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精品PPT课件
动物检验检疫ppt课件
输出国就或地区的动物疫情情况
35
动物检疫审批的范围 一般审批
活动物:动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 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食用性动物产品; 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 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 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 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分的有机肥料。
14种,二类61种,三类41种,共计116种。
22
1)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 猪水庖病、猪瘟、非洲 猪温、非洲马瘟、牛疯、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 海绵状脑病、痒病、蓝 舌病、小反刍兽疫、绵 羊痘和山羊病、禽流行 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 感)、鸡新城疫。
23
2)二类动物疫病;
(1)多种动物共患疫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
25
3)三类动物疫病:
(1)多种动物共患疫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类鼻 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2)牛疫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 牛弯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3)绵羊和山羊疫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 、传染性脓疮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 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 (4)马疫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肺炎、 溃疡性淋巴管炎、马 疫。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责任提供和协调进出口双方 的检疫和防疫标准。
6
检疫性疫病的种类
A类:15种 B类:80种
7
疫情信息通报
24小时内通报
在某国或某地区属于首次发生或重新发生的A类疫 病;
有重要新发现,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A类 疫病;
临时诊断到某种A类疫病,并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 学意义的重要信息;
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
第6章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五)检疫出证
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 货物换证凭单》;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六)监装
根据需要,对出境动物实行装运前检疫和监装制度。
(七)运输监管 出境大、中动物长途动物的押运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押 运员负责。 (八)离境查验 离境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供 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或《出境货物通关单》。 离境查验 检疫处理
(二) 过境检疫许可 (三) 入境报检 动物进境前或进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 向《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 提供以下资料: 货运单、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证书正本、 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检疫许可证》。
出境动物系指我国向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输出的家畜、禽类、 伴侣动物、观赏动物、毛皮兽、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 行动物、驯化或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伴侣动 物除外。 出境动物检疫一般包括注册登记、检疫监督、报检、隔离 检疫、检疫出证、监装、运输监管、离境查验、检疫处理 等方面。
(一) 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申请 注册变更 饲养地停产、迁址或变更法人的,
进境(含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工作流程图
申请单位 申请:填写申请表并于提交申请7日内提交所有随附单证 直属检验检疫局 受理:审核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符合 国家质检总局 审核:审核直属局提交申请,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
签发《未获准通知书》
不 符 合
符合 批准:于受理申请20内(不含风险评估)作出决定
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图
报检
检疫注册 核对依据
现场检验检疫
实验室检验检疫
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ppt课件
❖ 现场发现货证不符,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或品质发生变化等 异常现象,召回或销毁,并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证书。
❖ 实验室检验合格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签发检 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货物退回或销毁。货主有要求的,可 签发兽医卫生证书。
第五节 出入境运输工具 的动物检疫
❖ 一、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动物检疫 ❖ 1.由疫区入境运输工具的检疫
❖ 邮寄物入境后,邮政部门向检验检疫提供进境邮寄物清单, 检疫人员现场检疫。
❖ 分到邮局营业厅的邮寄物,由邮局通知收件人限期到检验检 疫机构办理检疫手续;快递邮寄物,由快递公司或收件人或 其代理人办理。
❖ 检疫合格,在邮件上加盖检疫放行章,交邮局运递。不合格 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无法除害处理的,退回。
❖ 1.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 ❖ 报检地点
除濒危动物产品外,其他动物产品可直接到口岸报检 ❖ 报检时间
饲养动物内脏类在屠宰、加工前 动物内脏类、动物水产品、蛋类等在加工前 其他动物产品在出境前7天报检 需做熏蒸消毒处理的,在出境前15天报检 不需加工的原毛类动物产品,出境前向口岸报检
❖ 2.施检部门接受报检后 现场检验检疫、采样、实验室检验检疫
第二节 出入境动物的报检 与检验检疫
❖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与检验检疫 含出境动物检疫、出境动物产品检疫和出境动物 疫苗、血清、诊断液及其他检疫物检疫
❖ 程序 报检——现场检验检疫——隔离检疫(如 需) ——实验室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不合 格的检疫处理。
1.出境动物报检
