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托运单
第四章-托运单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此栏填写信用证中规定的被通知人。 被通知人的职责是及时接受船方发出的到 货通知并将该通知转告真实收货人,被通知 人无权提货。
4.托运单编号(NUMBER) 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一是为了使发票填写的内容与实际装货的 情况完全一致;二是为了便于查寻、核对。 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有时来证规定了号 码,对此,在填写托运单时,就应把来证规 定的发票号码填入这一栏。
12.期满日(EXPIRY DATE) 期满日指信用证的期满日或信用证有效 期。 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一般有效期 比装运期晚。
13.存货地 内容用中文填写。填写将出口的货物出口 前最后一个存放仓库的名称与地点。
14.转船(TRANSSHIPMENT)
填写要求与分批一致,只能在“允许”或 “不允许”两者取其一。 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对这一内容有其它说 明。应在特别条款栏目中做出补充说明。
19.提单副本的份数 一般是指出口企业留底份数+寄单所需份 数+信用证对正本提单要求的份数。 其中,出口企业留底份数指业务部门留存 份数。寄单需要份数在信用证中,一般都做 出明确规定。
20.特别条款 根据信用证要求或合同要求中有关运输方 面的特殊条款。
21.签字 经办人签字,出口企业盖章。 其他项目如船名、提单号码等由船方或其 代理人填写。
15.分批(PARTIAL SHIPMENT)
按照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填写。只能限在 “允许”或“不允许”两者中取其一。 如果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分若干批,或对分 批有进一步说明,不要将这些说明填入本栏 目,而应将这些说明填入“特别条款类”的 栏目中。
16.运费(FREIGHT) 一般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填写“运费待付 (FREIGHT COLLECT)”或“运费预付/已 付(FREIGHT PREPAID/PAID)”。
托运单
9、托运人持收货单(M/R)到装货港的船舶 、托运人持收货单( ) 代理人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 代理人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 正本已装船提单( 正本已装船提单(B/L)。 )。 10、装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 、装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审核无误后, 收货单( )、签发已装船提单 收货单(M/R)、签发已装船提单(B/L)给 )、签发已装船提单( ) 托运人。 托运人。
12、期满日 、期满日(Expiry date) 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 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 13、存货地点 、 内容用中文填写。 内容用中文填写。 14、转船 、转船(Transhipment) 只能在“允许” 不允许” 只能在“允许”和“不允许”中取一
15、分批 、分批(Partial shipment) 只能在“允许” 不允许” 只能在“允许”和“不允许”中取一 注:如果合同或信用证对转船和分批有详细 的规定,应将这些说明填入“特别条款类” 的规定,应将这些说明填入“特别条款类” 栏目中 16、运费 、 一般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写“运费待付” 一般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写“运费待付”或 运费预付/已付 已付” “运费预付 已付” 17、托运单日期 、 填写开立发票的日期。 填写开立发票的日期。
二、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一)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内容及缮制 (二)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流程
(一)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内容及缮 制
第1联 货主留底 联 早先托运单由货主缮制后将此联留存、 早先托运单由货主缮制后将此联留存、故列 第一联 第2联 船代留底 联 此联盖有货主的公章或订舱章, 此联盖有货主的公章或订舱章,船代据以缮 制载货清单, 制载货清单,船公司据以编制预配图
6、 托运人将经过检验验关的货物送至指定 、 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7、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装货单(S/O)交 、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装货单( ) 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装货单( 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装货单(S/O) ) 并签发收货单(M/R)。 并签发收货单( )。 8、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M/R)转交 、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 ) 给托运人。 给托运人。
托运概述及主要运输单据样表及填写说明
一般是目的港
卸货港 Port of Discharge
交货地点 Port Delivery
即最终目的地 of
集装箱号 Container No.
封志号 Seal No.
箱数或件数 Number Containers
集装箱的箱数或包 of 装的件数 or
通知人无权提货
如果货物不需转运,本栏 留空 如果货物不需转运,本栏 留空
运费金
4、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 B/L) 根据《汉堡规则》,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
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是承运人和托 运人之间的运输协议,也是货物所有权凭证。
海运提单就不同海运方式来分,有直达提单(Direct B/L)、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集装箱运输提单(Container B/L)等。
CONTAINER SEAL NO.
OF KIND
NO.
