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爆炸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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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案例教训: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

安全管理案例教训: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

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原标题:“8·12”系列案顶格重判:给受害者、给社会一个交代沉痛的教训正义的审判严正的警示——“8·12”事故系列案庭审纪实天津北方网讯:2015年8月12日深夜,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一声巨响,震动了整个滨海。

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8·12”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8.66亿元,堪称建国以来最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各庭审现场均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等旁听。

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瑞海公司和安评中介机构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多名本该把好关卡、依法履职尽责的政府官员渎职失察,个别官员甚至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导致隐患日积月累、日益膨胀,最终酿成惨祸,相关责任人员也身陷囹圄。

所有的企业、监评机构、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值得从中引起反思,以为镜鉴。

庭审直击: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8·12”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天津申论事例

天津申论事例

天津申论事例
1. 天津港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了一起严重爆炸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数千户居民的住房受到了严重破坏。

这起事故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和讨论,涉及到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2. 天津大爆炸事故中的职业安全问题:天津大爆炸事故中,涉及到了多个违规操作和管理不善的职业安全问题。

例如,爆炸事故发生的仓库存放了大量危险化学品,但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管理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导致了爆炸事故的发生。

这个事例可以引发对职业安全问题的深入思考和讨论。

3. 天津市公交车安全问题:天津市公交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过去几年中,天津市发生了多起公交车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事故中涉及到了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车辆的维护保养、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这个事例可以引起对公共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4. 天津市空气质量问题: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但由于工业排放和汽车尾气等原因,天津市的空气质量一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尤其是在冬季,天津市的雾霾天气频繁出现,给市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这个事例可以引起对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的思考和讨论。

5. 天津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教育中心之一,但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均衡现象。

一些城区的学校条件和教学资源相对较好,而一些农村地区的学校则存在着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施简陋等问题。

这个事例可以引发对教育公平和城乡差距的思考和讨论。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案例警示ANLIJING5HI茨烽港“日•IN'瑞海公課危险品食產特剧奠大火灾憾炸事放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及原因(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20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也称海关监管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事故现场发生了第一次大爆炸。

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钱、硝酸钾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受到火焰蔓延的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据测算,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三硝基甲苯,炸药)当量,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H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直接原因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鞍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二、事故救援情况8月12H22时52分,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瑞海公司火灾报警,立即转警交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

与此同时,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也接到群众报警。

接警后,天津港公安ANLIJING5HI案例警示局消防支队立即调派与瑞海公司仅一路之隔的消防四大队紧急赶赴现场,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也快速调派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三大街中队赶赴增援。

十大爆炸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十大爆炸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十大爆炸火灾事故案例分析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事件,它可以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而爆炸火灾更是其中的一种极端情况,它具有瞬间破坏力大、扩散速度快、危害程度深等特点,往往是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

下面将对十大爆炸火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防范类似事故提供借鉴和指导。

1. 天津港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晚,中国天津港发生了一起重大的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789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爆炸原因主要是由于储存在港口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不当管理引发。

这次事故极大地震惊了全国,也引起了政府和企业对危化品管理的高度重视。

2. 比利时皮可尼宣告火灾2004年5月,比利时皮可尼市一家化工公司发生了严重的爆炸火灾,爆炸处附近的一栋楼房被彻底摧毁,至少15人死亡,数百人受伤,临近地区的数千人被疏散。

调查发现,该公司未按法定程序处理危险废物,也没有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 阿姆斯特丹Schiphol机场火灾1992年10月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Schiphol机场发生了一起严重爆炸火灾,事故导致43人丧生,这起事故的爆炸原因是一家航空公司的货机所携带的危险品爆炸,引发大面积火灾。

事后,荷兰政府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和处理进行了全面检讨。

4. 法国第戎化肥厂爆炸火灾2001年9月21日,法国第戎市一家化肥厂发生了爆炸火灾,至少30人死亡,200多人受伤,事故附近的大量建筑物被摧毁。

事故原因主要是工厂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导致火灾,事后法国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管理进行了整改。

