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
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5.1 计量性能要求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Δ=±a%F.S.;式中: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
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1 目的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校准流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
3 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负责对温湿度计进行校准并出作好校准记录。
3.2各使用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工作。
3.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校准不合格的温湿度计进行维修和处理。
4 校准周期温湿度计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5 校准条件5.1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人工气候箱一个;5.2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一个。
7 校准流程7.1 外观检查7.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7.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
7.1.3读数部分: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7.2 温度和湿度的校准7.2.1将人工气候箱设置到温度25℃,相对湿度60%RH。
7.7.2将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与校验合格作为比对的温湿度计同时放入设置好的人工气候箱内,每隔一小时读取被校表及比对表的温度和湿度值,共计3次,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
7.2.3温度示值误差△T△T=∣TS -Td∣Ts:比对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Td:被校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平均值T s =(Ts1+ Ts2+Ts3)/3T d =(Td1+Td2+Td3)/37.2.4湿度示值误差△S△S=∣Ss -Sd∣Ss:比对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Sd:被校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平均值S s =(Ss1+Ss2+Ss3)/3S d =(Sd1+Sd2+Sd3)/37.3 校准记录及结果的处理校准的同时填写相应的《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确保记录按规范及时填写。
校准结果外观符合要求且△T≤2℃,△S≤5﹪RH的,视为校准合格,粘贴合格标识,校验不合格的出具《校准结果通知书》。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数字温湿度计是一种用来测量、显示和记录环境温度和湿度的仪器。
为了确保数字温湿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定规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一份针对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规程,包括检定方法、设备要求和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方法:1.温度检定:-使用一个标准温度源,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将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温度源放在同一环境中,记录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温度源的读数。
-根据标准温度源和数字温湿度计的读数,计算出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
-根据测量误差,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直至满足规定的准确性要求。
2.湿度检定:-使用一个标准湿度源,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将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湿度源置于同一环境中,记录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湿度源的读数。
-根据标准湿度源和数字温湿度计的读数,计算出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
-根据测量误差,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直至满足规定的准确性要求。
设备要求:1.温度源:-温度源应具备稳定的温度控制功能,并有足够的测量准确性。
-温度源的不确定度应小于待检数字温湿度计的限定准确度。
2.湿度源:-湿度源应具备稳定的湿度控制功能,并有足够的测量准确性。
-湿度源的不确定度应小于待检数字温湿度计的限定准确度。
3.标准温湿度计:-标准温湿度计应经过校准并具备足够的测量准确性。
检定结果的处理:1.温度检定结果:-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小于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即可认为数字温湿度计是准确的。
-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超过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应记录具体的测量误差,并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或维修。
2.湿度检定结果:-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小于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即可认为数字温湿度计是准确的。
