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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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检验/验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符合要求。

2. 范围
对外协外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进行控制。

3. 职责
3.1技术质检科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的控制。

3.2生产供应科负责送检和检验合格后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保管并负责制定《原材料检验规范》或《检验卡片》。

4. 程序
4.1元器件和材料的分类
公司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按重要性分为A、B、C三类,即:
A类: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的物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B类: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或稍有影响但可以补救的物资;
C类:包装及辅助材料等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识别、确定
生产供应科根据认证实施细则,结合产品特点,编制《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明细表》,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4.3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厂检验/验证
4.3.1 生产供应科采购回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将元器件和材料放于“待检”区域,并及时报检。

由仓库保管员填写《送检单》,报技术质检科检验员进行检验。

4.3.2 技术质检科检验员接到《送检单》后,核对送检产品及数量,按照《原材料检验卡片》进行检验/验证。

检验卡应规定: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器具、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允收数和拒收数及验收准则等。

4.3.3检验合格的元器件和材料,由零件仓库保管员根据《关检单》中检验员签字确定合格后方可检收入库。

对进货验证的材料和元器件由供方提供质检报告,其内容包括化学成份、机械性、电性能等。

4.3.4不合格品的处理。

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考查其是否持续符合质量要求。
4.4.2 定期确认检验的“关键零部件”,控制要求按照表 1 规定执行。
名称
发动机 轮胎 轮辋
车轮 制动器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怠速排放、标定功率、最 大扭矩、最低燃油消耗率
QC/T29117.7-93 GB14621-2002 GB/T5363-1995
轮胎外缘尺寸测定
GB/T521-93
设备精度:
5)热衰退试验
测量和记录转速、转矩和温度
6)热恢复试验
仪器精度±1%;转速、温度的控制
7)最终效能
精度±2%;转动惯量精度±5%;制
8)水衰退性能
动时间间隔精度±10%
9)水恢复性能
10)耐温性能;(20/70 小
时)
11)耐久性能(500 小时)
12)液压制动器密封性试

13)拖带力矩试验
4.3.7 进货检验员及时对供应部门的进货物料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合格供应商供货业绩单》,
作为对供应商下年评定合格供方评估的依据。
4.4 关键零部件、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4.4.1 技术部应对所购关键零部件和 材料,制订检验项目、检查标准、频次等,提出具体要求,
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要求》执行,并与供应商签定《合同书》、《技术协议》
轮胎强度试验
GB/T13203-1991
轮胎耐久性能检验
GB/T13204-2002
轮胎高速性能检验
GB/T13205-1991
GB/T1518-1997
轮辋断面尺寸对称度)(切 QC/T 71-1993
取式样,投影测量)
QC/T 722-2004
标定直径周长极限偏差; QC/T 723-2004

COP-04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管制程序及确定检验程序

COP-04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管制程序及确定检验程序

1.0 目的: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以确保其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2.0 范围适用于对型式认可产品所涉及到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3. 0 定义3.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对产品的安全、EMC、健康、环保、主要质量特性以及其它认证特性有重要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

4.0 职责和权限:4.1 技术品质部项目工程师根据各种产品确定型式认可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关键件的型号与生产厂家信息;4.2 技术品质部根据产品相关标准要求制订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进料检验规范,并按进料检验规范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4.3 采购部负责按要求采购并对检验或验证中出现问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处理。

5. 程序5.1 关键元器件、材料的确定:5.1.1 技术品质部项目工程师根据产品确定型式认可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关键件的型号与生产厂家信息,制订【关键材料明细表】。

5.1.2 【关键材料明细表】由技术部受控发行,相关部门处获得此份文件有效版本。

5.1.3 关键元器件、材料如发生变更,需如实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具体按【产品变更控制程序】执行。

5.2 来料检验规范的制订:5.2.1 由技术品质部根据产品要求编制【进料检验规范】;5.2.2 在进料检验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检验项目、方法、频次、抽样方案、判定准则和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5.3 检验或验证5.3.1仓库收料人员对供应商所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数量清点,确认来料品名、规格、数量、标识等的正确性,核对无误后,将物料放置于来料待检区。

