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术语标准

合集下载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术语标准1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术语标准1

目录(征求意见稿)2020年1总则 (1)2通用术语 (2)3水污染治理工程 (5)4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15)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28)6噪声振动与电磁辐射污染控制工程 (37)7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52)8生态环境监测 (62)1总则1.0.1为统一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基本术语及定义,实现专业术语的标准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的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噪声振动与电磁辐射污染控制工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等生态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领域使用的名词术语。

1.0.3本标准不包括生活污水及其污泥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领域的术语。

2通用术语2.0.1 环境工程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生活环境和城镇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及工程设施。

2.0.2 水污染water pollution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2.0.3 水污染治理工程water pollution control engineering防治水环境的污染,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废水资源化的工程。

2.0.4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COD在一定条件下,经重铬酸钾氧化处理时,水样中溶解性物质或悬浮性物质消耗的重铬酸盐相对应的氧的质量浓度,以mg/L表示。

2.0.5 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BOD在特定条件下,水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进行生物氧化时所消耗溶解氧的质量浓度。

2.0.6 五日生化需氧量five-day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BOD5在规定的条件下,微生物分解水中的某些可氧化的物质,特别是分解有机物的生物化学过程消耗的溶解氧。

HJ496-2009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精编】

HJ496-2009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精编】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96-2009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Classification and nomenclature for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technolog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9—09—09发布 2009—12—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目 次前 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类 (1)5 命名 (2)6 分类表 (2)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不含核环境工程技术)的分类与命名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不含核环境工程技术)的分类与命名。

本标准适用于对环境工程技术及工艺单元的分类与命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工程技术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technology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生活环境和城镇环境质量的工程技术和工艺单元。

通常可分为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和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等。

3.2 线分类法method of linear classification是将分类对象(即被划分的事物或概念)按所选定的若干个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级的类目,并排成一个有层次的,逐渐展开的分类体系。

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000-20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air pollution control projects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0-12-17 发布2011-03-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5)4总体要求 (6)5污染气体的收集和输送 (7)5.1污染气体的收集 (7)5.2污染气体的输送 (8)5.3污染气体的排放 (8)5.4风机9 6典型工艺 (9)6.1除尘9 6.2气态污染物吸收 (13)6.2.2 吸收装置 (14)6.3气态污染物吸附 (15)6.4气态污染物催化燃烧 (17)6.5气态污染物热力燃烧 (19)7主要气态污染物的处理技术 (21)7.1二氧化硫 (21)7.2氮氧化物 (22)7.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S) (23)7.4 恶臭 (25)7.5卤化物气体 (26)7.6重金属 (27)8 公用 (29)9安全与职业卫生 (30)9.1一般规定 (30)9.2 安全 (30)I9.3 职业卫生 (31)10工程施工与验收 (31)10.1一般规定 (31)10.2 施工 (31)10.3工程验收 (32)10.4工程环境保护验收 (32)11运行维护 (32)I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技大学、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发布稿)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5 监测要求 (10)5.1一般要求 (11)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4)附录A (规范性附录)固定源大气污染物名录及有组织排放限值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20)附录C(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21)附录D(资料性附录)企业建立污染物排放和控制台帐的基本要求 (26)附录E(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27)附录F(规范性附录)废气中二噁英类和多氯联苯毒性当量浓度(TEQ)计算公式 (32)附录G(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34)附录H(规范性附录)环境空气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3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控制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引导工业企业生产工艺优化和污染源废气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实施等要求。

国家或地方已发布针对行业、通用工艺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执行相应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其他污染源执行本标准。

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实施后,本市另行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执行,不再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00-2010

