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政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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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财政支出总论

第二章    财政支出总论

(2)转移性支出
2、通过转移性支出,显示 了政府在公平
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3)两类支出在经济中的作用
第一、购买性支出体现了政府对经济资源
的占有和使用,政府直接以购买者的身份 出现在市场上,与微观经济主体提供的商 品和劳务相交换,因此,它将对生产和就 业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财政的职能角度来 看,政府主要执行的是资源配置职能。
(2)转移性支出
内容: 主要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
的支出,具体包括财政补贴、养老金、失 业救济、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等。
(2)转移性支出
特点: 1、政府支出未获得等价性补偿,即政府付
出了资金,却无任何所得,这里不存在等 价交换得问题,它所体现得是政府得非市 场性分配活动。
三、财政支出的形式
无偿拨款:用于政府自身的经费性支出及
用于社会公共需要的支出。 形式。
最基本的
有偿贷款:主要用于资本投资性支出项目 , 重要形式
三、财政支出的形式

1、无偿拨款 是指财政将货币资金直接拨付给有关 部门和单位使用,不要求其归还和付出 任何代价的支出方式。无偿拨款是一种 重要的财政支出方式,它是政府实行其 各项职能的前提和物质保证。一般而言, 无偿拨款是各国政府财政支出的最主要 的形式。
讯、广播、文物、体育、等方面的经费、 研究费和补助费等。
2、按财政支出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分类
3)行政管理费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
司法检查机关、驻外机构的各种经费、业 务费等 。
2、按财政支出与国家职能的 关系分类
4)国防支出 包括各种武器和军事设备支出、军事人员
一、财政支出规模的含义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预算年度)政府通

财政法ppt

财政法ppt

• 2.公共产品的特征。 • 私人需求(排他性)→私人产品(独 占性、排他性、可转让性,消费的排他性 和可分割性) • 公共需求(非排他性)→公共产品(消 费的非排他性、不可分割性)
• 3公共财政 : •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 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 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 • 其基本点包括: • (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 • (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 • (3)非营利性的财政; • (4)法治化的财政。
• 二收支分离与财政预算 • 收支分离最开始只是一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 是为了防止司法和行政机关坐支,而对于预算内 资金,收支分离是基本要求。 • 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入,收支分离开始与预算管理 对接。实行收支分离的资金,部分被纳入预算管 理,成为预算内收入。部分被纳入财政专户。对 于纳入财政专户的资金,我国目前正积极推进部 门预算制度,尝试将其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 • • •
二、财政的特征 (一)财政的基本特征 1.主体。财政的主体是国家。 2.目的。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 共需要。 • 3.内容。财政包括财政收入、支出和管理三个 部分。 •
• (二)财政的引申特征 • 1.强制性。国家从私人经济中取得资财是以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强行法而不是取决于 双方的自愿,故具有强制性。 • 2.非盈利性。财政活动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 求,实现公共需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增加社会福利,所追求的是社会目标而不是 利润目标。 • 3.永续性。财政是一种有秩序的、连续的活 动,政府的行为是永续的。 •
• OECD有关费的分类 • 我国财政实践中费得理论分类 • 目前我国财政法关注的重点: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二)税收和费用的法律界限 • 财政学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财政法律制度

财政法律制度
国 家 制 度的根本性质 决定着财政法的性质
一、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自财政产生以来,一切社会制度下的财政活动,都 是在一定的国家财政政策、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的。因此,随着财政活 动和财政分配关系的出现,也就产生了规范财政活动、调整财政关系 的财政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的核心是财政法。财政法作为社会上 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着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根本 利益,它是国家实现其财政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重要工具。国 家制度的根本性质决定着财政法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我国财政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之上,反映社会主义财政分配关系和要求的法律形式。要发挥社会主 义财政的作用,促进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发展,必须调整好财政关 系,使财政活动纳入财政法的调整范围。 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财政关系, 其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 的。受财政职能不断变化的影响,财政关系的质和量实际上都在随之 变化。 从质的发生属性看,财政关系是指国家在筹集、供应、使用和管 理财政资金的过程中,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 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从形式上看,财政关系一般包括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 财政支出关系三种。财政收入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关系、资 产收益关系、国债发行关系、费用征收关系等;财政管理关系主要包 括财政预算关系、国库经理关系和审计监督关系等;财政支出关系主 要包括财政采购关系、财政贷款关系、财政投资关系、财政转移支付 关系等。 三、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一切财政法规之中, 在调整财政关系 中具有普遍的规律性,始终起指导作用的原则。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主 要包括财政民主主义、 财政法定主义、 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 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基础,财政法定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法

