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试卷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本题没有明显的格式错误或有问题的段落,但可以对每段话进行小幅度的改写。
1.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是(A)技术转让合同。
其他选项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可以采取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但是,为了保障合同的证据力和可执行性,当事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成立的一般时间为(A)要约发出时间。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要约发出后,承诺方同意要约,合同就成立了。
要约发出时间是合同成立的起点。
3.正确的判断是(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要约发出后,承诺方同意要约,合同就成立了。
甲对乙的表示是要约,乙对甲的表示是承诺。
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是(D)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应当(D)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合同义务无效。
6.供用水合同主要适用于(C)城市的供水。
供用水合同是指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之间订立的合同。
城市的供水是供用水合同的主要适用范围。
7.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A)一般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的合同。
一般的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C)10年。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9.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总承包人合法地将承包工作交分包人完成,则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由(A)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期末考试《合同法》试题及参考答案(试卷代号1044)
试卷代号:1044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合同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22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写在答题纸上)1.D2.B3.C4.A5.B6.A7.C8.A9.B 10.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写在答题纸上。
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11.ACD 12.ABCD 13.AB 14.ACD 15.ABD16.ABD 17.ACD 18.AC 19.BC 20.ACD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21.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约过程中,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契约义务,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时,依法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2.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23.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而由该第三人承担其地位。
24. 租赁合同: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25.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044号)合同法答案第1页(共3页)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26. 简述构成合同欺诈的要件有哪些。
答题要点构成合同欺诈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构成欺诈。
(2分)(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
(2分)(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也就是说须相对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合同法试卷二
合同法试卷二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1.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价格履行D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参考答案:A2.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
A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B即为终止C仍对乙继续有效D对丙有效参考答案:C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借用合同D运输合同参考答案:C4.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参考答案:D5.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A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B应当在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C应当在出卖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D应当在买受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参考答案:A6.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工程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B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C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D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参考答案:D7.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A无条件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B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C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D受赠人有损害事实时承担赠与物瑕疵责任参考答案:B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
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
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D行使不安抗辩权参考答案:D9.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
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4
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试卷号:1044。
资料整理于2022年8月31日。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
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
A.成立生效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
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C)。
C.通知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B)。
B.出卖人承当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C.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B)。
B.承当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创造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
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保管合同自(C)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保管物交付二、多项选择题 1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ABDE)。
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12.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有(全选)。
A.平等、自愿原那么B.公平原那么C.合法原那么D.老实信誉原那么E.保护公序良俗原那么 13.以下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C)。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1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当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DE)。
B.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合同 E.采取补救措施 1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CDE)。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合同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1〔02.卷三。
单。
14〕某县政府为鼓舞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假如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能够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因此,能够排除选项A、B、C.「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
假如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那么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2.〔00.卷三。
单。
17〕以下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项选择,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定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因此能够适用合同法。
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
「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阻碍极大。
★★3.〔02.卷三。
多。
35〕以下合同中,既能够是有偿合同也能够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保管合同B.托付合同C.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参考答案」ABC「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国开电大2022年春季期末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试卷代号1044)
试卷代号:1044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合同法试题2022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1. 合同法本质上是( )的法律规范。
A. 静态财产关系B. 财产归属关系C. 财产流转关系D. 债务关系2.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在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 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 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 乙有权拒绝交付与5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3.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
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
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500元的低价卖给丙,之后被乙发现。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 由于甲并非无偿转让财产,故乙不得主张债权人撤销权C. 如丙不知甲恶意损害债权人乙的利益,则乙不得主张撤销D. 乙撤销甲的出卖行为后,可以直接要求丙将冰箱和彩电返还给自己4. 甲公司销售货物给乙公司,乙公司应付100万价款,2022年底前付清。
