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合集下载

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的阳光采购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

阳光采购是指以公开透明、信息公开为基础,通过公开竞争和市场化行为,选取供应商提供医院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为医院的采购活动提供清晰的指导和规范。

2. 目标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的目标是:1.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2.保障医院采购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价格合理性。

3.加强采购活动的合规性,防范腐败和不当利益输送。

4.促进供应商的多样化和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和相关人员的阳光采购活动。

4. 主要内容4.1 采购计划编制医院应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包括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金额等信息,并充分考虑公开竞争和市场化原则。

4.2 采购方式选择医院应根据采购计划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

常见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公正、合理,并充分考虑供应商的多样性。

4.3 供应商资格审查医院在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经营记录。

医院可以通过公开查询、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估。

4.4 招标文件编制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医院应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要求、评选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4.5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应以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方式进行。

评审委员会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审结果应公示并记录。

4.6 合同签订和履约医院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履约过程中,医院应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价格合理性。

4.7 采购过程监督医院应建立采购过程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一、背景药品采购一直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而阳光采购作为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已经成为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方式之一。

阳光采购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障医院药品采购的合法合规。

因此,制定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对于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医院药品阳光采购的流程,确保采购的公开透明,保障医院药品采购的合法合规。

三、实施步骤1. 制定阳光采购计划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药品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公开招标医院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药品供应商参与竞标,确保采购的公开透明。

3. 评标与定标对参与竞标的药品供应商进行评标,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定标,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

4. 签订合同与定标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的合法合规。

5. 履约监督对药品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采购的质量和效果。

四、责任分工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公开招标和评标定标工作。

2.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监督。

3. 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

五、监督机制1. 建立阳光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建立阳光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3. 定期公布药品阳光采购的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总结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医院药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障医院药品采购的合法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本方案,确保阳光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北京阳光采购议价流程

北京阳光采购议价流程

北京阳光采购议价流程
一、开展阳光采购
前期各医疗机构维护的本院目录将同步到交易系统,自4月25日起,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网上采购,采购流程延续现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管理”的各项功能流程,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操作手册。

二、开展合理议价
对于本院目录中无初始采购价的产品,自4月25日起,医疗机构可通过议价确定采购价,议价流程延续现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管理”的议价流程,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操作手册。

采购平台将提供价格区间(企业报价和本市医疗机构采购价)作为议价参考。

原则上,议价价格应参照同类产品在本市的价格水平,不得高于本单位历史采购价格。

议价价格仅对本医疗机构有效。

三、维护本院目录
本次同步至交易系统的本院目录数据为截至4月24日各医疗机构在“耗材招标管理”功能中的维护结果。

此后各医疗机构对本院目录的维护结果将在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正式执行前同步至交
易系统,正式执行后,维护本院采购目录工作将转为日常。

四、做好供需对接
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要提前做好供需双方对接,确保企业与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

五、签订三方协议
自4月25日起,开展人工关节类、起搏器类、人工晶体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在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操作手册。

六、确保中选备货
对人工关节类、起搏器类、人工晶体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中选结果全面执行前,要做好备货、换货、倒票、调价等工作,确保临床按时用上中选产品。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医用耗材是医疗机构日常运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其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确保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采购计划和需求确认1. 按照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规划,制定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和预算。

2. 采购计划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经营情况和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医用耗材的供应能够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3. 针对重要和敏感耗材,医疗机构应与临床科室、质控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采购方式和程序1. 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医用耗材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询价或定点采购等。

2.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包括需求确认、信息发布、投标或询价、评标、签署合同等环节。

3. 采购过程中,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禁止干预和操纵采购结果。

三、供应商资质和合同管理1. 医疗机构应设立供应商资质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2. 采购前,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要求,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按质供应医用耗材。

3. 采购中,医疗机构要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四、采购过程监督和风险防控1. 设立专门的采购监督机构或岗位,负责监督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结果的真实性。

2. 对可能存在的采购风险,如假冒伪劣产品、潜规则和行贿等,要加强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3. 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内部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便及时整改和提升采购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公开和问责机制1.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渠道,将采购计划、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对不合规的采购行为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包括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等手段。