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000-20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air pollution control projects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0-12-17 发布2011-03-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1适用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 (5)4 总体要求.......................................................................................................................................................... (6)5 污染气体的收集和输送 (7)5.1 污染气体的收集 (7)5.2 污染气体的输送 (8)5.3 污染气体的排放 (8)5.4 风机.......................................................................................................................................................... . (9)6 典型工艺.......................................................................................................................................................... (9)6.1 除尘.......................................................................................................................................................... . (9)6.2 气态污染物吸收 (13)6.2.2 吸收装置..........................................................................................................................................................146.3 气态污染物吸附 (15)6.4 气态污染物催化燃烧 (17)6.5 气态污染物热力燃烧 (19)7主要气态污染物的处理技术 (21)7.1 二氧化硫.......................................................................................................................................................... (21)7.2 氮氧化物.......................................................................................................................................................... (22)7.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23)7.4 恶臭.......................................................................................................................................................... .. (25)7.5 卤化物气体.........................................................................................................................................................267.6 重金属.......................................................................................................................................................... . (27)8 公用.......................................................................................................................................................... (29)9 安全与职业卫生 (3)0 I9.1 一般规定.......................................................................................................................................................... (30)9.2 安全.......................................................................................................................................................... .. (30)9.3 职业卫生.......................................................................................................................................................... (31)10 工程施工与验收 (31)10.1 一般规定.......................................................................................................................................................... .3110.2 施工.......................................................................................................................................................... (31)10.3 工程验收.......................................................................................................................................................... .3210.4 工程环境保护验收 (32)11 运行维护.......................................................................................................................................................... .. (32)II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db11_501-2007_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_501-2007_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半导体分立器件(晶体二极管、三极管等)和集成电路的制造以及封装测试,以及电子元器件(电 容、电阻等)制造、印刷电路板制造、LCD/CRT显示器制造、电子终端产品装配、光碟片制造等。 3.8 人造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板 材,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实木复 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 3.9 印刷 printing
18483-2001)外,其它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本标准发布后,若本市再行发布新
的适用相关行业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业执行相应的新发布的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相比,主要修改如 下:
——本标准增加规定了国家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 (试行)》中未规定的 14 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II 免费标准网() 无需注册 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网()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 -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 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炼油与石油化 学工业、饮食业油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前述固定污染源执行本市或国 家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6157

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解读

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解读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解读1.单选题[ 本题型共5道题]1.下列哪个装置不属于的气态污染物吸收净化装置(D ) 。

◎A.填料塔◎B.板式塔◎C.喷淋塔D.谅水塔2.以下列举的除尘器中哪个除尘器净化效率最高( B) 。

●A.电除尘器◎B.袋式除尘器❾C.旋风除尘器D.湿式除尘器3.脱附气源一般不包括以下哪种工质( C) 。

❽A.热空气❾B.热烟气。

C.高压蒸汽❽D.低压水蒸汽4.不能提供热力燃烧法( 包括蓄热燃烧法)净化气态污染物所需要热能的选项是( D) 。

❾A.辅助燃料燃烧。

B. 废气本身的燃烧热能❽C.蓄热装置所贮存的反应热能D.高温蒸汽5.当含炽热颗粒物的气体袋式除尘时,预处理装置是(A ) 。

◎A.火星捕集器C ; B.气流分布●C.预除尘D.换热器2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1.使用湿式除尘器时会存在以下哪些间题(ABCD ) 。

A.腐蚀性B.结垢C.冻结D.水处理E.结露2.以下废气中的哪些金属属于重金属? ( ACE)A.汞B.铁C.铅D.铜E.砷3.关于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方案阐述,以下观点正确的是哪些? (ABCD )A.吸附法适用于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分离与去除B.吸收法宜用于废气流量较大、浓度较高、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C.冷凝法宜用于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回收,可作为降低废气有机负荷的前处理口D.膜分离法宜用于较高浓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分离与回收E.吸附、吸收、冷凝和膜分离法主要用于不回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场合4.指出下列观点正确的选项(ABCE)。

A.催化床应设置防爆泄压装置B.催化燃烧装直前应安装阻火器c.催化燃烧装置前应设置事故应急排空管D.化燃烧系统可采用普通的风机、电机和电控柜E.催化燃烧系统应远离可以弓|起爆炸的化学品存放地3.判断题[本题型共4道题]1.采用活性炭做吸附剂时,脱附气的温度宜控制在120C以下。

