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经医院授权在我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处方的开具:3.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等开具处方;医师所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量。
3.2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4、处方书写:4.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一致;年龄应填写患者实足年龄;4.2药品用法用量应以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3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5、处方的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5.1处方审核5.1.1调剂人员应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5.1.2中、西药处方药分别开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5.1.3对于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合理处方药师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及发药,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5.2处方调配5.2.1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2.2调剂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处方应按要求归档、保管和销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的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药学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负责制定药学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和采购计划,报上级主管审核。
审批后负责组织落实。
3、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4、组织和指导药学部门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5、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和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积极组织建立临床药师制,并组织、指导和协调临床药师的工作。
7、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8、组织领导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业务考核和开展科研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毕业后的继续教育。
9、协助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对药学部门全体人员的考核、奖惩、调动和职务晋升等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二、药剂科工作制度1。
药剂科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2。
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4。
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5。
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6.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7.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容、、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方法、配伍禁忌;抗菌素药品使用是否规、电子处方开据是否正确等确认无误前方能调配。
3. 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六个月的药品做好公示.三个月的药品除特殊原因外要下架.一个月药品原那么上不得销售。
4、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那么.防止过期失效。
5、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6. 调配含有毒药与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及抗菌素药品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7.需冷藏的药品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适当的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前方可调配。
8. 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考前须知。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容、病员、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前方能调配。
2. 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慎重.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
4、含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品的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的药品.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前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前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旳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措施、配伍禁忌;抗菌素药物使用与否规范、电子处方开据与否对旳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3. 注意药物效期,严禁过期药物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半年内旳药物做好公示,三个月内旳药物除特殊因素外要下架,一种月内药物原则上不得销售。
4、药物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旳远近,按批号分别寄存,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旳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5、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改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回绝调配。
6. 调配具有毒药与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时应遵循毒性、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管理规定执行。
7. 需冷藏旳药物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合适旳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物标志不清楚旳药物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8. 发出旳药物,必须将服用措施具体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改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旳操作规程。
4、具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物旳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旳药物,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后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物旳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物旳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采购申请:由临床科室 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并
填写采购申请表
采购审批:采购申请需 经过药剂科主任审批, 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医
院用药需求
采购计划制定:根据临 床科室的需求,制定药 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 的药品品种、数量、规
格等信息
供应商选择:通过招标、 议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 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
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添加标题
药品安全:加强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发放流程, 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科室;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无误。
添加标题
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 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目标:提高药剂 科人员的专业素质和 服务水平,确保药品 质量和安全。
特殊药品使用的培训和教育
药品储存: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定期检 查药品有效期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特殊药品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 度,确保安全使用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药品采购: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确保药品质量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药品调配:遵循调配规范,确保药品安全 有效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诚信、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不接受任何形 式的回扣、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严格遵守药品调配规范,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不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遵守医疗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品质量符合规定 验收合格后,需进行入库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药品入库后需按照分类进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保管过程中需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不出现过期、变质等情况
医院药房上墙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上墙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药房,规范医务人员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院内专门用于储存、发放药品的场所,一切医务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院药房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除了紧急情况外,其他时间均不得进入药房。
第四条医院药房内应有专门的药房管理员,负责管理药品的储存、发放、清点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药房内的一切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的分类和剂型进行摆放,保持整洁有序。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领取药品前,必须出示有效的医师处方,并填写领药单,经过药房管理员核对后方可领取药品。
第七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领取药品,更不能将药品私自带离医院,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
第八条医院药房内严禁吸烟、喧哗,不得进食及饮用饮品,严禁使用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必须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患者用药准确无误。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药房管理员进行咨询,不得盲目使用药品。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医师处方的要求进行用药,不得擅自增减剂量或更换药品。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仔细查看药品的效期、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药房管理员报告。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用药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剩余的药品归还药房,不得私自留存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如发生过敏、中毒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向医院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药房管理员报告,不得私自擅改或丢弃。
第十六条医院药房内严禁存放过期、有损坏的药品,一旦发现应立即清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保护好药品的密封性,防止受潮、暴晒、污染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发生。
第十八条药房管理员应定期清点库存,做好药品的分类整理工作,确保药品储存的整洁有序。
第十九条药房管理员应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转让给他人,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药剂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规范药品管理和使用,加强药剂岗位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岗位设置药剂科设置药剂师、药剂技术员两大岗位,其中药剂师为高级药剂人员,主要负责药品的处方审核、质量管理、药理学指导及病人的药学服务等工作。
药剂技术员为中级药剂人员,主要负责配制处方、药品入库、药品出库等工作。
三、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药剂科要按照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药品的采购,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正规批次的药品。
2. 药品验收:药品的质量与服务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剂科应对所有进货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复核并实行二次验收制度,必须对每批进货药物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厂商进行认真核对。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 药品储存:药剂科应按照不同的药品类别制定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它们储存适宜、装配整齐,并对其进行分类标识,药房内的物品应当随时保持整洁,避免受潮、晒太阳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发生。
4. 药品发放:药剂科应 strictly进行药品发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发放对药品的选择、剂量、方式等进行核对确认,防止发放给错误的病人或错误的药品。
5. 药品报废:药剂科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质量状况等情况组织药品报废工作。
报废药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处方审核在接到医师处方后,药剂师要先对处方的符合性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的准确性、药品配方与标准的合理性、药品数量的准确性等方面。
在审核工作中,药剂师还要与医师沟通和交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五、药物浓度和配制药剂师和药剂技术员必须根据处方精确计算药物的浓度,并进行药品的配制。
药品的配制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避免药品污染。
六、药物存储容器药剂科必须使用标准化存储容器,以避免药品污染。
药品的存储容器必须防潮、防晒、防渗漏、防震动等。
对药品存储容器也应定期清理、保养。
药学临床药学室上墙工作制度
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一、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执行院、科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 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
三、定期利用PASS系统监测全院合理用药情况,做好各项处方点评工作。
四、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和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五、积极为临床提供药学信息服务, 对临床提出的问题应及时反馈; 及时发现临床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 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经医院授权在我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处方的开具:3.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等开具处方;医师所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量。
