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生物调查规范.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篇一:淡水生物调查规范宁波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00 年 7 月一.浮游植物定量调查(一)采样点的选择由于水面大小、水深、水流等条件不同,不同水域的采集点选择也有差别,有条件时采样点可适当多设一些,一般情况下建议下列位置应设采样点:水库库心区、各湖区的中点、上游、下游、水库大坝附近及库(湖)湾等有代表的区域。
(二)采样层次、采水量及采样次数①凡水深不超过二米者,可于采样点水下0.5米处采水。
②水深2-10米以内,应于距库底0.5米处另采一个水样。
③水深超过10米时,应于中层处增采一个水样。
深水湖泊、水库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采样层次。
采样次数可多可少,有条件时可逐月采样一次,一般情况可每季采样一次,最低限度应在春季和夏未秋初各采样一次。
每一采样点应采水1000毫升,如系一般性调查,可将各层所采水样等量混合,取1000毫升水样固定;或者分层采水分别计数后取平均值。
分层采水可以了解每一采样点各层水中浮游植物的数量和种类。
采得水样后应立即加入15毫升碘液(即鲁哥氏液)固定(鲁哥氏液配制方法:将6克碘化钾溶于20毫升水中,待其完全溶解后,加入4克碘充分摇动,待碘全溶解后加入80毫升水即可)。
采水器,各种采水器均可,但一定要能分层采水,一般水深不超过10米可用1000毫升或1500的玻瓶采水器,水更深(如海洋)必须用颠倒采水器、北原式采水器或其它形式的采水器。
(三)沉淀与浓缩以采水器采得水样后,须经浓缩沉淀方适于研究和保存。
凡以碘液固定的水样瓶塞要拧紧,还要加入2-4%的甲醛固定液以利保存。
定量水样应放入1000毫升分液漏斗中,静置24-36小时后,用内径为30毫米的橡皮乳胶管,接上橡皮球,利用虹吸法将沉淀上层清液缓慢吸出(切不可搅动底部,万一动了应重新静置沉淀),剩下30-50毫升沉淀物,倒入定量瓶中以备计数。
为不使漂浮水面的某些微小生物等进入虹吸管内,管口应始终低于水面,虹吸时流速流量不可过大,吸至澄清液1/3时,应控制流速流量,使其成滴缓慢流下为宜。
2023水生态监测规范DB63T 2108-2023
水生态监测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生态监测包含的水生生境、水生生物的监测方法及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省境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的水生态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79-2015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SL 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SL 219-2013 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57 水道观测规范SL 733-2016 内陆水域浮游植物监测技术规程SC/T 9402-2010 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河床比降 riverbed sloped河床上、下游两断面的落差与其长度的比值。
3.2河湖(库)岸带 riparian zone直接影响河湖(库)水域或受到河湖(库)水域影响的河湖(库)水域毗连地带,是河湖(库)水域与相邻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带。
[来源:SL/T 793—2020,3.3]3.3河道蜿蜒程度 meandering degree of river河段实际长度与河段上下游之间空间直线距离的比值。
3.4水生生物 aquatic organisms指终生或生活史中某一个特定阶段(如卵或幼体等)生活于水中的所有生物,包括了众多复杂的生态类群:如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着生生物、底栖动物、大型水生植物、鱼类、两栖类等。
[来源:DB63/T 1217—2013,3.2]3.5浮游植物 phytoplankton在水中浮游生活的藻类植物,通常浮游植物就是指浮游藻类,包括蓝藻门、绿藻门、硅藻门、金藻门、黄藻门、甲藻门、隐藻门和裸藻门等。
[来源:SL 733—2016,3.1]3.6浮游动物 zooplankton悬浮于水中的微小动物,没有游泳能力,或仅有微弱的游泳能力。
(完整版)淡水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采样、样品保存、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着生生物的定性调查方法,底栖动物采样、样品保存和生物量计算方法,大型水生植物调查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水库、江河、湖泊等水体水生生物资源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检测规范第三部分:淡水部分SL 88 叶绿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SL 167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3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主要内容淡水生物资源调查主要内容见表1。
4 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调查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调查的主要内容见附录A的表A.1、A.2、A.3、A.4。
表中各项目的资料、数据,可从所属管理单位和当地水产、水利、农业、林业、气象、水文、环保等部门获取,也可通过调查访谈或独立观测方式获取。
4.1 气候需了解年、季节气候特征,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平均气温和气温年变化,年(月)均风速、主导风向,年(月)均降水量、年均相对湿度,年均日照时数、无霜期、冰封期等。
