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律师实务
医疗纠纷法律案例剧本(3篇)
第1篇人物:1. 张强(患者)2. 李医生(医生)3. 王护士(护士)4. 张律师(律师)5. 张法官(法官)6. 张院长(院长)场景一:医院病房(张强躺在病床上,痛苦地呻吟。
李医生和护士正在给他换药。
)张强:(痛苦地)医生,我痛得受不了了!李医生:(焦急地)别担心,我会尽力帮你止痛的。
(突然,护士王护士走进病房,神色慌张。
)王护士:(惊慌失措地)医生,病人张强突然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情况危急!李医生:(慌乱地)啊?快!赶紧给他做心电图!(护士迅速为张强做心电图,结果显示心肌梗死。
)李医生:(紧张地)张强,你得了心肌梗死,需要马上做手术!张强:(恐惧地)医生,我……我不敢做手术,我不想死!李医生:(安慰地)别担心,我们会尽力救你的,手术成功率很高的。
场景二:医院会议室(张院长、李医生、王护士和张律师正在开会。
)张院长:(严肃地)李医生,你作为主治医生,对张强的病情处理是否存在过错?李医生:(辩解地)院长,我并没有错,我一直在尽力救治张强。
张律师:(气愤地)可是,张强的病情恶化,最终导致他不幸去世。
这明显是你们的医疗事故!李医生:(辩解地)可是,我并没有直接导致张强的死亡,我只是尽力救治他。
张院长:(叹气地)既然如此,我们只能依法处理此事。
场景三:法庭(张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张强、李医生、王护士和张律师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的位置。
)张法官:(严肃地)现在,法庭审理张强与李医生、王护士的医疗纠纷案。
原告张强:(悲痛地)法官,我父亲因你们医院的医疗事故去世,我要求你们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被告李医生:(辩解地)法官,我并没有故意伤害张强的生命,我只是尽力救治他。
张法官:(询问地)李医生,你作为主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李医生:(沉默片刻)法官,我承认我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疏忽,但我已经尽力挽救张强的生命。
张法官:(宣判)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本案中李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法律纠纷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10年2月1日收治了一名患有肺炎的患者李某。
入院后,医院对李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诊断,确诊为重症肺炎。
经过一周的治疗,李某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于是,医院决定对李某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李某肺部感染加重,病情恶化。
经过一个月的治疗,李某病情仍未得到控制,最终不幸去世。
李某的家属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李某死亡。
于是,李某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案件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的家属提交了以下证据:1. 医院的病历记录,显示李某在手术过程中肺部感染加重;2. 医生的手术记录,显示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3. 李某的死亡证明,证明李某因肺部感染死亡。
医院则辩称,手术过程中确实存在操作失误,但该失误并非导致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李某的死亡是由于其本身病情严重,手术仅为辅助治疗手段。
法庭审理后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且该失误与李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医院承担李某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法律纠纷案件,涉及医疗损害赔偿问题。
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2)患者人身损害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
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属于医疗过错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之一。
2. 医疗过错行为的认定医疗过错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1. 介绍医疗纠纷案件是指涉及医疗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患矛盾等。
作为一名律师,了解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实务进行探讨。
2. 准备阶段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准备阶段:2.1 资料收集•收集涉案病历、检验报告、诊断证明等医疗相关资料。
•获取涉案医院、医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执业证书、职称等。
2.2 取证调查•调查、记录相关的证人证言。
•收集监控录像、照片等物证。
2.3 法律研究•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法律责任等。
•查阅类似案例以了解相似案件的判决结果。
2.4 聘请专家•鉴定医疗事故的专家,获取鉴定意见。
•聘请法医等专家提供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
3. 案件分析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律师需要进行全面的案件分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诉讼对象•确定涉案医院、医生以及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如保险公司等。
•分析诉讼对象之间的关系,确定各方的法律责任。
3.2 医疗事故的性质•分析医疗事故的性质,如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等。
•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责任。
3.3 损害赔偿范围•分析受害人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相应的损害赔偿范围。
3.4 原告证据收集•帮助原告收集证据,如病历、会诊报告等。
•根据案件需要,协助原告找到证人并记录证言。
4. 法律程序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律师需要熟悉法律程序,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4.1 起诉•根据事实,帮助当事人起草诉讼请求书、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尽早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4.2 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阶段,协助当事人与对方进行调解谈判。
•借助调解机构,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4.3 举证•在庭审阶段,负责发起证人传唤申请,确保证人的出庭作证。
•准备和提交相关书证、物证及鉴定意见。