NO. CONTAINERS PACKAGES;
OR PKGS
DESCRIPTION
GOODS
OF GROSS MEASUREMENT WEIGHT
OF
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IN(IN WORDS)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1 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2 要与信用证所列货名相
符
毛重 Gross Weight
货物的实际毛重
单位为㎏
尺码 Measurement
物流运输托运单模板
物流运输托运单模板摘要:物流运输托运单是一种重要的文件,用于记录货物的运输细节和相关信息。
本文提供了一个物流运输托运单模板,帮助您快速准确地填写并生成托运单。
托运单包含了货物的发货、收货、运输方式、费用等详细内容,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同时也为运输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托运单的重要性托运单是物流运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
它是货主、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重要合同和凭据,记录了货物的发货、收货、运输方式、费用等关键信息。
托运单在货物交付、运输、结算和争议解决等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货物交付:托运单详细记录了货物的发货地点和时间,以及收货地点和时间。
这能确保发货和收货方之间的交流顺畅,避免货物交接出现混乱或延误的情况。
2.运输方式:托运单会明确标明货物的运输方式,如陆运、航运或铁路运输等。
这有助于承运人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线路,确保货物按时到达目的地。
3.费用结算:托运单所列明的费用项目包括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
通过托运单的填写,发货方和承运人可以明确各项费用的责任归属和支付方式,避免费用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4.法律保障:托运单作为一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对运输双方的权益有着法律保障。
如果发生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误等问题,可以依据托运单中的条款进行争议解决和赔偿。
二、物流运输托运单模板下面是一个物流运输托运单的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公司名称]物流托运单发货方信息: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发货地址:收货方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收货地址:货物信息: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货物重量: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预计到达时间:费用明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费用:特殊要求:特殊运输要求或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参考编号:本运输托运单的参考编号为:声明:发货方声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错误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日期:填写日期:签字:发货方签字:承运方签字:三、托运单的填写与使用填写物流运输托运单时,需要确保以下几点:1.填写准确:在填写托运单时,请务必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8托运单
托运单(Shipping Note 简称 S/N,或 Booking Note,简称 B/N)是托运人根据合 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并盖章确认的,专门 用于委托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承运而缮制的一种 表单。 • 表单上列有出运后缮制提单所需要的各项内容, 是日后制作提单的主要背景材料。
一、托运单的作用
3、被通知人(Notify) 填写接受船方发出货到通知的人的名称及地
址。 具体填法与提单一致。
4、托运单编号(No.) 一般填写商业发票号码。
5、目的港(Place of delivery) 如果目的地是内陆城市,此处也应该填写 靠港的目的港名称,船方或其代理人核算 运费时,是根据托运单的本项内容计算航 程的。
“允许”或“不允许”
16、运费支付方式(Freight & Charges) 17、托运单日期
一般填写发票开票日期。
18、提单正本份数 19、提单副本份数
提单副本份数=出口企业留底份数+寄单所需 份数+信用证对正本提单要求的份数。
20、特别条款 21、签字
经办人签字,出口企业盖章,托运单生效。
三、主要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12、货物装船后,船公司在装运港的代理人编妥出 口载货清单(舱单)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 船舶出口手续,载货清单随船走;
13、船公司在装运港的代理人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 单,连同提单副本及收货单交船公司结算代收 运费,并寄出相关单证给卸货港代理人;
14、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收到船舶抵港电报 后,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6、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s) 7、数量(Quantity)
填写最大包装的件数。
有关包裹托运单(铁路)
有关包裹托运单(铁路)
包裹托运单(铁路)是用于将包裹通过铁路运输的一种单据。
它记录了发货人和收货
人的详细信息,包裹的重量、体积、数量以及运输路线等信息。
包裹托运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发货人信息:包括发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2. 收货人信息:包括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3. 包裹信息:包括包裹的重量、体积、数量等。
4. 运输方式:指明包裹是通过铁路运输。
5. 费用结算方式:指明是预付还是到付。
6. 托运路线:指明包裹的起始站和终点站,以及途径的中转站(如果有)。
7. 运输要求:包括包裹的特殊要求,如需要冷藏、保险等。
8. 工作人员确认:签字确认托运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9. 托运单号:用于跟踪包裹的运输状态。
在填写包裹托运单时,发货人需要提供准确的包裹信息,并支付适当的运输费用。
收
货人在收到包裹时,需要核对托运单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
包裹托运单对于铁路运输是非常重要的,它能确保包裹的准确、快速地运输到目的地。
同时,它也方便了发货人和收货人对包裹的管理和追踪。
国际货运单证介绍
国际货运单证介绍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
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INGNOTE)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ORDER)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
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
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RECEIPT)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
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
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
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
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
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
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
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OFLADING)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有关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
有关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
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INGNOTE)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ORDER)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
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
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RECEIPT)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
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
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
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
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
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
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
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OFLADING)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物流知识:国际货运单证解释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MT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 IN GNOTE)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 IN GORDER)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 GLIST)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SHIPPEDORBOARD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PING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托运概述及主要运输单据样表及填写说明
如果货物的目的地就是卸 货港,此栏留空
唛头 Marks and Nos.