4.2 水体1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水体交换量,湖(库)湾数量及主要湖(库)湾的面积和水深,底质类型及特性。
湖泊还需调查容积、湖岸线长度、湖底倾斜度,含盐量等;水库需调查总库容、兴利库容、死库容,枯水期、丰水期,入库径流,各径流流量;河流需调查源头、终点,流经地区,流速和流量,含沙量,各支流名称及特征等。
4.3 水体污染源主要调查水体沿岸工业污染源分布情况,农业(农田)污染源分布情况,人口分布与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矿山污染情况等。
4.4 周围环境需调查水体周围或集雨区的面积、地貌、土壤类型及特性;植被类型及覆盖率;水土流失情况;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储量和开采情况;自然保护区面积和保护状况;风景名胜区级别、旅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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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浮游生物调查1采样1.1采样点布设1.1.1原则根据水体面积、形态、浮游植物的生态分布特点和调查的目的等决定采样点数量。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个水体浮游生物的基本情况。
采样点设置数量见表1。
表1采样点设置数量1.1.2湖泊、水库湖泊应兼顾在近岸和中部设点,可根据湖泊形状在湖心区、大的湖湾中心区、进水口和出水口附近、沿岸浅水区(有水草区和无水草区)分散选设;水库应在库心区(河道型水库应分别在上游、中游、下游的中心区)及大的库湾中心区、主要进水口、出水口附近、主要排污口、入库江河汇合处设点。
1.1.3江河在干流上游、中游、下游,主要支流汇合口上游、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主要排污口附近、河口区等河段设置采样断面。
根据江河宽设置断面采样点,一般小于50m的只在中心区设点;50m~100m的可在两岸有明显水流处设点;超过100m的应在左、中、右分别设置采样点。
1.2采样层次1.2.1浮游植物采样水深小于3m时,只在中层采样;水深3m~6m时,在表层、底层采样,其中表层水在离水面0.5m处,底层水在离泥面0.5m处;水深6m~10m时,在表层、中层、底层采样;水深大于10m时,在表层、5m、10m水深层采样,10m 以下处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样。
1.2.2浮游动物采样由水体的深度决定,每隔0.5m、1m或2m取一个水样加以混合,然后取一部分作为浮游动物定量之用。
1.3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采集次数依研究目的而定,采样次数可逐月或按季节进行,一般按季节进行。
样品瓶必须贴上标签,标明采集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尽量保持一致,一般在上午8:00~10:00进行。
1.4采样方法1.4.1浮游植物采样定量样品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取水样1L,贫营养型水体应酌情增加采水量。
泥沙多时需先在容器内沉淀后再取样。
分层采样时,取各层水样等量混匀后取水样1L。
大型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网口与水面垂直,网口上端不要露出水面。
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管理规范
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水)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附件1)和《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淡水)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附件2)。
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要求水利工程、航道、闸坝、港口建设及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等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或者在保护区外从事有关工程建设活动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并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要内容。
(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3名以上,中级技术人员5名以上;其中专题论证报告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从事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研究5年以上。
2.具备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专门研究机构或实验室,以及必备的实验仪器、现场调查设备和其他相关工作条件,能够独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3.具备涉渔工程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方面的工作经验,掌握评价区域内的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4.掌握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产业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能够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对所编制的报告负责。
(二)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参照《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执行。
