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强制性条文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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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201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測技术规范》DL/T 5308—20135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
DL/T 5274—201255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AT 5099—201156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NB仃35007—201357
《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 5135—201358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GB50791—201391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GB51101—2016-192
第五篇输变电工程
1勘测设计95
(lOOO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GB 50741—201295
(lOOO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665—201195
<lOOO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697—201197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5190.4—201217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部分:锅炉机组〉
DL 5190.2—201217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DL 5190.3—2012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DL 5190.5—20122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660—20119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GB 50745—201210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GB 50764-201214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DL5068—201415
2施工及验收16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
DL 5190.1—201216
201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589-2016标准宣贯ppt课件

1589-2016标准宣贯ppt课件

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外部遮阳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
——出入口踏步(或爬梯)、保险杠上端用于风窗擦拭的上车踏步及把手;
——可拆卸的车辆用的挂接或拖曳装置;
b)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1500 kg; c)二轴挂车最大允许轴荷限值为11000 kg; d) 汽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 最大允许轴荷的 最大限值为1900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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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总质量: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kg)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 依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考虑在实际生产、注册、道路执法等环节存 在的问题,如加强车辆道路安全的需要,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模块化运输,整治 目前车辆运输车等运输市场上的不合理现象,考虑我国道路的设计规则和实际 状况, 满足道路通过性要求。
7.汽车的后轴与牵引杆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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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宽度、高度限值:
车辆宽度 最大限值
宽度限值由2500调整到2550。 以下4类特例: 1. 三轮汽车车宽限值1600; 2. 低速货车车宽限值2000; 3. 冷藏车车宽最大限值为2600 mm; 4. 汽车起重机、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宽最大限值为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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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总质量: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kg)

2016(通信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6(通信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6(通信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目录0 内容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通信局(站)选址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对环境安全要求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对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的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对电磁波辐射影响要求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对环境干扰要求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与其他设施隔距要求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通信卫星地球站对保证天线电气特性要求的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通信建筑结构安全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设施安全间距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通信线路安全的其他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电信生产楼安全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邮电建筑设计防火的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6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第三篇-锅炉机组-安装部分[精品文档]

2016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第三篇-锅炉机组-安装部分[精品文档]

3.锅炉机组安装强制性条文明细表施炉表1基本规定强制性条文明细表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施炉表3 加工配置强制性条文明细表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施炉表4 锅炉受热面强制性条文明细表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施炉表7 烟风道、燃(物)料管道及附属设备强制性条文明细表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施炉表10 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强制性条文明细表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4、锅炉机组调试
1.锅炉机组调试强制性条文索引表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专业监查人:年月日。

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讲解宣贯

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讲解宣贯

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 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 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 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 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一通三防专业:原版《规程》第二编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第五章防灭火、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五部分合计共 203条; 2016版《规程》第三编第三章通风、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第四章煤 (岩) 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第六章防灭火、第八章爆炸物品和井下 爆破、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五部分合计共 196条; 其中未改动8条,改 动151条,新增8条,删除9条。 6.地测防治水专业:原版《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共43条; 2016版《规程》第二编地质保障和第三编第七章防治水两部分合计共 56条;其中改动41条,新增15条。 7.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专业:原版《规程》第二编第十章 煤矿救护和第四编职业危害两部分合计共 54条;2016版《规程》第五 编职业病危害防治和第六编应急救援两部分合计共 83条;其中未改动5 条,改动40条,新增34条,删除4条。
1.第一编
总则
原版《规程》第一编总则共14条, 2016版《规程》第一 编总则共21条,其中未改动1条,改动13条,新增7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编
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 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 规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 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 《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 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 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新增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 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 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 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 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 防治责任制。 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 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 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 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 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 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议等制度。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LT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1 地基基础 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9)《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1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3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3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33)《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33)《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3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3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7)《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8)《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8)《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9)2 主体结构 (39)《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9)《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4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4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4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4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8)《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9)《安全帽》——GB2811-2007 (1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10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0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2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2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2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2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2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2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29)《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3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3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39)《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3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40)《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41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4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4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4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4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46)《安全色》——GB2893-2008 (14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46)第三篇设计规范 (14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4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4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6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6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7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8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8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8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8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89)《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9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9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9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200)《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20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0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203)第四篇建筑设备 (20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20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20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20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204)《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20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20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205)《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20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208)《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208)《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208)《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209)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案》[GB50303_2016年]宣贯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案》[GB50303_2016年]宣贯

强制性条文、条文说明及实施要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强制性条文13.1.5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条文说明】本条与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是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投入运行前必须作交接试验。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设备制造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更新,加上进口设备的引进,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善,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技术要点】在建筑电气工程中高压的电气设备主要是变压器和高压成套开关柜,高压布线系统主要是高压母线和电缆,而继电保护系统虽然其工作电压属低压范畴,但控制和保护着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运行,以实现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电力是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有着生产(各类发电厂)、流通(输配电网)和消费(各用电用户)三个环节,但电力消费过程的安全与其他商品有明显差异,即电力消费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会危及流通和生产环节。

