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经典范本)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制定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是食品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并由企业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第五条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查、血液检验、生活习惯评估等。
第六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指定卫生检测机构进行。
企业应与医疗机构或卫生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存于健康档案中,供管理人员参考。
检查结果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严格保密。
第八条健康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不合格者应按照规定进行相应治疗或调整工作岗位,直至符合从业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康检查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健康检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第十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按照编号顺序存放于专门的档案室,确保安全可靠。
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调动或转借档案。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健康史、职业病史、事故伤害史等内容。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更新。
每次健康检查后,相关检查结果应及时归档,并进行更新记录。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系统,便于信息的存储、查询和管理。
同时,要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非授权人员获取或篡改档案内容。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职业健康监护: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情形的定期及特殊监护。
•从业人员:指在本企业工作的各类员工,包含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
•员工档案:指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文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1.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依据工作岗位的不同而定。
2.全部从业人员应当搭配体检工作,供应真实、准确的健康信息,不得隐瞒疾病史和职业暴露情况。
3.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从业人员本人,并依据检查结果订立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
第五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1.本企业将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从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2.监测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环境、改进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的紧要依据。
第六条职业卫生培训1.全部新进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备本领。
第七条应急救援措施1.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置合适的急救设施和器材,并培训职业急救人员。
2.在突发职业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员工档案管理第八条档案建立1.本企业应对全部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体检报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等。
2.档案建立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登记和归档,并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1.健康档案由企业负责管理,设置特地的档案保管室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档案应分类保管,确保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查询和使用1.从业人员可通过申请,查询本身的个人健康档案,而且有权对其中的内容提出异议。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标准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标准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的详细内容: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身体检查,以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疾病和职业病,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2.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由符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
医疗机构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获得相关诊疗科目。
3.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等;(2)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专科检查;(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4)胸部X线检查;(5)其他必要的检查。
4.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周期和项目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健康状况评价等内容。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报告由用人单位统一保管。
6.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疾病和职业病,应立即治疗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机构应将检查结果和治疗建议告知用人单位。
7.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资料应作为从业人员个人档案的重要内容,纳入从业人员档案管理。
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指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疾病诊断、治疗措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档案。
2.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健康检查记录: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健康状况评价等;(3)疾病诊断和治疗记录:疾病名称、诊断日期、治疗措施、治疗效果等;(4)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记录:职业病名称、诊断日期、治疗措施、治疗效果等;(5)健康状况变化记录: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健康状况评价等;(6)其他相关的健康信息。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健康检查的对象: - 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2. 健康检查的项目: - 一般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
- 内科检查:包括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 外科检查:包括皮肤、淋巴结、甲状腺、脊柱、四肢等。
- 眼科检查:包括视力、眼压、眼底等。
- 口腔科检查:包括口腔黏膜、牙齿、牙龈等。
-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乙肝五项、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 其他检查: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可能需要进行胸部 X 线检查、心电图检查、B 超检查等。
3. 健康检查的时间: - 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
- 在职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 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 健康检查的组织实施: - 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 健康检查应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 健康检查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5. 健康检查的结果处理: - 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从业人员本人。
-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其进行治疗或休息。
- 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患有其他疾病的人员,应建议其及时就医,并跟踪其治疗情况。
6. 健康检查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 本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
- 健康检查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报告、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记录等。
2024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二)是一个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健康的制度,旨在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它建立了一个集中管理的健康档案系统,包含了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体检记录、健康管理方案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度背景、档案建设、信息管理、健康管理、数据共享、隐私保护等方面。
第一部分:制度背景在2024年,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健康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业人员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其健康状况会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因此,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是非常必要且紧迫的。
