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副教授7级国家条件
三、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获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超过201
课发表论文1
篇以上。
(二)
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
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2
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
5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
年以上;或具备上
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
(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
延迟1
年申报;
年度考核、
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
延期2
年申报;
受警告以上处分,
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
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
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
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
二、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三、指导青年教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
四、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五、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以下列出了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条件,作为一名资深的创作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学历要求•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2. 教学经验•候选人需在高等教育机构担任正式教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 学术研究•候选人需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并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在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等发表并得到同行评审。
4. 学术影响力•候选人应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研究成果能够引起同行的重视。
•可通过论文被他人引用、学术专著的出版及学术奖励等方式来证明学术影响力。
5. 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应在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带头人地位,能够带领研究团队开展有影响力的研究项目。
6. 教学评价•候选人必须通过教学评价,取得一定水平的教学成果。
•教学评价结果可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等方式来获取。
7. 社会服务•候选人应积极参与学术组织、学术团体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学术界做出贡献。
8. 职称评审程序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审:1.材料提交:候选人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提交。
2.初审:评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学术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学术评审,评估其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
4.教学评审:评估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
5.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学术评审和教学评审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
6.职称评定:评审机构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副教授职称。
以上是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广大学者更好地了解评审条件,为自身的学术和教学发展提供指导。
江苏正高年级讲师评审要求
江苏省高等教育行业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一、评审条件1.具备中级职称满四年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副教授职务。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6.有一项国家级课题负责人或核心骨干,也可有多项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核心骨干。
7.有一次以上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基础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
8.有一次以上学术组织评审上级表彰奖励项目。
二、评审程序1.自愿申报,提供符合条件的论文、学术专著、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2.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答辩。
3.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价结果,决定评审等级。
4.评审结果经高校团委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三、评审指标1.科学研究成果(50分):包括SCI/EI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2.教学工作成果(30分):包括教材编写、教育教学项目、教学论文等。
3.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20分):包括学术交流、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学术组织任职等。
四、评审参考性要求1.科研成果:拥有一种研究成果,或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2.教学成果:编写或参与编写教材1部以上,获得教师基础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1次以上。
3.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及省级以上课题1项或以上,担任学术团体职务1个或以上。
4.综合素质:学术道德规范,具备较强的学术交流和表达能力,师德高尚,师生关系融洽。
五、评审结果按照综合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为优秀,B等级为良好,C等级为合格,D等级为基本合格。
取得A等级的评审结果,可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六、附录1.评审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发展计划、科研成果目录、教学成果目录、学术影响与社会服务目录等。
2.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学科涵盖范围广泛。
3.评审程序和指标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评价办法适用于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 年以上申报。
(二)受警告处分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 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 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四)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延迟3 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三章初定资格条件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经考核合格后,可初定专业技术职称:(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讲师职称。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后,可初定助教职称;任教满3 年,可初定讲师职称。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满1 年,可初定助教职称。
第四章讲师资格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职称:(一)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 年以上。
(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3 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 年以上。
第七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知识,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优良。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参与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年以上。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副高申报条件
江苏省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发布时间:2006-2-10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各市人事局、省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附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告省职称办。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二○○三年四月十五日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对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有独创的见解和精湛的技术,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已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受警告处分或定性为四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定性为三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定性为二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3年以上;(四)因索取病人及病人亲属财物行为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4年以上;(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根底和专业根底,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程度,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开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构造,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才能。
具有较强的教学才能,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才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老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根底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根本合格〔根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别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老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纯熟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老师须纯熟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程度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才能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才能。
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
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等荣誉称号。
2.论文和作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和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和奖励。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三等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省级优秀自然科学论文二等奖以上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省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三名)。