1 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 填写
2 应与发票等单据内容相 同
3 如无唛头规定时可填 注“NO MARKS”(N/M)
集装箱箱数或包装 件数 No. of Containers
or Pkgs
包装种类和件数, 货名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金额:
制单日期:
集装箱货物分为23个栏目,下表分别加以说明
项目
内容
重点提示
托运人 Shipper
出口公司的名称和 如果是代理货主办理租船
地址
订舱的,要列明代理人名
称
收货人 Consignee
记名收货人的名称 地址或指示收货人
1 记名收货人即合同的卖 方,这类单据不易转让
2 指示收货人的单据可转 让
通知人 Notify Party
留空
海运船只、航次 实际货运船名、船 如货物需转运,填第二程
Ocean Vessel Voy. 次
的船名
No.
装运港
货物的实际装船的 如货物需转运,填货物中
Port of Loading 港口名称
转港口名称
卸货港
一般是目的港
Port of Discharge
交货地点
即最终目的地
Port of Delivery
货 罗涌仓 物 堆 存 地 点
装船期 May30,1998 结汇期限 限
JUN16,1998
运 FREIGHT PREPAID 费 缴 付 方 式
运费账单开送
信 LRT9802457 货价 用 证 号 码
货物(托运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
货运单(托运单)的制作及使用注意事项货运单(托运单)是指由物流公司制作的用于收货、交货、记账、结算等环节的凭证。
一份填制好的货运单就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货运单除了要包含一些基本要素如发货人信息、收货人信息、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保价费、起运地点、到达地点等外,最重要的就是托运契约(有的也称为托运注意事项)。
托运契约一般包含以下几条:(1)托运人所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不得假报货名,托运货物内严禁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禁运品,否则产生的损失及不利后果均由托运人自行承担。
(2)托运工艺品、玻璃制品及其他易损物品的,本公司对相应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4)欢迎托运人对托运货物选择保价运输,货物毁损、灭失后经调查应该由承运人负责赔偿的,已保价的货物则最多按货物投保价值平均值的80%予以赔偿,未保价的货物则最多按运费的5倍予以赔偿。
(5)本单有效期一个月,过期未提货则作无主货处理,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前述列举的托运契约条款可能并不完善,但一般适用的条款均已包含在里面)上述托运契约条款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格式条款。
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法》为了保障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对格式条款的使用有特殊的限制:一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是格式条款使用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那么上述托运契约是否是属于“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因而无效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则如果没有赔偿责任限额的约定,运输公司只收取少量的运费却要背负全额赔偿货损的风险,这对运输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
二则托运契约上有保价运输的规定,托运人可以选择保价运输的方式来防范货损风险。
第四章-托运单..
