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方案旨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完善新农合基金体系1.按照国家规定,各级财政出资,建立新农合基金。
2.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新农合基金管理委员会。
建立健全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监督等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可持续性。
3.做好基金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的监督。
(二)实施新农合医疗保障政策1.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政策保证、基金支付、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
2.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提高新农合覆盖面和医保待遇水平,不断完善新农合医疗保障政策。
3.加强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引导群众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三)开展新农合卡建设工作1.按照“一个村一个码”的要求,推广新农合卡,并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免费发放。
2.完善新农合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发放新农合卡综合服务手册。
3.加强新农合卡应用推广,提高新农合卡使用效益。
(四)加强新农合管理和监督1.加强新农合基金使用监督和审计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2.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新农合基金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新农合工作的规范化和运行效率。
3.加强宣传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和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保障1.加强新农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新农合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
3.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新农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成效本方案推行一年,新农合参保人数将达到90%以上,医保待遇得到提高,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新农合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完善,基金管理安全可控,信息公开透明,新农合卡得到广泛使用。
提高了农民的权益保障和生活质量,推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是一种新型的医保卡,它是农民参加新农合后的凭证,也是享受新农合医保待遇的必备证件。
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和”云南省2009年第三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培训会议”精神及《临沧市合管办关于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临合管办发〔2009〕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新农合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互助共济、大病统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便民利民、公平公正、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通过新农合制度的建立,逐步使农民群众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意识,达到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第五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和政府的组织引导,使全县新农合覆盖率以乡镇、村为单位均达100%,覆盖人口以县为单位达95%以上,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发改、人事、监察、审计、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公安、扶贫、计生、教育、劳保、广电、食药监局、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参合农民代表组成的××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管委”),具体负责新农合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
县合管委下设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在县卫生局,为新农合经办机构,由县卫生局局长任县合管办主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新农合组织机构,各村(居)民委员会也要成立新农合管理小组。
第七条县合管委内设督查办公室,由县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监督全县新农合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套取新农合基金的单位和人员。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9•【字号】佳政办综[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综〔2010〕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佳木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有效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的通知》(佳政办综〔2010〕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基本医疗为重点,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积极探索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2010年底在全市农村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力争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比率达到50%。
新型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2010年11月20日-11月30日。
第二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0日。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2月。
三、投保原则、方法和步骤(一)坚持投保自愿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涉及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在发展中要坚持投保自愿和积极稳妥的原则,要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推广工作健康发展。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2•【字号】大政[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政〔2010〕4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大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日大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广大农民健康保障水平,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30号)和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的通知》(青卫农[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相适应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互助共济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第三条县、乡(镇)政府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重点是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运行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受益水平,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更加规范,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二章参合对象、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参合对象:凡在本县境内居住的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含县外打工人员)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是指针对农村地区的居民,为他们提供有效、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和服务的政策和措施。
该方案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参保范围:明确农村居民的参保范围,包括农民、农村劳动者和其他无固定工作的农村居民。
2. 缴费方式:设立具体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可以是按人头缴费、按家庭缴费或按农产品产量缴费等形式。
3. 医保资金筹集:通过政府补贴、个人缴费、社会捐款等多种方式筹集医保资金,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4. 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医保支付机制,包括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按比例报销或定额报销的支付方式等,以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5. 提供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地市级医院等,确保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6. 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健康保健的认识和医保政策的了解。
7.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医保管理机制,包括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加强医保监督和审计等,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其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doc
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广大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安徽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农[2009]83号),《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0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县级统筹原则。
县政府对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筹集资金,统筹使用。
(二)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小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对必须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保障待遇。
(三)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对重大疾病提高保障待遇并给予特殊补助,有效遏制参合农民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四)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可持续运行原则。
