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洛克政府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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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其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一】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

1690年出版。

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

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

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

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

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

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

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

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

洛克政府论有感

洛克政府论有感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通过阅读《洛克政府论》本人收获良多,对于权力分立、有限政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理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本文主要对权力分立、有限政府和契约说两个方面展开谈谈我的看法。

在理论知识扩展的同时,从十七、十八世纪的《政府论》反思当代中国政府的运行管理模式,也是收获之一。

发展中的中国,需要博采众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一)契约说与人民主权论按照洛克的论述,在文明社会里,只有通过建立公民政府,人的基本权利才能得以保障。

因为无论是处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然状态还是权力无限的君主专制的统治状态,都威胁到人基本权利的实现。

在自然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他人的权力,人人享有充分而自由地权力”同时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人享有惩罚犯罪的和充当自然法的执行人的权力”。

不过,既然每个人都享有自然法的执行权,那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可以充当判决是否违反自然法的裁判。

人人都是裁判,实际上就等于没有权威,公平公正的权力的裁判。

其结果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无序。

这样的自然状态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处理纠纷的公正裁判者,同时也去缺少一个权威来使人们服从法律的正确判决。

在自然状态中人们还享有保护自己人身、财产和自由地权力,而在君主的专制统治下人们丧失了几乎一切权利,只能任由君主肆意挥霍。

因为“人权的丧失给与主人们以第三种权力,即专制权力,来为他们谋利益而御使那些被剥夺一切权力的人”。

其次,就起外在形形式来看,君主似乎是调解人们之间纠纷的裁判,实际上象征最高权利的君主仍是维护自己的专制利益。

因此在自然状态下和君主专制统治下,人们无法保障自己最基本的权力、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基本权的顺利实现,为了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之间相互订立协议,自愿让出一部分权力。

而把这些权力交由专门的人,按照社会一致同意或授权代表的同意的规则来执行。

这就是洛克的契约说,也是洛克主张的国家权力的来源。

那么依照人契约说建立起来的政府,人民就是主权者,政府只是人民权力的被委托人,只要政府滥用了权力,人民有权建立新的政府。

读洛克的政府理论有感

读洛克的政府理论有感

读洛克的政府理论有感西方认为政府是人们通过“相互约定”而建立起来的,在西方政治传统中,占主流地位且影响深远而广泛的是社会契约论。

在西方政府的起源理论中“自然权利论”和“社会契约论”占主导地位,其中以洛克的“政府理论”阐释为最全面。

洛克作为政府理论第一人,在他的“政府理论”中对政府的起源、政府权力的来源及政府的最终目的等做了理性的阐述,且为西方的“政府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标签:洛克;政府理论;社会契约;自然状态西方把社会历史起源,介定于具有政治意识的个人的出现。

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具有政治品质的人根据契约组成城邦国家。

总体说来西方政府是人们通过“相互约定”而建立起来的;在西方政治传统中,占主流地位且影响深远广泛的是社会契约论。

西方政府的起源理论中“自然权利论”和“社会契约”论占主导地位,其中以洛克的“政府理论”阐释为最全面。

洛克作为“政府理论第一人”[1]在他的“政府理论”中对政府的起源、政府权力的来源及政府的最终目的等做了理性的阐述。

洛克认为,政府起源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权力配置方式也影响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社会契约”是相对“自然状态”的。

通过契约来限制政府的行为,政府的所有行为只限于政府的目的,即被统治者的福祉。

一、洛克的自然状态西方古代的思想家对政府的起源,存在着自然状态的认知路径,认为:(1)在政府出现之前,人类生活在一种毫无政府与毫无法律的自然状态之下。

(2)要结束这种自然状态,就必须把个人彼此之间的权利加以固定和约束,因而可以建立政府这种制度形式来订立相互之间的契约,以保障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三大权利。

具有代表性的是洛克,他认为“人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2]5在这种平等的状态下,每个人都享有相等的自然权利。

“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3]6。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其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一】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

1690年出版。

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

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

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

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

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

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

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

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

【优质】洛克政府论读后感-优秀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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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洛克政府论读后感(一)我个人认为《政府论》分为上下篇出版是个很不错的选择,而霍布斯的《利维坦》其实也完全可以分为两本书来出版。

第一部分的“论人类”和第二部分的“论国家”可以作为一本书;而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关于宗教神学的完全可以作为另一本书。

就我自己而言,基本没读懂霍布斯的第三和第四部分,或者说没心情读下去。

因为,我没读过《圣经》,当然更谈不上了解。

其实洛克的着作和霍布斯有着深刻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仅是洛克对霍布斯的继承和批判,更重要的是,洛克意在将霍布斯拉到自己的阵营以反对保守的君权神授主张。

