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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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谈一谈我对它粗浅的理解和看法。
第一,此法律之所以称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国家对某些领域加以限制,从事某些活动必须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以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其次,任何一部法律都必须保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这是一部法律的根本,否则,法律就失去了它的根本作用。
第二,关于行政许可法的设定,它的根本在于要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发展。它主要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公共利益等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市场能够自己调节的,则不设行政许可。有些行政许可,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但不可损害其他企业利益而保护本地企业,行政许可还应明确行政许可实施的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
第三,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它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权在及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但必须公告。而且委托机关必须监督被委托机关,被委托机关不能再委托其他机关。行政机关不能向申请人提出不正当要求。而且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有关的设施、设备和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测、检疫、检验等方式进行审定。除行政机关审查外,还应符合法定条件和专业技术条件。
第四,关于申请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必须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多种手
段。行政机关应将法律、规定、规章提供解释说明,还应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人做出不予受理和受理两种决定,并且出具书面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公章的说明。对申请的审查,能当面作出决定的,应当面出具书面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审查的,机关应派两人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进行行政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对于不予受理的行政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颁发许可证件,并予以公开,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类生效。对于审查的期限,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完,若必须延长,则必须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时通知申请人。依法要进行听证、指标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期限范围内,但须将时间书面通知申请人。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的行政许可,应该向社会公告的,应举行听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举行听证时,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供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的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律标准、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该与已变更。需要延续行政许可的,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天向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两人和两人以上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根据行政许可申请先后顺序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五,关于行政许可费用,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预算予以核拨。
第六,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还应创造条件,实现许可人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的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事项情况。这样可以让我们可以更好监督行政许可机关
的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符合人民对政府的要求。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生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设置相应的自检制度,这样使危害发生的可能性达到降低。同时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予以撤销。对于因为有效期满依法终止、行政许可被撤销、不可抗力导致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违反法律规定而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对于已办理的行政许可进行撤销手续。
第七,关于法律责任,主要对行政机关和申请人提出了要求。对于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在审查决定之前,未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告知的,依法应当举行听证会的而不举行听证的。由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对于向他人索要或收取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取得行政许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可以更好来约束行政许可机关和申请人,让我们的公共权利得到保证。
通过对上述条文的分析,让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了更深的理解,使我对行政许可法的申请、实施、撤销的全过程有了一个跟全面的理解,也更加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为我将来步入社会遇到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让我知道从法律的角度处理问题。在这个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多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总之,通过写这一次论文,让我对法律有了更进一步认识,让我更加喜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