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 管理

合集下载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简版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简版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一、引言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中的重要资源,对于地质工作者和科研人员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地质资料的管理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方法,以确保地质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

本文档将介绍地质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地质资料的定义地质资料指的是地质工作和研究中所涉及的各种数据、图表、报告和文献等资料的总称。

地质资料分为实物资料和电子资料两种形式。

实物资料包括地质岩心、标本、地质地图等;电子资料包括数字地质模型、地质图像数据等。

三、地质资料的管控3.1 资料登记1. 建立地质资料登记表,包括资料名称、编号、作者、文件类型、存储位置等内容。

2. 根据资料的特点,适时更新、完善地质资料登记表。

3.2 资料归档1. 地质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进行归档,例如按照地质区域、地质类型等进行分类。

2. 归档后的地质资料要进行标签标注,清晰记录资料的分类信息,方便后续查找和利用。

3.3 资料存储1. 实物资料应妥善保管,采取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2. 电子资料应进行多重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4 资料借阅和利用1. 建立资料借阅制度,对外单位或个人的借阅要进行记录和审批。

2. 合理利用地质资料,鼓励开展共享和交流,促进地质工作的发展。

四、地质资料的更新与维护4.1 资料更新1. 及时更新地质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对于电子资料,定期进行数据的校验和更新,清理无用数据。

4.2 资料维护1. 建立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地质资料的维护和修复工作。

2. 定期检查实物资料的保存状态,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资料。

五、地质资料的保密和服务5.1 地质资料的保密1. 针对涉密地质资料,建立保密制度,加强资料的保密和控制。

2. 对于外部人员的资料查阅申请,需经过严格审批和核实。

5.2 地质资料服务1. 提供便捷的地质资料查询服务,减少资料的查找时间。

2. 根据需求,定期组织地质资料的展览和交流活动,促进地质工作者之间的合作和学习。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是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地质资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地质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在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此,我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我们团队在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地质调查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共享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我们还加强了对地质资料的质量控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如加强数据采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

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地质资料的质量,为地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数据采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数据整理和存储环节的规范性等。

其次,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最后,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需要更加注重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促进地质资料的互联互通。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对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四是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促进地质资料的互联互通。

总的来说,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全员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才能更好地支撑地质工作的开展,为国家的地质研究和资源开发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我们团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按照以上建议,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为地质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是地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直接影响到地质勘探、资源评价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决策和实施。

因此,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反思,现就此进行总结如下。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地质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工作。

在采集地质资料的过程中,
我们注重对地质样品的标识和采集方式进行规范,确保地质样品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在整理地质资料的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地质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地质资料的质量控制和评估工作。

在地质资料的质量控制
方面,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地质资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

在地质资料的质量评估方面,我们采用了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地质资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地质资料的利用和共享工作。

在地质资料的利用方面,我
们注重对地质资料的有效利用,确保地质资料的信息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在地质资料的共享方面,我们建立了地质资料共享平台,促进地质资料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效率和价值。

总的来说,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地质资料的
采集、整理、质量控制和评估、利用和共享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只有加强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地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希望我们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地质资料的质量管理工作,为地质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地质勘探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地质资料,这些资料包括野外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实验等方面的各类资料。

如何统一管理这些地质资料,对于进一步的地质勘探和研究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探中各类地质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类型:•野外地质调查资料•地质图件•地质测量数据•地质勘探报告•地质实验报告•地质样品资料•地质档案材料等3. 系统架构本制度设定了地质资料入库、存储、借阅三大环节,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地质资料入库地质资料入库是地质资料管理的第一步,需要经过以下流程:•由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搜集、收集和审核资料,将其组织成批次或项目,并制定入库规范和流程。

•入库前,对地质资料进行清理、整理、标注,建立文件目录,确定存放位置。

•在资料清单中,详细记载各类地质资料的名称、数量、存储位置、归属单位、来源、入库时间等信息。

•编制《地质资料名录》。

3.2 地质资料存储地质资料存储是地质资料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经过以下流程:•应当制定严格的资料借阅和使用规定,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使用资料前,向资料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部人员需在登记册中登记借阅资料名称、时间、借阅者、借阅目的、存放位置等信息。

•对于保管松散、易污损、易丢失的资料,需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如密闭放置、单独存储、标签标注等方式。

