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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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监管角度谈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市场监管角度谈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市场监管角度谈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从制约百姓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槛改起,通过理清“证”“照”功能关系、推动市场准入与退出双向便利、提升登记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市场主体松绑、为企业减负,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从试点到整体、从单独部门到多部门综合、从微观到宏观制度建设的分步推进,实现了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已经成为影响长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改革。

一、近年商事改革基本情况(一)从“多证合一”到“证照分离”。

一是开办企业从“多证合一”到整合6个部门实现“四个一”全流程办结,投资兴业“零成本”,全过程“零跑动”。

二是“证照分离”改革通过进“四扇门”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备案16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05项,破解企业“准入”后的“准营难”问题。

(二)从企业普通注销到简易注销全面实施。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改革措施提高了市场退出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了企业退出的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从登记注册电子化到无纸化全面实现。

在2020年全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已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程无纸化全覆盖,申请人登陆“一网通”平台,填报相关数据并完成实名认证,全程“无纸化”“零接触”获取营业执照。

目前我县个体工商户全程无纸化登记达到95%以上,企业开办无纸化登记达到77%以上。

(四)个体工商户得到有效促进和发展。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破解个体工商户面临的生产经营难题、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提供了法律遵循。

个体工商户实现直接变更经营者、跨区域迁移,同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助推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畅通“个转企”的各项支持政策也纷至沓来。

截止4月底,我县个体工商户数量为34679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6.07%,每年的增速是居各类市场主体之首。

商事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2019-9商宇制度改革琏旦与对策王晓宏摘要:2014年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持续升温。

但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破解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文在总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深化改革中的痛点和堵点,并提出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商事制度改革机遇与挑战对策建议一、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登记工作提出新挑战由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更新速度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导致登记窗口人员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审核中把握起来难度较大。

(二)“只跑一次”改革对信息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只跑一次”改革有效实施的关键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

真正实现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只跑一次”,离不开全程电子化的全面运行,需不断整合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以网上办理,代替“面对面”的传统服务,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尚未全覆盖部分政府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重视不够。

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执法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导致向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较困难,无法充分运用检查结果,影响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的发挥。

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的综合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没有融合。

对“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了解不够深入,不能很好运用这一监管工具,导致企业仍需接受重复检查。

另外,社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了解得还不够,市场主体主动接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自觉性不强。

(四)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和范围不足目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上市等方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受到信用约束。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虽然出台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受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相应配套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制约,多数监管部门并未对失信行为实施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制度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事登记制度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商事登记制度是指通过记录和登记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实现对商事活动的管控和监管。

然而,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登记流程繁琐商事登记的流程繁琐是目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当前,商事登记分为预先核名、登记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领取登记证等多个环节,需要申请人逐个完成。

这种流程的繁琐导致了登记时间长、操作复杂等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办理登记的成本,也影响了其正常运营。

二、信息共享不畅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信息共享不畅。

目前,商事登记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尚未实现有效的互联互通,导致信息共享方面存在困难。

这使得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的信息难以准确获取,影响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

三、登记机构能力不足商事登记机构的能力不足也是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难题。

由于商事登记机构人员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的不足,登记审查的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登记机构的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并可能存在腐败风险。

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登记信息安全性不高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由于存储和传输技术的落后,登记信息容易被篡改、泄漏,威胁到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因此,加强登记信息的保护,提高信息安全性至关重要。

针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简化登记流程为了解决登记流程繁琐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推行“一窗受理”机制,整合各个环节,使商事登记流程更加简化和高效。

这样不仅能减少企业的时间和成本,也能提高登记机构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信息共享为了解决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我们应加强商事登记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共享企业基本信息和申报数据,可以更好地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登记机构能力建设为了解决登记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应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登记机构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浅析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作者:俞新英来源:《商情》2017年第27期摘要:商事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商事主体依照相关法规条例和规章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最终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的记录行为。

随着时代的变迁,商事登记存在着诸如:登记条件过于狭窄、法律约束落后、登记职能划分存在缺失、办理程序冗长繁琐等。

因此商事登记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商事登记改革进行分析,针对现阶段商事登记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