5.3.2 仓管员填写【进料送检/入库通知单】交技术品质部检验员进行检验。

5.3.3 检验员根据【进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并记录在【进料检验单】。

5.3.4 检验员根据【进料检验单】填写【进料送检/入库通知单】,提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5.3.5 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汽车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制度--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汽车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制度--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版本号: B 修改码: 0 LC/CX-3C-3.3.21 目的为了确保关键零部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符合产品的一致性要求,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2 范围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验证。

3 术语和定义关键零部件是指缺少这个部件就不能使车辆正常运作和使用的零部件。

定期确认检验是由提供该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来完成,若该供应商也无法完成,则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完成。

公司只对检测记录按照《定期确认计划》进行验证。

对于供应商完成的检验,其记录应包括所涉及的产品、所覆盖的所有检验的项目和结论及供方检验人员或授权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4 职责4.1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验证,并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性。

4.2技术部负责编制并发放认证产品《关键件清单》。

4.3采购部负责按《关键件清单》组织采购,并要求供方提供定期确认检验报告。

5 程序5.1 采购部按《XXX车型合格供应商目录》和生产计划进行采购。

5.2供应商质量管理部对新增关键零部件必须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批量采购。

5.3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5.3.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供应商质量管理部及时安排检验人员按《零部件检验基准书》进行检验/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5.3.2 物资管理部接到供应商质量管理部提交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合格证明并张贴合格标识后办理入库手续,按《物资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5.3.3 供货时供方能够检验的须提供每批次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进行检验/验证,并保存供方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

供方不能检验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或证明。

5.3.4检验人员必须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供方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与质量合格证明所载明事项不符的现象。

若核对不符,视为不合格品予以拒收。

5.3.5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应确认强制性认证范围内关键零部件的厂家、型号、规格,不得随意更改或替换。

QP-35关键件进料检验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QP-35关键件进料检验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目的通过对关键元器件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要求.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关键元器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作业.3.定义进货检验-对物料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诸如测量、试验、度量,并将其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特性是否合格的活动.4.职责a)质检部负责制定《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b)仓库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和点收,以及外观的检验。

5.作业内容质检部负责根据关键元器和材料的质量特性要求,制定《关健元器件定期确认检验指导书》。

5.1.1 检验、验证及确认检验相关文件应对以下内容包括:a.对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由公司进行检验则制定相关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规定,当由供应商完成则由质检部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b. 对各检验或验证及确认检验所承担的检验和验证项目,采用的检验和验证方法及相应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设备,以及质量判定方法、接收准则、验收标准;c. 对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操作方法;d.对使用的记录表格及要求;e.对执行检验、试验的有关人员要求;5.1.2 制订关键件元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文件时,应考虑由供应商完成时提出明确要求。

如:a.核对质量证明文件如3C证书和试验报告,注:主要针对主开关、主母排、母线夹;b.查验是否有正确标识;c.查验包装是否完整无损;d.查验实物是否损坏或变质.e.关键元器件由本公司进行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5.1.3货,且按照抽样标准进行材料的抽查检验.5.1.4检验员参照《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并作出《采购产品检验和验证记录》.5.1.5 如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合格, 由仓库将合格元器件和材料储存入仓库,不合格物料作上“不合格”标识,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5.1.6由采购和质检部负责每年一次收集供应商年审合格的资格证书、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明、供应商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以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是持续符合规定要求的。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与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与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20+20 (450V)
GB/T12747.1 GB/T12747.2
3.端子与外壳间交流电压 试验 4.内部放电器件试验
每批来料要求供应 商提供 CQC 报告
5.电容器损耗角正切测量
6.密封性试验
YBYKC-S
1.静负载
3.
壳体
3.0mm 厚 GB/T20641
2.防护等级验证
ABS 绝缘板
3.绝缘材料性能
5.2 物管部按关键元器件清单进行物料采购。
5.3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5.3.1 对购进的关键元器件/材料,物管部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
损后,置于待检区、填写《进料检验报表》交给检验员。
5.3.2 品质部接到来料信息后,按照《进料检验规范》《抽样检验指引》等文件资料对来料进行检验
GB14082.2
5 熔断器 RS711BC 40A/63A GB13539.1
6
绝缘导 BVR-2.5mm²1.5mm² JB8734.2
线
10mm² 16mm²
GB5023.2
确认检验项目
确认频次
1.静负载 2.防护等级验证 3.绝缘材料性能 4.耐腐蚀验证 1.耐热性能试验 2.着火危险性能试验 3.介电性能 4.短路耐受强度验证
可视为对该关键件和材料进行了定期确认检验
5.4.4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没有获得 3C 证书或 CQC 自愿性认证证书的,物管部要求关键件和材料的供
应商提供检验报告或有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供应商提供的报告中的检验项目符合
认证规定要求(元件名称,规格型号,确认项目,确认检验频次符合下表要求),品质部对报告进行

