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进口方所在地银行,根据进口放的申请和担保,对出口方开出的一种信涵式的凭证.它通过出口方所在地银行,通知出口方,由开证行负责在出口方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各种装运单据时,支付所有货款.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只凭单据,不管货物.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支付方式是右\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开证申请书是依据买卖合同的内容提出的,因此,信用证与合同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为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基于信用证与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信用证条款的改变并不代表合同条款有类似的修改.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重要收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想开证行付款赎单.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信用证的种类:根据信用证的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加以划分,常见的信用证形式有以下几种1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Lrrevocable L/C)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消.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的义务.2 可撤消的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开出可撤消的信用证后,不必征得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消和修改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收益人的收款没有保障,对出口人极为不利,因此实际业务中,受益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信用证中应清楚地表明是可撤消的或不可撤消的.不做该种表明的信用证均视作不可撤消信用证.3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对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再次进行保证的信用证.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银行.4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单汇票或单据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大都是跟单信用证.5 既期信用证(Sight L/C)既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内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单据,开证行或付款行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既期信用证是单到付款,其特点的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大多数出口商都愿意采用这种信用证.6 远期信用证(Usance L/C)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信用证中保证.在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 Acceptance Credit )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 )和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7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要求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行),或在自由议付信号用证下被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交给一个或几个其他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8 循环信用证( Revolving Credit )循环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使用了规定的金额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来的金额,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次数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9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对开信用证是指交易的双方都对其进口部分以对方为受益人所开立的信用证10 背对背信用证(Rack to Back Credit )对背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近似的新证给实际供货人,这另开的新证称为对背信用证。
信用证专业知识
信用证专业知识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书面凭证,用于保证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承诺。
以下是信用证的专业知识:
1. 定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承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支付指定金额。
2. 当事人:信用证涉及多个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等。
3. 特点: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支付方式,因为银行承担了支付责任。
此外,信用证还具有独立性、不可撤销性和一致性的特点。
4. 流程:信用证的开立、通知、修改和支付都有一定的流程。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通知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的内容,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发货并提交单据,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支付货款。
5. 种类:信用证有多种分类方式,如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等。
6. 单据: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需要确保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包括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7. 风险:虽然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支付方式,但仍存在一些风险,如单据不符、欺诈风险等。