二、专题论证报告审查和监督落实(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委托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并向保护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如保护区由海区渔政局或流域渔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则直接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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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一浮游生物调查1 采样采样点布设原则根据水体面积、形态、浮游植物的生态分布特点和调查的目的等决定采样点数量。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个水体浮游生物的基本情况。
采样点设置数量见表1。
表1 采样点设置数量湖泊、水库湖泊应兼顾在近岸和中部设点,可根据湖泊形状在湖心区、大的湖湾中心区、进水口和出水口附近、沿岸浅水区(有水草区和无水草区)分散选设;水库应在库心区(河道型水库应分别在上游、中游、下游的中心区)及大的库湾中心区、主要进水口、出水口附近、主要排污口、入库江河汇合处设点。
江河在干流上游、中游、下游,主要支流汇合口上游、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主要排污口附近、河口区等河段设置采样断面。
根据江河宽设置断面采样点,一般小于50m的只在中心区设点;50m~100m的可在两岸有明显水流处设点;超过100m的应在左、中、右分别设置采样点。
采样层次浮游植物采样水深小于3m时,只在中层采样;水深3m~6m时,在表层、底层采样,其中表层水在离水面处,底层水在离泥面处;水深6m~10m时,在表层、中层、底层采样;水深大于10m时,在表层、5m、10m水深层采样,10m以下处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样。
浮游动物采样由水体的深度决定,每隔、1m或2m取一个水样加以混合,然后取一部分作为浮游动物定量之用。
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采集次数依研究目的而定,采样次数可逐月或按季节进行,一般按季节进行。
样品瓶必须贴上标签,标明采集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尽量保持一致,一般在上午8:00~10:00进行。
采样方法浮游植物采样定量样品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取水样1L,贫营养型水体应酌情增加采水量。
泥沙多时需先在容器内沉淀后再取样。
分层采样时,取各层水样等量混匀后取水样1L。
大型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网口与水面垂直,网口上端不要露出水面。
水生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水生生物调查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生生物调查的对象、方法、项目及数据统计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域的水生生物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710-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GB/T13195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J506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SL88水质叶绿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SL167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浮游植物p hytoplankton指悬浮于水中生活的微小藻类,亦称浮游藻类。
通常包括蓝藻门、隐藻门、甲藻门、金藻门、黄藻门、硅藻门、裸藻门、绿藻门等,不包括细菌和其它植物。
3.2浮游动物zooplankton指悬浮于水中的微小动物,没有游泳能力,或仅有微弱的游泳能力。
通常包括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和桡足类等几大类。
3.3底栖动物benthic invertebrate指生活史全部或大部时间生活于水体底部体长大于0.5mm的水生无脊椎动物群落,肉眼可见。
栖息的方式多为固着于岩石等坚硬物体的表面或埋没于泥沙等较松软的表层沉积物中,以及附着于植物或其它动物体表。
淡水生底栖动物主要包括水生寡毛类、软体动物和水生昆虫幼虫等。
3.4两栖动物a mphibians指脊椎动物进化史上由水生向陆生的过渡类型,成体可适应陆地生活,但繁殖和幼体发育还离不开水。
主要的特征是:体温不恒定;卵生,幼体在水中生活,经变态后成体可适应陆地生活,用肺呼吸,皮肤裸露而湿润,无鳞片、毛发等皮肤衍生物,粘液腺丰富,具有辅助呼吸功能。
3.5爬行动物r eptile指属于脊椎动物门、四足总纲的羊膜动物,是对蜥形纲及合弓纲除鸟类及哺乳类以外所有物种的通称,包括了龟、蛇、蜥蜴、鳄及已绝灭的恐龙与似哺乳爬行动物等。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DB43/T 433-2009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的分类与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检验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配备、设施与环境要求以及实验室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T 15805.1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 ISO/IEC 17025:2005, CNAS-CL2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SN/T 2025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DB 43/ 221 水生动物检疫规程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3号湖南省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湘牧渔发〔2002〕21号 ,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Aquatic animal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Lab从事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病原学、免疫学、酶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诊断与研究的专设场所。
