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探析-范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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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探析-范文汇编
摘要:到目前为止多次以精简机构和分流人员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等核心问题,其原因在于:忽视了通过竞争推动乡镇政府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在精简编外人员的同时忽视了精简在编人员;在新农村建设时期忽视了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在调整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同时忽视了“上改下也改”的配套改革。

鉴于此,今后要以竞争为重点,精简乡镇党政机构和人员,转变政府职能,从撤消事业站所、置换职工身份和建立“以钱养事”的新的为农服务机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机构改革中的难题。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改革;配套措施乡镇机构改革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主体与客体合一,是自己为自己动手术,所以直接导致了改革受阻。

以往多次以精简机构和人员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不仅没有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反而产生了机构越简越大、人员越简越多的现象。

在现阶段或近一个时期内,要以竞争为重点,对乡镇政府机构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乡镇基层政权。

一、以竞争为重点,改革乡镇政府管理体制1.加强新农村**政治建设,改革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实行“两票”直选初步候选人。

我国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
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予以改革。

具体的改革办法有二:一是实行自荐报名,让人才充分涌现。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乡镇机关干部和上届班子成员,只要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均可自荐报名。

自荐报名结束后,由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报市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其简历,接受群众公开监督。

二是以“海选”方式推荐候选人,充分尊重民意。

各乡镇分别以政府机关、直属部门、所属村、企业为单位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

根据市县委的决定,每个参加推荐的党员、群众代表限推荐9名党委班子成员为初步候选人。

推荐结束后,由市县委常委会按照推荐票数,综合乡镇换届考核情况确定12名乡镇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

2.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乡官”竞选。

在直选乡镇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党章规定的程序和议程,实行竞职演讲。

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完毕后,由全体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9—11名党委班子成员。

党委委员选举产生后,由市县委确定两名党委书记兼镇长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并接受代表们的现场提问。

全体党员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后,由全体党代表从落选的党委书记候选人和3名副书记候选人中投票选举产生3名副书记。

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按照规定的议程,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委
书记作为候选人等额选举产生乡镇长,从党代会选举中未选上书记的副书记中选举产生一名常务副乡镇长,从其他党委委员及群众推荐的非党副乡镇长中差额选举产生3名副乡镇长。

3.改革乡镇行政体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竞争上岗。

一是设立“三办”。

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是规范编制管理。

所有人员按核定编制竞争上岗,实行一人一编一卡管理。

落岗的人员下岗分流,出现空编时优先从原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录用。

三是实行四大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要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人数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公开竞争将乡镇主副职调整到位,分别为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4名。

政府班子成员全部由党委委员兼任,其中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3名党委副书记中1名兼任人大主席,1名兼任纪委书记,1名兼任常务副镇长;其他党委委员兼任副乡镇长、人民武装部部长、组织宣传员等职务。

中层干部竞争到位,担任“三办”主任;一般干部按编制竞争上岗,担任乡镇工作人员。

落选下来的干部一律进入“三办”,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由“三办”主任按各办的岗位设置“点兵”,或按量化评分的办法确定上岗人员,落岗人员自动分流。

4.按区域设置行政站所和派出机构,不搞一乡镇一站。

农村税费改革后,撤并乡镇和行政村的工作正在全国展开,行政站所和派出机构一乡镇一站的
设置,已不能适应建设****新农村的整体需要。

归并乡镇行政站所、按区域设置行政站所和派出机构、精简人员、压缩编制,已成为乡镇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以3—4个乡镇为一个区域,按区域设置行政站所和派出机构。

对税务所、工商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按区域设置;根据各乡镇实际和优势设置2—3个公安派出所和市县垂直部门管理的站所;其他机构不延伸或派驻乡镇。

这些单位的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按有关规定征得乡镇党委同意,经费按谁设立谁负担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不增加所在乡镇政府和群众的负担。

对这些单位的编制要实行严格管理,分流超编人员,清退无编制人员和临时工。

5.改革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

目前,乡镇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无章无序,导致多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极易造成乡镇领导干部权力膨胀,致使干群关系紧张、各种收费项目泛滥。

为了有效控制乡镇的各类支出,确保乡镇干部职务消费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要重点抓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严格核定补贴标准,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从票据报销方式逐步统一到货币支付上来。