法律_医疗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医疗纠纷不仅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也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本文将以一起因误诊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例,分析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法律适用,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详情(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女,30岁,因腹部疼痛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生诊断为“阑尾炎”,并进行了手术治疗。
术后,张某的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出现了高热、腹痛加剧等症状。
经反复检查,医生发现张某实际患有“卵巢囊肿蒂扭转”,而非阑尾炎。
由于误诊,张某的病情延误,最终导致右侧卵巢切除。
张某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误诊行为表示不满,认为医院未尽到应有的诊疗义务,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于是,张某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二)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2.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损害?3. 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本案中,医院在张某入院后,对其进行了检查和诊断,但误诊为阑尾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医院未能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因误诊导致张某的病情延误,最终导致右侧卵巢切除。
根据法律规定,误诊构成医疗损害。
(三)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确定赔偿数额:1. 医院误诊导致张某右侧卵巢切除,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论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律师实务
近 年 来 ,各级 医 疗机 构 再次 成 为社 会聚 焦 点 ,医 疗纠 纷层 出 不
的普 遍 缺 乏博 得 了广 泛的 大 众 同情 ,在 法律 天 平上 由此 得 到 了
穷 ,成 为社会 矛 盾最 为 突 出的热 点 之一 ,在不 少地 方 甚至 酿 成 大型社 会 中突。 其 中医 疗纠 纷上 升 为诉 讼 案件 的 比例 逐年 上 升 ,以北 京市 第 二 中级 人 民法 院 为例 ,2 0 年至 2 0 年 ,该 院 00 O2 共 审 结 医疗 纠纷 案件 1 9 ,其 中2 0 年 度2 t 件 4 00 o  ̄,2 0 年度 O1 5 件 ,2 0 年 度7 1 1 02 8  ̄。[ ] 1 为此 ,全 社会 关 注 医疗 纠纷 ,讨 论 医疗 纠纷 ,国家 适 时 出台 《 疗事 故处 理 条例 》等新 的法 律 法 医 规 、司 法解 释 :各级 医 疗机 构也 不 得 不正 视各 类 医疗 纠纷 ,制 定应 对措 施 。但 医疗 纠 纷首 先 是一 个 法律 问题 ,其次 才是 一 个 医学 问题 ,医疗 领域 成 为律 师拓 展 业 务的 新 空间 ,成 为传 统 律 师业 务 的新 视点 。
特殊 的 照顾 。 而 医疗 机构 虽 有 医学上 的 优势 ,但 社 会舆 论 片面 的 引导 ,法律 制度 架 设的 “ 向 ” ,法 官情 绪 的怜 悯 ,以 及所 偏 掌握 法 律 知识 的严 重 匮乏 ,使 得 在处 理 医疗 纠 纷 ,特别 是 医疗 纠纷 诉讼 案件 时 ,无 法适 时 、恰 当 、准 确 、有 力地 应对 。 在 《 医疗 事故 处 理办 法 》发 挥作 用 的 时期 ,因为 医患 矛盾 不 突显 导致 律 师 没有 太大 作 为 ;而 随着 医疗 纠 纷 大量 发生 ,法 律 制度 不 断健 全 ,特 别是 《 医疗 事故 处 理 条例 》的 出台及 医疗 侵 权纠 纷 举证 责任 的 明确 法 定 ,推 动 了律 师全 面介 入 医疗 纠纷 。 事实 证 明 ,律 师介 入 医疗 机构 的 医疗 纠纷 是 必要 的 ,也 取得 了很好 的 经济 效益 和 社会 效 益 。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纠纷案件解析
案例:医疗纠纷案件解析案例一:张某因手术后并发症起纠纷事实经过:张某在某医院接受了一项腰椎手术,然而手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导致他无法下床活动。
他随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律师解读:在这种情况下,律师首先会调查手术的具体细节,包括手术的过程和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医生是否在手术中犯了错误。
其次,律师会就手术后的并发症进行调查,确定这些并发症是否可以被归咎于医院的错误操作或者疏忽。
建议:如果律师确定了医院存在责任,他可能会建议张某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证据和专家鉴定来支持他的案件。
律师还可能就如何评估和计算赔偿金额提供指导。
案例二:王某就诊被误诊导致疾病恶化事实经过:王某在某医院就诊时,被误诊为患有轻微的感冒。
然而,他的病情逐渐加重,最终被确诊为严重的肺炎。
王某因此起诉该医院,指责医生误诊导致他的疾病恶化。
律师解读:律师会对医生的诊断过程进行调查,包括病历记录、检查结果和医生的专业背景。
律师还会调查医生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诊断方法,是否充分考虑了王某的症状和病史。
建议:如果律师发现医生存在疏忽或错误,他可能会建议王某收集医疗记录和其他证据,以证明误诊的事实。
律师还可能会与医疗专家合作,进行疾病的鉴定,以支持王某的案件。
案例三:车祸后某某因急救不及时导致丧失意识事实经过:某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然而,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某某等待了很长时间才得到及时的急救,导致他失去意识。
他随后指控医院急救团队不作为,并提起诉讼。
律师解读:律师会详细调查医院的急救流程以及相关法规。
他会确定医护人员是否违反了任何规定,导致急救不及时。
律师还会调查医院的人员配备和协同工作情况。
建议:律师可能会建议某某收集关于急救行动的证据,比如医院摄像监控、医护人员的声音记录等。
他也可能会查找国家、地区或医院的相关规定,以证明医护人员不作为的行为是否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
案例四:肆意泄露病人隐私事件引发争议事实经过:某某患有一种罕见疾病,他在一家医院就诊时,医生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布了他的病情细节和个人信息。
医疗纠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6月,某市人民医院接收了一位因车祸受伤的患者,患者被诊断为“左侧股骨骨折”。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存在异议,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未采取最佳治疗方案,导致其术后恢复情况不理想。