至少洛克不想讲霍布斯纳入到其批判的对象中,一面树敌太多,毕竟霍布斯在当时已经很有影响力,也有一批拥趸。

我们都知道霍布斯某种程度上是拥护君主专制的,但是呢,霍布斯的理论并不受保守派待见(因为霍布斯主张无神论和唯物主义)。

洛克在《政府论》上篇用整本书的篇幅批判鼓吹“君权神授”理论的代表菲尔麦。

当然在下篇他也在继续批判,但在下篇中洛克更重要的工作是“立”(建立一种理想的代议制制度),如果他在上篇的工作可以看做是“破”的话。

洛克在《政府论》中的核心思想就是契约,所谓生存权、财产权都是在契约的保障下才得以维护的。

但是洛克在文中似乎并没有太强调“契约”二字,反而是在文中反复出现了“委托”二字。

他指出,立法机构是民选的,这只是意味着人民把立法的权力委托给了立法机构,如果立法机构违背了人民的意愿,那么人民理所当然的可以重新组织立法机构,甚至重新组织政府(洛克也用了一章的篇幅论述政府的解体是可能的,君权是可以被颠覆的)。

当然,君主也不例外,洛克最怀疑的就是君权神授和君主世袭,对此他解释到:亚当并无基于父亲的权力等自然权利,享有对他的子女的权威以及对世界的统治权。

即使亚当享有这种权力,但他的继承人也无权享有这种权力,因为没有上帝的明文立法证明谁是亚当的合法继承人,我们也无从知晓谁应该是。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5篇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5篇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5篇第一篇:洛克《政府论》读后感洛克《政府论》洛克的《政府论》较《论自由》好懂,几乎没有什么晦涩的语言让我抓脑壳。

全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神、上帝的名义做例来“说教”,才更被西方的人们所接受和信服。

比如说论财产中,洛克说世界一切事物都是上帝给予人类的,是人类共有的,若人类加入自己的劳动,将事物脱离自然状态,那便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

洛克在下篇中总结上篇的结论,他反驳罗伯特菲尔麦爵士所主张的君权神授学说。

在下篇中也在不断印证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权力是以公民的立场上而存在的,特别是政治权力。

主要是为了公众的福利。

国家基于契约。

自然状态中常以自然法作为标杆,那自然法到底是什么,是人类始来形成的一些规则、法规?这是个在后文中都经常提到摸棱两可的概念。

对于自然状态下的惩罚,是“冷静的理性和良心的指示”能解决了的,我和洛克一样担心政府也是人,裁判者也是人,执行自然的权力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

因此要求公民们相互订立合约——国家契约论——来发挥这一作用。

虽说人处于自然状态下是好的,但是论财产中也说到,在社会中缺乏公正裁判者的存在。

权利的存在也无可避免,这样政府便应运而生了。

洛克认为政府是为了替公民运用自然法的执行权,以避免人性交往、利益等发生的冲突。

相应的,公民既然订立了契约,共同建立政府,就要放弃一部分的权力和自由。

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徇私。

讲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时,“谁使人流血的,人亦必使他流血”,还有一些任何人都有杀死侵犯他的人的权力。

大有“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活”的冷绝,我刚看的时候,我觉得有点残忍,是不是有点不尊重坏人的人权,不过后来想想,还是有道理的,我都死了我还有闲心管别人的人权。

这种权利看在什么情况下,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就一定要行使这种权利。

在社会中可能起“杀一儆百”、“杀鸡儆猴”的作用。

洛克用了很多例子阐述了财产的定义,说明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洛克是1690年写的《政府论(下篇)》,为什么那时候的中国没有这个意识呢,鼓吹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1)-----人权的神圣关于《政府论》:洛克的《政府论两篇》是在1689年和1690年相继写成和出版的。

其基本精神在于对1688年刚刚结束的英国所谓“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上篇着力于驳斥保皇派菲尔麦鼓吹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反动论点,下篇则正面阐述洛克本人关于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

一般公认下篇更富有理论价值。

关于洛克:约翰·洛克 ( 1632年 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 ) 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

他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域都有重要影响。

洛克的哲学思想: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

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

他抛弃了笛卡尔等人的天赋观念说,而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

观念分为两种:感觉(sensation)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

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

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

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

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

洛克原本是学医的,对哲学和心理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然而,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却是他最重要的著作《政府论》。

这是一本篇幅不大的书,大概写于1679——1683年的四年间。

据说,这是一部为着非常实际的目的而写的书。

当时,洛克加入了一个反对天主教徒詹姆斯继承王位的组织,他想为废黜一个国王提供理论根据,然而他们的计划失败了,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登上了王位,洛克因此逃到了荷兰。

1689年,詹姆斯被废黜之后,洛克回到了英国,并出版了他的这部书。

也许洛克本人也没有想到,他在《政府论》中所论证的理论竟然在一百年后,真的由包括他的许多“同乡”在内的一些人,变成了指导实践的法律文本,这就是那个著名的《独立宣言》,并从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一部重要著作,它详细阐述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政府权力等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