( )Y.对N.错2.烟气旋转喷雾法脱硫是湿法脱硫工艺。

《大气污染治理》课程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课程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课程标准第一部分课程概述一、《大气污染治理》课程定位本课程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的核心专业课,在知识和技能培养上引入烟气治理相关工种及岗位群的职业标准及其他与大气污染预防与控制有关的国家标准、法律法规。

本课程是在熟练掌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通过对废气性质、特点的分析,培养学生正确选择含尘气体和气态污染物控制的工艺及设备,能够运用AUtOCAD软件绘制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及设备原理图;熟悉常规废气治理设备的操作要点,熟悉其故障处理方法。

本课程是在修完环境工程任务操作、AutoCAD、工程制图等,具备烟气治理工艺与设备的相关基础知识及工程图识读、绘制能力后开设的,为后续开设课程“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奠定基础。

二、课程设计理念、思路及依据(一)课程设计理念理论知识以够用为度、注重岗位的能力培养。

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生产性实践教学为途径,在学生实习实训中进行实际工作内容教学,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修养,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通过对《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岗位能力调研和分析,与该门课程相关的工作有“大气污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工艺设计与操作、运行、维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生产与销售”,这些岗位工作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掌握,典型废气治理工艺、设备选择,典型废气治理设备的操作与维护,专业软件的应用等,是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通过与企(行)业专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讨论,根据学生在实际岗位中要完成的任务,将教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即基础知识、除尘技术、气态污染物净化和综合实训。

本课程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依据,结合学生的认识特点和教学规律,采用递进与并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在基础知识部分中,首先安排大气污染染防治法的学习,便于学生掌握大气污染的危害与特点,跟踪我国最新的环境政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与该课程相关的基础知识,如相关专有名词、烟气扩散规律与污染预测、粉尘的性质与特性、气态污染物的性质与特性等;在除尘技术部分,以典型性和覆盖性为原则,以冶炼烟尘、水泥生产粉尘治理流程为案例开展教学,以从简单到复杂的方式让学生逐渐掌握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等,并学会根据烟尘、粉尘特点选择最佳的治理工艺,同时融入最新的除尘技术。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1总则1.0.1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创建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管理。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环境保护envi ronm ent al co ns ervat i on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0.2环境卫生environmental sanitati on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包括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废污处理、卫生防疫等。

2.0.3绿色施gree n cons tru ction是工程建设中实现环境保护的一种手段,在保正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2.0.4临时设施t emp o ro ry f acilit ies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及使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2.0.5施工人员site personnel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参建人员。

2.0.6建筑垃圾con s tru ction tras h在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3基本规定3.0.1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卫生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有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3.0.2建设工程的环境与卫生管理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方案,应明确环境与卫生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第01讲《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解读(一)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中的通用技术要求。

(通用性)本标准为环境工程技术规范体系中的通用技术规范,适用于常规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普遍性)对于已有相应的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的工程,应同时执行本标准和相应的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对于没有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的工程,应执行本标准。

(是通则,覆盖专项工程规范)本标准可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覆盖工程全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引用的诸多文件均是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和政策法规。

强调引用文件版本的有效性、实时性。

本标准对各专业技术要求起到索引作用。

3 术语和定义3.5 烟气调质指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调整烟气(尘)物理化学性质的方法。

调节烟气温度、湿度、粉尘比电阻等等3.6 液气比指吸收工艺中,处理单位体积废气所使用的吸收液体积,单位为L/m3。

3.9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常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01kPa 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3.10 重金属指比重(密度)大于4g/cm3或5g/cm3、对生物体有毒性的金属。

4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一般规定4.1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应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

