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抗菌药物分类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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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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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15修订2015年卫生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第一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15修订)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84号令〔2012〕)精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标准(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1。

(二)具体使用方法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__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__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__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期间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门诊取药完成序贯治疗。

临床常用抗菌药物分级分类

临床常用抗菌药物分级分类

临床常用抗菌药物分级分类大名县中医医院临床常用抗菌药物明细表药物名称规格分级管理开具资格抗生素分类阿米卡星注射液2ml:0.2g 非执业氨基糖苷类阿莫西林胶囊0.25g*50粒非执业青霉素类阿莫西林颗粒0.125g*24袋非执业青霉素类阿奇霉素颗粒0.25g*6袋非执业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片0.25g*6片非执业大环内酯类注射用氨苄西林钠0.5g 非执业半合成青霉素吡哌酸片0.25g*100片非执业喹诺酮类头孢克洛咀嚼片0.125g*16片非执业二代头孢菌素氟康唑注射液100ml 非执业抗真菌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片0.4g100片非执业磺胺类环丙沙星片0.25g*10非执业喹诺酮类片环丙沙星注射液100ml 非执业喹诺酮类灰黄霉素片100片非执业抗真菌药非执业抗滴虫药甲硝唑片0.2g*100片甲硝唑注射液250ml 非执业抗滴虫药非执业磺胺增效剂甲氧苄啶片0.1g*100片注射用链霉素1g*100u 非执业氨基糖苷类林可霉素注射液0.6g:2ml 非执业其他非执业大环内酯类罗红霉素胶囊150mg*10粒非执业喹诺酮类诺氟沙星胶囊0.1g*24粒非执业氨基糖苷类硫酸庆大霉素片4万u*100片18袋非执业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普鲁卡因B12颗粒8万u:2ml 非执业氨基糖苷类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四环素片0.25g*10非执业四环素类00片100ml 非执业抗真菌药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非执业一代头孢菌素头孢氨苄胶囊0.125g*50粒非执业一代头孢菌素头孢氨苄颗粒0.125g*10袋注射用头孢吡肟0.5g 非执业四代头孢菌素非执业二代头孢菌素头孢呋辛酯片0.25g*6片注射用头孢呋辛0.75g 非执业二代头孢菌素非执业三代头孢菌素头孢克肟颗粒50mg*12袋注射用头孢拉定0.5g 非执业一代头孢菌素0.5g 限主治二代头孢菌素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2.0g 限主治三代头孢菌素注射用头胞哌酮舒巴坦注射用头孢曲松1.0g 非执业三代头孢菌素钠0.5g 非执业一代头孢菌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盐酸特比萘芬片0.125g*6非执业抗真菌药片非执业大环内酯类依托红霉素片0.125g*100片非执业大环内酯类乙酰螺旋霉素片0.1g*24片制霉菌素片50万非执业抗真菌药u*100片注射用阿奇霉素0.25g 限主治大环内酯类奥硝唑注射液100ml 限主治抗真菌药。

抗菌药物治疗分级2023年度目录

抗菌药物治疗分级2023年度目录

抗菌药物治疗分级2023年度目录
本目录旨在提供2023年度抗菌药物治疗的分级指南,以帮助医生和临床工作者正确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以下是根据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的指南:
一级抗菌药物
- 首选治疗药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良好的耐受性。

- 适用于常见感染病原体,包括但不限于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细菌。

二级抗菌药物
- 次选治疗药物,具有较窄的抗菌活性和一定的耐受性。

- 适用于特定感染病原体,或者在一级药物无效或不耐受时使用。

三级抗菌药物
- 限制使用的治疗药物,具有较窄的抗菌活性和较多的不良反应。

- 适用于多重耐药细菌感染或其他临床特殊情况。

四级抗菌药物
- 保留最后手段的治疗药物,具有狭窄的抗菌活性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 适用于极少数高度耐药细菌感染,应严格控制使用。

以上抗菌药物治疗分级仅作为指南,具体的使用应根据临床情况和患者特点进行综合评估。

请在使用抗菌药物前,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并遵循医疗机构的相关指南和政策。

请注意,本目录仅供参考,具体治疗方案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学判断做出决策。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苏卫医[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医〔2012〕40号)各市卫生局,省管各医院:近日,卫生部制定并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对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细化措施,强化管理,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教育培训,明确目标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工作,通过分头自学、集中培训、评价考核等途径,使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目标要求,做到人人知晓、主动执行。

