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知
辽宁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辽宁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126号)、《关于大学生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8号)和我市《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沈阳市从2009年9月起将驻沈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沈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优势一:缴费标准低。
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优势二:政府给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40元,特困群体有较高补助;优势三:实行市级统筹。
基金抗风险能力强;优势四:大病有保障。
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优势五:看病较方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约二百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将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优势六:治疗病种广。
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艾滋病及并发症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优势七:意外有保障。
涵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优势八:报销时间短。
大学生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
二、大学生参保范围驻沈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大学生参加的商业疾病住院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一是商业疾病住院保险是非法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可以自愿参加,但是有大病的人员是不能参加的;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参加的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类人群不论有无重大疾病都可以参保,特别是有重大疾病的人更应该参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篇引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了解决城镇居民医疗费用过高问题而推出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政策。
针对大中专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提供了相应的保险服务。
本文将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大中专学生的政策规定,以及申请和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大中专学生的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大中专学生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参保条件大中专学生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16岁以上、25岁以下。
•在城镇居住满6个月以上。
•学校有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1.2 参保费用大中专学生的参保费用由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学校和地方政府确定。
通常情况下,学校会在学费中包含一部分医疗保险费用,学生需要根据学校规定进行缴费。
1.3 保险待遇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享受以下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基本药物费用报销。
•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2. 申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2.1 申请流程大中专学生想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咨询学校有关医保政策的文件和政策要求。
2.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和照片等。
3.前往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4.审核通过后,学校会为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2 注意事项申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大中专学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保险政策的细则和保险范围,确保自己的权益。
•及时缴纳保险费用,避免因欠费导致保险失效。
•在享受保险待遇时,需要准备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和报销材料。
结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大中专学生提供了重要的保险保障,有效解决了学生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需要注意申请流程和使用注意事项。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说明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说明
1、参保对象:我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要求学生全部参加,包括2011级至2014级全体同学。
此次参保与家中自行安排参保不冲突,如已在当地参保并不与本次学校组织一同报名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学生签名确认,出现事故与学校无关。
2、收取费用:每人每年共100元,学校补贴10元,各学院已经提交保险费20元,学生每人交70元。
3、收集材料:各班级填写《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各学院汇总为总表,学生需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填写时注意“户主姓名”填写学生自己的姓名即可。
4、参保优待:
(1)发放医保证,参保缴费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
(2)和往年不同的是交一次钱入两份保险双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两者报销不冲突。
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3)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成年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55%(4)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5)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按同级医院的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详细
有待说明请见文件《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5、上交时间及地点:各学院于12月25日下午16时(下周四)前将汇总表和剩余的70元以建行活期存单的形式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1教育科,联系电话4456701。
大学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情告知书
2、筹资标准按照南京市医保中心最新规定执行,按学制缴费,保障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8月31日(门诊体检合格后至学校规定离校日)。困难学生,每学年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当学年个人所交医保费免去。
我已知情上述内容,我拒绝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人在读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及家庭承担。
学生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3、保障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大病(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艾滋病)、普通门诊(享受《XX大学学生医疗管理办法(暂行)》)。
4、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原享受公费医疗的部属公办高校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当年实际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人数补助资金,门诊医疗包干费用由南京市医保中心按学校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和门诊医疗费用包干标准拨至学校,统筹使用,因此上述须参保的学生如拒绝参保,在读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自理。
大学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情告知书
姓 名
学 号
联系电话
学 院
班 级
家长姓名
家庭地址
家长联系话
退保原因
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启动。为确保该项工作的严肃性,对于个人自愿放弃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以填写《XX大学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知情告知书》的形式确认上报。在确认前,请先阅读根据《XX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校资发[2011]406号和《XX大学学生医疗管理办法(暂行)》校资发[2012]177号归纳的主要内容:
常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及报销的有关规定解读(
常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及报销的有关规定解读(2012.2.15)一、关于常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9年起,我市对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从新生入学开始,即由学生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参保,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各项保险待遇。
二、参保费用及保险期间:(一)2012年开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校大学生资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学生个人出资仅30元,其余为政府补助。
(二)每年的9月份办理下年度医保申请,医保参保期间一般为交付保费后次年起的1月1日—12月31日。
(三)当年新生入学新学期(即9月1日—12月31日)为赠送的保险,学生免交保费,所以,当年入学新生在参保后实际的获保时间为当年9月1日—次年12月31日。
(四)低保家庭学生及常州市各区的重度残疾(指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学生可免费参加医保。
三、保险待遇: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注:1、三级医疗机构包括常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医院、解放军102医院。
其余均为一二级医疗机构2、民营医院包括常州华山医院、仁爱医院、激光医院、瑞金医院、丽华医院、兰陵医院、博爱医院四、报销方法及流程:(一)普通门诊:1、学生可在常州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除民营医院外)门诊就医,付费时直接向结算处出示医保卡,结算时仅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注: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总额在200元以下的不予赔付,但金额可累计。
)2、学生在生源地和实习地医院(必须是地级市医院)门诊就医可凭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报销。