4.2 大气污染治理应遵循综合治理、循环利用、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

4.4 大气污染治理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减少污染气体的处理量。

4.5 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应减少二次污染。

对产生的二次污染,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后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_50_418-20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_50_418-2016)
附件 1
ICS13.030
E61
备案号 xxxx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418-2016
代替 DB 50/418-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发布稿)
2016-01-22 发布
2016-02-01 实施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5 排气筒高度要求 ................................................................ 5 6 污染物监测要求 ................................................................ 6 7 实施与监督 .................................................................... 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吸收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暂行)的通知-自府办发〔2018〕64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暂行)的通知-自府办发〔2018〕64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暂行)的通知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暂行)的通知自府办发〔2018〕6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7日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暂行)目录一、自贡市砖瓦陶瓷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二、自贡市石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三、自贡市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四、自贡市露天非煤矿山开采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五、自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六、自贡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七、自贡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技术导则八、自贡市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九、自贡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技术导则自贡市砖瓦陶瓷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自贡市砖瓦、陶瓷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砖瓦、陶瓷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第二章基本规定四、企业应合法经营,并符合产业政策。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_2146-2018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_2146-201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涂料 coating material 涂于工件表面形成具有腐蚀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标示,绝缘,耐磨等)的连续固态涂膜的一 类液体或固态材料的总称。 3.2 涂装 coating 将涂料涂覆于基底表面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的涂层过程,又叫涂料施工。 3.3 工业涂装工序 industrial coating process 工业生产中涂料调配、表面预处理(脱脂、除旧漆、打磨等)、涂覆(含底涂、中涂、面涂、罩光 等)、流平、干燥/固化等环节的生产工序。 3.4 固化 curing 由于热作用、化学作用或光作用产生从涂料形成所要求性能的连续涂层的缩合、聚合或自氧化过程。 3.5 干燥 drying 涂层从液态向固态变化的过程。 3.6 自干 air drying
3.9 刷涂 brushing 利用漆刷蘸涂料进行涂覆的方法。
3.10 喷涂 spraying 将涂料雾化并射向工件表面进行涂装的方法。
3.11 浸涂 dipping 将工件浸没于涂料中,取出,除去过量涂料的涂装方法。
3.12 淋涂 flow painting 将涂料喷淋或流淌过工件表面的涂装方法。
3.13 辊涂 roller painting 利用蘸涂料的辊子在工件表面上辊动的涂装方法。
3.14 电泳涂装 electro-coating 利用外加电场使悬浮于电泳液中颜料和树脂等微粒定向迁移并沉积于电极之一的基底表面的涂装
方法。
3.15 搓涂 tompoming 利用蘸涂料的纱团反复划圈进行擦涂的方法,又叫揩涂法或擦涂法。
I
DB33/ 2146—2018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浙江省涉工业涂装工 序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和特 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由行业型、通用型和综合型三种类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构成。本 标准为通用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污染源自2019年10月1日起,其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 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本标准已规定限值的项目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除本标准中已确定限值的指标项目外,其余指标项目 仍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要求执行。 本标准是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行业型 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涉工业涂装工序污染控制要求的,当其严于本标准或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 时,执行国家行业型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发布的行业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涉及工业涂装工 序污染控制要求的,执行相应行业型排放标准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 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境 监测中心,浙江工业大学。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鞋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鞋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制鞋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的鞋面、鞋底、鞋跟等鞋材生产企业或设施。

本标准不适用于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中规定的相关生产工艺或设施,如炼胶、硫化等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66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 19340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T 30779 鞋用水性聚氨酯胶粘剂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物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4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38 环境空气酚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45 环境空气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1 环境空气和废气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法HJ 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54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19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术语允许排放浓度:指设施处理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允许排放速率: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

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依照该标准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污染源: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等)。

单位周界: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

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无组织排放源: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指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工棚等)。

露天煤场和干灰场也属于无组织排放源,在预测露天煤场和干灰场的扬尘时,应采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排气筒高度: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二)适用范围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