3.2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Aquatic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tions由同级或上级人事编制和渔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从事水生动物病害测报、疫病预防与治疗和疫病检疫检验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3.22•【文号】环生态〔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环生态〔2018〕3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渔业厅(局)、水利(水务)厅(局):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制订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2018年3月22日附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多等特点,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生境类型复杂多样,为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和繁衍空间,尤其是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重点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水生生物宝库,维系着我国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水生经济物种的生存与繁衍。
近年来,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是由于栖息地丧失和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部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物种资源严重衰退,已成为影响中国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确立了以长江为代表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向和基本遵循。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为破解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难题,提升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利契机。
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为重点流域共抓大保护凝聚了社会共识。
淡水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一浮游生物调查1 采样采样点布设原则根据水体面积、形态、浮游植物的生态分布特点和调查的目的等决定采样点数量。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个水体浮游生物的基本情况。
采样点设置数量见表1。
表1 采样点设置数量湖泊、水库湖泊应兼顾在近岸和中部设点,可根据湖泊形状在湖心区、大的湖湾中心区、进水口和出水口附近、沿岸浅水区(有水草区和无水草区)分散选设;水库应在库心区(河道型水库应分别在上游、中游、下游的中心区)及大的库湾中心区、主要进水口、出水口附近、主要排污口、入库江河汇合处设点。
江河在干流上游、中游、下游,主要支流汇合口上游、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主要排污口附近、河口区等河段设置采样断面。
根据江河宽设置断面采样点,一般小于50m的只在中心区设点;50m~100m的可在两岸有明显水流处设点;超过100m的应在左、中、右分别设置采样点。
采样层次浮游植物采样水深小于3m时,只在中层采样;水深3m~6m时,在表层、底层采样,其中表层水在离水面处,底层水在离泥面处;水深6m~10m时,在表层、中层、底层采样;水深大于10m时,在表层、5m、10m水深层采样,10m以下处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样。
浮游动物采样由水体的深度决定,每隔、1m或2m取一个水样加以混合,然后取一部分作为浮游动物定量之用。
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采集次数依研究目的而定,采样次数可逐月或按季节进行,一般按季节进行。
样品瓶必须贴上标签,标明采集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尽量保持一致,一般在上午8:00~10:00进行。
采样方法浮游植物采样定量样品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取水样1L,贫营养型水体应酌情增加采水量。
泥沙多时需先在容器内沉淀后再取样。
分层采样时,取各层水样等量混匀后取水样1L。
大型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网口与水面垂直,网口上端不要露出水面。
浮游动物采样原生动物、轮虫和无节幼体定量可用浮游植物定量样品,如单独采集取水样量以1L为宜;定性样品采集方法同浮游植物。
