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专利制度促进信息传播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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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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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 取消对涉外代理机构的指定(法19条)
– 取消中国人向外申请专利必须委托中国代理机构的规
定(法20 条)
– 增加专利行政部门传播专利信息的职责(法21条)
•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 出版专利公报
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公布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该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过渡办法、修改审查指南等一系列
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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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专利制度的根本宗旨是鼓励发明创新,推动新技术应
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两项基本功能:
授予创新者独占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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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二、完善专利授权条件
– 绝对新颖性(法22条)
国内外范围的公开发表、公开使用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本人的抵触申请 现有技术概念
– 遗传资源的保护与来源披露(法5条、26条)
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遗传资源,该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 我国法律的,不授予专利权;
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
专利权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审查制度:
发明---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授权后无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初步审查,授权后无效以
及专利权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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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保护制度:
行政执法---地方知识产权局查处假冒、处理侵权 纠纷、调解权利归属等纠纷
– 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
专利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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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起源与发展专利起源地在哪呢?据韦氏大学词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的解释,专利(Patent)一词有两个含义,其一指特定权力,即某种发明的独占权或控制权;其二为官方文件,记录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发明所具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独占权。
因此专利既可理解为专利权又可理解为专利文献。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
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保障制度。
专利制度产生了专利文献,专利文献的出现又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的最终形成。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最有效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相对于其他文献形式,专利更具有新颖、实用的特征。
可见,专利文献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万件专利申请,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和。
专利萌芽阶段最早的专利出现在欧洲。
据史料考证,专利的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著称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与为期一年的独占权。
PCT-概述
![PCT-概述](https://img.taocdn.com/s3/m/e353c8ca08a1284ac8504394.png)
巴黎公约的优缺点
优点
1、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期内就同样的发明创造 提出申请。 2、可以使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对自己的发明创 造进行改善。 缺点 1、时间紧迫(国家不确定,准备工作太多); 2、需要立即支付巨额的国家阶段审查费用; 3、优先权过期后,再没有机会进入其他国家; 4、各专利局针对同一专利申请的重复工作。
PCT 概述
PCT
=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专利合作条约 (PCT)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 际局管理的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下 的一个方便专利申请人获得国际专利保护的国 际性条约。 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 即可同时在所有成员国中要求对其发明进行保 护。
两种体系的比较
巴黎公约途径
0 12 提交外国申请 国家申请
PCT途径
国际公布 0 12 16 18 22 28 进入国家阶段 30
国家申请
(可选) PCT国际申请国际检索报告 要求国际初步审查 及书面意见
(可选) 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两种体系的选择
PCT途径:
准备在三个至五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 需要更多的时间考虑在哪些国家申请专利 提交申请的准备时间不足 希望通过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来确定可专利性, 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
优先权原则
在某个成员国首次提交申请后,又在其他国家
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权利继受人享有优先权。 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 前后申请主题相同。
巴黎公约途径的特点
在提交国家申请后12个月内提交多个外国申 请,并求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主要特点如 下: 多种形式要求 多次检索 多次公布 多次审查并处理申请 在12个月时提交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 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 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 一种形式要求 国际检索 国际初审(可选) 国际申请可按需要进入国家阶段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而且 只有在申请人希望继续时才缴纳
知识产权发展历程概述与展望
![知识产权发展历程概述与展望](https://img.taocdn.com/s3/m/27036ce2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ef.png)
知识产权发展历程概述与展望知识产权是指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在知识、科技、文学、艺术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它不仅对个人、企业和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还关乎到国际合作与竞争。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角度出发,回顾知识产权制度的演变和发展,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一、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一)专利制度的萌芽阶段专利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0年左右,当时的古希腊和罗马就已经出现了专利类似的保护技术发明和创造的措施。
不过,正式的专利制度则是从17世纪开始建立的。
尽管当时的专利制度仍不完善,但它已经为发明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鼓励了技术创新的活动。
(二)版权制度的兴起在18世纪初期,著作权制度也开始在欧洲逐步建立。
最早的版权法是1710年英国颁布的《出版物法》,它规定了对书籍的出版权保护,并将“版权”这一概念正式引入法律中。
逐渐地,版权制度被用于保护各种文学、艺术作品,成为当前知识产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商标制度的产生商标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制陶业。
在现代意义上,商标的概念是从商标法中引入的。
最早的商标法是1835年英国颁布的《商标法》。
该法规定了商标的定义、保护和商标使用范围,并将商标制度塑造成今天所熟知的形式。
(四)著名商号制度的崛起在20世纪初期,随着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保护商业品牌和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护商业知识产权,许多国家陆续开始建立“著名商号”制度。
著名商号制度保护商家的声誉和商业秘密,成为商业上的一个重要法律保护措施。
(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建立为了更好地管理国际知识产权事务,1967年在瑞士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WIPO作为联合国专业机构,致力于促进全球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WIPO目前有192个成员国和一些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二、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与展望(一)国际化和全球化发展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地国际化和全球化。
