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黄景岁等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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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原园林局局长许开水受贿21万被判10年

厦门市原园林局局长许开水受贿21万被判10年

厦门市原园林局局长许开水受贿 21 万被判 10 年 厦门市原园林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许开水因受贿 21 万元,10 日被厦门 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没收财产 5 万元、没收赃款 21 万元上 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 年至 2001 年,许开水在担任厦门市园林局局 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主管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如厦门市湖滨南路绿化工 程、仙岳公园道路和管理房建设工程、金尚路西侧绿地、杏林区小游园及 厦门疏港路绿化等中的土方工程等项目的发包,以及工程款的审批等职务 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吴启新、洪加添、刘珍松三人的贿 赂,共计 21 万元。

2003 年 5 月,有关部门在调查许开水的问题时,许主动交代了上述受 贿事实。

案发后,厦门市检察院冻结了许开水及家属的银行存款 17 万多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许的家属代为退出剩余赃款 3 万多元。

在法庭上,许开水的辩护人提出,许开水有自首情节,利用职便的情 节较轻,是被动受贿,案发前一贯表现好,曾为部队及厦门城市建设做出 过贡献;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好,请求法院减轻处罚。

法院对其自首情节予以采纳,其它辩护意见理由不足,没有采纳。




许开水被逮捕后,在厦门市委、市纪委、市检察院等机关工作人员的 帮助下,对自己的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于 2003 年 5 月份写下 了数千字的《个人认识》、《我的悔过书》等文字,痛陈自己放松思想改 造、个人贪念、交友不慎、党性原则不强、心存侥幸等行为和心理所带来 的严重后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献利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献利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献利等任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1.10
•【字号】厦思政〔2016〕103号
•【施行日期】2016.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献利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思政〔2016〕10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黄献利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蔡觉成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黄琮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免去尤小波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王志强的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墩煌的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柯金水等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柯金水等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柯金水等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2.16
•【字号】厦海政〔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柯金水等免职的通知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接厦海委干〔2023〕9号文通知:
免去柯金水的海沧区东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3年1月;
免去黄剑敏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2年11月。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9•【字号】厦府办督函〔2021〕9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厦府办督函〔2021〕9号市政协人资环农委员会,张尚清、陈章志等委员: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你们分别提出的《全面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和恢复红树林生态功能的建议》(第20215013号)、《关于推广种植市树凤凰木进一步提升厦门高颜值城市品质的建议》(第20212036号)、《关于规划建设白鹭主题湿地公园的建议》(第20212049号)等3件提案,经市政协提案委同意,并案为第5号重点提案:《关于推进高颜值生态花园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全面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和恢复红树林生态功能的建议》(第20215013号)办理情况(一)工作背景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指出:“保护珍稀动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

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

厦门市海岸线长达254公里,滩涂广阔,适宜红树林生长。

然而,由于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海岸红树林面积大幅锐减。

因此,建议中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推进新建一批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完善监测体系、加快科普宣传教育、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等建议契合我市实际,与中央部委文件精神一致,对我市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二)工作进展我市历年来高度重视红树林的保护的建设工作:1999年4月市市政园林局下属单位市筼筜湖保护中心联合厦门大学开展了红树林恢复种植,试种的两种红树植物--秋茄和木榄均顺利成活。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关于表彰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关于表彰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关于表彰2013年度二次供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厦市政园林[2014]103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卫生局813090315
【发布日期】2014.04.02
【实施日期】2014.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关于表彰2013年度二次
供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市政园林[2014]103号
各区(鼓浪屿管委会)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规划,认真做好
城市二次供水治理工作。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2013年度二次供水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2013年度厦门市二次供水治理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集美区建设局
海沧区建设局
思明区建设局
同安区建设局
二、2013年度厦门市二次供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翔安区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海沧区卫。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墩煌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墩煌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墩煌等任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厦思政〔2023〕148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墩煌等任免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徐墩煌任厦门市思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厦门市思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杨力任厦门市思明区体育和出版局局长、厦门市思明区文物局局长;洪轻驹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张琛任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筼筜司法所所长职务;洪擎纲任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幸岚燕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韩伟任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莲前司法所所长职务;李乐乐任厦门市思明区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陈振扬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高木砂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杨清艳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鹭江司法所所长职务;李军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傅朝阳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陈嘉佳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马晓毅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三级调研员职级;庄美珍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三级调研员职级;王庆春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郑勇明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调研员职级;曹丽萍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三级调研员职级;白少平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职级;于兴宏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职级;宋建嘉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三级调研员;陈根条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戴俊生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三级调研员;叶亚花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王定苍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三级调研员;刘培勇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三级调研员;沈福成任厦门市思明区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魏盛发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张文聪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周光武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林国亮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谢益龙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陈航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厦港司法所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陈光滨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余署峰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陈玉梅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陈培财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杨黎明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李进晋升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吕联传的厦门市思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厦门市思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戴丽珠的厦门市思明区体育和出版局局长、厦门市思明区文物局局长职务;免去白建生的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免去林晓晖的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黄晓军的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谢晖的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免去吴琳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赵闽琴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王若君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傅梅梅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傅招荣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将园林绿化关施工企业信用评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将园林绿化关施工企业信用评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将园林绿化关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通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建筑[2018]55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发布日期】2018.07.05
【实施日期】201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将园林绿化关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通知
(厦建筑〔2018〕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信用评价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
知》(建城〔2017〕251号)及《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厦市政园林〔2017〕317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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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惠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惠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惠民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19
•【字号】厦府办[2013]84号
•【施行日期】2013.04.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惠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厦府办〔2013〕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推动科技改善民生,积极实施科技惠民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127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科技惠民计划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国科办社〔2013〕1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科技惠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栋梁副市长
副组长:徐文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灿煌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李建国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陈庆儿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挹青市卫生局副局长
叶茂伟市商务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任:李建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黄维津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
黄木林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处长
周文市卫生局医疗行政管理处处长
谢志金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管理处处长
丁南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处处长
黄颖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副处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9日。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11·2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5日8时27分左右,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29号味味川菜馆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间商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6.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市政园林、商务、质监、市场监督管理、总工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思明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组成厦门市思明“11·25”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勘验、专家论证、调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界定了事故性质,区分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经过2014年11月25日8时20分左右,味味川菜馆员工庞启松、刘邦勤夫妇二人打开菜馆厨房门后,庞启松到分店(间隔3个店面)整理物资,刘邦勤进入厨房做营业前准备。

