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重庆市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2005)111号
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核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
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四)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五)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根据其上年的收入情况,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缴费基数;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
其中,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工资确定。
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二、统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程序(一)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到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应指定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作为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窗口。
各项社会保险不在同一个区县(自治县、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到其缴纳地方税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负责统一受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表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一致代码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缴费单位专管员名称5.缴费单位公章6.申请日期7.登记证编码缴费单位名称单位住处(地点)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同意建立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缴费单位专管员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1)电话邮编执照种类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限期同意单位同意日期同意文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姓名所在部门电话单位种类隶属关系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开户银行户名银行基本账号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2)参加险种参加日期参加险种及日期负责人名称地点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备注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建议(署名盖印)(署名盖印)(署名盖印)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附:1.社会保险登记表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在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时所填写的文书。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方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 日内,应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该依照该条例第8 条及有关规定的证件和资想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填制该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缴费单位拥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看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独自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域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有关地域磋商确立。
建议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立登记地。
第二,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该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同意建立证件或其余同意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察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一致代码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余有关证件、资料。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供给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切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重庆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重庆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章):
以下信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一、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户籍性质
社保
业务编号
城镇职工
社会保障卡号
是否制卡成功
城乡居民
户籍所在地
二、个人参保信息
已参保险种
首次
参保日期
当前
参保状态
(乡镇/街道)(村/社区)(街/路/巷/门牌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QQ号码:;电子邮箱:。
未参保原因:□出国(境)定居、留学□部队服役□服刑□户籍迁出□空挂户
□新生儿□失踪□死亡□无户籍人员□无法联系本人□参加商业保险
□无力缴费□暂无参保意愿
本人声明:
我已知悉本表告知事项,并据实填写本人相关事项。
当前以何种
身份参保
当前参保
单位名称
当前参保地
城镇
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城乡
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合作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尊敬的先生(女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我们已为您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相关手续。经查询:
目前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已为您参加了,
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还应为您参加;
您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
或:(您已于年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以上三项择一打印)
打印日期:年月日
(反面)
以下信息由登记对象填写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申请表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申请表申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申请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申请原因:请简要说明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的原因(例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倒闭等):申请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个人社保卡复印件;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倒闭证明等);申请流程:1. 本人填写完整《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申请表》;2. 将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章;3. 将复印件和原件一同提交到所在社保机构办理窗口;4. 办理人员核对材料无误后,受理申请并给予回执;5. 社保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6. 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办理人员将向申请人发放社保注销凭证;7. 申请人凭社保注销凭证到银行网点或社保机构指定地点办理余额退还或转移手续;8. 办理完毕后,申请人撤回申请材料的复印件;9. 社保机构完成注销手续,并告知申请人注销成功事项。
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保证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注销手续,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3. 注销期间,申请人仍需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4. 注销后,个人社保账户内余额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理;5. 在注销期间,申请人持有的社保卡将被暂停使用,如已领取待遇的,待遇发放将暂停。
以上是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申请表的内容和办理流程,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和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社保机构或拨打社保热线咨询。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概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是用于记录和证明参保人员注销社会保险账户的重要文件。
当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不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因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参保条件时,就需要进行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的基本信息、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的基本信息1、表格名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2、填写时间:通常在参保人员提出注销申请后进行填写3、填写内容:主要包括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号码、注销原因、注销时间等信息4、填写要求:要求字迹清晰、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注意事项:填写完毕后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以示确认。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的填写要求1、姓名:填写参保人员的真实姓名,以示明确身份识别。
2、性别:根据参保人员的生理性别进行选择,以示性别区分。
3、号码:填写参保人员的号码,以示身份唯一性。
4、注销原因: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注销原因,如:死亡、退休、失业等。
5、注销时间:填写参保人员实际注销的时间,以示记录的准确性。
6、申请人签字:由参保人员本人进行签字确认,以示同意注销登记。
7、相关单位公章: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以示申请注销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的注意事项1、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在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时,必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
如有虚假信息,将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2、妥善保管表格: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是重要的个人档案资料,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如有遗失或损坏情况发生,可能会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
3、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当参保人员不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不再符合参保条件时,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罚款。
4、注意更新个人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方式等。
在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时,应当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以确保能够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和信息。
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表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一致代码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缴费单位专管员名称5.缴费单位公章6.申请日期7.登记证编码缴费单位名称单位住所(地址)工商登记执照信息赞同成立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缴费单位专管员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1)电话邮编执照种类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限时赞同单位赞同日期赞同文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姓名所在部门电话单位种类隶属关系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开户银行户名银行基本账号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2)参加险种参加日期参加险种及日期负责人名称地址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备注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察建议(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附:1.社会保险登记表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在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时所填写的文书。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方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推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该条例第8 条及相关规定的证件和资想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填制该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缴费单位拥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看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