(完整版)专利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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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形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三种专利类型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地方专利代办处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机构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3.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年检的内容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六、专利代理惩戒1.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和救济2.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和救济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第一节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1.发明专利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含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构造新的技术方案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对象3.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对象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国家法律”的含义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的定义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的含义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3.违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公共利益”的含义违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的定义4.科学发现科学发现的定义科学理论的定义科学发现、科学理论与发明的区别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5.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定义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申请主题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原则6.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诊断方法的定义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疾病治疗方法的定义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7.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的定义植物的定义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方式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生物学方法非生物学方法可授予专利权的动物和植物生产方法8.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原子核变换方法的定义用原子和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原子核技术发明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一、现有技术1.现有技术概念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公众”的含义技术内容“为公众所知”的含义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抵触申请的现有技术效力3.宽限期宽限期的定义宽限期的效力宽限期的期限适用宽限期的情形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有权主张适用宽限期的人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条件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首次发表的含义首次展出的含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含义证明材料二、新颖性1.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的定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2.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准单独对比原则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数值和数值范围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权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审查原则化学领域发明新颖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3.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原则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三、创造性1.创造性的概念创造性的定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着的进步2.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和步骤判断创造性的辅助因素技术效果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开拓性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化学领域发明创造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3.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时不予考虑的技术特征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标准四、实用性1.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的定义实用性涉及的产业范畴“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含义“积极效果”的含义2.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判断实用性的原则无再现性违背自然规律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无积极效果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一、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断1.判断客体判断客体的含义判断客体的类型2.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一般消费者应具备的特点3.判断原则和基准判断原则外观设计相同的判断外观设计相近似的判断形状相近似性的判断图案相近似性的判断色彩相近似性的判断4.判断方式按一般消费者水平判断单独对比直接观察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二、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含义“合法权利"的主要类型以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条件第三章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基本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满足的各项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
专利基础知识(科技特派员培训)
![专利基础知识(科技特派员培训)](https://img.taocdn.com/s3/m/24937c7531b765ce0508148b.png)
1984年3月12日,中国专利局职工在海淀区阜城 门外西八里庄办公点庆祝中国专利法诞生。 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 2014/4/16 20 实施,从此翻开中国专利制度的第一页。
中国专利局在专利法施行的第一天举行专利 申请受理仪式,局长黄坤益在受理仪式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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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6 9
•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组织 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肩负着管理知识产权事 务的任务。 • 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世界贸易组织 签订了合作协议定,从而扩大了其在全球化贸易 管理中的作用,并进一步证明了知识产权的重要 性。 •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 织,成为第90个成员国。
2014/4/16 31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 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增加统筹协 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职能以及原国家科委国务院知识产权 2014/4/16 32 办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10个部门
•
2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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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界各国相继实行专利制度、颁 布专利法
• 继英国之后,多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行专利 制度、颁布专利法,美国1790年、法国1791年、 荷兰1809年、奥地利1810年,俄罗斯1812年、普 鲁士1815年、瑞典1819年、西班牙1826年、智利 1840年、巴西1859年、阿根廷1864年、加拿大 1869年、德国1877年、日本1885年„„到目前为 止,全世界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70 多个。
2014/4/16 14
1979年,国家科委开始举办专利干部培训班, 为建立专利制度作准备。图为原国家科委副主 任武衡(左三)主持开学仪式。
专利培训课件
![专利培训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13fdff73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6d.png)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
.
