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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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一、背景概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是指企业在停止经营、清算或重组等情况下,决定将其非流动资产或资产组合出售或处置的资产。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上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特殊的处理,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性。

二、相关会计处理方法1. 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在决定将非流动资产或资产组合作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时,企业需要将其从非流动资产中单独分类,并计量为最低的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取其中较低者。

同时,企业还需要披露不计量为公允价值的持有待售资产的内在价值。

持有待售资产的减值测试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进行,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如果持有待售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2. 处置组的会计处理在决定将资产或资产组合作为处置组时,企业需要将处置组的净负债从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分离,并计入到持有待售资产的账面价值内。

处置组的减值测试同样以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为基础进行,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如果处置组的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确认处置组的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3. 其他相关会计处理针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企业还需要进行以下相关的会计处理:•持有待售资产的摊销:如果持有待售资产在停止使用之前仍继续使用,企业仍需要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摊销金额需要加入到持有待售资产的账面价值内。

•持有待售资产的披露: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的注释中对持有待售资产进行披露,包括持有待售资产的类别、计量基础、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的计算方法、持有待售资产的减值测试等方面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在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定持有待售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和评估,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一节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一节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基础练习题-第19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一节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单选题]1.M公司2×22(江南博哥)年6月30日与N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位于城区的办公用房转让给N公司。

合同约定,办公用房转让价格为1550万元,预计该资产转让时出售费用为50万元。

N公司应于2×23年2月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M公司应协助N公司于2×23年2月10日前完成办公用房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M公司办公用房系2×17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成本为24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22年6月30日签订销售合同时未计提减值准备。

下列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A.该办公楼至2×22年6月30日累计计提折旧630万元B.该办公楼2×22年应计提折旧60万元C.该办公楼2×22年6月30日应计提减值准备320万元D.该办公楼2×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报金额为1790万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至2×22年6月30日累计计提折旧=[(2450-50)/20]/12×63=630(万元),选项A正确;该办公楼2×22年应计提折旧=[(2450-50)/20]/12×6=60(万元),选项B正确;至2×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50-630=182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1820-(1550-50)=320(万元),选项C正确;该办公楼2×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报金额应为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即1500万元,选项D错误。

[单选题]4.甲公司2×22年9月1日将一项处置组转移给乙公司,该处置组包括一项固定资产和一项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专业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专业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专业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于2024年5月28日起正式实施。

该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相关披露要求。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该准则适用于准备终止经营、处于或将被处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处于可立即出售状态并计划在一年内出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是指企业以整体方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相关资产、负债和其他与处置组有关的项目的组合。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决定终止其组织中涉及的业务或活动,并且将不再从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情况。

首先,该准则规定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企业决定将非流动资产划为持有待售时,应按照其可变现净值(可通过市场、交易或评估确定)调整资产到其可变现净值,并将其调整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一旦资产被划为持有待售,企业应将其按照可变现净值减去后续开销和将被出售时跌价发生的可能的损失作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计量。

其次,准则规定了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企业以整体方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负债和其他相关项目的组合时,这个组合被划为处置组。

处置组的会计处理要求,企业应将处置组资产和负债拆分为可分别评价和计量的部分。

拆分后,对于被划至处置组的资产,企业需要按照减值准备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准则规定了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企业决定终止经营时,应根据可变现净值调整其非流动资产和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划入终止经营资产。

此外,企业应根据可能的预期损失提取终止经营准备金,并在利润表上披露相关信息。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该准则还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如处置组的减值测试、处置组的期末报告和相关披露要求等。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通过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为企业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过程中提供了指导。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专题五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专题五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专题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一、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1.分类原则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因企业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企业应当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意外设定条件;(2)发生罕见情况。

3.不再继续符合划分条件的处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企业不应当继续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1.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不应当将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计量企业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的计量企业初始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BT教育】2022年CPA《会计》精粹 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冲刺版)

【BT教育】2022年CPA《会计》精粹 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冲刺版)

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考点2」持有待售的计量(10年考了8次——客、主) (一)初始计量
计量原则
原有资产满足 持有待售条件
①重分类:按账面价值结转
②考虑减值: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出售费用
会计分录
借:持有待售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终止经营损益
符合终止经营的部分所产Th的损益(包含整 个报告期间,而非被认定终止经营后的期间)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 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调整可比期间利润表
12
请及时复习和完成作业