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管理办法》培训班。

三、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扎实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和推动实施的责任,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开展。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X X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级原则第二条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一)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三)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附件1),并定期调整、更新。

第三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第三条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药物,但需报医务科备案。

第四条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第五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主治以上医师签名。

第六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批准。

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一二三线抗菌药物分类表

一二三线抗菌药物分类表
两性霉素
其他类
甲硝唑、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
替硝唑、多粘菌素、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喷丁、利福布丁
链阳霉素、恶唑烷酮、多粘菌素
哌拉西林三唑巴坦,及其它青霉素类酶抑制剂复合物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羟氨苄、头孢呋辛、头孢克罗、头孢丙烯
头孢硫咪、头孢替安、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地嗪、头孢唑肟、头孢甲肟、头孢米诺、头孢匹胺、头孢克肟、头孢布烯、头孢地尼、头孢特仑酯、头孢泊肟酯、头孢他美酯、头孢托仑酯
抗病毒药
利巴韦林、阿昔洛韦
金刚烷胺、乙刚烷胺、泛昔洛韦、阿糖腺苷、干扰素、拉米夫定、阿昔洛韦
中草药制剂
大蒜注射液、黄连素、板蓝根、双黄连、抗病毒口服液、香莲片、三金片、鱼腥草注射液
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
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碳青霉烯类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抗真菌药
氟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氟胞嘧啶
乙酰吉他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地红霉素
四环素
强力霉素(多西环素)
四环素、美满霉素
氟喹诺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
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托苏沙星、芦氟沙星、那氟沙星、帕珠沙星
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磺胺类
、、柳氮磺胺吡啶、磺胺脒
一二三线抗菌药物分类表
分类
一线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
二线抗菌药物(限制使用)
三线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
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钾、氨苄西林、阿莫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羧苄西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

抗菌药物分类模板

抗菌药物分类模板

抗菌药物(Antimicrobial agents)能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用于防治细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

包括抗生素和人工合成抗菌药物。

抗生素(antibiotics):是某些微生物产生的具有抑制或杀灭其它微生物作用的代谢产物。

抗菌药的分类:第I类: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类、头孢菌素类第II类: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第Ⅲ类:速效抑菌药: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与大环内酯类第Ⅳ类:慢效抑菌药:如磺胺类I+II:协同(增强)I+Ⅲ:拮抗(可能)II+Ⅲ:协同(增强或相加)I+Ⅳ:协同β-内酰胺类抗生素(Beta-lactam antibiotics)包括:1、青霉素类抗生素2、头孢菌素类抗生素3、非典型的b-内酰胺类抗生素抗菌机制:阻碍细胞壁粘肽合成,造成细菌细胞壁缺损;激活细菌自溶酶。

一、青霉素类抗生素(Penicillins)(一)天然青霉素类(窄谱青霉素)Natural Penicillin青霉素G抗菌谱:★大多数G+球菌:溶血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肺炎双球菌。