在阅读这部作品后,我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洛克的自然权利观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就拥有了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这一观点为后来的启蒙思想家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于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等历史事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强调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

他认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自愿放弃部分自由,通过签订社会契约来建立政府。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这一观点对于现代民主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洛克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提出了分权制衡的思想,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以实现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的法治国家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政府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政治思想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部作品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政治制度和法治原则仍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下卷)感2011级4班付承为本书是洛克政治理论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了解英国政治制度的最好媒介之一。

提到洛克,我们的教科书首先冠以启蒙思想家的称号,其实,在更多的意义上讲,洛克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他的经典作品《人类理解研究》,是经验主义哲学的代表性作品;其次他是一个政治学家,我们知道,英国光荣革命时期通过的《权利法案》就是由洛克起草,他的政治思想深深影响了近代英国,更影响了现在的世界。

《政府论》共分两卷,上卷主要在于抨击英国旧的封建制度,否定君权神授,通常认为,下卷的理论价值更高。

下卷系统阐释了洛克的政治思想,首先,他从论述自然状态开始。

洛克的自然状态比之霍布斯、斯宾诺莎的自然状态要好得多。

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中,人人遵循自然法即理性,它是上帝为人类设定的基本准则,自然状态与政治社会的界限就在于社会契约的存在。

而从区分度上来讲,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自己的法官,而政治社会中这种法官成为了我们所认知的意义上的法官。

人们之所以脱离自然状态,一方面是因为报复的无限性,因为任何人都合于自然法拥有报复他人对自己伤害的权力;另一方面是战争状态的出现,战争状态可以出现在任何时候,他的条件是只要一个人用强力是另一个人的生命处于危险境地,他就表明自己要同被施予强制者处于战争状态,这时,他便违反了上帝为人类设定的自然法,他便是自动地表明自己已经脱离了人类,因而,任何人都有权利消除他。

而战争状态的存在更多的在自然状态中,因为人们没有强有力的保护是自己免于战争状态,因而人们倾向于进入社会,寻求社会的庇护。

有一个问题是,虽然我们的祖先们选择了进入某个政治社会,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在成年之后也愿意这样做(因为人在成年之前不具有理性,因而法律对他是无效的,所以只有当他成年后才会发生法律关系。

)。

洛克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解释,土地是国家的,它是经过国家领导而得来的,国家对它的领土拥有绝对的主权,一旦一个人成年之后继承了属于该国的土地,他就是默认自己加入这个国家,如果他没有继承,那他便享有加入任何国家的自由,但如果他没有占有该国一寸土地但却在无偿地使用该国的公共设施,他也是默认自己成为该国的公民。

《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

《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

《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第一篇范文《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洛克先生的《政府论(下篇)》是一部关于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通过对政府本质的深入剖析,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观点和见解。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对于政府、权力以及人民权利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在书中,洛克先生首先探讨了政府的起源和目的。

他认为,政府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生命、自由和财产而产生的。

这一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它指出了政府存在的根本价值。

在我国,政府也一直强调保护人民的权益,但这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努力,以确保政府的行为符合人民的期望。

洛克先生提出了政府的三种形式: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

他对这三种形式的政府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和分析,指出每种形式的优缺点。

这让我想起了我国的政治体制,我们实行的是一种民主集中制的政府形式。

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民主和集中的优点,但也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民主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避免其不足,是我们需要不断探讨和实践的课题。

在书中,洛克先生还强调了分权制衡的重要性。

他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以实现相互制衡。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现代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虽然宪法规定了权力分立,但在实际操作中,权力过于集中、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实现权力合理分配,是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需要重视的问题。

此外,洛克先生还深入探讨了人民权利问题。

他认为,人民拥有反抗不公正政府的权利,这也是政治权利的来源。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人民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政府一直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侵犯人民权益的现象。

因此,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是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

第二篇范文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来看,《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社会契约论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而洛克先生的《政府论(下篇)》则是对该理论的一次深刻阐述。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一、《政府论》概述《政府论》一书的写作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

当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社会各阶层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与此同时,在英国学术界,各阶层的代言人也进行着针锋相对的论战。

《政府论》既是这一论战的缩影,也是这一论战的总结。

在《政府论》中,洛克在驳斥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关于公民政府的起源、范围和目的的理论。

《政府论》的理论是建立在自然状态理论的基础之上的。

自然状态是人类最先处于的状态,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自由、平等的状态。

自然法,也就是理性,在自然状态中起支配作用。

在自然状态中,自然法的执行权属于每一个人,也就是说,人人都有权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

这种惩罚权不是无限的,它以制止违反自然法为限度。

乍看起来,自然状态中的生活非常美好,但其实不然。

书中,洛克总结了自然状态的三大缺陷。

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避免自然状态的弊端,于是订立契约,让渡各自的一部分权力,成立或加入政治社会。