QB-12-0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

QB-12-0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

受控章:受控号:编号:QB-12-03 版次:A/0程序文件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实施日期: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编制:审核:核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以确保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采购的、外协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以下常称为采购产品)的采购、检验、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

3术语3.1关键件:直接影响整机(车)产品认证相关质量的零部件、材料等。

通常这些关键件可以作为独立的零部件供货,并可按相关的独立零部件标准进行检测和认证。

(3C)3.2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对产品的安全、环保、电磁兼容、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零部件和材料。

(3C)4 工作程序4.1控制范围4.1.1关键零部件面料、拉簧、角调器、阻尼器4.1.2关键材料板材4.2采购4.2.1采购产品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4.2.2采购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本公司采购文件的要求。

4.2.3采购产品的包装完好,产品的外观应完好、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2.4对有使用有效期的采购产品,其进货日期不应接近、更不能超过保持期限。

4.3 检验的实施者检验可由本公司质检部进行,也可以由供方进行。

当由供方检验时,本公司应向供方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如检验频次、项目、方法等)。

4.4检验和验证要求4.4.1凡未经检验、验证或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

4.4.2检验、验证的具体操作要求按检验指导书中的规定执行。

4.4.3检验员应认真填写检验/验证记录,并收存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4.4.4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产品,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规定执行。

4.5 定期确认4.5.1可选用的定期确认方式:a)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可通过上网查找或供方提供“3C”证书复印件的方式确认其“3C”证书的有效性,由采购部将确认结果记录在“关键件定期确认记录表”上后,交质检部一份;b)对非强制性认证产品(如、板材、拉簧、阻尼器、角调器),可由供方提供质保书或检测报告,也可由本公司试验确认。

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

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

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1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对所采购的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以及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在零部件和材料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中所需所有连续批供货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2 职责2.1. 采购中心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与组织实施;2.2.1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外购(件)检验指导表》;2.2.2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连续批供货的国内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2.2.3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

2.2 物管部负责零部件和材料的到货确认。

2.3 物管部负责根据供应商质量管理部的检验单办理零部件入库手续。

2.4 物管部负责外购(协)零部件和材料的送检工作。

3 流程图工作流程图不合格4 程序内容4.1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依据产品图纸、标准、检查基准书、样件、《采购物资分类一览表》、《安全性零部件清单》、《关键零部件清单》等分类编制《外购(件)检验指导表》。

4.2 检验员资格按质量控制点设立专职检验员,专职检验员必须通过有关程序要求的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3 零部件、原材料在开发阶段的检验与验证按QG/DXC 01.130-2007《供应商准入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实施。

4.4 送检4.4.1 外购(协)件进货后,由物管部门负责分类分批存放在待检或指定地点,做好标识。

4.4.2 同一批进货、同一规格的外购(协)件为一个检查批次送检。

4.4.3 外购(协)件进货后,物管部门应先对其进行初步验收,内容包括:a) 清点数量,查看包装有无明显破损;b) 查证供方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

4.4.4 通过初步验收的外购(协)件,由物管部门填写《外购(协)件送检单》(书面或电子表格),向供应商质量管理部送检,同时应提交供方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4.5 检验或验证4.5.1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接到《外购(协)件送检单》后,如无特殊情况(须进行性能试验确认),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验或验证;4.5.2 进口KD件的检验或验证a) 进口KD件由物管部门进行验证,在包装未破损,规格、型号、数量、批次号与送检单相符,具有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的情况下即认为验证合格;b) 对于进口KD件中属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所规定的外购(协)件范畴的零部件、属于“3C”认证范畴的关键零部件以及召回管理中的安全性零部件,由物资管理部向供应商质量管理部送检,供应商质量管理部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的规定实施检验、试验或验证。