例如:除有专项锅炉标准的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一2001),火电厂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03),工业炉窑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炼焦炉执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水泥厂执行《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恶臭物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各类机动车排放执行相应的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5.12.1实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5.12.1实施

II
DB 31/933-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实施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 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 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
碘量法(暂行)
DB 31/933-2015 HJ 548 HJ 549 HJ 583 HJ 584 HJ 629 HJ 638 HJ 644 HJ 645 HJ 646 HJ 647 HJ 657 HJ 675 HJ 683 HJ 684 HJ 685 HJ 688 HJ 691 HJ 692 HJ 693 HJ 732 HJ 734 HJ 738 HJ 739 HJ 75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涂装(包括涂布和喷涂)、印刷、烘干、清洗、拌合、含浸、成型等作业,溶 剂本身不发生化学变化的生产过程。 3.13
初始排放量 initial emission quantity
2
DB11/ 501—2007
单位时间内(以小时计),大气污染物未经净化处理的排放量,单位kg/h。 3.14
人造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板 材,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实木 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 3.9
印刷 printing
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将原稿上的图文信息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出版物印刷和包 装印刷(纸及纸板印刷、塑料印刷、金属印刷等)。 3.10
项物质作为控制指标; b)针对包括逸散性排放在内的VOCs总量排放控制,以单位产品向环境中排放的有机溶剂质量作为
控制指标。 3.2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 采用 HJ/T 38 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以碳计)。本
1
DB11/ 501—2007
DB11/ 501—2007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指标体系、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 3 5 一般污染源排放要求 .................................................................. 3 6 典型 VOCs 污染源排放要求 ............................................................. 6 7 技术与管理规定 ...................................................................... 8 8 监测 ................................................................................ 8 9 标准实施 ...........................................................................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典型 VOCs 污染源受控工艺设施和污染物项目 ...........................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 .................................... 1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VOCs 污染控制的记录要求 ........................................... 14 参考文献 ............................................................................. 15

1-1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二版试题

1-1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二版试题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试题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一)供环境工程专业班使用一、名词术语解释(每小题3分共 18 分)1、大气污染:系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使得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人们的福利,甚至危害了生态环境。

2、二次污染物:是指一次污染物与大气中已有组分或几种一次污染物之间经过一系列化学或光化学反应而生成的与一次污染物性质不同的新的污染物质。

3、空气过剩系数:实际空气量V0与理论空气量之比Va.4、集气罩:用以收集污染气体的装置。

5、大气稳定度:是指垂直方向上大气稳定的程度。

6、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在常温下它们的蒸发速率大,易挥发二.填空题1、煤中的可燃组分有,有害成分主要是。

2、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基础是、、3、根据燃料的性质和大气污染物的组成,把大气污染分、、和四大类。

4、旋风除尘器的分割粒径是指。

若除尘器的分割粒径越小,除尘效率。

5、单位量燃料按燃烧反应方程式完全燃烧所需要的空气量称为;单位质量燃料燃烧所需要的空气质量称为。

三、判断题(每题 1.5 分共 9 分)1、酸雨是指PH小于7的降雨。

()2、汽车使用无铅汽油后,就不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3、如果适当地增加空气过剩系数,能够降低碳粒子的生成。

()4、煤中的可燃硫在燃烧过程中均能被氧化生成二氧化硫。

()5、粉尘属于气溶胶状态污染物而雾则属于气态污染物。

()6、存在逆温层时不容易发生严重的大气污染。

()二、填空题(每空 1.5分共 21 分)1、C、H、O、N、S (1.5)灰分、挥发分(1.5)2、气体扩散(1.5)气体吸收(1.5)气体吸附(1.5)气体催化转化(1.5) 3、煤烟型(1.5)石油型(1.5)混合型(1.5)特殊型(1.5) 4、除尘效率为50%时的粒径(1.5)越高(1.5)5、理论空气量(1.5)空燃比(1.5)三、判断题(每题 1.5 分共9 分)1、×(1.5)2、×(1.5)3、×(1.5)4、×(1.5)5、×(1.5)6、×(1.5)四、选择题(每题 1.5 分共 12 分)1、影响燃烧过程的“三T”因素是指()。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前言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5、施工降尘措施;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7、城区道路降尘;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ycfzbz@163。

com;电话:0371-********)。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总体要求 (3)3。

