当关注专利权的行使和保护,确保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专利管理制度(大全)
专利管理制度(大全)一、引言专利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组织和个人在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运营等方面的行为,提高专利质量和运用效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专利管理制度大全旨在为各类组织和个人提供全面、系统的专利管理指导,以促进我国专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专利申请管理1.专利检索与分析:在申请专利前,应对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文献进行检索与分析,以了解现有技术状况,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风险。
2.专利申请策略:根据专利检索与分析结果,制定合理的专利申请策略,包括申请类型、申请地域、申请时机等。
3.专利撰写与修改:专利撰写应遵循清晰、准确、简洁的原则,确保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件符合专利法规要求。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审查员,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4.专利申请文件管理:建立专利申请文件管理制度,确保申请文件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三、专利保护管理1.专利侵权预警:通过专利监控、市场调查等手段,及时发现潜在的专利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防范侵权风险。
2.专利维权:一旦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函、协商、调解、诉讼等。
3.专利许可与转让:在确保专利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专利许可与转让,提高专利运用效益。
4.专利联盟与专利池:参与或组建专利联盟、专利池,实现专利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专利保护能力。
四、专利运营管理1.专利价值评估: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为专利运营提供决策依据。
2.专利投资与融资:利用专利资产进行投资、融资,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
3.专利保险:通过购买专利保险,降低专利运营风险。
4.专利信息管理:建立专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专利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五、专利培训与文化建设1.专利培训:组织内部专利培训,提高员工专利意识和技能。
2.专利竞赛与奖励:开展专利竞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专利创新活动,对优秀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3.专利文化建设:培育专利文化,将专利意识融入组织文化,形成良好的专利创新氛围。
高校专利管理办法
高校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专利工作,提高我校的整体科研实力,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鼓励我校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障维护发明人和我校的合法权益,为我校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服务。
第三条凡以高校名义申请的职务发明专利,其申请量、授权量和实施效益情况作为各系、各部门基层单位的科研评估内容之一,也作为评价、考核发明人的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我校专利管理工作由高校专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隶属科研处。
第五条发明人申请专利过程按高校专利申请及管理流程图执行。
第三章专利申请与专利权第六条我校师生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我校;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人所有。
第七条发明创造内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反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三)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四)在册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作出的毕业论文或者学位论文中所体现的发明创造,或者在完成论文过程中作出的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创造;(五)发明创造内容涉及列入我校科研计划、技术开发科研成果的项目,或者在我校的科研成果已形成产业化的产品基础上作出的发明创造。
第八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九条属于我校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项目的申请手续由校专利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专利管理制度体系
专利管理制度体系一、前言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专利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
专利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企业保护自身创新成果,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专利管理的概念和意义出发,结合国内外专利管理实践,构建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专利管理制度体系。
二、专利管理概述专利是一种对创新成果的保护权利,是鼓励创新的重要手段。
而专利管理则是指企业围绕专利的申请、运营和保护等一系列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是保护企业创新成果、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专利管理体系是指企业为了有效地申请、运营和保护专利而建立的一系列结构、制度、程序和方法的组合。
它既包括相关的流程和机制,也包括相关的人员和技术支持。
一个完善的专利管理体系应当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创新特点和实际需求,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创新成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专利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1. 专利管理组织结构专利管理组织结构是专利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
一个稳固的组织结构能够有效地保障专利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一个typo公司报销发票专利管理部门和职责等细则。
2. 专利管理流程专利管理流程是指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再到维持及使用等全过程的管理。
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流程来保证专利的及时、有效申请和维持。
流程包括专利布局、申请、审查、运营、保护和维持等环环相扣的部署与实施。
3. 专利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利布局、申请、审查、运营、保护和维持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涉及专利布局的选择,专利申请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专利审查的策略和方法,专利运营的路径和途径,专利保护的手段和方法,专利维持更新的时间和方式等。
4. 专利管理人员专利管理涉及到大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因此,必须要有一支专门的队伍来从事专利管理工作。
这支队伍既包括专业的技术人员,也包括熟悉法律法规的律师和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士。
5. 专利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专利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有一定的宣传和培训。
东北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横向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横向科技经费是指以东北大学名义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技术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单位拨付至学校指定账户的经费款项。
横向科技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技术合同是我校和项目资金提供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和确认,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各项规定。
对在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过程中,为个人牟取私利、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科技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技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一)科学技术处(军工项目管理处)是学校科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项目和技术合同管理以及经费分配管理,并配合计划财经处做好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计划财经处是学校财经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技经费。
(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项目对外委托测试化验加工、外购仪器设备和材料等的审查与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科学、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四)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用途、范围,合理、规范使用科技经费,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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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我校师生员工发明创造与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教职工和学生将科学技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申报各种形式的专利,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以维护学校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设专利管理办公室(挂靠在科学技术处),负责专利申请项目的初步审查以及专利转让(实施许可)申请项目的受理、评估、奖励、纠纷调处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校师生员工发明创造内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我校的职务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或在履行我校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2、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所做出的,与在我校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我校物质条件所做出的发明创造,即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主要利用学校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4、各类学生由我校教师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所体现的发明创造,或者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做出的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创造。
第五条来我校从事合作研究的访问学者、客座人员及博士后流动人员等,在我校期间所完成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有关单位应通过书面协议加以明确;无协议或约定不明确的,参照上述第四条处理。
第六条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学校。
职务发明创造是学校的无形资产,不因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退休、退职或工作调动而转移。
第七条我校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订有专利归属协议,则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从其约定。
我校与外单位协作完成或接受外单位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按双方协议规定办理;若协议中无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专利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位为专利权人。
第八条凡以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者,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在申请专利前对申请项目进行查新检索,就其新颖性做出判断。
申请人须填报《东北大学专利申报表》,经所属部门审核并报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申报。
第九条学校严禁将职务发明创造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一经查实,将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我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材料及批复文件(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申请请求书、专利证书等),须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归档并移交学校档案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得自行保留原件。
第十一条我校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提供专利技术成果简介,积极配合学校进行专利推广工作。
第十二条我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包括以技术开发等形式实施我校专利技术的,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对应合同,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转让、变更或放弃职务发明专利权必须经学校批准,发明人或设计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实施专利。
如发明人或设计人擅自转让、实施专利,损害学校权益,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或转让我校专利技术的收入,可按照《东北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或《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发明创造人和各级专利管理人员及全体师生员工均有义务维护学校的专利权益,注意专利公报和有关信息,并有权防范和举报各种侵权行为;一旦发现有损害学校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附件:东北大学专利申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