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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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道营子实验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化需求,全面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育人”的学校德育体系,构建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试行“德育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目标,以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大纲为根本,坚持德育为首,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全员导师制的育人模式,成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导师组,在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班级德育工作小组化、目标化、课程化、格式化、活动化。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兼顾个体,既管又导的工作方式,整体推进学生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寻找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使每位教师在教书、育人两方面水平不断共同提高,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三、具体任务

1、建立班级德育工作小组,班主任为小组长,任课教师为组员,实施本班级的“德育工作导师小组制”工作。

2、一、二年级德育工作基本任务:通过对学生的教育使一、二学生达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卫生、纪律、就餐等);加强学生的爱心教育(爱校、爱家、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形成基本的班级文化,开发低年级德育工作校本课程。

3、三、四年级德育工作基本任务:重点抓好学生合作精神的培养、心理健康教育、劳动习惯教育、吃苦耐劳的劳动精神培养,开发中年级德育工作校本课程。

4、五、六年级德育工作基本任务:巩固学生在前面几个学期形成的德育教育基础上,重点抓好学生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培养学生竞争意识、了解基本法律法规、爱国主义教育。

四、工作原则:

(1)发展性原则。德育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德育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五、德育导师制的组织

1、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导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估。

组长:高延安

副组长:姜治豹

组员:丛培玉韩富英陈雪艳付国军(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六、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方法和步骤

1、“身教”育人、人格熏陶。导师只有重视自身的人格修养,注重身教,才能以自己的模范人格为学生树起前进的目标,导师应以自身的人格魅力“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人格的塑造。

2、交流谈话、心理相容。导师通过经常性地与学生谈话,以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走进学生的心田,建立心理上的认同,达到心理相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可以通过周记、书信等方式和学生进行“笔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培养健全人格。

3、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导师创造条件,培养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的能力,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内部动机,通过学生对自己心理和行为上积极主动的自我调节,达到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目的。

4、教育与研究相结合。导师把教育学生看作是一项日常工作,同时也是一个研究的课题,对于所引导的过程与效果进行记载、分析,撰写个案分析材料,记好“德育导师”记录,定期开展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上的交流与完善,不断提高“导”的水平。

六、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导师的基本条件:

1、导师的基本条件:

(1)关心、热爱学生,有强烈的育人责任感;

(2)要热心于学生工作,要有耐心的态度,有细心的工作作风;

(3)受学生欢迎并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

(4)掌握必要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的知识,学会倾听,重在引导,不包办代替。

(5)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全面了解学生商定发展目标。

(6)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教。

(7)导师要遵循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8)导师要遵循渐进性原则。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二)、导师的基本职责:

(1)充分了解学生性格、兴趣、思想动态和生活、学习情况。

(2)帮助学生制定品德发展、行为养成、学习及个人发展计划,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3)经常与学生进行座谈沟通,及时解决学生生活、学习等各方面困难。

(4)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

(5)直接与学生家长建立有机的联系,有效地实现对学生的个别教育。

(6)学生出现适应欠佳、行为偏差或其他特殊事件时,可约请有关人员实施辅导,并与其家长及时联系,必要时由政教处协助辅导。

(7)因实施辅导所获得的学生个人或家庭资料,非依法律规定或辅导需要,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

(三)、导师的产生途径:

根据各年级教师情况,采取教师自荐与年级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学生德育导师。

年级组将学生德育导师向同学公布,由学生根据个人爱好选择导师;或导师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所要指导的学生;或由学校、年级组推荐。每位导师指导学生1—2人。

七、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切实提高对“德育导师制”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将建立实施“德育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要及时总结经验。“德育导师制”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制度,因此,在试行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学校要善于发现和总结经验。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借鉴、整合以往成功经验,使导师制更具有生命力。另一方面,要勇于创新,鼓励年级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切实可行、具有年级特色的操作办法。

3、要不断扩大推广面。富有亲情化、个性化的导师制度是德育工作增强实效性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我校今后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的有力尝试。为此,各年级要在认真抓好试行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不断推广,努力做到“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最终使“德育导师制”成为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头小特色的德育工作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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