2扬尘防治责任 (3)3。

3扬尘防治费用 (4)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4)3。

5扬尘防治标识 (4)3。

6扬尘防治教育 (4)3.7扬尘防治检查 (4)3。

8扬尘预警响应 (5)3。

9资料管理 (5)4 通用要求 (5)4。

1围挡 (5)4。

2场地 (5)4.3车辆冲洗 (6)4。

4物料存放 (6)4.5建筑垃圾处置 (6)5 施工降尘措施 (7)5.1一般规定 (7)5。

2房屋建筑工程 (8)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9)5。

4拆除工程 (10)5。

5待建场地 (10)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1)6。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2.3-2.5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2.3-2.5
' 79( O 2
1
1 ' ' 0.5 CO 0.5 'H 2 2 CH ) 4 21 'N 2
' ' ' ' ' ' 式中, 、 、 、 、 、 CO 'H 、 CH O SO 2 CO N 分别为干烟气中相 应组分的体积分数。
2
4
2
2
2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2.3 燃烧计算
1.完全燃烧时的过剩空气系数

21 79 21
' 1 ( O 2 ' O 2 ' CO 'SO 2 ) 2
1
1 ' 79 O 2 21 'N 2
' ' ' ' 式中, O2 、SO 2、 CO 2 、 N2 分别为干烟气中O2、SO2、CO2和N2的 体积分数,均可由烟气成分分析而得。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1
2.3 燃烧计算
可燃气体发热量可根据该气体燃烧反应热算得。 混合气体的发热量可直接用量热计测定,也可以由 各单一气体的发热量按下式计算:
Q
Q
i i 1
n
i
式中 Q—高位发热量或低位发热量(kJ/Nm3); Qi—n种可燃气体中任一组分i的高位发热量或低位 发热量(kJ/Nm3);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2
2.3 燃烧计算
2.3.1.2 理论空气量和实际空气量 1. 理论空气量 理论空气量是指单位燃料(气体燃料一般用1,固体 和液体燃料一般用1kg)按燃烧反应计量方程式,完全燃 烧所需的空气量。理论空气量是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最 小空气量。 可燃气体的分子式用一般式CxHyOz来表示。CxHyOz 完全燃烧的反应式如下 CxHyOz+(x+y/4-z/2)O2+3.76(x+y/4-z/2)N2 = xCO2+ y/2H2O + 3.76(x+y/4-z/2)N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1.1基础术语1.1.1气态污染物控制 control of gaseous pollutants通过物理、化学、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方法去除气体中有害气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气、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等)的过程。

1.1.2除尘 de-dusting从气体中将颗粒物分离出来并加以捕集、回收的过程。

1.1.3除雾 mist separation从气体中分离或去除雾滴的过程。

1.1.4脱硫 desulfurisation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脱除烟气中二氧化硫(SO)及其他酸性气体的过程。

21.1.5脱硝denitration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脱除烟气中氮氧化物(NOx)的过程。

1.1.6有机废气净化 purification of organic wastegas对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回收其中有价值物质和能量的过程。

1.1.7有机废气 organic wastegas生产和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

1.1.8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以煤、木材(木屑、果壳)等为主要原材料,经炭化、活化制成的多孔性吸附材料,一般分为煤质活性炭、木质活性炭。

1.1.9催化剂 catalyst参与化学反应中间历程,能选择性地改变化学反应速率,而本身的数量和化学性质在反应前后基本保持不变的物质。

1.1.10净化效率/去除效率/处理效率 purification efficiency/removalefficiency/treatmentefficiency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污染物的量与处理前污染物的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1.1.11烟气酸露点温度 acid dew point temperature指烟气中硫酸蒸汽开始凝结的温度。

