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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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发票或者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般纳税⼈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存在如下5种情况:
1、从⼀般纳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业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核定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业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明确了具体核定⽅法。

后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核定扣除范围。

[最新知识]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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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进项税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

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

3-1=9.3万元。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上文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的不同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更多相关会计分录内容,敬请关注我们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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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点探析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点探析

文/ 四川省税务干部学校 黄红艺[摘 要]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中相对复杂的情形,相关政策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文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结合征管实际及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需要关注的重点进行系统解析,对存在的风险作出提示,以期帮助广大纳税人从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中得到更多实惠。

[关键词]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减税降费;税费研究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点探析我国现行增值税一般采用凭票扣税的“购进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购进农产品,除了采用“购进扣税法”以外,还可以采用“核定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而且购进农产品即使采用“购进扣税法”也有很多特殊规定。

因此,一般纳税人有必要深入系统了解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关注重点,规避相关风险,以更好地享受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红利。

一、政策规定(一)我国增值税计税方法基本规定我国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即通过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算出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普遍采用凭票扣税的“购进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

而购进农产品除了采用“购进扣税法”以外,在一些行业试点采用“核定扣税法”(又称“实耗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

(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具体规定及应用1.“购进扣税法”所谓“购进扣税法”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可以根据扣税凭证在购进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法。

(1)“购进扣税法”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

(2)“购进扣税法”政策要点一般纳税人在国内购进应税农产品,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进口农产品,必须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必须取得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才能作进项税额抵扣。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购进农产品涉及到进项税抵扣的问题,这对于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税务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购进农产品会有进项税抵扣这一政策。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基础性地位,为了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同时减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在购进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时,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哪些农产品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呢?一般来说,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农产品都可以。

这包括了初级农产品,比如未经加工的粮食、蔬菜、水果、畜禽等,也包括经过一定加工但仍属于农产品范畴的产品。

接下来,谈谈抵扣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但在实际业务中,很多农产品是从农民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的,这时候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别担心,税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呢,如果是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如果企业购进了一批农产品,买价是 100 万元,那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 100×9% = 9 万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扣除 1%的进项税额。

这意味着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再说说抵扣的凭证。

除了前面提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还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也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注意一些问题。

比如,要确保购进的农产品是真实的、业务是合法合规的,相关的发票和凭证要符合税法的要求。

同时,要做好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工作,准确计算和申报进项税抵扣,避免出现错误和税务风险。

总之,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是一项复杂但重要的税务政策。

农产品进项抵扣归纳总结

农产品进项抵扣归纳总结

农产品进项抵扣归纳总结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它规定了购进农产品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是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财税〔2017〕37号文在此基础上做了新的规定,并明确了“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一、购进农产品及抵扣(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初级农产品(1)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额=发票或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例1.某企业向一般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牛毛(11%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00,税率11%,增值税额110,价税合计1110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元。

借:原材料—牛尾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贷:应付帐款 1110(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1%扣除率;例2.某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牛毛(11%税率),取得其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00,征收率3%,税额30,价税合计1030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元。

借:原材料—牛尾 9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贷:应付帐款 10302、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扣除率;例3.某企业向一般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洗净毛(17%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00,税率11%,税额110,价税合计1110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0元。

借:原材料—牛尾 98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贷:应付帐款 1110例4.某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洗净毛(17%税率),取得其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00,征收率3%,税额30,价税合计1030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0元。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农产品在我国的进项税抵扣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

具体来说,农户在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具等生产和经营农产品所需的物资时,可以向销售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纳税申报时通过填写《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纳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其次,农产品加工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经过加工后,可以转化为农产品加工业的生产要素。

根据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将其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时,这部分销售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向农产品生产者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纳税申报时通过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此外,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的过程中,可能经过多次买卖和转手。

根据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每一个环节的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的方式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每一个流通环节的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应向上一个环节的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纳税申报时通过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最后,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最终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销售额中的增值税无法进行抵扣。

因为增值税的目标是对生产环节中增加的价值征税,而最终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没有增加农产品的价值。

因此,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应由销售商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缴税。