5. 英国格兰费尔炼油厂爆炸火灾2005年12月11日,英国格兰费尔炼油厂发生严重的爆炸火灾,至少22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调查显示,是厂内的原油处理装置发生了泄漏并引发火灾,且该装置未采用足够的安全措施。

6. 斯里兰卡Kurunegala燃气公司爆炸火灾2008年3月,斯里兰卡Kurunegala燃气公司发生了一起重大的爆炸火灾,事故造成至少23人丧生,150多人受伤。

爆炸事故案例及分析

爆炸事故案例及分析

爆炸事故案例及分析1. 案例一:天津港爆炸事故1.1 事故经过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港发生了一起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引发的爆炸波及了数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区和工业园区,造成了至少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根据调查报告,这起事故是由在储存区域中的一批危险化学品不当操作所引起的。

1.2 事故分析天津港爆炸事故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事故发生地点距离居民区和工业园区过于近,缺乏必要的安全间距。

其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此外,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也存在缺失。

最后,当事故爆发时,灭火和救援能力不足,导致事故扩大和伤亡加重。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管。

储存区域应与居民区和工业园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关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更新。

此外,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过程的监管,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完善灭火和救援设备及人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案例二:福岛核电站事故2.1 事故经过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一次严重的核泄漏事故。

这是由一场9.0级的海啸引发的,海啸导致核电站的冷却系统失效,核燃料棒无法得到有效冷却,最终导致核泄漏和反应堆的氢气爆炸。

2.2 事故分析福岛核电站事故揭示了核能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核电站的冷却系统应具备足够的抗灾能力,能够应对极端天气情况。

其次,核电站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海啸和地震等可能的灾害。

此外,核电站的设备和结构应具备足够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以应对可能的灾难性事故。

最后,核能领域需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水平,并及时引入最新的安全技术和设备。

为了提高核能安全,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

核能领域的安全监管机构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规范,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天津“8·12”爆炸事件中的舆论传播和政府应对

天津“8·12”爆炸事件中的舆论传播和政府应对

作者: 李寒羽;陈晨
作者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300387
出版物刊名: 新闻研究导刊
页码: 37-37页
年卷期: 2017年 第8期
主题词: 天津港“8·12”爆炸事件 新媒体 舆论传播 新闻发布会
摘要:通过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新媒体舆论进行梳理,研究发现整个舆情发展可分为爆发期、持续期和降温期三个阶段。

总体来看,对政府应对措施的负面评价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其中舆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上。

专业素质匮乏、电视直播中断等导致发布会未能达到公众满意的效果。

实现良好的危机传播效果还需要公众以及媒体的共同努力。

仓库类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仓库类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仓库类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引言:仓库类火灾事故是指在仓库内部或周围发生的火灾事件。

由于仓库内储存着大量的商品和货物,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各种各样的仓库类火灾事故,如化工仓库火灾、储运仓库火灾等等。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仓库类火灾事故,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仓库类火灾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案例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火灾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港发生了一起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

事发地点位于港口工业区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该仓库内储存着大量危险化学品。

当时,这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大量房屋和车辆被毁,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数十亿元。

这起火灾事故震惊了全国,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分析:该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内储存的硝化棉、钾氰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然后引发了大规模的火灾。

而造成这起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仓库管理不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储存和管理;二是企业安全隐患屡禁不止,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导致了安全风险的逐渐积累;三是仓库周边环境复杂,临近的居民区、商业区等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引发了连锁反应。

针对该火灾事故,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的经验教训:1.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监管,提高企业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管理;3. 提高政府监管的效力,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4. 加强对仓库周边环境的管控,减少安全风险的传播和扩大。

案例二:上海百安仓储火灾事故2016年3月28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一家百安仓储公司的五层仓库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后,浓烟滚滚,消防队员在紧急救援中,共救出7人,其中有4人受伤。

火势得到控制后,官方对火灾原因进行了初步调查,初步判断是由于仓库内储存的电子产品自燃引发的火灾。

地方政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研究——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