•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听取使用部门的反馈,及时修整存储环境、及时发现缺失资料、及时整理更新档案等。

3.3 地质资料借阅地质资料借阅是地质资料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经过以下流程:•应当由资料管理部门接收地质资料的借阅申请,核对借阅人信息、资料名称、归还时间等信息,并签署《借阅协议》。

•仅限于必要条件下,可以提供部分复印件资料,但在确保不侵犯原版权利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复印份数。

•所有借出的地质资料要全部登记在借阅册上,并强制要求按时归还。

地质 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 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一、前言地质勘探和地质调查是地质工作的基础和核心环节,关乎资源勘探、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

在实施地质勘探和调查活动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地质资料,这些地质资料的管理对于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是地质工作的重要环节。

二、地质资料的特点地质资料是地质调查和勘探活动过程中获取的有关地质、地层、地貌、矿产资源、地下水等各类地质信息的资料,主要包括文献资料、勘探资料、测绘资料、实验资料等。

地质资料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 多样性。

地质资料来源于不同类型的地质调查和勘探活动,包括地质勘探、地质调查、地质灾害监测等,涵盖了地质勘探的各个方面。

2. 独特性。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的产物,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实用性,对于地质工作至关重要。

3. 大量性。

地质调查和勘探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地质资料,数量庞大,种类繁多。

4. 时效性。

地质资料的时效性较强,对于地质工作的实时性要求较高。

5. 安全性。

地质资料的安全性对于地质工作的保密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地质资料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的重要产物,对于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直接的影响,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1. 提高地质工作的效率。

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有利于对地质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保护,提高地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促进地质资料的共享。

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地质资料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地质工作的整体水平。

3. 保护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的重要产物,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地质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 促进地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地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地质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四、地质资料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一些基本原则:1. 客观性原则。

地质资料管理应当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处理和管理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是地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地质勘探、矿产资源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质量和成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现就此进行总结如下:首先,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在地质工作中,各种地质资料的获取、整理、存储和利用都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地质资料管理体系,包括资料采集、整理、质量检验、存储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地质资料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地质资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地质工作的成果,而地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则是保障地质资料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地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保证地质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另外,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还需要加强对设备和技术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地质勘探和资料管理的设备和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变革,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这些设备和技术的管理和更新,确保它们能够满足地质工作的需要,提高地质资料的质量和准确性。

最后,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还需要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控制。

地质工作是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而自然环境的变化和影响也会直接影响到地质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地质资料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是地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地质工作的成果和效果。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地质资料质量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分析,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对人员、设备和技术的管理和更新,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地质资料的质量和安全。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地质资料是地质科研、地质勘查和地质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资料,是保障地质信息安全和服务地质研究、勘查、开发和治理的基本保障。

为了保护地质资料的安全性和公开性,规范数据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建立地质资料管理机构为了规范地质资料的管理,需建立专门的地质资料管理机构,该机构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监管和公开。

同时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地质资料的安全性与流通性有保障。

二、确定地质资料管理流程地质资料管理流程应该包括:收集、鉴定、整理、分类、存储、利用和公开。

各个环节应拟定相应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地质资料的有效使用和保护。

三、保障地质资料的安全性为保障地质资料的安全性,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和规定,确保资料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并培训员工,加强宣传和教育,保持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和强制性。

四、确定地质资料的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地质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地质资料数字化,实现地质资料信息共享,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资料利用的水平。

五、促进地质资料的合理利用促进地质资料合理利用需要以下措施:制定地质资料使用的管理规定,明确资料利用方式和条件,鼓励利用地质资料的研究,推动地质信息的高效、精准、全面和深入利用,强化地质信息的价值体现,推进地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是保障地质信息安全和服务地质研究、勘查、开发和治理的基本保障,合理、规范的管理,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经验性指导和规范,同时提高了资料的使用效率,对于全面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提高自动化水平很有意义,建立健全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将有助于支撑地质行业高效发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地质资料是指通过勘探、开采、调查、研究等方式获取的地质信息的记录和资料,是研究地质科学、资源勘探与开发的重要依据。

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地质资料,保障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二、地质资料管理的必要性地质资料作为地质科学研究的基础和资源开发的依据,其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1. 提高地质研究效率:有效的地质资料管理可以提高地质科研工作的效率,避免重复采集和浪费。

2. 保护地质资料资源:地质资料是一种珍贵的资源,需要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损坏和丢失。