3、学生如果就医时没有带医保卡,可以事后再拿着卡找医院结算处退费重新收费,但拖延时间不宜长,过了医院的月结算后就很难办理了。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把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政府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出台了适合学生参保的营口开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亲爱的家长你们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把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政府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出台了适合学生参保的营口开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学生参保范围和方式凡在区内所辖全日制院校取得学籍的学生(包括大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须统一参加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是具体的承办单位。
二、学生参保时需提供哪些证件1、户口薄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2、身份证及复印件;3、低保户须提供低保《优待证》、《城乡医疗救助人员就诊手册》及复印件(证件上必须体现参保人信息);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1、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为3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行赔付。
2、连续缴费鼓励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的,其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连续参保缴费满10年的,报销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
3、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开发区中心医院、熊岳第二人民医院、熊岳正骨医院一级医院:开发区港务局医院、熊岳社区医院、开发区渤海医院、营口白云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营开劳人发[2022]23号文件规定,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年缴费额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0万。
同时享受意外伤害门诊险、意外伤残赔付险、死亡赔付险。
五、特殊病门诊范围及管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疗法、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帕金森、再生障碍性贫血、硬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粘多糖贮积IIA型,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检查认定批准后,方可享受规定的特殊病门诊待遇。
学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学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文件和《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重点保障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险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予以重点补助;长沙市政府于2009年11月3日下达了《关于驻长高校大学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将驻长各高等院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由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承办。
二、参保范围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和补助标准根据长人社发〔2017〕78号及长政办发〔2017〕23号文件精神,xx年度大学新生参加长沙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缴费和补助标准如下(严格按照省、市医保中心收费标准执行)。
1.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18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校人数20%)每人每年缴费135元,财政补助45元。
3.低保家庭学生(街道办事处、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每人每年缴费0元,财政全额补助。
4.“三无”学生(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缴费0元,财政全额补助。
四、医疗保险待遇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为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新生自办理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学生参保后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在参保时限内仍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参保学生的就医管理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长政发〔xx〕3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政策问答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政策问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4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包括学生在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校定于2010年统一组织学生参保。
2011年起缴费方式: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制一次性收取。
(大一新生:80元;大二:60元;大三:40元;大四:20元。
)1、大学生医保的性质是什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是居民医保一个特殊的群体,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2、大学生参保的意义是什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的负担,同时解决不同学校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3、大学生医保与居民医保的关系是什么?大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的特殊类型,大学生要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筹集的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居民医保基金进行管理,与居民医保基金统一调剂使用,以增加居民医保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4、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关系是什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从制度上覆盖了所有的人群,使所有的人群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现社会的公平。
学生医保办理通知
学生医保办理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更好地保障同学们的医疗权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学校将开展学生医保办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办理时间具体办理时间区间,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将无法办理。
三、办理流程1、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具体数量张。
2、填写申请表从学校官网下载或在辅导员处领取《学生医保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
4、缴费按照学校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医保待遇1、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门诊报销。
2、住院医疗因病住院治疗,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3、大病保险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4、门诊慢性病对于患有特定慢性病的学生,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五、注意事项1、请同学们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免重复参保。
3、参保后,医保待遇从具体生效日期开始生效,请同学们关注。
4、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辅导员咨询或拨打学校医保办公室电话:_____。
学生医保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能够为同学们在求学期间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积极办理,让我们共同为健康护航!学校名称通知发布日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学生参保报销指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学生参保报销指南第一部分参保缴费(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应按照学制年限一次性缴费。
学生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
特殊困难学生个人不缴费。
(二)办理参保及享受待遇时间办理参保时间:每年9月份到12月份,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待遇享受期:参保缴费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
(三)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点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四)学生办理参保及缴费流程(如图1所示)图1 学生办理参保及缴费流程(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范围1.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费,发生中途退学、转学、死亡等情形,办理尚未进入待遇享受的剩余完整年度的社会保险费退费。
2.参保缴费期内未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
(六)毕业后未能就业学生参保有如下特殊规定参保学生毕业后没有实现就业的,可在毕业当年申报缴费期内按照学生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至次年8月底,参保缴费、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申报报销等工作由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
第二部分就医报销(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6>正常生产或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7>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二)学生待遇享受标准1.门(急)诊待遇(如表1)表1 门(急)诊待遇 2.住院待遇(如表2)医院等级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院0元65%二级医院300元60%三级医院500元55%18万备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转入住院的起付标准不足差额表2 住院待遇3.门诊特殊病待遇(如表3)表3 门诊特殊病待遇(三)在校学生普通疾病医药费报销具体流程(如图2)图2 医药费报销具体流程(四)全额垫付医药费报销所需材料1.门(急)诊:门诊收据、病历、费用明细和处方,四个材料须加盖医保公章和医院公章2.住院:(1)费用单据(即:医院所开据的收费票据,第三联:社保报核联(蓝色))需加盖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章。
广州XX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使用办法(2024年)
广州XX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使用办法为切实落实普通高校大学生《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精神,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24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文件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下名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19号),结合广州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机构成立广州XX职业技术学院学务部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务部学工办公室,设置医保专管领导、医保专管老师。