❖ 动物出境前,须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应在动物计划离境前60天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预报检,在口岸隔离检疫前一周报检。 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出境前30天持贸易合同或展 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国家濒危特种进出口管。 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生产企业须祟输出动 物检疫许可证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伴侣动物 PPT课件
第一节 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一、概念
出入境人员检疫是通过检疫查验发现染疫人和染疫 嫌疑人,给予隔离、留验、就地诊验和必要的卫生 处理,从而达到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防 止传染病传入或传出的目的。
二、出入境人员检疫申报
1、当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免予填写 《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如实申报:
五、检验检疫程序
1、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申报后,对所申报的内容和相 关材料进行物证审核。对于国家规定允许携带并且数量在 合理范围之内的携带物以现场检疫为主,经现场检疫未发 现病虫害的,随检随放,不签发证单; 现场检疫不能得 出结果的,需要截留作实验室检验以及现场检疫认为必须 作除害处理的,则作截留处理,检疫人员签发《出入境人 员携带物留检/处理凭证》交给物主,经检疫合格或除害 处理后放行,通知物主领回。 2、出入境人员携带的特殊物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予以 放行; 骸骨、骨灰经检疫合格后签发《尸体/棺枢/骸 骨/骨灰入/出境许可证》予以放行;不合格者则作卫生 处理或予以退回。
(三)预防接种禁忌证明
由于所患疾病为需要接种疫苗的禁忌症,经申请人申请及
提供有关的疾病诊断证明,检验检疫机构将给予签发《预 防接种禁忌证明》。 《预防接种禁忌证明》是签发给患 有不宜进行预防接种的严重疾病的旅行者的一种证书。
第二节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
一、检验检疫范围
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旅客(包括 交通员工和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携带或随 所搭乘的车、船、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托运的特殊物品(包括 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骨 灰、废旧物品和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 病的行李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对 外开放的港口、机场、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场所实施的检验检 疫。
入境货物报检分类复习ppt
报检注意事项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符合有关检验检疫标准、规程的要求。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检验检疫 费用。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 得虚报、瞒报或者伪造单证、资料。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 定,使用合法标记。
入境货物报检分类复习ppt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报检须知 • 报检分类 • 报检资料 • 报检流程实操演示 • 报检常见问题及解答 • 复习题库
01
报检须知
定义与概念
报检是指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依法进行 检验检疫,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等 。
入境货物报检是指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货物及其包装、运输工 具等依法进行检验检疫,包括一般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等。
不同贸易方式报检资料要求
一般贸易
提供齐全的贸易单证,包括合同、发票、 装箱单等;
来料加工贸易
提供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以及合同、发 票、装箱单等贸易单证;
进料加工贸易
提供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和备案清单,以 及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贸易单证;
补偿贸易
提供补偿贸易合同及设备清单,以及合同 、发票、装箱单等贸易单证。
答案
D. 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递等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
多选题
答案:A. 列入《法检目录》的商 品
C. 出口压力容器
题目:以下哪些商品需要进行法 定检验?
B. 出口食品和动植物产品
D. 进口医疗器械
判断题
题目:进口化妆品在报检时需要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答案:正确。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知识介绍ppt课件
质检系统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 监视管理委员会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技术监视局
中国国家规范化 管理委员会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各检验检疫机构
各检验检疫机构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简称:北京检验检疫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北京局本部
卫 检 处
动 植 处
检 验 处
食 品 处
通 关 处
认 监 处
检验检疫的任务内容(续〕
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检验 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卫生检疫和处置 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
可和监视 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协作
〔一〕法定检验检疫
又称强迫性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定对必需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 交通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按照规定的 程序实施强迫性的措施。
2.输入国家或地域规定必需凭检验检疫 机构出具证书方准入境的报检范围
出入境报检范围〔二〕
3.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必需经检验检疫的 报检范围
4.对外贸易合同商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 签发的证书进展交接、结算的报检范围
第二部分 检验检疫的任务内容
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口商品认证管理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出口商质量量答应 食品卫生监视检验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4.采取有效措施,突破国外技术壁垒。
