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湘国土资规〔2017〕3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湘国土资规〔2017〕3号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土资发〔2016〕18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建设五个强省”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真履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加强管理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和利用方式创新,把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要求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提高先进适用技术转化率和普及率,健全技术标准体系,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
在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坚定保护就是节约的理念,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最小的矿产资源消耗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坚持高效利用。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坚定高效利用就是节约的理念,对主共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推进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废石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经济和生态等综合效益。
湖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省矿产资源特点及供需形势,编制《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远景展望至2020年。
《规划》是指导全省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制定全省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专项规划和编制省级以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湖南省位于长江中游南部,地处东经108°47′~114°15′,北纬24°38′~30°08′,土地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
截止2007年底,全省人口6805.7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40.45%,2007年全省GDP为9200.00亿元。
以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加工为对象,冶金、化工、建材业已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锰业在全国具有优势地位。
在全省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矿业(含采选、金属和非金属制品、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总产值2793.55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3.00%,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0.36%。
矿业的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娄底、郴州等市级和桂阳、耒阳、常宁、冷水江、资兴等县级以矿产资源为支撑的矿业城镇。
(一)矿产资源概况湖南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誉。
截止2007年底,已发现矿产141种(含亚种),探明储量的有101种。
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105处,中型矿床277处,小型矿床1250处。
钨、铋、普通萤石、海泡石、隐晶质石墨等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之首,锰、钴、钒、锑、重晶石、玻璃用砂岩居全国第二,锡、铀、金刚石、水泥用灰岩居第三。
湖南省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解读
矿 产 资源 供 需矛 盾 突 出 ,对外 依 存度高。湖南省 已进人工业化加速发展
阶段 ,对矿产资源需求保持强劲增长势
头 ,部分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足 的问题 日益 凸显 。铜 、铝土 、铅 、锌等 因资源
l 威发 权 布I
“ ’ 湖南省国土资源 十二五’规划解读
湖喜
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快经济发展方 式转
变 ,推 进 “ 型 社 会 ”建 设 进 程 中 的重 两
成功预报突发洼地质灾害 50 0 余起 ,转移 群众 1 0万余人次,避免人员伤亡2万余 人次 ,避免财产损失 Z 。 元 l 市场建设成效显著。大力推行经营
二次土地调查 、第二轮土地利用 总体规
划修编 、矿产资 源总体规 划编制 、矿山
水平亟待 提高。全省农 村人均居民点建
设用地 18'T 米 ,比规划确定的 10平 8: J F- 5
“ 十一五”成就显著
耕地保护 目标 圆满实现 。连续 五年
实现耕 地 占补平衡且略有盈余 ,基本农
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6 0J 3. 7 ̄顷。 O
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节约集约利用
间实现土地 出让总价款 收入近 1 0 3 0亿
元 。矿业 权 市场 有 序健 康 发展 ,探 矿 权、采矿权全面实施有偿使用制度。 基础工作扎 实推进 。全面完成 了第
作的重要指南和行 动纲领 ,是保 障全省 国土资源事业发 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的重要举措 。 本规划 以2 1年为基期 00 年 ,2 1年至2 1 0 1 05 年为规划期。
大。
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 万公 』 o 顷 以内,单 位地区生产总值土地 消耗 面 积降低N . , 顷/ 元 ,实施城乡建设 l5' f Oo A 乙 用地增减挂钩1 0 . 万公 顷,国土资源节约 0 集约模范县 ( )创建活动达标率达 到 市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1. 引言湖南省位于中国的中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湖南省制定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
2. 规划目标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在保证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加资源供给能力;•优化矿产资源结构,注重高品质资源的开发;•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和监测能力。
3. 规划原则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制定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这些原则包括:•依法依规:在规划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规划合规性;•综合平衡:统筹考虑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公平公正:通过规划,促进资源利用的公平分配,保障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权益;•创新驱动:注重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和效率;•协同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推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4. 重点任务为了实现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
这些任务包括:4.1 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提升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能力。
同时,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重点发展的矿产资源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和能源矿。
4.2 优化矿产资源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特点,优化矿产资源的产业布局和结构。
重点发展优质、高附加值的矿产品,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
4.3 加强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
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4.4 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湖南省龙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龙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政府二○一五年十二月目录总则 1(一)矿产资源现状基础 2(二)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5(四)形势与要求 6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8(三)规划目标 9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12(一)矿业空间布局 12(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2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6(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7(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18四、绿色矿业发展 21(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21(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21(三)矿山用地与复垦 22(四)矿业循环经济 22(五)绿色矿山建设 