建筑电气工程属于用电工程,是消费环节,也是高压电网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

【实施与检查】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和设备型号规格及制造厂规定,按交接试验标准编制试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其中与供电电网接口的继电保护整定参数值和计量部分,要取得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的书面确认。

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批准后执行,试验结果合格,试验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变配电室的高压部分才具备受电条件。

交接试验时旁站或查阅交接试验报告,以试验合格作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2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字修改,其要求与原规范是一致的。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本规范所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均应符合本条规定。

(打印一份)201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副本

(打印一份)201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副本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2016版)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从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摘录的,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

实践证明,2000年、2004年及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对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标准化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水利工程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不断推进,水利部印发了水国科【2012】546号通知《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出了具体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从2012年12月开始,制定强制性条文的工作机制由从批准颁布的现行标准中摘录、集中审查、汇编发布的工作方式,调整为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与修订的送审、报批阶段,明确规定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审定的要求,并要求在出版发行的标准文本中用黑体字明确列出。

将强制性条文审查、审定关口的前移,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强制性条文制定工作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单行本中强制性条文与汇编《强制性条文》的一致性,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和监督检查更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汇编收录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发布日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2012年12月前未修订标准,还以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中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对2012年12月以后制定与修订的标准,以批准颁布的标准中明确用黑体字列出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进行汇编。

空调强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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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复合材料风管材料性能质量监督、验收的最关键点是风管的材质,其难燃性能必须符合设计的 规定。
【示例】
图 4.2.5 复合材料风管(以双面镀锌钢板,玻璃棉风管为例)
5.2. 7 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必须为不燃材料。 【技术要点说明】 当建筑物火灾发生后,其局部环境的空气温度会急剧升高。因此,当防排烟系统运行时,管内和管外空气 温度可能都比较高,如使用普通可燃或难燃材料的柔性短管,在高温烘烤下,极易造成破损或被引燃,使系统 功能失效。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本条文规定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必须用不燃材料制成,保障系统在 280℃高温下,能正常运行30min 及以上。 【实施与检查控制】 (1)实施 施工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核对,其依据是材料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 告,同时对材料外观质量进行目测检查和点燃试验,相符后再进行加工制作。 (2)检查 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验收的最关键点是柔性短管的用材,必须为不燃材料。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强制性条文宣贯
主讲人:高卓飞 1.3月
目录
1 .强制性条文的含义 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强制性条文 3 .与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比较
一、强制性条文的含义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是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的 法规条文之一。必须遵守,否则将按违法处置!
图 5.2.7 .1 可燃材料不符合防排烟要求
图 5.2.7 防排烟风管柔性软管的材料为不燃材料
6.2.2 当 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钢制 的 预埋管或防护套管, 且厚度不应 小于 1.6 mm ;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工程设计-01)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工程设计-01)
洞的封堵体(包括若衬砌不拆除保留的话相应衬砌混凝土)。
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相应自身相应的工程(规模、效益)等
别,或结合自身规模(如泵站装机容量、排灌建筑物的引用或 过水流量),或根据建筑物保护对象、使用年限、失事后果、
自身规模(指临时建筑物)确定。
【一点说明】
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一般就高不就低,但应区别对待,有
e) 2.0.7
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 工程及其它灌排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 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 挡潮堤的级别。 f) 2.0.8 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与 公路或铁路交叉布置时,其级别不得低于 公路或铁路的级别。
〖检查要点和方法〗
(1)当按灌溉和排水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
4-1-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a) 2.0.2引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引水流量 的大小,按表2.0.2确定。
4-1-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b) 2.0.3提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
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2.0.3确定。当提水枢 纽工程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机装机功率分属两个 不同工程等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等别确定。
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工程等别:体现了工程的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
济中的重要性( Ⅰ ~ Ⅴ 等) 。
建筑物级别:反映对建筑物不同技术和安全要求,
依据所属工程的等别及其在工程中的作用和重要性确
定(1 ~ 5级)。
建筑物级别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工程运行期间使用的建筑物。按其
发挥的作用和失事后的影响程度,分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
4-1-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4-1-3《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方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方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宣贯方案一、对《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认识自2006年9月1日起,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开始施行。

我公司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监督规定》,于2006年12月1日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宣贯会。

转达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北京召开的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条》)宣贯会会议精神,传达了集团公司的宣贯会要求。

同时,我部针对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对在正在施工的输变电工程中认真贯彻《强条》的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施工人员进行了学习,宣传,并要求严格按照新的条文执行。

以下是我部对新条文的认识和进行的总结。

《强制性条文》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延伸和补充,不仅从技术的角度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具备法律属性,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执法依据。