3. 促进资源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对于资源勘探与开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良好的管理可以更好地挖掘和利用地质资源。

三、地质资料管理的原则1. 全面收集:地质资料管理要求全面收集各种类型的地质资料,包括野外勘探观测数据、试验分析数据、文献资料等。

2. 统一归档:对于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要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建立清晰的分类体系和档案编目。

3. 规范标注:对于地质资料的存储位置和内容,要进行规范的标注和记录,方便后续的查找和使用。

4. 安全保护:地质资料是一种珍贵的资源,需要进行安全保护,包括数据备份、防火防水等措施。

5. 共享利用:地质资料应当以共享的方式进行利用,促进地质科研和资源开发的合作与交流。

四、地质资料管理的措施1. 建立地质资料库:通过建立地质资料库,集中管理地质资料,方便查阅和利用。

地质资料库应具备良好的设备和技术支持,保障地质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2. 制定管理规范:建立地质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各类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要求。

3. 加强人员培训:对地质资料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地质资料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4. 制定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地质资料共享和交流的机制,促进地质科学与资源开发的合作。

5. 定期检查和审计:定期对地质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地质资料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全文)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全文)

地质资料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资料的治理,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权益,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对资源保护、开发与经济建设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质资料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向GJ汇交的地质资料,其汇交、保管和利用按照GJ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各类成果地质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程地质勘查(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物探等形成的地质资料。

第四条县级以上RM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治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地质资料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治理。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以下简称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受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托付承担地质资料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进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资料治理工作。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汇交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政府出资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有关地质工作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前二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汇交人可以托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直接汇交。

有多个出资人的,各出资人共同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第七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依照本办法附件所确定的范围执行。

除成果地质资料(包括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等)、GJ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义务承担人汇交地质资料目录。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3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3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

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

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

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索引。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2)是指对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使用和保护等方面所制定的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收集资料:明确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范围和来源,建立收集渠道和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地质测量资料。

2. 整理分类: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按照不同的内容、用途和格式进行归档,建立详细的资料分类和编码系统。

3. 存档管理:建立地质测量资料的存档管理制度,包括确定存档地点、资料保存期限、存档方式等,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 使用管理:制定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规范,明确资料的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防止非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制度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制度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制度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分析和保管是地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正确有效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地质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能够为地质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文将针对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保管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1. 地质资料收集地质资料的收集是地质工作的首要环节。

地质资料的种类繁多,包括地质图、野外调查记录、岩矿样品、地球化学分析数据、地球物理勘测数据等。

地质资料的收集应该遵循科学、系统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地质勘查工作中,地质工作者需要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需要收集和整理的地质资料的种类和范围。

同时,要根据野外实地调查的情况,合理采集样品并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收集的资料应当尽早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地质资料整理地质资料的整理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系统、完整的整理和分类。

地质资料整理应该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资料的清晰易读、方便检索。

在整理过程中,要对不同类型的资料进行分门别类,建立专门的数据库或档案系统,如地质图库、岩石图库、化验数据库等。

同时,要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和准确,避免遗漏和错误。

对于重要的地质资料,还应该建立备份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地质资料定期分析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是指对整理好的地质资料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可以帮助地质工作者了解地质情况和变化趋势,为地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在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中,需要对地质探测数据、地质勘查结果、地球物理资料等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解读和评估。

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还可以帮助地质工作者发现问题和挖掘机会,为进一步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4. 地质资料保管地质资料的保管是地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地质资料的保管应该遵循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地质资料保管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档案系统,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和存储。

地质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资料的管理,切实保护和利用地质信息资源,加强地质工作协调配合,提高地质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第三条地质资料管理应遵循保密、合理利用、规范归档、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地质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配合地质信息管理部门开展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保障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地质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七条对于未在本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分类和归档第八条地质资料按照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资料、专题资料、综合资料等多种类型。

第九条地质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地质图件、地质报告、地质档案等,是地质资料管理的核心。

第十条地质专题资料是根据特定目的和需求编制的资料,如隐伏矿床调查报告、地质灾害监测报告等。

第十一条地质综合资料是将不同来源的地质资料整合起来,形成全面的地质信息资源,为地质工作提供支撑。

第十二条地质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类、编号并归档,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地质基础资料应当分门别类、按年度、地区、类型等要素进行归档管理,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