22(六)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23五、部省州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24(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24(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4(三)州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4(四)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25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6(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 26(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 26(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7(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 27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29(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9(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30 八、重点工程 32(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程 32 (二)矿产勘查评价工程 32(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 32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33 (五)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33九、规划实施管理 35(一)落实规划目标,完善考核制度 35 (二)强化规划审查,严格规划调整 35 (三)制定激励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35(四)实施动态监管,完善评估机制 36 (五)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36 十、附则 37附表目录附图目录总则“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817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9-06-04【生效日期】1999-10-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矿产资源,不得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
第四条第四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国家和本省统一规划,做到合理布局,综合勘查,科学开采,综合利用。
第五条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第六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第七条第七条勘查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负责本省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二)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三)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四)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五)该项勘查项目资金来源的证明;(六)国家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湖南邵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二月目录总则 (1)一、现状与形势 (2)(一)矿产资源概况 (2)(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3)(三)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 (5)(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6)(五)形势与要求 (8)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9)(一)指导思想 (9)(二)规划原则 (10)(三)规划目标 (11)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4)(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4)(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15)(三)勘查规划分区 (15)(四)探矿权设置区划 (18)(五)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9)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0)(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20)(二)开发规划分区 (21)(三)采矿权设置区划 (26)(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27)(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27)(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29)(七)矿产资源保护 (30)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30)(一)矿业经济分区 (30)(三)采矿权数量调控 (32)(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33)(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控 (34)(六)矿山产业结构调整 (35)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5)(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35)(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36)(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37)(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38)(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8)(六)绿色矿山建设 (39)七、重点工程 (39)(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重点工程 (39)(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点工程 (40)(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工程 (40)(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41)(五)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41)八、北塔区矿业权设置区划 (42)(一)现状 (42)(二)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43)(三)县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43)九、大祥区矿业权设置区划 (45)(一)现状 (46)(二)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46)(三)县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47)十、双清区矿业权设置区划 (48)(一)现状 (48)(二)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49)十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51)(一)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二)地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三)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2)(四)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2)(五)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3)(六)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3)(七)土地利用影响预测与评价 (54)(八)社会经济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4)十二、规划实施管理 (55)(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55)(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55)(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56)(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56)(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56)附则 (57)附表目录附表1: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邵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湖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3)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 (6)第二章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8)第一节指导思想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目标任务 (9)第三章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12)第一节严格耕地保护 (12)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13)第三节提高耕地质量 (14)第四节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第四章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16)第一节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6)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 (17)第五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9)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9)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20)第六章区域土地利用 (22)第一节长株潭城市群区 (22)第二节环洞庭湖区 (24)第三节湘中南区 (25)第四节大湘西区 (26)第七章注重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28)第一节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28)第二节推进土地生态功能与环境质量恢复治理 (29)第三节因势利导发挥土地生态功能 (30)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2)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32)第二节新型城市化建设用地工程 (33)第三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工程 (34)第四节民生用地工程 (55)第五节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55)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统筹、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在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中处于先行和龙头地位。