第二部分:档案建设2024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的建设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档案的建立、收集和整理、信息的录入和管理、档案的更新和维护。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健康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身心健康状况的综合表现,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下面是一个关于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
三、档案管理1.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情况等内容。
2. 档案管理工作由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需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健康体检1. 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
2. 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3. 健康体检结果将纳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1. 根据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2. 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防控职业病危害。
3.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进行预防和治疗。
六、职业病诊断与治疗1. 对于职业病症状明显或怀疑患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
2. 对已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提供相应的治疗或转岗安排。
七、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 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2. 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了解本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八、责任与监督1. 企业领导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的制度。
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工作环境,企事业单位可以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
健康检查项目一般包括身体基本检查和职业病检查两个方面。
身体基本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功能等常规指标的测量和检查,以评估员工的整体健康状况。
职业病检查主要针对从事特定职业的人群,检查相关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如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等。
健康档案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的制度。
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身体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相关资料。
通过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企业可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病防护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健康管理计划。
健康档案的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确保员工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在需要时,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健康档案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指导。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2)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拟经营食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者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食品经营活动。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或有疾病征兆须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及时就诊,凡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务必离开工作岗位,待完全康复后可继续上岗工作。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健康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健康档案的管理应当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须每年组织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食品生产接触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伤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普通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1 为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对消费者的危害,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产品召回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用户投诉召回。
3 主动召回3.1 质计科必须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2 产品出库时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库单,内容包括:销售网点、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3 厂部要求各销售网点零售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调度记录,内容包括:用户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4 厂部发现某批次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即将住手该批产品的出库,并根据 3.2 的记录,通知各销售网点住手该批产品的零售;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按 3.3 和记录,将已送达用户手中的产品逐一追回;最后厂部统一从销售网点收回所有剩余的该批产品。
4 责令召回4.1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厂部已销售的产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以书面形式责令厂部召回或者责令销售点住手经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促进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传染病检测等。
检查频率根据不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风险程度而定。
2. 健康检查机构:明确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健康管理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健康档案应保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
4. 信息共享与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检查和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依法使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信息。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现代社会,健康已经成为人们最重视的问题之一,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健康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健康检查是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验和功能检查等手段,全面了解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的健康问题,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健康检查的范围和内容1. 健康检查的范围:该健康检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包括全体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的内容: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功能检查和常见疾病筛查等,具体项目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而定。
四、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方法1. 健康检查的程序:健康检查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具体分为预约、体检和结果反馈等环节。
2. 健康检查的方法:采取现场体检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 健康档案的建立:每位从业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其健康检查的结果和其他相关信息。
2. 健康档案的管理:健康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机密性和便捷性。
六、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履行。
2. 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健康检查的进行,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根据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参加健康检查。
七、督查和评估1. 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督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以上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
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____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
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强化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保护。
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程度、健康状况及工作相关健康问题进行监测和评估,并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措施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1.1 监测和评估职业健康监护的首要任务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包括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以确保从业人员的暴露程度符合国家标准。