★G+杆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杆菌、产气荚膜杆菌、破伤风杆菌。

★G-球菌:脑膜炎奈瑟菌、不耐药的淋病奈瑟菌。

★少数G-杆菌:流感杆菌、百日咳鲍特菌。

★螺旋体: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回归热螺旋体。

★放线菌。

临床应用首选:★溶血链球菌A组、B组感染:蜂窝组织炎、丹毒、猩红热、扁桃体炎等。

★敏感葡萄球菌感染、鼠咬热。

★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与链霉素联用)。

★淋病。

★梅毒、回归热。

★流行性脑膜炎(首选SD,SD无效时才首选)。

★破伤风、白喉(与抗毒素合用)。

★钩瑞螺旋体病、放线菌病。

(二)半合成青霉素Semisynthetic Penicillins1.耐酶类青霉素(异恶唑类青霉素)药物:氟氯西林抗菌特点:①耐酶,耐酸;对G-菌无效。

②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对该类药可产生耐药性。

应用:耐青霉素G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

不良反应:与青霉素G有交叉过敏反应。

抗菌药物分类及作用机制

抗菌药物分类及作用机制

抗生素定义
• 抗生素:是指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
放线菌属)产生的一种具有抑制或杀灭其 他微生物作用的代谢产物。
• 天然抗生素:是指由微生物培养液中提取
获得。
• 半合成抗生素:是指通过对天然抗生素化
学结构进行改造得到的产品。
常用抗生素的分类
• ß-内酰胺类 • 大环内酯类 • 林可霉素类 • 氨基糖甙类 • 多粘菌素类 • 四环素类 • 氯霉素类 • 糖肽类喹 • 喹诺酮类 • 碳青霉烯类
注易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偶见皮疹,瘙痒。
三、林可霉素类
• 此类包括林可霉素(洁霉素)和克林霉素
(氯洁霉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同,克 林霉素抗菌活性比林克霉素强,口服吸收 好且不受食物影响,毒性较小,主要经肝 代谢,均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克林 霉素和林可霉素与氯霉素、红霉素的作用 靶点相同,故不宜合用。
四、氨基苷类
• 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西索米星以及人工半
合成的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等。
• 共同特点:1.作用机制均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抗菌
谱广。2.水溶性好,化学性质稳定。3.口服难吸收,口服 用于胃肠道感染及消毒。4.易产生耐药性。5.不良反应: 损害第八对脑神经(临床反应可分为两类:一为前庭功能 损害,口有眩晕、恶心、呕吐、眼球震颤和平衡障碍等。 另一为耳蜗神经损害,表现为听力减退,甚至耳聋。); 肾毒性;神经肌肉阻断作用;过敏反应。
• 作用机制均为抑制细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
• 第一代常见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过敏性
休克。第一、二、三代有不同程度的肾毒 性,第四代没见肾损害报道。
• 第一代:头孢羟氨苄、头孢氨苄、头孢唑啉、
头孢拉啶、头孢丙烯。口服主要治疗革兰阳 性菌,

抗菌药物分类及代表药物和联合用药的结果

抗菌药物分类及代表药物和联合用药的结果

抗菌药物分类及代表药物和联合用药的结果一、抗菌药物根据其对细菌的作用分为四大类:b-内酰胺酶抑制剂-1类为青霉素及口服青霉素V,易透过革兰阳性菌胞壁粘肽层,但它们不能透过革兰阴性菌糖蛋白磷脂外膜,因而属窄谱的仅对革兰阳性菌有效。

2类包括有氨苄西林、羧苄西林、酰脲类青霉素、亚胺培南及若干头孢菌素,能适度透过革兰阳性菌的胞壁粘肽层,对革兰阴性菌的外膜透过性则很好,因而是广谱抗菌药物。

3类为青霉素等容易被革兰阳性菌的胞外β-内酰胺酶即青霉素酶破坏灭活的青霉素类,对产酶菌往往表现明显的耐药性。

4类为异恶唑类青霉素、头孢菌素一、二代及亚胺培南等对青霉素酶稳定,对革兰阳性的产酶菌有效,但对染色体突变而改变的PBPs 结构,可使药物与PBPs的亲和力下降或消失,因而无效。

5类包括酰脲类青霉素(阿洛西林与美洛西林等)、羧苄青霉素及头孢菌素一、二代,当胞膜外间隙的β-内酰胺酶少量存在时有抗菌效果,大量酶存在时,则被破坏而无效。

6类包括第三代头孢菌素、氨曲南、亚胺培南等对β-内酰胺酶十分稳定,即使大量β-内酰胺酶存在时仍然有效,但对因染色体突变而改变了的PBPs则无效,加用氨基甙类抗生素也仍然无效。

单环类-氨曲南、卡芦莫南等、头霉素类-头孢美唑、头孢米诺、头孢西丁,头霉素的抗菌谱类似于2代头孢,但增加抗厌氧菌的功效。

青酶烯-国内已经上市的品种有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菌肽)和万古霉素等;Ⅱ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新霉素等、多粘菌素类-多粘菌素A B C D E五种,常用的有多粘菌素B和多粘菌素E等;Ⅲ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氯霉素类-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红霉素、交沙霉素、阿奇霉素等,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等。

Ⅳ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药。

环丝氨酸等二、联合用药结果:(1)Ⅰ+Ⅱ协同;(2)Ⅰ+Ⅲ拮抗;(3)Ⅰ+Ⅳ无关或相加;(4)Ⅱ+Ⅲ相加或协同;(5)Ⅱ+Ⅳ无关或相加;(6)Ⅲ+Ⅳ相加。

消炎药抗生素抗菌药物 傻傻分不清楚?7-12

消炎药抗生素抗菌药物 傻傻分不清楚?7-12

消炎药抗生素抗菌药物傻傻分不清楚?7-12很多人在感冒后,都会自己到药店去买一点“消炎药”来缓解不适症状,在很多人眼里,“消炎药”、“抗生素”、“抗菌药”差不多是同一种药。