而人们让渡的那部分权力,则是政府的立法权和执行权的根源。

根据政治社会成立的过程,可以发现,政府成立的重要目的是保护人们的私有财产。

另外,洛克指出,未经人民自己或其代表同意,政府决不应该对人民的财产课税。

《政府论》中对“财产”的定义是:一个人只要使任何东西脱离其自然存在的状态,这个东西里就已经掺进了他的劳动,即掺进了他自己所有的东西,因而这个东西就成为他的财产。

知道了政府的目的,那么,政治社会成立以后该怎么运行呢?洛克认为,国家必须根据正式颁布过的、长期有效的法律来统治,而不能依靠临时的专断命令来进行统治。

法律一经制定,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都必须平等地服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国家的权力有三种: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立法权和执行权应该是分立的,而执行权和对外权之间虽有区别,但是两种权力却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第一篇:《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政府论》读书笔记《政府论》下篇读书报告第一部分:作者及著作背景情况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自由主义的奠基人。

他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其父亲是一个小土地所有者,是一位清教徒,也当过律师。

洛克十四岁时经过父亲朋友介绍进入伦敦维斯特敏斯特学校读书,正是在这个学校,洛克学习了希腊和拉丁文,为日后研究古典哲学打下了基础。

1652年洛克进入牛津大学基督会学院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

1660年封建王朝复辟时,任牛津大学讲师。

1667年,洛克成为艾希利勋爵即后来辉格党创始人沙夫茨伯里伯爵的医学顾问,长达15年。

1681年受沙夫茨伯里伯爵牵连而受迫害,他1684年逃亡荷兰。

直到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胜利后,洛克获得自由,才于1689年与英女王玛丽二世一同回到英国。

此后,他先后担任了高等法院法官,贸易,垦殖部专员等职务,后由于身体原因,他辞去政职,归去乡里。

1704年,10月28日因病去世。

《政府论》一书是洛克在英国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势力作斗争的过程中写作和出版的。

经过了1642年到1649年的流血冲突,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建立了共和国。

不久之后,资产阶级及新贵族领袖克伦威尔走上了军事独裁道路,克伦威尔死后的军人统治时期,财政危机以及到了1659年已经十分严重的农民运动使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向往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认为只有王权才能镇压人民的反抗,于是有了1660年的复辟。

然而,复辟后的查理二世恢复了旧的选举制度,使得大土地所有者在议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造成了大土地所有者和资产阶级的利益对立,形成反对王权,力主议会至上,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和拥护王权,主张君主专制,代表大土地所有者利益的“托利党”两大派系。

1685年詹姆士二世上台后,他进一步加强了封建君主和专制,激起了人民群众新的反抗浪潮。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政府论读后感(一)《政府论》是英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洛克的着作。

在本书中洛克阐述了他的政治思想,这些思想后来被证明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读本书感觉颇有收获,尤其对了解社会发展历程,认识到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究竟应起何种作用,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政府论》上篇主要批判为封建王权做辩护的君权神授说,这是因为在洛克生活的年代,正值资产阶级兴起,封建王朝走向灭亡的年代,因此要改朝换代,必须进行革命,而革命的前提就是要批判君权神授,打垮封建王朝的思想堡垒,从理论上战胜对手。

如果说《政府论》的上篇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其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色彩,那么在下篇中,他则详细描绘了想象中的未来社会的蓝图,系统的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社会发展的理论。

这些理论主要包括国家的起源和本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基本契约、立法权为最高权力,国家权力分立和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等。

正是上述思想一举奠定了洛克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作为一名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者的地位。

在洛克的理论体系中,关于政府成立的三大先决条件的相关论述非常精彩:首先,洛克认为任何一个政府都只拥有一定权限,而且行使权力必须接受大众监督。

“在一个社会和团体中,为了确保人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有必要建立一个政治共同体(即国家及国家名下的政府),如果政府越位了被人民赋予的职权范围,就能够解散它,并创立另一种可替代的政治秩序。

这是社会能够发展,政治共同体的政府能够全心全意为全体公民服务的最基本也是最坚强的保障。

”其次,洛克认为政府和普通公民一样,必须要遵法守法,“政府的产生是基于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而产生,成员基于共同的社会发展目标及福利将部分权力授予政府,人人都应遵守政府的法律,破坏法律就是毁坏共同的幸福或目标而应遭受惩罚。

当然若政府行使的任期届满或政府在行使权力时违反了为全体成员谋福利的唯一目的,政府就必须和每个个体一样,受到相应惩罚甚至被依法解散,或可以重新选择人员或重建政府。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政府论》是英国政治哲学家约翰·洛克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所著的一部关于政治权力与社会合约的经典著作。