患者家属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情分析1.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医院是否尽到了医疗义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院应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义务,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3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医疗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虽然按照患者病情制定了治疗方案,但未充分考虑到患者的个体差异和术后恢复情况,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义务本案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医疗义务:(1)及时、准确地诊断患者病情;(2)采取合理、必要的医疗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3)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沟通,取得患者的同意;(4)做好医疗记录,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2. 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医院未充分考虑到患者的个体差异和术后恢复情况,存在一定过错,违反了医疗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3)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提高医疗记录的准确性,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疗纠纷法律案例剧本(3篇)
第1篇角色:1. 李华(患者)2. 张伟(医生)3. 王律师(律师)4. 陈法官(法官)5. 刘护士(护士)6. 李父(李华父亲)7. 张母(张伟母亲)场景一:医院病房(李华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刘护士正在为他换药。
李父在一旁焦急地等待。
)李父:(焦虑地)护士,我儿子的病情怎么样了?刘护士:李先生,医生正在抢救室进行手术,请您放心,我们会尽全力救治。
(张伟医生匆匆走出抢救室,脸色凝重。
)张伟:(对李父)李先生,我儿子手术很成功,但是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
李父:谢谢第2篇角色:1. 李明(患者)2. 张医生(主治医生)3. 王护士(护士)4. 刘律师(李明的律师)5. 赵法官(法院法官)6. 李女士(李明的母亲)7. 李先生(李明的父亲)场景一:医院病房(李明躺在病床上,面容憔悴。
李女士和李先生坐在床边,神情焦虑。
)李女士:(哽咽)儿子,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李先生:是啊,医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医生:(沉重地)很抱歉,李明,我在手术中不小心造成了你的内脏损伤。
李明:(虚弱地)我……我为什么会这样?张医生:对不起,是我失误,我应该是更小心一些。
李女士:医生,你有什么办法可以挽救我儿子的生命吗?张医生:我会尽力,但情况不容乐观。
场景二:律师办公室(刘律师正在与李明的家人谈话。
)刘律师:我了解了情况,你们需要收集所有相关的医疗资料和证据,包括手术记录、病历、医生的手写笔记等。
李女士:我们会尽快的。
刘律师:同时,我会向医院提出正式的投诉,要求他们对此次医疗事故进行调查。
场景三:法院法庭(法官赵法官正在审理此案。
)赵法官:现在,请原告方陈述你们的诉求。
刘律师:尊敬的法官,我们要求医院对李明的医疗事故负责,赔偿李明及其家人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赵法官:被告方,你们对此有何回应?张医生:(低头)我承认我在手术中的失误,给李明造成了伤害,我对此深感愧疚。
王护士:我也很抱歉,我在手术中未能及时发现异常,对此我也负有责任。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攀升。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分析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与处理。
案例背景:患者李某,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某医院进行治疗。
入院后,医院为李某进行了手术,但术后李某出现严重的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死亡,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例分析1. 医疗纠纷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因医疗行为受到损害,其家属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2. 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1)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等进行充分告知,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在本案中,医院为李某进行了手术,但未向李某及其家属充分告知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因此,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
(2)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规范、操作规程、诊疗常规等,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院为李某进行的手术存在医疗过失,导致李某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最终死亡。
3. 医疗纠纷的处理(1)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可以采取调解方式解决。
在本案中,患者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调解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2)诉讼若调解不成,患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医疗损害鉴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对案件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过失、患者受到的损害程度等进行鉴定。
4. 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失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办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实务
律师办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实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尤其在医疗领域,医疗损害鉴定案件屡屡发生,这些案件需要由律师来办理,并对受害者提供法律支持。
本文将着眼于律师办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的实务经验进行探讨。
一、了解医疗损害鉴定相关法律法规首先,作为一名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避免因为对具体司法制度不熟悉而造成的失误,更重要的是,可以为代理当事人的利益进行最大限度的争取。
在代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中,律师需要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调解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司法实践。
二、草拟代理文件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律师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案情草拟相关代理文件,例如代理委托书、起诉状、申请撤诉书等。
在草拟代理文件时,律师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措辞,保证代理文件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三、收集证据材料在代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中,收集证据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这里所说的证据材料包括医院的病历记录、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清单、专家鉴定意见等证据,在收集证据材料的过程中,律师需要注意合法获取证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等问题。