子公司
合并报表所有资产、负债分别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以及持有待售负债, 合并范围不变。
不丧失控制权: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预计出售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联营、合营企业 剩余部分继续按照权益法进行持续计量
彬哥提醒
涉及出售对象为关联方,发Th意外设定的事项和罕见事项使得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无法满足在1年内出售的条件,无论企业采取何种活动,都应将其移除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企业专为转售而新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如果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 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的其他条件,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延长1年
意外设定条件:企业已经及时采取活动,且预计1年内化解延期因素 发Th罕见情况(买方破产,金融风暴):企业已经采取必要措施,使得再次满足持有
期限的例外 待售类别的条件
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适用范围 (3)(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 (3)(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4)三、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8)(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 (8)(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12)四、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16)(一)初始计量 (16)(二)后续计量 (18)(三)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26)(四)终止确认 (27)五、关于持有待售类别和终止经营的列报 (30)(一)资产负债表列示 (30)(二)利润表列示 (31)(三)附注披露 (33)(四)特殊事项的列报 (34)附录二 (38)《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起草说明 (38)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本准则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基本划分原则,即如果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准则规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后续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但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和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两者不能抵销;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进一步披露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详尽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第42号准则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提出了一系列的应用指南,对于企业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准则的内容并共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1. 简介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旨在规定并指导企业如何在资产处置或终止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内容主要包括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概念、会计处理、披露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2. 深入探讨在准则中,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需要对其拟出售的非流动资产进行评估,并且确实有意愿和能力在短期内出售。

对于处置组的界定和确认条件也有详细的规定,包括其独立性和主要组成部分的要求。

而在终止经营方面,准则要求企业在决策终止经营时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获得管理层的决策、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对相关成本和收益的估计等。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的颁布,为企业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这对于企业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 总结与回顾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方面的法律空白,弥补了相关会计处理的不足和不统一。

通过对这一准则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要点和规范,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透明度。

在本文中,我们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包括其相关概念、会计处理、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并共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

CPA 注册会计师 会计 分章节知识点及习题 第二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CPA 注册会计师 会计  分章节知识点及习题     第二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本章本不属于全书的重点内容,却是近年较新的内容,尤其2017年颁布实施了“持有待售”新会计准则,在2018年教材中作为独立一章,并在2018年的考试中既出现了客观题也出现了主观题,今年考试中客观题可能性较大。

知识点: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但是,下列资产不能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3)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4)递延所得税资产;(5)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金融资产;(6)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等。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1.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原则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一般应认定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1)可立即出售,即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所谓“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关联方交易除外)因企业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企业应当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企业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意外设定条件(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企业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和发生罕见情况(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企业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主要规定了企业在准备出售或已经决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该准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二、定义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指企业已经决定出售,且在一年内(含一年)很可能完成出售的非流动资产。

2. 处置组:指一组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和一个或多个负债,这些非流动资产和负债一起构成一个独立的业务单元,企业已经决定出售,且在一年内(含一年)很可能完成出售。

3. 终止经营:指企业决定停止某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一组相关的主要业务活动。

三、会计处理原则1. 当企业决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应当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4. 当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实际出售时,应当将原账面价值转出,同时确认销售收入。

四、会计处理步骤1. 划分持有待售:企业应当在决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后,立即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

2. 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3. 披露: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预计售价以及销售时间等信息。

4. 实际出售:当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实际出售时,应当将原账面价值转出,同时确认销售收入。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如果企业无法确定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可以按照账面价值计量。

2. 如果企业预计销售时间超过一年,应当在财务报表中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但每年应当对预计售价进行复核。

资产评估师考试-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知识点复习

资产评估师考试-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知识点复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知识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1.分类原则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思考题】甲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繁华地段拥有一栋办公大楼,企业的主要业务部门均在该大楼内办公。

由于发展战略发生改变,甲公司计划整体搬迁至雄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办公大楼转让合同,附带约定条款。

假定一:甲公司将在腾空办公大楼后将其交付给乙公司,且腾空办公大楼所需时间是正常且符合交易惯例的。

是否满足可立即出售的条件?『正确答案』满足。

理由:在出售建筑物前将其腾空属于出售此类资产的惯例,且腾空只占用常规所需时间,因此,即使甲公司的办公大楼当前尚未腾空,也并不影响其满足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的条件。

