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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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4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4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放射性物质,可能面临辐射剂量过高的风险。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本公司制定了以下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个人剂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与放射性物质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治疗、放射诊断、核实验室和核电厂等工作岗位。

三、个人剂量控制1. 每位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将被配备个人剂量监测器,并且应随身佩戴,确保监测的准确性。

2. 每年将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记录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内的辐射剂量情况。

四、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的解读和处理1. 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获得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并且可以自行了解个人剂量情况。

2. 当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过安全限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控制措施。

3. 超过安全限值的工作人员可能需要暂停放射工作,接受进一步的健康评估和治疗。

五、个人剂量管理责任1. 公司管理层负责确保公司内部的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

2. 监测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的监测和记录,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放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并及时上报与辐射安全相关的问题。

4. 监督部门负责对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

六、培训和教育1. 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辐射安全意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仪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

2. 新员工入职前需要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了解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和重要性。

七、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公司将定期对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2. 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提出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并将被公司认真考虑和评估。

以上是本公司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执行细则和补充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制定和修订。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
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

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第一篇: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个人剂量计由放射科主任专管,负责发放和收集;(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三)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四)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医院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剂量计应佩带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二)个人剂量计有识别的标志和编码,应按规定要求佩戴,不得随意更换、调换。

四:严格遵守个人剂量计发放、佩戴和回收时间,个人剂量计在非工作时间应避免受到任何人工辐射的照射。

五: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出现超标等问题时,应配合个人剂量监测单位进行调查,明确超标原因,并予以整改。

六: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七:个人剂量计在每个佩戴周期结束后尽快送往个人剂量监测单位,收到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后进行存档。

第二篇:8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与安全的主要措施之一,是评价放射防护效果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放射病的诊断和治疗的主要依据。

只有做好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才能更好地控制职业人员的剂量水平,因此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1.全体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2.剂量监测与评价委托南阳市防疫站承担,对个人剂量每季度进行1次监测与评价。

3.剂量监测管理:由我院医学装备部负责,包括剂量计的发放、监督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监测报告的索取、及时向监测单位反映放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可疑结果的调查和个人剂量档案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细则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细则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细则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卫生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个人剂量监测的有效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以下是一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细则的示例,供参考:一、监测范围和对象1.监测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以及工业企业的操作工人等。

2.监测对象包括全职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以及临时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

二、监测频率和方法1.对于全职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每月监测一次个人剂量。

2.对于临时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监测频率根据其从事放射性工作的时长和辐射程度确定,但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

3.监测方法一般采用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进行实时监测,同时也可以采用放射性物质的监测仪器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

三、个人剂量监测记录与报告1.每次监测应记录个人剂量监测仪器的型号、编号以及佩戴日期。

2.监测仪器应每月检定一次,记录检定日期和结果。

3.监测记录应保留至少5年,且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4.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超过剂量限值的个人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监测结果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汇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剂量限值和防护措施1.对于全职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个人有效剂量不得超过每年20毫希沃特(mSv)。

2.对于临时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个人有效剂量不得超过每年1毫希沃特(mSv)。

3.超过剂量限值的个人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减少或避免进一步辐射暴露。

五、个人剂量监测的责任与义务1.放射工作人员有义务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2.放射工作人员应配合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3.放射工作人员有权了解自己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单位。

六、监测仪器的使用和维护1.监测仪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具有相应的型号、编号和有效期限。

2.监测仪器的佩戴和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

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X X X市X X X医院
X X X年X X 月X X 日
1。

放射性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放射性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放射性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山东东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泰山铝业分公司
放射性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1、放射性个人剂量监测的周期为3个月,个人剂量计的使用、回收由辐射安全小组统一到市疾控中心办理收发登记手续。

2、放射个人剂量计的收发,由辐射安全小组负责。

3、配戴个人剂量计的工作人员,在放射工作场所必须认真配戴,不得擅自拆卸、损坏,如发现有损坏现象,每个赔偿20元。

4、配戴个人剂量计的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剂量计丢失一次罚成本费的30%,第二次罚100%,第三次罚200%。

5、配戴个人剂量计的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经查实后,罚款200元。

6、配戴个人剂量计的工作人员在一个周期内接受剂量大于国家标准的10%,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考查配戴、使用情况。

7、从业单位要将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记入《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并将监测报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8、长期无检测剂量按没有从事放射性工作处理。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确保其安全健康,制定本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以便有系统地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情况。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包括放射科医生、技师、辐射防护员等。

三、个人剂量监测1. 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应每年进行一次。

2. 监测方法包括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等。

3. 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及时汇总,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四、剂量限值1.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确定不同岗位的个人剂量限值。