建议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二,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赞同成立证件或其他赞同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督查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一致代码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供应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刻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审察达成;吻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模板】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机关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备注
种
事项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参保地区
参保日期
单位经办人
姓名
电话
变
更
事
项
险种
事项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参保地区
参保日期
单位经办人
姓名
电话
注: 1. 本表由参保单位填写,变更项目按照《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
2. 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单位社会保障号: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原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单位类型:
邮编:
单位类型:
邮编:
执照号码:
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减轻用人单位事务负担,适应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
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核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
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四)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五)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根据其上年的收入情况,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缴费基数;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重庆市巴南区社保办事流程
巴南劳社发[2006]69号重庆市巴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业务系统联网运行的通知各参保单位: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会保障管理的需要,整合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56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2006年11月8日启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申报联网运行,实现社会保障数据集中管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统一受理、社会保险业务专项操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
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公共业务窗口(一)公共业务办理地点巴南区社会保险局公共业务窗口。
(二)公共业务窗口设置1.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报窗口;2.人员增加申报窗口;3.人员减少申报窗口;二、公共业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的范围公共业务窗口目前暂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报。
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他相关业务仍由原经办机构办理。
四、实施方式从2006年11月8日开始,参保单位到公共业务窗口相应业务工作窗口领取表格或登录巴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从2006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必须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细则》二○○六年十一月一日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细则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需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文精神,辖区内用人单位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等业务,统一到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申报办理。
渝劳社办发〔2006〕156号
渝劳社办发〔2006〕156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已经2006年8月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的管理,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所称公共业务是指在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过程中,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格的认定及基础信息的处理,以及在劳动保障其他业务工作中对涉及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础信息的处理,包括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公共信息维护等工作环节。
第三条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应指定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承办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并可委托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承担相应的公共业务工作。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单位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由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承办;参加工伤保险市级直管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单位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由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承办。
其中有区县(自治县、市)分支机构的单位,应由总机构汇集各分支机构的情况和资料,统一到上述经办机构逐一办理各分支机构的公共业务。
承办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公共窗口”。
第四条公共窗口要按照本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共信息的完整、准确,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川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表
2.表格下载:“四川省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表
填报单位(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
制表单位: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1、破产( )
2、注销( )
3、吊销( )
4、解散( )
注销原因
5、撤销( ) 7、合并( )
6、终止( ) 8、分立( )
9、转往外埠( )
10、拍卖( )
11、其他:
是否有工伤一至 四级 人员
是( )
否( )
1、转社会化管理 ( )
一至四级 去向
人员
2、转关联单位
()
3、其他:
批准注销 日期
填表说明:
1.填“注销原因”栏时,在相应原因括号内打勾,并附相关注销材料。
2.此表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公章已销毁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销毁材料。
特别提示:
1.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如实填报此表,不得谎报、瞒报。
重庆市江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欢迎访问江北区社会保险局:在本网站您可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会议通知,查询本单位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当月征收计划数据,下载相关业务表格资料等。
在首次登陆网站时,请点击“单位业务登陆口”,进入单位业务登陆界面,点击“用户注册”,根据提示完成注册。
时间提示:1、每周五下午为内部资料整理及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有急事请先预约。
2、每月21日至25日为各险种月结算时间段,不对外办理报盘业务。
3、五险缴费是月初(1日至10日)在地税部门打缴款书缴本月的应缴费。
一、新参保企业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经办人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经我科审核无误后录入,并收回登记表一份,返参保单位一份。
新参保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复印件;③、《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⑤、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员工工资表;⑥、最新一期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⑦、携带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的电子报盘软件U盘一个;提示:按政策规定,新参保的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外,必须参加五项险种。
非法人单位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和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民办非企业还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完成登记表录入后,参保单位要填报“人员增加”模版,将要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到模版中,然后报到我科经办窗口办理(现可使用“网上预申报”功能,操作方法见十三条)。
填报时务必严格按下页“使用报盘模板提示”的说明操作。
使用报盘模板提示:1、凡是报盘必须要点击Excel文件左上侧的“数据校验”,提示有错误的修改成正确,直到提示校验通过,打印的纸质表上要写上单位编码。
2、使用报盘必须在填报完并通过校验后,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与纸质应一致。
个人社保登记注销流程
个人社保登记注销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个人社保登记注销流程详解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
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新
重庆市参保单位注销申请表
单位社会保障号:
单位名称(章):单位申请时间:年月日
单位注销的
批准机关
单位注销批准的时间
注销
原因
()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破产(关闭、解散、解体)
()合(兼)并
()拆分
()成建制转出Biblioteka ()其他原因注销依据
参保单
位意见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公共业务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年月日
生育保险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此表由登记单位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复写),一式两份,经登记审核后,登记单位和公共业务经办机构各一份。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社
会
保
险
各
经
办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养老
保险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失业
保险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医保保险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工伤保险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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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单位注销批准日期
单位注销的批准机关注销原因( )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 √ )破产(关闭、解散、解体)
( )合(兼)并
( )拆分
( )成建制转出( )其他原因
说明原因
社会保险
公共业务
管理办公室
审核意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销依据
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社会保障号:
参保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章):单位社会保障号:
注:1. 本表由参保单位填写;
2. 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年 月 日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经办机构(章):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各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审
核
意
见养老
保险
失业
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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