假定二:甲公司将在雄安兴建的新办公大楼竣工前继续使用现有办公大楼,竣工后将位于北京市的办公大楼交付乙公司。

是否满足可立即出售的条件?『正确答案』不满足。

理由:“在雄安兴建的新办公大楼竣工前继续使用现有办公大楼”的条件不属于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的惯例,使得办公大楼在当前状况下不能立即出售,在新大楼竣工前甲公司虽然已取得确定的购买承诺,办公大楼仍然不符合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出售极可能发生。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具体来说,“出售极可能发生”应当包含以下3层含义:①企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决议一般需要由企业相应级别的管理层作出,如果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中级会计实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中级会计实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中级会计实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比较重要章节,重点阐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计量和列报,终止经营的列报等相关内容。

近三年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本章内容比较重要。

预计2分左右。

知识点一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原则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原则(一)基本规定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提示1】企业不应当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仍在产生零星收入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提示2】对该非流动资产的使用几乎贯穿其整个经济使用寿命期,其账面价值并非主要通过出售收回,企业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提示3】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认为其拟结束使用,也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划分条件1.一般条件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可立即出售(无纠纷)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有合同)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2.例外规定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中“出售极可能发生”的要求是一年内完成交易,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放松一年期限条件,企业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出售不是关联方交易(2)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3)存在企业无法控制的原因①意外设定条件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企业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②发生罕见情况“罕见情况”主要指因不可抗力引发的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等不可控情况;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企业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技巧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技巧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技巧待售资产是指公司拥有但打算出售的非流动资产,这些资产在报告期末被列为待售状态。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公司需要采用特定的准则和技巧,以确保准确反映待售资产的价值和影响,并提供给利益相关者可靠的财务信息。

下面将介绍一些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技巧。

一、资产分类和会计准则在处理待售资产时,公司需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国家会计准则,将待售资产正确分类。

通常,待售资产应被从非流动资产中单独列示,并被转化为持有待售资产。

这种分类有助于清晰地区分待售资产与持有和使用的非流动资产,并能更好地反映待售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计量和公允价值待售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上合理交易双方在公正的交易中能够达成的价格。

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数据、专家评估或其他可靠的信息来确定待售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的确定应该是基于充分的信息,符合市场行为以及与该类资产相关的特定条件。

三、减值测试公司需要定期进行针对待售资产的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的目的是判断待售资产是否已经或可能已经减值,以及减值的程度。

如果待售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需要对其进行减值计提。

减值计提的金额应反映出资产的减值损失,这将在财务报表中以减值准备的形式体现。

四、相关财务报表的披露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的披露。

公司应当详细说明待售资产的性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减值计提的金额、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的影响,以及与待售资产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等其他重要事项。

这样的披露有助于提供给利益相关者对待售资产的清晰和全面的了解。

总结: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的技巧涉及资产分类、计量和公允价值、减值测试、以及相关财务报表的披露等方面。

通过正确的会计处理,公司能够准确反映待售资产的价值和影响,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在应用这些技巧时,公司需要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并基于充分的、可靠的信息进行决策和披露。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摘要】本文将围绕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将介绍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资产减值测试和会计确认等。

将探讨持有待售处置组的会计处理,包括资产分类和相关会计准则。

接着,将详细解释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流程,包括处置准备和处置过程等。

还将分析非流动资产转为持有待售状态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处置组处置的会计处理方式。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讨论和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为相关会计处理提供指导和建议。

本文将为读者带来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会计处理的全面了解。

【关键词】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会计处理、转为持有待售状态、处置1. 引言1.1 引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着重要影响。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准确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转为持有待售状态前后的会计处理、处置组的定义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处置组处置的会计处理流程。

通过对这些关键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会计规定,提高企业会计处理的质量和准确性。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相关会计处理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只有正确把握相关会计规定和处理方法,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的挑战,保持财务稳健和经营持续发展的态势。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为读者在相关领域的学习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2. 正文2.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企业明确意图将其出售,并且在一年内预计能够实现的非流动资产。

这些资产在持有待售期间将被重新报表为持有待售资产,其会计处理方式也有一些特殊之处。

在资产转为持有待售状态时,企业应当停止对该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

而将资产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以较低者为准)列示持有待售资产,并将资产原来的账面价值与净价值进行调整,调整额计入当期损益。

简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计量规则

简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计量规则

简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计量规则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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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持有待售资产”的概念辨析、计量与列报

