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工监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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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民主决策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定义和职责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监督的公司董事、监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权利,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代表职工利益的职责。

第四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公司在职职工;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能够代表和反映员工意愿;3. 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工作秘密;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议事能力。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和聘任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数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聘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后,及时予以聘任。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包括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提出建议和质询等。

2. 义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认真履行职务,代表职工利益,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监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和补选、罢免1. 任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相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 补选、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罢免应按照选举产生的方式进行,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决定。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范本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职工董事职责: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 监督公司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负责与职工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职工意见和要求,向公司董事会反映;4. 参加董事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5.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职工监事职责:1.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2. 监督公司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4. 参加监事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5. 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 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3. 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提案;4. 要求公司对提案进行答复;5. 完成其他职责所需的权利。

第三章任职条件与程序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廉洁;2. 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法律知识;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5.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2. 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

第四章履职管理第九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管理: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履行职责;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作;3.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评议和监督;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新公司监事会制度模板

新公司监事会制度模板

新公司监事会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事会制度。

第二条监事会为公司的重要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稳健运行。

第三条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独立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受其干扰,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对公司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合规、高效。

二、监事会组成与任期第五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两名,职工监事一名。

第六条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监事会职权与工作程序第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二)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三)检查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对业务决策、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四)监督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事项的执行情况;(五)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建议;(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十条监事会工作程序:(一)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送达全体监事;(三)监事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四)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监事签字;(五)监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监督意见等情况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监事会成员的资格与义务第十一条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三)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业务及财务管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是企业中代表职工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企业决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角色和职责职工董事是由职工选举产生的,在董事会中代表职工的利益,负责提出职工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职工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职工董事应当积极参与董事会的活动,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向全体职工反馈工作成果和情况。

职工监事是由职工选举产生的,在监事会中代表职工的利益,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决策过程,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和不正当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监事应当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审查,及时向职工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相关情况,确保职工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选举和任期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的原则,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应当明确,确保全体职工能够充分参与和表达意见。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次数应当有限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任期满后,应当进行新一轮选举,确保职工代表的持续参与和代表性。

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培训和考核为了提升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能力和素质,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加强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知识。

企业还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连任的依据,确保他们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四、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为了确保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企业应当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包括提供办公场所、设备和专项经费,确保他们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应当合理安排,不得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为了切实维护企业法治化建设,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提高职工参加企业决策的权益保障和监督机制,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遵从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在企业决策中的代表权益,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共同进展。

第二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基本职责1.职工董事是由企业职工自行推选,代表全体职工参加企业董事会的决策议事活动,为职工发声,提出建议。

2.职工监事是由企业职工自行推选,代表全体职工对企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企业利益。

第三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和选举1.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依照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法进行,选举周期为三年。

2.具备选举资格的职工依据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法进行推选,最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第四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期和继任1.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原则,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任期结束后,应当立刻组织选举产生新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第五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权益和保障1.职工董事享有参加董事会决策的权益,有权提出适当建议,并享有签署董事会决议的权力。

2.职工监事享有对企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进行监督的权益,有权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批判和建议。

3.企业应当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供给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确保他们履职顺当进行。

第二章职工董事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第六条职工董事的管理标准1.职工董事应当谙习企业的经营情形和进展战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

2.职工董事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个人形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七条职工董事的考核标准1.职工董事履职情况应当以董事会决议和企业进展情况为基准,以评酬制度进行考核。

2.职工董事的考核应当包括工作表现、责任担当、执行力和决策本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第三章职工监事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第八条职工监事的管理标准1.职工监事应当谙习企业的经营情形和内部掌控体系,了解监督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监事管理制度

职工监事管理制度

职工监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职工的权益,加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公司法》《劳动合同法》《职工代表大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工监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职工行使对企业监督权力的人员,其任务是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序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职工监事,包括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职工代表大会聘任的监事等。