-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超过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应记录具体的测量误差,并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或维修。
以上是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规程,仪器的准确性对于环境监测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定期的检定,可以确保数字温湿度计的可靠性和测量准确性,并提供准确的温湿度数据用于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
温湿度计校验规范
3.3.1.4量测点:依温度使用范围或目前使用状况,选取5个量测点。
3.3.2湿度校验程序:
3.3.2.1将标准件与待校件置于同一个湿度环境空间内(使用chamber制造环境)。
3.3.2.2于5分钟后将标准件与待校件量测值记录于〝量仪校验报告〞。
操作。量测值如超出误差范围,需将〝暂停使用〞标签贴于量仪上并送修。
4.0相关窗体
4.1量仪校验报告
批 准:
审 核:
拟 制:
3.3.2.3量测点:依湿度使用范围或目前使用状况,选取5个量测点。
3.3.2.4比较两量测值误差是否于允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围内,如是则校验完成。
3.4允收范围:温度计(标准件)之量测值±3℃,湿度计(标准件)之量测值±10%RH。
3.5校验周期:12个月。
3.6校验报告:依品保部〝量仪校验报告〞单。
3.7校验完毕后判定OK者将〝校验合格〞标签贴于量仪上,以供使用人员能正确
*****有限公司
WI指引文件
文件编号:WI-P018
版号:1.0
页号:1/1
分发日期:
1.0目的
为使温、湿度显示器及记录器能经由定期校验进而保证仪器精准度,避免因磨耗
或其它变异所造成的误差影响产品质量。
2.0范围:
2.1指针型或数字型温、湿度显示器及记录器。
2.2权责:品保部。
3.0作业内容:
3.1使用标准器及设备
温度计或温湿度计及可调整温湿度chamber,加热器。
3.2校验前准备事项
标准件及待校温、湿度计校验前先暖机15分钟。
3.3校验程序:
3.3.1温度校验程序:
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为(5〜50)℃、相对湿度测量范围为(10〜95)%的数字温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件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JJG 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JJF 1076-2001《湿度传感器校准规范》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概述温湿度计主要由感温元件、感湿元件、测量电路和显示部分组成,其原理是利用温湿度敏感元件随温度、湿度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电量特性,经过信号处理,以数字形式直接显示出温度值和相对湿度值的仪器。
温度元件包括工业伯电阻、半导体器件、热敏电阻等。
湿度元件包括湿敏电容、湿敏电阻或湿敏谐振器等。
温湿度计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图1.温湿度计工作原理图4计量性能要求4.1温度示值误差:不大于±2.0 ℃。
4.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a)不大于±5% (相对湿度在40%〜70%, 20 ℃时);b)不大于±7%(相对湿度在40%以下或70%以上,20 ℃时)。
4.3温度回差/相对湿滞误差4.3.1温度回差:不大于±0.5 ℃。
4.3.2相对湿滞误差:不大于±3%。
4.4重复性4.4.1温度重复性:不大于0.5 ℃。
4.4.2相对湿度重复性:不大于2%。
5通用技术要求5.1外观:仪表的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仪表外露部件(端钮、面板等)不应松动、破损;数字指示面板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3外接传感器引线必须接触良好。
5.4仪表显示值应清晰、无叠字、亮度均匀,不应有不亮、缺笔划等现象;数字显示不应出现间隔跳动的现象;小数点、极性和过载的状态应显示正确。
6计量器具控制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6.1环境条件6.1.1环境温度:(15〜25)℃6.1.2相对湿度:小于85%6.2检定用仪器设备6.2.1标准器具精密露点仪选用配铝电阻温度计的冷镜式精密露点仪,能同时显示露点温度、相对湿度和温度。
温湿度表内部检定规程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测量范围在5℃~50℃、30%RH~95%RH的温湿度计的内部校准。
二、概述
机械式温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效高分子镀膜材料等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
它包括毛发湿度表。
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干湿表:由玻璃液体温度计、湿球上水套、盛水器和湿度查算表或计算尺构成的自然通风式干湿球湿度计。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三、计量性能
1 温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a ±5%RH(40%RH~70%RH,20℃)
b ±7%RH(40%RH以下或70%以上,20℃)
3重复性
a 温度重复性:≤0.5℃
b 湿度重复性:≤2%RH
四、计量标准器要求:
1通风干湿表
应选用电动数字通风干湿表,能同时显示性对湿度和温度,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下表要求。
2配套设备
a 温湿度检定箱
温湿度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不小于40L,且具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满足下表要求。
b 用于实验室环境大气压力测量,其最小允许误差应不超过±200pa。
五、计量方法
将被检表置于温湿度检定箱中,温度检定点为15℃、20℃、30℃、湿度检定点是,箱体设为20℃时,湿度40%RH、60%RH、80%RH,标准表与被检表的差值不允许大于三(计量性能)要求。