地方政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研究——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

资料 掌握不 全而 难 以全面 准确 回应 时 , 政府面前 的必修课 。 2 地 方政 府突发事件 中面临的网络舆情 官方 对待事 件 的态 度要 明确 、诚 恳。反
观本 次天津 爆 炸事故 ,相关 部 门的表 现 2 . 1 自媒体 “ 爆料 ” 官方舆 论被动 却 不 尽 如 人 意 。 3 地方政府网络舆 情治理 的方 法与途径 应对
及 时 向公众 发布 事故 相关 重要 信息 ,不 府部 门试 图掩 盖事 实真 相。这 种情 况在 在 利用 传统 媒体 进行 信息 发布 的 同时 , 得 漏报 瞒 报 , “ 不 能靠 拍胸 脯 ,要拿 数 天 津爆 炸事 件 中表 现特 别 突出 ,导 致 网 要 注 意利用 微 信 、微博 、网络客 户端 等 据 说话 ” , “ 权 威 发布 一旦 跟 不上 ,谣 络 世界 中发 出 “ 世 界在 看天 津 ,天 津在 新 媒体 平 台 ,尽可 能实 现 突发事 件 的快 速发布 , 努力消除信息死角。另一方 面, 言 就会 满天 飞 ”。1 7日,人 民 日报 发表 看韩剧 ”的调侃 。 了评论 《 应对 突发事件 , “ 信任共 同体 ” 2 . 2 官方信息 发布与公众 需求差距 要注 重部 门上 的协 同。重 大突 发事 件 的 处置 往往 涉及 多个 部 门,是多 个部 门协 很重 要 》,对 于本次造成极大人员伤亡 、 较大
关 信 息 ,引发大 量 民众参 与讨 论 ,舆 论 温度 不断 攀升 ,爆炸 原 因、人员 伤亡 等 焦点 问题 亟待 政府 相关 部 门 回应 。出人 预料 的是 ,截 至事 发第 二天 上午 ,天津 主流媒体并 未就爆 炸事故进行过 多报道 。 据媒 体报 道 ,爆 炸 发生 十小 时后 ,天 津 卫视 仍然 在 播韩 剧 ,引发 网 民不 满 。截 至1 3日 1 6 :3 0 ,公众翘首 以盼的 布会答非所 问 、避重就轻 、表现不专业 , 现 场提 问环 节发 布会 中断 直播更 是进 一

天津港爆炸事件的舆情应对-文档资料

天津港爆炸事件的舆情应对-文档资料

天津港爆炸事件的舆情应对天津官方前期的新闻发布会,始终弥漫着仓促应付、准备不足的“领导见面会”的气息。

部分堪称滑稽荒诞的场景,成为负面舆论的助推器。

事件】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XX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伤亡。

更让人寒心的是,事故舆情的失控,事故发生前期谣言不断,在新媒体平台和网络上充斥着爆炸事故的不实信息,造成民众的消极情绪,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

此次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全国媒体和各地民众的热切关注。

但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出现大量未经证实、极具误导性的报道。

同时,当地官方媒体反应迟钝、新闻发布会成摆设等等。

凡此种种,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

析因】应对失策,一错再错与以往的突发事件相比,此次事故发生后主流官方媒体在事件应对与后续处理中存在着严重失衡。

爆炸事件于12日晚23:30 左右发生,首先由附近居民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上传播扩散,而地方媒体在接近凌晨4 点才有所反应,逐步开始发布事件相关新闻。

地方媒体信息的拖延滞后,直接给了部分社会媒体可乘之机,使得此次事件的前期报道中各类不确定与虚假信息肆意传播,导向性与夸张性信息先于官方媒体出现,事件相关的社会舆情在初期便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

此次事件中地方媒体的反应和应对行为中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第一,地方媒体反应迟钝。