因此,当事人需要谨慎处理信用证业务,防范风险。
以上是关于信用证的专业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国内信用证产品特征
国内信用证产品特征
1.安全性高: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承诺为交易双方提供支付保障的方式,保证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因此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2.风险分散:信用证在交易过程中引入了银行的信用支持,将买方和
卖方之间的交易风险分散到了银行,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
3.便捷快速:国内信用证产品可以实现快速而便捷的交易支付,买方
可以通过提供信用证,确保卖方按时获取款项。
4.灵活性强:国内信用证产品可以根据交易双方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可灵活调整交易条款和条件,满足双方的特定需求。
5.具备超额抵押能力:国内信用证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超额抵押,为交易双方提供更高的资金保障。
6.促进国内贸易发展:国内信用证产品的推出为国内贸易提供了更为
便捷和高效的支付方式,有效促进了国内贸易的发展。
7.支持国内债权和债务融资:国内信用证产品支持国内企业通过转让
国内债权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融资渠道和保证措施。
8.降低交易成本:国内信用证产品减少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用风险,降低了因信用问题导致的交易成本。
另外,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由于银
行的介入,支付和结算过程更加简化和方便,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9.丰富的付款选择:国内信用证产品可以支持多种付款方式,如即期
付款、远期付款等,满足交易双方的不同需求。
10.提供融资功能:国内信用证产品为交易双方提供融资功能,买方可以通过信用证向银行融资,提前收到货物并延期付款,而卖方则可以通过提供信用证获取银行融资。
总的来说,国内信用证产品在国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安全性高、风险分散及灵活性强等特征,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支付保障方式,促进了国内贸易的繁荣发展。
信用证的特点和使用流程
信用证的特点和使用流程1.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其具有以下特点:1.1 可靠性高•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并承诺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支付款项,因此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机制,信用证能够保障卖方获得货款,同时也为买方提供了货物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1.2 独立性强•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一种支付方式,卖方可以根据信用证条款来获得付款,而不受到合同条款的限制。
•卖方和买方之间的纠纷不应该影响到信用证的执行,这为交易各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1.3 适应性广•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无论是小额交易还是大额交易,信用证都可以广泛地应用。
•信用证适用于各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活动。
2. 信用证的使用流程使用信用证进行国际贸易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2.1 合同签订阶段•卖方和买方就货物贸易达成一致,并签订购销合同,其中包括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约定。
•合同中需要明确信用证的开证行、开证日期、有效期、装运期限等相关信息。
2.2 开证阶段•买方联系自己的银行(开证行),向其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货物交付相关的文件,申请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审核申请文件,确定符合信用证开证条件后,即向卖方的银行(通知行)发出信用证。
•为确保信用证的执行,开证行通常会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存款或授予授信额度。
2.3 通知阶段•通知行接到开证行发出的信用证后,会立即通知卖方,告知其信用证的内容和条款。
•通知行还会向卖方提供信用证副本及相关文档,卖方据此可核对信用证的准确性。
2.4 出口阶段•卖方在按照合同约定装船并取得相关装船单据后,应将所需单据提交给通知行。
•通知行会核对单据的准确性,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2.5 运输阶段•货物出口后,通知行将装船单据转交给开证行,并通知其货物的运输和预计抵达时间。
•开证行收到装船单据后,核对单据的准确性,如无问题则准备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付款。
2.6 付款阶段•开证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将货款支付给卖方,通知行将其通知卖方付款的消息转达给卖方。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答: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银行对之负首要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
3.信用证方式是存单据业务。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仲裁协议的作用:1. 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
仲裁协议约束双方当事人在和解,调解不成时,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这是仲裁的基本原则。
3.可排除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法院不受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
以上三个方面的作用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1.表明订约意旨。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指出。
3.内容十分确定。
4.传达到受盘人。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
4. 接受必须与发盘相符。