3. 对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总结和改进,不断提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为保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AA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一)总体目标规范高值医用耗材购销行为,推行网上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统一限价、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使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达到合理价位,降低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统一挂网、属地管理。

(三)实施范围自治区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具有相应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四)适用范围参与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等。

(五)采购方式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行先行网上集中交易,完善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库后,分期分批逐步实行集中限价挂网,由医疗机构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限价下议定采购。

参与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各方当事人必须通过AA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药械平台,网址:http://******************)开展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六)采购周期阳光采购暂不设定采购周期。

原则上暂定为每年一次集中挂网。

二、采购范围(一)采购目录根据《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结合自治区采购使用现状,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按照心脏外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骨科、血液透析、消化系统内窥镜、麻醉及介入类(含外周介入类、神经介入类等)等类别进行分类。

2014年首批挂网采购心脏(冠状动脉)介入、心脏起搏器、电生理、神经外科、眼科材料等5类高值医用耗材。

公立医院阳光采购工作计划

公立医院阳光采购工作计划

公立医院阳光采购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医院阳光采购政策要求,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阳光采购工作,确保医院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 建立健全阳光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规范,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2. 完善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采购需求、采购结果和评标情况。

3. 加强阳光采购宣传与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阳光采购意识和能力。

4. 强化阳光采购监督和检查,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阳光采购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5. 积极开展阳光采购实践,大力推进医用耗材、药品等领域的阳光采购工作。

以上工作计划将作为我院未来阳光采购工作的重要指南,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确保阳光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

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

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药品阳光采购,落实我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浙江省卫生厅“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规范医院新药引进程序、药品确标程序、药品采购程序、采购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流程合理、公开公正、监督有效;保障药品供应,保证药品质量。

二、药品遴选范围:遴选药品应是我院药品采购目录中的品种(按药品通用名),并在由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布的现行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进行遴选。

三、药品确标原则:质量优先、兼顾价格;同一通用名药品,剂型类别相同(分口服、注射等),确标品种数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品规;同一通用名药品,剂型相同,因临床治疗需要,超过两个品规的(如胰岛素制剂等),应有充分依据,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批准,方可配备;同一通用名药品如列入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中标目录或省基药增补目录的,予以优先;考虑到临床用药的延续性,现用品种,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予以保留;曾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问题的药品或生产厂家不予选入;在我院被列入黑名单的,曾有不良销售记录的药品及厂商,一年内不予采购;抗菌药物品种遴选,应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版》实施。

四、药品确标程序:确标前期准备,基于本院现用药品供应目录,充分征求临床各科的用药需求及意见,对专科用药临床专科可提出初步目录,由药剂科汇总拟出药品调整初步意见;院纪委随机抽1/3的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成员及2/3的阳光采购药品确标专家库成员共15名专家,药剂科汇报前期汇总意见及调整初步方案,由各专家讨论、审议,确定调整方案后,根据省中标目录,遴选各药品的生产企业及品规,各专家签字后形成药品确标目录,院纪委全程监督。

五、药品确标结果在院网上予以公示,并在公布后7天内,由药剂科负责接受临床对确标目录的意见;不同意见视具体情况,交“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审议,做出相应处理,并在下次药事会予以说明;公示期结束,药剂科药品采购部门按照确标目录及时调整采购。

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组织,采购的阳光度直接关系到医疗行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文制定了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二、采购管理目标本办法的采购管理目标包括:1.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开展示采购结果。

2.加强采购流程的规范性,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公正、公平。

3.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4.增强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约束,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采购流程1.需求确认: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和服务质量要求,确定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建立采购项目组。

2.供应商甄选:采购项目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并确定供应商名单。

3.采购招标: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投标评审:采购项目组组织对投标书进行逐一评审,评估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价格等因素,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产品规格、交货期限、质量要求、价格等内容。

6.履约管理:医疗机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履约纠纷。

7.采购结果公示:医疗机构将采购结果公示于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采购信息。

四、供应商管理医疗机构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公平:对供应商进行公正、公平的评估和选择,不得利用职权地位谋取私利。

2.资质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3.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关系。

4.质量监控: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质量监控,确保其符合医疗机构的要求。

5.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胜劣汰。

6.不良记录管理: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建立供应商信用评级制度。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1.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药品采购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为了确保药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推动药品采购规范化和阳光化,本方案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方案。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的目标是保障药品价格的公平性、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质量的可靠性,提高药品采购的效率和效果,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有效药品的需求。