洛克以其条理清晰、论证严密的方法论,探讨了政府的合法性、权力的源泉和分配、人权与法治等重要议题,对于后世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政府论》一书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人民的自愿换取保护个人权利上的。

洛克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维护人民的自然权利,而人民可以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将部分个人权利交予政府来保护自己的整体利益。

他认为人民是自由与平等的,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享有废黜政府的权利。

这一思想对于后世的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府论》一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论述的理论框架与实际政治社会相结合,思路清晰,结论明确。

洛克通过对人类社会起源以及权力关系的分析,坚定地主张政府的合法性应该建立在人民自愿交予政府权力的基础上,从而推动了政治权力的合理分配和人权的保护。

洛克对政府的权力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划界,他主张政府只能拥有必要的权力来保护人民的自由和财产权利,而不应该侵犯人民的自由。

他强调在政府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应该遵循法治原则,政府不能随意滥用权力,而应该受到限制和制约。

这种限制和制约的机制主要包括三权分立和选举制度,通过这些机制可以使政府的权力受到监督和制衡,从而保护人民的自由和利益。

洛克的人权理念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他主张人民有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为后来的人权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人权是人类普遍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的人权。

洛克通过《政府论》的论述,为后来人权的法治化奠定了基础,在政治理论与实践中产生了世界历史性的影响。

总的来说,约翰·洛克的《政府论》是一部开创性的政治哲学著作,它以其独特的思想深入剖析了政府的合法性以及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力关系。

这部著作不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也为后来的政治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政府论》洛克 读书笔记

《政府论》洛克 读书笔记

《政府论》读后感前言《政府论》是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政治著作,全书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针对保皇派罗伯特菲尔麦爵士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观点进行反驳;下篇中,洛克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割断了“父权”和“君权”的关系,围绕“自然法”、“自然权利”、“契约社会”等形成了西方民主社会世俗国家早期的起源学说,认为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

《政府论》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产物,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是英国政体乃至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思想和立论基础。

《政府论》内容简介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对菲尔麦爵士以《圣经》为立论基础的“绝对君主论”和“君权神授论”,同样以《圣经》为基础,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得出了与菲尔麦针锋相对的几点结论,将菲尔麦爵士的理论彻底驳倒。

洛克的驳斥理由可归纳为:第一,亚当并不基于父亲身份的自然权利或上帝的明白赐予,享有对于其儿女的权威或对世界的统辖权;第二,即使他享有这种权力,但他的继承人无权利享有这种权力;第三,即使他的继承人仍享有这种权力,但是由于没有自然法或上帝的明文法来确定谁是合法继承人,就无从确定继承权,因而也无从确定该由谁来享有统治权;第四,即使继承人及其享有的权利等已确定,但是谁是亚当的长房后嗣已绝对无从考证,这就使人类各种族、各家族无法确定谁是嫡裔来享有继承权。

洛克通过以上推理,打破了君权神授的立论基础,论证了人类的天赋自由和平等。

在《政府论》的下篇中,洛克基于上篇中的论点,围绕人的自然权利、自然法解释了政治权力的来源。

洛克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为了克服人类自然状态的缺陷,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人们基于契约建立国家,而保障人的自然权利和财产是成立国家的唯一目的,这个国家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授权。

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读书笔记---政府论

读书笔记---政府论

读书笔记--《政府论》下篇洛克是著名的哲学家,他的著作《政府论》汇集了他主要的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府论》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破”的思想,针对英国当时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尔默所持“君权神授论”的论战,下篇的重点是“立”,阐释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

在下篇中,洛克也论述了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著作所包含的内容,比如:“自然法”、“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

归结起来不外乎两条:第一,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第二,最好的政府形式是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

首先,洛克论述了自然状态。

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与人是平等的,人类在自然法的范围内决定行动处理财产和人身,自然法由每一个人去执行。

但在自然状态中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有不断受到别人侵犯的威胁。

因此,人们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自由,便放弃部分在自然状态中享受的自由,与其他人达成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共同体,互相保护生命、财产。

这便是政府起源的根源。

在洛克看来,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只要加以劳动,并且没有损害他人的权利,那么他就拥有他的劳动所对的自然物。

这种加以劳动的私有化,并不需要一切共有人的明白同意。

在美洲,土地的广阔,而人们却没有加以劳动,许多果实被腐烂在土地上,这并不是他们的分内所得。

这为资产阶级的工业化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是为资产阶级的资本扩张辩护。

货币出现后,资产阶级资本的不断扩张,财富也逐渐积累。

“这些坚实耐久的东西,他喜欢积聚多少都可以,超过他的正当财产的范围与否,不在于他占有多少,而在于是否有什么东西在他手里已无用处的会坏掉。

”就政府的目的和职权来说,洛克认为,政府的目的是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保护人们的私有财产权——洛克也着重论述了人民私有财产权的合理性。