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于8 月12日23点30分左右,而直到次日凌晨3点52分,天津市的官方媒体才开始有所反应,但发布的信息内容为地方领导亲临现场,而对于事故现场的报道,基本都是转播自其它媒体,缺乏权威性与可信度。

从事件发生到地方媒体有所反应,其间长达4个多小时,官方媒体的权威信息持续缺失,为夸张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条件,导致民众中恐慌情绪蔓延。

传递信息是媒体最重要的职责,当地媒体有很大的优势。

但在此事故时并没有表现出来。

电视媒体的审核机制要求电视节目的变更及播放都需要提前向官方报备、审批,电视台本身并无权力进行更改。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政府应如何积极利用媒体--天津港爆炸事故为例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政府应如何积极利用媒体--天津港爆炸事故为例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政府应如何积极利用媒体--天津港爆炸
事故为例
天津港爆炸事故是中国历史上一起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

政府
应在此类重大事故中积极利用媒体,以传递信息,加强对公众的警示,和采取必要措施救援和善后。

以下是具体措施:
1.及时公布信息:政府应第一时间公布事故的基本信息、原因、损失和救援情况等。

这样不仅有助于公众了解情况,还能提醒企业
和相关机构加强生产安全措施。

2.媒体监督:政府应积极监督媒体的报道,以确保信息准确透明,避免造成恐慌和误导。

3.加强解释和引导:政府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事件进行解释和引导,以确保公众理解和掌握正确的应对方式。

4.关注受害者和遇难者:政府应关注受害者和遇难者家属的情况,及时向他们提供必要帮助。

5.建立救援和善后措施:政府应立即启动救援和善后措施,尽
快减轻损失。

总之,政府应当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积极利用媒体,及时公
布信息,监督媒体报道,加强解释和引导,关注受害者和遇难者,
建立救援和善后措施。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缓解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并有效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谣言成因研究——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谣言成因研究——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

谣 言 的载体 。许 多谣 言被微 博用 户 以看热 闹 、半信 半疑 等

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 中的角色
心 态转 发 , 造 成 谣言 的病毒 式传 播 。 天津港 8 ・ 1 2 爆 炸事件 中, 微 博平 台上流传 着关 于伤 亡情 况 、环境 污染 、物资 需 求 信息 、寻 人信 息等 多种类 型 的谣言 ,并在初 期被 热心 网
友 广泛 传播 ,造成 了一 定 的社会 负面 影 响。
( 一 )第一手信 息的发 布平 台
在 天津港 8 ・ l 2 爆 炸事 件 中, 微博 成 为 了第 一手信 息 的
但 是作 为信 息传播 的双 刃剑 , 微 博 也通过 上述 种种 优 发 布平 台 ,让广 大 网民通过 微博 就 能在第 一 时间 了解到 事 势 , 如 信 息传播 速度 快 、影 响范 围广 等成 为 了主要 的辟 谣 件 发生 的情况 ,相 关的爆 炸视 频 、灾难 情况 、救援 情况 等 平 台之 一 。 天津 港 8 ・ 1 2爆炸 事件 中 , @凤 凰 新闻客 户端 于 信 息都 在这个 平 台第 一时 间发布 ,并得 到快速 的传 播 。微 8月 1 3日发布 了名 为“ 天津 爆 炸事件 中 的十大 谣言” 的长 微
蓝 皮书 》 一书 ,书 中 写道 微博 的研 究 者们 称微 博 为“ 杀伤
力 最 强 的舆 论 载体 ” 【 l 】 。微 博 的 出现 给予 了 网民 时刻扮 演
( 三 )谣 言载体 和辟 谣平 台
虽 然微 博有信 息传 播速 度快 、信 息来源 广 的优势 ,成
“ 公 民报 道者” 这一 角色 更大 的平 台 ,突发 事件 的频发 使得 为 了公 共突 发事件 中的信息 发布平 台之 一 。但 是 因为微博 把 关人” ,微博 又容 易成 为 网 民有 了更 多机会 参与 突发 公共 事件 的报道 中 ,而微 博谣 用 户 的草根 性 ,信 息发布 没有 “ 言 也趁 此机会 应运 而生 。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地方政府的危机信息传播管理研究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地方政府的危机信息传播管理研究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地方政府的危机信息传播管理研究在全球化以及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中国面临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各类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逐渐成为常态,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挑战。