2.2 原则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 公平竞争:确保各个药品生产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公平竞争的机会,防止垄断现象的出现。

- 透明公开:采购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保证所有相关信息对供应商和采购机构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 优质高效:药品采购应注重药品的质量和效果,选择具备高质量和高效果的药品供应商。

- 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3. 实施步骤3.1 确定采购需求和采购范围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明确所需药品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确定采购范围。

3.2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采购数量、采购预算等。

3.3 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机构应在指定的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采购要求等信息,同时设置采购报名和投标截止时间。

3.4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进行核查。

3.5 投标评审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评审,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资质情况,对投标进行评估,确定中标供应商。

3.6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价格等细节,确保双方权益。

3.7 采购执行和监督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采购义务,采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3.8 采购结算和评估完成采购后,采购机构进行结算工作,包括对供应商的货款支付和对采购过程的评估。

阳光采购计划完整版

阳光采购计划完整版

阳光采购计划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颁发部门:采购部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文件变更历史目录一、实施目的对采购过程、采购价格进行公开,接受公司全员及供应商的监督,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规范采购行为。

二、保证阳光的措施1.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多个部门人员和领导组成,对项目采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

2.招标、评标过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招标小组共同完成。

3.对关键节点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全公司人员监督:1)立项公示:项目启动时,对采购清单、采购计划进行公示;2)中标结果公示:对投标价格、中标价格、中标结果进行公示;3)对奖励及异议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4.建立举报渠道、设立奖励办法:面向供应商、公司全员设立以下奖项,并建立专门的举报渠道:1)合规奖:对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不合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的给予奖励;2)合理化建议奖:对采购流程及阳光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给予奖励;3)推荐奖:推荐优质供应商,最终建立合作的给予奖励。

三、具体实施办法(一)项目立项采购部根据实际需要及公司采购计划,确定将要实施的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清单),并通过邮件形式报送相应的物资归口监督部门确定物资配置标准、参数、品牌、性能要求等。

办公用品归口监督部门:行政管理部设备归口监督部门:需求部门、设备部、质量保证部工程项目归口监督部门:工程部劳保用品归口监督部门:人事部物料、包材归口监督部门:生产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检验部其他物资归口监督部门:视情况而定(二)成立采购监督小组采购监督小组职责:负责整个采购项目从立项、实施方案制定、公示、招标、定价直至完成合同签订全部过程监督、指导。

采购监督小组成员组成: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部门主管总监、采购部经理成员:财务部项目负责人、其他对口监督部门负责人(根据采购项目而定)监督小组一个项目一立,采购项目一经确定,采购监督小组自然生成,项目结束完成合同签订后,采购监督小组自动解散。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一种透明、公正、规范的采购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一、采购流程1.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和耗材消耗情况,确定采购单品种、数量和品牌。

2.供应商选择:医疗机构根据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组织供应商评审,并确定采购供应商。

3.公开招标:如果采购金额较大,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4.采购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供货周期管理: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医疗机构按照耗材需求进行验收。

6.供应商评价:医疗机构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配送准时率等进行评价,形成供应商评价报告。

二、采购原则1.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得泄露供应商商业秘密和竞争信息。

2.公平竞争:供应商选择采取公开招标或者询价、比价等方式,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

3.合理评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和供应商综合实力,进行合理评价和选择。

4.品质优先:采购医用耗材应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采购管理1.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医用耗材消耗情况和预算,制定年度和季度采购计划。

2.采购档案管理:建立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阅和审计。

3.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水平,根据耗材使用情况定期盘点并调整采购计划。

4.报损报废管理:采购的医用耗材如有损坏或过期,按规定程序报损或报废。

5.采购费控:控制采购费用,遵守财务制度,确保采购过程财务透明。

四、监督和评估1.内部监督:医疗机构建立采购监督机制,监督采购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工作合规。

3.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五、违规处理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进行处理,包括纠正、追责、确认违规损失等。

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医院下属机构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阳光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医院阳光采购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科室设立采购专员,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的采购工作。