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数字式温湿度计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等领域的仪器,用于测量环境中的温度和湿度。
为了确保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检定。
下面是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的规程:一、检定前准备工作1. 准备工具:温度校准器、湿度校准器、电压稳定器等。
2. 检定环境:保证检定环境稳定,无干扰源。
3. 检定记录:准备检定记录表格,用于记录检定结果和性能参数。
二、检定步骤1. 温度检定:将温度校准器与数字式温湿度计放置在同一环境下,待温度稳定后,比较两者显示的温度值。
如果存在差异,根据差异值进行调整,直至两者一致。
2. 湿度检定:将湿度校准器与数字式温湿度计放置在同一环境下,待湿度稳定后,比较两者显示的湿度值。
如果存在差异,根据差异值进行调整,直至两者一致。
3. 零点检定:将数字式温湿度计置于标准环境中,待温度和湿度稳定后,调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零点,使其显示为零。
4. 线性检定:将数字式温湿度计分别置于不同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记录数字式温湿度计的读数和实际数值,根据差异进行调整,确保数字式温湿度计在不同条件下的线性度满足要求。
5. 稳定性检定:将数字式温湿度计放置于相同的环境条件下,连续记录一段时间内的温度和湿度读数,判断数字式温湿度计的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
三、检定结论和记录1. 根据检定结果,判断数字式温湿度计是否合格。
如果合格,标注合格章并填写检定日期、检定人员等必要信息。
2. 如果数字式温湿度计不合格,需进行故障修复或更换。
在检定记录中详细描述问题和解决方案,并标注不合格结论。
3. 将检定结果和记录存档,定期进行复查并更新。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检定是确保其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按照以上规程进行定期检定,可以保证数字式温湿度计的使用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可靠性。
同时,也对数字式温湿度计的维护保养提出了指导意见,促进了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了使用寿命。
jjg(苏)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jjg(苏)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一、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
本规程规定了数字温湿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等内容,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引用文献以下引用文献中的规定均适用于本规程。
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以引用文献为准。
三、术语和计量单位本规程定义了以下术语和计量单位:1. 数字温湿度计:采用数字显示技术测量温度和湿度的计量器具。
2. 温度:表示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单位为摄氏度(℃)。
3. 湿度:表示空气中水蒸气含量的物理量,单位为相对湿度(%)。
4. 准确度:测量结果与真值之间的接近程度,单位为百分比(%)。
5. 分辨率:测量结果能够分辨的最小变化量,单位与测量单位相同。
四、概述本规程规定了数字温湿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以确保其在各行业中的温度和湿度测量准确性。
通过对数字温湿度计的外观、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计量性能要求1. 准确度:数字温湿度计的准确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2. 分辨率:数字温湿度计的分辨率应满足以下要求:温度分辨率应不高于0.01℃;湿度分辨率应不高于0.1%。
3. 稳定性:数字温湿度计在恒温恒湿条件下放置一定时间后,其示值变化应不超过规定的准确度等级。
4. 外观和标识:数字温湿度计的外观应整洁,无明显损伤;标识应清晰、完整,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5. 输入输出接口:数字温湿度计应具备与计算机或其他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数据传输的接口,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 操作界面:数字温湿度计的操作界面应简单易懂,便于用户操作。
显示应清晰、易于辨识。
7. 报警功能:数字温湿度计应具备报警功能,当测量值超过设定范围时能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应清晰、易于辨识。
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点击次数:307 发布时间:2010-11-7温湿度计检定规程1 引言原毛发湿度计检定规程(代号JJG205-80)为气象专用仪器检定规程,于1980年实施。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湿度测量的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绝大多数湿度计(包括毛发湿度计)用于工农业各个领域,超出了气象专用仪器的范围;同时对仪器测量范围、准确度、稳定性、使用温度范围等方面的要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原来的感湿材料为单一的发毛,现逐渐扩展到尼龙、聚酰亚胺等高分子材料,仪器的特性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对于上述变化,原毛发湿度计检定规程已无法适用,必须进行修订。
2 修订要点2.1. 关于规程名称及适用范围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原规程名称“气象用毛发湿度计、毛发湿度表检定规程”更改为“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其中主要包含三点修改:a、将规程的适用范围由气象领域扩展到其它各领域b、原规程是20多年前制订的气象仪器专用规程,几十年来,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湿度计的使用场合已从气象领域逐渐扩展到工业领域,因此,继续将规程局限于气象专用已不合适。