双方还特别约定,甲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债权。
2021年8月,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债权转让,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
丙在查阅甲与乙之间的购销合同时,知晓了该债权不得转让的约定,但仍接受了应收账款的转让。
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因丙公司明知该笔应收账款不得转让,故其与甲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B. 乙公司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该债权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C. 如2022年9月丙公司向乙公司要求付款,后者可以清偿期未届满为由拒绝支付D. 因甲公司转让债权构成根本违约,故乙公司可主张解除合同5.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
合同法练习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合同法练习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SECTION ONESECTION ONE Answer all questions below. Do not write more than 20 words on each part of the question. Note form answers are acceptable.Question 11.(a)区分合同法上的条件与担保(不考虑保险合同)。
(b)简要解释合同法上违反条件的后果和违反担保的各自后果(不考虑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条件条款和担保条款都是合同条款。
条件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担保条款是合同的次要条款。
违反了条件条款赋予受损方将合同视为拒绝的权利,尽管他可以改为肯定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违反担保条款只给予受害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2.简要解释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默示合同中的隐含条款。
正确答案:如果实现当事人的假定意图是必要的,并且很明显以至于当事人一定已经打算将其应用于合同中,并因而认为不必要明示时,就存在默示条款。
法院不会改善一个当事人已经订立的合同,尽管这种改善可能是值得做的。
如果明示条款相当清楚而且毫不含糊,那么,就不必在可能的意思之间进行选择,必须使用意思清楚的条款(参见The Moorcock,和Lister诉Romford Ice and Cold Storage Co.Ltd.一案)。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3.Michael将他的车停在停车场,他付费以后拿到收据,没有读收据上的说明,就把它装进口袋。
收据上有这样的文字,即不论车在停车场发生怎样的丢失和损坏,停车场的主人都不负责任。
当Michael取他的车时,他发现车已严重损坏;。
给Michael以建议。
正确答案:在订立合同的行为结束后给出的收据中,写入的免责条款不会成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并且对接受收据的人没有约束力(参见Chapelton诉Barry U.D.C案和Thornton诉Shoe,Lane Rarking Lane案)。
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30合同法》试题附参考答案
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合同法(课程代码 00230)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从给付义务的是A.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转移租赁物使用权的义务B.买卖合同中的设备安装义务C.雇佣合同中受雇人完成工作的义务D.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说明义务2.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A.赠与合同B.仓储合同C.保管合同D.委托合同3.借贷合同中禁止“高利贷”,体现了合同法基本原则中的A.合同主体平等原则B.合同自由原则C.合同公平原则D.鼓励交易原则4.甲、乙均为家具生产商。
销售商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同时,请朋友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本案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5.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A.设置自动售货机B.发布拍卖公告C.发布招股说明书D.寄送价目表给客户6.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条款中绝对必要条款的是A.质量B.价款或者报酬C.标的D.履行地点7.甲向乙购买1000本《民法学》,双方约定三天后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天乙将1000本《民法学》书送到甲处,甲接受。
买卖合同A.未成立B.成立C.无效D.效力待定8.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A.王某误将羊毛衫认作羊绒衫而购买B.李某花了1万元购买一台配置低端、使用四年的二手电脑C.张某将一瓶假酒说成某品牌真酒,并以真酒的价格卖给杨某D.江某以披露隐私威胁林某,逼迫林某与其签约9.下列合同中,合同义务可以由第三人履行的是A.演出合同B.讲课合同C.技术服务合同D.买卖合同10.关于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债务人的非劳务债务可以免除B.标的物因不可抗力导致灭失的风险,因尚未交付仍由债务人负担C.标的物不适合提存的,债务无法消灭D.因受领迟延而增加的费用,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11.关于附随义务的发生原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附随义务基于当事人约定而产生B.附随义务只能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C.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D.附随义务随主给付义务的发生而发生12.在债的保全中,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A.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B.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C.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D.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20 年13.下列权利中,可以成为代位权客体的是A.债务人对子女的赡养费请求权B.债务人对社会保障部门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请求权C.债务人对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D.债务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金请求权14.下列债权中,不得让与的是A.甲对乙的利息债权B.甲对乙的货款债权C.甲对乙的扶养费债权D.甲对乙的运费债权15.甲欠乙10万元,甲与丙约定:甲对乙的10万元债务,由甲、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已通知乙。
合同法试卷(附答案)
合同法试卷(附答案)第一篇:合同法试卷(附答案)合同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要式合同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D.国际贸易合同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有()。
A.技术转让合同B.租赁合同C.房屋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3.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
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
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
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B.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6.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存在理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使就发生()。
A.债的变更B.债的移转C.债的消灭D.债的产生8.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入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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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09~2010学年第2学期考试课程名称:《合同法》考试类型:开卷
一、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回复是否应允出售该货物。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回复。
甲在接到传真后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回复这两种行为的法律性质。
(15分)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5分)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
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二、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酒,货款为24万元,交货提款,同时约定乙方须加贴某名牌商标,以便甲冒充出售名酒。
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紧,只付了15万即提走全部货物。
乙方一再催讨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催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0分)
(2)双方各自返还财物给对方是否可以?为什么?(5分)
(3)该合同若无效,应从何时开始?(5分)
1.该购销合同无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笫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和或者第三人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不行.根据合同法笫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和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3.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甲有一处房产,2009年4月卖给乙,乙搬进房屋居住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甲于2009年6月将该房产转手卖给丙,丙办理了产权登记。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甲乙合同以及甲丙合同的法律效力。
(10分)
(2)谁是该房产的所有者?为什么?(8分)
(3)乙和丙应该怎么办?(12分)
1、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不违法法律签订的即有效。
所以甲乙和甲丙的合同都是有效的,确立了丙乙对该房屋请求所有权转移的债权;
2、丙是该房屋的所有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房屋所有权实行产权登记制度,所有权是否能够取得,还要依赖对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登记机关登记这一法律事实的支持和满足。
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确立请求所有权转移的债权,并不能确立房屋的所有权即不能产生物权的效力,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物权优于债权,丙在办理了产权登记之后已享有了房屋的所有权
3,乙丙应补全各项手续四、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
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5分)
(2)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15分)
(3)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
撤销赠与?为什么?(10分)
1.钱某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3.由于钱某在赠与孙某数码相机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钱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钱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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