第四条职工监事行使监事职权应当遵守职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和法律环境。

第二章职工监事的产生和组成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产生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评议、表决。

第六条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连任次数不限。

第七条职工监事由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1/3为工会推荐,1/3为职工代表大会推荐,1/3为企业管理层推荐。

第八条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企业,忠于职守;(二)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三)法律法规意识强,严守纪律,廉洁自律;(四)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能够履行职责。

第三章职工监事的职责和权利第九条职工监事履行下列职责:(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依法对企业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三)保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和发展;(四)依法行使监事职权,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职工监事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案;(二)要求企业提供有关经营管理的资料、文件;(三)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参加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活动。

第四章职工监事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一)忠于职守,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履行监事职责,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序发展;(三)不得违反企业的制度和规定,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五章职工监事的选拔和管理第十二条职工监事应当按照程序选拔产生,任期届满后应当依法进行续聘或者重新选举。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参与……集团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工会法》、《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

是……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客观要求,其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的科学决策,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第三条……集团及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一般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都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第二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条件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是与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

第六条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知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参与决策的能力。

第七条能正确处理国家、出资者、企业、职工多方利益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廉洁自律。

第八条密切联系群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善于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第九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办法第十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选应从本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

工会主席、一名副主席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首选候选人。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按下列民主程序产生:(一)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名额和条件,由工会组织职工群众酝酿推荐候选人选。

(二)根据职工群众的推荐意见,由企业工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企业党委审核。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

第二条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要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同公司工会组织职工提名候选人,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由公司报集团董事会、工会备案和核准,与其它内部董事、监事一同履行有关手续。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并报集团工会审核,工会主席一般应作为职工董事的候选人,工会副主席一般应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二章选举方法第四条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联名提出罢免议案。

写明罢免理由。

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理,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出缺,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补选。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其职工董事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责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对职工代表大会已经作出决议的事项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应当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等事项时,要如实反映民主评议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良好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全日制在职员工,以及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经职工委员会推荐任命的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职工利益,行使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任免、资格、权益、义务和责任等事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决议和章程等规定,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第七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尊重公司的决议,支持公司的决策,不得单独或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循公司的行为准则,不得参与公司的内部交易、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职工董事第九条公司职工董事的产生和任免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公司职工董事的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公司从事工作满一年以上;(三)取得公司员工推选资格。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董事职责:(一)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职权;(二)参加董事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并提出合理建议;(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四)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创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五)履行其他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职工董事的权益:(一)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并享有提出独立意见的权利;(二)有表达职工意见的权利,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有审核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权利,并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四)有分享公司盈利的权利,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待遇;(五)有保障公司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程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参预感和归属感,根据《公司法》、《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董事1. 职工董事的选举公司股分制改造后,职工可以持有部份股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可以选举1-2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选举方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 职工董事的职责职工董事具有与其他董事相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特殊是在以下事项中应发挥积极作用:(1)维护职工权益。

职工董事应当代表泛博职工依法参预公司决策,保障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2)提高企业效益。

职工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参预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3)维护公司形象。

职工董事应当为公司形象的树立和提升贡献力量,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3. 职工董事的任期职工董事的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任期为3年。

职工董事任期届满后,可以继续选举连任。

4. 职工董事的薪酬职工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津贴。

5. 职工董事的离职职工董事的离职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果职工董事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落实好手续。

三、职工监事1. 职工监事的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可以选举1-2名职工代表担任监事。

选举方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职工监事的人数应当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 职工监事的职责职工监事是公司监事会的一员,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直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职工监事的职责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职工监事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特殊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的决策等方面进行监督。

(2)维护职工权益。

职工监事应当维护泛博职工的权益,特殊是对公司的用工政策、员工待遇等方面进行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第一条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公司应当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现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四)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职工监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参加监事会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三)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五)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员工结构监事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结构监事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结构监事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运营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事,是指由公司员工选举产生的,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内部监督机构。