第十四条地质专题资料应当根据专题内容和研究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地质综合资料应当集成各种不同类型的地质信息资源,形成完整的数据库,并提供便捷的检索服务。

第十六条地质图件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编号,建立图件库房,并保证安全、整洁。

第十七条地质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详实、准确,报告文件应当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八条地质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体系进行整理和管理,建立档案库房,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

地质资料管理个人总结

地质资料管理个人总结

地质资料管理个人总结引言地质资料管理是地质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涵盖了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对于地质工作者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对地质资料管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下面我将讲述我在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个人总结。

地质资料的类型和特点地质资料是地质行业中非常宝贵的资源,它包括了地质图件、地质报告、勘探数据等多种类型的信息。

地质资料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多样性:地质资料的种类繁多,包括地质地图、地质剖面图、地层信息、岩矿样品等,需要对不同类型的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

2. 时效性:地质资料具有一定的时效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资料可能会有更新和修订,需要及时进行管理和更新。

3. 准确性: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对于地质工作至关重要,需要对资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审查和验证。

地质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地质资料管理在地质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对于地质勘探和资源开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地质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地质工作的效益。

2. 保护地质资源:地质资料是地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地质资料进行管理和保护,可以更好地保护地质资源,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3. 支持决策:通过对地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可以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数据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技巧在实际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我总结了一些方法和技巧,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1. 建立分类体系:根据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地质资料,建立相应的分类体系,对资料进行分类和编号。

2. 建立信息数据库:建立地质资料的信息数据库,将不同类型的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管理,便于查询和检索。

3. 定期更新和维护:定期对地质资料进行更新和维护,保持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加强保密措施:对于机密和敏感的地质资料,要加强保密措施,防止信息的泄漏。

地质资料管理的挑战和思考在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需要进行思考和解决:1. 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发展,地质资料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需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提高地质调查和研究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地质资料的权益,推动地质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地质资料的管理范围包括地质调查、研究和勘探中产生的地质资料,以及其他涉及地质领域的重要数据和文献资料。

第三条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统一规划,建立地质资料库。

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规划的地质资料库,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地质资料。

2. 资料分类,建立标准化的分类体系。

根据地质调查和研究的需要,将地质资料分为不同类型和级别,并建立标准化的分类体系,以方便查询和利用。

3. 资料整理,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地质资料应当经过严格的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地质调查和研究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4. 资料归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以方便长期保存和利用。

5. 资料利用,推动科研和经济发展。

地质资料应当根据需要向科研机构和经济部门提供,并鼓励和支持地质科研和勘探活动。

第四条地质资料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保护资料的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窃取、损毁或篡改地质资料,不得未经许可挪用或泄露地质资料。

第五条地质资料的保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地质资料应当进行严格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和滥用。

第六条地质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地质调查和研究单位等。

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地质调查和研究单位应当配合并落实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进行地质资料管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的管理对于地质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有效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地质研究的效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地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1. 资料收集与整理1.1 收集资料地质工作者在野外调查和实验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地质资料,包括岩石样品、地层数据、孔隙水样品等。

在野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采集到的资料整理并建立清晰的档案。

1.2 整理资料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应按照地质特征、地质时代、地层联系等原则进行分类和整理。

建立统一的编号系统,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2. 数据存储与管理2.1 数据存储地质资料通常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包括数字地图、数据库、文档等。

应选择稳定可靠的存储设备,定期备份数据以防丢失。

2.2 数据管理建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地质资料进行分类、标注和索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同时,限制数据的访问权限,保护地质资料的安全性。

3. 数据共享与交流3.1 数据共享地质资料的共享对于推动地质研究的发展至关重要。

应建立开放平台,方便地质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共享数据和交流经验。

3.2 数据交流定期举办地质资料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分享最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

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地质资料管理的最新动态,促进地质资料管理的标准化。

4. 资料利用与评估4.1 资料利用地质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不仅要求高效,还需要将数据转化为实际价值。

地质研究人员应充分利用地质资料开展科学研究和勘探工作。

4.2 资料评估定期对地质资料进行评估和审查,发现数据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

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语地质资料管理是地质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必须重视的工作。

通过建立有效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地质研究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地质科学的发展和应用。