财税法第二章

财税法第二章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 二、预算法的概念 ▪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
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 注意: ▪ 1、预算法调整对象:预算关系 ▪ 预算关系包括预算实体关系和预算程
序关系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 2、预算法的立法概况 ▪ 1951年8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
▪ ⑵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力 ▪ ⑶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 ▪ ⑷预算权具有严格的周期性 ▪
第二节 预算实体法律制度
▪ 2、内容 ▪ ⑴各级权力机关的预算权
▪ 各级人大: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
销权
▪ 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审批权、
撤销权。
第二节 预算实体法律制度
第二节 预算实体法律制度
3、法定预算支出范围
⑴经济建设支出: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更新改 造项目支出、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城市维护 费用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等等。
⑵教育、文化、卫生、科学、体育等事业发展 支出;
⑶国家管理费用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和外交 支出;
第二节 预算实体法律制度
⑷国防支出:国防装备费支出、国防科 研事业费用支出、国防人员给养支出, 对外军事援助支出等;
第二节 预算实体法律制度
⑶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 城市水资源收入,铁道专项收入,铁 路建设基金收入,电力建设基金收入 等等;
⑷其他收入:罚没收入以及捐赠收 入等等。
第二节 预算实体法律制度
2、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政府所取得的税收以外
的各类收入。 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
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 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 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 利息收入

财税法学概论

财税法学概论

五、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 财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 财政民主主义 • 财政法定主义
三、财政法概述 • 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 财政健全主义 • 财政平等主义
• 财政法的体系与渊源
• 财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7
一、财税法学概论
1,财税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的法学研究对象-法律现象:行为、规 范、意识。 财税法学的研究对象。
6
第一讲 财政法总论
一、财税法学概论 • 财税法学的研究对象 • 财税法学的地位 • 财税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二、财政原理
四、财政法律关系 • 财政法律关系概述 • 财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 财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 财政的概念与特征 • 财政的体系与职能 • 财政存在的必要性 • 财政思想与财政原则 • 财政政策与财政立法

S海洋石油资源税为中

央收入
烟叶税 船舶吨税

S○

S由海关代征
5
税法及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规章
(1)《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制定,2008年经国务院令第538号修订); (2)《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制定, 2008经年国务院令第540号修订); (3)《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制定, 2011年经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4)《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制定,2011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 (5) 《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制定); (6)《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1988年制定,2006年经国务院修订); (7)《耕地占用税条例》(2008年制定,2006年经国务院令第511号修订); (8)《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制定,2011年经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9)《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制定,国务院令第224号); (10)《车船税法》(201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11)《印花税暂行条 例》(1988年制定,2011年经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1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制定,2008年经国务院令第540号修订); (13)《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制定,2008年经国务院令第540号修订); (14)《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制定,国务院令第464号)。

财政学(详细版)

财政学(详细版)

财政学期末复习重点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十八周周末之前2.财政学选题论文于1月3号之前交齐(纸质+电子版)3.试卷题型:一、不定项选择题 15*2′二、辨析题 3*6′先判断对错在做解释。

三、计算题 2*10′四、论述题 3题 10′+ 10′+ 12′4.财政学作业是达到良的硬性指标。

财政学期末复习重点复习范围(未做特别说明的均为潘邦贵版教材页码)导论1、财政的产生p6 选择/辨析财政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财政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的产生以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基础,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

(原始社会初期,没有剩余产品,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和国家,也没有财政。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以及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的产生、发展,在原始公社内部出现了财产的私人占有。

→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分配关系发生变化→国家产生→财政分配。

)财政的本质财政是国家主导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行为,国家主导企业,商家,百姓的利益分配的关系,国家把握重大的问题财政的属性1)公共性;2)利益集团性;3)协调性(平衡性)。

