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编号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申报人(中文)(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请按照填写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二、申报人指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单位即用人单位。
四、请用人单位确定一名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为联系人。
五、照片。近期小两寸免冠证件照。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日期具体到月份。
七、本人承诺。请申报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无法签字,可另附承诺书和签字。
八、身份证件。中国籍人士应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号码,并注明签发国家。
九、国内(外)住址栏。填写申报人在国内(外)的永久性居住地址,应写清城市、街道、小区、楼号、邮编。
十、国内(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应注明国内(国际)长途区号。
十一、电子邮件。应填写申报人的有效电子邮箱。
十二、用人单位意见。请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及提供的支持条件,并请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行政公章。
十三、有关部门意见。请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重点学科由省教育厅填写,重点实验室由省科技厅填写。
十四、专家评审意见。由各平台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后填写,请明确提出是否通过评审的意见。
十五、本申报书以纸质形式运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装订,申报书一式15份并报送电子文本,附件材料1份。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证书、身份证件、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个人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等复印件。
姓名
中文性别
照片外文出生日期19年月日出生地省(区、市)县(市)国籍
最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中文英文
回国前工作单位
及职务中文英文
拟(现)任职单位
及职务(岗位)
教育经历
(从本科填写)
学位(加注英文)时间国家院校专业
职务(加注英文)时间国家单位(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
(兼职请明确)
代表性成果
1、对本人专长的描述:
2、请列出您认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10个人(名字和职务):
3、请列出您领导过的重要项目(限填5项,请列出项目级别、经费总额、参与人数、具体职位和任务)
代表性成果
4、主要成果(请列出10篇(本)代表性论著,包括名称、发表载体、日期、共同作者;或10项专利,包括名称、授权国家、保护期)。
工作设想(包括回国后的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本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本人郑重承诺,自被批准纳入“百人计划”的半年内到岗工作,在湖北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且每年在省内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九个月。(请在您选择的□内打“√”)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其他个人信息(该页为非公开信息)
家庭主要
成员及重要
社会关系
(配偶、子女、
父母,配偶父
母、兄弟姐妹)
关系姓名年龄国籍工作单位及职务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国内住址
国内联系电话
国外住址
国外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备注
用人单位意见
1、推荐理由
2、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有关部门意见
1、以上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
2、部门推荐理由:
3、支持措施: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
1、对专业能力的评价
2、综合评价:
专家组召集人签字:
年月日
牵头组织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意见
专项办(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编号
企业引进人才申报书
申报人(中文)(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请按照填写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二、申报人指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单位即用人单位。
四、请用人单位确定一名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为联系人。
五、照片。近期小两寸免冠证件照。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日期具体到月份。
七、本人承诺。请申报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无法签字,可另附承诺书和签字。
八、身份证件。中国籍人士应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号码,并注明签发国家。
九、国内(外)住址栏。填写申报人在国内(外)的永久性居住地址,应写清城市、街道、小区、楼号、邮编。
十、国内(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应注明国内(国际)长途区号。
十一、电子邮件。应填写申报人的有效电子邮箱。
十二、用人单位意见。请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及提供的支持条件,并请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行政公章。
十三、有关部门意见。请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中央及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填写,地方企业及民营企业由所属市、州组织部门填写意见后报省委组织部;金融机构由省金融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