在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作为危机事件处理的主体,负有顺利解决危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的责任。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从制度上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促使政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在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中对危机信息的管理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具体事件为例,对地方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举措、结果、水平等方面内容展开分析。

本文以天津港爆炸事件为例,以危机传播阶段理论为时间纵轴,从新闻发布、媒体的管控及流言和谣言的处置三个方面对天津市政府在危机信息传播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内容进行逐一整理呈现。

在明晰地方政府、公众和媒体三者关系变化的基础上,对天津地方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的危机信息传播管理措施进行评析。

其次,结合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政府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比较探知天津港爆炸事件的危机信息处理的水平以及近年来地方政府危机特点和变化并提出笔者对此的反思。

论文包括绪论,四章正文和结论,共计六部分。

在对基本概念和理论进行界定后,结合危机传播阶段理论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的发展阶段进行划定。

同时结合事故数场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访谈、天津政府官方媒体及微博、异地媒体报道等内容,对比发现天津地方政府在“8.12”爆炸事故的危机信息传播管理中优劣各半,多场事故新闻发布会成为外界批评重灾区。

虽未对异地和境外媒体进行管控,但对本地媒体的报道方向进行了指示。

虽然对流言和谣言的处置速度整体并不过分滞后,但仍有亡羊补牢之感。

随后,笔者在明晰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辩证关系后,提出了天津地方政府在此次危机信息传播管理中的可取与不足之处。

_爆炸_后的次生舆情冲击波_天津港爆炸_次生舆情演化探析_马雪健

_爆炸_后的次生舆情冲击波_天津港爆炸_次生舆情演化探析_马雪健

17□ 2015.10□ 湖北 马雪健 刘 颖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震惊了国内外舆论场。

与救援工作同时展开的舆情处置工作,却在万众瞩目下频亮“红灯”,也成为该事故中需要反思的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重大的突发舆情却旁生“枝桠”,四散漫延的次生舆情不断增加着政府舆情处置的成本,但同时又为舆论引导工作提供了契机。

因此,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是各单位应对重大突发舆情前需做足的功课。

“天津港爆炸”舆情次生过程中的“众生相”1、网民:由将信将疑转为群体共识从“天津港爆炸”舆情主线来看,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网民对于爆炸原因、救援情况、追责等问题持续关切,助推舆情热度不断升高。

而官方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三缄其口、主体不明等状况,无疑为舆情次生留下了缺口。

当主线舆情开始分流,“小道消息”也随之鱼贯而出,由于无法及时得到权威消息印证,在负面情绪主导下,网民就会由将信将疑的观望状态,逐渐转变为确信不疑的共识。

如爆炸起因调查过程中,网上盛传瑞海总经理只峰是天津原副市长只升华的儿子,随即网络舆论关注点开始向涉事企业的背景方面转移,多名政府高官无端“躺枪”。

2、媒体:由舆论疏导转为公众诘问在爆炸事件之初,天津本地媒体可谓抢尽“风头”。

在经历了集体“失声”的质疑后,天津卫视播放韩剧的桥段让紧盯事故的网民集体侧目,对媒体的声讨也由当地媒体泛化至其他主流媒体。

在此基调中,媒体对公众的情绪疏导并未起到太大作用。

而随着由民众助推形成的次生舆情纷至沓来,媒体一方面要保证信息传播的及时性,满足民众的关切,同时也开始代表民众进行诘问。

在信息深挖的过程中,同样也会助推舆情的多极化方向发展。

如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追问“只峰是谁”,这同样给网民以暗示——此事必有蹊跷。