浅谈“持有待售资产”的概念辨析、计量与列报

Forum学术论坛1762018年7月 DOI:10.19699/ki.issn2096-0298.2018.21.176浅谈“持有待售资产”的概念辨析、计量与列报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陆筱璐摘 要:我国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中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文侧重梳理和剖析“持有待售资产”,以加深业界对其的认识与判断。

关键词:持有待售资产 会计处理 财务报表列示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7(c)-176-021 “持有待售资产”的提出和发展变化“持有待售”最早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22条中提出。

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6条将持有待售的核算范围延伸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指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进一步描述“处置组”的减值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持有待售资产”不计提折旧、对不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转回处理规定。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中“如有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资产负债表增设单独项目列示,提升了“持有待售资产”的关注度。

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明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增与“持有待售资产”相关的项目,全面反映“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其重要性突现,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

2 持有待售资产辨析(1)持有待售资产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第5条企业以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为目的,而不是通过持续使用来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操作方法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操作方法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操作方法一、引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决策将其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并打算在一年内将其变现的资产。

该类资产在企业会计中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操作方法进行探讨。

二、资产分类与会计确认首先,企业在对其资产进行分类时,应将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进行持有待售分类:1.公司决策出售该资产;2.该资产已进入处置阶段;3.该资产在一年内预计能够变现。

确认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后,应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处理方法1. 资产减值在确认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后,企业需要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则应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表,提高了企业的净损失。

2. 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在确认之后,其会被重新计量为可回收金额或公允价值(以较低的为准)。

这是因为在非流动资产持有待售的阶段,其价值受到市场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重新计量以反映其实际情况。

3. 停止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后,应停止计提折旧或摊销。

这是因为该资产处于待售状态,在企业决定变现之前,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应停止确认。

4. 持有待售资产的披露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充分披露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情况,包括资产的种类、账面价值、可回收金额、预计变现时间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披露与持有待售资产相关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以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透明的信息。

四、会计报表呈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需要以单独列进行呈现。

企业应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不可产生持有待售资产的非流动资产两个部分,以便于财务报表的读者对企业资产的状况有更准确的了解。

五、例证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操作方法,以下以一个企业的案例进行分析。

某公司决策将一套不动产进行出售,并预计在一年内能够变现。

根据公司的决策,该不动产被确认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划分条件(一)

持有待售资产划分条件(一)

持有待售资产划分条件(一)持有待售资产划分条件作为一名资深创作者,我理解在企业财务报告中,持有待售资产的划分条件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至关重要。

下面是对于持有待售资产划分条件的一些关键要点:1. 符合”持有”和”待售”的基本定义为了被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持有条件:公司必须已经获得了该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并打算将其长期持有,而不是以经营目的进行出售。

•待售条件:公司已经作出决策,将该资产出售,并正在积极寻找买家。

2. 涉及到的划分期限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后,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转化为非流动资产。

该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以反映公司出售该资产的意愿和能力。

如果在一年内无法出售,资产将被重新归类为非流动资产持有至到期。

3. 公司需考虑的关键要素在决定是否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时,公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要素:•资产的实际可出售性:公司必须有意愿和能力出售该资产,且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可以被合理确定。

•出售进展:公司必须展示它已经切实努力寻找买家,并且出售的进展符合预期。

•预计出售价格:公司需要合理预计出售价格,并确认该价格可在合理期限内获得。

4. 报告和披露要求一旦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公司需要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清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这些披露可能包括:•持有待售资产的描述和评估。

•出售进展和预计出售时间表。

•预计出售价格的说明和合理性分析。

总结持有待售资产的划分条件对于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公司应遵守相关规定,根据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出售意愿和能力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准确划分和报告持有待售资产。

这将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做出准确的评估和决策。

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流动资产包括哪些⾮流动性资产是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的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哪些?在⽣活中出现这样⼦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流动资产包括哪些⾮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程、⼯程物资、⽆形资产、研发⽀出等。

《企业会计制度》中与⾮流动资产暂估⼊帐有关的叙述: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账。

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所必要的⽀出。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的固定资产,技实际⽀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等,作为⼊账价值。

对于这种情况,实务中发票未到时企业财务⼈员多是做预付帐款核算,等发票到达时再⼊固定资产,这样的处理会造成少计提折旧。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决算的,应当⾃达到预定可使⽤状态之⽇起,根据⼯程预算、造价或者⼯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决算⼿续后再作调整。