.1.1.12压力损失pressure loss气流通过废气处理设施的流动阻力,即进口与出口处平均全压之差,kPa。

1.1.13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1.1.14汽车尾气 vehicle exhaust汽车排气管排放的废气。

1.1.15三元催化器 three-way catalytic converter用于净化汽车尾气中CO、HC和NOx三种污染物的催化转化装置。

1.1.16爆炸极限 explosive limit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能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又称爆炸浓度极限。

1.1.17爆炸极限下限lower explosive limit(LEL)爆炸极限的最低浓度值。

1.2除尘1.2.1粒径分布 particle-size distribution又称分散度。

不同粒径范围内的颗粒个数或质量占总个数或总质量的百分数。

1.2.2除尘效率 collection efficiency同一时间内,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质量占进入除尘器的粉尘质量的百分比。

1.2.3分级除尘效率 grade collection efficiency除尘器对某一粒径或粒径范围粉尘的除尘效率。

1.2.4漏风率 air leakage percentage标准状态下除尘器出口气体流量与进口气体流量之差占进口气体流量的百分比。

1.2.5除尘器 dust collector从含尘气体中分离、捕集粉尘的装置或设备。

1.2.6旋风除尘器 cyclone (dust) collector气流在筒体内旋转一圈以上且无二次风加入的离心式除尘器。

1.2.7湿式除尘器wet dust collector利用液体(通常是水)的洗涤作用将粉尘从含尘气体中分离出来的除尘器。

1.2.8文丘里除尘器 venturi scrubber含尘气流经过喉管形成高速湍流,使液滴雾化并与粉尘碰撞、凝聚后被捕集的湿式除尘器。

.1.2.9过滤式除尘器porous layer dust collector利用多孔介质的过滤作用捕集含尘气体中粉尘的除尘器。

1.2.10袋式除尘器 bag filter利用由过滤介质制成的袋状或筒状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粉尘的除尘器。

1.2.11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pulse-jet type bag filter以压缩气体为清灰动力,利用脉冲喷吹机构在瞬间释放压缩气体,高速射入滤袋,使滤袋急剧鼓胀,依靠冲击振动和反向气流而清灰的袋式除尘器。

1.2.12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 sectional compartment reverse blow type bag filter 采用分室结构,利用阀门逐室切换袋式除尘器各个分室的气流方向,利用反向气流迫使滤袋变形而清灰的袋式除尘器。

1.2.13回转脉冲袋式除尘器rotary pulse bag filter利用回转的喷吹管对同心圆布置的滤袋进行脉冲喷吹而清灰的袋式除尘器。

1.2.14过滤风速 filtration velocity含尘气流通过滤料有效面积的表观速度,单位为米每分(m/min)。

1.2.15滤料filter fabric用纤维或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多孔过滤介质。

1.2.16清灰 dust cleaning去除过滤介质上所粘附的粉尘层,恢复过滤介质过滤能力的过程。

1.2.17在线清灰 on-line cleaning清灰时不切断过滤气流的滤袋清灰方式。

1.2.18离线清灰 off-line cleaning清灰时切断过滤气流的滤袋清灰方式。

1.2.19电除尘器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利用高压电场对荷电粉尘的吸附作用,把粉尘从含尘气体中分离出来的除尘器。

即在高压电场内,使悬浮于含尘气体中的粉尘受到气体电离的作用而荷电,荷电粉尘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向极性相反的电极运动,并吸附在电极上,通过振打、冲刷等使其从电极表面脱落,同时在重力的作用下落入灰斗的除尘器。

1.2.20低低温电除尘器 low-low temperature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处理烟气温度在酸露点以下,且用于燃煤锅炉烟气治理的电除尘器。

1.2.21湿式电除尘器 wet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用水清除吸附在电极上粉尘的电除尘器。