海运提单的作用:1.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手机,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 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1. 合同成立的证据。
2.合同生效的条件。
3.合同履行的依据。
CIF与CIP的区别: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陆水路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而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陆水路运输,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方式的单式运输。
2.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CIF的交货点为装运港船上,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而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约定而定。
信用证基本知识介绍
信用证的主要信息
• 50 :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
• 59 :Beneficiary
(受益人)
• 32 :Currency Code, Amount
(币别及金额 )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的主要信息
• 42C :Drafts at…
(汇款期限 )
• 43P :Partial Shipments
据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交单行。 • 该通知必须列明所有的不符点,并说
明单据已代为保管或已径退交单人。 否则,开证行必须接受单据并付款。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的审核及修改
• 信用证的审核: • 受益人、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 金额, 单价, 数量及其增减幅, 价格条款,
货物描述, 分批装运, 转运 • 最晚交货期、贸易术语、付款条件 • 规定单据能否及时提供 • 条款有无矛盾之处及模糊之处, 如: FOB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常见的单据
• 4 、提单 •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
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 作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时必须提 交正本提单。可见提单是各种单据中 最重要的单据。
路漫漫其悠远
信用证常见的单据
• 4 、提单 • 基本内容:托运人SHIPPER/收货人
CONSIGNEE/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收 货地/装货港(PLACE OF RECEIPT/PORT OF LOADING)目的地和卸货港( DESTINATION OR PORT OF DISCHARGE) 船名航次/ 唛头/货名及件数/ 重量和体 积/运费预付或到付/正本提单份数/船 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签章/签发提单的地 点及日期
•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它通常由买方的银行向卖方的银行开具,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信用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安全性较高:信用证是银行作为中介,对买卖双方履行合约进行监管,有效避免了交易风险。
2.灵活性较高:信用证可以根据不同的交易需求进行定制,如付款方式、货物检验方式等。
3.手续繁琐:信用证的开立和结算需要经过多个环节,需要各方提供大量文件和证明材料,因此手续繁琐。
4.成本较高:信用证的开立、修改、付款等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和利息。
信用证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合同签订:买卖双方就交易的货物、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购销合同。
2.买方开信用证:买方向自己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提供合同、发票等文件。
3.银行审核:买方银行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资料进行审核,如遇到
问题,会与买方和卖方协商解决。
4.卖方发货: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货。
5.货物检验:买方指定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货物质量和数量无误。
6.卖方提交单据:卖方将货物、运输单据和商业单据提交银行。
7.银行付款: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信用证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卖方支付款项。
8.付款完成:卖方收到款项后,交货完成,交易结束。
总的来说,信用证是一种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安全支付方式,但是由于其手续繁琐、成本较高,因此在实际运用时需要谨慎考虑。
在信用证的流程中,各方需要密切配合,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
信用证的含义和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由银行提供的金融工具,用于保证进口商支付货款,同时保障出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其特点和意义如下所述。
首先,信用证具有支付保障的特点。
对于出口商来说,由于存在国际支付的不确定性和信任问题,他们常常担心在交货后无法收到货款,此时使用信用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旦出口商提供所需文件和商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信用证银行将确保支付货款,从而降低了出口商的风险。
其次,信用证具有国际交易保障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和卖方可能位于不同的国家,彼此之间的法律和文化差异可能导致交易纠纷,这将给买卖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通过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买方和卖方可以避免直接的金融交易和法律争议,信用证银行充当了中介角色,确保交易按照约定方式进行。
再次,信用证具有灵活的特点。
信用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进行制定,涵盖了交付方式、付款条件、交付时间等方面的条款。
信用证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定制,确保满足买卖双方的实际需求。
同时,信用证也可以进行修改和修订,以适应交易过程中的变化,因此在灵活性方面十分有优势。
此外,信用证还具有公信力和可追溯性的特点。
信用证由银行开立,意味着付款义务由银行承担,出口商可以依赖并信任银行的可靠性。