水生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模板】
《水生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为了防控好我省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的流行,指导各地有效地开展水产动物流行病的防控,减少病害损失,保障产业的顺利发展,在承担的省科技厅重大科技支撑项目《江西省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规律与防控技术的研究》的研究成果上来制订《淡水养殖鱼类重大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并提出通过制订地方标准的方式来加强我省水产动物疫病流行的防控。
经江西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核通过,报省农业厅及省质监局批准立项制订。
2 主要工作过程(1)立项前的准备工作承担的省科技厅重大科技支撑项目《江西省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规律与防控技术的研究》分为三个小子项,第一个小子项为一类水生动物疫病鲤春病毒血症(SVC)的病原体采集、分子生物学特征、测序、电镜结构、理化特性、病理切片、生化指标、症状特征、流行病学调查、防治技术方案等系统研究;第二个小子项为二类水生动物疫病草鱼出血病(GCR)的病原体采集、分子生物学特征、测序、电镜结构、理化特性、病理切片、生化指标、症状特征、流行病学调查、防治技术方案等系统研究;第三个小子项为水生动物细菌病的主要病原体嗜水单孢菌的采集、形态特征、分子生物学特征、菌株分型、药敏试验、耐药性图谱、流行特点、防治技术方案等系统研究。
通过上述的系统研究,填补江西省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系统研究的空白,为全面防控江西省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减少产业损失,人们食用水产品的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2)项目编制的主要工作过程接受任务后,项目组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及时进行了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实施方案。
在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归类、分析、重复验证、改进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标准的讨论稿。
①编制起草阶段:时间为2015年2月~2016年12月。
标准起草小组根据水生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规范第1部分:鲤春病毒血症(SVC)(SC/T 7018.1-2012)以及国内外草鱼出血病相关研究文献和资料,开展了本标准的研究工作和多次重复验证工作,起草了《淡水养殖重大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全国淡水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
附件三:全国淡水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共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鱼类物种资源调查——第三部分:大型水生植物物种资源调查——第四部分:底栖动物物种资源调查——第五部分:浮游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第六部分:着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129—第一部分:总 则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淡水生物物种资源调查任务以及调查程序和质量管理,包括工作准备、外业调查、内业整理、质量检查和成果归档等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规范》(2008)《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2007)《海洋调查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GB/T 12763.1—19913 调查任务调查任务是查清全国或区域淡水生物物种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受威胁因素等,客观反映淡水生物物种资源数量、利用和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价淡水生物物种资源的数量消减动态及原因,提出淡水生物物种资源利用与保护建议。
4调查的基本程序4.1调查准备4.1.1 明确调查目的与任务接受调查项目后,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在调查工作开始前,明确调查目的与任务,确定项目负责人。
—130—4.1.2 确立调查区域根据调查目的、任务以及调查对象,确立调查工作所涉及的区域或范围,据此收集相关资料。
4.1.3 收集、分析与调查任务有关的文献、资料针对要进行调查的对象、范围或区域,收集整理现有相关资料,包括历史调查资料、行政区划、自然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气候、植被、农林业以及当地的社会人文、经济状况和影响淡水生物物种生存的建筑设施等。
根据所收集资料,分析了解调查区域的相关情况,为调查方案和调查计划的编写奠定基础。
4.1.4 组织调查队伍,确定调查技术负责人充分了解参加人员的专业背景,结合调查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人员,确保其有能力真实、准确地完成某一地区或某一类群物种资源调查的相关工作。