为了方便大家区分,今天骨小雅就跟您好好介绍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消炎药、抗生素、抗菌药物傻傻分不清楚?消炎药直接对抗炎症,可减轻由内在或外在损伤因子引起的红、肿、热、痛等表现,是一种具有减轻炎症、止痛作用的,可针对无菌性炎症(如风湿性关节炎)对症治疗的药物。

一般医学上所指的消炎药,是一类具有解热、镇痛,多数还有抗炎、抗风湿作用的药物。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用的消炎药有阿司匹林、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扑热息痛、保泰松、布洛芬等。

抗生素抗菌素不直接针对炎症来发挥作用,而是针对引起炎症的细菌或真菌起到杀灭或抑制其生长繁殖的作用,是一种一般用于治疗人或动物体内的细菌感染的抗微生物药物。

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包含抗生素(即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和其他人工合成抗菌药物(如喹诺酮类、磺胺类、咪唑类等)。

药名中带有霉素、西林、头孢、环素、沙星、磺胺字样的多为抗生素。

总之,此三者非同一类药品,把抗菌药物、抗生素称作消炎药是非常不准确的。

什么情况下适合使用抗生素?大部分人都听说过滥用抗生素会产生耐药性的说法,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使用抗生素呢?上文也提到过的,在带“炎”的病中只有由细菌引起的那些,用敏感的抗生素才会有效。

举个栗子:比如我们最常见的感冒,出现的发热、头痛、鼻塞等症状,往往都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的炎症反应,这个时候可以服用一些含有抗过敏、解热镇痛药、收缩鼻黏膜血管、止咳作用的感冒药,可有效减轻病毒造成的炎症和不舒服反应。

而吃“阿莫西林”类抗生素药物一般是不管用的,且事实上“阿莫西林”只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细菌有抗菌作用,对于感冒病毒以及感冒病毒引起的炎症反应,它既没有抗病毒,也没有消炎的作用。

反之,若由细菌引起的如化脓性扁桃体炎,服用解热镇痛的消炎药,比如说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它可以退热和缓解全身疼痛不适,但只有服用抗菌药才能起到良好的疗效作用。

抗菌药物分类目录

抗菌药物分类目录

抗菌药物分类目录一、根据作用机制分类1.1 阻断细胞壁合成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药物: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 碳青霉烯类药物:如培南、美罗培南等。

1.2 干扰核酸合成的抗菌药物- 氟喹诺酮类药物:如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 磺胺类药物:如磺胺甲恶唑、磺胺嘧啶等。

1.3 干扰蛋白质合成的抗菌药物- 氨基糖苷类药物:如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

- 四环素类药物:如强力霉素、克林霉素等。

1.4 干扰细胞膜功能的抗菌药物- 多粘菌素类药物:如多粘菌素B、多粘菌素E等。

- 多肽类抗菌药物:如砜胺溴铵、酚红胺等。

二、根据范围分类2.1 广谱抗菌药物广谱抗菌药物能够抑制多种细菌的生长,适用范围广泛。

常见的广谱抗菌药物包括:- 氨苄西林、头孢菌素、环丙沙星等。

2.2 窄谱抗菌药物窄谱抗菌药物只对部分细菌有抑制作用,适用范围有限。

常见的窄谱抗菌药物包括:- 青霉素、红霉素、对氧氟沙星等。

三、根据用途分类3.1 抗生素抗生素是指来自微生物(通常为细菌、真菌或放线菌)所产生的抑制或杀灭其他微生物的化合物。

常见的抗生素包括:- 青霉素、红霉素、头孢菌素等。

3.2 化学合成药物化学合成药物是指通过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具有抗菌作用。

常见的化学合成药物包括:- 磺胺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等。

3.3 其他抗菌药物除了抗生素和化学合成药物,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抗菌药物,如:- 口服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等。

四、注意事项-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医嘱,不可滥用或乱用。

- 对于过敏体质者,应注意避免使用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

- 对于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需谨慎选择抗菌药物,并根据相应的使用指南进行用药。

- 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关注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并及时就医。

以上是抗菌药物的分类目录,希望能对您的研究和工作有所帮助。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

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

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药物。

第二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医务科负责医师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配权的授予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及职责见附件1。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按“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执行,见附件2。