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副教授任职达规定年限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
仅低于教授。
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申请副教授评审需要满足: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①能够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低,成绩优良;②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③熟练地掌控一门外国语。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就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
仅高于教授。
其职责、供职条件、委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中国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至的共同建议外,主要供职条件: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荣获博士学位后已出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备本门学科系统、稳固的理论基础和较多样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刊登、出版发行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存有其他很大贡献。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基本资格条件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基本资格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4.40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对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暂不作此要求。
5.取得职称外语证书(长期有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考。
6.取得职称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者免考)。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破格者为优秀等第。
8.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9.民意测验(15人)时得票在半数以上。
10.完成《进修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继续教育任务。
11.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程)。
12.任现职以来独立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13.须将二篇及以上代表作送在职同行专家(一名为正高)鉴定。
14.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
15.需在学科组、院评委会面试答辩。
16.同级转评须从事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来院时间) 17.讲师同级转评后须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副高。
18.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发表,科研成果的鉴定均截止到上一年的年底。
19.上一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原则上不连续申报,除非有新的科研成果。
20.担任过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
21.科研要求:(A B项选一即可)A 省级以上刊物的学术论文:文4理3或者编撰通用教材8万字,同时文2理1。
B 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同时文2理1。
具体细则详见以下文件:一、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二、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200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高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摘录基本条件:(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评定标准:高等学校副教授须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符合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1966年以前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至6门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教育部副教授职称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职称评定,具有较高的学术和职业地位。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历要求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并且该学位需为国内外认可的正规学术机构授予的。
二、教学工作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和贡献。
申请人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独立承担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并且能够在教学中发挥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科研能力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在科研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成果。
申请人需要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并且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
四、学术影响力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申请人需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并且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声誉。
此外,申请人还应积极担任学术组织和学术团体的职务,为学科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推进做出贡献。
五、师德师风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能够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要求、教学工作、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和师德师风。
申请人需要在这些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和水平,才能够获得教育部副教授职称。
这一职称评定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高等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创新。
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追求卓越,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旧版江苏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对照表(精)
3、教育管理工作方面,新旧版本稍有区别。新版本要求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旧版本要求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4、新版本中将“教学研究论文”并入科研业绩要求中。
2009版
2003版
专业实践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5条中的一条:
1、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5个月以上;专业课教师在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以上,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
5、参与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课题通过鉴定;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无
解读:
1、新版本加强了对高职院校申报人专业实践教学、产学结合方面的要求。旧版本无此方面要求。
4、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人选、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4条中的一条: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8篇以上,理工等学科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有创见性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1部(或合著2部,其中至少有1部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部分总计在15万字以上,或主编全国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精品】职称评审相关问题答复
【关键字】精品各位老师: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一系列问题的答复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并对照自身条件,提前做好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准备。
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相关问题答复一、职称评审中的转评问题(一)盐城师范学院于2007-4-16 9:51:52的留言师资处领导:请问副教授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员是否要先转评副研究员?因为我是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的,论文和著作是否可以从任高级讲师后算起?谢谢!!! (2007-4-16)答:1、副教授可以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员,不需要先转评副研究员。
2、论文论著可从高级讲师以来算起,但主要考察在教育管理岗位上取得的业绩和成果。
(二)我是1996年通过国家考试被聘为会计师职称,2003年研究生毕业到高校进行“两课”教学工作,2004年转评讲师,请问我是不是一定要等讲师任职5年后才可以评副教授?(2007-4-9)答:首聘会计师5年以上并且在高校进行教学法工作3年以上,即可申报副教授,任职年限中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三)我1992年晋升讲师,2001年晋升教育管理副研究员,一直进行教育管理和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文章、教学和科研工作成果均已达到教授评审条件。
如果申报教授职称,是否要先转评副教授。
如转评,转评前的成果申报教授职称时还能否使用。
(2007-3-14)答:1、副研究员若申报教授,必须先转评副教授。
2、申报教授时,任副研究员以来的成果均可算作申报教授的成果,关键看在教学科研工作取得的实绩和成果。
(四)你们好!本人02年获高级工程师职称,06年进入大专院校。
请问获取教师资格证是否需要考试?另:转副教授需要什么条件?到08年是否可以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请给予指示。
谢谢!(2007-2-27)答:1、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问题,请咨询我厅师资处,电话:。
2、转评副教授,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进行,此条件可在江苏教育网的“教师职务评聘”栏目中获取。
并且须在高校进行教学工作1年以上(截止到评审的上一年底)。
江苏省高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江苏省高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江苏省高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一、评副教学历资历要求(1)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满2年;(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满5年;(3)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满8年;(4)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
二、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在四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教研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符合下列(一)和(二)中的各1项要求(公共课教师也可符合(一)中的2项要求):(一)教学业绩要求(1)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获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次以上。