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存在一些特殊政策。

例如,根据我国《农产品税务管理办法》规定,农产品销售企业可以选择根据农产品的实际销售额或者在销售到生产企业时支付的价款确定税额。

另外,根据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农产品生产者可能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降低进项税的成本。

总体来说,农产品在我国的进项税抵扣规定相对灵活,主要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进行。

农产品抵扣进项三种方法总结

农产品抵扣进项三种方法总结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核定扣除方法:1、投入产出法2、成本法;3、参照法。

A.投入产出法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例题1】某乳品加工企业2016年销售10000吨巴氏杀菌乳,实现不含税收入48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200元/吨,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应缴纳的增值税:原乳加工成巴氏杀菌乳,适用税率为13%。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0×1.055×0.42×13%÷(1+13%)=509.76(万元)。

应纳增值税=4800×13%-509.76=114.24(万元)。

【例题2】某乳品加工企业2016年销售5000吨酸奶,实现不含税收入35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3,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200元/吨,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应缴纳的增值税:原乳加工成酸奶,适用税率为17%。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5000×1.063×0.42×17%÷(1+17%)=324.35(万元)。

应纳增值税=3500×17%-324.35=270.65(万元)。

成本法侧重于农产品耗用金额的控制,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核定耗用农产品的购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纳税人根据该比例及每月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参照法是对新办的纳税人或者纳税人新增产品,税务机关参照所属行业或者其他相同或者相近纳税人的扣除标准进行核定。

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问: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答: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业产品,可凭自行开具的有抵扣联的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向农业生产者企业、单位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凭其开具的普通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购或购进农业产品凭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应按照先付款后抵扣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业产品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应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有关栏目,特别是销货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项目应当详细填写,凡项目填写不全或填写不清楚的,一律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所需款项(包括现金和支票)必须由同一银行账号支付。

从事农业产品收购企业到异地收购农业产品增值税的管理比照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的有关税收规定处理。

一般纳税人收购企业使用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发票(省内异地收购的使用《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抵扣凭证。

从2005年4月1日所属期起,一般纳税人开具收购发票(包括有抵扣联和无抵扣联)必须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采集收购发票信息并生成《收购统一发票清单》,连同其它申报资料每月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不按时报送的,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范围㈠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时,以农业生产者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为扣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向农民个人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时,以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票为扣税凭证。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㈡向农产品流通环节(批发、零售)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按以下规定执行:1、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以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扣税凭证。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以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扣税凭证。

㈢进口农产品的,以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扣税凭证。

㈣从农产品流通环节(批发、零售)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二、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㈠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㈢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㈣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乳制品、酒、植物油、棉纱、毛条、生丝的一般纳税人,继续执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在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的当期,凭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1%扣除率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记账实操-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记账实操-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记账实操-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 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于一些特定的农产品,如符合条件的鲜活肉蛋和蔬菜,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蔬菜需是免税清单上的产品,鲜活肉蛋主要是指常见猪牛羊和鸡鸭鹅的肉蛋。

2. 企业所得税方面:初加工项目免税: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产品初加工是指通过对新鲜农产品进行清洗、脱壳、切块(片)、分类、储藏保鲜、速冻、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

农林牧渔业所得减免:企业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农产品深加工取得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具体的减免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3. 其他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如果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率5%),该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进口设备税收优惠: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在上述账务处理实例中,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 销售果汁产品时,销售收入为100000 瓶×10 元/瓶= 1000000 元。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议题。

对于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来说,准确理解和合理运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还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简单来说,当企业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增值税。

而这部分增值税,如果企业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那么,哪些农产品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呢?一般来说,包括各类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例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禽肉、禽蛋、鲜奶等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加工的非初级农产品,其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凭票抵扣,另一种是计算抵扣。

凭票抵扣是指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合法扣税凭证,按照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比如,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计算抵扣则适用于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情况。

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

企业按照买价乘以一定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目前,对于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为 10%;对于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扣除率为 9%。

为了能够顺利进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企业需要做好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