3.2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4、处方书写:4.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一致;年龄应填写患者实足年龄;4.2药品用法用量应以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3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5、处方的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5.1处方审核5.1.1调剂人员应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5.1.2中、西药处方药分别开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5.1.3对于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合理处方药师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及发药,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5.2处方调配5.2.1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2.2调剂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处方应按要求归档、保管和销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就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与治疗疾病得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得终结目得就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得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得安全性负责、二.制定医院“处方集”与“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得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得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
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得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得种类与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瞧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得药品供应、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得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得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
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得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得救治措施。
4。
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得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得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与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得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
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得重要标准。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药房上墙制度新建
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2、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3、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
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4、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
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6、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等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机构处方管理规定。
1、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做为发药凭证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4、处方的格式:处方由医院按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及自治区卫生厅提供的模式统一印制,其颜色及标识均应符合规定。
5、处方的书写应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
6、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进修)医师的处方权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医师应在医务部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必须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药剂科药库上墙制度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房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配备的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专柜加锁2.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保管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4、专用处方4.1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4.2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4.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5、专册登记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流程药库负责人职责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验收发放和购药计划拟定。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严禁借助职务之便收受红包、回扣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负责入库药品登记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拒绝入库。
发现差错及时查对。
4、对药品实行分区/分库存放及色标管理,按药品储存条件定位存放药品,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5、定期养护药品,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6、根据药品库存量和消耗情况,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在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下,给予合理库存,尽量提高周转率。
药剂科制作上墙工作制度
1、购进药品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所有药品必须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等合法渠道进货,并按照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程序进行。
药品供应商必须是在本市上年度(或者本并次)药品招投标中标的企业。
2、药库应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注明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数量. 《药品采购计划》必须经药品采购小组审核,院长或者分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药品采购员按各药品不同的采购渠道,分别及时向各供应商发出采购单,防止人为造成缺货断档。
3、购进药品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4、药库需建立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和验收人签名等内容。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
6、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协议,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 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 所购药品的提供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各类证明、证书和文件。
(4)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贮存的要求。
1、药品入库验收人员应必须和采购人员分开。
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物制品必须做到货到即验)。
验收时,应同时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等内容,每整件的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实行双人逐件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
对低温冷藏要求的药品,验收的内容必须包括运输贮藏温度。
2 、药品的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藏条件等内容.特殊药品、外用药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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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知识,做好相关的工作。
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知识1、认真学习业务,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医院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由医教科组织药剂科协助。
2、监管组织落实:医院成立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的院长负责。
同时充实补充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成员。
3、完善管理制度:①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品进行监控,根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②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做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
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①医院药物合理应用专家组不定期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②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报上报医院。
③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④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⑤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⑥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门诊医师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三、要求1、全院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发扬人性化服务的精神,合理用药,合理施治。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全院的业务水平。
3、医院严肃纪律,对检查出的问题,按规定查出违纪人员,按照医院相应的处罚规定作出处理。
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的部门。
二、药剂科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质量检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品管理工作。
四、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定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五、定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六、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律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七、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八、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药剂科主任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的工作。
科主任是本科药学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负责制定药学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和采购计划,报上级主管审核。
审批后负责组织落实。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定。
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且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四、组织和指导药学部门所属的各部门的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
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和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六、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积极建立临床药师制,并组织指导和协调临床药师的工作。
七、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病人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八、组织领导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业务考核和开展科研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的继续教育。
九、协助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对药学部门全体人员的考核、奖惩、调动和职务晋升等的工作。
检查监督本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药剂科副主任岗位职责一.工作内容1、协助科主任研究、制定药剂科学科发展计划。
2、负责制定分管部门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3、在科主任领导下组织、实施、监督分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执行过程。
4、协调和激励分管部门工作,审定绩效考核结果。
5、完成主任授权的其他工作。
二、权责范围1、职权(1)协助主任。
对药剂科发展规划和任期内工作有计划权。
(2)对分管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的考核权。
(3)对直属下级工作有指导和监督权。
(4)对主任决策有建议权。
2、责任对主任授权的工作承担责任。
主管(中、西)药师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科技术人员的药品调配工作。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范。
四、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更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五、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大学生,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药师(中药师)职责一、在科主任和上级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登记和统计,认真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检验签订的药检仪器的使用和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范。
四、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革剂型,提高疗效,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认真学习专业技术,掌握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科研工作的基本思路、方法和技能。
参加科研和技术革新的一些具体工作。
六、做好药品管理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七、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八、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大学生,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药士(中药士)职责一、在药剂科主任和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请领、摆发、统计、管理账目和处方调配,以及制剂配制。
质量监测等具体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三、主动问临床科室和病人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工作。
四、经常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指导辅助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药房值班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值班。
二、参加调剂室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上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四、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分开。
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玩游戏。
六、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七、调剂处方时,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时方可发药。
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八、发药时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九、做好各种记录,完成当天各种记录,以便于第二天清楚明了的交接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2、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1、按照国务院2005年11月10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印鉴卡到指定供货公司购入。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医院的实际需要量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