目前改革的重点是招待费、通讯费和交通费三个职务消费项目。

通讯费分单位公共通讯费和领导干部个人公务通讯费两部分。

公共通讯费由乡镇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实行限额控制、节约滚存并按比例奖励
责任人的办法,主要用来维持乡镇机关的正常工作,保障上下畅通。

领导干部个人通讯费补贴主要用于与其职务和分管工作相关的公务通讯活动,可按照职务、分工、工作量的大小,因人因事核定标准,按月随工资发放,超支自付,节约归己。

关于移动电话费补贴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乡镇党委书记、常务副乡镇长、党委副书记兼人大主席、政协主任、纪委书记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定每人每月的具体补助金额。

各乡镇只保留一部公务用车,乡镇办其余车辆一律封存。

对公务用车采用承包、租赁的经营方式,由单位与司机签订协议,司机的工资及补助、车辆折旧等费用从小车营运收入中解决。

公务用车交通费的总额控制在55—65万元以内,包括公共交通费和个人交通费。

公共交通费由单位承担,主要包括处理突发事件、开展防汛、抗旱、防火、救灾工作、到市县外招商引资等公务行为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公共交通费由乡镇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限额控制。

个人交通费主要用于在市县内开会、办理日常公务、到基层开展工作、对口接待、迎接检查等所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公共交通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个人交通费依据领导干部的职务、分工和工作量的大小核定到人、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付。

公务接待费包括公共接待费和领导干部个人接待费。

公共接待费包括因招商引资、乡镇党委或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市县级以上组织在乡镇召开会议、外地
领导或兄弟单位来学习视察、协助市县级以上新闻单位从事宣传报道工作等发生的招待费。

这部分费用由乡镇党政办公室集中使用,限额控制。

领导干部个人接待费按照其职务、分工和工作需要核定标准,节约归己、超支自付。

二、撤消或转制事业站所,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一般将重点集中在清退和分流超编人员上,而忽视了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转变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和调整县乡两级政府行政执法职能。

我们认为:只有转变政府职能,从撤消事业站所、置换职工身份和建立“以钱养事”的新的为农服务机制入手,调整县乡两级政府的行政权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问题。

1.撤消“七站八所”,置换职工身份。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乡镇事业站所人员占乡镇机构人员的80%。

为了确保乡镇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必须对乡镇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经站、文化站、广播站、城建所、房管所、土地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事业站所或综合设置的服务中心进行“收章、摘牌、改制、人员整体分流”改革。

一是市县编制办对财政供养人员进行“锁定”,对事业站所的总资产、债务、净资产等家底进行清理,通过盘活闲置资产、财政筹资等途径组建新的经营实体,在乡镇政府委托下承担相关的农业公益服务项目。

二是引导和鼓励原站所人员自愿转换身份,领取一次性经济
补偿金,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退出财政供养序列,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对转制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实行全员保险,对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实行全员保险后由社保机构发放其退休养老金。

2.重构乡镇财政所,实行人员竞岗分流。

为了确保乡镇政府资金的科学管理,各乡镇政府应设立财政所作为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土地承包管理等职能。

乡镇财政所人员从原财政所和农经站人员中竞争产生,竞争上岗考试分别由市县财政局和农经站组织,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高分向低分择优录用,在市县范围内统一调配、定编管理。

对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全部实行内退;对落岗的人员实行分流。

分流人员领取生活费,退出编制管理,进入各乡镇成立的中介性质的财政服务中心,通过开展中介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

3.保留个别重点站所,充分发挥乡镇“龙头”优势。

为了充分发挥乡镇的产业优势,促进经济发展,各乡镇应在坚持整体转制的前提下,保留一个发展较好的支柱产业、重点宜林山区等特别行业和有区域优势的乡镇站所。

各乡镇只准转制、保留一个集体性质的企业。

可将重点站所的正式员工整体转入社会服务部,该服务部按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

同时,按照执法主体在市县、服务工作在乡镇的原则,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由市县局委和乡镇政府共同从有资质的乡镇人员中聘用专业
技术人员,从事防疫、检疫、护林、防火等为农服务工作,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

4.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服务体制,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

按照“行政职能整体转移、经营职能走向市场、公益服务职能面向社会”的改革思路,将乡镇原事业站所的行政执法职能收归县直主管部门,将其行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职能分别向乡镇“三办”转移。