这包括保存好购进农产品的各种凭证,如发票、收购凭证等;准确核算购进农产品的数量、金额和用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报抵扣等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比如,农产品收购凭证的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农产品收购往往涉及众多的个体农户,收购凭证的开具和真实性核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简介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简介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简介第一部分政策出台背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鉴于我国农业发展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将农业生产者纳入增值税征扣税机制的条件,同时农产品流通及加工行业刚刚起步,无法承受不抵扣进项税额所产生的成本压力,因此我国对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实施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为进一步解决下游生产企业抵扣问题,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值得关注的是,现行农产品抵扣政策在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实际执行中的一些不利因素逐渐显现。

一方面,农产品抵扣政策采取“前免后抵、自开自抵”的方式,在税制层面为虚开收购发票骗税提供了可能,也使得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发票无法通过稽核比对来检验收购行为的真实性,导致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偷骗税的案件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现行农产品抵扣政策实际上是一种隐性财政补贴,但由于虚拟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而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经常会引起所谓“高征低扣”的误解,结果是给了补贴政策却被误解为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使得政策执行十分被动,争议不断。

针对这一现状,2012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调整农产品抵扣政策的新方案,其核心是继续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给予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改变当前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凭农产品收购发票直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做法,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核定扣除办法取消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抵扣功能,将农产品进项税额与现有抵扣凭证脱钩,改按纳税人每月实际耗用的农产品数量来确定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则从源头上消除了纳税人虚开收购发票的动机。

2014年4月,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涉税风险,省局结合各地市上报扩围建议,会同省经信委在全省棉纺纱、缫丝加工、山核桃等行业开展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调研,并组织各级国税机关开展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测算工作。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农产品作为重要的农业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成为了农民和相关农业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

本文将对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进行简要总结。

一、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基本概念及原则进项税是指企业购买生产资料、劳务和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因此在农产品生产中产生的进项税可以通过抵扣方式减免农民或农业企业的税负。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 抵扣性:农产品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服务等产生的进项税进行抵扣,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

2. 依法依规: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具体操作、标准和程序需要严格依照国家税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3. 实质性依据:农产品企业要通过真实、合法的交易活动来获得进项税发票,只有在符合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合法的进项税抵扣权利。

二、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相关政策为了支持农业发展,中国政府对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产品进项税率优惠:针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国家税务部门对其适用的税率进行了优惠。

一般情况下,农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相比其他行业的税率有所减少。

2. 具体农产品类别的税收优惠:针对特定农产品,政府给予了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优质粮食、畜禽养殖业、果菜类产品等,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甚至免税。

3. 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政策:农产品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原材料、设备、服务等消耗性采购所产生的进项税进行抵扣。

这些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销售环节所产生的销项税,以减轻农产品企业的税负。

三、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操作流程农产品企业在申请抵扣进项税前,需要进行一系列操作流程,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农产品企业需要首先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享受进项税抵扣政策。

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

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

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可以申请将购买农产品相关的进项税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的标准。

这个标准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农产品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如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

2. 核定扣除比例: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将购买农产品相关的进项税额按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不同的农产品类别和生产规模进行调整。

3. 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一般包括购买农产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

4. 扣除核定依据和程序:企业在申请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在深入讨论这个问题时,可以进一步解释和分析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什么会有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政策?这是因为农产品作为基本生活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一定的支持政策。

通过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可以减轻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的税负,促进农产品产业的发展。

其次,核定扣除比例的调整是根据不同的农产品类别和企业规模来考量的。

不同的农产品可能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因此其进项税额扣除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需求量较大的粮食作物,可以适当提高扣除比例,以促进粮食生产。

对于规模较小的农产品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便更好地支持他们的生产。

此外,税务部门对企业的核定扣除申请会进行审核。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购买农产品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购买的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农产品,并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执行。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注意核定扣除标准的变化和调整,以及申请文件的保存和备案工作。

此外,税务部门也会进行核查和监督,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购买和使用农产品,并正确申报和核定扣除相关的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是为了支持农产品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税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按照采购渠道的不同以及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导致购进的原辅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可分为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企业购进进口原辅材料的,可以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3.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经常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在购进时自行据实开具;或者,可以由农业生产者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免税销售发票。

无论是企业自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还是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

因此,购进企业向这类农业生产的组织和企业采购农产品,应积极索取合规的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据。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用于生产13%税率深加工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种情况:(1)生产农业初级产品(税率9%):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

该张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0×9%=90.00元,而不是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30.00元。