将规程的适用范围由毛发湿度计扩展到其它各类机械式湿度计毛发湿度计的感湿材料原为人头发。
随着技术的进步,出现了大量的以尼龙、聚酰亚胺等高分子材料作感湿材料的湿度计,它们的工作原理与毛发湿度计类似,通常称为机械式湿度计。
目前这类仪器的数量已大大超过原毛发湿度计。
另外,以玻璃液体温度计构成的自然通风式干湿表目前在我国的使用也非常最广泛,它们价格很低,使用场合和精度要求都与毛发湿度计相同。
因此,将以上两类仪器纳入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是必要的。
c、将规程的适用范围由湿度计扩展到温湿度计目前实际生产和使用的湿度计均为温湿度一体式仪器,单独的湿度计、湿度表则很少。
因此,将温、湿度两部分都包括进来无论是对用户,还是对计量机构和计量管理机构都是十分有利的。
2.2 关于计量性能要求2.2.1 示值误差根据温湿度计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温度最大允许误差为:± 2℃。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数字温湿度计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出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
第三条:检定对象数字温湿度计是指能够测量温度和湿度的仪器。
第四条:检定条件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应该在标准温度和湿度下进行。
第五条:检定要求数字温湿度计应具备以下要求:1.温度测量范围符合使用要求;2.湿度测量范围符合使用要求;3.测量误差在允许范围内;4.工作稳定性满足要求。
第二章:检定程序第六条:仪器准备1.准备标准温湿度计;2.准备温度和湿度稳定性验证装置;3.准备其他所需设备。
第七条:仪器校验1.使用标准温湿度计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校准;2.比较校准后的数字温湿度计与标准温湿度计的测量结果。
第八条:测量结果处理1.计算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2.考虑数字温湿度计的工作稳定性。
第三章:检定结果第九条:检定报告1.检定报告包括数字温湿度计的基本信息、仪器校准结果和测量误差;2.检定报告应保存至少5年。
第十条:检定记录1.检定记录包括数字温湿度计的基本信息、仪器校准结果和测量误差;2.检定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第四章:检定周期第十一条:检定周期根据数字温湿度计的使用情况和要求,确定检定周期。
第十二条:仪器状态监测在检定周期内,应定期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状态监测,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为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的概述,详细内容可参考具体的规程文件。
本规程的实施可以有效确保数字温湿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为用户提供可信的测量结果。
温湿度计自校规程
温湿度计自校规程
1目的:制定温湿度计的标准校准操作规程,保证温湿度计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校准
3职责:计量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QA负责监督
4内容
4.1校准条件
4.1.1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检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温湿度计。
该温湿度计由计量管理员统一保管,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4.1.2温湿度计的校验应在无风小环境中进行。
4.1.3严格按校准方法操作,做好原始记录《温湿度计校准记录》。
4.2校准项目
4.2.1外观和结构:外观和结构应符合4.3.1规定。
4.2.2温湿度的校准: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6%RH。
4.3校准过程
4.3.1外观和结构检查:
仪器表面干净、数字清晰;外形结构应完好。
4.3.2采用被校表与标准表在自然环境中直接比对的方法进行校准。
4.3.3将标准温湿度计固定竖立在操作台上,将待校准的温湿度计固定在标准温湿度计的两旁,待温湿度计的读数稳定后分别读数;被校准的温湿度计的示值减去标准温湿度计的示值就是被校准的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4.4校准周期:
公司温湿度计校验周期为一年。
温湿度计校准记录
校准地点:校准时间:
校准人:复核人:。
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温湿度计检定规程一、总则2. 温度计的检定工作由检定机构进行。
3. 有权发证的检定机构仅可发放检定证书,检定报告必须签发给检定机构所在单位。
4. 温湿度计的检定细节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温度计检定规范》(JB/T 10492-2017),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2423. 1-2008)。
二、检定室要求1.检定室温湿度符合JC/T 10492-2017标准,温度为20 ± 0.2℃,湿度为30~70 %RH 。
2.检定室内应有高精度温度计或湿度计,以确保检定的准确性。
3.检定时应该保持室内的恒定温湿度,并定时检查。
三、检定项目1.功能检查按照JC/T10492-2017标准对装置进行完整性、精准性、准确性检查,包括:(1)功能检查:温度范围和精度(包括它的溶差和分辨率),湿度范围和精度(包括它的溶差和分辨率),以及相关报警装置的功能和报警值;(2)准确性检查:准确性根据校准认定的读数和测量值的关系对温度范围内的读数给定的最大偏差进行检查;(3)稳定性检查:检查温湿度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温度、湿度变化≤1.0℃/0.5%RH 。
2.标定检查根据JC/T10492-2017标准,对温湿度计进行校准,通过检查其读数与测量值的差值,检查其校准认定的读数和校准值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其准确性。
3.不接点检定温湿度计应通过不接点检查和不管爪检查,以确保温湿度计具有良好的精度和稳定性。
机构应对温湿度计的检定结果开具检定报告和检定证书,以记录相关细节。
检定证书应当以本行格式编制,具体内容如下:1.检定机构的信息;2.测量仪器的型号和编号;3.检定结果:温度范围、湿度范围、温度精度、湿度精度、报警值、检定结论等;4.下次检定日期;5.检定机构公章。
温湿度计校验规程