17.托运单日期 与发票日期内容的一样,即开立发票的日 期。但也可以早于发票日期,按实际开立托 运单的日期填写。
18.提单正本份数 一般一式三份,三份正本提单同时有效 (THREE ORIGINAL BILL OF LADING或 者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IN THREE) FULL SET OF BILL OF LADING,指全 套正本提单。按照习惯,一般是指二份以上 正本提单。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此栏填写信用证中规定的被通知人。 被通知人的职责是及时接受船方发出的到 货通知并将该通知转告真实收货人,被通知 人无权提货。
4.托运单编号(NUMBER) 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一是为了使发票填写的内容与实际装货的 情况完全一致;二是为了便于查寻、核对。 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有时来证规定了号 码,对此,在填写托运单时,就应把来证规 定的发票号码填入这一栏。
是将收货人以广义的形式表示出来。 常用空白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表达法。指 示收货人掩饰了具体的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使单据可以转让。
(3)在空白指示(不记名指示、空白指 示)
单据的持有人可以自由转单据。在记名指 示情况下,记名人有权控制和转让单据。 指示收货人的方法补充了记名收货人方法 的缺陷,但也给船方通知货方提货带来了麻 烦。对此被通知人栏目作出补充。
12.期满日(EXPIRY DATE) 期满日指信用证的期满日或信用证有效 期。 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一般有效期 比装运期晚。
13.存货地 内容用中文填写。填写将出口的货物出口 前最后一个存放仓库的名称与地点。
14.转船(TRANSSHIPMENT)
填写要求与分批一致,只能在“允许”或 “不允许”两者取其一。 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对这一内容有其它说 明。应在特别条款栏目中做出补充说明。
第四章 托运单
出口货物托运
出口货物托运是指出口单位通过有权受理 对外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办理出口货物 的海、陆、空等运输事宜,是国际货物运 输的第一个步骤。不同的运输方式所对应 的货物托运的流程及内容也不同。
托运单
托运单(BOOKING NOTE)是托运人向承运 人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的书面凭证,是船 公司缮制提单的主要背景资料,若缮制错 漏就会影响运输单据的正确缮制和快速流 转,影响安全收汇。
3.货代留底(8)后,将装货单、场站收据及其副本 (5-7)用作报关。
4. 海关审核认可后,在装货单(5)上加盖海关放行 章,将5-7联一并退还报关人。
5.货代将集装箱号、封志号、件数等内容填入装货 单(5)及场站收据(6-7)后,在集装箱进入指定的 港区、场站完毕后,24小时内交场站签收。
6.场站签收后,留下装货单(5),于装船前24小时 将场站收据副本(6大副联) 送理货员,并在装船 时交大副,场站收据(7)交还托运人换取提单。
第四章 托运单
第一部分 托运单概述 第二部分 托运单的填制
一、出口货物运输的有关概念
国际货物运输的 关系人
承运人(CARRIER)、发货人 (SHIPPER)、收货人(CONSIGNEE)、 货代(FREIGHT FORWARDER)。收 货人与发货人是货主,货主一般都是通 过货代向承运人办理货物的运输手续。
COSCO
TTAOOBOCORCRDODEE.RROF ××
NOTIFY PARTY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
托运单Leabharlann PRE-CARRIAGE BY
SCHLITER CO.BREMEN
PLACE OF RECEIPT
O36C0E1AANWV. HESESREOL RVOOYA.DN,OBR. EMEN,GERMAPNORT OF LOADING
铁路行李托运单
铁路行李托运单
行李托运单(Railway baggage check)是乘坐铁路旅行时用于托运行李的文件。
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1. 旅客姓名:填写乘客的姓名,以便行李可以正确的归属。
2. 出发站和目的站:填写乘客的出发站和目的站,以便行李可以正确的送达到目的地。
3. 行李数量和重量:填写行李的数量和重量。
铁路公司通常对行李的数量和重量有一
定的限制。
4. 托运费用:填写托运行李所需支付的费用。
费用通常根据行李的数量和重量来计算。
5. 托运行李的细节:包括行李的尺寸、包装方式和特殊要求等信息。
例如,如果行李
中包含易碎物品或有特殊保护需求的物品,需要在托运单上做出相应的标注。
6. 行李单号:托运行李时会为每个行李分配一个唯一的行李单号,以便跟踪行李的位
置和状态。
乘客需要在出发前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填写并提交行李托运单,并按照铁路公司的规
定进行行李托运。
在到达目的地后,乘客需要凭借行李托运单来领取自己的行李。
如
有需要,乘客可以咨询铁路工作人员以获得更多关于行李托运的信息。
托运单范文
托运单范文一、托运单的定义托运单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确认货物的数量、品质、运输方式、运费等相关事项。
托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也是货物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托运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托运单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海运托运单、空运托运单、公路运输托运单等。
此处以海运托运单为例,介绍托运单的范文。
三、海运托运单范文1. 托运单编号SHANGH/2021/0012. 托运人信息托运人名称: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某某区某某路1号联系人:张三电话:138****8888传真:************3. 收货人信息收货人名称: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路2号联系人:李四电话:139****9999传真:************4. 货物信息品名:电脑数量:100台包装:木箱重量:500公斤体积:10立方米5. 运输方式起运港:上海港目的港:天津港船名/航次:某某船/12346. 运费及付款方式运费:人民币10,000元付款方式:预付7. 其他条款保险:由托运人自行购买装卸:由承运人负责四、托运单的注意事项1.托运单应当详细记录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重量、体积等信息,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2.托运单上的信息应当与货物实际情况相符,如有不符,应当及时更正。
3.托运单应当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双方对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费、付款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
4.托运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使用。
五、总结托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记录了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重量、体积等信息,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托运单应当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双方对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费、付款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