2024/9/29
19
3.授权条件 —— 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 在申请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 公开方式: 出版物公开、其他方式公开
.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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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条件- —— 抵触申请和宽限期
抵触申请: 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申请, 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公告的专利文件。
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图案 产品的形状和图案 产品的形状和色彩 产品的图案和色彩 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
产品的色彩不能单独构成外观设计
.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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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
2、科学发现
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实用新型
02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03
.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
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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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发明: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发明: 经过人工制造,以有形形式出现
10年 费用低、审查标准低、审查周期短
.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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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专利布局与挖掘
.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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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
防御 公开
竞争 专利
支撑 专利
基础 专利
迷惑 专利
延伸 专利
专利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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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起源与发展专利起源地在哪呢?据韦氏大学词典(Merriam-Webster’sCollegiateDictionary)的解释,专利(Patent)一词有两个含义,其一指特定权力,即某种发明的独占权或控制权;其二为官方文件,记录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发明所具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独占权。
因此专利既可理解为专利权又可理解为专利文献。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
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保障制度。
专利制度产生了专利文献,专利文献的出现又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的最终形成。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最有效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相对于其他文献形式,专利更具有新颖、实用的特征。
可见,专利文献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 万件专利申请,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和。
专利萌芽阶段最早的专利出现在欧洲。
据史料考证,专利的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著称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与为期一年的独占权。
专利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
![专利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https://img.taocdn.com/s3/m/812d0900aeaad1f347933fe9.png)
历届考题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第一节专利根本常识一、专利制度概要(一) 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二) 专利体系及特点1.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提出了一件有效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且两件申请均吻合授予专利权的前提。
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21年试卷一第17题)A.两件申请均应被授予专利权B.如有效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应被驳回C.应授予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权,驳回有效新型专利申请D.如有效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参考答案:ABCD考点解析:先申请原则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6.2.1.1申请人相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吻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前提的,应当就这两件申请分别关照申请人进行挑选大概修改。
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相应的申请被视为撤回。
经申请人陈述定见大概进行修改后仍不吻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规定的,对于申请日差别的,应当驳回后一件专利申请,并对前一件申请授予专利权;对于申请日相同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
”所以选项ABCD均错误,应该挑选。
(三) 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一)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2.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近来一次的修改是在何时?(2021年试卷一第70题)A.1993年1月1日B.2001年6月15 日C.2001年7月1日D.2021年12月28日参考答案:D考点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详解: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近来一次的修改是在2021年12月28日,所以正确答案为D。
3.以下关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1年试卷一第45题)A.现行专利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B.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c.中国首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发布并最先施行D.专利法实施细则自拟定以来共进行了三次修改参考答案:B考点解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详解:《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专利制度基本原理概述
![专利制度基本原理概述](https://img.taocdn.com/s3/m/e1797349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e4.png)
实用新型专利
总结词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结合所提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 的技术方案。
详细描述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关注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以及这些技术特征所带来的 实际应用效果。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相对较低,通常不涉及方 法或工艺的创新。
外观设计专利
总结词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 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 设计。
等。
专利权的实施和转让
实施许可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许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
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 他单位或个人。
质押融资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获 取融资。
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
终止