财政的构成要素1)2)3)4)2、西方学者财政学说p8-111)古典学派的财政理论(1776年-20世纪30年代)亚当·斯密2)凯恩斯学派的财政理论(20世纪30年代-60年代)凯恩斯,萨缪尔森3)新自由主义学派的财政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后)①货币学派弗里德曼;②供给学派阿瑟·拉弗;③公共选择学派詹姆斯·布坎南 & 戈登·图洛克4)新凯恩斯主义(1993年克林顿入住白宫后)马克思主义学说陈共p49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是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劳动价值学说、再生产理论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我国财政学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继承与发展。

财政法PPT

财政法PPT

(1)含义:
2.财政收入
(1)含义: 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 (2)财政收入的形式 (根据国家取得收入的具体渠道)
税收收入 形 式 税 利 债 费 经常性收入
利润收入
债务收入 其他收入
在实际生活中,财政收入不包括债务收入。
3、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 分配政策
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 根 经济发展水平 源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编制权;(2)执行权;(3)提出方案权;(4)报告 权。 (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行使财政管理职能,其 预算管理职权主要有: (1)编制权;(2)执行权;(3)提案权;(4)报告权。 四、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的具体执行单位。 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 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3)财政赤字 当年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
财政赤字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财政赤字过 大,容易出现通货膨胀金融风险。
通常发行国家债券,能一定程度上解决财政赤字 的问题。
预算法
预算法的理论问题
一、预算
(一)预算的概念(三种观念与表述) 1、预算,即国家预算。即经过法定程序核定的国家在特定的财政年度 内的收入和支出计划,或者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或中央政府在财政 年度内的财政收支计划。 2、预算,即政府预算。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政府年度公共财政收支计 划。 3、预算,也叫“公共预算”。是指政府接受国民委托,依据法律编制、 审批和执行未来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并接受国民及代议机构监督的财 政行为。

资料-财政税收法(PPT课件)

资料-财政税收法(PPT课件)
ü 财政管理体制关系、预算管理关系、税收关系、 国家信用管理关系、财政监督管理关系
Ø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ü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ü 经济原则; ü 财政收支平衡原则;
4
第二章 财政法的立法沿革
5
第一节 西方主要国家财政法 第二节 XX国历史上的财政法
6
第三节 新XX国的财政法
Ø 社会1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2
第一节 财政经济学基础
Ø财政的本质含义
ü国家分配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 活动,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职能 的需要;
ü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财政的目的是 满足公共需求,提供公共产品;
3
第二节 财政法概述
Ø 财政法的概念:调整国家财政收支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Ø 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主要内容
ü 设立财政级次; ü 划分财政支出职责; ü 划分财政收入权; ü 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Ø 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主要类型
ü 分立型、集权型、分权式
10
第二节 外国财政收支划分法
的理论与实践
第三节 新XX国财政收支划分法
的沿革
11
第四节 现行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主要内容
Ø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XX国银行、财政部(发行外币债券);
23
第六章 税法总论
24
第一节 税收的经济学基础
Ø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ü 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以国家政权体 现者身份,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特定 分配关系的活动;
ü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Ø 税收的分类
ü 直接税和间接税; ü 累进税和累退税; ü 从量税和从价税; ü 对人税和对物税; ü 价内税和价外税; ü 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行为税;

财政法

财政法

含义:形式:国家活动在经济上的综合反映
实质:国家权力和人民意志的体现
.
13
分类:
(1)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以国家预算编制形式差别为依据
单式预算,指国家财政收支汇编在一个统一的 预算表格中。
复式预算,是将国家财政收支按其性质分别通 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表格来反映的预算制度。
.
14
(2)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
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 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
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 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
29
四、预算管理程序
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的各个工作 环节所构成的有序活动的总体。
单位预算则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
19
二、预算管理职权
权力主体: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执行主体: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财政部门,
如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市、县、乡等各级 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
基层预算主体,是构成各级预算的基本单位,
如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个部门与直量预算,指新的财政年度的收支计划指标 以上一年度指标执行数为基础,并考虑本年 度的实际情况之后调整确定的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 只以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为依据,不考 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
.
15
2、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法是指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应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
(4)节约统筹原则
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扶助经济不发达的地方

