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章程(讨论稿)
业主委员会章程 (2)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目的与宗旨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小区内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业主委员会章程。
二、组织机构1. 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为业主的最高决策机构,全体业主享有与会、发言和表决权。
2. 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以下简称业委会。
业委会成员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3. 业委会业委会是小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并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益。
三、业委会成员的选举与任期1. 业委会的组成业委会由7-9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主任委员和若干名副主任委员。
2. 业委会成员的产生业委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结果以绝对多数原则确定。
3. 业委会成员的任期业委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2届。
四、业委会的职权与责任1. 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有权召集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制定议程、组织会议,确保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2. 监督小区管理和服务业委会有权监督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3. 管理财务和资产业委会负责小区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做好收入的筹集和支出的管理,确保小区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4. 维护业主权益业委会有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
5. 撤换业委会成员如业委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严重违反章程,或违背业主利益,业主大会有权对其进行撤换。
五、业主大会的召开与决策1. 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大会由业委会召集,并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业主,说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信息。
2. 业主大会的决策业主大会的决策以出席会议业主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重大事项和涉及业主权益的决策应由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业委会的运行与管理1. 业委会例会业委会应定期召开例会,就小区管理和服务等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2. 业委会工作报告业委会应定期向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进行工作报告,向业主公开业委会的工作情况。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委员会的组成1.1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介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包括业主代表、业委会主任等。
1.2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详细阐述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等。
二、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2.1 权利:阐述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参预小区事务决策等。
2.2 义务: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如代表业主维护权益、监督小区管理等。
三、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3.1 职责:列举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组织业主大会、制定小区维修计划等。
3.2 权限: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的权限范围,如决定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等。
四、委员会的会议制度4.1 会议召开:阐述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频率等。
4.2 会议议程: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安排,如报告工作情况、讨论重要议题等。
4.3 会议决议:说明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形式、决议的实施等。
五、委员会的监督与违规处理5.1 监督机制:介绍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如业主大会对委员会的监督等。
5.2 违规处理:详细阐述业主委员会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如警告、罢免等。
总结: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包括委员会的组成、权利与义务、职责与权限、会议制度以及监督与违规处理。
通过制定合理的章程,可以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业主的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发展。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旨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本章程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以及运作方式。
二、组织结构1.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组成,每一个业主家庭有一票表决权。
2. 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3. 业主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三、职责权限1. 维护业主权益:代表业主参预小区事务的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业主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监督物业管理: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协助解决小区内的管理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 组织活动:组织业主参预小区的文化、体育、社交等各类活动,增进邻里友好关系。
4. 资金管理:监督小区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5. 环境卫生: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提出环境改善建议。
6. 安全管理:与公安机关、物业公司合作,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 其他事项:根据业主需求和小区实际情况,开展其他有益于小区发展的工作。
四、选举与任期1.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2. 业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3.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五、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为业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提前公告,业主应提前三天报名参加。
3. 业主大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小区事务等。
六、会议制度1. 业主委员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3. 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定会议议程,并记录会议记要。
七、财务管理1. 业主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以及运作方式。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部分详细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委员会的设立与组织结构:1.1 委员会的设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由小区内的业主共同组成,通过选举产生。
1.2 组织结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主席团、秘书处等组织机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秘书处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 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应公示。
二、职责与权限:2.1 维护业主权益: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沟通。
2.2 监督小区管理:委员会有权监督小区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确保小区环境的良好和谐。
2.3 解决纠纷:委员会可以协助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包括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化解矛盾。
三、运作方式:3.1 会议制度: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管理问题,制定相关决议,并将会议记录公示于小区内。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通过表决方式进行,主席团应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3 信息公开: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开重要信息,包括会议纪要、财务报告等,保证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4.2 财务报告:委员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向业主公示。
4.3 资金监管: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避免财务风险。
五、业主参与与监督:5.1 业主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引导业主参与小区管理,鼓励业主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小区发展。
5.2 业主监督:业主对委员会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意见。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年**月**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路,西与*****,与*****,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争论打算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担当的事项应具体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平安、干净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其次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
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状况;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采纳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修理基金的使用及修理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修理资金方案;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6.争论打算业主代表大会赐予其成员的津帖安排;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依法依规管理小区事务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运作机制等方面的事项,以确保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2)是小区的合法业主;(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
2. 主席团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委员会的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2)组织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3)代表委员会向相关单位和业主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权责分工1. 委员会的权力(1)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2)监督小区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效果;(3)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问题;(4)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和社区建设;(5)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共有财产。
2. 委员会的责任(1)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2)维护小区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环境;(3)加强与物业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4)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四、运作机制1. 委员会会议(1)委员会会议是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团召集并主持;(2)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会议;(3)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在会前向委员提供相关材料;(4)会议决议应以多数委员的允许为基础,如有必要,可进行投票表决。
2. 业主大会(1)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权力的最高机构,由委员会组织召开;(2)业主大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暂时大会;(3)业主大会的议题应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审议和批准委员会工作报告等。
3. 信息公开(1)委员会应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委员会成员名单、会议记要、工作报告等;(2)委员会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报告、心得体会、策划方案、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竞聘演讲、心得体会、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reports, insights, planning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competitive speeches, insigh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本章程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范,旨在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相关事项,以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二、组织架构1.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职务,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3. 业主委员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协调工作。