专利权因保护期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不再受保护。
无效
专利权被法院或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撤消
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而被专利局撤消,自撤消之日起不再受 保护。
PART 05
专利制度对社会和经济的 影响
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专利制度通过授予创新者一定期限的独家权利,鼓励其在科技创新方面进行投资和 努力。
专利保护有助于激发创新者的积极性,推动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更新换代。
专利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和传承,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
实用性
申请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制造或使 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PART 04
专利权的保护和实施
专利权的保护方式
行政保护
通过专利局等行政机关对专利权 进行保护,包括专利审查、专利
纠纷处理等。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https://img.taocdn.com/s3/m/496d248ed1f34693daef3ea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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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的雏型萌芽于中世纪的欧洲。15世纪中期~在商品经济关系薪初步发展的英国和意大利~最早产生了专昭利制度的雏型。这就是由封建君主政府以特许的方式~授予一些商人或工匠的某项ヵ技术已独家经营的垄断权。例如~142硕1年~意大利佛洛伦萨共和国授予不论内勹莱希发明的“壮游吊机的驳船”~以3年鲒垄断权。1474年威尼斯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为了吸引和鼓励发明发创造~威尼斯授予著名科学家伽利略发明蜢的“扬水灌溉机”20年的专利权。《威Π尼斯专利法》为现代专利法律制度奠定了绵基础~是现代专利的雏型。如果以《威尼卮斯专利法》为赚了直达的起源~则迄今已鞍欧00年的历史。
此外~一些地区铁性专利合作组织也相继成立。如1973畿年签定、1977生效的《欧洲专利公约八》,非洲法语国家1962年签定的《利酽伯维尔协定》,英语非洲国家于1976匝年签定的《卢萨卡协定》等。
有关专利兆的国际保护正在形成国际一体化和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1993年12月16哟日结束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徭判也将士民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服务列入宝谈判议题~并就此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擎知识产权协议》~它标志保护知识产权的治新的最高水平的国际标准的已经形成。
近现代专利制度~是损随着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兴起~商品经济蜞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而从逞萌芽阶段步入发展时期的。近代意义的世蕖界第一部下工完整的专利法产生于英国~畲这就是英国1623年颁布的《垄断法》。该法被视为现代资本主义专利法的始祖栊。这部《垄断法》是世界专利制度发展史烤上第二个里程碑~已初步具备了现代专利锹法的基本要素。所以~欧美其他国家在本?国工业革命前夕~纷纷效法英国~相继建立了专利制度。美国、法国分别于179鹜0和1791年颁布了本国第一部《专利瑟法》。随之~一些发达的酱主义国家~如跃荷兰、奥地利、法国、日本等相继命后开始的。
专利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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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起源与发展专利起源地在哪呢?据韦氏大学词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的解释,专利(Patent)一词有两个含义,其一指特定权力,即某种发明的独占权或控制权;其二为官方文件,记录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发明所具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独占权。
因此专利既可理解为专利权又可理解为专利文献。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
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保障制度。
专利制度产生了专利文献,专利文献的出现又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的最终形成。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最有效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相对于其他文献形式,专利更具有新颖、实用的特征。
可见,专利文献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万件专利申请,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和。
专利萌芽阶段?最早的专利出现在欧洲。
据史料考证,专利的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着称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与为期一年的独占权。
(完整版)专利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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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形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三种专利类型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地方专利代办处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机构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3.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年检的内容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六、专利代理惩戒1.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和救济2.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和救济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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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世界专利制度的产生、发展专利制度是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 中世纪欧洲专利制度的萌芽在欧洲封建社会的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的封建君主开始授予某些商人和能工巧匠在一定时期内免税或独家经营某种新工艺、新产品的权利。
如英国国王在十三、十四世纪曾以法令形式把这种权利授予外国商人和工匠,对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促进英国经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2. 现代专利制度的雏形———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15 世纪,位于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一度成为东西方航海和贸易中心。
首先把专利加以制度化的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威尼斯共和国。
1474 年,该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规定:任何在本城市制造的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一俟完善和能够使用,即应向市政机关登记。
在10 年内没有得到发明人许可,本城其他人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如有任何人制造,上述发明人有权在本城市任何机关告发。
该机关可以命令侵权者赔偿100 金币,并将该装置立即销毁[4]。
上述规定表明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已经包含了现代专利法的一些基本因素,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
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20 年的专利权。
3. 现代专利制度的诞生17 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迅速发展,新技术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资本家纷纷要求以国家法律形式确认发明的私有财产地位。
于是,英国议会于1623 年制定了《垄断法》。
该法废除了过去封建特权制度,同时建立起对真正的发明予以专利保护的制度。
垄断法规定:专利只授予真正的发明人;授予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专利权人有权在国内垄断发明物品的制造和使用权;凡违反法律、妨碍贸易及损害国家利益的专利一律无效;专利权有效期14 年,等[5]。
《垄断法》成为现代专利制度诞生的标志。
它包含的一些基本内容及原则规定,为以后各国制定专利法提供了榜样,对资本主义专利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
专利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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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利的授权条件