012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012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SHZ/CX 011-2016外部提供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
SHZ/CX 028-2016不符合输出控制程序
CNCA-C11-01:2014 强制性产品(汽车)认证实施规则
3 术语及定义
3.1关键零部件、材料:是指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主要性能等有较大影响的零部件和材料,参见汽车产品强制性实施规则“关键重要零部件清单”。
5工作程序
5.1研发部根据配套件对车辆的主要性能、安全、环保、EMC的影响大小,制定关键零部件、材料明细。
5.2 研发部制定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的标准。检验标准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主要性能检验项目;
b)主要安装尺寸;
c)检验的抽样方法及检验的频次;
d)供方控制项目,进厂检验项目,包括控制的技术要求。
d)根据检验、验证结果,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对确认检验不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质量保证部应立即通知采购部,应在产品上作不合格标记进行隔离,并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或者办理评审、退货等手续;
f)质量保证部应做好定期检验、验证的原始记录,并且对检验、验证过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做好明显的标识以便追溯。
5.7供方按要求每批提供关键零部件、材料检测报告,每年提供一次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据的确认检验报告,关键零部件、材料检测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相邻两次工厂检查的日期,具体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必要时,可对关键零部件、材料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认定,确认供方对关键零部件、材料的检验和(或)验证得到有效控制。
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
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22年01月01日
1目的和范围
确保关键零部件、材料符合产品规定和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范围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职责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程序内容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

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4.3.1检测项目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

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表格记录《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

018 定期确认检验、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018 定期确认检验、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定期确认检验、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控制程序生效日期:年月日1.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确保产品一致性。

2.适用范围用于本公司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量产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3.定义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测。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测,通常检测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4.职责4.1产品部负责按标准与设计要求制定关键元器件清单,并按照检验频次周期进行送检。

4. 2产品部保管相关的检验报告。

5.程序5.1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5.1.1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按照检验控制要求进行,未列入下表的安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以及影响电磁兼容性能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需对一致性进行控制,确认定期检验不做要求。

5.2本公司产品为个人移动通讯终端产品,故例行检验可以用来料检验来代替,按《IQA进料检验操作流程》执行。

5.4确认试验应按标准规定的条件、方法进行;确认检验时,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5.5 认证产品所用安全关键件和材料必须与认证机构确认的型式试验报告是否一致。

5.6如关键元件器件供应商产品为3C认证产品,则产品部只需定期按1次/月的频次进行检验供应的3C证书的有效性,将查询记录登记于《供应商3C认证有效性检查表》。

5.7关键元器件检验不合格处理当品质部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物资,应通知市场部进行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并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估调查,是否对产品造成影响,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文件6.1《关键元器件清单》6.2《过程测量与监视控制程序》6.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4《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7.相关记录产品及物料型式试验报告。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方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定期确认检验报告单; 3.3. 品质部负责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来料检验及对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及证书进行
核实,确定其有效性; 3.4. 技术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范的归档及发放。 4. 定义 4.1. 定期确认检验:为了验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质量特性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和/或技
发布日期
2019-05-10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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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确保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一致性持续满足《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及相关规
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通过 CCC 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的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范》的制定; 3.2. 采购部负责监督供应商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的实施,并要求关键件或材料供
术要求所进行的定期抽样检验。 4.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5. 程序 5.1. 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规范的制定: 5.1.1. 技术部依据认证产品标准规定要求及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编制《认证产品关键元
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范》,在规范中确定检验的项目、依据的标准、频次及检验方 法或要求; 5.1.2. 采购部、品质部依据《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范》执行。 5.2. 关键元器件及原材料检验的周期: 5.2.1. 已获认证证书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确认检验,实施规则有 明确规定的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确认检验。同类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不同供应商要求 分别进行; 5.2.2. 下述情况要求提供或重新提供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报告: a. 供应商所供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进货检验不合格,改进措施后; b.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不合格,改进措施后; c. 产品制造过程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因关键元器件及原材料出现品质问题; d. 供应商原因的变更; e. 其它。 5.2.3.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进货要求每批进行检验,因内部检测能力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可由 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书。 5.3. 原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项目见《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范》。 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应考虑满足产品规定的安全特性要求,产品执 行标准: GB/T 17465.1、GB/T 17465.2(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产品标准执行认 证证书规定的版本; 5.4.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进货确认检验依据《检验规范》和相关设计图纸规定的项目、标准或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产品所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3、职责
质管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技术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文件的编制。

4、工作程序
4.1 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及规定
4.1.1 技术部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对关键元器件定期确认检验项目作出规定,在《外购、外协零部件质量检验规程》中明确规定定期确认的检验项目、方法、判定准则和频次要求。