1.0目的: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温湿度计。
3.0校准依据:3.1 CSB/QP-13《检测设备管理程序》3.2 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3.3 GB/T11605-2005《湿度测量方法》3.4 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3.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4.0职责:4.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4.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5.0校准方法:5.1校准项目及要求序号项目指标要求1 外观符合要求2 温度示值误差±2℃3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5?RH4 温度重复性≤0.5℃5 湿度重复性≤2?RH5.2校准条件与设备:5.2.1校准条件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5.2.2校准用标准器: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5.3校准过程: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T平均=T1+T2+T3/3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式中: △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5.3.3.1取2支型号规格相同的0~100℃温度计,一支做为干球温度计t,另一支在球部用洁净的纱布缠好(不得有皱折),并用蒸馏水充分湿润,做为湿球温度计tw,垂直悬挂于干燥箱内.5.3.3.2在恒温28℃30min的干燥箱内,开启鼓风机,3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湿球温度,再读干球温度,每隔1min读一次数,共读3次.(超过6min时需重新湿润纱布).计算每次测定的干,湿球温度差(t-tw).5.3.3.3根据干湿球的温度差,查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其中相关参数为:球状的温湿度计,类型为0.8型,t=28℃,详见表2.5.3.3.4根据测定的干湿温度差,查出相应的相对湿度,并记录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取平均值进行比较.5.3.3.5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U测定平均=U测定1+U测定2+U测定3/3U标准平均= U标准1+U标准2+U标准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U= U测定平均- U标准平均式中: U测定平均----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 %RHU标准平均----干湿温度差查表的相对湿度%RH△U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RH表2 28℃时球状水银温度表相对湿度查算表P=110KPa, A=0.7947×10-1C-1(0.8m/s)项目单位查算数值干湿温度差 t-tw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相对湿度 %RH 99.2 98.4 97.6 96.8 96.0 95.2 94.4 93.6 92.8 92.0干湿温度差 t-tw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相对湿度 %RH 91.2 92.4 89.7 88.9 88.1 87.3 86.6 85.8 85.1 84.3干湿温度差 t-tw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相对湿度 %RH 83.5 82.8 82.0 81.3 80.5 79.8 78.3 77.6 77.1 76.9干湿温度差 t-tw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相对湿度 %RH 76.1 75.4 74.7 74.0 73.8 72.5 71.8 71.1 70.4 69.7干湿温度差 t-tw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相对湿度 %RH 69.0 68.3 67.6 66.9 66.2 65.5 64.8 64.1 63.4 62.7干湿温度差 t-tw 5.2 5.4 5.6 5.8 6.0 6.2 6.4 6.6 6.8 7.0相对湿度 %RH 61.4 60.0 58.7 57.4 56.0 54.7 53.4 52.1 50.9 49.6干湿温度差 t-tw 7.2 7.4 7.6 7.8 8.0 8.2 8.4 8.6 8.8 9.0相对湿度 %RH 48.3 47.1 45.8 44.6 43.3 42.1 40.9 39.7 38.5 37.3干湿温度差 t-tw 9.2 9.4 9.6 9.8 10.0 10.2 10.4 10.6 10.8 11相对湿度 %RH 36.1 34.9 33.8 32.6 31.5 30.3 29.2 28.0 26.9 25.8干湿温度差 t-tw 11.5 12.0 12.5 13.0 13.5 14.0 14.5 15.0 15.5 16.0相对湿度 %RH 23.0 20.3 17.7 15.0 12.4 9.9 7.4 4.9 2.5 0.15.3.4温度重复性按5.3.2温度示值误差的三次温度测定值最大与最小值的差值即为温湿度计的温度重复性,应符合表1要求.温度重复性=T最大-T最小式中?T最大-----三次测定温度时的最大值?℃T最小-----三次测定温度时的最小值;℃5.3.5相对湿度重复性?按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的测试方法?由温湿度计三次的显示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即为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重复性,应符合表1要求。
数字温湿度计检验规程
3.0程序
3.1校验项目和校准工具:
序号
校验项目
主要校准工具
1
外观
/
2
示值误差
标准数字温湿度计
3.2检定周期:一年
3.3检定条件:温度:23±5℃,湿度:≤80%
3.4技术要求和校准方法:
3.4.1外观:数字温湿度计表面标识清楚,无明显污渍、缺陷,显示屏读数清晰,无缺少笔画现象。
3.4.2示值误差要求:±1℃,湿度≤±3%
3.4.3校准方法:将标准数字温湿度计与被检数字温湿度计放置在相同的环境下校准,读出标准数字温湿度计与被检数字温湿度计的数值进行对比,然后根据显示进行调整以保证器具正常工作。
4.0质量记录
《内部检定证书》
5.0附件(N.A.)