第二条参保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大中专在校学生第三条基本原则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大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方式,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医保内容和凭证广州市医疗保险卡和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保学生就医、享受医保待遇和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
医保卡由参保人自行保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用、涂改等。
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医保卡或社保卡。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内相应协议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由学校统一代缴符合市医保局规定的年度医保费。
保障参保学生住院和普通门(急)诊医疗的报销。
在籍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按照我校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缴费和补助(一)个人缴费金额按照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当年具体文件为准。
学生医保缴费通知
学生医保缴费通知身为学生的你,一定要对自己的医疗保障有所了解。
近日,学校发布了关于学生医保缴费的相关通知,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吧。
医保缴费政策根据学校的规定,所有在校学生都需要参加学生医疗保险计划。
每年的缴费时间一般是在新学期开始前。
学生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才能享受学生医保的相关福利。
对于临时退学或休学的学生来说,也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停止医保缴费。
否则,未缴费的月份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学生医保报销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以及一定的药品费用等。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政策而定。
有些学生可能会觉得报销比例偏低,但我们要明白,学生医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而不是完全覆盖所有费用。
所以学生还是要做好自己的医疗保障规划,适当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渠道及流程学校通常会提供多种缴费渠道供学生选择,比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并保存好缴费凭证。
对于第一次参保的新生来说,还需要完成相关的个人信息登记。
学校会提供指定的渠道供新生进行登记,请大家按时完成。
温馨提示我想提醒大家几点:请务必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自身的报销权益。
如果发现缴费问题或者有其他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掌握好自己的医保信息,包括报销比例、限额等,这样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就医费用。
对于非常特殊的情况,也可以向学校申请减免或延缴医保费用,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祝大家新学期顺利,身体健康!。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乌劳[2011]78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的通报(乌劳〔2011〕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大中专院校:2011年以来,在各区县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大中专院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整体取得较好效果。
截至2011年5月,乌鲁木齐地区46所大中专院校应参保大学生17.04万人,实际参保缴费11.8万人,参保率69.41%。
其中:天山区大中专院校16所,应参保5.54万人,实际参保4.03万人,参保率72.8%;沙依巴克区大中专院校4所,应参保4.75万人,实际参保4.26万人,参保率89.74%;新市区大中专院校17所,应参保4.28万人,实际参保2.65万人,参保率62.03%;水磨沟区大中专院校1所,应参保0.25万,实际参保0.12万,参保率48.00%;头屯河区大中专院校3所,应参保0.71万人,实际参保0.31人,参保率43.65%;米东区大中专院校6所,应参保1.52万人,实际参保0.45万人,参保率29.76%。
其中:新疆大学、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学校、新疆职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院12所大中专院校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医保的重要举措。
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从参保率来看,目前大中专院校整体参保率仅62.26%,距国家、自治区提出覆盖率达100%的目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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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知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怎样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答:本学年度大学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选择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
没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能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保险费,录入学生参保信息。
五、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可自愿参加大
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六、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20XX-20XX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X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X元和X元两个档次。
七、家庭困难的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补助?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高校给予不低于X元的补助。
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⑴基本医疗报销
封顶线: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
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X倍(按X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为X万元)。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X元,二级医院X元,三级医院X元,市外转诊X元。
报销比例: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一级医院X%,二级医院X%,三级医院X%。
支付标准计算公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全自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⑵大病保险报销
封顶线:不设封顶线。
起付标准: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X 元)。
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X元部分报销比例为X0%;X以上X元部分报销比例为X%;X以上-X元部分报销比例为X%;X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X%。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住院待遇
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X元缴费档次不超过X万元,X元缴费档次不超过X万元。
起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支付标准计算公式:
380元缴费档次:[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X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X%;
X元缴费档次:[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X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X%。
肝脏、心脏移植手术定额支付X万元。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X%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X%。
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X元。
2、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X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X元。
3、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4、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X元。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
按每人X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X元,剖宫生产的每人X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X元,剖宫生产的每人X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X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九、大学生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只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
大学生所在高校医院和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具体管理规定。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十、大学生参加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怎么报销?
答: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同时结算。
报销须知
(一)门诊报销:就诊首诊定点医院(X区人民医院)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可直接报销。
(二)住院报销:
1、X市行政区域内住院报销
学生在X市行政区域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出示医保卡可直接报销医疗费;或者于出院后,到X区人社局医保科报销。
需提供的材料:出院证明、用药清单、住院发票、医保卡、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X银行卡复印件;外伤住院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受伤经过证明(学院盖章)和病历首页。
2、异地住院报销
学生在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X市行政区域外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到X区人社局医保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
需提供的材料有:出院证明、用药清单、住院发票、医保卡、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X银行卡复印件;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证明或请假证明(加盖学院公章)、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院级别证明。
3、温馨提示
校内咨询电话:X
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X
可登录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医疗保险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