实用性: 3、实用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 果。 专利法所述的实用性,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专利说明书的内容, 专利法所述的实用性,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专利说明书的内容, 可以能够重现,我们看到许多说明书,没有被批准, 可以能够重现,我们看到许多说明书,没有被批准,是有一些没有具 体的实施方案,制造不了。有的也有申请了永动机, 体的实施方案,制造不了。有的也有申请了永动机,也没有批准的可 能。 注意: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注意: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 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 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 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 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 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 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一、专利制度的发展简史
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 1984年3月12日人大常委会通过,1985年4月1日施行。 12日人大常委会通过,1985年 日人大常委会通过 日施行。 1992年 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改。 日第一次修改。 2000年 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 25日第二次修改。 日第二次修改 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改,2009年10月1日施行。 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改,2009年10月 日施行。 日第三次修改
三、专利权特征
2、地域性
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其专利法而授予的专利权, 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其专利法而授予的专利权,仅在其法律管辖 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 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 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 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 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 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 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所以企业对于确有技术含量的产品,方法, 所以企业对于确有技术含量的产品,方法,应在有市场前景的国家 和地区同时申请专利。 和地区同时申请专利。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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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世界专利制度的产生、发展专利制度是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中世纪欧洲专利制度的萌芽在欧洲封建社会的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的封建君主开始授予某些商人和能工巧匠在一定时期内免税或独家经营某种新工艺、新产品的权利;如英国国王在十三、十四世纪曾以法令形式把这种权利授予外国商人和工匠,对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促进英国经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2.现代专利制度的雏形———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15世纪,位于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一度成为东西方航海和贸易中心;首先把专利加以制度化的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威尼斯共和国;1474年,该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规定:任何在本城市制造的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一俟完善和能够使用,即应向市政机关登记;在10年内没有得到发明人许可,本城其他人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有任何人制造,上述发明人有权在本城市任何机关告发;该机关可以命令侵权者赔偿100金币,并将该装置立即销毁4;上述规定表明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已经包含了现代专利法的一些基本因素,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着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20年的专利权;3.现代专利制度的诞生17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迅速发展,新技术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资本家纷纷要求以国家法律形式确认发明的私有财产地位;于是,英国议会于1623年制定了垄断法;该法废除了过去封建特权制度,同时建立起对真正的发明予以专利保护的制度;垄断法规定:专利只授予真正的发明人;授予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专利权人有权在国内垄断发明物品的制造和使用权;凡违反法律、妨碍贸易及损害国家利益的专利一律无效;专利权有效期14年,等5;垄断法成为现代专利制度诞生的标志;它包含的一些基本内容及原则规定,为以后各国制定专利法提供了榜样,对资本主义专利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4.专利制度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化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英国进一步改善了专利制度;专利法中开始要求发明人必须充分陈述发明内容并予以公布,以此作为取得专利的条件;这样,专利制度就以资产阶级合同的形式反映出来了,专利说明书也出现了2;继英国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行专利制度,颁布专利法,美国1790年、法国1791年、荷兰1809年、奥地利1810年、俄罗斯1812年、普鲁士1815年、瑞典1819年、西班牙1826年、智利1840年、巴西1859年、印度1859年、阿根廷1864年、加拿大1869年、德国1877年、日本1885年……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3年统计,全世界有专利法的国家达140个;由于专利法是国内法,有严格的地域性,各国关于专利申请、授权条件和程序各不相同,给国际间技术交流造成许多不便;到了19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各国间经济、技术交流日益增多;为适应这种形势,专利制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1883年,以法国为首的10多个欧洲国家为了解决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经过协商,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开创了专利法国际协调的先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签订了一系列专利保护的国际条约,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如果以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为专利制度的起源,专利制度已有500年的历史;若以英国议会的垄断法为开端,专利制度也经历了300年的发展历史;二、我国专利制度的历史年以前中国的专利制度我国人民历史上曾有过许多发明创造,但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没有采取任何保护和鼓励措施,直到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专利思想才传入我国;最早把西方专利思想介绍到我国来的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堂弟洪仁玕;他居住香港多年,学习近代科学知识,1859年到南京后被委以要职,主持朝政,提出了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资政新篇,鼓励发明创造,提出了建立专利制度的主张;“倘若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行七八千里者,准其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机器发明创造以“益民”为原则,给不同的发明创造不同的保护期;“器小者,赏5年,大者,赏10年,益民多者,年数加多;无益之物有责无赏,期满准他人仿做”;“有能造精奇信利者,准其出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这些主张和现在专利制度精神基本吻合,但因太平天国革命的失败,未能实现;我国近代专利史上第一个有关专利的法规是1898年清朝光绪帝颁发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该章程规定,大的发明如造船、造炮或用新法兴办大工程如开河、架桥等,可以准许集资设立公司,批准50年专利;其方法为旧时所无的,可批准30年专利,仿造西方产品,也可批准10年专利;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该章程也未能实行;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由国民党政府1944年颁布、1949年1月1日实施的专利法;台湾省至今沿用这部专利法;2.