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03
添加标题
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 岸。
04
添加标题
索赔有效期:对外贸易合 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05
添加标题
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 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06
添加标题
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 地。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 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 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 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选项中选择: 种用或繁殖(2)食用(3)奶用(4)观赏或演艺(5)伴侣动物 (6)试验(7)药用(8)饲用(9)其他
出
入
境
货
制
物 报
检
单
的
填
报一 检、 单填 填制 制《 总出 体境 要货 求物
报 检 单 》
每份报检单只限填报一批商品。不同的合同 分开填报;同一合同不同的品名分开填报 (即要求同一品名,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 一地点,同一收、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 物报一批);同一合同各种货物混装在一个 包装箱内的,需提供报检商品清单(清单内 容要求包括:海关编码、商品名称、数/重 量、计量单位、单价以及商品总值)。
随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 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外商投资财产: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签名: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邻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 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入领证人姓名。
二五.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 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1、编号:企业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后,收到尾号为“E”预报检号,正式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 位为申报地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 位为报检类代码(入境01,出境02),第8、9 位为年代码,第10 至15
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应中英文对照填写并录入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代码。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 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 位。
录入次序为应先录入法检货物,然后为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应按00 类包装编码申报,最后为001 类的集装箱(散货除外)。
9、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有产地证的,以产地证标注的为准。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单位为准,并与提单和箱单相符。
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则
出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是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疫、鉴定工作的需要,为保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而设制的。
它是报检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对其某种货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意愿的书面凭证,它表明了申请人正式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取得该批货物合法出口的合法凭证。
报检单同时也是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起动检验检疫程序的依据。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登记号、联系人、电话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或附单位介绍信),并准确填写本单位报检登记代码、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报检的应加盖代理报检机构在检验机构备案的印章。
其中报检单位登记号即单位的海关代码,可在公司基本资料中查找。
编号本栏目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发货人填写合同上的卖方或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名称,要求用中文、英文,填写时要一致。
收货人填写合同上的买方或信用证的开证人名称,可只填英文。
货物名称(中/外文)按合同、信用证所列名称填写,但中/外文要一致。
H.S.编码海关编码,按《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8位数字填写,如皮革服装的H.S.编码为42031000。
在SimTrade中,海关编码请在商品基本资料中查找。
产地填省、市、县名。
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SimTrade中的货物都以销售数量计),并注明计量单位,如:××××PC。
注意该数量和计量单位既要与实际装运货物情况一致,又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货物总值按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总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单位。
对于加工贸易生产出口的货物填写料费与加工费的总和,不得只填写加工费。
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外包装材料的种类及件数。
比如“370 CARTON”。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火车车次),请在配舱通知中查找。
贸易方式成交的方式,如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通常都为一般贸易。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出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电子报检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准确填写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一般要求用打印机打印。
1.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2. 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的日期。
4. 发货人: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预验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
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5. 收货人:按外贸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6. 货物名称: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
7. H.S编码:填写本批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8. 产地:指货物的生产(加工)地,填写省、市、县名。
9. 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
重量还应填写毛/净重。
10. 货物总值:填写本批货物地总值及币种,应与外贸合同、发票所列货物总值一致。
11. 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12.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名称和号码。