刘邦勤在取菜进门的同时打开厨房电灯开关,尔后洗米,将锅放置在灶台准备煮稀饭,在左手打开灶台燃气开关点火时,厨房突然发生爆炸。

爆炸致使隔墙毁坏倒塌,飞溅的混凝土砖块致使邻近店面(美湖路27号)内的2人当场死亡,刘邦勤本人严重烧伤。

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家商铺不同程度受损。

(二)救援情况厦门市政府立即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市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组织市公安、消防、卫生、市政、安监等部门会同思明区开展救援工作。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信用承诺规定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9〕275号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信用承诺规定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9〕275号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信用承诺规定的通知正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信用承诺规定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9〕275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规范我局信用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市政园林“放管服”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政园林审批服务便民化,方便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办事,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制订《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行政许可信用承诺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2019年8月27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行政许可信用承诺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市政园林“放管服”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办事,同时服务省市重点重大项目,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市市政园林行政许可信用承诺的有关管理。

第三条市市政园林局审批处负责行政许可信用承诺的审查和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政策法规与科技处负责行政许可信用承诺的监督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其他业务处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条市市政园林局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行政审批便利。

审批处应当梳理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的许可事项,对于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的事项,明确可以容缺的申请材料;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制作告知承诺书,公布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并在市政园林网站和审批窗口公开。

第五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但具备主要材料的,申请人可以在自愿作出社会信用承诺后,申请容缺受理。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厦市政园林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政园林规〔2021〕2号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市直属林业单位: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提高森林质量,扶持花卉林业产业发展,经报市政府同意,市市政园林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厦门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3月12日厦门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扶持花卉林业产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林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补助造林和森林抚育、林业防灾减灾、花卉林业产业、林业经济发展扶持等林业发展事项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政园林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研究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负责审核申请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执行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指导项目组织实施;提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跟踪和评价;负责对本部门执行期满或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监管;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会同市市政园林局研究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厦市政园林〔2017〕650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7〕650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管理,确保城市道路完好和通畅,维护城市市容环境,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行为,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2017年11月7日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确保城市道路完好和通畅,维护城市市容环境,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若干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管理工作。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城市道路是指供城市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含涵洞、高架道路、隧道含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

公路局管辖的道路挖掘占用的管理按照公路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挖掘城市道路是指工程建设及其它原因需挖破城市道路的行为,包括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拉管、顶管、勘探等作业。

本规定所称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堆料、施工作业、搭建临时建构筑物,或设置停车场、存车处、IC卡电话亭、报刊亭、通信电力网箱、桥梁(隧道)架设外挂物等占据并使用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划分市市政园林局是本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衡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衡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衡等任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6•【字号】厦思政〔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衡等任免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林衡任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经信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文争任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综合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郑康班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戴俊生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培财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与家庭发展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亚艺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人防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吕希献任厦门市思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王定苍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市政管理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林国亮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综合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黄谦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振民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行政执法二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吴琳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鹭江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黄朝东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港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李叶锦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梧村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戴洁慧任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李红立任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周光武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吴国华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徐建军任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所副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朱文任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司法所副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池瑶任厦门市思明区鹭江司法所副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吴宝岩任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兰一波任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加平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鹭江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李晓辉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华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邹敏瑜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嘉莲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玮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林振海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海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建安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副中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算起;陈少伟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副主任,所任职务为挂职,挂职时间从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焦建敏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曾振明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嘉莲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华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庄伟荣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筼筜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海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苏天培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港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免去陈晓钢的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海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8•【字号】厦府办〔2018〕148号•【施行日期】2018.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8〕1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8日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1.引言1.1为加强厦门市城市容貌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根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镇地区,包括本市市区、建制镇所在地、风景旅游区、工业集中区以及其他城市建成区。

1.3本市城镇地区的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公共水域、景观灯光等有关城市容貌,均适用本标准。

2.建筑景观2.1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定进行设计、建造,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色调应与所在区域周边建筑及空间景观的环境协调。

2.2 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古迹、名人故居、历史遗迹、保护性建(构)筑物应保持原有风貌及特色,设置专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对原有建筑进行必要的修护时,应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

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南普陀寺、嘉庚风格建筑、本岛旧城中山路历史风貌街区、厦港历史风貌区、集美历史文化街区及厦门岛外各区中具有独特风格的建筑群及周边地段景观的建设和改动,应当符合《厦门市紫线控制专项规划》的规定;有特别规定的,应符合特别规定。

2.3 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无违法搭盖;残损建(构)筑物及危险建(构)筑物,应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无法整修、加固或拆除的由所在街道办(镇政府)设置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的围挡。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仲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仲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仲等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3.11
•【字号】厦思政〔2022〕41号
•【施行日期】2022.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仲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区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推举结果,经研究,决定任命黄仲为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免去陈芳华的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黄仲任职时间从2022年2月算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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