四、申请鉴定在收集证据材料后,律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申请鉴定的工作。
在申请鉴定时,律师需要注意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证据材料、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等问题。
五、参加鉴定在申请鉴定后,律师还需要参加鉴定的过程,了解鉴定人进行鉴定的过程、方法和结果,并提供合理、有力的辩护意见。
在参加鉴定时,律师需要了解鉴定人的专业水平和信誉度,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六、提起诉讼在获得鉴定结果后,律师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内,根据鉴定结果和代理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起诉或其他法律程序。
在提起诉讼时,律师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搜集相关案例资料,让法官更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法律权益。
总之,在代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中,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
医疗律师必备知识点总结
医疗律师必备知识点总结作为一名医疗律师,掌握必备的知识点对于成功处理医疗法律案件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医疗律师必备的知识点总结:一、法律知识1. 医疗法律法规医疗法律法规是医疗律师必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医疗相关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卫生法等法律法规。
医疗律师需要深刻理解这些法规,并能够灵活运用在实际工作中。
2. 临床操作规范医疗律师需要了解临床操作规范,包括医疗保健行为规范、医疗操作标准、医疗事故处理规程等。
这些规范对于医疗律师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3. 法律实务医疗律师需要掌握法律实务知识,包括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文书的起草和诉讼程序等。
这些知识对于医疗律师处理案件至关重要。
4. 法庭辩论技巧医疗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庭辩论技巧,包括发言技巧、辩护技巧、证据展示技巧等。
这些技巧对于医疗律师在法庭上有效地为当事人进行辩护非常重要。
二、医疗知识1. 医疗常识医疗律师需要了解一些医疗常识,包括医疗知识、医疗术语、疾病诊断等。
这些知识对于医疗律师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具有指导作用。
2. 医疗技术医疗律师需要了解一些医疗技术,包括医疗操作流程、医疗设备使用、医疗治疗方法等。
这些技术对于医疗律师理解医疗纠纷案件具有指导作用。
三、法律实践1. 医疗纠纷案件处理医疗律师需要了解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和要点,包括案件受理、证据收集、辩护策略、庭审辩论等。
这些知识对于医疗律师成功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非常重要。
2. 诉讼法律风险评估医疗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诉讼风险评估能力,包括案件胜诉的可能性、赔偿金额预估、法庭判决趋势分析等。
这些能力对于医疗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益保护非常重要。
3. 法律咨询服务医疗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能力,包括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辩护建议等。
这些能力对于医疗律师建立良好的职业声誉和客户关系非常重要。
四、职业道德1. 法律职业道德医疗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包括诚信、勤勉、保密、公平等原则。
律师办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试行
省律师办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制定目的为了提高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质量,指导和规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国侵权责任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规性文件等规定,并参照律师执业规和司法审判实践,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2条指导思想律师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3条律师承办医疗纠纷案件的基本准则3.1 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规;3.2 尊重医学理论和医疗常规和规;3.3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3.4 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3.5 认真审查和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等;3.6 不得参与医方伪造、篡改、销毁和隐匿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不得参与患方哄抢病历资料、组织“医闹”或暴力伤医等活动;3.7 尊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格尊严;3.8 保护患方的隐私。
第4条基本概念4.1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就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产生争议而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4.2 本操作指引所指“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及个人诊所,包括乡村合作医疗、专科诊所等;4.3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医疗损害鉴定,包括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失鉴定、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等;4.4 人身损害结果,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或之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由于过失而导致患者遭受不良后果,包括延长病程、精神痛苦、功能障碍或丧失、存活期缩短、死4.5 经济损失,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度医疗(检查)对患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患方已发生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必将发生的损失;4.6 患者隐私权,是指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