(2)积极参与课程教材建设,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3)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4)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三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
(5)获省级以上高校教坛新秀、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
(二)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1)公开发表本专业三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发表本专业三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和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著1部以上。
(2)参加二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三类科研项目(前5名),或四类科研项目(前3名)。
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4)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
(5)获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现在大多高职院校、大学生留学等不够发中文核心的资质,在读博士、研究生等也要导师一作,所以可以选择国际核心Sci 、SSCI,各个方向可以结合投刊。
特点其一:正常2个月左右收到录用,4个月上线,6个月检索。
核心中的领跑者,含金量高加分多;其二:不用担心英文不好,可以润色,最终看的还是你的核心学术。
直聘副教授评职条件
直聘副教授评职条件
直聘副教授评职条件
直聘副教授是高校教师中的一种职称,这里介绍其评职条件。
第一,资格条件。
申报直聘副教授的教师应为博士生导师,具有相当的学术造诣和专业能力,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影响力,有一定的学术声誉。
第二,学术条件。
申请者应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贡献和成就,其中科研成果方面应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质量以及获得的科研项目等。
第三,教学条件。
申请者应对其所授课程的教学工作有较高的质量要求,具有良好的教学反应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启发学生的兴趣和潜力,受到学生和同事的肯定。
第四,管理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针对学科发展的需求和自身的优势,在学科内开展团队合作和学科建设。
总之,申请直聘副教授职称的教师需要在办学和教学上具有突出的表现,以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自身的学术成就。
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第十二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本科院校40周岁以下申报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须担任讲师职务8年以上。
第十三条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1.具有宽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
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能独立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十四条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四分之一,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国防教育等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第十五条工作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成效。
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过较大工作失误。
经学生或同行民主测评,优良率在70%以上。
2.结合本岗位工作,独立起草过学生管理工作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高水平调研报告1项以上,经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3.注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且年度考核有1次为“优秀”。
第十六条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指导作用和较高水平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本科院校教师至少1篇发表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期刊。
撰写正式出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著或大学通用教材8万字以上,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研究论文1篇(仅限视同2篇)。
第十七条破格申报副教授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副教授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业绩显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为“优秀”。
聘用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聘用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根据《XX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6﹞6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凡2016年1月1日在岗且2013年1月—2015年12月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合格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符合高一级岗位申报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任职年限从聘任起(同级转聘人员按转聘前职务时间、低职高聘人员按正式晋升职务时间)开始计算至2015年底,任职年限的计算为年减年。
如某教授聘任时间为2002年,其任职年限为2012减2002等于10年。
申报条件一、副教授一、二级岗申报条件1、副教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二级岗的教师;(2)受聘副教授职务满12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副教授满9年,硕导(公体不要求),并近三年完成: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参与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核心课程、重点课程建设;同时每年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每年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2、副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三级岗的教师;(2)受聘副教授职务满9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副教授满6年,硕导(公体不要求)并近三年完成:参与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参与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核心课程、重点课程建设;同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二、讲师一、二级岗申报条件1、讲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二级岗的教师;(2)受聘讲师职务满9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并在近三年完成: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讲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三级岗的教师;(2)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讲师职务满3年,并在近三年完成: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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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副教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服务、社会实践。
有条件的高校文科教师须到基层开展1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理工科教师须到工矿企业开展1年以上的工程实践、专业实践,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第九条教学业绩、成果要求(一)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1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
同时,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指导过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指导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指导过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等,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青年教师等。
(二)把育人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教学成绩突出。
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正确,方法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智力方面成绩显著。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须为优秀。
(五)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条科研业绩、成果要求(一)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二)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并准予结题。
3、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普通本科院校中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
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的一条: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并通过成果鉴定。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四)以开发应用为主的教师以推广开发为主的教师,系指高等学校中兼任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师。
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1、结合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开发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
利用专业优势,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五)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的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3篇以上,理工等学科2篇以上;或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科等学科1篇以上。
2、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包括自制教学设备奖,优秀教学课件奖等)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4、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一次性获利或年利润均为30万元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条件第十一条破格申报条件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经过访问学者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副教授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且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第十二条破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二)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1部,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⑶、获得过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