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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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
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 职责
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 程序内容
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
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
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
4.3.1检测项目
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
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
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
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 表格记录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