医学法律官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原告(以下简称“患者”)系某市居民,因反复头痛、头晕等症状于2018年5月前往被告(某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就诊。
医院经过初步检查,诊断为“高血压病”,给予患者降压药物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反而出现了剧烈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2018年7月,患者再次前往医院就诊,经进一步检查,最终确诊为“脑瘤”。
由于误诊导致治疗延误,患者最终出现了严重的后遗症,被评定为一级伤残。
二、案件经过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误诊行为感到愤慨,认为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导致患者病情恶化,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患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患者就诊的病历资料、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据。
同时,法院还委托了专业机构对患者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院是否尽到了相应的诊疗义务?2. 医生的诊断是否存在过错?3. 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的伤残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4. 医院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医院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检查、诊断,并采取合理的治疗措施。
本案中,医院在患者初次就诊时未能及时、准确地诊断出患者的病情,导致治疗延误,存在过错。
2. 医生的诊断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遵守诊疗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本案中,医生的诊断过程存在不规范之处,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的病情变化,存在过错。
3. 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的伤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分享:医患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太详细啦)
律师分享:医患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太详细啦)文|王信,电话:176****8317,天津唯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医院作为诊治疾病、护理病人的医疗机构,担负着社会责任。
也许一个医生的误诊或漏诊,将会导致一个生命的离去。
所以我国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医疗领域做出了严格规定。
做为法律人,我们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患者角度剖析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
一、谈判和解的实务技巧: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时间越短医务处准备越不充足,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
此时一定要给医院以压力。
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因为其他工作人员没有权限解决,只是拖延时间。
如果被医院晾在一边,患者应立刻去区卫生局或上级卫生局进行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解决。
2.谈判开始时,律师提出常规诊疗中出现的损害后果和医务人员存在的过错(有病历资料和收费票据做为证据支撑)。
此处对照《侵权责任法》54条---64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资料书写基本规范》。
经过几轮交涉,最后律师提出赔偿标准,院方还价,最后确定赔偿款,我方满意则顺利解决。
不满意,则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谈判技巧:1.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
如果院方拿不出来,直接根据《执业医师法》13,14条,追究院方和医务人员的非法行医责任。
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或根据兜底条款《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时院方会感到压力,有利于接下来的谈判。
2.如果患者在场,可以让患者充分说明自己受到的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对医院的失望,,把积攒的情绪宣泄出来,但一定要避免医闹。
医疗纠纷实务处理101问答
医疗纠纷实务处理一、医疗纠纷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因对医疗行为、结果、程序等方面产生分歧,导致双方产生争议的情况。
二、纠纷发生原因1.医疗行为不当:如诊断错误、治疗不当、用药不当等。
2.医疗结果不满意:如治疗效果不佳、病人疼痛或残疾等。
3.医疗程序问题:如医疗服务质量差、医院管理混乱等。
4.其他原因:如医患沟通不畅、患者对医学知识理解不足等。
三、纠纷处理流程1.双方协商:医患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2.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3.鉴定:如果调解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仲裁或诉讼:如果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医生的权利:包括诊断权、治疗权等。
2.医生的义务:包括为病人提供合适的医疗方案、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等。
3.病人的权利:包括获得医疗服务权、知情同意权等。
4.病人的义务:包括遵守医嘱、配合治疗等。
五、医疗事故鉴定1.鉴定机构:由当地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2.鉴定程序: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3.鉴定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
六、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1.和解: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由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仲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4.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七、赔偿责任与金额计算1.赔偿责任: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计算:根据伤残等级、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因素计算赔偿金额。
3.赔偿方式: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定期金赔偿两种方式。
4.八、法律法规适用与解读5.处理医疗纠纷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医学纠纷法律条文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人民医院接收了一位患有严重感冒的病人,经诊断,该病人患有肺炎。