13. 合同号、信用证号:填写外贸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用信用证结汇的还应填写本批货物对应的信用证号码。
14. 贸易方式: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边境贸易、无偿援助、外商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区货物、退运货物、过境货物、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保税区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区货物、暂时进出口留购货物、展览品、样品、其他非贸易品、其他贸易性货物。
15.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本批货物存货地点、厂库。
16. 发货日期:填写出口装运日期,预验报检可不填。
17. 输往国家和地区:指外贸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合同中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
18. 许可证/审批号:对已实施须办理出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位 (加盖公章):*编号报检单位登记联系电报检日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要求:1.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并盖报检单位印章。
2.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目,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实行电子报检后,该编号可在受理电子报检的回执中自动生成。
3.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4.联系人填写报检人员姓名。
5.电话填写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6.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
7.发货人/收货人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若检验检疫证书对发货人/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栏声明。
8.货物名称填写出口贸易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名称及规格,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对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子、轻工、食品罐头等还应填写货物的型号、规格。
编码根据所申报的货物,按照《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填写。
.编码涉及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报关等环节,因此必须准确无误。
10.产地按货物的原产地填写,填写本货物的生产或加工地的省、市和县名称。
11.数/重量填写本货物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重量还应注明毛重或净重,填写时应注意计量单位。
12.货物总值按所申报货物的货值填写,货值必须与合同或?发票?一致,填写时应注意币种。
13.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应注明包装的材质。
14.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输工具的类型、名称及号码,如?船舶?填写船名、航次,飞机填写航班号等。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第一篇: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可以用“报检专用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号和注册号(指代理报检单位)。
3.联系人: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
4.电话: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电话。
5.报检日期:为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6.发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7.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8.企业性质:按实际性质填写。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窗口打“√”(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报检时填写)9.货物名称:按进口合同、发票填写,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HS 编码:按海关商品分类目录填写。
原产国(地区):按进口合同填写。
指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数/ 重量:按进口发票、提单填写。
重量须注明毛重、净重。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包装种类及数量:按实际包装类别和数量填写。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及种类,应注明材质。
如木质包装。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具体的船名、车号、航班号码,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6 合同号:按进口合同填写。
贸易方式:填写货物实际贸易方式:A、一般贸易;B、三来一补;C、边境贸易;D、进料加工;E、其他贸易。
贸易国别(地区):按合同填写。
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和地区。
提单/运单号:按实际提单/运单号填写,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到货日期:指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启运国家(地区):指装载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开始出发的国家(地区)。
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许可制度/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须填写安全质量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的卸毕日期填写。
在还未卸毕前报检的,可暂时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启运口岸名称。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①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权从事报检业务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②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编号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
检后生成的正式报检
号。
电子报检后自动
生成的15位数字
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
验检疫机构备
案后取得的10
位数代码。
联系人:
报检这批
货物的报
检员(姓
名)
电话:
报检人员的联
系电话
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入境货物的
收发货人或受
其委托的代理
报检企业报检
的日期
①直通式电
子报检中,
数据发送的
日期一般=
受理报检日
期
②非直通式
电子报检
中,受理报
检的日期和
企业发送数
据和制单的
日期往往不
同。
年月日
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
方)(中文)
注意1:出现贸易商和最终生产加工单
位
不一致情况下,收货人还是合同的收货
方。
企业性质(划“√”)✍合资✍合作✍外资(外文)注意2:在录入电子报检数据时,须同时录入收货人的备案登记号。
发货人(外贸合同的发货方)(中文)
注意:由于入境货物的发货人一般为国外公司,没有相应中文名称之下,此处填写“***”
(外文)
[1-2。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1、报检单位登记号:在检验检疫机构的备案登记号(共10位数,例如:1401000090,1401600007)。
2、编号:报检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一批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后产生的正式编号(共15位数,例如:140100206000323。