希望本文提供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对您有所帮助。

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1.03•【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3.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12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二00三年一月三日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二)管理全国地质资料馆,指导全国地质资料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地质资料管理业务培训;(三)制定地质资料管理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监督检查地质资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五)组织建立地质资料信息系统;(六)组织开展地质资料综合研究和国际交流,协调全国地质资料的交流和利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地质资料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馆指导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业务培训;(三)制定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五)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地质资料信息系统;(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综合研究和地质资料的交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全国地质资料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资料馆和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以下简称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依法保存、管理汇交的地质资料,为全社会提供地质资料服务,履行下列职责:(一)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接收、验收汇交的地质资料;(二)建立健全馆藏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制度,按规定整理、保管地质资料;(三)建立和维护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系统;(四)开展地质资料综合研究,依法为社会提供地质资料服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第三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地质资料馆)以及受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以下简称地质资料保管单位)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五条、国家建立地质资料信息系统。

第六条、在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汇交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前款规定以外地质工作项目的,其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但是,由国家出资的,承担有关地质工作项目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第八条、国家对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

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按照本条例附件规定的范围汇交地质资料。

除成果地质资料、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只需汇交目录。

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细目,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九条、本条例附件规定的下列地质资料,由地质资料汇交人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一)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放射性矿产的地质资料;(二)海洋地质资料;(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向其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地质资料的保密和安全管理,确保地质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地质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机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地质资料的定义地质资料是指反映地质现象、地质特征、地质构造、地质资源、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资料。

四、地质资料安全管理职责1. 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地质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组织实施保密管理。

2. 地质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地质资料的安全。

3. 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地质资料安全管理的职责。

五、地质资料安全管理制度1. 保密制度(1)地质资料属于国家秘密,根据其密级,实行分密、定密、解密、销密等制度。

(2)地质资料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密级由保密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传播地质资料。

2. 收集、整理制度(1)地质资料的收集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

(2)地质资料的整理应分类、编号、归档,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3. 保管制度(1)地质资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泄密。

(2)地质资料的保管应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门锁、配备保密设备等。

4. 利用制度(1)地质资料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

(2)地质资料的利用应经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5. 保密教育制度(1)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

(2)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地质资料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队资料室管理制度

地质队资料室管理制度

地质队资料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队资料室管理,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资料的完整和利用价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质队所有资料室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整理、存储、借阅、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资料室管理员是资料室管理的责任人,负责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必须熟悉本管理制度和资料室工作流程。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进行任何行为。

第二章资料室的管理组织第五条资料室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资料室设立资料管理员,由地质队领导任命,并制定相应职责簿。

第七条资料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料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执行资料整理、备案、存储、检索、借阅和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八条资料室设置值班管理岗位,保证资料室每天有专人值班,保障资料室的安全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资料的整理和存储第九条资料室必须按照规定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确保资料的顺利存放和检索。

第十条资料室对存放的资料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标识,确保每一份资料都有明确的存储位置和状态。

第十一条资料室必须定期检查资料的存储状态,确保资料的完整和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资料室要根据资料的特点和保密程度,制定不同的存储方案和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

第四章资料的借阅和使用第十三条资料室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借阅制度,对外部单位和个人的借阅要经过资料管理员的批准和登记。

第十四条借阅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借阅期限到期后必须还回,不得擅自延长或私自扩大范围和用途。

第十五条借阅资料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资料有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通知资料管理员,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第五章资料的销毁和归档第十六条资料室定期对存放的资料进行清理,对无用的资料进行淘汰、销毁或归档,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管理。

第十七条资料的销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审批程序、销毁方式和销毁记录,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彻底性。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对于国民经济建设、地质科学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为了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地质资料的定义与范围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科研等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数据、图件、报告等。

具体来说,地质资料涵盖了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图、剖面图、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数据、化验分析报告、地质科研成果报告、地质数据库等多种形式。

二、地质资料的汇交(一)汇交主体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地质勘查单位、科研机构、矿山企业等,都是地质资料的汇交义务人。

(二)汇交内容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包括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

(三)汇交时间汇交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地质资料汇交至指定的地质资料管理机构。

一般来说,在地质工作项目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完成汇交。

(四)汇交方式可以采用纸质汇交和电子汇交两种方式。

电子汇交应符合规定的数据格式和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三、地质资料的保管(一)保管设施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保管设施,包括库房、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备,以保证地质资料的安全存放。