(2)深加工产品(税率13%):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1)流通环节开具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目前可以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的情形有六种: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三是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四是制种企业在定点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五是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六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记账实操-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与申报流程

记账实操-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与申报流程

记账实操-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与申报流程1名词解释农业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植物类(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动物类(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其他动物组织)。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2政策归集(一)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以外的情形,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其按照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特别提醒: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按照1%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1%,不能抵扣9%。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下同)4.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1)购进农产品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2)领用农产品时:再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其按照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购进农产品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领用农产品时:再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在税收领域中,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是一项重要的政策。

对于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来说,理解和正确运用这一政策,对于降低税负、规范税务处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

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定条件下,不再依据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来抵扣,而是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的方法来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策呢?这主要是因为农产品采购环节的特殊性。

农产品的来源广泛,很多是从农户手中直接收购,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完全按照传统的凭票抵扣方式,会给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的税负压力,也不利于农业产业的发展。

那么,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是如何操作的呢?通常,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农产品的耗用情况等因素,确定一个核定的抵扣率或者抵扣方法。

比如说,以投入产出法为例。

企业需要统计投入生产的农产品数量,根据一定的标准产出产品数量,再结合核定的单耗数量,计算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这种方法相对复杂,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再比如成本法。

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等,核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要准确记录和核算农产品的采购、耗用等相关数据。

这是进行核定抵扣的基础,如果数据不准确,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

其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税务机关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税收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和变化,企业只有跟上政策的步伐,才能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企业还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

确保相关业务的处理符合税收法规,避免因为管理不善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政策为农产品相关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和便利,但同时也对企业的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合理降低税负,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做到诚信纳税。

从宏观层面来看,这一政策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2023最新版)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2023最新版)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章节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操作实例。

通过本文档的引导,读者将了解如何正确操作进项税额的核定抵扣,以遵守相关法规,并确保农产品企业合法享受税收优惠。

【章节二】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基本概念-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定义: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是指农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将购买农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等相关费用中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并进行相应的核定抵扣操作。

-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目的: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农产品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产品生产的发展。

-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操作程序: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操作程序包括计算进项税额、核定抵扣、填写申报表等环节。

【章节三】进项税额的计算- 原材料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将购买原材料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按照法定的税率计算,并记录在企业的进项税额台账中。

- 设备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将购买设备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按照法定的税率计算,并记录在企业的进项税额台账中。

- 其他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对于其他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进项税额,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记录在企业的进项税额台账中。

【章节四】进项税额核定抵扣-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条件:农产品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时,必须具备合法购买原材料、设备等相关费用的发票,并依法登记入账。

-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操作步骤:农产品企业应在每个纳税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填写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申报表。

【章节五】填写申报表-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申报表的填写要点:农产品企业在填写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申报表时,应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进项税额核定抵扣金额等。

-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申报表的提交途径:农产品企业可通过电子申报、纸质申报等方式提交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申报表。

【章节六】附件- 附件二: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申报表样本【章节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增值税:一种按照商品增值额度征收的税收制度。

【解析】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解析】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解析】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有人认为,根据财税〔2012〕75号文件,农业生产单位(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笔者认为,这是对财税〔2012〕75号文件的片面理解。

财税〔2012〕75号文件仅对流通环节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进行了规定,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如何抵扣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

如何抵扣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

如何抵扣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
如何抵扣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
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产品销售企业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免征的政策。

为了帮助农产品销售企业正确抵扣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1. 确定符合免税条件的农产品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企业应确保购入的农产品符合免税条件,例如:
农产品应属于免税范围内的农产品类别;
农产品应具备相应的征税凭证、合法来源证明等。

2. 保留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
为了能够顺利抵扣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企业应始终保留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发票、收据等购买单据;
相关农产品质量证明、产地证明等文件。

3. 准确填写申报表格
企业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包括但不限于:
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
农产品销售收入申报表。

4. 合规操作,遵循税法规定
企业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税法规定,合规操作,确保符合规定的条件,如:
将免税农产品销售额与其他销售额区分开来,确保正确抵扣进项税额;
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相关核查。

5. 及时更新相关政策和规定
税法会不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最新的税务规定进行申报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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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存在如下5种情况: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行核定扣除。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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