应注意,在电子申报方式下,企业能收到一个后面带E的编号,这是一个临时编号,不能填在报检单上,必须填正式编号)。
3、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
报检单位应加盖公章。
经允许,可以使用“报检专用章”。
4、发货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填写,预验时,可以填写生产单位,出口(一般)报检时,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5、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根据情况,也可以不填,用“***”封掉。
6、货物名称:填写货物具体名称。
7、H.S.编码:按海关商品分类目录填写,是10位数编码。
8、产地:货物的实际生产地。
9、数/重量:根据所申报货物的实际数/重量填写。
填写重量时,一般以货物的净重作为申报重量。
若合同或信用证提出以毛重计净重时,可填写毛重。
10、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信用证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
如果是大合同项下分批发运,可按本批商业发票所列的总值填写(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利)。
11、包装种类及数量:指运输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应注明包装的材质,如木质包装。
12、贸易方式:填写货物的实际贸易方式: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进料加工、其他贸易、互市贸易。
13、货物存放地点:指本批货物的存放地点。
14、合同号/信用证号:指本批货物所对应的合同和信用证的编号。
15、用途: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16、发货日期:指出口装运日期,预验时可不填。
17、输往国家(地区):指贸易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合同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
怎么样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详解
⼊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的栏⽬应以斜杠"/"表⽰,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指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收货⼈和发货⼈:按合同填写。
4.企业性质:根据收货⼈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打"√"。
5.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
货物名称不得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如"陶瓷"、"玩具"等。
货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陶瓷"、"塑料玩具"。
不够位置填写的,可⽤附页的形式填报。
6.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
填写8位数或10位数。
7.原产国(地区):指货物原始⽣产/加⼯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8.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重量⼀般填写净重。
如填写⽑重,或以⽑重作净重则需注明。
9.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报关单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
如同⼀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
10.包装种类及数量: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车等)及运输⼯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车车次)。
12.合同号:指贸易双⽅就本批货物所签订的书⾯贸易合同编号。
13.贸易⽅式:①⼀般贸易、②来料加⼯、③进料加⼯、⑨其他等。
14.贸易国别(地区):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或地区。
15.提单/运单号:指本批货物对应提单/运单的编号。
16.到货⽇期:按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的⽇期填写。
17.卸毕⽇期: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期填写。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答案选项中,有一 项是最合适的答案,请将其选出. 1.需凭出口安全质量许可证报检的商品如玩 具,报检时须将其许可证号填入出境货 物报检单 栏目. A.许可证/审批号B C.生产 Nhomakorabea位注册号
D
练习
2.入境货物报检单上收货人应填写 . A.报检单位 B C.外贸合同上的收货人 D
23.入境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进 境时首次停靠的口岸名称.
24.目的港地:指本批货物预定最后抵达的交 货港地.
25.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填写装载本批 货物的集装箱规格如20英尺、40英尺等以及分 别对应的数量和集装箱号码.若集装箱太多,可 用附单形式填报.
26.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指贸 易合同中双方对本批货物特别约定而订立的质 量、卫生等条款和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 疫的特别要求.对需证单的,需在此注明需要证 单的名称.
练习
9.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货物名称一栏应填 写. A.厂检单上所列名称 B C.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 D.以上三者都可
10.入境报检单上的入境口岸应填 . A.入境城市名称 B C.工厂所在地 D
练习
11.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 . A.货物报检单 B C.商品报检单 D.出境商品报检单
12.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向进境口岸申请 集装箱报检时,应填写 . A.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练习
8.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由四位数组成. 9.合同订立有特殊条款和其它检验检疫要求 的,应在出/入境货物报检单上注明 10.填写报检单时,标记及号码一栏应填写实际 货物运输包装上的标记,如果无标记,可以不填 写. 11.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的H.S编码时,仅填 写该商品H.S编码的前四位即可. 12.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时,不同品种、不同 合同必须分开报检并分别填写.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则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则
首先,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应准确无误,以确保货物的顺利出口。
在填写时,需要仔细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价值等信息,
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如果有任何变更或误差,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向相关
部门报备。
其次,出境货物报检单中必须填写准确的报关事项。
这包括货物的成
交方式、进出口合同号、包装方式、货物的特殊属性等。
此外,对于一些
特殊货物,如冷藏品、危险品等,还需要在报检单上做出特殊备注。
此外,出境货物报检单还需要填写相关的卫生、安全和质量认证等信息。
例如,对于食品类货物,需要在报检单上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码、
卫生许可证号码等;对于化妆品或医疗器械,需要填写产品注册证号码等。
这些信息是有关部门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依据。
另外,出境货物报检单还需要填写货物的特殊要求和检验要求。
这包
括对货物的包装要求、运输要求、储存要求等。
在填写时,需要根据实际
情况和合同约定,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规则非常重要。
只有将所有的相关信息
填写准确无误,才能确保货物的顺利出口,并满足海关和其他监管机构的
要求。
因此,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需要积极配合报关员及相关出口业务