00060 财政学 考纲复习资料

00060 财政学 考纲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财政学》课程代码00060考试复习大纲第一章财政的概念与财政的职能第一节财政的概念一.财政的概念(一)识记1)市场失灵市场调节是一种有效率的运行机制,但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着本身固有的缺陷和不足,经济学上称之为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也叫市场缺陷或市场失败,是指纯粹市场机制的现实调节结果不能达到理想状态。

2)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人们从事某项经济活动对他人产生的利益或损失的影响,但行为人并未获得应有的补偿或者支付相应的成本,即私人得益(损失)与社会得益(损失)之间的非一致性。

3)公共物品:是指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混合物品4)混合物品:也称准公共物品或半公共物品,是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双重属性的物品。

5)公平与效率公平:是指社会收入分配结果处在全体社会成员都比较满意的状态效率:是指现有经济资源的使用结果可以给国民带来最大限度的满足。

6)贫困指数:是指处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7)基尼系数是评价分配结构的比较科学的指标。

表示百分之一的人口拥有社会财富的比重。

公式:基尼系数=A/(A+B)8)洛伦茨曲线绝对平均曲线和绝对不平等曲线之间的弧线为洛伦茨曲线(二)领会1)市场失灵及其主要表现市场失灵有两种类型:1.条件性市场缺陷(1)不完全竞争(2)外部效应(3)信息不充分(4)交易成本(5)偏好不合理2.原生性市场缺陷(1)收入分配不公(2)经济波动与失衡2)公共物品及其特征纯粹的公共物品的根本特征是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

3)财政现象共有的特征1.以国家为主体;2.以社会商品和服务的总价值为分配客体(对象),在价值构成上包括C+V+M,最主要的是M ——剩余产品价值,货币表现为社会纯收入;3.以国家权力为根据,包括国家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4.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这些公共需要的物质载体就是公共物品;5.以分配过程为自己的作用领域,典型的财政现象都表现为价值的单方面转移,体现着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价值分配关系4)公平与效率的内涵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公平与差别、稳定与效率两对关系的集合。

《财政法律制度》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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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30
第三节 国债法律制度
31
一、国债和国债法概述
32
(一)国债的概念和特征
• 国债,又称国库券、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 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按照有偿原则所举 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以弥补财政赤 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 与企业债券等其他债相比较,国债具有以下特征: 1、国债是国家债务。2、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基 础的债务。3、国债是用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 观调控的国家债务。
• 包括政府间转移和财政补贴两类。政府间转移是 上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转作下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并 由下级政府用作财政支出的支付。财政补贴是各 级政府向企业、居民所作的财政转移支付。
49
二、社会保障支出
• 社会保障支出,是用于社会保障制度运作的支出。如救助支出、最低生活水 准保障支出等等。是调节分配关系,减缓收入和财产差距,保障社会公平, 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
41
• 按照债务的类型划分,外债可以分为外国政府贷 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 按照偿还责任划分,外债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 外债。
• 对外担保形成的潜在对外偿还义务为或有外债。 对外担保,是指境内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以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向非居民提 供的担保。
42
二、外债管理法的概念
44
四、外债资金使用
• (一)外债资金的使用方向 • (二)外债资金使用的管理
45
五、外债偿还和风险管理
• (一)外债偿还 • (二)外债风险管理
46
六、外债监管
• 外债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外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外 债和对外担保实施监管。外债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和 相关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检查有关帐目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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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财政法总论第一章财政法概述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中国古代的财政被称为“国计”,意思是什么?A.国家财赋的收支B.国家财赋的计算C.国家财赋的计算和收支D.私人财产的计算和收支D.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A.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B.提供公共服务C.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职能的实现D.调控经济运行现代财政法的制度基础A.封建专制B.民主宪政C.民主集中制D.君主专制6.现代财政法的目标是什么?A.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B.维护国家的基本财政利益C.实现国家的财政政策与目标D.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7.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财政法律关系B.财政行为C.财政关系D.财政法律行为8.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什么?A.对社会化大生产进行宏观调控B.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C.保障国家财政收入D.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9.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下列哪一主体也被称为“第二财政”?A.政府B.企业C.银行D.政党10.下列关于财政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B.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准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C.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准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或市场主体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D.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或市场主体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11.判断财政关系内涵和外延的一条基本准则是什么?A.私人性B.公共性C.国家性D.历史性12.在财政法所调整的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关系三种社会关系中,哪一种社会关系的公共性处于基础地位?A.财政收入关系B.财政管理关系C.财政支出关系D.均处于基础地位13.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下列所述条件中不属于这三个基本条件的是哪一项?A.必须与上位阶的宪法价值及规范体系相符合B.必须与其他相同位阶的规范体系相调和C.必须保证本身没有相互矛盾的现象D.必须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调整14.财政基本法本身即具有宪法性文件的特性,下列哪一国家的财政基本法是以专门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A.美国B.日本C.德国D.英国15.目前我国的财政平衡法大都表现为什么?A.全国人大制定的财政基本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财政法律C.国务院制定的财政行政法规D.财政部制定的财政行政规章16.我国在财政支出法的四大组成部分中,哪一部分已经有了狭义法律的规范?A.财政转移支付法B.财政采购法C.财政投资法D.财政贷款法17.下列关于罚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罚没客观上能够带来财政收入,但却不以财政收入为目的B.罚没客观上能够带来财政收入,而且以财政收入为目的C.罚没客观上不能够带来财政收入,而且不以财政收入为目的D.罚没收入本身并不属于财政收入的范畴,而是一种特殊收入18.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什么?A.权力机关B.政府财政机关C.审计机关D.司法机关19.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财政、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什么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部门规章20.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行政法主要属于什么法律部门?A.行政法B.经济法C.民法D.刑法21.现代财政法属于哪一法律部门?A.行政法B.经济法C.兼有行政法和经济法的色彩D.兼有民法和行政法的色彩22.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之间的关系是什么?A.财政法的功能就是财政的职能B.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二者没有任何联系C.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有所区别,但也有密切联系D.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在现代社会是完全一致的23.财政法的授权功能在哪一部门法中可以得到明显佐证?A.财政收入法B.财政组织法C.财政支出法D.财政监督法A.授权功能B.规范功能C.监督功能D.管理功能A.财政行为法B.财政程序法C.财政责任法D.财政监督法二、多项选择题1.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

