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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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
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按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俊院长
副组长:魏武副院长
成员:院内四大部主任、妇幼保健部全体成员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两个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在9.5‰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内,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内,0-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
(二)积极推进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全年婚检率达98%以上,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补助率达96%以上,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补助率达98%以上,重症地贫胎儿干预率95%以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3%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较2016年下降。
三、工作原则
制定妇幼卫生项目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评估标准,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质量监管,提高妇幼生项目实施质量。
(一)属地管理原则。县(区)、开发区卫计局对本辖区各级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督查,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与持续改进。
(二)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市、县(区)、开发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三级实行逐级督查、逐级实施改进工作。
(三)持续改进工作原则。每年对县区级进行两次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情况督促与持续改进的质量控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助产机构的质量控制。
配合市卫计委开展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严格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人员技术资质准入;开展信息收集和现况调查,加强机构和人员执业监管;加强助产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
(二)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三网建设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三级保健网。推进城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分级管理和技术指导,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三)继续在全市实施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工程工作。
以创建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工程工作为载体,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事业的投入,促进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内涵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七网”(围孕围产保健网、妇女保健网、儿童保健网、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妇幼重症救治网、妇幼中医服务网、人口信息管理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