三、职责权限1. 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权益,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工作。
3. 确定小区公共部分的使用规则,制定小区管理条例和公共秩序维护制度。
4. 组织业主大会、委员会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提出解决方案。
5. 筹集和管理小区公共经费,制定年度预算和支出计划。
6. 组织社区活动、文化娱乐、安全巡逻等工作,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运作方式1.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重要事项。
2.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3. 业主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主持会议并提出议题,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4. 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应经过多数委员的赞同方可生效。
5. 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五、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会议议程应提前向业主公示,并接受业主提议的议题。
3. 业主大会决议应经过多数业主的赞同方可生效,涉及重大事项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赞同方可生效。
六、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赞同方可生效。
2. 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示章程的修改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七、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小区业主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业主委员会所有。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小区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维护小区的共同利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及其他用途的业主。
1.3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的组织。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由小区内的业主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2 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委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
2.3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协助处理小区事务。
2.4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利益。
三、职责与权力3.1 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小区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小区的改善和发展。
3.2 委员会有权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3.3 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谈判,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和纠纷。
3.4 委员会有权审核小区内的装修、改造、拆迁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 委员会有权组织小区内的文化、体育、环保等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业主大会4.1 业主大会是小区内业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委员会召集。
4.2 业主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重要事项需要召开特别业主大会。
4.3 业主大会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小区管理规定、物业费用的使用等。
4.4 业主大会的决议需以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有效。
五、业主代表会议5.1 业主代表会议由委员会召集,代表会议成员由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5.2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与委员会之间的沟通桥梁,定期召开,讨论小区内的问题和建议。
5.3 业主代表会议的决议需以出席会议的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有效。
六、选举程序6.1 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的选举由业主大会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票最多者当选。
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其次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干净、美丽、平安、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其次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一)依据业主大会的打算,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托付合同;(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方案和费用预算;(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状况;(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五)负责修理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状况;(七)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帮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履行物业管理托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五)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打算,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打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安排,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铺等各类业主。
1.3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组等组成。
2.2 业主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业主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3 委员会主席团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实施业主大会的决议。
2.4 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团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决策。
2.5 工作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三、职责和权益3.1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业主维护合法权益、管理小区公共事务、协调邻里关系等。
3.2 委员会享有提案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委员会有权组织业主大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等。
四、选举与任期4.1 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4.2 委员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工作组成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次。
4.3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向所有业主公示。
五、财务管理5.1 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规范。
5.2 委员会应定期发布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5.3 委员会不得挪用、滥用或者私自处理小区资金,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业主参预与监督6.1 委员会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业主参预小区事务,提高业主的自治意识和参预度。
6.2 委员会应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建议,并向业主公示处理结果。
6.3 业主对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权,可以通过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等方式进行监督。
七、章程的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业主大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允许。
7.2 对章程的修改应提前公示,并征求泛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组织,由业主自愿组成。
2. 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
三、职责和权益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进行协商、沟通。
2. 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管理小区共有财产,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4. 组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业主关注的问题。
5. 制定小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
6. 协助物业公司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
四、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的最高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由委员会召集,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提前通知业主。
3. 业主大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听取工作报告、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等。
4. 业主大会决议需经过多数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五、业主代表会议1.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与委员会之间的沟通纽带,每季度召开一次。
2. 业主代表会议由委员会召集,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提前通知业主代表。
3. 业主代表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反映业主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问题等。
4. 业主代表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业主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六、委员会选举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业主大会进行,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
2.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为小区业主,提前公布候选人名单。
3.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结果由监票人统计,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七、委员会工作规则1. 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小区内的问题。
2.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小区发展。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具备一定的小区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三个月,业主大会应当进行选举。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四)组织和协调业主共同参与的社区活动;(五)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小区内的有关问题;(六)及时了解业主意见和建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七)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
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报业主大会批准。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一定的小区管理知识和能力;(四)自愿为小区业主服务,有时间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应当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罢免理由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提出,并进行表决。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和决策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职责和运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1.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
2. 业主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委员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业主表决通过。
3. 业主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三、职责和权力1. 代表业主维护合法权益,参预小区管理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2. 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确保物业公司履行其合同义务。
3. 组织业主参预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
4. 协助物业公司与政府部门、社区组织等相关方沟通合作,共同解决小区问题。
5. 组织业主参预小区活动和社区建设,增进邻里关系和社区凝结力。
四、选举和任期1. 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2. 委员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业主表决通过,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3. 选举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五、会议和决策1.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制定议程。
2. 会议决议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主席在会议上有一票否决权。
3.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秘书书写并保存,会议决议要及时通知全体业主。
六、经费和财务1. 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业主自愿捐款、小区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2.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和业主活动等。