财税法第一章新

财税法第一章新

国家财政“三农”支持政策
3、加强对农村基础措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
投入 这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利用长期建设国债安 排的“六小工程”。指农村节水灌溉、人畜 用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 场围栏。二是“两免一补”。就是针对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 科书,免收杂费,同时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的政策。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2、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 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中央政府有权对全国财政体系实
行统一管理,即有权制定统一的财政法律政 策、财政计划和财政规章制度,有权决定财 政级次的划分和各个财政级次的财政权限及 相互关系;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分级管理: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 ,即地 方各级政府都有与其政府职能相对应的财政 收支和管理权限,有权统筹安排和调剂本级 财政资金,有权支配和使用本地区机动财力, 有权制定具体的财政措施。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注意: ⑴财政法与财政政策联系 A、财政法与财政政策都是在同一经济基
础下的上层建筑; B、财政法和财政政策在目标上的一致; C、财政法与财政政策调节功能需要互补; D、财政政策对财政法具有指导作用,财 政法在实现财政法治过程中起决定作用。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中央税: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营业税和
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 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 (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乡维护建 设税),中央企业上交利润等。
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地方税:营业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城镇
济目标乃至社会目标而在财政收支和财政管 理方面确定的行动方针和采取的各类措施。 财政政策根据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 功能的不同,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 财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第二章 财政法总论

第二章 财政法总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综上所述,对于财政法的地位可作如下认识: 财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 部门,因为它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而这 一调整对象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调整的,由此 使财政法有其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财政 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属于基本法之后的第三 层次的部门法,由于其调整对象全部包含于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中,因而它只是经济法 的一个重要部门法。
3.财政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经济法是种属关系,它是经济法的一 个重要部门法,对此前已述及。财政法是重要 的宏观调控法,而宏观调控法则是经济法的两 大组成部分之一,从而使财政法也便成了经济 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 财政法在调整对象、宗旨、本质、特征等方面 与经济法有一致的一面,但又有不同于经济法 的其他部门法的一面。财政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从总体上说是一种种属关系,是个性与共性、 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5.财政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社会问题的存在则通常是公共欲望,尤其是 其中的社会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结果,因 此,要解决这类社会问题,单靠社会法的调 整还是不够的,还必须由财政法参入进行综 合调整 财政法是从经济的角度来保障社会法调整目 标的实现。
二、财政法的体系
在法律体系中没有自己独立地位的法律部门, 其自身的体系也无从谈起;而没有科学、合理 的体系的法律部门,其独立地位也很难稳固。 因此,正确认识财政法的地位有助于正确地认 识财政法的体系;而确定合理的财政法体系, 本身就是对财政法独立地位的一个较好的说明。 对财政法体系如何认识,会直接影响到对财政 法的适用范围、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 以及财政法的内部结构等诸多方面问题的认识, 因而它对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影响更为直接, 同时,也是财政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科经济法教案第二章