而政府权力的主要范围是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其中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它应与执行权相分离。

《政府论》读后感(1)

《政府论》读后感(1)

《政府论》读后感《政府论》可谓是一本真正的诠释了什么是建立契约、执行契约、违背契约、打碎契约的过程。

这一过程也是社会推动的过程、人民生活发展的过程,也是国家兴衰的过程。

在洛克的笔下,建立契约、执行契约、违背契约、打碎契约是每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社会群众的利益逐步开始走向合理配置、合理分派的道路。

就如书中所提及的那样,1629年查理一世解散了代表资产阶级的一会,1640年为了筹集征讨苏格兰的军费,他又重新召开议会,企图对资产阶级征税,这成为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导火索,最终导致了自己被送上断头台。

作为为英国的资产阶级开辟道路的思想先锋,洛克似乎在说正是因为查理一世背叛了这样一种契约,企图侵犯人们的合法私有财产,才导致了革命的暴发。

其实,这就是一个社会契约从建立到执行直至最后的打碎的过程,这一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就是君主的暴政,我们都知道暴政本身就是反社会的行为,如果君王侵犯了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那么人民就有权利集结起来推翻这个暴政,获得自己应有的财产和保护自己的根本利益。

归根结底来看,不论是封建主义的社会,还是皇权至上的国家,只要是统治者运用了不当的措施和手段,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利益进行侵犯时,都会出现农民起义、群众抵抗事件,这就是统治者和君王无视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一味地为自身的利益谋取福利所导致的。

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统治阶段、统治阶级之下,只要侵害到了人民的利益、以自我满足、自我为中心,那么人民就能拿起手中的权利和武器,合力推翻这个不民主、不人道、没有给予自己保障的国家统治。

由此看来,这也是社会不断发展、国家统治者不断更替的主要原因,一切都归结于是否将人民的最高利益摆放在了第一位。

在《政府论》中一个不可被我们忽视的核心话题就是财产,什么是财产?人民的私有物品和通过自身劳动所创造的财富就是人民的财产,而财产对于国家来说,对于现阶段的社会来说,就是可提供给人们利用和使用的资源。

这一话题中包含的不仅仅是对人民财产的保护和保障,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好社会财产,也就是利用大众化的资源为人民谋取更多的福利和便捷。

洛克的政府论读后感

洛克的政府论读后感

洛克的政府论读后感
1. 哇塞,洛克说的那些话真的好有道理啊!就像我有次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游戏,大家对于规则有不同意见,这时候不就需要好好商量制定规则嘛,就跟洛克说的政府的形成一样啊!我们可不能随便乱来呀,不然游戏都玩不下去啦!我觉得洛克说得太对啦!
2. 哎呀,读了洛克的《政府论》,我好像有点懂了呢!好比我们在班级里选班长,不就是大家把一部分权力给班长嘛,这不就是洛克讲的那种感觉嘛!这让我明白权力是要合理分配的呀!
3. 嘿,洛克的观点真有趣呀!我想到上次我们几个小朋友一起分零食,怎么分才公平呢,这和洛克说的政府要保障公平好像呀!我们可不能乱分哦,不然有人会不高兴的呢!洛克真厉害!
4. 哇,洛克的思想好深刻呀!就像我们一起做小组活动,得有个好的组织和管理,才能把事情做好呀,这不就类似洛克说的政府的作用嘛!我现在可算知道了!
5. 咦,读了洛克的《政府论》,我突然想到我们在操场玩的时候也要有规则呀,不然就乱套了,这和洛克讲的道理一样嘛!真有意思呀!
6. 哟,洛克说的真没错呀!我记得那次我们几个争论去哪里玩,最后大家投票决定,这就是一种民主呀,就像洛克说的政府要尊重人民的意愿呢!太有道理啦!
7. 哈哈,洛克的书让我明白了好多呀!比如我们和隔壁班比赛,也要有个公正的裁判呢,这不就是洛克说的政府要维护公正嘛!我懂啦!
8. 呀,洛克的理论好厉害呀!想想我们一起打扫卫生,得有人分工安排,这和洛克说的政府职能好像呀!真神奇呢!
9. 哇哦,洛克的观点让我好佩服呀!像我们做游戏时定的那些规矩,不就是洛克讲的那种约束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呀!洛克太牛了!
10. 嘿呀,读了洛克的《政府论》,我感觉我对很多事情都有新的认识了呢!就像我们平时的集体生活,不就是需要一些规则和管理嘛,和洛克说的一模一样!我真的学到了好多呀!。

洛克的政府论读后感

洛克的政府论读后感

《洛克的论读后感》
作文一
嘿,咱来说说读了洛克的《论》的感受。

这本书让我对有了新的认识。

洛克说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而存在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生活。

比如说,我们有警察保护我们的安全,有老师教我们知识,这些都是在为我们服务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小偷在偷别人的钱包。