3.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发布财务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七、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全体业主委员会成员提议,并经全体业主表决通过。
2. 本章程的修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
3. 修订后的章程应及时通知全体业主,并在小区内公示。
八、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2. 业主委员会应与小区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社区组织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小区的发展。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业主。
1.3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小区业主利益的组织。
二、组织结构2.1 业委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和业委会办公室组成。
2.2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权力的最高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大会行使的权力包括选举业委会成员、审议重要事项等。
2.3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业主代表会议行使的权力包括审议业委会工作报告、决定重要事项等。
2.4 业委会办公室是业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业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的决议。
三、业委会成员选举3.1 业委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每届业委会成员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3.2 业委会成员应当是本小区的业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
3.3 业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以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3.4 业委会成员在选举产生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履行职责,保证业委会的正常运作。
四、业委会职责4.1 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商议,推动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和纠纷。
4.2 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物业费用的使用、公共设施的维护等,确保物业公司履行其管理职责。
4.3 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和社区服务,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共建共享。
4.4 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重要事项,如小区规划、装修管理、安全防范等。
4.5 定期向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五、业委会工作方式5.1 业委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会议由业委会主任召集,出席会议的成员不得少于一半以上。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小区业主自治,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1.2 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其成立和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1.3 委员会的设立旨在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参预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推动小区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三个层级组成。
2.1.1 业主大会是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和组织。
2.1.2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代表会议根据需要召开,每届任期为两年。
业主代表会议负责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
2.1.3 常务委员会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社区管理经验和能力。
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组织和协调业主参预小区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和权力3.1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权力:3.1.1 审议和批准小区的重要事项,如小区规划、维修资金使用等。
3.1.2 选举产生业主代表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成员。
3.1.3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1.4 解决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和争议。
3.2 业主代表会议的职责和权力:3.2.1 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成员。
3.2.2 审议和决定小区的日常事务,如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
3.2.3 监督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2.4 协调解决小区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3.3 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3.3.1 组织和协调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如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等。
3.3.2 审批小区的预算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3.3.3 组织业主参预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3.3.4 处理小区业主之间的投诉和纠纷。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代表小区业主的利益。
2. 小区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
3.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协调会务和记录会议内容。
三、职责和权益1.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小区内的管理规定和公共设施使用规则,并向小区业主进行宣传和解释。
2.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商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处罚等处理措施。
4.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小区内的各种活动,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
四、选举和任期1.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秘书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
2. 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 秘书的任期为一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届。
五、会议制度1. 小区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负责召集。
2. 全体味议的议题包括工作总结、财务报告、选举等事项。
3. 重要事项需要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方可通过。
六、财务管理1. 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收取业主的会费和其他捐款。
2. 财务账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每年定期向全体业主发布财务报告。
七、解散与修改1. 如有必要,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章程的修改,但需经过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2. 如小区业主委员会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严重失职的情况,全体业主有权对其进行解散。
八、附则1. 本章程经全体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但需经过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以上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确保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业主委员会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恒隆国际大厦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
所辖区域范围:恒隆国际大厦。
第二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本会成立后即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之日为本会成立日期。
第三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其职责是:
1、选举、罢免本会委员。
2、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议通过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本会每届任期3年。
任期届满3个月前,本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本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聘任执行秘书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会成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
经有20%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本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的特别会议。
对提出的议案已经做出决定的,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第十条业主大会可以邀请物业使用人以及街道办、居委会列席会议。
列席会
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应当有过1/2业主(业主代表)出席。
会议决议、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通过。
遇到重大事项(包括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和续筹方案的决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须经2/3业主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代表从业主中选举产生。
业主代表的缺额补选或增补,由本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本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本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
6、调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纠纷。
7、建立本会档案制度。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不做出与物业管理事项无关的决议、决定
第三章会议
第十六条本会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次。
有1/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一周内组织召开本会的特别会议。
第十七条本会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的决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数与反对票数相等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
人增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九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会议召集人应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作为缺席。
第二十条本会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要认真听取邀请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本会执行秘书应作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并由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涉及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二十二条本会委员由业主担任,委员可连选连任。
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委员撤换或增补,须经本会会议通过,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第二十三条本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二十五条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月内将其管理、保存的属于本会所有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会。
第二十六条本会主任的职责:
1、负责召开本会会议。
2、负责召开业主大会。
3、代表本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4、核定修缮资金账目。
5、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②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③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2、义务:
①遵守本会章程。
②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③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④对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经费、办公场所及印章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为本会及其执行机构议事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后,由全体业主采用以下方式共同分担:
①按拥有物业建筑面积;
②按业主拥有房屋套数;
③。
第二十九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本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费。
经费收支由本会自行负责管理,由业主大会进行监督,每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三十条由本会管理使用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严格按规定落实使用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
本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管理,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和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审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查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以外需使用印章的,由本会会议决定。
凡违章使用印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解散本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十四条制定和修订的本会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