第三条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应当遵循民主、公开、独立、有效的原则。

二、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第五条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占多数。

第六条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第八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九条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第十条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的资料。

第十二条监事会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罢免建议。

第十三条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提出提案。

四、监事会的运作第十四条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六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组织监事会工作。

第十八条监事会应当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则,确保监事会的有效运作。

五、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监事有权获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有权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监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监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监事的培训和考核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监事进行培训,提高监事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监事考核制度,对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七、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监事未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良好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全日制在职员工,以及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经职工委员会推荐任命的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职工利益,行使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任免、资格、权益、义务和责任等事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决议和章程等规定,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第七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尊重公司的决议,支持公司的决策,不得单独或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循公司的行为准则,不得参与公司的内部交易、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职工董事第九条公司职工董事的产生和任免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公司职工董事的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公司从事工作满一年以上;(三)取得公司员工推选资格。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董事职责:(一)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职权;(二)参加董事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并提出合理建议;(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四)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创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五)履行其他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职工董事的权益:(一)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并享有提出独立意见的权利;(二)有表达职工意见的权利,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有审核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权利,并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四)有分享公司盈利的权利,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待遇;(五)有保障公司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公司职工董事最新版监事制度最新版

公司职工董事最新版监事制度最新版

XXXX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一、职工董事、监事的设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控股公司和混合所有制公司要依法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公司董事会中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职工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1.依法与本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参与决策的能力;3.能正确处理国家、公司与职工多方利益关系,坚持原则。

三、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首推候选人。

四、职工董事、监事的权力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董事会、监事会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和待遇;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共同意愿,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行使职权,如实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有权建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推选职工代表列席会议;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权调阅与行使职责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

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5.《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权利;6.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董事会、监事会有关决议有不同意见,有权建议董事会暂缓决定或复议,并纪录在案。

五、职工董事、监事的义务1.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2.勤奋敬业,及时了解公司的管理和发展状况,树立大局观念,维护并兼顾公司和职工的利益,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3.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充分反映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4.模范地执行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工作职责;5.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业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不以权谋私。

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职工监事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1.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

2. 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监事会的职责1. 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2. 监督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3. 监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四条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1. 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和个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履行监督职责。

2. 监事会有权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了解公司的决策过程和管理情况。

3. 监事会的监督意见应当在监事会会议上形成决议,并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4. 监事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5. 监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在监督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

第五条监事会的运作1. 监事会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 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为有效。

3.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题、讨论内容和决议等情况,并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确认。

4. 监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监督报告,报告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

第六条监事会的更换与罢免1. 监事会成员因辞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应当及时更换。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参与…•集团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工会法》、《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

是……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客观要求,其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的科学决策,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第三条•…集团及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一般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都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第二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条件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是与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

第六条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知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参与决策的能力。

第七条能正确处理国家、出资者、企业、职工多方利益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廉洁自律。

第八条密切联系群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善于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第九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办法第十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选应从本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

工会主席、一名副主席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首选候选人。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按下列民主程序产生:(一)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名额和条件,由工会组织职工群众酝酿推荐候选人选。

(二)根据职工群众的推荐意见,由企业工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企业党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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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监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对公司负有管理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检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支持和帮助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

......感谢聆听
第四条依法设立职工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职工董事的人数。

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担任董
事、监事资格条件的本公司职工;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参与议事和决策的能力;
(三)能够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意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由本公司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获得应当参加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进行罢免;非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的应当参加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及时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空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三个月。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董事会在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可以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四)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职工监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对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可以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四)向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熟悉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经常或者定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监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三)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主张;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会议上、监事会会议上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定精神发表意见;
(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接受职工代表的询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的监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培训,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反映意见,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

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组织有权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有权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公司登记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一)拒绝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
(二)妨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的;
(三)拒绝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保障的。

第十八条公司的工会组织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和工作中,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 感谢聆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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