关键词:商事登记改革概述存在问题对策一、商事登记及商事登记改革概述商事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商事主体申报,有关部门对其设立、变更和注销进行登记,能够确保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合法性。

商事登记是一种强制性行为,没有进行商事登记的商事活动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商事登记也并不是形式上的登记,有关部门会根据登记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经营项目、经营人员、资本等。

经过审查之后获得从事商事活动资格,商事主体才有机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此后有关部门通过对商事登记的公开公示,社会公众可以对登记内容进行正当浏览,方便公众了解公司的信用情况,还可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状况。

在向社会公众公示商事主体在从事经营活动上的信用水平以及担负的社会责任,能够督促商事主体更好的从事经营,履行职责与义务。

进行商事登记可以有效帮助相关部门开展监管活动,更好的保证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

商事登记改革是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简政放权”、“证证合一”、登记的电子化趋势等便民需求。

通过对商事登记进行改革,相关部门能够将重点放在权利和义务的监督上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改善服务内容服务环节,使商事登记环节更好的便民利民。

为商事活动的开展营造一个有序、公开、透明的环境。

在商事登记改革推进的同时,对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商事主体合法依规经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当前商事改革存在的问题当前商事改革在简政放权、准入门槛降低等方面做的都更加便利,但对商事主体和监管部门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背景商事登记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设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探索更加开放、便利、高效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问题与挑战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和挑战:1. 改革方案设计难度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领域广泛,涉及法律、财务、信息化等多方面知识。

因此,制定改革方案的难度较大,需要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

2. 信息交换和共享不畅商事登记制度是多个部门协同工作的结果,需要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但是现实中存在着信息不通畅、数据不及时等问题。

3. 改革成果评估缺乏标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评估成果,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估标准不一致,数据来源难以确定,评估结果无法量化。

这导致评估结果虚无缥缈,难以真正反映改革的效果。

探索推进的思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挑战,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探索以下几点思路:1. 借鉴国际经验和先进实践从国际经验和先进实践中借鉴有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汲取其有益的成果和经验,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更加积极的成果。

2. 推进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建设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有关部门需要制定标准化的信息共享方案,结合现有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

3. 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需要进行成果评估。

为了真实反映改革的效果,需要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估,以切实反映改革的效果和成果。

总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充分论证和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以推动我国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MarketDOI:10.19699/ki.issn2096-0298.2020.16.018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地质大学 曹文颖摘 要:商事制度是商事行为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健全完善的商事登记制度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体系,还有利于商事交易有序进行。

但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目前还存在较多问题,影响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本文对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地解决措施。

关键词:商事制度 问题 措施中图分类号:F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08(b)-018-021 我国商事登记概念及性质商事登记制度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的一项有关商业变更,终止主体资格的一项请求,该制度要求登记部门对该项进行更改和取消,并在登记簿上进行审查和登记。

商业事项的登记按照法律法规在登记处将商事主体变更、修改等记入登记册。

商业登记具有公法属性。

商业登记是一种评价机制,在商事主体的经营过程中通过授权逐步建立起来,可以确保商业活动的安全和保护公共利益。

商业登记还具有私法属性,从商事登记制度的角度来看,登记规则是根据商事主体自治确定的,当社会交换活动超出一定的地理区域,人们要通过商品交换进行联系,双方当事人相互身份认同,就奠定了商事登记的基础。

所以,商业制度的公法性和私法性相结合,不仅可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还可以使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更加完善。

2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2.1 缺乏统一标准目前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缺乏统一标准,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登记法和不同的形式,登记审批程序也各不相同,导致商业主体进入市场造成了相当大的差别,其进入市场门槛或高或低,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从相关法律中,可以看出立法形式复杂,使得在商业登记系统中阻碍了其有机系统的构建,同时也阻碍了企业实体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登记义务,并增加了登记机构的困难,导致商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出现矛盾,内容重叠。

