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随机”检查方案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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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随机”检查方案实施细则
(2017年6月30日)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狮人社﹝2016﹞25号)要求,为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劳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执法过程中检查任性、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法律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对XX市行政区划内由人社局仲裁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管的各市场主体。
(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人社局综合科汇总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形成本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市场主体名录库
人社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作为本次随机抽查对象。
(五)抽查对象和抽查项目
随机抽查对象为XX市辖区内由人社局仲裁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督的各市场主体,针对抽查对象执行劳务派遣相关制度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
(六)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本次执法行动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在确定抽查对象
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后实施现场检查及书面审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随机抽查”的通
知要求,本次随机抽查比例为5%。
三、工作安排
(一)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7月7日前)
通过人社局办公室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
员;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家劳务派遣企业。
抽取的执法人员和企业名单在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
心多媒体平台公布,同时通知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
(二)组织开展检查(7月10日至7月20日)
执法人员根据抽签结果,每2名执法人员一组,实地
检查相关企业,查阅相关材料。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
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
(三)督促整改(7月20日至7月25日)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
要求限期整改。
(四)向社会公布(7月底)
检查情况、被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多媒体平台上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