本科经济法教案第二章

第二章财政调控法一、教学目标L 了解财政的含义及其法律本质;2.掌握财政法的基本原则;3. 了解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4.掌握预算权与预算体系;5. 了解政府采购的法律特征;6.掌握国债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二、课时分配共五节,每节安排1个课时三、教学重点难点1.财政转移支付2.预算体系3.政府采购四、教学大纲第一节财政法概述一、财政的概念和作用1.财政的概念2.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1)合理配置社会资源;(2)公平调节收入分配;(3)稳定宏观经济运行。

二、财政法概述1.财政法与财政关系2.财政法的体系(1)财政收支划分与转移支付法;(2)预算法;(3)政府采购法;(4)国家公债法。

三、财政法的基本原则1.财政法定原则2.财政分权原则3.财政收支平衡原则四、财政法的实现机制1.财政政策2.财政立法3.政府财政行为规范第二节财政收支划分与转移支付法一、财政收支划分1.财政收支划分的概念2.财政收支划分的模式(1)集权式;(2)分权式;(3)复合式。

3.财政收支划分法二、我国现行财政收支划分制度1.按财政级次划分2.按财政收入范围划分3.按财政支出范围划分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2.财政转移支付的类型3.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1)无偿性;(2)计划性;(3)公共性。

4.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四、财政收支划分与财政转移支付及其宏观调控机制1.财政收支划分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关系2.财政收支划分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宏观调控机制第三节预算法一、预算与预算法概述1.预算2.预算法二、预算体系1.预算体系的概念2.我国的预算体系三、预算权(一)预算权的概念(二)我国预算权的分配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预算权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预算权3.国务院的预算权4.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权5.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权6.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权7.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权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及其范围1.预算收入2.预算收入范围(二)预算支出及其范围1.预算支出2.预算支出的范围五、预算程序(一)预算编制及编制原则1.预算编制2.预算编制原则(1)复式预算原则(2)预算平衡原则(3)真实合理原则(4)公益统筹原则(二)预算的审批与备案1.预算的审批2.预算的备案(H)预算执行与调整1.预算执行2.预算执行与国库3.预算调整(四)决算1.决算草案的编制2.决算草案的审核3.决算草案的批准六、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1.预算法律责任的概念2.预算法律责任类型(1)擅自变更预算的法律责任(2)擅自动用库款的法律责任(3)预算收支违法的法律责任七、预算法的经济法意义1.预算法对政府宏观干预行为正当性的肯定2.预算法对政府宏观干预行为的约束和限制3.预算法对宏观经济的事先导引和基础规范第四节政府采购法一、政府采购及其法律特征(一)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法(二)政府采购的法律特征1.政府采购目的的公益性2.政府采购主体的确定性3.政府采购范围的限定性4.政府采购方式、程序的规范性二、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1.采购人的含义2.采购人的采购方式(1)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自行采购(3)部门集中采购3.采购人的权利(1)采购人的选择权(2)采购人的审查权(3)采购人的缔约权(二)集中采购机构(H)供应商1.供应商的含义2.供应商的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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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法的特征