第三章采购范围及程序第七条采购范围:1. 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医疗用品;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设施设备等;3. 其他与医院业务相关的物资、服务。

第八条采购程序:1. 需求提出: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至采购办公室。

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申请,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3. 招标投标:对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4. 评审与确定供应商: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5. 签订合同: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 采购实施:采购办公室根据合同约定,组织采购实施。

7. 验收与付款:采购办公室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九条领导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采购办公室对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采购活动高效、透明。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科室的采购活动负责。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阳光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医疗行业,医药产品采购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既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又关系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为了提高医药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患者的权益,我们制定了该方案,旨在实施阳光采购,提高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水平。

二、实施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公平竞争原则:采购活动依法进行,公正、公平竞争。

3.规范管理原则:采购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规范管理各个环节。

4.经济效益原则:确保采购工作在经济上合理、有效。

三、实施步骤1.制定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1)制定医药产品阳光采购的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管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对采购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采购专业素质。

2.设立阳光采购平台(1)建立医药产品阳光采购的在线平台,通过公示采购信息、供应商资质、报价等内容,提高采购的公开和透明度。

(2)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建立评价机制,供患者和用户对医药产品和供应商进行评价,促进产品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和改进。

3.配备采购专员和监管人员(1)配备专门的采购专员,负责执行采购工作,并对医药产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

(2)配备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监督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确保阳光采购的顺利进行。

4.开展阳光采购活动(1)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按照规定的流程发布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需求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限、采购预算等。

(2)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医药产品采购。

(3)制定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约束,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监督和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医药产品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接受社会监督,对阳光采购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公开,接受患者和用户对产品和供应商的评价,对医药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3.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分析阳光采购的效果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阳光采购机制。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促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和有序竞争,建立“阳光”采购工作机制。

按照房管局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使采购流程进一步科学化和合理化,特制定《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诚实信用;(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四)统一、规范、简捷、高效。

二、实现的目标(一)推进材料(设备)监管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对材料(设备)采购全程实行有效监督,降低材料(设备)采购成本。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价议价和价格谈判逐步形成合理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

(三)规范材料(设备)采购行为,提高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推行“阳光”采购工作机制。

(四)实现材料(设备)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遏制材料(设备)流通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纠正材料(设备)采采购环节中的不正之风。

第二章监督机构及职责一、采购领导小组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层为核心的集中采购工作方式,下设采购办公室,着力构建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促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组长:副组长:成员:材料科人员二、监督机构职责:(一)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和指导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负责对采购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材料质量、数量、采购价格、供应使用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建立采购信息平台,采购数据库管理,推行合理的点评方法和评价制度,建立长期合作供应关系。

(三)对材料(设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出入库管理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保密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的利益。

(四)材料科人员,负责搜集信息---询价---比价,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性能,以及价格比对、性价比),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医院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原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医院发展中心任务,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效能的采购工作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购范围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物资。

三、成立组织医院成立“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责任,认真部署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阳光采购”取得实效。

建立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专家以随机抽签方式从专家库产生。

1、阳光采购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员:部分职能科主任负责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流程公平、公正。

2、阳光采购实施小组组长:分管院长成员:相关业务职能科和科室主任综合专家库成员(随机抽签)办公室设在业务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协调、处理。

3、阳光采购监督小组组长:纪监室负责监督工作。

4、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2015年聘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四、采购程序为使采购取得实效,分别制订不同物品采购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1、药品采购程序2、医用耗材骨科植入性器材采购程序3、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程序五、确标地点所有招投标工作在“阳光采购”工作室操作并予全程录音录像,“阳光采购”工作室工作制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

“阳光采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第一篇:医院阳光采购制度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制度第一条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规范药品采购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范围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

第四条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

有特殊需要的,由药剂科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药品采购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销药品。

第七条药剂科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限定的药品经销商选择配送商,选择原则应考虑配送商的企业规模、配送实绩(能力、信誉、服务)、经营范围等。

第八条药品采购员和库管员应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及药品的库存情况,拟定采购计划。

(一)每月盘点后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二)对部分用量不确定的药品,每日编制临时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三)每月月底汇总当月的总采购计划,报送主管院长批阅。

第九条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会计每月月底将医院在各公司的购药发票汇总登记并报药剂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阅、签名。