调查组人员组成要做到量少而精干,专业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并确定调查组技术负责人。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HJ 1295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流(不包括河口)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流的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710.7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710.8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HJ1215水质浮游植物的测定滤膜-显微镜计数法HJ1216水质浮游植物的测定0.1ml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SL/T793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可涉水河流wadeable river水深较浅,采样期内可以徒步安全通过监测河段并采集样品的溪流和小型河流。
3.2不可涉水河流non-wadeable river受水深或流速等因素限制,采样期内需要借助船只进入监测点位采集样品的河流。
3.3生境habitat生物出现在环境中的空间范围与环境条件总和,又称栖息地。
3.4参照状态reference condition区域内某一类型水体中,未受或几乎未受人类活动干扰的状态,或现有最优状态,或历史数据所代表的状态,或修复后期望达到的状态,用于评估区域内同一类型其他水体的生态状态。
3.5生态区域ecoregion一些外貌结构相似,受相同气候、土壤条件影响,具有相似自然生物群落和物种的生态系统所构成的区域性单元。
3.6生物完整性biological integrity水生生态系统具备支持和维护区域内平衡的、完整的、自适应的生物群落的能力,生物群落具有与自然生境状态相适应的物种组成、多样性和功能组织。
3.7生物完整性指数index of biological integrity(IBI)对人类活动干扰引起的生物完整性变化敏感的多个生物学指标或参数的综合指数,用于描述生态系统的生物群落完整性状况。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5.12•【文号】农办渔〔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提高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科学性、规范性,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新要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大力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对恢复渔业资源、净化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渔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必须看到,当前增殖放流工作仍然存在放流物种结构与水生生物资源变化状况结合还不够紧密,放流任务测算、实施、评估等还不尽规范等亟需解决的问题。
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将增殖放流的生态功能放在首位,逐步减少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放流数量,逐步加大区域性物种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要坚持开放水域优先,重点支持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以及资源衰退严重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没有捕捞渔业的湖泊、水库,除增殖生产、净化水质等需要外,原则上不再放流广布型经济物种;要坚持质量优先,规模与效益兼顾,保障放流物种种质和质量,切实提高放流苗种的成活率和放流效果。
二、稳步推进内陆水域增殖放流物种结构优化调整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增殖放流物种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统筹规划本地区年度放流规模,加强辖区内社会放流活动的监督指导,确保如期实现增殖放流物种结构优化调整目标。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710.7—2017).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10.8—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biodiversity monitoring—freshwater benthicmacroinvertebrates(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4-10-31发布2015-01-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观测原则 (1)5观测方法 (2)6观测内容和指标 (7)7观测时间和频次 (8)8数据处理和分析 (8)9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8)10观测报告编制 (9)附录A(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观测工具、试剂和装备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观测野外采样记录表 (11)附录C(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定量采集记录表 (12)附录D(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定性采集记录表 (13)附录E(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凭证标本记录表 (14)附录F(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样品固定和保存的方法 (15)附录G(资料性附录)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 (16)附录H(资料性附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观测报告编写格式 (17)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范我国生物多样性观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淡水水体包括静水和流水水体生物群落中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多样性的观测技术和方法,对样点布设、样本采集方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以及观测的质量保证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说明。