编 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审 核
批 准
XXXX有限公司
编号:XX-QC-017
版本:A
文件种类
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生效日期:
计量校验规程
页码:PAGE 1 OF 1
1.0目的和范围
确保本公司使用的数字温湿度计在要求范围内,从而保证可读的温度值和湿度值具有有效性和准确性.
适用于各车间使用的用于测量温度和湿度的数字温湿度计.
2.0职责
QA部计量室负责本公司数字温湿度计的校准。
温湿度计校验规范(参照模板)
温湿度计校验规范1. 目的:为了保持温湿度性质之仪器与环境符合检验要求,并提供负责人员执行的准则及方法,来维持仪器之最高精密度,并提高产品质量。
2. 范围﹕温湿度计及其它适用之温湿度量具。
3. 权责﹕3.1各使用单位:温湿度计使用、清洁、保养。
3.2品保部: 温湿度计的鉴定、校正、修理、稽核、备份、报废处理。
4. 定义﹕无5. 作业内容﹕5.1校准条件5.1.1使用校正标准温湿度计、恒温恒湿箱(外校)。
5.1.2检定室内温度(20±5)℃湿度不超过60%RH。
5.2温湿度计校验点0℃~50℃温度计,分别取点为15℃、35℃。
湿度取点为45%RH、65%RH。
允收误差为±2℃, ±5﹪RH。
5.3.准备事项﹕5.3.1实施现场校正。
5.3.2毋须刻意改变现场温湿度。
5.4校正步骤﹕5.4.1将待校温湿度计与标准件温湿度计一起放入校正点之场所(恒温恒湿箱)。
5.4.2待数分钟温湿度稳定后记录之。
5.5记录:5.5.1校正后将结果逐项填写在量测仪器内校记录表,并且至少保存2年。
5.5.2其校验周期依年度校验计划表规定实施并记录。
5.6判定与识别:5.6.1判定规格其偏差范围须在允收水准之内。
仪器校正后,设定值与实际值相符合时,则贴绿色标签识别参照《检验量测与试验设备管制程序》。
5.6.2仪器校正后仍无法达到标准或外观不良,须送相关单位检修或判定不可使用,检修未完成前,则贴红色标签识别参照《检验量测与试验设备管制程序》。
6.相关文件:6.1检验、量测与试验设备管制程序6.2校正管制规范7.表单﹕7.1温湿度计校正记录温湿度计校正记录。
SOP-EQ-00002-00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1目的阐述温湿度计的检定操作,保证温湿度计的准确性。
2范围本公司所有的温湿度计。
3职责计量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质管部负责监督。
4内容
4.1检定规定
4.1.1检定用的标准温湿度计每两年检定一次,使用完毕由计量管理员统一保管,不得挪作它用,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4.1.2本公司所用温湿度计每年校正一次,以检定合格的标准温湿度计为基准,计量员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3严格按校正方法操作,做好原始记录。
4.2检定操作
4.2.1将标定室的温度调节在20℃±1℃,相对湿度调节在75%±5%;
4.2.2将标准温湿度计固定竖立在操作台上,将待检定的温湿度计固定在标准温湿度计的两旁,待室内温湿度达到稳定后分别读数;与标准温湿度计比较,偏差应不大于±2%。
4.3检定时注意事项:
4.3.1标定室空调一定要开启30分钟以上,以确保室内温湿度的稳定。
4.3.2一定要等所有温湿度计上的读数在5分钟内没有变化才能读数。
4.3.3空调的风向不能吹向温湿度计,以免数值漂移。
4.3.4同一次校准放在操作台上的温湿度计不可多于5个。
第 1 页共 1 页。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温湿度计内部检验校准规程,以规范温湿度计内部校验操作正确可靠。
2. 适用范围本公司的所有温湿度计设备。
3. 职责计量人员负责对要检验校准的温湿度计进行校验和出具检验结果。
4. 内容4.1 计量性能要求4.1.1温度示差误差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差误差不超过:±2℃。
4.1.2相对湿度示差误差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差误差不超过:a) ±5%RH (40%RH~70%RH,20℃)b)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4.2通用技术要求4.2.1外观4.2.1.1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应无划痕和锈蚀。
4.2.1.2温湿度计上外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2.1.3温湿度计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4.2.2温湿度计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4.3校准条件4.3.1检验用标准仪器设备将已外校合格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被校仪器的准确性。
4.3.2环境条件温度:15~25℃,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6h;相对湿度≤75%RH。
4.4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4.4.1通用技术要求用目测和手动方式检查温湿度计应符合本规程4.2.1、4.2.2规定。
4.4.2示值误差校准4.4.2.1温度示值误差校准将标准件与被校仪器同时放入恒温箱同一位置附近。
温度校准点为:15℃、20℃、30℃。
恒温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开始读数,先读标准件,再读被校件,间隔5min 后再重复读数一次。
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被校仪器的温度示值(T B和T)。
示值误差:△T=T-T B-d1,其中d1为标准件温度修约值。
4.4.2.2湿度示值误差校准(温度为20℃)将标准件与被校仪器同时放入恒温箱同一位置附近,箱内温度调定在20℃。
通过在箱内放置敞口盛水培养皿以改变恒温箱湿度条件,进行三次。