第十一条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中在编的某些贵重药品、特殊药品,药剂科不作库存,需用时,由临床科室填写临时用药申请表,交药剂科主任或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批准后按申请数量购进。

所申请的药品必须在申请时间内用完。

放置过期的经济责任由申请科室负责,药剂科有敦促使用的义务。

第十二条药品进价与零售价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规定物价执行。

阳光采购方案报告

阳光采购方案报告

二.采购人员拿回扣 1.建立请购审批制度 针对单价高,采购金额大的物料,采购经理将收 集的资料和报价给出建议,确定谈判的价格 范围,由公司采购中心谈判小组与供应商确 认价格,最后送公司(总经理)核准,完成定价.
2.供应商选择权收归采购中心.针对具体项目,采 购人员须提供供应商选择分析报告(其中包括 采购Cost Down奖励方案)以杜绝采购回扣现象.
供应商获得 实施前 100万 99万 采购获得 1万(暗) 10*15%=1.5万 1.5万(明) GOSGROUP支出 100万
实施后
90万
90万
91.5万 减少8.5万
3.建立完善的采购与人事惩罚制度 完善的监督与惩罚制度使采购人员意识到腐败行 为很容易被发现,会冒很大的风险.(重罚直至开除, 留下不良记录)当风险远大于收益时采购会主动 放弃此类行为. 4.对于单价高的物料,管理层应主导采购,主动了解 市场行情,加强市场调研. (采购成本数据库;成 本构成) 5.建立完善的招投标制度 针对采购总额较大的项目,采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 使优良价格产生于供应商之间的相互竞争而非 与采购人员之间的利益往来.
E-Bidding: 针对某一具体Commodity,给出该机种life cycle总量,选择五家或 以上供应商在同一时间内对该标的建行竞价。竞价与Allocation 分配原则如下: 1st :50% share 2nd :30% share 3rd :20% share 周期:每个季度或半年一次. 适用范围:总量价值较大或life cycle较长之Commodity. 同时须与供应商签定品质保证书及竞标押金,供应商违背协议时 可更改allocation。采购应对供应商品质及产能有详细了解。
2.2采购奖励实际发放可否期间(50%)年底 (50%) .现为期间(30%)年底(70%). 可最大限度地调动采购员的议价积极性. 2.3在分量报价中各个临界点上,由采购自主 的增加数量而达到的降价目的亦应视为降价. 2.4某些原物料一段时间内价格一直趋于上涨, 而采购可以止住价格上涨也可视为降价.

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XX省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采购范围 (5)第三章报名及材料申报 (6)第四章价格核查及参考价公示 (11)第五章挂网采购 (13)第六章挂网管理 (14)第七章备案采购 (18)第八章配送管理 (19)第九章监督管理 (20)附件:1、名词定义 (22)附件1 (24)附件2 (25)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采购行为,保障临床供应,促进价格透明,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实现目标(一)全面实行普通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促进采购交易公开透明;(二)价格实行左右和上下联动,品种、质量实行动态调整;(三)健全平台监管功能,促进普通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

二、基本原则(一)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

(二)分步实施、规范运行、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高效便捷、周期管理、强化监管、合理使用。

三、适用范围参与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四、采购模式实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以省为单位进行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采购平台采购普通医用耗材。

鼓励其他机构自愿参加网上阳光采购。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履行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职责,研究阳光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

(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管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协调药监、市场监督、物价、财政等厅局,依托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履行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制定规则、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以及研究阳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省卫生计生委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阳光采购具体工作中对外公文使用省卫生计生委文件。

(三)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机构:XX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负责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提供采购、配送服务,维护平台,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诉投诉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医院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原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医院发展中心任务,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效能的采购工作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购范围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物资。

三、成立组织医院成立“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责任,认真部署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阳光采购”取得实效。

建立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专家以随机抽签方式从专家库产生。

1、阳光采购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员:部分职能科主任负责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流程公平、公正。

2、阳光采购实施小组组长:分管院长综合专家库成员员:相关业务职能科和科室主任成.(随机抽签)办公室设在业务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协调、处理。