本标准附录A、B、C、D、E、F、G、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淡水水质检测方法标准
18
GB/T 5009.33-200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19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氰化物的测定
20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过氧化值的测定
21
GB/T 5009.39-2003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氨基酸态氮、总酸的测定
9
GB/T 5009.15-2003
10
GB/T 5009.16-2003
11
GB/T 5009.17-2003
12
GB/T 5009.18-2003
13
GB/T 5009.19-2003
14
GB/T 5009.20-2003
15
GB/T 5009.22-2003
16
GB/T 5009.27-2003
标准名称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群测定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41
GB/T17130—1997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42
GB/T17130—1997
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气相色 谱法
43
GB/T 17133-1997
44
HJ/T 8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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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00 年 7 月一.浮游植物定量调查(一)采样点的选择由于水面大小、水深、水流等条件不同,不同水域的采集点选择也有差别,有条件时采样点可适当多设一些,一般情况下建议下列位置应设采样点:水库库心区、各湖区的中点、上游、下游、水库大坝附近及库(湖)湾等有代表的区域。
(二)采样层次、采水量及采样次数①凡水深不超过二米者,可于采样点水下0.5米处采水。
②水深2-10米以内,应于距库底0.5米处另采一个水样。
③水深超过10米时,应于中层处增采一个水样。
深水湖泊、水库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采样层次。
采样次数可多可少,有条件时可逐月采样一次,一般情况可每季采样一次,最低限度应在春季和夏未秋初各采样一次。
每一采样点应采水1000毫升,如系一般性调查,可将各层所采水样等量混合,取1000毫升水样固定;或者分层采水分别计数后取平均值。
分层采水可以了解每一采样点各层水中浮游植物的数量和种类。
采得水样后应立即加入15毫升碘液(即鲁哥氏液)固定(鲁哥氏液配制方法:将6克碘化钾溶于20毫升水中,待其完全溶解后,加入4克碘充分摇动,待碘全溶解后加入80毫升水即可)。
采水器,各种采水器均可,但一定要能分层采水,一般水深不超过10米可用1000毫升或1500的玻瓶采水器,水更深(如海洋)必须用颠倒采水器、北原式采水器或其它形式的采水器。
(三)沉淀与浓缩以采水器采得水样后,须经浓缩沉淀方适于研究和保存。
凡以碘液固定的水样瓶塞要拧紧,还要加入2-4%的甲醛固定液以利保存。
定量水样应放入1000毫升分液漏斗中,静置24-36小时后,用内径为30毫米的橡皮乳胶管,接上橡皮球,利用虹吸法将沉淀上层清液缓慢吸出(切不可搅动底部,万一动了应重新静置沉淀),剩下30-50毫升沉淀物,倒入定量瓶中以备计数。
为不使漂浮水面的某些微小生物等进入虹吸管内,管口应始终低于水面,虹吸时流速流量不可过大,吸至澄清液1/3时,应控制流速流量,使其成滴缓慢流下为宜。
采水时,每瓶上都应贴好标签,写明时间、地点、站号、样品号、水层、温度等内容,同时记录卡片以致备查。
(四)计数将浓缩沉淀后水样充分摇均后,吸出0.1毫升,置于0.1毫升计数框内(表面积最好20×20平方毫米)在400-600倍显微镜下观察计数,每瓶标本计数二片取其平均值,每片大约计算100个视野,但视野数可按浮游植物多少,而酌情增减;如果平均每个视野有十几个细胞,数50个视野就可以了;如果平均每个视野只有5-6个,就要数100个视野,如平均每个视野不超过1-2个时,要数200个视野以上,总之,每片计数的细胞总数应在1000-2000个以上,同一样品的二片计算结果和平均数之差如不大于其均数的15%,其均数视为有效结果,否则还必须测第三片,直至三片平均数与相近二数之差不超过均数的15%为止,这两个相近的值的均数,即可视为计数结果。
计数过程中常可碰到某些个体的一部分在视野中,而另一部在视野外,可规定在视野上半圈者计数,下半圈者不计数,此外,数量最好用细胞数表示,对不可用细胞数表示的群体或丝状体,可求出其平均细胞数。
计数时优势种类尽可能鉴别到种,其余鉴别到属。
注意不要把微型浮游植物当作杂质而漏计。
其他要求:1、校正计数框容积。
2、定量用的盖玻片应以碱水或肥皂水洗净备用,用前可浸于70%酒精中,用时取出以细绢拭干。
3、滴取样品以后最好用液体石腊封好计数框四周,以防计数过程中干燥。
4、以台微尺测所用显微镜一定倍数下的视野直径。
5、选取或自制好与计数框同样容积的吸管备用。
6、定量时应将浓缩标本水样充分摇匀,快吸快滴。
7、加上盖玻片后不应有气泡出现。
8、计数后的定量样品应保存下来。