医院安排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呼吸内科医生为其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采用了常规的抗感染治疗,包括抗生素的使用。
然而,由于治疗不当,病人的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反而出现了病情加重的迹象。
一个月后,病人病情恶化,最终因呼吸衰竭去世。
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病人死亡。
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医院则认为,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已尽到诊疗义务,且病情恶化并非医生治疗不当所致。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法律条文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遵守诊疗规范,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本案中,医生在治疗过程中,采用了常规的抗感染治疗,包括抗生素的使用。
然而,由于病情恶化,病人最终死亡。
对此,法院认为,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恶化。
2.医院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
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医疗纠纷案件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因诊疗、手术、护理等方面产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
下面将介绍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
一、实务流程1.诉讼准备阶段(1)取证:患者需收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如病历、医学鉴定报告、医生的诊断书等。
(2)调解:患者可向医疗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2.诉讼阶段(1)起诉:患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诉讼事实。
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医学鉴定报告、病历等。
(2)举证:患者起诉后,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
可以通过提供病历、证人证言、医学鉴定报告等证据来证明。
(3)质证:医疗机构和医生可以对患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辩论:双方可以在庭审中通过辩论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互相驳斥对方的观点。
(5)审理判决: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做出判决,决定案件的胜负。
3.二审、再审及执行阶段(1)如果一审判决对患者不利,患者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同样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2)如果二审判决对患者仍然不利,患者可以申请再审,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3)如果判决生效后,医疗机构不履行判决,患者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将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执行。
二、诉讼技巧1.充分准备证据:在患者起诉过程中,要充分收集证据,包括病历、医学鉴定报告、各种证明材料等,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案件的胜诉。
2.选择合适的律师:患者在办理医疗纠纷案件中选择一位专业的律师非常重要。
一位专业的律师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患者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有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关注诉讼时效:医疗纠纷案件有一定的诉讼时效,患者要及时提起诉讼,避免错过时效,导致无法维权。
4.争取调解机会:在起诉前,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是一种快速、便捷的解决方式,患者可以争取调解的机会。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律师版(5篇)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律师版甲方:_____医院患者基本情况: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住院号:_____调解人: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患者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⑵_____。
住院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调解人: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律师版(二)医疗机构名称:_____ 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_____ 调解机构:_____患者的姓名____年龄_____性别_____籍贯_____住址_____职业_____协议地点:_____患者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在医方处住院_____科治疗,其间,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医疗行为争议。
经医患双方行为主体同意,医患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医疗行为争议;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医患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著名医疗事故律师
著名医疗事故律师张华先生(Zhang Hua)是一名著名的医疗事故律师,他在律师行业有着极高的声望和崇高的信誉。
他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实务经验,精通涉及医疗事故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一、关于张华先生1、简介:张华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系,毕业后曾就职于知名的上海律师事务所,负责涉及医疗事故的法律案件;2、业务领域:张华先生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涉及:医疗事故征求维权、医院责任追究、患者健康维护和患者维权追究等;3、实务经验:他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实务经验。
在这20多年里,他多次参与涉及医疗事故的法律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权威的法律知识;4、专业精神:张华先生始终以专业、廉洁、踏实的精神来处理案件,他秉承”服务至上,法律为纽带“的处理准则,始终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5、个人特色:张华先生具有极高的敬业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知识面广泛,拥有宝贵的实践经验,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二、其取得的荣誉1、被上海市律师协会授予最佳客户满意奖;2、被多家知名医院授予合作伙伴荣誉称号;3、获得《中国律师》和《世界法务评论》等国内外多家著名杂志授予“金牌医疗事故审判专家”称号;4、作为资深律师,他还多次受邀为中外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受到公司和客户的高度评价。