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第四条主要目标: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覆盖率达100%,农业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财政、农业、发改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应当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规范运作,民主监督。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方案;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实施方案近年来,中国农村的医疗问题日益凸显。
由于基层医疗设施的薄弱,加之医疗费用高昂,导致大量农民难以就医。
针对这一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制度的建立1.1 目标设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全的问题,实现“大病不致贫、小病不出村”理念。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基层医疗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2)降低农民就医的费用负担,使农村医疗费用更加合理;(3)增强农民医疗保障的可持续性,确保医保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
1.2 建立机构(1)国家级机构:由国家卫生部门牵头成立一个国家级别的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整个制度的策划、管理和监督。
(2)省级机构:设置省级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协助国家级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中间调节,优化制度实施效果。
(3)县级机构:每个县都设立一个共济医疗组织协调部门,对具体实施活动进行管理;此外,每个合作医疗组织也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内部管理和协调进行负责。
1.3 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是该制度的核心,其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定收取会员费用并对成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每个负责地区设立一到两个合作医疗组织,确保农民有一个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二、实施方案2.1 范围该制度主要针对是住在农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也覆盖农民工和城市流动人员。
2.2 资金来源从业务上来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利用的是集体力量,实际上是由农民自己缴纳的合作医疗费用和集体劳动所得来完成的,以及通过国家、地方拨款等方式。
同时,农牧民住院费用也可以通过新农合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
2.3 费用标准(1)会员费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费主要由农民自己出资,按一定比例缴纳。
根据不同的经济状况,每户农户缴费标准不同,一般为每年几百到上千元不等。
(2)报销比例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为60%到80%之间,从而增加农民的就医可承受性和就医积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保障农民健康权益,国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下面,本文将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特点、实施方案及效果展开论述。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与特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的是农民自愿、相互帮助,以资金共担、风险共担为基础,实行互助互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自愿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性措施,每个农民都有权选择参与或退出。
因此,其实施过程中,需要大力宣传,鼓励农民树立健康理念,加强保险意识,从而提高参保率。
2. 共担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农民自己,以及政府补贴。
农民每年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按比例分摊医疗费用支出,在遇到重疾等高额医疗费用时,其他参保农民会进行资金支持。
因此,这种保险制度实行了风险共担、资金共担的原则。
3. 适应性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参保人群,其生活和工作环境较为复杂,医疗保障需要有较强的适应性,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
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需要以适应农村实际为出发点,针对性地设计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保障待遇、支付模式等方面。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一)政策措施1. 政府财政资助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财政补贴机制,扶持和鼓励农村地区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政府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确保其可持续稳定发展。
2. 强化宣传教育政府通过实施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适用范围、保障待遇、缴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树立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二)实施方案1. 建立保障基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缴纳保费,而这些保费需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管理费用和保障基金的资金拨付等方面。
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建立保障基金制度,确保保费使用安全,保障参保农民权益。
2. 制定保障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障两部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精选5篇(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农村居民可负担的医疗保障,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1. 定义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民、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农村居民。
2. 参保方式: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农村合作医疗代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3. 政府资助: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资助,资助方式包括定期拨款或根据参保人数进行资助。
4. 医疗保障范围: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5. 医保支付方式:农村合作医疗可以采取先支付后报销的方式,参保人可以通过自费支付医疗费用后,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6. 医疗服务供给:政府可以通过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同时加强农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供给。
7. 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合作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医疗服务的滥用和乱收费行为。
8. 宣传推广: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和参与度,帮助他们了解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和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案仅为参考,具体实施方案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精选5篇(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改进筹资方式:加强财政支持,增加政府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合作医疗筹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 完善医疗保障范围:将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到基本医疗、大病医疗、门诊、康复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3. 提高医疗待遇标准: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标准,包括统筹支付比例的提高、支付范围的扩大以及报销比例的增加等,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负担重的问题,我国自2003年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本文将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及其对于农村居民的影响。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我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广实施,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负担得起、可及性强的医疗保健服务。
新农合由参保、基金筹资、保障待遇三个环节构成,实现了政府、个人和农民合作相互补充的方式,以达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1. 参保范围新农合的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农村居民自愿参保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
农村居民自愿参保是新农合的核心,它以农村户籍为基础,鼓励广大农村居民参与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障。
同时,政府还对那些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医疗保障,确保每个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2. 基金筹资新农合的基金筹资主要是通过政府、个人和其他社会渠道共同筹集。
政府是新农合的主要资金来源,通过财政拨款投入医疗保障基金,保证基金规模和运营。
个人缴纳保费是参保农民的责任,以实现保障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
此外,还可以通过其他社会渠道如社会捐赠、慈善募捐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
3. 保障待遇新农合的保障待遇主要包括费用统筹和医疗救助两个方面。
费用统筹是指对参保农民医疗费用的合理补偿和统筹。
新农合通过制定支付标准和医保目录,为参保农民提供报销和直接支付的方式,降低其医疗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是对困难参保群体的额外保障,通过新农合医疗救助基金,为那些因重大疾病缴费困难或无法按时缴费的参保农民提供专项救助。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居民的影响1.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参保农民可以享受到包括基本治疗、住院费用、大病救治等在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有效降低了医疗负担。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农民提供权益公平、费用合理、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服务。
然而,在实践中,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存在一定问题,如资金不足、覆盖面窄、质量参差不齐等。
因此,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目的本方案旨在解决当前新农合制度面临的实际问题,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为构建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方案内容1.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强资金投入,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扶贫计划,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水平,压缩医疗费用,鼓励医院降低检查、治疗等费用。