另外,信用证相关的文件和交货文件可以进行有效的记录和存档,这有助于后续的审计和问题解决。
最后,信用证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无论是大型跨国公司还是小型的贸易商,无论是大额交易还是小额交易,信用证都可以用来保障交易的支付。
这使得信用证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总结而言,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工具之一,具有支付保障、国际交易保障、灵活性、公信力和可追溯性以及广泛适用等特点。
这些特点使得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信任和保障。
信用证的特点及相依条款
信⽤证的特点及相依条款信⽤证⼀共有以下4个特点:1.信⽤证是⼀项不可撤消的业务安排2.信⽤证是银⾏做出的⼀项有条件的付款承诺3.信⽤证是⼀种独⽴的⽂件,与合同彼此独⽴.4.信⽤证业务实⾏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信⽤证的有以下2个作⽤:1.银⾏对进出⼝双⽅的保证作⽤2.资⾦融通的作⽤三.与此些条款相依的UCP6001关于保税⾏的:UCP600第⼋条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保兑⾏,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必须承付,或⽆追索权地议付(如果信⽤证规定由保兑⾏议付);保兑⾏⾃对信⽤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2.信⽤证的独⽴性UCP600第4条规定:信⽤证就其性质⽽⾔,与可能作为其开⽴基础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的交易,即使信⽤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收,银⾏也与该合同⽆关,并联不受其约束.3.凭单付款的原则:UCP600第5条规定:银⾏处理的是单据,⽽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约⾏为.因此,在开证⾏审核单据以确定是否承付时,只要受益⼈或其指定⼈提交符合信⽤证规定的单据,开证⾏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的责任.专⽤术语:PLYINGPRESENTATION(相符交单)2.HONOR(承付)3.APPLICANT/OPENER/PRINCIPAL/ACCOUNTEE(开证申请⼈)4.BENEFICIARY(受益⼈)5.OPENINGBANK/ISSUINGBANK(开证⾏)6.PRESENTER(交单⼈)7.ADVISINGBANK/NOTIFYINGBANK(通知⾏)8.CONFIRMINGBANK(保兑⾏)9.NOMINATEDBANK(指定银⾏)10.LETTEROFCREDIT(信⽤证)。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
信用证特点及分类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进口方所在地银行,根据进口放的申请和担保,对出口方开出的一种信涵式的凭证.它通过出口方所在地银行,通知出口方,由开证行负责在出口方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各种装运单据时,支付所有货款.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只凭单据,不管货物.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支付方式是右\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开证申请书是依据买卖合同的内容提出的,因此,信用证与合同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为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基于信用证与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信用证条款的改变并不代表合同条款有类似的修改.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重要收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想开证行付款赎单.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信用证的种类:根据信用证的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加以划分,常见的信用证形式有以下几种1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Lrrevocable L/C)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消.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的义务.2 可撤消的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开出可撤消的信用证后,不必征得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消和修改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收益人的收款没有保障,对出口人极为不利,因此实际业务中,受益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信用证中应清楚地表明是可撤消的或不可撤消的.不做该种表明的信用证均视作不可撤消信用证.3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对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再次进行保证的信用证.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银行.4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单汇票或单据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大都是跟单信用证.5 既期信用证(Sight L/C)既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内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单据,开证行或付款行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既期信用证是单到付款,其特点的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大多数出口商都愿意采用这种信用证.6 远期信用证(Usance L/C)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信用证中保证.