三、张华先生的律师事务所1、张华先生在2006年创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2、律师事务所以涉及医疗纠纷为主要业务,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3、基于此,律师事务所重视文书作业,坚持精准、专业和有效的文书处理方式,服务更准确;4、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声誉,律所也不断地组织各类律师培训活动,为法律操作提供更为专业的指导;5、同时,律所也积极向社会贡献精神,不断投入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居民的维权活动,从而在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张华先生的格言张华先生以“促进客户权益,秉持公正、实事求是的处理原则”为格言,在律师行业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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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下午,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人才库”在律协会议室举办了一期青年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实务学习交流会。
本次活动旨在开拓青年律师的视野,拓展业务领域,了解并初步掌握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实务要点。
近4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学习交流会。
主持人: 李胜利律师主讲人: 李胜利律师第一部分 学习交流会概要主讲人李胜利律师:今天主要介绍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以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历史沿革;二是重点介绍一般医疗纠纷案件的办案流程,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律师在这些流程中能起什么作用,能为当事人提供什么法律帮助;接下来和大家谈谈目前医疗纠纷案件比较容易遇到什么困难,也希望听到各位的体会以及宝贵意见;最后会介绍一下几种特殊类型的医疗纠纷案件。
一、我国医疗纠纷现状以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或赔偿数额不同,从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实际上,只要有医患关系的地方,就有医疗纠纷。
误诊误治几乎发生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中国每一名医生平均每年可能会遇到两件医疗纠纷,与美国医生(每人每年15件)相比是很少的。
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医生目前还处于比较安定的环境,另一方面也说明医患关系紧张问题也不可小视。
” 在中国医院协会日前召开的2008年医院管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林文学根据其研究统计的一组数据,得出了上述结论。
根据计算,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数平均为1300万件左右,2006年全国门急诊总量是24亿人次,因此医疗纠纷发生的比例是0.5%左右。
如果按照2007年底全国医护人员665万的数量来分配,每一名医生平均每年可能会遇到两件医疗纠纷。
但在总体平稳的同时,2002年以来,医疗纠纷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极大。
根据对全国法院系统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总量分析,从2002年至今,每年以医疗事故作为案由的案件量稳定在9000件~10000件,加上以其他案由受理的案件,共为45000件~50000件。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阶段(1950-1959):大量使用刑律,导致医务人员产生恐惧心理。
第二阶段(1959-1977):行政定性处理为主,文革为甚。
第三阶段(1978-200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出台,行政手段结合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行政处理逐渐少了,越来越多的案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但是,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医学会的鉴定分析意见比较简单,死亡赔偿金项目的缺失等,于是,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呼声也开始高涨。
二、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这里重点介绍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律师在为患方进行代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诉前准备1、咨询接待:由于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比如专业性比较强,风险比较高,这些问题要在咨询接待时充分的与当事人沟通。
在对医学问题无法把握时,建议聘请专家辅助人。
所谓专家辅助人,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经验的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聘请并经法院准许,出庭辅助当事人对诉争的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或发表专业意见和评论的人。
在医疗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则是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聘请并经法院允许,出席医疗鉴定会及法庭审理,分析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对专业医学术语、诊疗规范和常规进行说明。
2、保全证据:包括复印封存病历以及保全实物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需要提醒的是,封存病历时注意封存袋一头一尾都要贴上封条,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封存证明;另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或药物等实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封存。
3、尸检:尸体解剖的目的主要是查明死因,尸检过程可以申请法医参加;死者家属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4、分析案情:主要从医院及医务人员资质、病历的真实性、患者损害后果产生原因、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合法性问题等方面着手,专家辅助人对于分析案情有很大的帮助。
(二)医疗案件的诉讼过程1、 证据交换在证据交换阶段,代理律师应当注意 查明 医师资质,病历的完整、真实及合法性问题。