随着近几年来新标准的颁布和超龄标准的修订,2000年颁布的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已经不全面,而且执行的工程中发现了存在系统性、完整性差,内容有粗有细,掌握的尺度不一致,整体上不够协调以及以偏概全等问题,我们发现,新条文在内容上纳入了新的技术要求,同时更加注重了实施的方便和不产生歧义,在结构编排上也作了适当的调整。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条例》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不执行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 以上4% 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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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发布了,2016版《强制性条文》(水 利工程部分)。
2.《强制性条文》的性质 《强制性条文》,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 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 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3.《强制性条文》条款的来源 从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摘录的原文。 4. 摘编原则(摘录了一些什么样的条文) 条文内容,直接涉及 ①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②水 利工程安全,③环境保护,④能源和资源节约,⑤其他公众利益, 并且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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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因(略) (4) 建设和安全监管单位方面的原因(略)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有20多人直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想说明洞口安全非常重要,它不仅要加强 洞口边坡的支护、处理措施,也要重视进口段隧洞开挖对洞口边坡 的不利影响。
对进口段隧洞开挖的几点建议: ① 需要时洞口上方设置拦石防护网; ② 开挖过程中加强洞内及洞口边坡安全监测; ③ 加强施工地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勘察设计人员; ④ 严格控制爆破参数,严格按设计及时支护。
第 二 篇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第二篇 水利工程施工
水利工程施工,共涉及技术标准18项,收录了与水利工程施工有 关的强制性条文63条。分为3章:
7 土石方工程 7-1 开挖 7-2 锚固与支护 7-3 疏浚与吹填 8 混凝土工程 9 灌浆工程
7 土石方工程 7-1 开挖 7-2 锚固与支护 7-3 疏浚与吹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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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发布了,2000版《强制性条文》(水利 工程部分)(第一版);
2004年10月发布了,2004版《强制性条文》(水利工 程部分);
2011年7月发布了,2010版《强制性条文》(水利工 程部分。分为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劳动安 全与卫生及水利工程验收四篇,涉及85项水利工程建 设技术标准,共557条强制性条文,其中涉及水利工程 施工、劳动安全与卫生及水利工程验收等部分的条款 1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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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水电站工程,导流隧洞进口处岸坡高约110m,坡角56°~67°, 导流隧洞洞顶以上约20m山腰处有宽4.5m的盘山道路,为防止危石 落至洞口,在盘山路外沿设置了临时防护网。 隧洞开挖第三个循环出渣过程中,天降小雨,岸坡局部岩体滑落, 部分岩块越过防护网落至洞口,造成一人重伤,施工设备受损。 事故原因分析认为: 直接原因:岸坡局部岩体稳定性差,受降雨和爆破震动影响,岩石 滑落; 间接原因:盘山道路以上岸坡危石未进行清理,防护网拦截高度不 够; 主要原因:盘山道路以上岸坡危石未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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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开挖 7-1-1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2条) a) 1.0.8 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 壶爆破法施工。 b) 2.1.2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 开挖方式。
7-1-2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8条) a) 5.2.2 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 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 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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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方面的原因 ① 一是 隧道进口超前地质探测工作不到位。 ② 二是 施工地质工作存在缺陷。 ③ 三是 洞口段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爆破施工。(导 坑实际开挖断面大于设计断面;掌子面爆破起爆段数减少,单段药 量大于施工方案的设计值;洞内及洞口边坡监控测量不到位。) ④ 四是对高边坡防护工程技术措施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施 工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和工程措施 组织施工。) ⑤ 五是火工品管理混乱。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
主讲 王飞寒
《强制性条文》简介
1.《强制性条文》的由来 2000年1月,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 号)。 条例要求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
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会 同各有关部门 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条文分为 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 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 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民航 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5. 执行中需注意的事项 ① 应注意将强制性条文与原规范结合使用,避免断章取义; ② 当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在标准修订后 发生变化时,应 按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执行。 6. 2016版《强制性条文》的构成 共从98项技术标准中,摘录强制性条文共614条。分为4篇。 第一篇 水利工程设计 第二篇 水利工程施工 第三篇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第四篇 水利工程验收
本章涉及 4 项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16条。 (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2 条 (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8 条 (3)《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1 条 (4)《水利水电地下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SL377-2007 1 条 (5)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 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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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新建铁路隧道口,位于国道上方陡崖上,在施工中,洞口边坡 突然垮塌,现场垮塌石块总计约3000m3,最大的一块是900m3,造 成现场施工人员3人死亡、1人受伤,在国道行驶中的大客车被掩埋, 车内32人遇难。共3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隧道洞口边坡岩体 在长期表生地质作用下,受施工爆破动力作 用,致使边坡岩石沿原生隐蔽节理面与母岩分离,在其自身重力作 用下失稳向坡外滑出,岩体瞬间向下崩塌解体,造成事故发生。 2. 间接原因: (1) 勘察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 ① 一是地质勘察与现场实际不符。 ② 二是地质勘察工作深度不够。 ③ 三是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措施指导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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