在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 Acceptance Credit )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 )和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7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要求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行),或在自由议付信号用证下被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交给一个或几个其他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8 循环信用证( Revolving Credit )循环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使用了规定的金额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来的金额,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次数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9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对开信用证是指交易的双方都对其进口部分以对方为受益人所开立的信用证10 背对背信用证(Rack to Back Credit )对背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近似的新证给实际供货人,这另开的新证称为对背信用证备注说明,非正文,实际使用可删除如下部分。
信用证(目前最为广泛的支付方式)的主要特点
信⽤证(⽬前最为⼴泛的⽀付⽅式)的主要特点信⽤证(⽬前最为⼴泛的⽀付⽅式)的主要特点⼀、银⾏信⽤:开证⾏承担第⼀性的付款责任。
对于受益⼈⽽⾔,开证⾏是⾸先的付款⼈,其付款责任是独⽴的。
即使进⼝⽅在开证后失去偿付能⼒,只要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证要求,开证⾏必须付款;⼆、信⽤证是⼀种⾃⾜的⽂件:信⽤证的开⽴以买卖合同为依据,但信⽤证⼀经开出,就成为独⽴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另⼀种独⽴的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UCP500”第三条明确规定:信⽤证按其性质与凭以开⽴信⽤证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均属不同业务。
即使信⽤证援引这些合同,银⾏也与之毫⽆关系并不受约束;三、信⽤证业务是“单据买卖”:01,信⽤证业务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和“单据买卖”。
按照“UCP500”的规定,银⾏审单的原则是严格相符和表⾯相符。
严格相符,即必须“单单⼀致,单证⼀致”;表⾯相符,即只要求单证上的⼀致。
“UCP500”第15条规定银⾏对单据有效性免责:A,银⾏对于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或法律效⼒,或对于单据上规定的附加的⼀般性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B,银⾏对于任何单据中有关的货物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值或存在,对于货物的发货⼈、承运⼈、运输⾏、收货⼈或保险⼈或其他任何⼈的诚信、⾏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履约能⼒或资信也概不负责;02,“UCP500”规定了银⾏的审单期限:收到单据的翌⽇起算第七个银⾏⼯作⽇以内;03,“单据买卖”体现了象征性交货的性质。
⼀些欺诈分⼦伪造单据。
⼀些银⾏为维护了⾃⼰的信⽤,甚⾄对⼀些明知有诈的单据,只要它符合“单单⼀致,单证⼀致“的原则,就进⾏付款,这使得信⽤证欺诈问题⽇益突出。
信⽤证反欺诈:1989年我国作了规定:A,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卖⽅利⽤签订合同进⾏欺诈,且中国银⾏在合理内在合理时间内尚未对外付款的,⼈民法院可⾏使“⽌付权”,即:根据买⽅指⽰,冻结信⽤证项下货款;B,在远期信⽤证情况下,如中国银⾏已承兑汇票,⼈民法院就不应加以冻结。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是什么?根据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信用证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约定的单据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议付的法律文件。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小编简单介绍信用证有哪些特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保证,所以,开证行要负首要的即第壹性的付款责任。
((ucP600))第2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指任何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安排是不可撤销的,从而构成开证行承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
”由此可见,开证行是信用证的首要付款人,出口人可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进口人。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不仅是第壹性的,而且是独立的、终局的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约定,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以信用证中所列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出口人提交的单据即使符合买卖合同要求,但若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仍会遭银行拒付。
对此,( (ucP600) )第4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按其性质是一项与凭此开立信用证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不相连的交易。
即使信用证援引这类合同,银行也与之毫无关系并不受其约束。
”(3)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管货物,即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ucP600) )第5条明确规定:“银行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可能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履约。
”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国际贸易实务篇—信用证(LC)重要特点
信⽤证的特点主要包括:(⼀)信⽤证是⼀独⽴的⽂件信⽤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经开⽴,就成为独⽴于贸易合同之外的中⼀种契约。
贸易合同是买卖双⽅这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有约束⼒;信⽤证则是开证⾏与受益⼈之间的契约,开证⾏和受益⼈以及参与信⽤证业务的其他银⾏均应受信⽤证的约束,但这些银⾏当事⼈与贸易合同⽆关,故不受该项合同的约束。
对此,UCP500第3条明确规定:“信⽤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相互独⽴的交易,即信⽤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也与该合同毫不相关,并不受其约束。
”(⼆)⼀般来说,开证⾏是第⼀性付款⼈信⽤证⽀付⽅式是⼀种银⾏信⽤,由开证⾏以⾃⼰的信⽤作出付款保证,开证⾏提供的是信⽤⽽不是资⾦,其特点是在符合信⽤证规定的条件下,⾸先由开证⾏承担付款的责任。