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专利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保证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该条例对保障专利权,专利申请条件、手续、审批程序,异议制度,专利权人权利、义务,保护期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等,都做了规定;颁布该条例,说明党和政府在建国初期就认识到了建立专利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但该条例从1953年到1957年只批准4项专利权和6项发明权;1957年以后,该条例已名存实亡6;1963年11月,国务院明令废止;1963年我国发布了新的发明奖励条例;该条例未及实施便进入10年动乱时期;1978年12月我国又颁布了修订的发明奖励条例,并依照条例规定,评选出了一大批发明创造成果,颁发了证书并予以奖励;年的专利法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专利局;1980年3月我国参加了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公布,并于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这标志着我国对发明创造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该专利法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基本上遵守了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起了推动作用;从1985年4月1日到1992年,我国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的速度增长;到1992年1月,中国专利局累计受理专利申请22万余件,批准专利8万余件;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家和地区已达66个;专利技术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经验,在专利法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缺陷和不完善之处,需要修改、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考虑到国际协调发展的趋势,我国专利保护水平应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为此,专利法先后经过两次修改;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修改专利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1扩大了授予专利的技术范围修改前的专利法,对药品、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食品、饮料和调味品都不授予专利,修改后的专利法把这几项都纳入了专利保护的范围;1984年制定专利法时,主要考虑我国化学工业、制药工业起步晚,且技术水平低,药品又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不实行专利保护对国家对人民都有好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保护药品、化学物质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在国际双边、多边贸易及科技合作中也成为世界各国所关注的问题;对于化学物质、药品给予专利保护,对于从国外引进化工方面的关键技术、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和转让技术都是有利的;另外,对这两项给以专利保护,也会有利于促进我国在这两个领域进行发明创造,而不仅仅停留在对国外产品的仿制上;2加强了专利保护1方法专利的效力延及到了依该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修改前的专利法对方法专利只保护方法,专利保护不完全;一是方法是否被人使用难以证明;二是若第三人利用某一方法在没有申请专利的地域内使用,并把产品输入到对此方法有专利保护的地域内销售或使用,该地域内方法专利的保护实际失去了意义;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产品,也是国际协调发展的需要;2增加了进口权修改前的专利法没有规定专利权人的进口权;增加进口权以后,专利权人有权要求海关禁止进口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这一点也符合国际惯例;3延长了专利保护期发明专利保护期从15年延长到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5年延长到10年;4加速和完善了审批程序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原有的异议程序,因为从我国的实践看,异议数量极少;该程序的存在,延长了审批时间,对保护专利权十分不利;另外增设了本国优先权,增加了授权6个月内撤销程序,增设了权利恢复程度等,明确了专利文件可以修改的范围;除以上四点外,对强制许可做了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专利管理机关审理案件的性质;年的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次修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赋予国内企业以平等的法律地位此次修改前,就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法针对所有权性质不同的企业做了不同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专利的,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申请专利的,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单位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申请专利的,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企业所有;这种立法存在极大弊端:首先,不管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如何,取得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内容都应是一样的;因此,这种以企业所有权性质为标准的划分在法律上极不科学;同时,也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其次,这种划分不周延;将企业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不能涵盖所有的中国企业;最后,全民所有制单位只能“持有”而不能“所有”专利权;这种规定仍然体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投资者对其投资享有的权利与企业对投资者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享有的权利区分开来;鉴于如上弊端,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只要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即归单位所有,申请被批准后,单位可取得专利权,而未再按所有权性质进行划分,从而使得国内企业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必将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2进一步强化了专利权的保护首先,增加了许诺销售权,即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里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做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的权利;增加此项权利是为了与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相一致;其次,明确了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最后,加强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3取消撤销程序1992年第一次修订时,为了简化专利审查程序和靠拢国际标准,立法者废除了异议程序,增加了撤销程序;经此修订的专利法,虽然基本上完成立法目的,但同时却带来了新的问题;第一,从申请时间看,专利权撤销程序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都在专利权授予之后;从申请理由看,申请专利权撤销的理由只是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中的一部分;这些相同点的存在使得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完全可以取代专利权撤销程序,专利法却将两者并列,导致程序重叠;第二,为了专利局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同一专利分别进行撤销请求和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在已提出的专利权撤销请求尚未做出有效决定之前,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就同一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这种时间上的限制使得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可能无法在答辩期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被告在答辩期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侵权诉讼;基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第二次修改专利法时,立法者取消了撤销程序,同时对无效宣告程序作了修改;作此修改后,任何人在专利局公告授权后即可启动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4加速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鉴于当前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在审理中做出决定的时间偏长,不利于及时解决专利纠纷和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