2. 个人剂量超过限值的工作人员应停止从事放射工作,并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

五、剂量控制措施1. 在放射工作现场,应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如戴上防护用具,保持距离等。

2. 在低剂量辐射区域,应提供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蔽和防护墙等。

3. 遵守放射工作程序和规范操作,减少辐射暴露。

六、培训教育1. 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辐射安全培训教育。

2. 培训内容包括辐射知识、辐射防护措施、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

3.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七、个人剂量档案管理1. 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2. 个人剂量档案中包括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培训记录等。

3. 个人剂量档案应妥善保管,密切关注个人剂量情况。

八、剂量超限处置1. 当个人剂量超过限值时,应立即停止从事放射工作。

2. 相关人员对个人剂量超限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超过限值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违规行为包括不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违反辐射防护规定等。

十、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培训记录、个人剂量档案管理等。

十一、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放射安全管理部门所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

以上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旨在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提高放射工作管理水平。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5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5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个人剂量计由放射科主任专管,负责发放和收集;(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三)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四)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医院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剂量计应佩带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二)个人剂量计有识别的标志和编码,应按规定要求佩戴,不得随意更换、调换。

四。

严格遵守个人剂量计发放、佩戴和回收时间,个人剂量计在非工作时间应避免受到任何人工辐射的照射。

五。

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出现超标等问题时,应配合个人剂量监测单位进行调查,明确超标原因,并予以整改。

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七。

个人剂量计在每个佩戴周期结束后尽快送往个人剂量监测单位,收到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后进行存档。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2)也被称为个人剂量测定,是指对受到辐射的个体进行辐射剂量测定,并记录其剂量水平和剂量接受情况的一套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核辐射防护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目标、实施步骤和管理要点。

一、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定期对受到辐射的个体进行剂量测定,记录其剂量水平和剂量接受情况,并根据测得的剂量水平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核心思想是“按需测定、及时反馈、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受到辐射的人员不超过法定剂量限值,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有效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人剂量计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在放射工作环境中的辐射剂量得到合理控制和监测。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适用范围、管理要求和监测流程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制度背景放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放射性物质,存在着辐射风险。

合理使用个人剂量计可以对个体辐射剂量进行监测,为防止辐射超标提供及时有效的控制手段。

因此,建立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核能、医疗、工、矿等行业。

个人剂量计的具体种类和使用要求可根据不同行业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规定进行调整。

三、管理要求1. 个人剂量计的配置:根据工作特点和辐射风险,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灵敏度。

2. 个人剂量计的佩戴:工作人员在进入辐射区域前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正确佩戴在指定部位。

佩戴前应检查个人剂量计的完好性和有效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3. 个人剂量计的使用时限:个人剂量计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更换,不得超时使用。

过期的个人剂量计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4. 个人剂量计的读数和记录:个人剂量计的读数应定期进行,并由专人记录和存档。

读数结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并如实记录在个人剂量计使用登记册中。

5. 剂量超限的处理:当个人剂量计读数超过设定的剂量限值时,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查原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个人剂量计的维护和校正:个人剂量计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正,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维护和校正的结果应记录并保存至少5年。

7. 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个人剂量计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四、监测流程1. 佩戴个人剂量计:工作人员在进入辐射区域前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确保其在辐射环境中的辐射剂量得到准确监测。

2. 定期读数:个人剂量计应定期读数,并由专人记录。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放射性物质,可能面临辐射剂量过高的风险。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本公司制定了以下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个人剂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与放射性物质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治疗、放射诊断、核实验室和核电厂等工作岗位。

三、个人剂量控制1. 每位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将被配备个人剂量监测器,并且应随身佩戴,确保监测的准确性。

2. 每年将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记录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内的辐射剂量情况。

四、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的解读和处理1. 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获得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并且可以自行了解个人剂量情况。

2. 当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过安全限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控制措施。

3. 超过安全限值的工作人员可能需要暂停放射工作,接受进一步的健康评估和治疗。

五、个人剂量管理责任1. 公司管理层负责确保公司内部的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

2. 监测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的监测和记录,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放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并及时上报与辐射安全相关的问题。

4. 监督部门负责对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

六、培训和教育1. 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辐射安全意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仪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

2. 新员工入职前需要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了解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和重要性。

七、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公司将定期对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2. 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提出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并将被公司认真考虑和评估。

以上是本公司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执行细则和补充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制定和修订。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好个人计量监测计。

二、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佩带在工作衣左胸口,穿铅防护服装时可佩带在左衣领上。