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1.2 健康咨询和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还包括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咨询和培训。
健康咨询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措施等,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定期的集中培训,也可以是现场辅导,以确保从业人员全面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并能有效应用。
1.3 诊断和治疗如果从业人员存在职业病问题,职业健康监护还应包括诊断和治疗。
诊断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检、病史调查等手段进行,确定是否存在职业病。
如果确诊,应及时给予治疗,以减少疾病对从业人员的影响。
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2.1 档案建立档案建立是档案管理制度的首要环节。
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需要对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职业暴露情况、健康状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以电子形式保存,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2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储存和维护等工作。
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检索效率。
档案应储存在安全、防火、防水的环境中,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意外丢失。
同时,档案需要定期维护,例如更新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职业暴露情况等信息。
2.3 档案使用档案使用是档案管理制度的最终目标。
档案可以作为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评估和监测依据,也可以作为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就业资格审核依据。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
从业人员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素质,我国制定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本文将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的制定背景1.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服务等行业中直接接触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其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实施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制度,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2.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质。
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从业人员身体存在的问题,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治疗和保健建议,提高其健康素质。
同时,建立健康档案制度有助于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为其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3.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有助于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降低疾病发生率。
4.加强政府监管。
通过实施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制度,政府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的主要内容1.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传染病检查、慢性疾病检查等。
检查结果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需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其历年健康检查结果、治疗记录、保健建议等内容。
健康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保管,并定期向卫生部门报送。
3.健康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方面,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落实。
4.公示制度。
用人单位应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保护隐私、科学规范、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五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二)从业人员职业信息:职业岗位、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三)健康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检查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疾病诊断证明等;(四)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培训等;(五)其他相关资料: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声明、用人单位制定的健康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编号、岗位、检查时间等顺序进行分类、归档。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当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电子档案应使用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纸质档案应妥善存放,并采取防盗、防晒、防潮、防火等措施。
第九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查询、借阅、销毁等应按照用人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及时。
第十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保持实时更新,确保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四章健康档案的利用与保护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仅用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需要,不得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查询、借阅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信息。
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6篇)
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公司须每年____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二、公司应当____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由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员工,应及时原工作岗位。
三、公司须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四、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员工健康档案,由专人进行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五、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服、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八、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九、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____紫嘉如一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2)健康检查制度是一种机构或组织设立的一种制度,旨在通过定期体检来评估个体的健康状况,并及早发现、预防以及治疗潜在的健康问题。
健康检查制度通常要求个体定期进行体检,参与各类健康评估,如血压、血糖、血脂、心肺功能等测试,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疾病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健康检查制度可以为个体提供健康管理的参考和指导,增加对个体身体健康的关注和保障。
健康档案制度是一个记录个体健康信息的系统或机制。
每个人的健康档案包含个体的基本信息、家族病史、个人病史、过敏病史、用药史等相关健康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由医疗机构、医生或个人本人记录和维护。
健康档案制度的目的是为个体提供一个便捷和完整的健康数据存储和查询平台,使得医生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个体的健康状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医疗服务和健康建议。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范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保障从业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介绍一个关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的模板。
一、背景在现代社会,人们常常面临各种健康问题,而从业人员健康更是牵动着各行各业的关注。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我们制定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二、目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筛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其适宜从事相关工作。
健康档案制度的目的在于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为之后的健康管理提供参考。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无论其所处行业或职位。
四、健康检查内容1. 基本信息登记: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照片等基本信息。
2. 体格检查:检查从业人员的身高、体重、体表面积等指标,评估其身体状况。
3. 五官检查:检查从业人员的视力、听力、口腔等五官功能状况。
4. 心肺功能检查:通过心电图、肺功能测试等方式评估从业人员的心肺功能。
5. 血液检测:检查从业人员的血液指标,如血常规、血型等,以评估其身体健康状况。
6. 传染病筛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筛查,以确保其不具备传染他人的风险。