修改时,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做出决定;5改变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终审规定第二次修改前的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做出的复审决定以及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做出的无效宣告决定为终局决定;这种规定与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规定不符,对当事人而言,亦不公平;因此,此次修订对该规定作了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对于上述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行政终局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6加强了对强制许可制度和国家计划许可制度的限制强制许可制度和国家计划许可制度的设立,本是为了限制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以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但是,如不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严格限制的话,专利权人的利益必将受到一定损害;此次修订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加强了对这两种制度的限制;1加强了对强制许可制度的限制首先,就给予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条件来看,第二次修改前的专利法只要求后一专利比前一专利在技术上更先进,而修改后的专利法则要求后一专利应比前一专利有显着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次,就强制许可实施的范围和时间,此次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做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2加强了对国家计划许可制度的限制首先,从条件上看,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创造专利,第二次修改前的专利法规定,只要该发明创造专利为重要发明创造,即可根据国家计划实施许可,而未说明“重要”的具体含义;修改后的专利法对此做了进一步限定,规定只有该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才可实施国家计划许可;其次,从程序上看,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创造专利,第二次修改前的专利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可自行决定是否实施国家计划许可;修改后的专利法则规定,上述部门如要实施国家计划许可,还需报国务院批准;因此,从程序上看,亦更加严格;最后,从可实施国家计划许可的专利的范围来看,此次修改前的专利法规定,其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修改后的范围则仅限于发明专利;除上述六点外,此次修改还加强了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保护,并就专利国际申请等做了规定;。
专利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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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历史沿革Quote:专利最早起源于意大利,1474年意大利的威尼斯城市共和国颁布了仅有一条法律条文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之后,专利制度在欧洲逐渐建立和强化,现在已成为全世界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一。
专利制度进入中国还是在1985年,当时制定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
之后,为了国家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入WTO组织,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改,分别是在1993年和2001年。
专利在中国仅仅落地生根二十余载,可以说相当的不成熟。
专利的内涵Quote:专利,从字面解释,即“专有利益”,也就是说:专利一方面可以带来利益,一方面是私有的。
这可以说是专利的两大本质。
当人们发明了一种新的产品、一套新的装置、一项新的技术之后,如果这种产品、装置、技术可以给发明人代理经济利益,则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在我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经过国家审查批准后,即可独占该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
一旦专利被授权(即获得专利权),就意味着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该产品或使用该技术。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它们的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专利的特点请详见拙文(http://www.e /bbs/viewthread.php?tid=421281&fpage=2),此处不再赘述。
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Quote:在介绍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之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关系。
举个例子:作为学校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做出了一项和课题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该学生就是发明人,而学校就是申请人,将来专利授权后,学校就是专利权人。
如果该学生自己在家里做出了一项和导师课题毫无关系的发明创造,则申请专利后,该学生即是发明人又是申请人,将来专利授权后,该生又是专利权人。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发明人必然是自然人,而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他们的具体关系和判定原则我们将在以后的讲座中继续探讨。
专利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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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起源与发展专利起源地在哪呢?据韦氏大学词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的解释,专利(Patent)一词有两个含义,其一指特定权力,即某种发明的独占权或控制权;其二为官方文件,记录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发明所具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独占权。
因此专利既可理解为专利权又可理解为专利文献。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
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保障制度。
专利制度产生了专利文献,专利文献的出现又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的最终形成。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最有效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相对于其他文献形式,专利更具有新颖、实用的特征。
可见,专利文献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万件专利申请,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和。
专利萌芽阶段最早的专利出现在欧洲。
据史料考证,专利的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著称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与为期一年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的起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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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起源和发展2(总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知识产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最早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为了保护技术发明人的权利和吸引更多的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才,意大利的著名城市威尼斯在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规定,权利人对其发明享有10年的垄断权,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仿造与受保护的发明相同的设施,否则将赔偿百枚金币,并销毁全部仿造设施。
这部法律确立了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其影响延续至今。
16世纪以后,英国早期资产阶级为了追求财富和保持国家经济的繁荣,鼓励发明创造,1624年颁布了垄断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大陆各国和美国相继实行了专利制度。
在专利制度确立的同时,著作权制度也产生了。
随着人类造纸和印刷技术的发明和传播,书籍成为科技知识和文学艺术的载体。
1709年,英国颁布了《安娜女王法》,率先实行对作者权利的保护。
《安娜女王法》为现代著作权制度奠定了基石,被誉为著作权法的鼻祖。
1790年,依照《安娜女王法》的模式,美国制定了《联邦著作权法》。