3、阳光采购监督小组组长:纪监室负责监督工作。

4、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2015年聘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四、采购程序为使采购取得实效,分别制订不同物品采购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1、药品采购程序2、医用耗材骨科植入性器材采购程序3、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程序五、确标地点所有招投标工作在“阳光采购”工作室操作并予全程录音录像,“阳光采购”工作室工作制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

“阳光采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认真组织落实。

各部门按方案工作内容落实执行,将“阳光采购”工作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加大公开力度。

围绕“阳光采购”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凡是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在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等平台上公开。

十、“阳光工程”工作室制度一、会议程序1.参加会议的单位、个人签到,核对身份进场,并到指定位置就座。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及人员,宣布与会双方资格及所提供文件的有效性。

3.现场监管人员宣布会议纪律,征询与会人员有无回避申请。

启封标书工作。

4.综合管理专家依次按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开标等工作。

(投标人就近休息)5.继续会议,宣布评标结果,对开标、评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二、会议纪律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会人员必须服从会议组织者的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若有疑问,举手报告主持人,由其负责解释答疑。

2.非本次与会人员严禁在会议时间进入会议工作区域。

与会人员进入会议工作区域前须把通讯、摄像工具交到指定处保管。

3.准入会议室的人员,在综合管理专家未到齐之前,不得离开。

4.与会双方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不得离开。

5.工作人员进出会议室应持专门证件,非会议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6.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如专家则请出专家库,如工作人员则从严处分。

7.会议(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抽签工作人员纪律1.严格遵守综合管理专家库抽签操作程序,严禁泄露抽中的专家名单。

2.抽签工作以人工为主。

对应该回避的单位和人员要仔细核对,对抽到的专家确认无误后方可电话通知,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询问。

3.电话通知抽中评标专家时,为防泄密,原则上应称呼“某医生”,不得直呼其名,如该单位有多少个“某医生”难辩别时,方可直呼其名。

4.工作人员在抽签过程中,如发现综合管理专家库资料有误,应立即通知专家库管理员及时进行更正。

5.非工作人员严禁旁观或干扰他人抽签。

十一、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评标是医院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而参与评标的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道德素养又是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

为确保参评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对评标专家参与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以完善医院招标评标管理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评标质量。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招标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专家委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年以上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退休及在编职工代表;(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情况。

第五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集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聘请,担任医院招投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三)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可向招标办、监督办、监察审计处、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举报;(四)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评标专家承担下列义务:(一)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二)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招投标相关人员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四)按时参加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五)积极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六)工作单位、职称和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办;(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凡接到通知并同意评标的专家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评标活动时,应及时向招标办说明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第八条评标专家库由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择优选聘专家筹建。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医院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监察审计部门和公众监督。

第九条评标专家库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评标专家库有合理的专业分类。

医院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人员库主要分为:基建工程;药品;卫生耗材、仪器设备;计算机设备、技术;家具、教具;及总务物资采购及服务外包类等。

(二)有完善使用管理制度。

招标办负责建立项目评标专家抽签确定程序、工作规范、专家评标活动记录、考核评价等制度。

第十条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选聘按专家抽签确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招标办应制定培训计划,对专家库人员进行招标管理程序、工作制度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院级领导以及招标办所有成员均不得聘入专家库。

第十三条招标办将会同监督办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年度考核。

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不再聘用担任评标专家。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由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并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从专家库中除名并予以通报:(一)私下接触投标人的;(二)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三)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四)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第四章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与管理第十五条凡医院每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专家抽签确定程序产生。

第十六条抽签确定评标专家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标,已经抽中的必须更换。

属下列情况的评标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一)招投标项目重要关系人的近亲属;(二)招标项目组成员在专家库中的专家;(三)投标人及其所在单位在专家库中的专家;(四)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情况。

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专家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已完成评标活动的,整个评标结果无效。

第十七条参加评标工作专家由招标办按照抽签排序,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规范性语言进行通知,通知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十八条评标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二)参加评标的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的;(三)抽到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第十九条招标办、监督办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及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招标办、监督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专家抽签确定程序1.开标前个工作日提交评标工作方案及招标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2.由上级纪检室派员或医院纪检室在阳光工程工作室当日抽取专家,招标项目实施小组工作人员立即电话与抽签号对应人员联系,如遇人员缺席顺延抽签,直到符合评标人数(原则上评审专家设单数且不少于15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