财政法的特征是财政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 特点或称特有的征象,它反映财政法的本质, 是对财政法概念的进一步揭示。 财政法的特征因分析角度和比较对象的不同, 可以作出不同的归纳
(1)与私法及其各部门法相比,财政法属于公法, 具有公法的一切特征。国家始终是财政关系中 主体的一方,并且主体各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2)财政法与经济法以外的公法部门相比,尽管 都属于公法,但它们之间不仅调整对象不同, 而且法域、宗旨都是不同的,特定的财政领域 和所需解决的财政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财政 法与经济法以外的其他公法的部门法的不同。 (3)作为经济法的一个部门法,财政法与经济法 的其他部门法最主要的区别点在于它有自己独 特的调整对象,即财政关系
4.财政法与民法的关系
财政法的调整是与公共经济相对应的,它能 够解决公共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当民法调整 出现无力保障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状况时, 财政法便可弥补民法调整的不足,在民法调 整的基础上,再次进行高层次的调整,以满 足公共欲望,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财政法与民法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它们分 别是公法和私法性质的部门法,因而其区别 就像公法与私法的区别一样
(一)财政法体系的概念
依据一般法理,财政法的体系是由财政法的 各部门法所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财政法的体系应当是内外协调的,即它对外 应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协调,以保证经济法体 系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对内则应 是财政法各部门法之间的协调互补,以发挥 财政法的整体功效,维系财政法的独立存在
财政法体系与财政法学体系也是有很大 不同的,尽管财政法体系会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到财政法学体系,尤其会影响到 财政法学体系中各分支学科的发展,但 这种影响不是绝对的。从某种意义上说, 财政法学体系所包含的内容更丰富,更 广泛。
第二章 财政法总论
财政法总论,是关于财政法的一般性的、共 通性的理论,也称财政法基础理论。它对于 各类财政法律制度的学习都有指导意义,并 且随着具体财政法律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得到 新的提炼。本章主要涉及财政法的概念、职 能、地位、体系、宗旨和原则,以及财政主 体与财政行为、财政权义与财政责任等基本 理论问题,并对财政法的历史和现状作简要 介绍。
第三节 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
一、财政法的宗旨 财政法的宗旨,或称财政法的目的,它是指 财政法调整所要达到的目标。财政法的宗旨 是财政法各部门法都必须遵循的,它是财政 法各部门法进行法律调整的出发点和归宿 由于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部门法,因而财政法 的宗旨与经济法的宗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5.财政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社会问题的存在则通常是公共欲望,尤其是 其中的社会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结果,因 此,要解决这类社会问题,单靠社会法的调 整还是不够的,还必须由财政法参入进行综 合调整 财政法是从经济的角度来保障社会法调整目 标的实现。
二、财政法的体系
在法律体系中没有自己独立地位的法律部门, 其自身的体系也无从谈起;而没有科学、合理 的体系的法律部门,其独立地位也很难稳固。 因此,正确认识财政法的地位有助于正确地认 识财政法的体系;而确定合理的财政法体系, 本身就是对财政法独立地位的一个较好的说明。 对财政法体系如何认识,会直接影响到对财政 法的适用范围、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 以及财政法的内部结构等诸多方面问题的认识, 因而它对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影响更为直接, 同时,也是财政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3.财政收支管理法
关于财政资金的筹措取得、分配使用和管理, 以及在此过程中进行的宏观调控,主要由预 算法、税法、国债法、转移支付法等部门法 加以规定,这一部分法律规范是财政法的主 体部分,是财政法中最重要的实体法