人员,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被正确填写,并及时更新。
同时,还需要密
切关注海关和其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及时调整填写内容和
方式。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要求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要求一、基本规定:1.报检单必须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并统一印刷的报检单,目前使用的出境货物报检单格式编号为[1-2(2000.1.1)]。
2.出境报检以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并存的形式进行,必须确保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完全一致。
3.报检单必须按照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签名,注意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随附单据一致,防止因填单差错而延误办理报检手续。
6.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写一份报检单。
“一批货物”是指:同一合同、同一类货物、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
特殊情况除外。
7.其余规定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二、填单制单说明: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 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4.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的日期。
6. 发货人/收货人:是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预验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
出口报检的,发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若检验检疫证书对发货人/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栏声明。
7. 货物名称:按所申报的货物如实填写,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
8. H.S编码:根据所申报的货物,按照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填写。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课件
实例三:复杂货物报检单填制
总结词
涉及多方面信息,需全面考虑
详细描述
复杂货物报检单填制需要提供全面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 素,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05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注意事项
注意报检单的有效期
01
报检单的有效期取决于货物的种 类和运输方式,一般来说,海运 货物的报检单有效期为21天,空 运货物的报检单有效期为10天。
门或专业人员。
货物信息填写不准确
货物信息填写不准确可能导致检验检 疫机构对货物的误解,影响检验结果。
解决方案:仔细核对货物信息,确保 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如有不确定 的信息,应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
货物信息填写不准确包括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填写错误 或模糊,可能导致检验检疫机构对货 物的误解。
运输信息填写不完整
运输信息填写不完整可能导致检验检疫机构无法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影响检验结果。
运输信息填写不完整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等填写不完整或缺失, 可能导致检验检疫机构无法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
解决方案:仔细核对运输信息,确保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如有不确定的信息, 应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
04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实例分析
实例一:一般货物报检单填制
总结词
简单明了,易于掌握
详细描述
一般货物报检单填制相对简单,只需要按照要求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 等信息,并附上相关单证即可。
实例二:特殊货物报检单填制
总结词
需特别注意细节,谨慎处理
详细描述
特殊货物报检单填制需要特别注意货物的特殊性,如危险品、动物、植物等,需 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
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1.报检范围(1)对所有出境集装箱实施卫生检疫(2)对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实施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4)对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对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2.报检程序(1)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在集装箱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如果实在出境口岸装载拼装货物的集装箱,须向出境口岸报检。
未经许可,集装箱不准装运。
(2)报检人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随附其他单据。
(3)检验检疫后,如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向报检人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如不需要卫生除害则出具“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4)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或“熏蒸/消毒证书”放行。
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有效期为21天,逾期需要重新检验检疫。
(一)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报检范围1.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报检范围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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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1,收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2,企业性质:如果收货人是三资企业的就在对应的口内打勾,其他企业可留空;
3,发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4,货物名称:按实填写货物的中英文名称;
5,H.S 编码:根据海关公布的H.S 编码填写,每份申请单一般可填5 个不
同的编码;
6,原产国(地区):填入境货物地原生产国或地区;
7,数/重量:填货物具体数量,如衣服的件数,重量填净重;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数/重量;
8,货物总值:根据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填写并注明币种,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金额、币种;
9,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外包装种类(如纸箱、木箱等)及包装种类代码和具体的件数;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运输工具的类别填写(如海运、空运等)及运输工具名称(如船名等);
11,合同号:填外贸合同号;
12,贸易方式:按实际的贸易方式填写(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13,贸易国别(地区):按买卖合同中卖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填写;14,提单/运单号:填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