托运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使用。
运输合同铁路包裹托运单
运输合同铁路包裹托运单一、前言铁路包裹托运单是铁路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文件。
它记录了运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了运输过程中的误解和纠纷,确保了运输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运输合同铁路包裹托运单的相关内容。
二、托运单的内容铁路包裹托运单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托运人的基本情况,例如托运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收货人的基本情况,例如收货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3.货物的基本情况,例如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等;4.费用的基本情况,例如运输费、保险费等;5.托运单号,以便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6.运输方式、路线和时间,以便双方了解和掌握运输的情况。
三、托运单的填写方法托运单的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填写准确无误,不得误导、虚构或隐瞒货物的真实情况;2.排版应整齐、规范,字迹清晰、可辨认;3.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运输公司或发货人的印章;4.托运单上的复制联要按数量填写,不能填写不清或胡乱涂改;5.填写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项内容;6.发货人必须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
四、托运单的办理办理托运单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填写托运单之前,托运人应该了解运输公司的运输规定,遵守运输公司的要求;2.在填写托运单之前,收货人应该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标识等情况,并在托运单上做出标记,以便在运输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3.在填写托运单之后,托运人应该把托运单和货物一起送到指定的运输公司,办理发货手续;4.运输公司在接受货物时,应该对货物和托运单进行检查,并作出必要的记录;5.运输公司应该非常关注货物的安全和及时性,尽力保证货物在规定时间内安全送达收货人。
五、托运单的作用铁路包裹托运单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货物的运输和双方的权益保护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它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确认书,避免了双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误解和纠纷;2.它是货物的凭证,证明货物已经经过办理手续,可以正常运输;3.它是货物的管理文件,记录了货物的基本信息;4.它是运输公司监管货物运输过程的依据,确保了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航空托运单
托运单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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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托运单的法律地位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
般认为,一个有效的要约应具备如下条件:
1.针对特定的人作出;
2 内容具体确定;
3. 表明经受要约人位
在运输实务中,托运人填发托运单之前,双方当事人虽已进行磋商,但
双方意思表示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在填发托运单之前,双方当事人未进
行协商,托运人迳行向承运人提出托运要求。若承运人在托运单上签字或 盖章,或者以其他行为,如告知托运人进舱单号或关单号表示接受订舱的, 则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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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ANJING TANG TEXTILE GARMENT CO., LTD. HUARONG MANSION RM2901 NO.85 GUANJIAQIAO, NANJING 210005, CHINA 收货人帐号 收货人姓名及地址 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 (2 ) FASHION FORCE CO., LTD. 另请通知 ALSO NOTIFY 托运人签字 (1 7 )唐明生 SIGNATURE OF SHIPPER 日期 (1 8 )2 0 1 2 年3 月1 2 日 DATE 托运单位盖章 PLS CONFIRM AND STAMP WITH FORWARDER MARK 客户编号 CUSTOMER NUMBER 声 明 价 值 DECLARED VALUE 供运输用 FOR CARRIAGE 供海关用 (7 ) (8 ) 收 费 重 量 费 率 CHARGEABLE RATE CHARGE WEIGHT (1 2 ) 19KGS (1 3 ) RMB29/KG
货运单证解释
货运单证解释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货运单证解释,希望对你有帮助哦!货运单证解释:托运单(BOOKING NOTE)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 ORDER)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
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
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 RECEIPT)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
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
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
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
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
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
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
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 LIST)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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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
托运单(Booking Note, B/N)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托运单是运货人和托运人之间对托运货物的合约,其记载有关托运人与送货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
运送人签收后,一份给托运人当收据,货物的责任从托运转至运送人,直到收货人收到货物为止。
如发生托运人向运送业要求索赔时,托运单位必备的文件。
运送业输入托运单上数据的正确与否,影响后续作业甚大。
分类:
1.海运托运单
2.陆运托运单
2.空运托运单
