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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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责任共担原则:工程预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员一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5.2.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性规定
5.2.1.施工图预算可由公司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审;委托的机构必须已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5.2.2.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结算,在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包括工程量、钢筋实际含量的详细计算书)及与承包单位核对后的预结算资料,并同时提供与承包单位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
5.5.5.对于定额招标的审核应注意:
a)工程量审核:要基于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限制范围,并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
b)套用单价审核: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要注意项目名称、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应清楚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2.2.1.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类的结算资料。
3.术语和定义
3.1.预算:指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投标资料、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的工程建设费用文件,是成本控制的依据。
3.2.结算:指工程、采购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
4.职责
4.1.成本管理部
g)审核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h)提供初审结算资料,并签署意见。
5.6.3.成本管理部复核各项目部所报送结算资料,并及时反馈复核意见。
5.6.4.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招投标文件有关资料;
b)开工报告;
c)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d)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e)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5.4.2.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咨询机构履行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审查咨询机构的编制结果。
5.5.编制工程预算
5.5.1.项目工程采用清单招标时,成本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项目工程采用费率的形式时,由技术管理部提供施工图纸及预算资料,成本管理部审核资料合格后安排预算的编制。
d)预算审核中暂估的事项应编制审核备忘进行说明。
5.5.3.预算审核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b)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c)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d)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e)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
5.1.4.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具有很高的准确度,同时也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
5.1.5.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初审结果要有清晰、准确的工程量、价格统计表和汇总表,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工程预结算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
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目的
1.1.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2.适用范围
2.1.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审核工作。
2.2.结算内容及范围的说明:
5.6.2.项目部审核以下相关资料并汇总后分类填报《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提交成本管理部:
a)合同工期的完成情况;
b)工程质量情况判断;
c)现场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台帐的比较核对;
d)设备、材料数量统计;
e)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确认;
f)甲方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甲方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备忘录、声明等;索赔类别包括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拖期、扰民、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偷工减料、代替品等。
g)结算过程中,公司成本管理部可复核造价工程师结算流程执行情况及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对于计算误差超过3%,有权要求造价工程师重新结算。
5.6.7.成本管理部根据编制的结算书、工程竣工图等及其他经济资料对结算申请进行核定的同时,与承包商沟通相关结果,出具《工程竣工结算书》,达成一致后,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按《组织管理手册》规定权限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成本管理部与承包商签认《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
5.1.6.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充分理解合同,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5.1.7.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f)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数、规费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g)预算是否与图纸相符;
h)预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以内。
5.5.4.成本管理部应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案进行审核,如存在遗漏或错误,须及时发回造价咨询单位重新编制,经审核无误或自行制定的工程预算案,随《目标成本测算表》一同提交成本总监、执行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
c)取费的审核: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时的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不允许计算的费用是否列项。
d)材料价差的审核: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规定,材料数量是否与已经核实的工程量经工料分析后得出的数量相一致,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合理,材料调数量单位与定额单位是否相符。
f)施工组织设计;
g)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甲方认可的);
h)地质勘探报告;
i)主要材料分析表;
j)主要材料差价证明材料;
k)施工形象进度月报表;
l)履约评估表。
m)其他;
5.6.5.若采用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成本管理部要与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以促进外部造价咨询机构在约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工程造价编制工作,并负责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已与施工方核对并形成的初稿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审核重点包括如下内容:
5.3.2.审批同意内部编制预算,则由成本管理部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编制预算。
5.3.3.需要委托外部咨询单位编制的,则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对编制预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
5.4.委托造价咨询公司
5.4.1.公司成本管理部按《招投标管理作业指引》,对编制预结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委托对象,完成与被委托方签订详细的预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的委托合同。
c)工程合同。
d)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监理日记。
e)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包括变更、签证)的往来资料。
f)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g)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5.3.编制计划
5.3.1.成本管理部根据项目一二级节点计划和技术管理部的施工图出图计划制定项目预算编制计划,交成本总监审批。
h)洽商、变更的费用控制;
i)违约与索赔等内容;
j)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k)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l)补充合同的内容;Fra Baidu bibliotek
m)金额换算是否合理。
5.6.6.结算过程中成本管理部应注意以下事项:
a)结算的工程量核实,不清之处或需要现场核实的,由成本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核实并确认。
4.3.5.初审工程类结算(总包除外)。
4.4.采购管理部
4.4.1.初审甲供材料结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初步核算金额。
5.关键活动描述
5.1.预结算编审及复核应遵循的原则
5.1.1.有效凭据原则:预结算编审依据为盖有红章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及一些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经审批确认费用的会议纪要,被确认用于施工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每一项(或)每一份预结算结果都要有以上有效凭据;除特殊情况外,脱离以上编审依据的预结算结果是不能成立的,预结算编审、复核人员均应严把凭据关,做到有凭有据,严格杜绝无凭据或凭据不充分的预结算。
5.2.3.工程预结算负责部门应整理齐全工程预结算工作所需的必备资料,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装订、存档;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
a)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材料认价单)。
b)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
e)根据上述程序,总承包施工图预算确定后,公司成本管理部根据预算造价调整总承包合同造价。
5.5.6.若为工程量清单招标:
a)工程预算编制完成后,公司成本管理部应组织主持召开预算交底会议:成本总监、项目总监、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造价咨询单位参加。会议上,成本管理部及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师对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过程等内容进行介绍,并对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工程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b)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市场合理定价进行确定。
c)复核变更签证,有权更正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已确认但不符事实的工程量。
d)现场签证应当具备按甲方签证程序规定的经公司授权的相关人员签字,否则不得进行结算。
e)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
f)按工程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结算总价,在审核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参照合同进行甲供材料、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等(以上各项以下简称各类奖罚)费用的计算、扣除;
4.2.技术管理部
4.2.1.负责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图纸变更等其它相关资料。
4.3.项目部
4.3.1.负责提供有效的竣工图纸及图纸变更等其它相关资料。
4.3.2.负责提供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4.3.3.初审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初步核算金额。
4.3.4.初审结算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初步核算金额。
a)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b)工程取费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c)设备、材料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d)设备、材料单价是否与合同约定或与定价一致;
e)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数、规费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f)结算是否与图纸相符;
g)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价差的调整,包括材料价差、人工价差、机械费用价差等,价格费用需在施工过程中由成本管理部参与确认,结算时可以复查,若与合同约定不符,可以不予结算;
5.5.2.预算审核注意事项:
a)须对造价咨询单位明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
b)要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对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提出建议。
c)施工图预算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已确定的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按照当地计价要求套用单价,分项工程的子项如无合适单价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单价。
b)预算案确定后,施工单位如果对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提出异议的,成本管理部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沟通,进行核对,如果确有问题的,报项目总监审核后需要对预算进行修改的,经公司成本管理部修改后,按照5.5.4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5.6.编制工程结算
5.6.1.结算资料收集:项目部向承包商发出结算口头或电话通知(一般不采用书面通知),承包商编制报送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到项目部。
5.1.2.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1.3.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审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中,皆须经过两级或两级以上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核对;有关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
4.1.1.负责组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如有需要与施工单位进行清标。
4.1.2.负责为甲供材料设备提供准确数量。
4.1.3.负责现场变更签证的复核。
4.1.4.复审施工类结算资料、价款。
4.1.5.复审甲供材料设备类结算资料、价款。
4.1.6.复审设计类结算资料、价款。
4.1.7.复审咨询类结算资料、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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