例如在法律《公司法》中,法律规定了生产实体的成立和存在的必要条件,除特殊行业外,这些主体可以获得执行的资格,它们符合相关要求即可,不需要行政部门的批准。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和商事登记执法实践中,形成了一种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通过相应的营业执照,可以提供市场主体的明确的身份证明以及经营行为证明、资本信用证明等。

这种制度的基本价值判断理念是“管理本位,安全至上”,在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市场环境取得了相当的成效。

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一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

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论文关键词商事登记制度现状问题完善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提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企事业单位主体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传统的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主的商事登记制度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如登记依据和登记程序不统一,信息透明度较差等,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起来,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商事登记概述(一)概念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自古罗马时代就已经存在。

各国在商主体、商行为以及商事登记立法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得在不同的国家,商事登记的概念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对于我国而言,由于缺乏专门的商事登记立法,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角度,对商事登记制度也有不同的理解。

一部分学者认为,商事登记属于一项法律制度,是对商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解散的事实进行记录、登记,同时公示的法律制度。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商事登记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法律行为,其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法律上的效果。

对以上两种观点进行总结和分析,所谓的商事登记,应该是指商主体的申办人为了保证主体资格设立、变更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以向第三方或者社会宣示某种关系或事实的存在为目标,将相关事项向登记义务机关申请记载,经登记义务机关审查后,在商事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法学研究(四)审查原则明显不当审查原则是商事登记审查程序的重中之重,是一个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审查原则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审查效果的好坏。

前文已述,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可见,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原则有一个从实质审查到折中审查转变的过程。

实质审查主义的主要缺点在于:一是登记机关要承担较多的工作量,占去很多时间和精力,根本无瑕顾及对商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二是大大降低了商事登记效率,延缓了商事登记进程,浪费了原本就很有限的社会资源;三是实际操作困难较大,效果不好,就登记主管机关自身的管理力量和水平来说,它根本无法对每一个申请设立企业的全部设立要件从完备性、有效性到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审核和把关。

因此赋予登记机关以实质审查权,实际上是削弱了监督管理的力度,损害了登记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最终导致市场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

折中审查主义虽然看似综合了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优点,但是由于予了登记机关自由裁量权,即采取实质审查的权利,这无形中又回到了实质审查的老路上来,还是给不正当的行政干预留有了余地,甚至为推行地方保护主义大开方便之门,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建立。

(五)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作为制度的构建者,在设计一项制度时必须明确权利者的责任,三、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的解决对策为了较为彻底地解决我国商事登记程序立法的现存问题,我们必须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及其制度设计,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一个切实可行、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完善思路和框架体系,使我国商事登记程序立法日趋成熟。

(一)改革前置审批程序,试行后置审批制度必要的前置审批可以起到保障公共安全、人民健康、保护重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作用,但物极必反,矫枉过正,层层审批的状况使得商事登记申请人为了一个商事登记而要事先进行多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的前置审批申请,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商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事前成本,无形当中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工商年度总结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年度总结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年度总结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商务活动日益频繁。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自2014年开始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本篇工商年度总结将通过总结分析这一年来实施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评估改革效果,分析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改进方向和思路,以期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改革措施和成果分析1.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本次改革旨在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和质量,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快速注册和便捷运营。

2. 登记流程简化和材料减少通过精简登记材料和简化登记流程,大大提高了企业注册的效率。

同时,取消了特定行业的行政许可,进一步降低了创业者的准入门槛。

3. 推进电子化登记管理以信息化为核心,建立了电子商务登记系统,实现了登记信息的在线提交、查询和审批。

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登记管理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登记的成本。

4. 增加登记便利措施通过推广“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的登记服务。

此外,还着力提升登记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

5. 强化登记监管和执法力度在改革过程中,加强对登记机关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虚假注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提高了登记的规范性和可信度。

二、改革效果评估1. 注册企业数量的增加经过改革的一年,全国注册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尤其是各类创新型和科技型企业的增加,为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

2. 登记流程时间的缩短改革后,企业的注册时间大幅缩短,创业者花费在登记上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减少,从而释放了更多的资源去开展经营活动。