这就为网络舆论场设置了议题,关于企业背景的人肉搜索、谣言等慢慢滋长,伴随着媒体的发问而生,又随着媒体的辟谣而亡。

3、政府:由主动介入转为被动应对对于此类重大突发性舆情事件,舆情多极化发酵,直接为涉事政府的舆情处置工作增加了难度。

天津港火灾爆炸案例分析报告

天津港火灾爆炸案例分析报告

天津港火灾爆炸案例分析报告简介天津港火灾爆炸是于2015年8月12日在中国天津市发生的一起重大事故。

这场火灾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讨论。

本文将对这起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事故背景、原因和影响等方面。

一、案件背景1.1 天津港概况天津港位于华北地区,是中国最大的人工深水港之一。

它连接着黄海和世界各地的贸易航线,并提供了重要的物流支持。

1.2 火灾爆炸事件2015年8月12日晚间,天津港发生了一系列可怕的火灾爆炸事件。

首先是一个仓库内部发生爆炸,接着引发了更大规模的次生爆炸。

这次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还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2.1 安全管理不善据调查结果显示,该仓库存放了大量未经合规审批的危险品。

而相关的监管机构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和失职。

2.2 不合理的危险品储存一些有毒、易燃、易爆品被存放在靠近居民区和化工企业的地方,这是非常不安全和不符合规定的做法。

此外,仓库内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这些危险物质免受火灾或其他事故的影响。

2.3 无专业资质人员管理对于危险品储存仓库来说,必须要有经验丰富且获得专业资质认证的人员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操作正确、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应对。

然而,在天津港火灾案中,并没有配备足够数量和标准的专业资质人员。

三、事故影响分析3.1 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天津港火灾爆炸造成了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许多家庭因此丧失至亲。

同时,大量房屋和车辆被摧毁或损坏,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巨大恐慌和生活困扰。

3.2 环境破坏爆炸导致大量化学物质释放到空气和土壤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这对当地的水源、农田和生态系统造成了长期的影响。

3.3 经济损失该火灾事件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不仅涉及个人财产,还包括港口设施以及相关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

此外,天津港作为中国重要的进出口港口,火灾爆炸事故也对全国乃至国际贸易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案件启示4.1 安全监管加强这起火灾爆炸事故揭示了安全监管机构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基于大数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网络舆情研究———以天津港“8·12冶爆炸事故为例

基于大数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网络舆情研究———以天津港“8·12冶爆炸事故为例
据特征和分类, 分析了大数据舆情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李金海等 [10] 从大数据预测核心技术层面
运用拓展的 MapReduce 对网络舆情文本进行挖掘。 王艺 [11] 和王国华等 [12] 分别以温州动车事故和上海
踩踏事件的微博传播为例, 分析了大数据下微博舆情在重大突发事故中的传播属性、 情感立场和舆情
和程度的五种力量, 波特理论更多被用于制定竞争战略规划等商业领域。 随着其理论框架的不断成
结构以及政务微博如何应对网络舆论危机。 针对突发事件以及网络舆情研究, 主要采用生命周期理
论、 系统动力学、 计算机仿真和时间序列关联分析等方法, 关注点集中于大数据的挖掘和网络舆情的
发展规律。
二、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实时存储和流转为网络舆情和公共管理的决策及预测提供了即时性可能, 基于
学报
Number 2 ( General Serial No 104)
March, 2016
基于大数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网络舆情研究
———以天津港 “8·12” 爆炸事故为例
孙 康1 , 张 超1 , 张英菊2
(1 辽宁师范大学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辽宁 大连 116029;
海量用户行为数据为基础, 分别以关键词的搜索规模或热议度为指标来反映相关新闻舆论或微博舆情
的变化趋势, 关注网民的分布趋势, 为网络舆情的研究提供了大数据搜索平台。
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 以网络为平台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 发展和演化, 作
为主体的网民对公共问题和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情绪、 意愿、 意见和社会政治态
识了非常规突发事件涨落规律。 卢体广等 [7] 提出一种模拟浏览器登录微博抓取网页数据的方法, 以