第一部分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报检任务的重要性和存在的 问题
依法报检的法律根据 出入境报检的范围
依法报检的法律根据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 食品卫生法
商检法
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必需经商检机构 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 理人,该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 检。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 关证明验放。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PPT
第一组:夏璐璐
目录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定义
动物、动物产品的定义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案例及视频
实施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意义与 作用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程序
Hale Waihona Puke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定义检疫(Quarantine)是指依据国家检疫法律法规, 通过行政管理,应用到诊断方法(临床检查、实验室诊 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对出境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 查,防止通过动物或动物产品贸易传播动物传染病、寄 生虫病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染 病的猪圈派军队去予以焚烧,韩国政府的损失和用于这方面治理的投资 将 达到5.2亿美元。
近期关于上海、嘉兴的死猪的新闻
实施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意义与作用
1. 防止疾病、疫情传入,保护国内的农、林、牧、
渔业生产 2.防止疾病(人畜共患病)传播,保护人类的身 体健康 3.防止疫病、疫情的传出,履行我国在动植物检 疫方面承担的国际义务,保护我国动植物及其 产品在国际上的声誉,促进对外贸易的正常发 展。 4.履行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的职责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程序
检疫审批——报检(须出境前7天,须作消毒处理的前 15天)——现场检疫——隔离检疫——实验室检疫— —合格的出证放行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
动物、动物产品的定义
动物:
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 鱼、虾、蟹、贝、蚕、蜂等。
动物产品:
是指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船舶疾病的产 品, 如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 品、蛋类、精液、胚胎等。
其他检疫物:
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鱼粉、肉骨粉、动物性废弃物
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的案例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ppt课件
5 特殊原因需要撤销报检的,需要书面声明
ppt课件
23
(4)证单的更改
案例
Lorem ipsum dolor 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 sed do deiusmod
tempor incididunt labore dolore
magna aliquaua minim veniam
掌握一把进口货物报关程序
ppt课件
7
具备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能力; 能正确填写报关单; 具备处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能力 ;
能正确填写报检单
ppt课件
8
第一节出入境货物报检业务 Table of Contents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2
检验检疫的基本程序
3
检验检疫的一般规定
4
报检单的填制
ppt课件
ppt课件
11
问题一:为什么要报 检?
问题二:我国检验检 疫部门对出入境货物 经行检验 是否会限制 和阻碍我国对外贸易
的发展
ppt课件
12
一、 为什么要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1 国家主权的体现
2 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保证我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
3 发展的需要 4 保护农林牧渔的生产安全
5 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体健康
土耳其:一个石子儿都带不走 非洲:带出象牙可能判“无期徒刑” 英国澳洲:肉、蛋、牛奶禁入 美国:别带月饼、水果去
ppt课件
5
di
SI zhang jie
第四章节
国际物流报检和报关
ppt课件
6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含义和范围;
掌握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程序;
第6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对象报检 《报检实务》PPT课件
● 6.1.2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 ● 1)携带物的检验检疫概念、范围及检疫地点 ● 2)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的申报要求 ● 3)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程序 ● 6.1.3 出入境旅客伴侣动物检验检疫 ● 1)检疫申报 ● 2)检疫程序
6.2 出入境快件和邮寄物检验检疫
● 6.2.1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 ● 1)检验检疫范围 ● 2)报检要求 ● (1)报检时间与地点。 ● (2)报检提供的单证。 ● 3)检验检疫的处理 ● 6.2.2 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 ● 1)检验检疫范围 ● 2)邮寄物检疫审批 ● 3)邮寄物检验检疫 ● (1)入境检疫。 ● (2)出境检疫。
6.3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检验检疫
● 6.3.1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 1)出入境船舶的报检要求 ● (1)入境船舶报检要求。 ● (2)出境船舶的报检要求。 ● 2)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 (1)入境飞机的报检要求。 ● (2)出境飞机的报检要求。 ● 3)出入境列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要求 ● (1)出入境列车的报检。 ● (2)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要求。
第6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对象报检
6.1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伴侣动物检验检疫