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对于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国家“一带一路”、中部崛起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和扶贫攻坚战略的推进,《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全面实施及全省“四大战略版块”的形成,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在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空间战略格局亟需调整。
湖南娄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十二月目录总则 (1)一、现状与形势 (2)(一)矿产资源概况 (2)(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3)(三)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 (5)(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7)(五)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8)二、规划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规划原则 (11)(三)规划目标 (12)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6)(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6)(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17)(三)勘查规划分区 (18)(四)探矿权设置区划 (21)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4)(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24)(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27)(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31)(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33)(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4)(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35)(七)矿产资源保护 (36)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38)(一)矿业经济分区 (38)(二)矿业产值目标和园区建设 (39)(三)采矿权数量调控 (40)(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40)(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 (41)(六)矿业产业结构调整 (41)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44)(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44)(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45)(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47)(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50)(五)已建(生产)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51)(六)绿色矿业发展 (52)七、重点工程 (54)(一)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54)(二)矿产资源勘查重点项目 (55)(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55)(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57)(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 (57)(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58)(七)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工程 (59)八、规划实施管理 (60)(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60)(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60)(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60)(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60)(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61)附则 (62)附图及附表目录一、附图(比例尺1:20万)1.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分布图(2015年)2.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2015年)3.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2016~2020年)4.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2016~2020年)5.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2016~2020年)6.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年)7. 湖南省娄底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2016~2020年)二、附表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附表6 截至2015年底娄底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附表7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8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9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0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1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2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13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14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15 湖南省娄底市矿山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总则为满足娄底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引导矿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矿产资源特点、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形势等相关因素,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因地制宜的原则,编制了《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发布部门:规划处发布人:发布时间: 2011-11-16 14:21:22 浏览次数:8目录一、现状与形势1(一)矿产资源概况 (1)(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2)(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障能力 (4)(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5)(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二、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7(一)指导思想 (7)(二)规划原则 (7)(三)规划目标 (8)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1(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1)(二)矿产资源勘查 (12)(三)勘查规划分区和勘查规划区块 (14)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5(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5)(二)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16)(三)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和开采规划区块 (16)(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8)(五)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19)(六)矿产资源保护 (19)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20(一)矿业经济空间布局 (20)(二)矿业经济结构调整 (21)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2(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2)(二)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22)(三)积极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22)(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23)(五)实施重点工程 (23)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一)推进规划的法制建设 (24)(二)完善规划的管理体系 (24)(三)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25)(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 (25)(五)推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 (26)附表4 2007年湖南省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 截止2007年湖南省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附表6 截止2007年湖南省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附表7 湖南省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附表8 湖南省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附表9 湖南省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附表10 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11 湖南省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附表12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3 湖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附表14 湖南省矿业经济区规划表附表15 湖南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附表16:湖南省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附表17 湖南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附表18 湖南省土地复垦规划表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省矿产资源特点及供需形势,编制《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称《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20年)-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20年)正文:----------------------------------------------------------------------------------------------------------------------------------------------------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勘察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河道砂石的开采和监督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矿产资源,不得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
第四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国家和本省统一规划,做到合理布局,综合勘查,科学开采,综合利用。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预测评估方法
趋势预测
根据历史和现状资料,分析湖南省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未来人口 、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变化。
风险评估
对湖南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自然灾害、环境污染 、社会稳定等,为规划编制提供风险防控依据。
综合评估
对湖南省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空间开发适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估,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指南
汇报人: 2023-12-16
目录
• 引言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原则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指导 ,促进湖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背景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
应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提高基础设施的覆盖面 和服务水平。
公众参与原则
公开透明
01
在规划过程中,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规划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广泛参与
02
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
性。
反馈机制
03
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
THANKS
感谢观看
04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调查分析方法
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湖南省自然、经济、社会等 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资料,包括地 理、气象、水文、土壤、植被、 人口、经济、交通、文化等。
现场调查
对湖南省的重要区域、关键节点 、典型案例等进行现场调查,了 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数据分析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为规 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矿产资源普查工作问题分析
矿产资源普查工作问题分析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业发展的推动,而工业的也发展离不开对矿产资源的利用。
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矿产产品的使用,所以做好矿产资源的普查工作非常的重要,它对于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合理利用有着重要的引路作用。
本文将就矿产资源普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为矿产资源相继的勘探与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标签:矿产资源普查问题分析0引言湖南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一直以来就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湖南的矿业发展也历史悠久,在中国的矿业发展史也书写了光辉的一页。
据不完全统计,湖南有大大小小的矿床一千多处,其中排在全国之首的矿产就有钨、铋、海泡石、普通萤石、隐晶质石墨等矿种,锰、钒、锡、铀、金刚石等矿种也排在前列。
所以我们做好矿产资源的普查工作非常重要。
我们普查的主要任务是,要对普查地区的地质构造进行研究,在找矿中要注意技术方法,要去推测矿产资源可能存在的地段,做好标识工作,然后对找到的矿进行分析研究。
1矿产资源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1市场宏观调控力度不够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矿产资源普查技术不断地提高,矿产资源的普查工作也加快了步伐,但在加快步伐的同时也在市场中出现了问题。
一些矿产权的证件没有进过深思熟虑,造成了一些没有能力的普查组织得到了相关许可,致使一些矿产资源被随意浪费,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的矿产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
一些矿产的产权出现了不明晰,宏观调控没有及时做到位,矿产资源普查过于依赖市场,早成了不良的产业链,从而造成地质找矿工作的混乱局面。
1.2市场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矿产资源的普查方面缺少监督机制。
因为矿产资源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虽然有极高的风险,但还是有很多民间的普查组织加入到矿产资源的普查当中。
这些带有明显商业利益的组织,既没有良好的普查技术,更没有优秀职业素养,这些商业利益明显的组织混杂在矿业部门的找矿工作中,使矿产资源的普查工作鱼龙混杂,弱化了监督部门的监督能力,对矿产资源的普查工作极为不利。