第四条医师和药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及调配权。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一般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可授予抗菌药物处方调配权。

第六条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一)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限制使用级及以上药物治疗时,尽量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使用。

(二)联用三种及以上抗菌药物时,必须由科主任签名或疑难病例讨论或会诊意见。

(H)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非限制使用级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非限制使用级药物。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 用前要按规定方法进行皮试(浓度为500单位/ ml,皮内注射0.05 ml~0.1 ml)。
• 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应立即肌注0.1%的肾上腺素0.5 ml~ 1 ml,临床症状无改善者,半小时后重复给药1次,同时配合其他 对症治疗。
青霉素类药物为杀菌性抗生素,杀菌疗效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的高 低,在短时间内有较高的血药浓度时对治疗有利。若采取静脉滴 注给药,宜将一次剂量的药物溶于约100ml输液中,于0.5小时~1 小时内滴完。一则可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较高的血药浓度,二则可 减少药物分解并产生致敏物质。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不适、疼痛等; 2. 中枢反应: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并可致精神症状。由于本 类药物可抑制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因此可诱发癫痫,有癫 痫病史者慎用; 3. 光敏反应:少数喹诺酮类药物如洛美沙星较明显,因此,服药 期间应避免紫外线和日光照射; 4. 关节损害与跟腱炎:本类药物可影响软骨发育,孕妇、未成年 人不可使用; 5. 可产生结晶尿,尤其在碱性尿中更易发生; 6. 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本类药物易致肝损害; 7. 心脏毒性:QT间期延长;
[不良反应] • 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肝毒性较小,但酯化红霉素则有一定的 肝毒性,故只宜短期少量应用。同类药物也有肝毒性反应。主要 表现为胆汁瘀积、肝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 耳鸣和听觉障碍:静脉给药时可发生,停药或减量可恢复。 • 过敏: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荨麻疹等。 • 局部刺激:注射给药可引起局部刺激,故本类药物不宜用于肌内 注射。静脉滴注可引起静脉炎,故滴注液宜稀﹙< 0.1%﹚,滴入 速度不宜过快。
作用于细菌细胞核糖体50s亚单位,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属于生长 期抑菌剂。本类药物的抗菌谱包括葡萄球菌、化脓性和草绿色链球菌、

(医疗药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药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讨论制定了《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以期达到提高我院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院费用的目的。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正确、合理,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有无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住院病人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采集血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未获结果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病原学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需认真对待。

治疗前应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可使用一般口服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后应及时转为口服。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辅助治疗。

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裹性厚壁脓肿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滴耳。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种类、部位、程度和患者的综合病情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勃利中医院2014年度抗菌药物分级使用补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1)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临床执业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我院现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磺苄西林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曲松头孢替唑、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大环内酯类(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氟康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磷霉素。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1)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需要,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并在病历中予以详细记录。

3)我院现有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美洛西林、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氨曲南(头孢硫脒头孢克肟、头孢西丁,头孢拉氧头孢美唑)依替米星。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1)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

2)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3)具有高级(科室主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需要,开具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及附件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及附件

织金县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院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