● 6.1.1 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 1)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的对象 ● (1)健康检查对象。 ● (2)健康检查的重点项目。 ● 2)国际预防接种的对象 ● (1)预防接种的主要对象。 ● (2)预防接种项目。 ● 3)出入境人员检疫的申报要求 ● (1)常态管理。 ● (2)应急管理。
● 6.3.2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 1)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 (1)检验检疫范围。 ● (2)报检要求。 ● (3)检验检疫程序。 ● 2)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 (1)检验检疫范围。 ● (2)报检要求。 ● (
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概述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是指对进出国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包装物进行检疫,以防止疫病的传播和引入。
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维护国家的动物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本文将介绍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相关内容,包括检疫的目的、检疫的法律依据、检疫的流程、检疫的监管机构等。
目的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疫病的传播和引入,保障国内动物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避免潜在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
通过检验、检疫和监管,可以发现和排除携带疫病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减少传染病的蔓延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有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际法依据国际动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国际标准。
我国作为公约的成员国,需要遵守这些国际标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实施。
国内法依据我国《动物卫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对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进行了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检疫的目的、检疫的程序和规范,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检疫流程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报和查验进出境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需要提前向检疫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相关证明、健康检疫证书、随附文件等。
检疫部门根据申报的内容进行查验,包括查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实际查验。
采样和检测对于需要进行特定疫病检测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部门会采取样品进行检测。
采样时需要注意采样方法和采样数量的合理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隔离和观察对于携带疫病可疑的动物,检疫部门会进行隔离和观察,以确定是否存在疫病感染。
隔离和观察期间需要进行相应的医疗和生活照料,以确保动物的生命安全和福利。
处理和监管对于不符合检疫要求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相应的处理,包括扣押、销毁、退运、加工处理等。
第六章检疫处理
第六章检疫处理第一节、检疫处理的概念检疫处理指检验检疫机构单方面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即对违章入境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除害、扑杀、销毁、退回、截留、封存、不准入境、不准出境、不准过境等措施。
第二节、检疫处理的原则检疫处理总的原则是:在保证动植物病虫害不传入或传出国境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尽量减少经济损失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能作除害灭病处理的,尽可能不进行销毁。
无法进行除害处理或除害处理无效的,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做扑杀、销毁或者退回处理,作出扑杀、销毁处理决定后,要尽快实施,以免病害进一步扩散。
第三节、检疫处理的方式和程序(一)检疫处理的方式除害:通过物理、化学和其他方法杀灭有害生物,包括熏蒸、消毒、高温、低温等。
扑杀: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依照法律规定,用不放血的方法进行宰杀,消灭传染源。
销毁:即用化学处理、焚烧、深埋或其他有效方法,彻底消灭病原体及其载体。
退回:对尚未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可用原运输工具退回输出国;对已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在不扩大传染的前提下,由原入境口岸在检疫机关的监管下退回输出国。
截留:对旅客携带的检疫物,经现场检疫认为需要除害或销毁的,签发《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作为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
封存:对需进行检疫处理的检疫物,应及时予以封存,防止疫情扩散,也是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
此外,还有“不准出境”、“不准入境”等处理方式。
(二)检疫处理的程序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16、17条规定,检疫处理的程序是,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进行处理。
检疫处理必须在检疫人员的监管下进行。
《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报检单位、品名、数量、重量、运输工具名称及代号、提单号/运单号,以及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署的检疫情况和处理意见。
《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即是检疫处理措施的书面指令。
旅客携带检疫物,现场检疫认为必须作除害处理的,则截留处理,签发《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国际组织的规定 程序和方法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等
❖ 双边政府间检疫协定及双边检疫议定书
二、出入境动物检验检疫 的范围
❖ 检疫物名录 目前须实施动物检疫的共19类395个税则号商品
❖ 应检疫病名录 共有动物疫病97种
❖ 进境物名录 包括动物病原体(含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 他有害生物;动物疫情浒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 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等。
❖ 一、出境动物产品的报检与检验检疫