托运单制作应注意:
1.目的港:名称须明确具体,并与信用证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时,须在港口名称后注明国家,地区或州,城市。
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选择港(OPTIONAL PORTS),则应是同一航线上的,同一航次挂靠的基本港。
2.运输编号,即委托书的编号。
每个具有进出口权的托运人都有一个托运代号(通常也是商业发票号),以便查核和财务结算。
3.货物名称
应根据货物的实际名称,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更重要的是要与信用证所列货名相符。
4.标记及号码,又称唛头(SHIPPING MARK),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货,通常由型号,图形货收货单位简称,目的港,件数或批号等组成。
5.重量尺码。
重量的单位为公斤,尺码为立方米;
6.托盘货要分别注明盘的重量,尺码和货物本身的重量,尺码,对超长,超重,超高货物,应提供每一件货物的详细的体积(长,宽,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货运公司计算货物积载因素,安排特殊的装货设备。
7.运费付款方式。
一般有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和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有的转运货物,一程运输费预付,二程运费到付,要分别注明。
8.可否转船,分批,以及装期,效期等均应按信用证或合同要求一一注明。
9.通知人,收货人,按需要决定是否填。
10.有关的运输条款,订舱,配载信用证货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也要一一列明。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
发货人一般应在装运前10天制好出口货物托运单或明细单,送交承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
其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如下:
1)经营单位或发货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商。
2)收货人(CONSIGNEE):以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为准,可以填TO ORDER,TO ORDER OF ××,×× CO.和TO BEABER等,一般以前两种使用较多。
3)通知人(NOTIFY):以信用证要求为准,必须有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
4)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和转运(TRANSHIPMENT):要明确表示是否可以分批和转运。
5)运费(FREIGHT):应注明是“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还是“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6)装运日期(SHIPPING DATE):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
7)货物描述及包装(DESCRIPTION OF GOODS;NO.S OF PACKAGES):填写商品的大类名称及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8)总毛重、总净重及总体积(TOTAL GROSS WEIGHT、NET WEIGHT、MEASUREMENT):按实际填写。
托运单的法律性质
依《海商法》及《货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包括班轮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托运单在各种运输方式下均有使用,而在班轮运输中的使用最为广泛,故本文拟以班轮运输中的托运单为代表,就托运单的法律性质略陈己见。
在《合同法》下,托运单的法律性质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异。
一、托运单是要约的一种
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货物的名称、重量、尺码、件数、包装、运输标志等,目的港,装船期限,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在外贸运输中,托运单的内容应与信用证的内容一致。
现行法律对托运单未作规定,一般认为,填发托运单是托运人的义务,若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填发托运单,托运人即有填发的义务。
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624条规定,托运人因运送人之请求,应填给托运单,并对托运单应记载事项作了规定,日本商法典第五百七十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在运输实务中,发出船期公告是班轮承运人的一般做法,但并非所有的班轮承运人均发出船期公告,此时,若承运人在托运单上签字或盖章,或者以其他行为,如告知托运人进舱单号或关单号表示接受订舱的,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托运单为托运人发出的要约,理由是,以有效要约的条件衡诸托运单,如上所述因托运单缺少运价等条款,似也无成为要约的可能。
其实不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通常应包括能使合同成立的、最基本的条款,而非要约应包括所有的合同条款,若要约的内容可根据特定行业的交易知识确定,则也可认为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例如运价可如此确定:1.如上述,班轮运价根据运价本确定,填发托运单之前,托运人已从承运人的运价本上了解到运价,托运人知道运价而未作不同的意思表示,且向承运人填发托运单,提出托运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精神,应视为作为的默示,认定托运单已包含运价条款。
2.在特定的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存在长期的业务关系,双方订有协议运价,托运单虽未明确记载运价,但双方对运价其实已达成一致。
因此,在班轮运输承运人未发布船期公告时,托运单是托运人发出的要约。
二、托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未发布船期公告的情况外,托运单在更多场合是对承运人要约的承诺。
依《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般认为,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方具有法律效力: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就托运单而言,其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重量、尺码、件数、包装、运输标志,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并非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种不一致主要是由班轮运输作为公共运输的特点所决定的。
但毫无疑问,托运人提出托运时,双方已就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托运人在托运单中提出的内容不影响运输合同的成立,只要其内容符合《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的,承运人均不得拒绝。
因此,除本文前述的情形外,托运人根据需要向承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即构成承诺,运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托运单的内容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