在英美强调版权的普通法系确立的同时,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强调人格权的大陆法系也诞生了。
1793年法国颁布著作权法,不仅规定了著作财产权,而且还注意强调著作权中的人格权内容。
该法成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的典范。
对商标和商号的保护制度也在19世纪初建立起来,这一制度最早起源于法国。
1803年法国在《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中将假冒商标按私造文书处罚,确立了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这是最早的一部商标法。
随后欧美等国家相继制定了商标法,商标保护制度逐步发展起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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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世纪欧洲专利制度的萌芽在欧洲封建社会的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的封建君主开始授予某些商人和能工巧匠在一定时期内免税或独家经营某种新工艺、新产品的权利。如英国国王在十三、十四世纪曾以法令形式把这种权利授予外国商人和工匠,对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促进英国经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加拿大1869年、德国1877年、日本1885年……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3年统计,全世界有专利法的国家达140个。由于专利法是国内法,有严格的地域性,各国关于专利申请、授权条件和程序各不相同,给国际间技术交流造成许多不便。到了19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各国间经济、技术交流日益增多。为适应这种形势,专利制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1883年,以法国为首的10多个欧洲国家为了解决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经过协商,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开创了专利法国际协调的先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签订了一系列专利保护的国际条约,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如果以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为专利制度的起源,专利制度已有500年的历史;若以英国议会的垄断法为开端,专利制度也经历了300年的发展历史。
二、我国专利制度的历史
1. 1949年以前中国的专利制度我国人民历史上曾有过许多发明创造,但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没有采取任何保护和鼓励措施,直到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专利思想才传入我国。最早把西方专利思想介绍到我国来的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堂弟洪仁玕。他居住香港多年,学习近代科学知识,1859年到南京后被委以要职,主持朝政,提出了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资政新篇》,鼓励发明创造,提出了建立专利制度的主张。“倘若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行七八千里者,准其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机器发明创造以“益民”为原则,给不同的发明创造不同的保护期。“器小者,赏5年,大者,赏10年,益民多者,年数加多。无益之物有责无赏,期满准他人仿做”。“有能造精奇信利者,准其出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这些主张和现在专利制度精神基本吻合,但因太平天国革命的失败,未能实现。我国近代专利史上第一个有关专利的法规是1898年清朝光绪帝颁发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该章程规定,大的发明如造船、造炮或用新法兴办大工程(如开河、架桥等),可以准许集资设立公司,批准50年专利。其方法为旧时所无的,可批准30年专利,仿造西方产品,也可批准10年专利。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该章程也未能实行。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由国民党政府1944年颁布、1949年1月1日实施的专利法。台湾省至今沿用这部专利法。
2.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专利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保证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该条例对保障专利权,专利申请条件、手续、审批程序,异议制度,专利权人权利、义务,保护期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等,都做了规定。颁布该条例,说明党和政府在建国初期就认识到了建立专利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但该条例从1953年到1957年只批准4项专利权和6项发明权。1957年以后,该条例已名存实亡[6]。1963年11月,国务院明令废止。1963年我国发布了新的《发明奖励条例》。该条例未及实施便进入10年动乱时期。1978年12月我国又颁布了修订的《发明奖励条例》,并依照条例规定,评选出了一大批发明创造成果,颁发了证书并予以奖励。
3.现代专利制度的诞生17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迅速发展,新技术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资本家纷纷要求以国家法律形式确认发明的私有财产地位。于是,英国议会于1623年制定了《垄断法》。该法废除了过去封建特权制度,同时建立起对真正的发明予以专利保护的制度。垄断法规定:专利只授予真正的发明人;授予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专利权人有权在国内垄断发明物品的制造和使用权;凡违反法律、妨碍贸易及损害国家利益的专利一律无效;专利权有效期14年,等[5]。《垄断法》成为现代专利制度诞生的标志。它包含的一些基本内容及原则规定,为以后各国制定专利法提供了榜样,对资本主义专利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
3. 1984年的专利法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专利局。1980年3月我国参加了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公布,并于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这标志着我国对发明创造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该专利法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基本上遵守了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起了推动作用。从1985年4月1日到1992年,我国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23.8%的速度增长。到1992年1月,中国专利局累计受理专利申请22万余件,批准专利8万余件。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家和地区已达66个。专利技术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经验,在专利法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缺陷和不完善之处,需要修改、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考虑到国际协调发展的趋势,我国专利保护水平应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为此,专利法先后经过两次修改。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修改专利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
2.现代专利制度的雏形———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15世纪,位于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一度成为东西方航海和贸易中心。首先把专利加以制度化的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威尼斯共和国。1474年,该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规定:任何在本城市制造的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一俟完善和能够使用,即应向市政机关登记。在10年内没有得到发明人许可,本城其他人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有任何人制造,上述发明人有权在本城市任何机关告发。该机关可以命令侵权者赔偿100金币,并将该装置立即销毁[4]。上述规定表明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已经包含了现代专利法的一些基本因素,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20年的专利权。
4.专利制度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化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英国进一步改善了专利制度。专利法中开始要求发明人必须充分陈述发明内容并予以公布,以此作为取得专利的条件。这样,专利制度就以资产阶级合同的形式反映出来了,专利说明书也出现了[2]。继英国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行专利制度,颁布专利法,美国1790年、法国1791年、荷兰1809年、奥地利1810年、俄罗斯1812年、普鲁士1815年、瑞典1819年、西班牙1826年、智利1840年、巴西1859年、印度1859年、阿根廷186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