UCP500第2条明确规定,信⽤证是⼀项约定,根据此约定,开证⾏依照申请⼈的要求和指⽰,在规定的单据符合信⽤证条款的情况下,向受益⼈或其指定的⼈付款,或⽀付或承兑受益⼈开⽴的汇票,也可授权另⼀银⾏进⾏该项付款,或⽀付、承兑或议付该汇票。
(三)信⽤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UCP500 第4条明确规定:“在信⽤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处理的是单据,⽽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为。
”可见,信⽤证业务是⼀种纯粹的凭单据付款单据业务,也就是说,只要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信⽤证相符,只要能确定单据表⾯上符合信⽤证条款,银⾏就得凭单据付款。
因此,单据成为银⾏付款的惟⼀的依据。
这也就是说,银⾏只认单据表⾯上是否与信⽤证相符,⽽“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或对于单据中载明的或附加的⼀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
”所以,在使⽤信⽤证⽀付条件下,受益⼈要想安全、及时、如数地收到货款,必须按照“严格符合原则”(the doctrine of strict compliance),做到“单单⼀致、单证⼀致”,即受益⼈要做到其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上⼀致,这些单据与信⽤证规定的条款表⾯⼀致。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一种保
证合同。
付款责任完全由开证行承担,受益人无需自行做出任何进一步的保证。
当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提出要求时,开证行必须按时支付款项,即便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也不得拒绝付款。
2、信用证有助于减少国际贸易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受益人只要
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完成所有程序,即可收到款项,而无需额外等待开证行的结算时间,因此可以节约大量时间。
3、信用证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只要履行协议,受益人可以做
到先行付款后收货,有效地避免了因信用状况不好而导致的延迟付款、商品交易无法实现的风险。
信用证的流程
1、买方向卖方发出询价函,声明有意购买某种产品,请求卖方
提供详尽的产品信息,如价格、数量等,同时买方也会要求卖方按照信用证的条款等准备所需的文件。
2、卖方收到买方的询价函后,会按照要求准备所需的文件,并
将报价单发回买方,同时卖方也会将这些文件的复印件发给开证行以备开证手续。
3、开证行收到卖方的文件后,会核实文件的合法性,如果符合
要求,会按照买方的要求开出信用证,并向卖方发送信用证的复印件。
4、卖方收到信用证的复印件后,会核实内容是否正确,如果满
足开证行和买方的要求,卖方便可以顺利的发货。
5、卖方发货后,会向开证行提供合格的出口单证,即向开证行的结算中心提交贸易合同,出口单证,发票等文件。
开证行会核查这些文件,如果合格,开证行则会支付款项给卖方。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具有以下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的担保方式:信用证是以银行为中介,由银行对卖方发布担保,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信任和安全性。
2.信用证是一种保证付款的方式: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向银行预付一定款项或提供抵押品,以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时获得支付。
3.信用证是一种双向保证付款的方式:信用证不仅对卖方提供了付款保障,还对买方提供了货物质量和交货期的保障。
然而,信用证也存在一些优缺点,具体如下:优点:1.提供了安全性:信用证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担保,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增强了信任:信用证凭借银行的信用,可以增强买卖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交易风险。
3.灵活性:信用证的种类较多,可以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信用证,适应各个场合的交易需求。
缺点:1.相对复杂:信用证的操作较为繁琐,需要买卖双方和银行多次确认各项条款和文件,增加了交易的时间和费用。
2.高昂的费用:买卖双方需要支付银行一定的手续费,增加了交易的成本。
3.受制于信用证的条款:信用证的条款是由银行制定的,买卖双方必须按照条款的要求进行操作,有时不能完全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
信用证的应用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确定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2.买方申请开具信用证,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与银行确认信用证的具体条款。
3.银行审核买方的信用情况和申请材料,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开具信用证。
4.银行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的银行,并通知卖方提货/交货。
5.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和交付货物/提供服务,并将相应单据提交给银行。
6.卖方的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审核单据,如符合要求则通知买方的银行付款。
7.买方的银行收到符合要求的单据后付款给卖方的银行。
8.卖方的银行将付款转给卖方,交易完成。
信用证的风险规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审查信用证的条款:买卖双方在使用信用证时要仔细阅读并确认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确保符合双方的交易需求。
国际贸易实务(新形态版)课件6.4.2 信用证特点讲稿
第二个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 不受交易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信用证是以 买卖合同
为基础开立的,一旦开出,就成为独立 于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 合同的约束。
开证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只凭信用证所 规定的而又在表面上完全符合信用证 条款的单据付款。
看了这个案例,有些同学又有疑惑 了,开证行付了款,那货物怎么 办呢?其实如果进口商倒闭了,一 方面在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 用证时,有交保证金或提交担保品, 另一方面开证行也可以将货物转让 出去。
学了信用证特点,我们思考一下, 其实信用证的关系是谁跟谁之间的?