2、 医疗案件可能遇到的鉴定(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立的鉴定,根据最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所以,以前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称为司法鉴定,而将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称为司法鉴定,现在看来,这个认识和称呼应该改一改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医学会进行,目前很多地区,如上海江苏开始实行异地医学会鉴定,目的是为了鉴定更加客观公正,排除熟人相互鉴定的弊端。
(2)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以下简称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很多赞誉,理由是:该鉴定机构不属于卫生行政系统主管,而是属于司法行政系统;医疗过错鉴定只鉴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不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文书分析意见比较详细,说理比较充分。
(3)伤残鉴定:这个鉴定一般是患方提出,鉴定机构仅对患者的损害后果进行鉴定,而不去分析因果关系,鉴定的范围值得重视(与医疗争议有关)。
(4)“三期”鉴定:即营养、护理、休息期限的鉴定。
(5)文书鉴定:一般是针对医疗文书是否存在被篡改情况而进行的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提出鉴定的一方有比较多的鉴定知识,鉴定种类有文字形成时间、打印形成时间、笔迹鉴定等等。
(6)拆封鉴定:这个鉴定的目的是判断病历资料被封存以后是否被拆封过。
(7)药物质量检测:这主要是针对疑为假药、劣药导致损害后果的鉴定。
(8)医疗器械质量检测:这针对的是医疗器械的品质进行检测。
(9)尸检: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主要目的是鉴定死亡原因。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用的很少的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种鉴定,其实本质上都是一种专家证言,如何申请鉴定?选择谁来鉴定?如何鉴定?鉴定以后如何质证?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注意问题(1) 书写陈述书、争议要点根据目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设计,医学会接到鉴定委托以后,会要求医患双方提供案件的争议要点和陈述书,在开鉴定会之前发给鉴定专家。
所以,具体明确的争议要点是帮助当事人获得满意鉴定结论的第一步。
(2)抽签很多人都不重视这个程序,或者只在乎有没有法医参加。
实际上,抽签是鉴定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鉴定的结论。
抽签首先要注意的是,抽什么学科的专家来进行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医学会给予一个建议,比如一个阑尾炎的手术做坏了,医学会就安排普外科的医生进行鉴定,但是,很多案件事实上涉及多个学科,比如,诊断为甲状腺腺瘤的患者,进行了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术后,发现声音嘶哑,病理报告为甲状腺肿大伴结节形成。
这个案件如果进行鉴定,医学会可能会安排普外科医生进行鉴定。
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声音嘶哑是损伤了喉返神经,普外科医生进行鉴定没有问题,可是,甲状腺肿大是否首选手术治疗?就最好有内分泌科医生参与鉴定。
还有,即使普外科医生进行阑尾炎这样的常见手术,也要考虑是否应当有其他学科参加,比如一个阑尾炎术后肾衰竭的患者,这个案例抽签就不仅有普外科专家,还要有肾内科。
由于专科不一样,鉴定专家的视角、认识水平会不一样,如果没有选到合适的专家,鉴定结论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上述这个问题,医学会也会注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在抽签时,当事人对专家类别提出异议,医学会则会中止抽签,对当事人的意见提交医学会工作例会讨论后再行安排。
在选取了专科之后,接下来就是定什么学科为主要学科,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争议焦点所涉及的专科鉴定人员越多,对问题的讨论也会越彻底,还可以防止“一言堂”。
(3)医疗鉴定会应注意的问题在目前的医疗案件中,存在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患方认为先鉴定再说,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或有过错)再起诉;第二个误区认为鉴定是专家的事,只要自己到场说明一下情况就可以了。
实际上,医疗案件的核心就在鉴定,决定着诉讼是否成功;如果胜诉,决定着胜诉是否彻底。
所以,不重视鉴定,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在鉴定会上,要注意鉴定专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鉴定会的发言与法庭辩论有很大区别,如果将参加鉴定会形象的比喻为一场战争,则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策:下策为陈述事实经过,让专家判定有无医疗过错;中策为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请鉴定专家回答;上策则为分析问题,说服鉴定专家接受并形成鉴定文书;需要提醒的是,鉴定专家是中立的,中立包含被动的意思,正因为这个原因,就不要奢望鉴定专家变成你的代理人,厚厚的病历资料,在一两个小时内完整的看完是不现实的,当事人要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鉴定。
(4)鉴定费的承担请注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4、开庭审理的重点(1)案由的选择前面我们讲到,今天主要讲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也就是说,除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还有其他的案由,根据2008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事案由规定》,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还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等。
(2)证据规则的运用大家都知道,医疗侵权案件适用“举证倒置”,我建议律师朋友能够对“举证倒置”做更多的了解,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举证责任都是由医院承担,患方有初步举证的义务,另外,在证据规则的运用上,举证责任也是可以转移的。
(3)证据的提交和质证医疗纠纷案件中,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当作为重点,主要针对鉴定书涉及的责任程度、伤残等级以及医疗依赖等问题。
讲到专家辅助人,在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时,专家辅助人可以对医疗鉴定进行更为专业的质证,这将为提高庭审质量提供专业帮助。
法官之所以过分依赖鉴定结论的重要原因是如果自行否认鉴定结论,将承担巨大的专业风险,很容易被指责为“外行审判内行”、滥用权力、不尊重科学。
在没有专家辅助人的情况下,即使鉴定专家出庭,鉴定结论也得不到有效的质证,很难达到理想的庭审效果。
如果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作为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专家辅助人,可以认真研究鉴定过程及鉴定结论,在法官的主持下,可以通过向鉴定专家提问的方式,还原鉴定形成的过程以及得出鉴定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和材料,以增强鉴定的透明度,使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对送鉴材料是否适当、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所依据的事实及理论是否可靠等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