同时,强化对医院、医生的监管力度,减少过度治疗现象。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
鼓励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提高农民就医的便利性。
同时,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引导医生注重医疗质量。
3.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预防保健机制,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健康意识,降低医疗负担。
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
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引导农民积极预防和治疗疾病。
4.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加大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医疗机构评估制度,对无良医生和机构进行纠正。
加大对黑幕行医的打击力度,并为群众举报者提供充分的保障。
四、方案实施1.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该制度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各项医疗服务,并对参与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构相关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包括督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报销、审核工作等。
武宁县2010年新农合亮点纷呈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武宁县2010年新农合工作亮点纷呈2010年,武宁县新农合突出“惠民”这一主题,进一步强化管理工作,在方法上不断总结经验,在措施上不断推陈出新,呈现十大亮点。
亮点一:加大宣传力度,参合率稳步提升。
2010年全县共有283826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95.01%,与2009年相比(参合人数275040人,参合率93.77%)增加了8786人和提高了1.24个百分点。
亮点二:补偿比例提高,受益面扩大。
与去年相比,提高了参合农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在乡镇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补偿比;住院补偿封顶线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5万元;门诊化疗、放疗、血透等特殊治疗项目按住院比例补偿;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所产生的住院费用,经调查属实后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亮点三:新农合对农民健康保障作用逐步显现。
通过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农民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得到加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
2010年,全县共有人次享受到了报销政策,共报销金额万元。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一、引言近年来,中国农村地区医疗保障一直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许多农村居民由于经济条件有限,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阐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及其对农村居民的影响。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1.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
农村地区的医疗设备和医生资源相对不足,导致农民就医困难。
另外,由于就医费用高昂,许多农村居民缺乏足够的医疗保障。
这些问题使得农民的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状况。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和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通过在农村地区建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经济保障,并引导他们接受必要的医疗服务。
该制度的目标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可负担的医疗保障,提高其就医率和医疗质量。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1.资金来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由政府出资支持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
- 农民自愿缴纳的保险费用,由此筹集一部分资金。
- 其他社会捐款和援助,用于救助特殊困难的农村居民。
2.参保人群及保障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主要针对农村居民,根据户籍和居住情况确定具体的参保人群。
保障范围涵盖了基本医疗、急诊救治、住院治疗、慢性病管理等多个方面,以满足参保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
3.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还需要建设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
这包括建设和提升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医生和护士的数量,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4.医疗费用控制为了防止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农民承担过大的经济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也需要进行费用控制。
这包括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推行医疗服务总额控制制度,限制虚假医疗行为等措施。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居民的影响1.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将使得农村居民更容易获得医疗服务。
2010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规定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以有效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增强广大农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改革农村卫生服务体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按照市、区有关要求,2007年我镇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镇90%以上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总人数达到4.7万人以上。
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全镇所有农村居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三、遵循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
完善筹资和运行两个机制,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农民用药价格合理,确保农民就近。
的具体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准确地摸清参加合作医疗对象的底子,登记造册。
组织自愿参合的农户家庭,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表、册,建立参合农民信息资料档案,健全各种规范性的合作医疗表、卡、册、证及规章制度。
2、收缴个人参合基金。
对登记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户,经过村管理小组登记、核实、造册,各村按照参合家庭成员每人每年交纳个人参合基金10元的标准,入户收缴农民参合费用,开具正式收据,并将所收基金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并与农户签订协议。
农民个人基金的征收时间截至2007年3月20日前完成。
3、落实配套资金。
农民上缴个人基金征收完毕后,由镇新合办将“参合人员申请登记表”统一汇总,报区新合办审核确认。
其他渠道募集的资金,及时存入基金专户。
第三阶段:启动运行阶段(2007年3月22日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和
救助农村贫困人口。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参保范围:确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参加该保险制度,具体范围可以根据当地
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定。
2. 参保费用:确定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通常由个人缴纳一部分,政府和集
体组织补贴一部分。
费用数额可以根据当地居民的经济实力和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3. 医疗服务范围:明确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医疗服务范围,一般包括基本医疗、门诊、住院、手术等服务。
4. 报销比例:确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个人承担
一部分,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报销限额:设定医疗费用的报销上限,超过该限额部分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6. 基金筹集和管理:明确如何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包括个人缴费、政府和集体补贴等
方式,并明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效果的评估,及时
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8. 支持政策: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鼓励医务人员到农村地区工作,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以上是大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具体方案的制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是当前我国保障农民健康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是指以农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立稳定的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服务。
本文将从实施背景、方案内容、运作机制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入手,对进行探讨。
一、实施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总人口的近一半,但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费用又相对较高,因此保障农民健康问题亟待解决。
应运而生,旨在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方案的实施,还有助于促进农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增强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加快农村健康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方案内容的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标准、参保范围、保险责任等。
其中,费用标准是实施方案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为了让农民“少花、少担、多得”,需要对保险费用、医疗补偿标准、医保支付比例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参保范围则包括常住农村居民、农村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