这时候警察叔叔马上出现了,把小偷抓住了。

那一刻,我觉得有真好,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为我们做的一切,也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作文二
咱再讲讲《论》。

洛克的《论》里有很多深刻的道理。

它让我知道了人民的权利是很重要的。

不能随便欺负老百姓,而要为老百姓谋福利。

有一回,我们社区要建一个公园,大家都很开心。

这就是在为我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呀。

我们也应该积极配合的工作,一起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这本书让我对社会和有了更多的思考。

我们要做有责任感的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我们的未来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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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读书笔记与感想作业题目:从《政府论》看中国——阅读洛克《政府论》的读书笔记与感想作者单位:金融学院保险1201班姓名:郝彬凯学号:1203050120联系电话:155270316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Law目录一、契约说与人民主权论 (1)(一)自然状态下的政府权力 (1)(二)结合中国政府的分析 (2)二、有限政府与权力分立 (2)(一)分权理论内涵 (2)(二)依法治国在中国 (3)三、个人感想 (3)(一)读书体会 (3)(二)宪政民主思想对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启示 (4)从《政府论》看中国——阅读洛克《政府论》的读书笔记与感想摘要:通过阅读《洛克政府论》本人收获良多,对于权力分立、有限政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理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本文主要对权力分立、有限政府和契约说两个方面展开谈谈我的看法。

在理论知识扩展的同时,从十七、十八世纪的《政府论》反思当代中国政府的运行管理模式,也是收获之一。

发展中的中国,需要博采众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关键词:《政府论》人民主权权力制约一、契约说与人民主权论按照洛克的论述,在文明社会里,只有通过建立公民政府,人的基本权利才能得以保障。

因为无论是处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然状态还是权力无限的君主专制的统治状态,都威胁到人基本权利的实现。

(一)自然状态下的政府权力在自然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他人的权力,人人享有充分而自由地权力”。

同时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人享有惩罚犯罪的和充当自然法的执行人的权力”。

不过,既然每个人都享有自然法的执行权,那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可以充当判决是否违反自然法的裁判。

人人都是裁判,实际上就等于没有权威,公平公正的权力的裁判。

其结果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无序。

这样的自然状态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处理纠纷的公正裁判者,同时也去缺少一个权威来使人们服从法律的正确判决。

在自然状态中人们还享有保护自己人身、财产和自由地权力,而在君主的专制统治下人们丧失了几乎一切权利,只能任由君主肆意挥霍。

因为“人权的丧失给与主人们以第三种权力,即专制权力,来为他们谋利益而御使那些被剥夺一切权力的人”。

其次,就起外在形形式来看,君主似乎是调解人们之间纠纷的裁判,实际上象征最高权利的君主仍是维护自己的专制利益。

因此在自然状态下和君主专制统治下,人们无法保障自己最基本的权力、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基本权的顺利实现,为了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之间相互订立协议,自愿让出一部分权力。

而把这些权力交由专门的人,按照社会一致同意或授权代表的同意的规则来执行。

这就是洛克的契约说,也是洛克主张的国家权力的来源。

那么依照人契约说建立起来的政府,人民就是主权者,政府只是人民权力的被委托人,只要政府滥用了权力,人民有权建立新的政府。

(二)结合中国政府的分析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自己是代表人民的政府,中国共产党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得民心者得天下,解放战争时期,千百万的农民用牛车、手推车和扁担作为运输工具,负责解放军的后勤补给。

后来人们说,解放战争的胜利,是千百万农民用牛车拉出来、用手推车推出来、用扁担挑出来的……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但是,之前新闻却爆出有个贵州记者就停车场问题采访市政官员文永东时,却领教到文主任这样的教诲“你是记者,你是是党的咽喉,你是为党服务还是为人民服务的”。

党和人民是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

为人民服务与为党服务,这并没有矛盾。

无论是作为政府的整体还是作为政府的每一个公务员,都应该把自己权力的来源牢记于心,做到权力取之于民,最终用之于民。

在一些政府办事部门,也常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这些都是作为人民权力的被委托人的失职之处。

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仅表现在贪污腐败为自己谋私利上,如果没有诚信诚意的完成应履行的职责,也是忽视了人民委托权力的一种表现。

二、有限政府与权力分立(一)分权理论内涵利维坦说过,“国家是一头张舞爪的野兽”。

政府的权力来源个人权利的转让,因此政府的形成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政府行使权力是不能背离这一初衷,政府的权限使用范围,不能超越社会成员让渡的范围。

这就是洛克所描绘的政治社会,也就是有限的政府。

但是权力的支配性和扩张性,是每一个拥有权力的面对权力必须抵制的诱惑,“如果以公众集体的力量给于一个人或者少数人,还是同一组织,这些人根据心血来潮或直到那时还无人知晓、毫不拘束的意志而发布放肆和苟亥的命令,而没有可以作为他们行为的准绳和根据的任何规定,那么人类就比处在自然状态下还要坏得多”。