7. 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类型,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1. 健康档案建立:每位从业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其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暴露情况等。
2. 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由专门的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机密性。
3. 健康档案更新:从业人员应根据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更新到健康档案中。
六、健康咨询与教育1. 健康咨询:根据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专门的健康管理机构将向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咨询服务。
2. 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七、责任与制度执行1. 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健康检查,按时更新健康档案,遵守相关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等消费品的安全需求日益提高,对从业人员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消费者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本文将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健康检查的目的和意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的定期健康检查,以防止患有传染性疾病、影响公共卫生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
2. 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标准(1)基本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等。
(2)特殊项目:根据不同行业的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例如,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需增加幽门螺旋杆菌、乙肝五项、戊型肝炎病毒等检查项目;药品行业从业人员需增加皮肤病、过敏原等检查项目。
(3)健康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定。
3. 健康检查的实施和监管(1)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实施。
从业人员应自觉参加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进行监管,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对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1. 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内容(1)建立: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2)内容:健康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疾病史、疫苗接种记录、职业病史等。
2. 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1)管理: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使用: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培训等环节,应充分考虑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中的信息,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为企业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同时也是保障从业人员权益的重要举措。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暂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2. 健康检查周期从业人员应按照以下周期进行健康检查:- 入职前: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 定期检查:全体从业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普通为每年一次。
3. 健康检查项目健康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基本指标的测量。
- 五官检查:包括视力、听力等检查。
- 心理健康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 职业病筛查:根据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职业病筛查。
4. 健康检查结果处理根据健康检查结果,从业人员可以被分为以下几类:- 合格:身体状况正常,适合从事当前岗位工作。
- 暂时不适合:身体状况浮现暂时性问题,需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 不适合:身体状况无法满足当前岗位要求,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健康档案建立每位从业人员应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筛查结果等内容。
2. 档案保密性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惟独授权人员可以查阅和使用。
公司应建立相关的保密制度,保护从业人员的隐私权。
3. 档案保存期限健康档案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普通为从业人员离职后5年。
4. 档案查询和利用从业人员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并可以向公司申请提供档案信息给相关单位,如医院、保险公司等。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制度执行责任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背景为了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许多行业都出台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这些制度对于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工作健康非常重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指在从业人员入职前和在职期间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入职前健康检查在从业人员入职前,进行第一次健康检查。
这个时候需要做出一份健康证明才能在正式工作前开始工作。
入职前的健康检查通常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等。
这些检查可以发现一些先天性或后天产生的疾病,比如贫血、肺结核等。
在职期间健康检查在职期间,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在健康检查中,除了和入职前的检查相似的项目,还应包括部分特殊检查,如耳、鼻、喉科检查、职业性病的检查等。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是指每个从业人员都有一份包含身体健康状况的档案,如入职前进行的健康检查报告和在职期间的身体检查结果等。
档案内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及职业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类别、工龄等。
2.健康体检记录:如入职前的健康证明、体检记录单、年度定期体检结果等。
3.诊疗服务记录:如是否有病史、就诊记录、药物使用情况、诊断结果等。
4.职业健康状况记录:如职业性病史、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种及其他相关职业性病史。
档案的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妥善保管,保密性应得到保证。
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保密,并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档案应单独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和随便分发。
当从业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时,其健康档案应移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者保险公司。
结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对于从业人员和企业都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从业人员也应重视自己的健康状况,在健康检查中认真接受医生的检查和建议,及时排查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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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员工健康状况的控制,有效防止患病、有外伤或其他身体不适者给产品造成的微生物污染。
2 范围
适用于与产品加工有关的所有人员。
3 职责
3.1生产部(车间)负责检查与产品接触的员工的健康状况。
3.2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卫生培训,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对患病员工安排合适岗位或调休,
每年组织员工体检一次,索取健康证。
4 工作程序
4.1要求
4.1.1凡从事产品加工的员工上岗前和每年底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获卫生防疫部门的有效
证明。
4.1.2全粉线操作员工,不能在患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时上岗。
如:肝炎、黄疸、结核、痢
疾、发烧、呕吐、感冒,其手部不能有外伤。
4.2控制办法
4.2.1检测办法
a)每天交接班时当班主管要仔细观察员工是否患病或手部患外伤。
b)员工上班后,若发现身体不适或手部意外创伤,应立即向当班主管汇报。
4.2.2处理措施
a)当班主管发现患有碍产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视情况临时调整,或视病情决定是否送医
院,并填写《员工健康状况处理单》待症状消除后经确认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后,方可上岗。
b)当班主管发现员工手部有外伤,应领创可贴包扎视其伤情可戴手套进行隔离,严重影响工作者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填写《工伤报告》,外伤痊愈后方可上岗。
4.3 员工个人卫生
4.3.1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加工过程中手的清洁,具体要求见文件《CZFA防止交叉污染》中的相关规定。
4.3.2 办公室应在员工上岗前进行产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于年底安排员工体检,合格者留用,
不合格者待岗看病,待合格后方可上岗。
4.3.3 新进员工经体检合格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报到,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3.4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证进行归档,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掌握员工健康动态,控制
好污染源。
4.4 纠正措施
a)无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
b)临时患有妨碍产品安全卫生疾病的人员,暂离开原岗位直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