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每年不大于50MSV。

四、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按照实际接受剂量,不得随意放在机器有用线束下曝光。

五、放射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将佩有剂量计的工作服放在X线机房内。

六、有关单位放射防护负责人按监测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个人量收发工作,及时到区卫生防疫站调换,调换日期为单月4日到9日六天。

七、发现工作人员有超标剂量照射时,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八、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砸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每年一次的体格检查。

九、各有关单位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建立个人剂量及个人健康挡案。

十、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剂量档案资料转入所调入单位的放设防护部门并向区卫生监督部门备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对象与周期1. 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均为监测对象。

2.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三、监测档案管理1. 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2.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3.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监测档案查阅与复印1. 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2. 监测档案查阅与复印需遵循以下规定:(1)查阅、复印需填写申请表,说明查阅、复印的目的;(2)查阅、复印时,需由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监督;(3)查阅、复印的资料仅限于个人使用,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五、监测档案存档1.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2. 存档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方便查阅。

3. 监测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测档案的保密1.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属于保密资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泄露。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监测档案的安全。

七、监测档案的更新与补充1. 当监测档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2. 当发生应急或事故时,应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八、监督与检查1. 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管理情况。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对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安排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半年。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健科将个人
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
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XXX人民医院
CT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排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90天.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健科将个人剂
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
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3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3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辐射防护法》、《辐射防护基本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工作,保证工作安全,保护人员的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触放射性物质或参与放射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个人剂量的管理职责由本公司的辐射防护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查阅和保存人员的个人剂量记录。

第四条人员有权要求查阅个人剂量记录,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报告个人剂量。

第五条个人剂量管理的原则是“防范为主、谨慎使用、控制剂量”,对不符合放射防护要求的情况做出相应限制和处理。

第六条个人剂量的管理具有技术性和保密性,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操作规范和保密规定。

第七条人员在执行放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剂量测量仪器,遵守操作程序和安全防护要求,主动报告出现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对于有特殊需要或不适合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公司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适当调配和处置。

第二章个人剂量的测定与控制第九条个人剂量的测定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和个体情况的不同,分别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

第十条个人剂量的测量单位为西弗(Sv),用于计量人员吸收射线能量的剂量。

第十一条公司应配备先进的个人剂量测量仪器,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不合格的仪器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十二条个人剂量的监测应分为定期监测和紧急监测两种类型。

(一)定期监测:根据规定的监测计划,对人员进行定期剂量监测。

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二)紧急监测:在遇到放射源泄漏、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对人员的剂量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第十三条在剂量监测中,应将实测剂量与放射性材料质量、活度、运动路径、防护装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评估个人的实际剂量。

第十四条根据剂量监测结果,对受到超过限值的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剂量。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0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到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由专人到该机构领取个人剂量计,放射工作人员佩戴3个月时,回收并做好登记,送回该机构进行检测。

0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0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01、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工种、工作场所、职业史、既往史、放射性接触史等。

02、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个人剂量监测结果、上岗前、在岗期间检查情况。

03、工作场所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04、职业病诊疗情况。

05、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0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0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后,取回监测报告并保存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GB5294—85)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测原则第三章评价的基本原则第四章个人剂量档案第五章管理工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水平,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护评价提供剂量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二章监测原则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以下简称个人剂量监测)的基本内容:(1)个人剂量监测:主要指内照射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皮肤和衣服的污染监测。

(2)工作场所的监测:主要指工作场所的放射水平,空气污染和表面污染监测;(3)异常照射剂量监测:主要包括事故和一般应急受照的剂量监测。

第四条当放射工作人员一年受照的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5mSv(o(5rem)时,必须接受常规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对接受的年剂量当量低于5mSv的放射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个人剂量或工作场所的监测。

并作记录。

第五条凡操作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其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可能超过年限值的十分之一者,应当根据需要接受常规的工作场所空气污染监测,表面污染监测或内照射剂量监测(包括生物样品检测,呼出气测量和用全身计算器进行体外测量等);对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低于年限值的十分之一者,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第六条应当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各省(市)、自治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所规定的个人剂量计,或接受内照射剂量监测。

第七条当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时,需要采取不同于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特殊监测,应尽快地估算其剂量,以利确定受照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对事故剂量(包括器官剂量当量,待积剂量当量及有效剂量当量等)进行较精确的估算(包括重建辐射场,进行模拟性的测量等)。

第八条对于有计划的特殊照射,应当采取必要的个人剂量监测手段,以保证一次所接受的照射不超过国家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九条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的规定进行监测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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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
测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XXX人民医院
CT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安排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90天。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健科将个人
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
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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