信用证关系其实是受益人与开证行 之间的。
我们举个例子,比如合同里规定装 运期为6月30日之前,信用证开过 来的时候把装运期改成了6月15日 前,而受益人在审核信用证时没有 及时发现这个问题。实际装运时间 为6月25日,等所有单据都齐了后, 受益人把全套单据通过议付行给了 开证行,开证行发现了提单签发日 期是6月25日,超出了信用证规定 的最晚装运日期,就拒绝付款。
同学们,大家好,上节课我们主要 讲了信用证的含义、当事人、流程, 今天我们将学习信用证的 特点。 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有以 下三个特点:一是开证行负第一性 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 出的付款保证,所以在信用证业务 下,开证行负的是第一性付款责任。
开证行是首先付款人,出口商凭与 信用证条款相符先 找进口商。开证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而受益人与开证人之间是买卖合同 关系,开证人与开证行之间是开证 申请关系。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那么这种情况拒付有理吗?根据刚 刚所讲的信用证是一项独立自足的 文件的特点,就是信用证一经开出 就按信用证办事了,所以前面我们 所讲的装运日期要按照信用证规定 的6月15日之前装运才有效,所以 开证行有权拒付。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引言信用证是一个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工具,它提供了一种受信任的付款保障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常常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如支付风险、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等。
信用证作为一种付款保障工具,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并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结算方式。
本文将介绍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从而更好地理解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一、信用证的性质1. 付款工具的性质首先,信用证是一种付款工具,它为卖方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障。
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如果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他就有权利获得支付。
这种付款方式符合国际贸易的需要,不仅可以避免汇款延误的风险,还能够提供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2. 支付保障的性质其次,信用证提供了一种支付保障的性质。
对于卖方来说,信用证的开立意味着买方已经通过银行做出了承诺,即在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后,银行将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种支付保障使得卖方放心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减少了交易风险。
3. 安全性和可靠性信用证还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性质。
由于信用证需要经过银行的介入,银行作为中介将承担责任,确保交易安全。
买卖双方可以放心地进行交易,因为银行的参与可以有效地减少诈骗和风险。
二、信用证的特点1. 独立性信用证具有独立性的特点,即信用证的效力与合同相互独立。
无论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何,信用证的开立和履行都是独立的。
这意味着信用证的效力不受合同的影响,确保买卖双方遵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
2. 可转让性信用证还具有可转让性的特点,即卖方可以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转售、代理和倒签等情况,而信用证的可转让性使得这些操作成为可能。
同时,可转让性也增加了信用证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3. 高度标准化信用证具有高度标准化的特点,即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使用的一般都是国际贸易惯例中通用的标准格式和条款。
这种标准化使得信用证的操作更加简单和便捷,同时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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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责任。
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UCP600 Art.6:
(1) 信用证必须规定可在其处兑用(available)的银行,或是否可在任一银 行兑用;规定在指定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
(2) 信用证必须规定其是以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还是议付的方式兑用。
答案1:该条款不是属于单据条款,只是一个行为。
信用证特点
问题 2:以下信用证条款是属于单据条款吗?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STATES THAT ONE SET OF THE ABOVE MENTIONED NON-NEGOTIABLE DOCUMENTS HAVE BEEN SENT TO THE APPLICANT BY DHL WITHIN 3 WORKING DAYS AFTER B/L DATE.
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 服务及其他行为。 UCP600 Art.5:
信用证特点
问题1:以下信用证条款是属于单据条款吗? ONE SET OF THE ABOVE MENTIONED NONNEGOTIABLE DOCUMENTS HAVE BEEN SENT TO THE APPLICANT BY DHL WITHIN 3 WORKING DAYS AFTER B/L DATE.
信用证特点
议付 negotiation:
预付 :指付款到期日之前的预先付款。 同意预付:只是作出一个预付的承诺,承诺的内容还是未来预付。
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UCP600 Art.6:
(3)信用证不得开成凭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
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它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在。 UCP600 Art.4: (1) 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贸易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 (2) 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 同关系。 (3) 开证行应劝阻申请人试图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等文件作为信用证 组成部分的做法。
信用证特点
问题1:以下信用证条款是属于单据条款吗? ONE SET OF THE ABOVE MENTIONED NONNEGOTIABLE DOCUMENTS HAVE BEEN SENT TO THE APPLICANT BY DHL WITHIN 3 WORKING DAYS AFTER B/L DATE.
信用证的特点
主讲人: 章安平
信用证特点
0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在。
03
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
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UCP600 Art.7:
信用证特点
问题 2:以下信用证条款是属于单据条款吗?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STATES THAT ONE SET OF THE ABOVE MENTIONED NON-NEGOTIABLE DOCUMENTS HAVE BEEN SENT TO THE APPLICANT BY DHL WITHIN 3 WORKING DAYS AFTER B/L DATE.
信用证可兑用方式包括:可承付方式和可议付方式。
信用证特点
议付 negotiation: UCP600 Art.2:
议付是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 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 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
议付:是商议下付款,本质是一种融资,议付行有追索权。 承付:是承诺下付款,其付款是“终局”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