(二)保管制度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的保管制度,明确资料的接收、登记、入库、借阅、归还等流程,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数据备份对重要的地质资料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四、地质资料的利用(一)利用申请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利用地质资料,应向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

(二)利用方式可以查阅、复制地质资料,但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不得损坏、篡改、转借地质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服务化管理期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人们对地质资料的需求不断加大,地质资料服务工作逐步展开。

2002年国务院发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06年要求加强地质工作,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重要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部要求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网络服务体系,明确服务信息维护更新和网络技术支撑工作责任,强化网络服务体系建设的培训与监督检查,这是地质工作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新特征。

该时期成果地质资料服务主要体现在借阅、复制和网络目录查询等项目上,实物地质资料服务侧重于展览、科教,网络服务正在建设中,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与监督已经得到重视,新规定将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列为发放“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必要条件。

2地质资料管理发展趋势当前地质资料按属性可分为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和成果地质资料三类;按服务部门可以分为地质调查资料管理系统、省级地质资料管理系统、武警黄金部队地质资料管理系统、油气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系统、核工业地质资料管理系统等五大系统。

地质资料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地质服务工作,管理好地质资料,能为基础地质调查提供基础支撑,能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能优化地质科研工作水平和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质量。

经过60年的发展,地质资料工作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着重强化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形成一套地质资料管理体系。

全国地质资料馆通过接收、保管和服务利用由中央财政出资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物化遥、水工环等工作中产生的地质资料,向国土资源部汇报并对各省级馆藏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各省(区、市)均建立了独立或合署办公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负责本行政区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油气资源、放射性矿产、海洋地质等资料实行了委托保管机制,地质资料的开放使用与服务工作将逐步展开。

在新形势、新机制、新政策引导下,地质资料管理迎来了新的变化,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各地纷起,实物地质资料和原始地质资料得到重视,地质资料监管系统逐渐成熟,信息服务程度开始加大,三大类地质资料间建立有效关联是地质资料的核心发展方向。

2.1馆藏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地质资料馆是专门存放与管理地质资料的机构,其职能就是规范化收集地质资料,对地质资料系统梳理、分类、归档,公开地质资料目录,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除全国地质资料馆和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实施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分开管理外,全国31个省(市、区)均建立或正在建立综合型地质资料馆,独立馆的主管单位多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部分馆与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合署办公,还有部分地质资料馆是某单位下设的一个部门。

据统计[2],全国33个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正式专职人员平均9人,其中有22个馆藏机构专职人员不足5人。

在国家加强地质工作的大背景下,地质资料管理得到重视,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与管理正发生重大转变。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中,安徽省地质资料馆的规模最大,信息化程度高,计划建成国家特级馆。

2009年,安徽省地质资料库开始建立,总投入约5.4亿元,建筑面积约5.5万m2,人员编制15人。

库房分5个单体建设,其中成果地质资料库9000余m2,实物地质资料库1.6万多m2,地质科普楼5600m2,科研综合楼约2.3万m2。

新建成的实物地质资料库将配备全自动密集架仓储设施,成果库恒温控制系统,资料接收冷冻灭菌处理流程,全库区施行智能监控,引入先进的技术打造和前瞻的建设理念。

安徽省地质资料馆当前已收藏各类成果地质资料1万余种,实物地质资料和原始地质资料的收集正处于起步阶段,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2013年起原始地质资料要按照规定汇交。

安徽省地质资料馆建设时并没有考虑原始地质资料存放问题,在今后资料库管理中需要做出适当调整,以完善地质资料馆管理职能。

2.2监管与服务日趋完善经过长期的发展,地质资料的汇交、监管与服务工作已日趋完善。

由于地质工作是按项目管理开展,地质资料的收集也就按项目开展。

各省(区、市)地质资料馆对已经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发放“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以此来证明一项地质工作的完成。

只有当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均交齐之后,该凭证才可以发放,未完成地质资料汇交的单位无法获得凭证,也就无法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系统为地质资料监管及服务提供技术手段。

各地勘单位将当年地质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通过该系统如实填报,主管单位通过该系统一方面能迅速掌握全国地质勘查进展情况,监督管理地质工作,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向社会提供信息,增强服务职能。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也已经运行,在全国31个省(区、市)有专门的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填报员,他们将本省形成的实物地质资料收集保管或委托保管,并形成目录或清单,通过网站发布向社会提供服务。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规定新出台,各单位还没有形成实施细则,其管理办法可以参照成果地质资料管理。