有限的政府,不仅指政府享有行使人民授予他的权利,还意味着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而约束政府行为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治了。

对于政府权力的制约,洛克又提出了另一个著名的理论——分权理论。

洛克把国家的的权力分为三种,第一种权力,立法权(指的是享有权力来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整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第二种权力,行使权(指的是经常存在的负责执行被指定的和继续有效的法律的权利);第三种权力,对外权(指的是决定战争与和平、联合和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进行一切事务的权力);立法权处于最高地位,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立法权和执行权同时掌握在一个阶级手中时,即使制定在完善的法律条约,也难以抵制人性中的弱点——自私。

将立法权(制定法律)和执行者(行使法律)相分开,防止政府逾越界限,侵犯人民的权力。

因此洛克的分权理论,不仅是简单意义的把权力分散开,而且更有效地对权力加以限制。

(二)依法治国在中国虽然在我国的国情看来,立法权高于行政权似乎并不太可能,但如果行政权不受任何限制,那绝对的权力必将导致绝对的腐败。

腐败问题一直无法根除,这正是公权私用但得不到有效监督的体现。

好在中国政府正积极做出改变,法治治国的思想,正被中国社会接受运用中,在1997年的十五大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设想,中国政府的机构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法治的政府,以保证政府的积极力量最终成为社会的大众认可的推动力量。

法治的精髓首先在于执政者要先受于法,也就是政府的行为应该受到应受到的法律监督,不允许政府行为逾越法律规定的范畴。

我觉得想要实现法高于权,依法治国的设想,第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使公民的政治生活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第二加大制约监督机制,杜绝立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加大惩罚力度;第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全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第四,要进一步重视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的互动影响和相互作用,扩大依法治国的国际视野,充分发挥我国法治在维护世界和平、和谐与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利益中的作用。

洛克的思想在人类的思想史上是一颗璀璨的明珠,相信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对当今执政者的建设国家构想的影响会不断延伸下去,影响更多的人和社会。

三、个人感想(一)读书体会读完此书,我觉得洛克是在写这本书时想着读者,这让读者有一种被参与到其中的感觉。

尤其不像诗歌,诗歌是意境性和艺术性很强的一类文学。

每每打开一首诗歌,我都有望而却步的感觉。

诗歌,在我看来是文学的山峰。

固然融入了作者的心历与人生感受。

但每每在我欣赏来却是十分的艰难。

总是要把自己融入一中超脱现实的意境,去设身处地的理解作者的意境,才能有所感悟。

而且,诗歌一定是要读出来的,不读出来,诗歌的感觉会大打折扣。

这本书适合每个人去静静的品味。

在一个孩子有能力理解法律之前,法律不允许他有自己的意志,而要接受他的父亲或他的监护人的指导,他们替他掌握知性。

我不知道洛克书中的这一观点对英国人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产生多大的影响。

但在中国,在儒家及老庄的道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的抚养孩子的观念是,孩子是家中的宝,家长会尽一切的力量去保护孩子。

无论是孩子还是家长,都没有孩子独立权利的明确概念。

在现代社会中,中国的孩子总是被认为独立及自立能力越来越弱,并且总是被拿来与别国的孩子比较。

我想与这样的思想观念有很大的关系。

(二)宪政民主思想对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启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是我国的重要社会建设目标,要达成这一目标,立法机构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部门要依法审判,公民要爱法守法。

但是近年来,暴力执法事件、群体性事件、违法强制拆迁引发的流血事件此起彼伏。

这些事件中暴露出我国法治进程中有相当多的问题值得注意:立法的时效性太差,法律的预防性功能缺失;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暴力执法;公民的法制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缺乏维权意识。

法治社会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也不是某个部门能够完成。

正如洛克在《政府论》中所表达的那样,只有把宪政民主思想贯穿于整个社会系统,才能完成法治社会的构建。

为此,我国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把民主法治意识渗透在社会的每一个毛孔。

首先,立法是根本,推动中国的立法进程应该放在首位。

只有法律完善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要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提高执法的技巧,文明执法。

再次,要完善司法审判程序,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是更重要的应该是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最后,从教育入手,把民主法治教育放在教育的核心位置,尤其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法制教育。

我们要充分利用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教育对人的意识的培养功能。

洛克在三百多年前写下的《政府论》在今天对于政府职能的完善、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等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尤其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借鉴前人的经验,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谨慎走好每一步,才是可取之道。

参考文献:1.杜金岭.《政府论导读》.天津人民教育出版社.2.丰俊功(译).《政府论》.光明日报出版社.3.赖婵丹.洛克的《政府论》对转型期中国的启示.世纪桥.2012.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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