稳定30min开始读数,先读标准件,再读被校件,间隔5min后再重复读数一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JJ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205 -××××机械式温湿度计(报审稿)Mechanical Thermo-hygrometers××××-××-××发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年××月××日批准,并自××××年××月××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本规程委托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Mechanical Thermo Hygrometers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文东(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国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张丽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目录1 范围2 引用文献3术语3.1机械式湿度计3.2机械式温湿度计4 概述5 计量性能要求5.1 示值误差5.2 温度回差/湿滞误差5.3重复性5.4温度影响6 通用技术要求6.1 外表6.2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3 记录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4 其它7 计量器具控制7.1 检定条件7.2 检定项目7.3 检定方法7.4 检定结果的处理7.5 检定周期附录 A 检定记录格式附录 B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附录 C 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波动度测试方法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5℃~50℃、30%RH~95%RH的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机械式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和湿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湿度测量》,气象出版社,1990年第1版JJG 2046 – 1990 《湿度计量器具计量检定系统》JIS B 7920:2000 《湿度计—试验方法》JB/T 6862-1993 《温湿度计》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3.1机械式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机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
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3.2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机械式湿度计、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 概述毛发、肠膜、尼龙和聚酰亚胺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几何尺寸都会随着相对湿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机械式湿度计就是利用这一特性,将上述材料制成线状、带状感湿元件或涂覆在弹性材料上卷成游丝状感湿元件,然后通过机械放大装置将由湿度改变引起的几何量变化用指针指示出来或用记录笔记录下来,从而直接指示相对湿度。
将机械式湿度计和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以各种方式制成一体式的温湿度两用仪器,即为机械式温湿度计。
它适用于实验室、机房、仓库、厂房等室内环境温湿度的测量。
5 计量性能要求5.1 示值误差5.1.1 温度示值误差:± 2.0℃5.1.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RH(40%RH~70%RH,20℃)±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5.2 温度回差/湿滞误差5.2.1 温湿度计的温度回差应不大于0.5℃5.2.2 温湿度计的湿滞误差应不大于3%RH5.3重复性5.3.1 温度重复性:≤ 0.5℃5.3.2 湿度重复性:≤ 2%RH5.4温度影响在5℃~50℃范围内,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温度系数应不大于:0.2%RH/℃。
6 通用技术要求6.1 外表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应无划痕和锈蚀。
使用中的温湿度计可放宽要求,应无严重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6.2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2.1 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6.2.2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1%RH。
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6.2.3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0.5℃。
每整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6.2.4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6.2.5玻璃液体温度计的液柱应显示清晰,无气泡和断柱。
6.3 记录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3.1温湿度记录范围:湿度不小于30%RH~95%RH,温度不小于10℃~40℃。
6.3.2湿度最小分格不大于2%RH,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1%RH。
温度最小分格不大于1℃,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0.5℃。
6.3.3笔尖划线流利、不刮纸、不断线,划线宽度不超过0.3mm。
6.3.4记录器应能正常工作。
笔挡杆能平稳移动,向外能使笔尖离开记录纸,向内能使笔尖靠上记录纸。
6.3.5记录笔划线与记录纸弧线间的最大不吻合度应满足:日记型,不超过时间刻度间距的1/3,周记型,不超过时间刻度间距的1/4。
6.4 其它温湿度计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计量器具控制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7.1 检定条件7.1.1 检定用仪器设备7.1.1.1 标准器7.1.1.1.1 检定温湿度计的标准器可选用以下三种设备之一:a)精密露点仪宜选用配铂电阻温度计的精密露点仪,能同时显示露点、相对湿度和温度。
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表1的要求。