3. 企业创新活力的激发在改革的推动下,企业的创新热情和活力得到了充分释放。

通过减少行政审批等繁琐环节,创新型企业得以更加便捷地成立和运营,推动了科技和创新的发展。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9)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9)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主要问题1.社会各界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部分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不足。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后,部分市场主体对注册资本及未兑现认缴承诺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随意申报资本规模,造成注册资本虚高的情况,并将出资时间无限期延长,20年、30年出资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长达50年以上。

二是企业年报主动性不强。

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未按时年报所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足,导致自觉进行年报的意识不强。

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年报公示期内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仍依赖工作人员提醒并帮助其年报,极大增加了基层负担。

三是相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使用不足。

部分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业务时仍要求查验加盖年检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打印企业信息基本情况表等,缺乏主动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意识,弱化了平台的公示作用。

2.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人力、物力投入大增。

随着“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工商部门注册窗口在材料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归档、咨询公示等方面的工作量与日俱增。

按照省工商局要求,每1000户企业应按1:1的比例配备注册官和注册官助理,目前我市在册企业已达3.6万户,按规定全市应配备注册官、注册官助理各36人,各县级局已尽量配齐注册官,但由政府购买服务配备的注册官助理缺口巨大,各县级登记窗口基本未配备注册官助理,如永定区市场监管局窗口需配备3名注册官助理,但至今未获区政府批准。

各登记窗口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全市各县(市、区)登记窗口人员均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

同时,电脑、打印机、扫描设备、档案装订设备等硬件设施也需要升级换代,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后办公经费紧张以及档案室库容紧张也都是工商部门当前面临困难。

在调研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反映基层目前需承担工商、食药、质监三个局的监管任务,工作量大、人员紧缺,年报公示等后续改革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最终五篇)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最终五篇)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最终五篇)第一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群众投资创业的热情持续高涨,注册资本从实缴变为认缴,进一步降低了创业成本,便利了投资者,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盲目投资或非理性投资增多。

新设公司门槛降低,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出资,注册资本较大公司的产生,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投资者认为改革就是登记门槛降低了,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常被视为企业实力的象征,在市场准入、合同招标等项目中也是重要的条件和参数之一。

为了提升信誉度,一些投资者对个人出资能力、承担风险能力考虑得不多,随意变更出资及出资期限,部分企业甚至不顾自身实力和发展需要盲目增资,很多企业认为缴纳多少资金、什么时候缴清,全由自己说了算,产生侥幸心理,出现了“只认不缴”的现象,并未认识到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同时,也存在新设市场主体迅速增长,大量皮包公司的出现,给后续监管带来困难的问题。

二是任意填报出资方式现象增多。

因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的出资行为无需评估作价,及非货币出资占货币的最低比例限制的取消,出现了部分企业任意填报出资方式的行为。

对此负责任的公司会以市场评估价来约定非货币出资物的价值,而不负责任的公司会任意填写非货币的出资额,注册资本的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

三是同一地址登记公司数增多。

在同一地址登记多家公司的现象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了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兴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初次创业等对场所要求不高的企业的经营场地问题,能为他们降低创业成本。

但同时,实行“一址多照”,允许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也容易催生“空壳公司”,也会为相关监管部门带来更大的挑战。

四是经营范围中新兴行业较多。

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很多经营范围无法准确分类,只能归属于其它行业。

商事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其改革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提供决策参考。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

问卷调查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收集有效问卷数千份。

访谈对象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家、律师等。

同时,还对国内外商事制度改革的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二、商事制度改革现状及成效1. 商事登记便利化:通过简化登记手续、缩短登记时间等措施,显著提高了商事登记的便利化程度。

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商事登记便利化表示满意。

2. 市场准入放宽: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新设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3. 监管方式创新: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领域法律法规缺失或滞后,导致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遇到诸多法律障碍。

2. 跨部门协同不足: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影响改革效果。

3. 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地区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企业和群众便捷办事的需求。