4.1.2 质管部对定期确认检验项目按定期确认检验周期进行确认。

4.2 定期确认检验
4.2.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工作主要由质管部完成,供应科配合,具体根据各种车型的《关键零部件清单》、《外购、外协零部件质量检验规程》。

4.2.2 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报告应经公司确认,确保符合规定定期确认的检验项目、方法、判定准则和频次要求。

4.3 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4.3.1 定期确认检验应有记录
4.3.2 定期确认检验至少应保存2年
4.3.3 定期确认认证检验报告及记录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要求。

4.4 定期确认检验采取委托检验选择有资格的检验机构。

5、支持文件
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程序
6、相关记录
JL8.2.4-01-1 《外协外购件质检单》。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4.4验证的执行和记录要求
4.4.1采购物资的验证由品管科执行,在验证过程中应填写《进货验证记录》,并详细记录采用验证的方法及验证结果。如采用验证供方出厂记录的方法时,需对事先规定的技术参数或性能指标进行验证,逐一记录于《进货验证记录》。
4.4.2辅助物资的验证可直接由接收方仓库进行,填写《进货验证记录》或直接在入库单据中签名以示验证合格。
4.5需进行检验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详细检验方法及规程可参见《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来料检查报告》
2.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一般零部件、外协件等的验证。
3.职责
3.1品质科、计划采购科、仓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采购物资的验证。
4.程序
4.1在本组织没有相应检验手段或方法,或者本组织没有相应检验设备或采用检验的方法不经济时可采用验证方法。对于一些没必要检验的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也可采用验证的方法。
45需进行检验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详细检验方法及规程可参见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相关文件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相关记录来料检查报告
文件名
制定部门
受控文件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品管科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16.09.20
版次
A0
页次
1/1
1.目的
为明确验证的条件、方法和要求,确保未经检验的采购物资能满足使用要求。
4.2对于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验证,可采用试用方式,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验证供方合格证、质保书、验证产品外观及包装,验证产品商标或品牌等方法进行。

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

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

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1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对所采购的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以及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在零部件和材料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中所需所有连续批供货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2 职责2.1.采购中心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与组织实施;2.2.1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外购(件)检验指导表》;2.2.2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连续批供货的国内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2.2.3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负责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

2.2 物管部负责零部件和材料的到货确认。

2.3 物管部负责根据供应商质量管理部的检验单办理零部件入库手续。

2.4 物管部负责外购(协)零部件和材料的送检工作。

3 流程图定期确认货源地验货工作流程图委托试验记录标识检验或验证送检办理入库手续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品处置4 程序内容4.1供应商质量管理部依据产品图纸、标准、检查基准书、样件、《采购物资分类一览表》、《安全性零部件清单》、《关键零部件清单》等分类编制《外购(件)检验指导表》。

4.2 检验员资格按质量控制点设立专职检验员,专职检验员必须通过有关程序要求的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3 零部件、原材料在开发阶段的检验与验证按QG/GACCF 01.130-2007《供应商准入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实施。

4.4 送检4.4.1 外购(协)件进货后,由物管部门负责分类分批存放在待检或指定地点,做好标识。

4.4.2 同一批进货、同一规格的外购(协)件为一个检查批次送检。

4.4.3外购(协)件进货后,物管部门应先对其进行初步验收,内容包括:a) 清点数量,查看包装有无明显破损;b) 查证供方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

4.4.4 通过初步验收的外购(协)件,由物管部门填写《外购(协)件送检单》(书面或电子表格),向供应商质量管理部送检,同时应提交供方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4.5 检验或验证4.5.1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接到《外购(协)件送检单》后,如无特殊情况(须进行性能试验确认),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验或验证;4.5.2 进口KD件的检验或验证a) 进口KD件由物管部门进行验证,在包装未破损,规格、型号、数量、批次号与送检单相符,具有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的情况下即认为验证合格;b) 对于进口KD件中属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所规定的外购(协)件范畴的零部件、属于“3C”认证范畴的关键零部件以及召回管理中的安全性零部件,由物资管理部向供应商质量管理部送检,供应商质量管理部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的规定实施检验、试验或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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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
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 职责
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 程序内容
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
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
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

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
4.3.1检测项目
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
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
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
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

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 表格记录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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