由于各种类型的财政关系中最重要的是财政 收支管理关系,其他各种类型的财政关系均 以其为中心且可并入其中,因此还可以把整 个财政关系大略分为两类:(1)财政收入管 理关系;(2)财政支出管理关系。 在上述两类关系中,均包含财政管理体制关 系和财政活动程序关系
财政法体系主要由五个部门法构成,即首先 是总体上的预算法,其次,是侧重于调整财 政收入管理关系的税法、国债法,以及侧重 于调整财政支出管理关系的政府采购法和转 移支付法。随着对政府收费行为的规范水平 的提高,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在数量与质量、 层次上的提升,规范国家收取规费、使用费 等行为的“收费法”,也可能会逐渐发展成 为财政法中的一个部门法,就像政府采购法 逐渐发展成为财政法的一个部门法一样
(三)保障调控的职能
财政法有保障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实现的职能, 简称为保障调控的职能或宏观调控的职能 1.财政法是财政收支平衡的法律保障 2.财政法是总量平衡的重要法律保障 3.财政法是调整经济结构的法律保障
财政法的上述三大类职能是紧密联系、不可 分割的,它们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它们的 有效实现是财政法的宗旨得以有效实现的前 提。此外,上述三大类职能是财政法作为一 个独立的部门法所特有的职能,同时,它当 然也具有法律所共同具有的职能,即规范职 能和社会职能。 其规范职能的外在表现包括指引作用、评价 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其社会职能的 外在表现同样包括对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 维护、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以及对精 神文明建设的保障和促进等几个方面
第二节 财政法的地位与体系
一、财政法的地位 财政法的地位,是指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是 否具有自己的位置,其独立存在是否具有不 可替代的理由和价值。 研讨财政法的地位问题,有助于加深对财政 法的调整对象和特征的认识,从而有助于加 深对财政法的概念的认识,并能够更好地在 总体上来认识财政法
(一)财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由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含了在国家对经济 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 系,而这种宏观调控经济关系中又包括了作 为财政法调整对象的财政关系,因此,财政 法只能是经济法的部门法,并且是经济法的 宏观调控法中的重要部门法。它与经济法并 非并列关系,而是种属关系,这使得财政法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不能与经济法一样属于第 二层次,而只能成为第三层次的部门法
二、财政法的职能
(一)保障分配的职能
财政活动的两个重要阶段是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 财政支出则是对财政收入的二次分配或称再分配, 这些分配均必须依法进行,才能得到财政法的保障, 从而使财政法具有了保障财政分配的职能
(二)保障稳定的职能
财政本身即具有保障稳定的职能,但该职能还须由 财政法加以保障才有可能实现,从而使财政法也具 有了保障稳定的职能
2.财政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在国家始终为一方主体、主体各方地位不平 等等方面,两者都是一致的,但两者也是有 差别的,尤其在法域、宗旨等方面都是不尽 相同的,在调整对象上更是大相径庭,因此 不能认为财政法是行政法的部门法。在财政 机关的财政活动中所产生的财政关系,即财 政收支和财政管理关系由财政法调整,而在 财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 管理关系,则由行政法调整
2.财政活动程序法
它是财政法的各部门法中有关财政活动的程 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财政活动属于分 配领域,直接关系到各种主体的利益,因此, 财政活动必须依法定程序为之,违背法定程 序进行财政活动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在财政 法领域,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联系非常 密切,因而在一部法律或法规中,两类规范 大都同时存在,以协调配合,更好地实现财 政法的调整目标
财政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在国家 为实现其职能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 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简称财政关系,这 一调整对象有自己的独特性,具有与其他部 门法不同的特征。正因如此,财政法以其自 己独特的调整对象使之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别, 从而赢得了财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独立 地位,财政法由此成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 立法律部门
第一节 财政法的概念和职能
一、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欲望, 实现国家职能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 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宏观经济 调控和保障社会公平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 用,因而它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地位也甚为 显要
(一)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财政法同与其相邻近的部门法的关系
1.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 财政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它与 宪法是部门法与根本法的关系。宪法中有关 财政的一些规定,为财政立法提供了依据和 原则,而财政法则是对宪法中有关财政内容 的具体化,它使宪法中的相关规定成为可操 作的法律规范,并且发展成为解决财政问题、 调整特定的财政关系的部门法
1.财政管理体制法
财政管理体制(简称财政体制),是确定中央 政府同地方政府之间及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 财政权分配的根本制度。 财政体制在广义上包括预算体制、税收体制、 国债体制,等等。财政体制法是对上述中央 政府、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相互之间 的财政权分配格局的确认,它是国家依法进 行财政宏观调控的制度前提
综上所述,对于财政法的地位可作如下认识: 财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 部门,因为它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而这 一调整对象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调整的,由此 使财政法有其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财政 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属于基本法之后的第三 层次的部门法,由于其调整对象全部包含于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中,因而它只是经济法 的一个重要部门法。
(二)财政法体系的构成
财政法体系是由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由于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取得、使用 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即 财政关系,因而财政法体系也就是由调整各 类财政关系的各部门法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 体系
财政法律规范也分为三类,即(1)有关财政 资金的取得、分配使用和管理等财政活动的 法律规范;(2)进行上述财政活动所应遵守 的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3)财政管理体制 方面的法律规范 主要是依财政法所调整的财政关系的类型和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划分所作的分类,这种分 类有助于从总体上来了解财政法的内容,也 有助于认识财政法各部门法之间的横向联系, 因为上述三类规范是分布在各个部门法之中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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