这种情况是对应需要安装建造的固定资产来说的。

⽂中提到“办理竣⼯决算”,好像专门指的是房屋建筑物,个⼈认为并不尽然。

对于各种机器设备等⼀样的适⽤。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具、⼯具器具;(三)季节性停⽤、⼤修理停⽤的固定资产;(四)融资租⼊和以经营租赁⽅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决算⼿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的成本、费⽤处理。

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决算⼿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以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以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以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IFRS5):“持有以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是用于规范企业如何处理处置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准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处于让渡的资产组别以及准备终止经营的企业。

以下是对该准则的详尽解读。

首先,这项准则主要针对企业准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即企业决定将资产处置,在不再使用或继续持有的情况下将其售出的资产。

这些资产通常包括不动产、设备、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等。

准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资产组的资产,另一类是单项资产。

在准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处于单项资产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将其资产列为“持有以备出售”。

资产的减值测试按照《准则》载明的流程进行,这些减值测试应当在每个财报期末重新进行,直到完成处置的程序。

同时,企业需要明确地告知资产估价的方法以及相关公允价值的基础。

企业应当披露出售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售相关资产的准备和计划,以及已完成的准备出售的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准备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属于资产组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将其列为“让渡资产组别”。

让渡资产组别是指一组财务资产、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上形成的资产组,该资产组的持有者决定一起出售或者处置。

让渡资产组别的减值测试按照《准则》载明的一般程序进行,这些减值测试应当在财报的每一个报告期末重新进行。

企业需要明确地披露组合的基础,以及任何基于持有人解散让渡资产组别的废弃终止。

另一方面,本准则还涵盖了企业终止经营的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企业终止经营是指企业在终止经营决策下处置其资产负债表下的所有资产、清偿其负债,或将整个企业直接传输给利益相关方。

终止经营不包括由企业重新组合、再生产或者更换的情况。

企业终止经营应当在企业决策终止经营后实施,让渡和最终完成。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企业在终止经营的情况下将其资产和负债进行标记,并计入将要实施的过程中。

企业应当明确逐渐解散资产负债表下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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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一)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4号准则”)的第二十二条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就有所描述,但在实务中并未引起普遍的关注。

然而,伴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30号准则”)于2014年的修订与发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迅速“由后代走到了前台”并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本文拟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予以专题梳理和剖析,以加深业界的理解并试图澄清相应的模糊性认识与判断。

一、与“持有待售”相关的官方文献综述
梳理我国官方相关会计标准,我们可以有如下发现:
(1)2006版“4号准则”中“持有待售”首度亮相,且与“固定资产”相关联
2006版“4号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持有待售”首度亮相,且将“持有待售”与“固定资产”关联在一起。

笔者注意到,在我国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就存有《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据财政部会计司相关领导介绍,按照实质性趋同原则,我国当时没有单独制定与IFRS5相类似的具体准则,而是将IFRS5的中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纳入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
产》、将“终止经营”纳入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来分别加以处理,并得到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的理解和认可。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下简称“2006版讲解”)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计算做出了具体规范“2006版讲解”中规定:“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其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以下简称“1号解释”)将“持有待售”的关联范围扩展到“其他非流动资产”,“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浮出水面”
“1号解释”除了“重申”“2006版讲解”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计算的相关规范外,对可以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认定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指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

(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下简称“2008版讲解”)中,对“处置组”做出进一步描述、明确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不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会计处理也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2008版讲解”中指出:处置组通常是一组资产组、一个
资产组或某个资产组中的一分部。

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应当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2008版讲解”进一步明确: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对该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5)2014版“30号准则”中,“持有待售”被确定为资产负债表上单列的项目,其重要性“骤然蹿升”
2014版“30号准则”第二十三条将“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以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分别确定为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单独列示的项目。

“持有待售”的重要性“骤然蹿升”,并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

此外,2014版“30号准则”承接上述相关规定,在第四十二条中对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进行了“重申”。

(6)《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以下简称“30号指南”)中,将持有待售定性为流动性项目“30号指南”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列报”部分明确指出:“对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列报,本准则
规定,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本准则同时还规定,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此外,“无论是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还是处置组中的资产,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类似地,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示。

笔者认为,此类规定的做出是与持有待售确认条件中的“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要求密切相关的。

如果因为执行此项规定对其流动比率等类似指标带来较大的影响,实务中应对其影响程度做出具体陈述和说明,以便报表使用者合理做出相关判断和决策。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持有待售不但属于流动性项目而且必须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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