湖南省辰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辰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政府二○一五年十二月目录总则 (1)一、现状与形势 (2)(一)矿产资源现状基础 (2)(二)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6)(四)形势与要求 (7)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8)(三)规划目标 (9)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12)(一)矿业空间布局 (12)(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2)(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7)(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7)(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18)四、绿色矿业发展 (21)(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21)(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21)(三)矿山用地与复垦 (22)(四)矿业循环经济 (22)(五)绿色矿山建设 (22)(六)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23)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24)(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24)(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4)(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4)(四)勘查开发监督检查 (25)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6)(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 (26)(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 (26)(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27)(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 (27)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31)(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31)(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32)八、重点工程 (34)(一)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程 (34)(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34)(三)矿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 (34)(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 (35)(五)矿山复绿行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查监测 (36)九、规划实施管理 (37)(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37)(二)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制度 (37)(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 (37)(四)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37)(五)建立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制度 (37)(六)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38)附则 (39)附表目录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辰溪县主要探矿权现状表附表6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辰溪县主要采矿权现状表附表7 湖南省辰溪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8 湖南省辰溪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9 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0 湖南省辰溪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1 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2 湖南省辰溪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13 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14 湖南省辰溪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15 湖南省辰溪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附图目录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怀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辰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怀化市辰溪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及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编制《辰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
湖南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为规范矿山管理,减少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商有关部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为重点,对矿山企业依法占有的矿产资源以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整合原则(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
根据资源秉赋条件和矿山开采现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调整矿业权设置,重新划分矿区范围,实现矿山开发合理布局。
(二)规模开发,集约利用。
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生产规模,使矿山开采规模与其占用资源储量相匹配。
应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动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三)安全开采,保护环境。
严格矿山安全评价,整合资源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
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安全生产。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开展资源整合。
鼓励省内外大中型矿山以及大中型矿产加工企业对小矿实施兼并、控股、联营,推动大型矿业基地建设,组建大型矿业集团。
(五)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在确保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矿区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三、整合目标(一)矿山布局得到明显优化。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12.30
•【字号】湘自资发〔2022〕47号
•【施行日期】2022.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湘自资发〔2022〕4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直相关单位: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1.30•【文号】国函〔2023〕136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湖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省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湖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04.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5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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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发布部门:规划处发布人:发布时间: 2011-11-16 14:21:22 浏览次数:8目录一、现状与形势1(一)矿产资源概况 (1)(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2)(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障能力 (4)(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5)(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二、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7(一)指导思想 (7)(二)规划原则 (7)(三)规划目标 (8)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1(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1)(二)矿产资源勘查 (12)(三)勘查规划分区和勘查规划区块 (14)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5(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5)(二)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16)(三)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和开采规划区块 (16)(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8)(五)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19)(六)矿产资源保护 (19)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20(一)矿业经济空间布局 (20)(二)矿业经济结构调整 (21)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2(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2)(二)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22)(三)积极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22)(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23)(五)实施重点工程 (23)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一)推进规划的法制建设 (24)(二)完善规划的管理体系 (24)(三)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25)(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 (25)(五)推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 (26)附表4 2007年湖南省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 截止2007年湖南省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附表6 截止2007年湖南省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附表7 湖南省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附表8 湖南省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附表9 湖南省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附表10 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11 湖南省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附表12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3 湖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附表14 湖南省矿业经济区规划表附表15 湖南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附表16:湖南省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附表17 湖南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附表18 湖南省土地复垦规划表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省矿产资源特点及供需形势,编制《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远景展望至2020年。