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查对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十一、分级护理制度十二、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三、病历管理制度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五、危急值报告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附件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附件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附件3:《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附件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5:“危急值”范围附件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附件7:医患沟通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是第一个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会诊、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不得拒诊,应积极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组织会诊、抢救等。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和科室必要时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同时进入绿色通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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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抗菌药物分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钠、钾盐),青霉素V钾,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苯唑西林钠(苯唑青霉素),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哌拉西林钠(氧哌嗪青霉素钠),美洛西林钠,替卡西林(羧噻吩青霉素),阿洛西林钠,美西林(氮卓脒青霉素),羧苄西林钠,磺苄西林钠,呋布西林钠,萘夫西林,双氯西林,匹氨西林,阿帕西林,阿扑西林,匹美西林,甲氧西林,仑氨西林,福米西林
复方制剂:阿莫西林/氟氯西林,阿莫西林/双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2、头霉素类:菌克单(氨曲南)
3、一代头孢菌素:头孢氨苄(苯甘孢霉菌素,先锋霉素IV),头孢唑林钠(先锋霉素V),头孢羟氨苄,头孢拉定(头孢环已烯,先锋霉素VI),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头孢硫脒,头孢乙氰钠(头孢乙腈),头孢匹林钠(头孢呲硫)
4、二代头孢菌素:头孢呋辛钠(头孢呋肟),头孢呋辛酯(新菌灵),头孢克洛(头孢氯氨苄),头孢西丁钠( 噻吩甲氧头孢菌素,甲氧头霉噻吩),头孢美唑(先锋美他醇),头孢孟多(头孢羟唑),头孢替安,头孢丙烯,头孢甲肟,头孢雷特,头孢尼西,头孢拉宗钠
5、三代头孢菌素:头孢噻肟钠(头孢氨噻肟),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头孢哌酮钠(头孢氧哌唑,先锋必),头孢他啶(头孢羧甲噻肟,复达欣),头孢克肟(世伏素),头孢米诺钠,头孢泊肟普塞酯,拉氧头孢钠,头孢地秦,氟氧头孢钠,头孢磺啶钠(头孢磺呲苄),头孢唑喃钠,头孢咪唑,头孢他美酯,头孢特伦酯,头孢布坦,头孢地尼,头孢匹胺
6、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马斯平),头孢克定(头孢立定),头孢匹罗(派新)
7、β_酰胺酶抑制剂: 舒巴坦(舒巴克坦,青霉烷砜钠),舒他西林(注射用)舒他西林(口服用)克拉维酸钾(棒酸钾)三唑巴坦
8、青霉素类+酶抑制剂:舒他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9、头孢菌素+酶抑制剂: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头孢曲松钠/舒巴坦钠
10、碳青霉烯类:硫霉素,亚胺培南/西拉司丁钠(亚胺硫霉素/西拉司丁钠),美罗培南,帕尼培南
11、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核糖霉素(威他霉素),妥布霉素、庆大霉素,西索米星(西梭霉素,西索霉素),奈替米星(乙基西梭霉素,奈替霉素),小诺米星(小诺霉素,沙加霉素,相模霉素),异帕米星、阿司米星(阿司霉,福提霉素,武夷霉素,强壮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奇霉素,壮观霉素,淋心治),地贝卡星,巴龙霉素,新霉素
12、四环素类: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多西环素,盐酸米诺环素,金霉素,胍甲环素(胍哌四环素),地美环素(去甲金霉素),美他环素(佐本能)
13、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甲红霉素),阿奇霉素,泰利霉素,地红霉素,吉他霉素(柱晶白霉素),乙酰吉他霉素,麦迪霉素,乙酰麦迪霉素(美欧卡霉素,醋酸麦迪霉素),交沙霉素,麦白霉素、罗他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竹桃霉素、依托红霉素,氟红霉素
14、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15、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甲基异唑,新诺明),柳氮磺吡啶(水杨酰偶氮磺胺吡啶),磺胺米隆(甲磺灭脓)磺胺嘧啶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异嘧啶,磺胺异唑,磺胺苯吡唑(制菌磺SMM,DS_36),磺胺对甲氧嘧啶(消炎栓,SMD,磺胺多辛(磺胺邻二甲氧嘧啶,周效磺胺,SDM ),磺胺脒,酞磺醋胺(息拉米,PSA),琥磺胺噻唑,磺胺醋酰钠(磺胺乙酰,SA,SC/NA),磺胺嘧啶锌,磺胺林(磺胺甲氧吡嗪),甲氧苄啶(甲氧苄氨嘧啶)
16、喹诺酮类:呲哌酸,诺氟沙星(氟哌酸)、氧氟沙星(氟嗪酸)左氧氟沙星(可乐必妥,利复星),环丙沙星,依诺沙星(氟啶酸),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芦氟沙星,司氟沙星,萘啶酸,氟罗沙星,莫昔沙星,格帕沙星,曲伐沙星,淋沙星,吉米沙星,加替沙星,妥舒沙星
17、其它(其它抗菌抗生素):硝咪(硝咪唑类):甲硝唑(甲硝基羟乙唑,灭滴灵,灭滴唑)、硝唑
酰胺醇类:氯霉素,甲砜霉素硝喃(硝基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坦啶,硝呋妥因)、呋喃唑酮(痢特灵)
噁唑酮类:利奈唑胺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氯洁霉素,氯林霉素),磷霉素、多粘菌素B、粘菌素(多粘菌素E,)、新生霉素、杆菌肽、夫西地酸钠(褐霉酸钠梭链孢酸钠)
说明:上述分类中未涉及的药物请根据药物说明书归入相应类别,如不属于前16类,则归入其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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