包括来源于国内饲养或野生动物、禽类、两栖类、爬行 类、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他无脊椎动物未经加 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从国 外来料或加工后再出口的动物产品依法实施的检疫。
❖ 我国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 制度。
❖ 程序:
报检、产地检疫、启运地和出境、出证或放行
三、检验检疫制度
❖ 检疫审批制度 对输入检疫物或过境运输检疫物,依法事先提出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获得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有效期3个月)。对输入禁止进境物的,实行 特许检疫审批制度。审批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 一管理。
❖ 检疫报检制度 提前报检,提供必要的报检资料,如检疫许可证、 产地证明、贸易合同等
第二节 出入境动物的报检 与检验检疫
❖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与检验检疫
含出境动物检疫、出境动物产品检疫和出境动物 疫苗、血清、诊断液及其他检疫物检疫
❖ 程序
报检——现场检验检疫——隔离检疫(如 需) ——实验室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不合 格的检疫处理。
1.出境动物报检
❖ 动物出境前,须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应在动物计划离境前60天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预报检,在口岸隔离检疫前一周报检。 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出境前30天持贸易合同或展出 合约、产地检疫证书、国家濒危特种进出口管理 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信用证到出境口岸检验检 疫机构报检。 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生产企业须祟输出动 物检疫许可证
❖ 检疫监督制度
检疫监督制度
❖注册登记制度(食用 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养 殖场等)
❖ 资格审查制度(受精或胚胎移植中心;转口货物存 放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进境 动物产品的工厂、仓库等)
❖ 检疫追踪制度(流向追踪) ❖ 检疫证书制度(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官方兽医签
发,是准予进境的重要凭证) ❖ 检疫收费制度
第一节 出入境动物检验检疫 的一般规定
❖凡出入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 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 及来自动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均属实施检疫的范 围。
❖ 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检疫证书,是准予进口或出 口的证明。
一、出入境动物检验检疫 的法律法规
❖ 相关法律 《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检法》 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卫生法》
❖ 需隔离检疫的情况主要有 进口国要求隔离检疫的 根据贸易合同的规定 对出境动物进行检疫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的,应对 其同群健康动物实施隔离检疫 我国政府的相关规定
❖隔离场所(一般货主提供,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认 可)、动物挑选、临床检查、采样、实验室检验、 加施标志
3.出证
❖ 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动物签发动 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 单。
第六章 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 的检疫与报检
❖ 本章教学目标
❖ 了解出入境运输工具的动物检疫;熟悉我国出入境动物及 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制度的内容、适用范围和相关要求;掌 握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的基本工作程序。
❖ 重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的基本工作程序 ❖ 难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的基本工作程序
❖ 离境申报 ❖ 离境查验 ❖ 签证放行 ❖ 收费 ❖ 核销数量 ❖ 中转仓暂养 ❖ 回空车辆消毒
5.离境检验检疫
二、入境动物的报检 与检验检疫
❖ 基本程序 检疫审批(进境或过境)——报检——现场检 验检疫——隔离检疫(如需) ——实验室检验 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不合格的检疫处理
❖ 检疫审批(签订合同或协议前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发给相 关的动物进境检疫许可证)
❖ 报检(抵达口岸前报检。输入种畜禽,入境前30天报检;输 入其他动物,入境前15天报检)
❖ 现场检验检疫(在入境口岸,查验出口国政府动物检疫或戠 主管部门签发的动物检疫证书等有关单证;对动物进行临床 检查;对运输工具和动物污染的场地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 隔离检疫 ❖ 检疫放行和处理
第三节 出入境动物产品报检 与检验检疫
四、动物检疫的主要程序
❖ 检疫审批
❖ 报检
❖ 检疫
产地检疫;现场检疫--口岸核对货证相符,临 床检查、货物及包装有无受病虫害侵染;实验室 检疫;隔离检疫--入境后或出境前,在指定场 所隔离检疫,大中动物45天,小动物30天
❖ 出证
❖ 检疫处理与放行
不合格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作除害、或销毁处 理;合格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证书或在报 关单上盖印章准予出入境。
❖ 出境动物检疫证书一般使用中英文签发。
4.运输监管
❖ 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动物,从启运地运往出境口岸 时,交通、铁路、民航等运输部门和邮电部门凭检 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单证办理承运和邮递手续。
❖ 检验检疫机构以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动物可以实行 监装制度
❖ 出口大、中动物的货主可共代理人必须派出经检验 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押运员负责国内运输过程 的押运。
输出国家规定保护的动物,应有国家濒危特种进 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输出实验动物,应有我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 批单
输出观赏鱼类,须有养殖场供货证明、养殖场或 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和委托书
❖ 检验பைடு நூலகம்疫机构审核单证资料,受理报检。
2.隔离检疫和抽样检验
❖出口动物实施启运地隔离检疫和抽样检验、离境口 岸作临床检查和必要复检的制度。
❖ 1.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 ❖ 报检地点
除濒危动物产品外,其他动物产品可直接到口岸报检 ❖ 报检时间
饲养动物内脏类在屠宰、加工前 动物内脏类、动物水产品、蛋类等在加工前 其他动物产品在出境前7天报检 需做熏蒸消毒处理的,在出境前15天报检 不需加工的原毛类动物产品,出境前向口岸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