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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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员工健康状况的控制,有效防止患病、有外伤或其他身体不适者给产品造成的微生物污染。
2 范围
适用于与产品加工有关的所有人员。
3 职责
3.1生产部(车间)负责检查与产品接触的员工的健康状况。
3.2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卫生培训,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患病员工安排合适岗位或调休,
每年组织员工体检一次,索取健康证。
4 工作程序
4.1要求
4.1.1凡从事产品加工的员工上岗前和每年底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获卫生防疫部门的有效
证明。
4.1.2全粉线操作员工,不能在患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时上岗。如:肝炎、黄疸、结核、痢
疾、发烧、呕吐、感冒,其手部不能有外伤。
4.2控制办法
4.2.1检测办法
a)每天交接班时当班主管要仔细观察员工是否患病或手部患外伤。b)员工上班后,若发现身体不适或手部意外创伤,应立即向当班主管汇报。
4.2.2处理措施
a)当班主管发现患有碍产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视情况临时调整,或视病情决定是否送医
院,并填写《员工健康状况处理单》待症状消除后经确认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后,方可上岗。
b)当班主管发现员工手部有外伤,应领创可贴包扎视其伤情可戴手套进行隔离,严重影响工作者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填写《工伤报告》,外伤痊愈后方可上岗。
4.3 员工个人卫生
4.3.1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加工过程中手的清洁,具体要求见文件《CZFA防止交叉污染》中的相关规定。
4.3.2 办公室应在员工上岗前进行产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于年底安排员工体检,合格者留用,
不合格者待岗看病,待合格后方可上岗。
4.3.3 新进员工经体检合格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报到,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3.4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证进行归档,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掌握员工健康动态,控制
好污染源。
4.4 纠正措施
a)无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
b)临时患有妨碍产品安全卫生疾病的人员,暂离开原岗位直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