乡镇政府应本着在改革中绝对减人、相对减支、减人不减政府责任、减支不减政府公益性支出的原则,对原事业站所的服务项目制定“乡镇政府承担、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以钱养事”的改革方案,通过购买服务和购买劳务的办法,落实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责任。

5.改革干部职工养老办法,建立覆盖面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乡镇置换身份人员和乡镇干部无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应该建立“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将社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

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应积极补交保险费,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

对乡镇站所人员应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补建10年的个人账户,以职工1995年以来历年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1%的比例补缴个人账户资金。

三、推进乡镇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1.制定科学合理的的事业单位人员“置换身份”资金标准,解决长期困扰乡镇体制改革的难题。

乡镇事业单位要彻底改革,必须集中大量资金给予
站所人员一次性置换身份补偿。

改革需要成本,长期看要绝对减人,短期内要相对增加一定的支出来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买断职工身份。

考虑到全国乡镇人员较多,资金投入量大,建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从资金上对县一级政府予以支持,拨付“置换身份资金”,制定科学的“置换身份”标准,如按每人每年工龄补当年1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置换身份。

同时,国务院和省市级人民政府、市县级政府应增加专项预算,各负担置换身份资金的1/3为宜。

2.改革资金划拨标准,调动乡镇改革的积极性。

乡镇“七站八所”撤消转制之后,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原来对“七站八所”下拨的补贴和各项经费不应停拨。

因为虽然事业站所撤消或转制了,但农村的社会服务需求还存在,仍需加大力度予以满足,原事业站所承担的大量的为农服务项目仍需要通过招标发
包的形式寻找专业技术队伍去做。

为此,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改革政策,做好资金划拨与乡镇体制改革的衔接工作。

对于合村并组的乡镇,各省市、自治区应改革以村组个数为标准划拨资金的办法,结合当地人口、耕地、历史等因素确定下拨转移支付资金,以调动乡镇改革的积极性。

3.改革市县局委管理体制,做到“下改上也改”。

市县派驻乡镇的站所按区域设置后,原在岗在编人员下岗分流达80%左右,对这部分群众如不及时出台方案予以分流安置,将难以完成改革任务。

因此,在制定乡镇体制改革方案时,应将派
出机构和垂直机构按区域设置方案与撤消转制事业站所改
革方案配套进行。

市县级垂直局委对已改革的乡镇和部门不应以站所撤消为由从资金、物资、项目上予以限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防止市县局委为了增设或保留
站所和人员而卡乡镇,同时制定市县局委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物资发放等改革方案,做到“下改上也改”。

4.取消“一票否决权”,建立宽松的改革环境。

据调查:有关部门下达到乡镇的“一票否决权”有154项之多,乡镇领导为了应付众多的“一票否决权”,四处奔波以平衡关系,争取过关。

众多的“一票否决权”本应属于市县的工作范围,市县却将其一并压到乡镇,这无疑造成了权利和决策方面的不对等。

因此,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取消“一票否决权”的改革方案,确保乡镇体制改革后有宽松的工作环境,调动乡镇干部的积极性。

5.建立领导干部改革承包责任制,确保农村社会整体稳定。

乡镇体制改革后,机构和人员大量减少,人员交叉任职,职数相应减少,其影响复杂而深远。

一方面,调动乡镇党政干部积极性的难度加大。

不仅落选的原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中层干部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因为领导班子职数的减少,本身就意味着中层干部进入领导班子的机会减少。

如何保护和调动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是今后一个时期干部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转制改革的阻力加大。

部分
原站所职工对乡镇体制改革持抵制态度,认为改革砸了他们的“铁饭碗”,要求改革后政府包干解决其养老保险费续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问题。

对此,市县乡应建立领导干部包乡镇、包人员的改革承包责任机制,做好每位分流人员和置换身份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农村社会整体稳定。

6.卡死人员入口,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要解决乡镇政府机构人员多的问题,就必须逐步消化富余人员。

省级人民政府应对乡镇的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其机构和岗位设置,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要求基层设置机构和专职人员。

编制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坚决把住入关口。

我国现有乡镇干部约400多万人,每年正常退休20万人左右,如果从现在开始能够卡死人员入关口,则通过置换身份和分流人员,每年就可以减少几十万干部。

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就可以逐步消化富余人员,在确保社会稳定的情况下,把我国庞大的乡镇政府机构精简下来,保证****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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