四、建议与展望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 加强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5. 培育市场主体自治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展望未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将形成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将向大家汇报我单位近期的商事制度改革情况。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商事制度改革一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商事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我们也需要面对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了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整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商事环境,我单位积极参与了商事制度改革,并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

首先,在商事登记领域,我们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告知”的改革。

通过整合相关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备案、股东信息变更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极大地提高了办理速度,方便了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其次,在市场准入领域,我们加强了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设。

借助新技术手段,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库,并通过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力。

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进了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进入市场,加快了市场竞争的步伐。

再次,在合同法制领域,我们加大了对商事合同法律规范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企业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认识。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商事争议解决机构的培训和整体改革,提高了商事纠纷的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最后,在金融支持领域,我们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逐步改善了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了普惠金融体系,加强了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助力企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单位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商事环境。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商事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商事制度改革是指政府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在合理调整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型经济体系的逐渐成熟,商事制度改革成为了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文就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总结。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当前,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便利化改革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设置清单审批”到“负面清单管理”、从“照后制”到“照前放行、审后监管”,全面推进了便利化改革,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深化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近年来还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政策,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之一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市场化改革和银行间市场建设。

此举无疑强化了经济金融体系的服务效能和市场竞争力。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立法不足立法不足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瓶颈之一。

因为制度改革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所以,只有完善立法体系,才能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创造一个便利优质的营商环境。

政策落地难政策落地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改革措施,并在细节方面完善政策制定,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增强营商环境的实效性。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时代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

我市自2014年4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坚持“宽进严管、简政放权、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改革原则,突出“宽进严管”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实践,通过采取一系列“宽进”和“严管”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各项改革举措统筹推进。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2014年4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全省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我市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局作为全市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沟通协调、组织落实、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

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了改革工作合力。

在改革过程中,我市不断完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保证了各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

目前,我市“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先照后证”、“年检改年报”、“多证联办”等重点商事制度改革事项已全面实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严管”措施正在完善推进中。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江苏专题督查调研中,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二是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我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通过简政放权等改革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宽松准入环境和优质服务,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的活力,全市创新创业的热情高涨,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和认缴注册资本规模快速增长。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篇一:商事登记改革制度中的问题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的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是将申请人的申请登记行为和主管机关的审核登记注册行为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行为,是国家对商事活动实施法律调整和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商法是一门私法性学科,商事登记则最集中的体现了商法具有公法的性质。

商事登记在我国还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作为国家调整商事交易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事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确认商事主体的商事活动资格,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营业活动。

2、确认登记事项的效力,向社会工会公开经营性主题的信用、能力和责任。

3、有利于国家的监督管理,使国家及时了解商事主体的经营状态,有利于国家对各种不同企业的设立和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管,从而实现对商事主体的法律调整和整个国家商事活动的宏观调控,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在我国商法部门尚未形成的法律制度下,商事登记法律没有一个既定的制度框架,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存在缺陷。

一是立法上的缺陷。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是零散的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集合,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方面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商事登记的法律法规多有内容上的交叉重叠,存在大量的冲突。

二是制度上的缺陷。

一方面登记内容不详细,制度规定落后,难以发挥这个制度本身的优点和对市场的贡献。

我国现行商事登记制度诞生于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而新的经济体制尚未形成时期,其立法目的和基本精神较多地反映了旧体制的要求,不能反映市场经济的需求。

另一方面前置审批程序过多过滥,分级管理,抬高了企业设立的门槛,增大了企业变更的成本,收费化趋势也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极大地冷却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为了更好的发挥商事登记的作用,商事登记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最重要的是解决立法上的问题,统一商事登记制度,防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章的过高构成比例,直接致使地域保护和行业保护堂而皇之地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成为某些人利己之工具。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汉中市西乡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孙旭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系列措施的陆续推进,创业门槛得到降低,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市场活力得到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形成,但政策措施在基层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就几个方面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一)“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监管执法存风险。

一是法律法规缺乏及时跟进。

“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

而“前置”变“后置”后“证”与“照”的衔接问题引发了一些思考:“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然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许可证办理期限要求、职责边界、负面清单等方面,未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做出详尽规定。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和相关主管(审批)部门,市场主体到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成为许可申请人,而对于正在审批过程中或者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市场主体,许可部门未对其相关信息告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导致“证”与“照”未完全实现闭环。