保险责任则包括含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等多个方面,保证了农民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享受到卫生保健服务。
三、运作机制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农民个人缴费、政府财政投入、医疗机构参与等多个方面。
这些因素相互协调,形成了一个协同作用的运转模式。
具体来说,农民可以向当地的农合组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而政府则会通过财政投入补充这些保险费用。
医疗机构在其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不仅要积极推行医保实施,还要在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方面发挥其优势。
四、实施效果已经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大约8亿农民参加了新农合。
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广大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同时,也为解决农民看病缺医药、医疗卫生设备落后等问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结一下,是我国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费用标准、参保范围、运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划,实现了农民“少花、少担、多得”的想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和组织实施方面: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文件,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实
施步骤和时间表。
成立专门的实施机构或工作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推进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
2. 参保范围和标准方面:明确参保人群范围和标准,例如将农村居民纳入合作医疗保
障范围,按照一定的经济状况和相关因素划定参保标准。
3. 财政保障和筹资方面: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保障责任,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
采取
多种筹资方式,如政府财政拨款、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以及社会团体等捐赠。
4. 医疗服务和管理方面:建立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包括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机构和辅助
医疗机构等,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医疗质
量控制,并逐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5. 宣传和培训方面: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了解和认识。
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6. 监督和评估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制度。
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以上仅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一些建议,具体的方案应根据具体国情和
地方实际进行制定和实施。
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10版)[发表时间2010年5月25日]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政办〔2009〕99号关于印发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10版)的通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10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10版)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全国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助农民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能力,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病、因病返贫问题,提高我县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农〔2009〕83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0版)》(皖卫农[2009]9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一)收支水平与农民经济收入和社会财力相适应的原则;(二)以县为单位统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实现可持续运行的原则;(三)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原则;(四)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五)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筹资标准与来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资助和集体扶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一)根据安徽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农〔2009〕83号)精神,2010年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按每人每年30元(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的缴费标准筹集;(二)省、县两级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60元;(三)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按每年人均60元安排补助资金;(四)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参合资金从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解决(以民政局核报的人数、户数为准);独(两)女户、残疾人员的参合资金由县财政统一解决(以计生委、县残联核报的人数、户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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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
方案
XX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州卫生局关于对13个县(市)新农合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红卫字〔2009〕427号)、《云南省卫生厅关于省级和州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09〕1215号)精神,为使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 号),遵循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等筹资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证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二、任务目标(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解决我县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逐步使农民群众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意识;逐步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对卫生服务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立农村基本健康保障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全县90%以上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使全县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健。
(三)巩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基层医疗
机构形成比较规范的管理运行模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整体诊疗环境有明显改善,基本医疗服务相关设施、设备得到有效补充,能够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处置需要;医务人员能够较好地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具体工作流程、工作要求;乡、村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一定提高。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广大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或强制代垫农民参合费用。
(二)基金封闭运行,以收定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经办机构负责审核支付费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管理,严格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起付标准、减免报销比例和累计减免报销最高限额,既保证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体现便民利民。
合作医疗减免补偿程序和手续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精简,以方便农民群众,提高合作医疗公信度。
参合群众在县域内,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四、管理组织(一)县级管理机构由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管委),负责组织制定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组织筹集和管理合作医疗基金。
县合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在县合管委的领导下负责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事务;定期向县合管委汇报工作情况及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
(二)乡级管理机构为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合管委),负责组织筹集本乡(镇)合作医疗基金乡合管委下设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合管办),由分管卫生的副乡(镇)长兼任主任,卫生院院长任副主任,落实1-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乡(镇)合作医疗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在本乡(镇)合管委的领导下负责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事务;定期向本乡(镇)合管委汇报工作情况及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完成本乡(镇)合管委、县合管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村级管理机构是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
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卫生所所长等为成员,负责实施宣传发动;代收参合农民的个人缴纳资金等。
五、参合对象我县辖区内的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合。
六、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参加人的权利: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违反合作医疗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参加人的义务:按规定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章程;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七、基金筹集(一)采取农民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