《规划》是指导全省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制定全省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专项规划和编制省级以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湖南省位于长江中游南部,地处东经108°47′~114°15′,北纬24°38′~30°08′,土地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
截止2007年底,全省人口6805.7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40.45%,2007年全省GDP为9200.00亿元。
以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加工为对象,冶金、化工、建材业已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锰业在全国具有优势地位。
在全省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矿业(含采选、金属和非金属制品、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总产值2793.55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3.00%,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0.36%。
矿业的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娄底、郴州等市级和桂阳、耒阳、常宁、冷水江、资兴等县级以矿产资源为支撑的矿业城镇。
(一)矿产资源概况湖南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誉。
截止2007年底,已发现矿产141种(含亚种),探明储量的有101种。
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105处,中型矿床277处,小型矿床1250处。
钨、铋、普通萤石、海泡石、隐晶质石墨等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之首,锰、钴、钒、锑、重晶石、玻璃用砂岩居全国第二,锡、铀、金刚石、水泥用灰岩居第三。
钨、锑、铋保有储量分别占世界的34.81%、9.34%、37.18%,具全球优势。
15种支柱性矿产中,除石油、天然气、钾盐外,其余12种矿产都有探明储量。
全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1.26万亿元,排名全国第16位。
湖南矿产资源具有矿种多、大宗矿产少;共伴生矿产多,单一矿产少;难选冶贫矿多,富矿少的特点。
全省探明资源储量分布相对集中。
大型—特大型矿床占矿床总数的6.89%,其保有和累计探明资源储量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钨69.41%和73.53%、锡73.80%和68.44%、铋91.04%和89.53%、锌42.13%和41.75%、锑75.53%和84.60%、普通萤石98.04%和96.52%、重晶石97.96%和94.98%、石膏95.20%和95.04%、隐晶质石墨82.03%和77.25%。
湖南地跨南岭、鄂西—湘西、钦—杭等三大重点成矿区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锰、金、有色金属找矿潜力巨大。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基础地质调查已完成全省1∶50万遥感地质调查和重力测量;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区域化探测量;第二代1∶20万水系沉积物测量;已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编)7个图幅;1:25万洞庭湖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1∶20万重力测量22个图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198个图幅,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2.00%;1∶5万区域矿产调查70个图幅,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4.89%;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33个图幅,占全省面积的8.29%;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5570平方公里;1∶5万遥感地质解译2001 平方公里。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999年以来,在南岭成矿带湖南段、湘西鄂西成矿带湖南段、钦杭成矿带湖南段等开展了国土资源大调查矿产评价。
全省探明矿床1640处,其中达到详查(含煤炭普终)及以上工作程度的有1100处。
从2000年至2007年底,实施国家财政投资矿产资源评价,勘查项目419项,完成投资额5.87亿元;期间,全省吸纳社会投资4.84亿元,开展商业性勘查项目820个,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逐年递增,投资额快速增长。
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探矿权632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4种(含亚种)。
有矿山企业6019个,其中大型矿山82个,中型164个。
大中型矿山占4.09%。
矿山从业人数33.71万人。
年产固体矿石2.57亿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230.58亿元,利润33.60亿元。
能源矿产:建立了以涟邵、资兴、白沙3个矿务局和煤炭坝、辰溪等煤矿为主体的煤炭工业基地。
2007年全省共产煤4904.39万吨,占全国的2.53%。
黑色金属矿产:建立了以华菱集团公司、桃江锰矿、湖南冶金企业集团公司为主体的铁、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产加工基地。
2007年全省产铁矿石425.91万吨,锰矿石114.38万吨。
占全国产量的26.5%。
有色金属矿产:建立了以黄沙坪、水口山等铅锌矿和株洲冶炼厂、三立集团为主体的铅锌采选冶工业基地,以锡矿山矿务局、桃江板溪锑矿等为主体的锑生产与加工基地,以柿竹园、瑶岗仙等钨矿和株洲硬质合金厂为主体的钨生产与加工基地。
2007年钨、锑、锡、铅、锌、铜等矿种产量分别为2.16万吨、3.33万吨、3.45万吨、175.24万吨、78.94万吨、32.31万吨。
贵金属矿产:建立了以辰州矿业公司、黄金洞金矿等为主体的黄金生产和加工基地。
2007年产金矿石4962.15万吨,占全国的3.19%;产银矿石1.0万吨、占全国的1.03%。
非金属矿产:建立了以湘衡盐矿、湘澧盐矿为主体的盐生产和加工基地,以韶峰集团、雪峰集团等为骨干的水泥生产基地,以及以岳阳磷肥厂、湖南磷化工总厂等为主体的化工生产基地。
主要利用的矿种有岩盐、钙芒硝、磷、水泥灰岩、石墨、石膏等,其它非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
稀有、稀土和分散元素矿产:形成了江华稀土矿等生产和加工基地。
3.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截止2007年底,已发现3000处因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矿山建设占用土地面积约13万公顷,其中污染与破坏的达5万公顷以上;全省因矿坑抽排水导致地下水系统受到破坏的矿山在200个以上;矿山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约2.20亿吨、废水约16亿立方米、废气537461.00万标立方米,“三废”对原有的生态系统、地貌景观造成较大破坏。
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先后出台并实施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省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作。
全省已开展9000余座生产和闭坑矿山的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了基础资料,实施了矿山的治理恢复工程,初步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障能力国家地质勘查投入虽逐年增加,但用于地质勘查的资金仍然不多。
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尚未建实建强,地质勘查投融资体系不够健全。
2.开发利用水平相对较低加工深加工比例总体较低,产业链较短,产品附加值较低。
全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水平总体较低。
如锰、铁、铜、锌等矿种的“三率”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严重不足。
4.规划调控力度不够规划实施管理手段较少,地位不高,强制性不够。
实施现行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严肃性不够,规划难以跟上形势和政策的变化。
钨、锡、锑、稀土等矿种的国家调控指标与全省资源特点及产业水平不相匹配,导致全省这些矿种实际产量高于国家调控开采总量。
煤炭单矿井最低生产规模与全省煤炭资源禀赋特点不相适应。
二、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增加资源储备和供应。
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切实提高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宏观调控为手段,统筹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