许可申请人要经历多长期限可取得许可证?未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哪些底线不能触碰?不符合审批条件或许可证被审批部门吊销、撤销,应该由哪个部门、履行哪些手续督促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大量的前置审批转变为后置审批,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约束,没有风险防控,“证”与“照”衔接的问题务必会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二是“证”与“照”衔接脱钩会使政府公信力受影响。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入经营项目,而部分市场主体迟迟未提交许可申请或未取得行政许可,加之,部分市场主体申请时有随意性,没有办理许可证也不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可能导致“证”与“照”不对称或者衔接不紧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未有效衔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完善。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事活动不断增多,商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中。

商事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保护商事活动参与方利益和合理调节市场经济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与制度。

本文将探讨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制定和修改,我国实行了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公司与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然而,商事制度的改革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完全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仍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监管手段。

由此,强化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梯次化、细致化、标准化、规则化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二、商事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到位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是商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着对法律、监管标准执行严格度不一、执法不力的现象。

同时,一些有关方面理解不足,法律依据不清,导致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2. 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我国当前仍存在一定的“黑心企业”现象,一些企业没有依法纳税、没有保障员工福利、质量信誉缺失等不良行为。

同时,消费者及受损害方的维权渠道仍然不够畅通,使得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影响了商事活动的健康运行。

3. 制度设计不合理商事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未从时代发展要求出发,未与国际接轨,未考虑到区域性经济发展、多元企业文化等问题,导致规章制度不够完备、满足市场需求不足。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对策1. 强化制度执行要想一步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需依靠一个明确的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惩。

同时,还需要制度监察,加强对于执行情况的监管与检查力度。

2. 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对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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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阻碍了市场经济的顺畅运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革,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原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取消了经营范围的登记和审批,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改善了企业登记环节高昂的设立成本、复杂的程序以及法律不确定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既对企业理性投资、诚信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对市场经济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实施过程中监管存在的问题
1、实缴出资的监管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的规定和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两虚一逃”不再适用所有的公司,仅仅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而在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对于当前注册资本已经实缴的公司的“两虚一逃”案件,工商部门是否仍要主动查处,应当如何进行处罚裁量?实践中,这不仅是一个公司法律制度衔接问题,更是工商执法人员可能无法规避的监管责任和履
职风险问题。

2、认缴出资的监管
一般性质的公司设立不再进行验资,股东可以根据需要,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做出书面承诺,而这些承诺往往是要经过若干年后才能得到检验的,承诺不兑现的法律责任目前也不明确。

因此,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大额认缴出资额,跨大出资时间期限,以此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现实中,工商登记部门对这些股东也束手无策,只能随其“任性”的认缴。

3、先照后证的监管
先照后证的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方政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一些监管部门及其之间的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在一些经营项目好申请,但该项目有没有许可条件,许可如何办理等,经营户就不得而知了。

更有甚者,口头承诺办理许可,一出工商部门的门,就忘到九霄云外。

这势必要求一些监管部门改变以往的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

二、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深化改革认识;
充分利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大众传媒等载体宣传改革的各项措施及推进步骤,通过上门服务、加强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借助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切实了解改革的深层意义,自觉作出合理合法投资。

2、注重制度衔接,完善法制保障;
市场经济的运行单靠企业的诚信,公民的自律来是不够的。

要加强研究“两虚一逃”行为在新形势下的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统一《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关于“两虚一逃”行为查处的规定。

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任性”出资行为,对到期不能兑现承诺的股东,要追求其法律责任。

3、加快职责厘清,协同攻坚克难
加快修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谁许可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为前提,推动政府完善监管体系,厘清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同时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就如何开展审批和监管,如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和审批等工作进行沟通;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前提下,如何承接监管职能,是否有能力承接监管职能,如何更好地实施监管等问题进行协调,完善联合执法及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因“宽进”造成监管缺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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