2.3管理工作制度趋于丰富在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建设中,油田系统做得最为规范、成熟,其经验和做法值得固体矿产勘查类借鉴。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明确了中国石化油田事业部为地质资料主管机构,先后成立了中国石化地质资料中心和各油田分公司地质资料中心,发布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建立起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体系及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流程。

从2004年起,每年召开一次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会议,对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方面,编制了《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成果报告编制要求》等4项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企业标准,为强化地质资料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中石化公司每年举办地质资料管理培训班(李红雯,2012),宣传国家和企业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不断提高地质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增强了资料管理人员的信心和责任心。

信息建设方面,中国石化先后开发研制了《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实物地质资料清理管理系统》、《油气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系统》,在中石化各油田分公司全面推广应用并建立起相应的地质资料数据库。

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极大提高了网络服务水平。

在传统的“到馆利用”服务人数和资料数量几年持平的情况下,网络利用数量逐年增加,某些单位的全文网上阅读服务数量已经超过传统服务方式,大大增加了资料利用率。

信息化建设增强了创新服务模式,部分单位推出了各种资料专题服务方式,例如结合课题研究开展编研工作,针对老井复查进行批量资料查询和借阅服务,进行每月新接收资料的摘要汇编,重点勘探区块地质档案资料信息汇编,主动推送至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手中。

这些新的举措,都是创新地质资料利用服务模式的积极尝试,值得各类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效仿。

3地质资料管理对策建议在国家重视地质资料工作的背景下,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和管理得到空前大发展,杂乱、破损、自闭的地质资料逐步得到规范,形成系统,并开始向社会服务。

但在管理过程中,部分问题突出,有待于改善。

(1)明确职责,完善地质资料汇交体制。

地质资料在汇交过程中,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与实物地质资料不同,成果和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只需要一份报告、图件、记录本、电子数据等,不存在汇交成本。

而实物地质资料实体庞大,要有选择地收集,同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且常常由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承担(周忠斌,2012)。

一个省的地质资料馆规模一般很小,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去支撑他们到各地方收集实物地质资料,要想打破这种不合理体制,就要一方面加大馆藏机构地质资料容量,另一方面修改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政策,规定地质工作者有义务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到馆藏机构或其指定地点。

(2)建立诚信体系,监管地质勘查工作质量。

当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较差[3],导致地质报告质量下降,给矿业活动和矿山建设带来极大影响。

加强地质工作验收是严把质量关的一个重要环节,验收工作要由各省(区、市)国土厅或地矿局、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及业内专家共同完成。

项目评审可以检验地质工作中理论和方法的可行性,对于地质资料的真实性还需要通过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抽样检测及现场勘查验证等。

验收不仅是对本次工作的一项检查,更是为某单位下一步能否做好勘查工作的一次资质评估。

强化验收环节在地质工作中的地位,可以在国内所有的地质勘查单位建立一套诚信体系,将各单位工作成果评估结果纳入该体系管理中,通过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对地质工作质量差或造假单位取消勘查资质。

(3)加快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建立全覆盖信息共享平台。

温家宝指出:“以信息建设带动国土资源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机遇,加快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地质资料信息化便于长期保存、复制和传播地质资料,可以迅速地从大量地质资料中筛选出有用信息,方便向社会提供服务。

地质资料信息化要求对于以前的纸质资料进行扫描存盘,新项目形成的资料要求汇交电子文档及图件。

为方便资料的查询和使用,要重视信息网络化建设和资料目录、摘要模块建设,建立电子阅览室,科学整合信息资源,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资料网络系统。

(4)加快开发地质资料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地质资料产业化是地质资料发展、提升地质资料地位的重要机遇。

地质资料产业化就是要对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过程中的重点地区进行剖析、归纳,总结新模式和好做法,借助信息技术平台和管理系统,延伸产品链,向社会提供经验示范。

对于形成一定产品的地质资料,尤其是一些重要钻孔数据,要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同时配套有产品价格和保密政策等,通过地质资料交易所获得信息远比重新勘查、钻探成本低得多。

根据地质资料的研究而制定的部分宏观经济政策,可以引导市场资源配置[4],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山东“焦家式”金矿区地质资料研究总结了其成矿模式、类型,建立了三位空间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5],为找矿预测、资料的二次开发和社会服务提供了支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