b)通风干湿表应选用电动数字式通风干湿表,能同时显示相对湿度和温度。
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2的要求。
c)标准动态湿度发生器应选用双压法、双温法或分流法标准湿度发生器,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3的要求。
发生器测试室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且其有效容积应不小于40L。
7.1.1.2 配套设备7.1.1.2.1温湿度检定箱当选用精密露点仪或通风干湿表作标准器时,应选用温湿度检定箱作配套设备。
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调湿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7.1.1.2.2大气压力计对无内置大气压力计的通风干湿表,应配置大气压力计,其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 100Pa。
7.1.2 环境条件7.1.2.1 温度:15℃~ 28℃,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相对湿度:≤ 75%RH。
7.1.2.2 所用标准器和其它配套设备工作的环境应符合其相应规定的条件。
7.2 检定项目温湿度计的检定项目见表4。
7.3 检定方法7.3.1 外观检查用目测和手动方式检查温湿度计应符合本规程6.1、6.2、6.3、6.4的规定。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应停止检定,并判定该仪器不合格。
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则允许仪器有不影响计量性能的外表缺陷。
7.3.2 示值误差检定7.3.2.1 准备工作将标准器的探头置于温湿度检定箱工作室的中心位置,被检仪器置于温湿度检定箱工作室的有效空间内,放置的方式与数量应不影响箱内空气循环。
检定箱的工作室应保证气密性,且不得放置潮湿或强吸湿性材料。
7.3.2.2 温度示值误差检定温度检定点为:10℃、20℃、30℃、40℃。
检定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分钟后开始读数。
读数时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读数精确到0.5℃),一次读数即为最终读数。
被检仪器在各检定点上的温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本规程5.1条的规定。
7.3.2.3 湿度示值误差检定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检定,检定点依次为:40%RH、60%RH、80%RH。
湿度检定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
检定箱的湿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分钟后开始读数。
读数时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读数精确到1%RH),一次读数即为最终读数。
被检仪器在各检定点上的湿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本规程5.1条的规定。
7.3.2.4 其它说明温湿度检定可同时进行。
被检仪器读数均以目视方式进行。
对于指针式仪器,视线应垂直于刻度盘;对于记录仪,应以记录纸上的记录位置为准。
7.3.3 温度回差和湿滞误差检定7.3.3.1 温度回差检定依次按:10℃、20℃、30℃、40℃、30℃、20℃、10℃的顺序进行温度示值误差检定。
在同一检定点上正、反行程温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温度回差,应符合5.2条要求。
7.3.3.2 湿滞误差检定在25℃下,依次按:30%RH、60%RH、90%RH、60%RH、30%RH的顺序进行湿度示值误差检定。
在同一检定点上正、反行程湿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湿滞误差,应符合5.2条的要求。
7.3.4 重复性误差检定7.3.4.1 温度重复性误差检定依次按10℃、20℃、30℃、40℃的顺序进行示值检定,连续重复进行3次。
计算出在各检定点上3次检定的示值误差之间的最大差值,即温度重复性误差,应符合本规程5.3条的规定。
7.3.4.2 湿度重复性误差检定依次按40%RH、60%RH、80%RH的顺序进行示值检定,连续重复进行3次。
计算出在各检定点上3次检定示值误差之间的最大差值,即湿度重复性误差,应符合本规程5.3条的规定。
7.3.5 相对湿度的温度系数分别在40℃、80%RH和10℃、80%RH两检定点上对仪器进行湿度示值误差检定(检定时仪器在箱内的位置不得移动),两示值误差间的差值除以30即为相对湿度的温度系数,应符合本规程5.4条的规定。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经检定合格的机械式温湿度计、机械式湿度计发给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的机械式温湿度计、机械式湿度计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证书的内页应包含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结果/检定数据、测量不确定度和包含因子等内容,内页格式见附录B。
7.5 检定周期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凡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检定记录格式检定证书内页格式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波动度测试方法C.1 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检定温湿度计用精密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和波动度的测试。
C.2 测试条件C.2.1 环境温度:15℃~ 28℃,温度波动度应不超过±3℃。
C.2.2 环境湿度: ≤ 75%RH。
C.3 测试设备C.3.1 经逐点校准的精密湿度传感器5支,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2.0%RH,经修正后相互间不一致性不大于0.3%RH。
C.3.2 精密多路测温装置一套(九路以上),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经修正后各路间不一致性不大于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