1.2.22移动板式电除尘器 moving plate type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由常规固定电场与移动板式电场构成的组合式电场形式的电除尘器。

.1.2.23电场风速 gas velocity in electric precipitator烟气流经电场的平均速度,即单位时间内处理的烟气量和电场流通面积的比值,单位为米每秒(m/s)。

1.2.24粉尘比电阻 dust resistivity衡量粉尘导电性能的指标,它对电除尘器性能影响最为突出,粉尘的比电阻在数值上等于单位面积的粉尘在单位厚度时的电阻值,单位为欧姆厘米(Ω?cm)。

1.2.25灰硫比 D/S ratio33)之比。

SO浓度(粉尘浓度(mg/mmg/m)与31.2.26有效集尘面积effective collecting area有电场效应的阳极板的投影面积的总和,它等于电场有效长度、电场有效高度与2倍2)。

m 烟气通道数的总乘积,单位为平方米(1.2.27高频高压直流电源 high-frequencyhigh-voltage direct-current power supply应用高频开关技术,将工频电源经整流、逆变、升压、二次整流输出直流负高压的高压供电电源。

1.2.28脉冲高压电源pulsed high-voltage power supply采用脉冲电压波形供电的高压电源,脉冲宽度一般为150?s及以下。

1.2.29反电晕 back corona沉积在集尘极表面的高比电阻粉尘层内部的局部放电现象。

1.2.30二次扬尘 secondary entrainment已经被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因气流冲刷、振打或反电晕等原因使其再次进入气流中的现象。

1.2.31电袋复合除尘器 electrostatic-fabric integrated precipitator电除尘和过滤除尘机理有机结合的一种复合除尘器。

1.3除雾1.3.1惯性力除雾器 inertial mist eliminator利用气流改变流动方向时,液滴以惯性作用与气体分离的装置。

1.3.2折板式除雾器 chevron mist eliminator气流通过折流板使雾滴与气体分离的一种惯性力除雾器。

1.3.3旋流板除雾器 whirlwind fog-removal device利用漩流板变轴流为旋流的功能和旋流产生的离心力进行除雾的装置。

除下的雾滴沿板面周边流下。

1.3.4湿式除雾器wet mist separator基于液体的洗涤或冷却作用而分离、捕集雾滴的设备。

.electrostatic mist eliminator电除雾器1.3.5应用静电吸附原理,采用各种形式的收集极(阳极)与放电极(阴极)组成的用于分离并收集气体中的液态物质的装置。

WFGD mist eliminator1.3.6湿法烟气脱硫除雾器应用撞击式原理,采用各种形式薄板片组成的用于分离烟气中的液态雾滴的装置。

plate type mist eliminator 1.3.7平板式除雾器除雾器模块采用水平结构形式的除雾器装置。

roof type mist eliminator1.3.8屋脊式除雾器除雾器模块采用屋脊结构形式的除雾器装置,按外形分有人字形、菱形和圆形。

脱硫1.4desulphurization efficiency1.4.1脱硫效率量与未经脱硫前烟气中所含SO量的百分比。

由脱硫工程脱除的SO22wet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process湿法烟气脱硫工艺1.4.2及其他酸性气体反应,脱硫终产物呈“湿态”的烟气吸收剂以湿态进入吸收塔与SO2脱硫工艺。

dry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process干法烟气脱硫工艺 1.4.3及其他酸性气体反应,脱硫终产物呈“干态”的烟气吸收剂以干态进入吸收塔与SO2脱硫工艺。

semi-dry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process1.4.4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及其他酸性气体反应,脱硫终产物呈“干态”的SO吸收剂以增湿状态进入吸收塔与2烟气脱硫工艺。

1.4.5活性炭脱硫脱硝 desulphurization and denitration of activated carbon以活性炭分别作为吸附剂和催化剂脱除SO、NOx、二噁英、重金属、粉尘等多污染物2并可实现副产物资源化的烟气净化技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