一升水中的浮游植物的数量(N)可用下列公式计算:N= Cs/( Fs×Fn)×V / U ×Pn式中:Cs---计数框面积(mm2)Fs---每个视野的面积Fn---计数过的视野数V---一升水样经沉淀浓缩后的体积(mL)U---计数框体积(mL )Pn---每片计数出的浮游植物个数如果计数的显微镜固定不变,Fn、V、U亦固定不变,公式中Cs/( Fs×Fn)×V / U 用常数K代替,上述公式可简化为N=K×Pn(五)生物量的换算因为浮游植物中不同种类的个体大小相差较悬殊,用个体数或细胞数都不能反映水体丰欠的真实情况,且浮游植物的个体极小,除特殊情况外无法直接称重,一般按体积来换算。
球形、圆盘形、圆锥形、带形等可按求体积公式计算。
纤维形、多角形、新月形以及其它种种形状可分割为几个部分计算。
由于浮游植物大都悬浮于水中生活,,其比重应近于所在水体水的比重即近于1。
因此体积值(立方微米)可直接换算为重量值(109立方微米=1毫克)。
由于同一种类的细胞大小可能有较大的差别,同一属内的差别就更大了,因此必须实测每次水样中主要种类的细胞大小并计算平均重量,其它种类可以参考附表1计算。
定量结果应列出总生物量,各门生物量和优势种属。
在条件许可时还可以用较简便的测定叶绿素法,来对照或代替生物量,但叶绿素法不能反应水体中的种类组成情况。
浮游植物的平均重量,优势种(属)和次优势种(属)最好实测,这时可以从每次采集的样品中随机抽查10-20个细胞或个体测定其大小。
一般种类可按附表1计算。
表中所谓“大”、“中”、“小”是按该种类平均大小换算的,如果无法判定所见种类属于那一级时,可按“中”的计算。
为了减轻镜视和计算时的工作量,避免在个别种属鉴定时的困难,对于种类很多而数量有限的微型浮游生物,也可以仅鉴定到门,再按下列大、中、小三级的平均重量计算生物量(单位:10-4毫克):小的(如小球藻、小型栅藻细胞等等)-------------------------------------------------0.0005中的(如平裂藻群体、粉状微襄藻群体等等)----------------------------------------0.002大的(如衣藻细胞、栅藻群体等等)----------------------------------------------------0.005 很多浮游植物的定量数据精细到百位、十位甚至个位,这种按推算得来的数字并无实际意义,建议有效数字用万位(必要时加小数点)即可。
这样的数值与附表平均重量相乘即得出生物量的毫克数(免去10-4)。
二.浮游动物调查(一)采样点的选择同浮游植物。
(二)采样层次和采样次数同浮游植物(三)采样水量原生动物可用浮游植物采水器,采水一升即可,而轮虫、无节幼体、枝角类和桡足类则须用较大容积(2.5升)采水器,采10升水样用25号浮游植物过滤(亦可将此10升水样混合,先取出一升水样供浮游植物和小型浮游动物定量用,余者供过滤较大型浮游动物之用),定性水样可用13到18号定性浮游生物网,于采样点上进行水平拖曳,较大水体可将定性网缚于船上以慢速拖曳,时间一般为10-20分种,较小水体可将网缚于2米长的竹竿上,置网于水中,使网口在水下0.5米处作“∞”形拖曳以定性用。
采水器:同浮游植物采水器(四)沉淀与浓缩1.计算原生动物,所采的一升水样加入15毫升碘液,带回实验室后放入1000毫升分液漏斗中静置沉淀24小时,然后按照浮游植物的浓缩方法,浓缩到10-20毫升(也可将浮游植物标本再浓缩到10-20毫升使用)。
2.计算轮虫、无节幼体和甲壳动物(枝角类、桡足类)需采10升水样,于现场用25#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样品集中于1000毫升的广品瓶中,并加入甲醛固定(每1000毫升样品中加入4毫升甲醛液)(五) 计数1.原生动物将标本充分摇匀,吸出0.1毫升或0.5毫升注入相应大小的计数框中,盖上盖玻片,在中倍解剖镜下进行全片计数,每份样品计数2片,然后按浓缩的倍数换算成一升水中的含量。
2.轮虫和无节幼体将标本充分摇匀,吸出0.5毫升注入相应大小的计数框中,盖上盖玻片,在中倍解剖镜下进行全片计数,每份样品计数2片,然后按浓缩的倍数换算成一升水中的含量。
3. 枝角类,桡足类计数时如果水样中二种生物数量不多(总数不超过几十个),可将全部浓缩样品进行计数。
如果样品中数量极大也可将全部浓缩样品摇匀,用大吸管吸容量的25%以上置计算框中在低倍镜下计算全片。
不过鉴于甲壳类沉淀极快,所以操作时须特别敏捷,否则影响计数。
计数具体要求:①校正计数框容积,②将浓缩为一定体积的样品充分摇匀,用一定容积的吸管,边摇吸取(吸管容积、管口应略大于浮游植物定量用吸管)③盖上盖片不应有气泡出现。
(六)工作要求1.各类浮游动物优势种尽可能鉴定到种。
2.参考附表2算出各类浮游动物(原生动物、轮虫、无节幼体、枝角类、桡足类)的生物量。
3.在计数原生动物、轮虫和无节幼体标本时,每份样品要求计数二片。
两次实测值与平均数之差不得大于其均数的15%,否则还必须测第三片,直至三片平均数与相近二数之差不超过均数的15%为止,这两个相近的值的均数,即可视为计数结果。
4.定量样品应保存下来,以备核查时使用。
表2 浮游动物各大类的平均重量(毫克)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原生动物0.00003轮虫0.0003 0.0008 0.005 0.02枝角类0.02 0.05 0.2 1.3桡足类0.01 0.03 0.09 0.2注:1、枝角类和桡足类小型指约0.5毫米,中型指约1毫米,大型指约1.5毫米的个体;2、桡足类无节幼体为0.004毫克(不在表内),桡足幼体则按小型计。
3、特大型轮虫心指晶襄轮虫等,枝角类和桡足类指2毫米以上种类。
三、底栖动物的定量调查(一)采样点的选定采样点应选择那些代表水域特性的地区和地带,如水库、江河流入内的库湾部分,水库的近坝区、消落区、沉入水下的旧河床淹没的其它地段。
要能反映整个水体中的基本状况,因此在选点之前,要根据湖泊、水库或水域的详细地形图,对其形成及环境进行了解,从而根据不同生境特点(如水深、底质、水生植物等等)设置断面和采样点,断面上设置采样点的多寡视环境而酌情增减,通常设断面必须考虑几个因素:如底质、水深、水生高等植物的组成,入水口、出水口、湖湾以及受污染地区等,一个水体究竟要设多少断面,多少采样点为适,是难以统一的,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每一断面以及断面上的每一采样点(如第五断面第五点用▽表示)的位置都需标在地形图上,采集时可按图上编号顺序进行。
5(二)样品的采集和处理鉴于底栖动物生长、繁殖的速度和浮游动物比较相对地慢,所以一般情况下每季采样一次,最低限度应在春季和夏未秋初各采样一次,有条件时可在生长期内每月一次。
底栖动物定量采集工具可以用以下二种:①带网夹泥器(面积为1/6平方米)是一种大型底栖动物夹网,用来采集软体动物的定量样品②蚌斗式采泥器(改良彼得生采泥器)(面积1/16或1/20平方米)用来采集昆虫幼虫和寡毛类以及小型软体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