天津 爆炸 舆情报告

天津 爆炸 舆情报告

天津爆炸舆情报告一、事件背景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伤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舆论议论,媒体、社交网络和公众对此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猜测。

二、舆情分析1. 爆炸原因在事故发生后,各方对爆炸原因进行了猜测和分析。

有人认为是港口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引发了爆炸,也有人怀疑是由于管理不善和安全措施不足导致的。

这些猜测和分析在舆论中引起了一系列的争论和讨论。

2. 责任追究在事故发生后,政府迅速展开了调查,并对责任进行了追究。

舆论对政府的回应和处理手段进行了评价和批评,认为政府应该更加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加强安全意识。

对于涉事公司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也引发了一定的争议和舆论声音。

3. 救援和救助在爆炸事故发生后,各方迅速展开了救援和救助工作。

公众对救援行动的评价和支持非常高,认为救援人员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奉献。

同时,也对救援行动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质疑和建议。

4. 社会影响天津爆炸事故对当地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爆炸造成了大量的房屋损毁和财产损失,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此外,事故也对当地的环境和生态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担忧。

三、舆情应对在舆情报告中,我们需要对舆情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应对策略。

在天津爆炸事件中,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和引导舆论,及时发布最新的调查进展和相关信息,增加透明度,以减少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此外,政府还需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追究责任,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和安全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于涉事公司和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责任,以恢复公众对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信任。

在救援和救助工作中,政府应加强组织和协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和有序。

同时,还应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援助,以减轻他们的困难和痛苦。

最后,在社会影响方面,政府需要加大对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力度,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

浅析中国政府公共危机事件管理——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

浅析中国政府公共危机事件管理——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

浅析中国政府公共危机事件管理
——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一、引言
二、公共危机事件概述
(一)公共危机事件的性质
(二)公共危机事件的类型
1.特大自然灾害
2.社会性自然灾变
3.技术灾害
4.恶性生产管理事故
5.社会利益冲突引发的冲突
(三)公共危机事件的特性
1.紧急性
2.扩散性
3.不确定性
4.恐惧性
5.阶段性
6.特殊性
三、公共危机事件管理及其阶段
(一)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性质
(二)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阶段
1.准备阶段
2.应对阶段
3.恢复阶段
4.消除阶段
四、中国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实证分析
(一)天津港“8.12”爆炸事件概述
(二)从天津港“8.12”爆炸事件看中国公共危机管理
1.天津港“8.12”爆炸事件的后续处置
2.中国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优势
(1)支援迅速…
(2)物资充足…
3.中国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不足
(1)预警机制不健全…
(2)防范意识不够…
五、结论与建议
(一)危机发生前,防范危机的发生
(二)危机发生期间,迅速制定危机应急计划,加强沟通(三)危机发生后,事后评价、监督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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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爆炸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案例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已经进入了全面转型时期,在这个特殊时期中,社会内部矛盾的凸显导致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事件大量爆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政府对于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应对处理能力已经成为考核和评价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指标。

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国内的快速发展与普及,突发事件所引发的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政府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重要行政管理内容,但是由于我国各级政府长期以来的官本位行政理念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经验的缺乏,导致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与不足,使得在众多突发事件爆发之后的网络舆情管控中还无法达到预定的有效引导和正面舆论环境塑造的要求,严重影响了新时期我国政府行政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同时随着国内网络用户数量和类型的不断增加,网络舆情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疏导和管控,也直接关系到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能力,因此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中,探索和分析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对于提高新时期我国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研究工作以2015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港爆炸事件作为研究案例,通过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整理分析,在天津港8·12爆炸事件基本情况介绍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对政府的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

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了如下几个部分:(1)对天津港8·12爆炸事件基本情况、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的典型性进行整理介绍与分析,探讨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关键因素。

(2)研究分析天津港8·12爆炸事件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测机制、对网络舆情的疏导与堵截机制以及政府善后工作机制的网络舆情影响等。

(3)从事件政府网络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机制、网络舆情引导和流程建设、网络舆情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等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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