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思想简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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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政治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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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契 约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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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契约内容:
1.出于保障财产、自由以及生命权的需要; 2.人们之间相互协议,自愿放弃部分自然权利; 3. 人 们 放 弃 的 权 利 让 渡 给 缔 结 社 会 契 约 过 程 中 指明的专职人员或机构(政府); 4.政府的权力是是有限的; 5.政府违约,人们可以推翻政府,再通过缔结社 会契约建立新政府。(有限政府论)
2 3 政治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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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权 分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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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
1.立法权是指制定法律的权力,是指如何运 用国家的权力以保障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
2.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是经常存在的 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
3.对外权是指有关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 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进行外交的权力。
2 3 政治法律思想
2 3 政治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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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思想的相同之处:
(1)从自然状态出发论述国家权力的来源,将国家视为 社会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源于人民的授予:以自然法、 契约论为理论基础,研究国家问题。 (2)将个人和个人权利视为国家的基础,国家是个人的 集合,国家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工具。
2.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思想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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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权 分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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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
议会是掌握立法权的机关,政府是掌握执行 权的机关。
三者的地位和关系:立法权高于一切,其它 权力都是由它派生并受它支配的。但是,他并不 认为立法权是毫无限制的,立法者不能以立法权 废除公民的财产权,也不能把立法权转让给他人。
2 3 政治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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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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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教育思想:
教育方法:
1.反对强迫儿童学习,要求诱导儿童学习。 2.主张应鼓励和培养儿童的好奇心。 3.要求教师在教学时应能集中和保持学生的 注意力。 4.主张教学应由浅入深,分量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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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认为自然法的本质是理性或理智,是所 有的人、立法者以及其他人的一种永恒的规则, 自然法所体现和保护的是全人类的和平、安全和 自由。
他认为,自然法不仅存在于“自然状态”下 约束自然权利,而且有了国家与政府后仍然继续 存在,自然法是实在法的依据,人们行动的规范。 自然法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是理性法。
1 人物简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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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介绍
《政府论》1689-1690年 《人类理解论》1690年 《教育漫话》169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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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自然法
三权分立 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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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契 约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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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契约原因:
1.自然状态和平、自由、平等 2.自然法(理性)维系社会秩序 3.自然状态存在许多缺陷 4.为了避免缺陷带来的不利,人们订立契 约,让渡个人权利,进人政治社会
不同 人物
理论体系的出发点 自然状态的描述 社会契约订立方 个人与国家权力
不同

的关系
政体主张Leabharlann Baidu
约翰·洛克
托马斯·霍布 斯
人民把部分权力 人虽有缺陷,但仍把 自然状态是和平 交给政府,人的 人视为有理性的动物,状态,但有缺陷, 生命、自由和财 能够受自然法的支配 国家是为弥补这 产权仍保留在自
些缺陷而产生的 己手中
性不相符合,并且因此它命令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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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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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规定包含了三个条件:
第一,“它是一种在上位者的意志的命令, 一种法的形式因就存在于这种意志之中”。
第二,“它规定了要做什么或不要做什么”。 第三,“它对人具有约束力”,即它对人施 加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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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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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思想
教 育 思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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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教育思想:
1.教育作用(主张白板说) 2.教育目的(要培养德才兼备的绅士):
“绅士需要的是实行家的知识,合乎他 的地位的举止,同时要能按照自己的身份, 使自己成为国内著名的和有益国家的一个人 物” 。 3.教育内容:体育、德育、智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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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思想
教 育 思 想
1 人物简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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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经历
1675年在伯爵于政坛失势后,洛克前往法国旅行。 1679年当伯爵的政治情势稍微好转时,洛克又回到了英格兰。 1683年由于被怀疑涉及一件刺杀查理二世国王的阴谋,逃亡 至荷兰。 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成功后,洛克又重返英格兰。 1704年10月28日溘然长逝,终身未娶。
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 约翰·洛克(John Locke)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赵莎莎 22016191109
1 2 3 4 人物简介
政治法律思想
其他思想
后世影响
生平经历 著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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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经历——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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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经历
1632年出生于英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 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基础训练。 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就读于牛津大学基督教堂学院。 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 1666年洛克认识了沙夫茨伯里伯爵。 1674年获得了医学学士学位。
国家权力是有限 的,它主要是一 种裁判权,应依 法行使。国家是 保护个人权利的 工具,个人的天 赋权利是不可侵 犯的
主张君主立宪制, 实行法治、分权, 承认人民有革命 的权利
是一切人反对一
国家一旦建立,
人性是恶的,人自私、切人的战争状态, 人民把一切权力 主权者的权力是 主张君主政体,
卑鄙,有无限的权力 没有安全,没有 交给第三者(一 绝对的,无限的。 将主权集中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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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提出了较为彻底的法治原则:
1.国家必须以正式的法律来统治 2.执行已经公布的法律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法治不排斥个别场合的执法的灵活性
2 3 政治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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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想 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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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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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漫话,与其说是一篇公诸 公众的论文,不如说是一段朋友间 的私人谈话。
因为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 更不可轻范。教育上的错误正和错 配了药一样,第一次弄错了,决不 可借第二次第三次去补救,它们的 影响是终身洗刷不掉的。 《教育漫话》手稿
欲,人与人就如狼一 文明生活。由此 个人或一个议会) 其目的是保持国 人手中:其权力

引申出建立强大
内的和平与安全 不受法律的约束
国家的必要性
自 然
在《自然法论文集》第一篇论文中,洛克对 自然法作了一个简明扼要的规定:“自然法可以 被规定为由自然之光所认识的上帝的意志的命令,

它表明什么是与理性本性相符合,什么与理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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